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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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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有如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平心而论,他是个让她们引以自豪的人。

适者生存。

无论如何,我必须适应她不带笑容的神态,否则,我将变成一头发了疯的狮子,把她撕碎,吃掉她,连一根骨头都不剩。可能的话,把她穿过的衣服也吃掉。因为在我的幻觉中,我就是一个毫无人性的畜生,一次又一次撕烂她的衣服,紧接着,便粗鲁地占有了她……

她是我的女人。我有权利抓起她赤裸裸的身体,把她丢到臭烘烘的猪圈里。

太对了,我隐忍着自己占有她的欲念。

然而,我摆出恶狠狠的样子,抡起鞭子使劲抽打这个冷酷无情的躯体。

其实,到现在为止,他还并不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而是期望她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崇拜他。也许是由于他坚信——一个充满自信的出色男人应该具有征服女人的魅力。

很快,高中就要毕业了。他依然没有看到她的笑容,就连任何友好的表示也没有。因此,他活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连爬到岸上的气力都没有了。

他们两个人参加了高考,但却落榜了。他为了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决定放弃高考,而她进入了高考补习班。

事实上,他没有爱上她,只是无法摆脱她那张冷冰冰的脸孔。不过,依照他的说法,学校的空气太沉闷了,甚至于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如果不离开的话,他就会发疯。虽说离开了学校,但是他对于庄稼活压根儿没有兴趣,所以,他这个在村里人眼里考大学的料,却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他的母亲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并不在意,因为她整天价忙着给儿子张罗对象。

确切地说,他对那些姑娘没有好感。他认为,她们全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正因为她们的脸上老是带着想博得男人欢心的笑容。换句话说,她们的脸上的欢笑全是为男人画上去的。

傻哈哈的笑。

跟老处女皱巴巴的脸上所挤出的尖涩的笑没啥两样。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和这么俗气的姑娘相处压根儿就是倒胃口的事情。我只好用高恶毒的话语打发她们,否则,她们便如苍蝇一般在我身边飞舞。

于是,她们便说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至少有一个女人对我这样说道:

“要我说,你是个狼一般无情的人。”

我真的是狼心之徒吗?要知道,我只不过对她们讲了一些粗鲁的话语,我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要她们能够明白,我不想在她们身上浪费感情。

是的,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而我的心却摆脱不了她。

我总是说,我并没有爱上她。

确切地说,他不承认自己爱上了敏慧,那是因为他有着一个非常自信的观念——要爱的话,也应该是她先爱上自己。

直到现在,她不仅没有爱上他,而且也没有对他态度友好地说过话,真的好像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正因为如此,在她爱上他之前,李玉良决不会首先爱上她的。何况,他一致认为自己是个干大事的人,一定不能爱情的泥潭里虚掷自己的青春。

为了爱情而苦恼,是女人的事情,或是想媳妇发疯的没出息的男人的事情。

如果从敏慧眼里看到一丝友好的表示,那么,他就不是胆小鬼了。至少不必灰溜溜地做人了。

让爱情见鬼去吧!

现如今,他母亲对他讲起了妹妹的婚事,从一开始,他就耐着性子听她说下去,而当她向他唠叨父亲风光历史的时候,他终于离开了母亲,走出了家门,信步地向田野走去。

她就是喜欢唠叨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事情,我可受不了。现在,他一边走,一边呼吸自由的空气。瞬息间,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消失的无踪无影了。

田野里刮着一阵又一阵人热风,就好像要把四面八方的太阳所辐射的全部热量都集中在一起,而把庄稼的水分全部蒸发掉。他抬起头来,看着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杨树。就在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

他和她面对面地站着,恰像严阵以待的仇敌一般。田野里没有一个人影,似乎老天爷有意安排的。过了好一会,他首先说道:“敏慧,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好朋友?”她似乎没有听懂他的话。

“是的。”他的眼光终于移向那东一块西一块受旱的庄稼地,“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在一个班里念书。虽然你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或是一次友好的表示,但是我……喜欢你。没错,我曾经无数此地伤害你,倒像我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似的。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忘不了你,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心里只有你。我知道,你参加了高考补习班。”

“命运偏偏要我恨你,更恨你的父亲!”敏慧咬牙切齿地说完在这句话。便径直地向村里走去。

而我就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爬在地上,喘息着。

★★★★★

很显然,在红岩村,李玉梅是个善于叫人喜欢的姑娘。自从初中毕业以后,她便像其他姑娘那样下地劳动了。她觉得自己不习惯学校的生活,整天价被关在教室里活像笼子里的小鸟一般。

因为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有如田野里飞来飞去的小鸟,可以放开喉咙尽情地歌唱。在她看来,学校的东西毫无用处。直到现在,她所学到的知识并不能表达她欢快的心情,甚至于连她眼前的美景也不能很好地描绘。因此,她经常对父母这样说道:

“笼子里小鸟的歌声不及田野里小鸟的歌声优美动听。”

既然陈景润都弄不明白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她说,那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呢。确切地说,她不希望自己的小脑袋成为垃圾场,装满没有用处的东西。反正,她不喜欢任何沉甸甸的感觉。于是她说:

“女人学习知识不在于明辨是非,而在于宽恕男人的过错。”

她还觉得,天生小心眼,应该说是女人非常可爱的一面。自由的小鸟可以很有耐心地啄食一粒又一粒谷子。

一束鲜花。

可以使她们无边的烦恼烟消云散。

她的确是个既漂亮又聪慧的姑娘。她清楚地知道,作为女人,除了有着一个漂亮的脸蛋以外,还要有那么一点“工于心计”的本领,也可以说,她能够非常巧妙地炫耀自己。因为所有的女人大都乐意向男人们展现自己最动人,最富有魅力的一面。有心计的女人会把男人们所讨厌的那一面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也只有独处的时候,她们完全是另一副模样,正像顽固的守财奴喜欢独自个坐在黑暗中摩挲自己的金子。

与其说她能讨父母欢心,倒不如说父母对她的一切行为非常满意。尽管如此,她的母亲仍有些顾虑,只因为她并不是像村里其他姑娘那样整天价泡在家务活里面,而是对于集市摆摊做生意充满兴趣。后来,她说服父母做起生意来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哥哥玉良,因为在她看来,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每天都要摆出不可一世的样子,以便博得周围人们的崇拜。

失败者。

可怜虫。

正因为她知道,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不能获得那个姑娘的微笑。

那个姑娘没有一丝微笑,但是她却知道,她的心是一团燃烧的火焰,或者说,一座喷发的火山。

换上她是那个姑娘,她也不会爱上玉良的。冷冰冰的脸孔,似乎是漫长的白皑皑的冬天,冷飕飕的眼光,砭人肌骨。而他——失败者,或是可怜者,只能是一条冻僵的蛇。

也许只有玉梅清楚地知道哥哥的心思,因为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姑娘,从父亲那里遗传了洞察一切而又不动声色的本领。她敏锐的眼睛可以在双方交谈之中了解到对方心里的秘密。这是说,如果你和她在一起,你就甭指望对她隐瞒什么。

她确实看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正如一部情节紧张的无声电影,除了各种各样的滑稽动作。他怒气冲冲,似乎厌倦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但却继续扮演下去。

可怜的丑角。

终于有一天,她问道:“我觉得你是一个叫人无法同情的可怜虫。”

“什么?”他瞪了她一眼。

“也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蛋。”她对自己摆脱枯燥的数学,物理作用而感到非常满意。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一边说,一边系着手里的毛衣。“我希望你明白,千万不要一味地相信自己。”

“可是,我除了相信自己以外,确实不知道该相信谁!”

“不相信朋友的人,是十足的傻瓜蛋!”

“我没有朋友。”他点燃了一根烟卷,又接着说,“不,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那就是钱。告诉你,钱,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所以,我这个傻瓜蛋不但相信它,而且更加膜拜它。”

“你总是喜欢大手大脚的花钱,真叫父母担心哪!”

“既然钱是我们自己的,那我们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花掉呢。”

“钱不是我们的,是父母流血流汗挣来的。”

“这很重要吗?”

“我不知道,只是想提醒你,既然钱不是你的,那么,你花钱的时候应当节制一点,不要把自己弄得阔少一般。“

“你想教训我?”玉良的脸色阴沉起来了。

“难道你不知道钱有多么难挣吗?”

“真的难挣吗?”他放声大笑起来,“我觉得有两种人挣钱非常容易。”

“哪两种人?”她问,紧接着她又笑道,“你是其中的一种吧。”

“当然啦!”他很自信地回答,“应该说,对于聪明的男人,漂亮的女人来说,钱是很容易挣的。”

“那么说,你就是那个聪明的男人了。”

“是的,更确切地说,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很会花钱的男人。”

“你觉得我能挣钱吗?”玉梅问。

“你喜欢钱吗?”玉良反问道。

“我觉得我还算喜欢吧!”玉梅说:“可是,喜欢钱并不等于能够挣得到钱呀!”

“除了自己,谁都不能相信。”

“做一个没有朋友的傻瓜蛋,是吗?”玉梅问。

“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钱。”玉良说,“相信别人是很容易上当受骗的,也许是由于这些人喜欢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空中楼阁之中,并且在这种感情的诱导下做一桩又一桩愚蠢无比的事情。”

虽然她不喜欢哥哥玉良,但是她的确欣赏他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看得出,父亲不能把儿子塑造成他那样的人。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父子两人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人,实际上,他们都是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不同的倒是两个人采用了相反的生活方式来表现自己。譬如说,父亲在坚持自己观点的时候,老是摆出喜欢别人的样子,因为他决不会让自己说出他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就好像他事先已经知道,别人会说——他的观点才是唯一正确的;然而,儿子则是咄咄逼人的态度向周围的人们表明只有他才是最后的决定者,所有执反对意见的人如果保持体面的话,就必须闭紧自己的嘴巴。

在家里,只有她才嫩化解父子之间的不愉快,而使一家人和睦相处,难怪母亲常说:“梅梅,真是多亏你了,我可不喜欢他们父子之间别别扭扭的样子。”

李玉梅总是怀着怜悯的心情爱着母亲,母亲天生好脾气。正因为她母亲不知道如何面对两个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以作为女儿一旦化解了两个男人的积怨,做母亲的就会用充满感激的目光看着女儿,似乎是说:“好女儿,叫娘说啥好哩!”

不知不觉,李玉梅离开学校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一天上午,她和玉玲各自收拾了一筐子衣服来到河边。河水清澈极了,冲刷着河床里圆滚滚的砾石。她们每次来到这儿,总是先用凉丝丝的河水洗洗脸,大概是由于这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可以消除暑气,从而使倦怠的大脑清醒过来。虽说这儿的水流不甚湍急,但是哗啦啦的流水声却是那么悦耳动听,就像一段又一段优美无比的流行歌曲。偶尔几片碧绿的树叶从上游漂来,不停地打着旋儿,仿佛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轻轻叹息。

此时,她抬起眼光,环视着周围的一切。这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徐徐而来的风,送来了那绿油油的庄稼的所吐出来的一团又一团的暑气。但见不远处几只小鸟来到河边,伸长脖子喝着清凉的喝水。而当它们离去的时候,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她看了看玉玲,然后,对着水里的她出神地望着,正像她每天对着镜中的她呆呆地望着一样。太对了,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抚摸过这张漂亮的脸蛋。

不管怎么说,李玉梅不是那种见了男人就害羞的姑娘。在某些人眼里,害羞应该使女人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只不过,她觉得女人和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譬如说,男人说过的话,女人也可以说吗?这时候,她耳边响起玉玲的声音:“玉梅姐,你发什么呆啊?”

“没,没什么!”

说完这句话,她使劲搓着衣服。是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萦绕在她的心头徘徊不去。这是说,她对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太熟悉了,而且可以说出他们的全部想法。在她眼里,这些人都是一路货色,那是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娶个好媳妇,甜甜美美地过日子。

他们喜欢她,讨好她,巴结她。那一双双眼睛正如嗡嗡叫的苍蝇,直往她的脸上盯。尽管如此,在他们面前,她表现得更加落落大方。当然,对付这些人的确太容易了。有些时候,和他们在一起还是相当愉快的。此时此刻,她一边搓着衣服,一边信马由缰地想着那些嘻嘻哈哈的年轻人。虽说她并没有喜欢上那个男人,但是,她非常渴望有个男人伸出双手抚摸她妩媚的脸蛋。

她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传来玉玲焦急的声音:“快!快!衣服冲走了!玉梅姐。”

听了这话,玉梅惊愣了一下,扔掉手里的衣服,慌忙站起身来,沿着河道向冲走的衣服奔去。就在她将要抓住那件衣服的时候,跌了一跤,与此同时,那衣服已被卷入下面的水潭里去了。

于是,她只好呆愣愣地望着翻滚在水里的衣服。无论如何,她不敢到水里去。

恰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玉梅,出啥事了?”

她急忙转回身,看到身旁站着一对青年男女。原来是周东民,王敏英。她迟疑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我在上面洗衣服,一时没留心,衣服被河水冲到水潭里了。”

周东民笑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放心吧!玉梅。”他看了看两个姑娘,又接着说,“你们离开这儿,我才好下水。”

王敏英看着东民,说:“你可要小心哪!”

“是啊!”玉梅也赶忙说道。

“你们放心吧!没事。”

她们只好离开了这里。不一会,东民从水潭里把那件衣服打捞出来。她从他手里接过衣服,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是好。可是,当她看到敏英用手绢替东民擦脸上水珠的时候,却笑嘻嘻地说:

“东民哥,你真幸福!”

东民,敏英听了这句话,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们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玉梅看着两个人发窘的样子,反而放声大笑起来:

“谈恋爱嘛?有啥不好意思哩!”

“我看,咱们还是走吧!”东民说。

“还没结婚,就这么听他的话,敏英姐。”玉梅冲着敏英雄嘻嘻一笑。

“快别瞎说了。”敏英说,“谁说要嫁给他!”

等他们走了以后,玉梅回到原来的地方,玉玲看了她一眼,问:“你碰到什么高兴事了?”

“原来谈恋爱这么有趣!”玉梅似乎自言自语地说。

“怎么?刚离开学校,就想嫁人啦!”

“也许嫁了人就没有意思了。”

“告诉我,你碰到谁了?”玉玲又问道。

“你说,东民和敏英啥时候结婚,办喜事?”

“我不知道。”玉玲回答道,“听敏彤说,东民的母亲压根儿不喜欢敏英。”

“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够了。”

“话虽如此,可东民不想违拗母亲。”

“那他就只好忍痛割爱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玉梅说,“我觉得他们的爱就好像攀登珠穆朗玛峰。”

“爱情经受磨难,能够使人们从渺小走向伟大。”玉玲一边说,一边使劲搓着衣服。

“就像洗衣服一样,把脏的东西洗掉!”李玉梅很认真地说。

第八章

一个不太闷热,烦躁的晚上,我来到胜坤的家里。

他患了重感冒,已经卧床好几天了。但是他对于我前来探望感到非常高兴。看得出,他的气色好多了。

我们谈了一会话,无论如何,我不想长时间打扰病人的休息。舅舅告诉我,胜坤叔的妻子前几年去世了,留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总之,我对他说了许多安慰的话。

就在我起身告辞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并且让女儿玉玲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小本子拿了出来。于是他说:

“这是你爹的东西,是他在红岩村期间写下的日记。他在你们回城之时送给我作为纪念。告诉你吧,我没有让任何人看过,包括我的闺女。可是,有些地方被我涂改过,所以还望你见谅。现在,我把他交给你。”他说,“唉!我差点忘了,日记后面缺两页,我想大概是你爹有意撕下去的吧。”

我从他手里接过那本发黄的日记,说:“胜坤叔,这是我爹留给你纪念。如今,你交怀给我,使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呢?再说,我爹既然把它送给你了,那么,你即使把它扔到火里,也没有关系。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又何必留恋失去的时光呢?总而言之,我是没有权利责怪你的!只不过,我倒觉得你能够把我爹的东西完好地保存下来,表明叔叔对我爹有着很深的兄弟之情。”

玉玲把我送到大门外,临别的时候,她说:

“程皓哥,见到你,我非常高兴。告诉你,这个本子是我爹唯一珍贵的东西,简直就是他的命根子。他经常把本子拿出来,而且我也曾经听到他说——我没有很好地了解他,甚至有些地方还对不起他,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我对于本子的内容一无所知,爹只告诉我那是你父亲送给他的。等我长大以后,才听到更多关于你父母的事情。在我心目中,简直就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总之,我们这些乡下姑娘非常羡慕你母亲,只因为她赢得了你父亲的爱情。我爹告诉我说,你父亲不仅博学多才,而且为人相当厚道,更加没有瞧不起乡下人的意思。说真的,我真的羡慕你有一个好父亲。另外,我还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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