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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的树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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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过去大半年里的主要状况,来到这个城市,我头一次坐了飞机。小阿姨看着我吃飞机餐,问“好吃吗”,我说“好吃”,问她没吃完的果酱和面包能不能带走,她摸摸我的脑袋,说“当然可以”,声音十分温和,然后告诉我,她已经找到了两份工作……………在影楼做婚纱摄影师,另外兼职为一家广告公司做图案设计,做得好的话,一个月能有五六千块钱收入。
  “蔡雨霏,就算是为你,我也该安定一点了。”她转过头去看着机窗外面,叹了口气,声音很郑重,她的左耳上缀着一颗亮亮的红宝石耳钉。小阿姨有个习惯,她一本正经说话的时候,一定会称呼我的全名。
  “对不起,小阿姨。”我在心里说。
  飞机降落后,我迫不及待地去托运行李处领回了那个小铁笼。听说货舱比客舱冷,一路上我都在担心。“这小东西的票比我们的还贵,真是人不如狗。”小阿姨揶揄地对工作人员说。
  笼子一打开,那个小东西就“呜呜”地滚进了我的怀里。客舱里的气温可能的确是比较低,它的毛摸上去凉凉的,滑滑的,让我很心疼。以前我都叫它“狗狗”,那一刻,我决定给它改名叫“果冻”,为了那凉凉的,滑滑的,喜之郎小果冻般惹人怜惜的毛。

  开始总是下着雨(3)

  头一次看见果冻,是在一个东北城市,我跟着小阿姨流浪的第一站,那里烟尘漫天,空气又冷又干,没有一点值得留恋。可是,在离开的前一天,我们在街上一家饭店的玻璃窗前看见了一只小狗,两颗黑玻璃珠一样的眼睛,圆溜溜一动不动望着我们,鼻子扁扁地贴在污脏的玻璃上,伸起来一个小爪子,仿佛在和我打招呼。它的眼皮微微搭拉着,探出粉红色的舌头,表情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
  我们走进那家店,各人吃了一碗面条,小狗贪婪地望着桌上的肉骨头。我拣出一块小骨头放到它的面前,听见小阿姨问店主“这狗是你家的吧”。
  她用五十块钱买下了那只狗。第一次把果冻抱在手里的时候,它轻得几乎没有什么分量,背上的骨头高耸着,全身都很脏,白色的毛打着结纠成一团一团。第一次洗过澡后,它安安静静地躺在我脚边打呼噜,温润的热量带着一阵阵微颤从脚背传过来,我忽然十分感动,好像世界上终于有什么东西会永远属于我。
  我对小阿姨说,“我真没想到你会买这只狗。”
  她摇摇头,“我也没想到。”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从那一刻起,我不再害怕她了。
  我们坐在长途火车上去另外一个城市,我抱着果冻,半梦半醒里听她说话,窗外的田野树木飞一般地往后倒。她告诉我,曾经结过婚,后来离婚了,因为丈夫待她不好,喝醉了把酒瓶砸在她头上,她顺着楼梯滚下去,肚子里的孩子流产,她几乎送了命。那是十年前的事了,就在这个我们刚刚离开的城市。
  “其实,知道孩子没有了,我心里很开心,”她转过头来,“觉得又自由了。是不是有点奇怪?”
  我说,“不奇怪啊。”
  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我问她看什么。她说,没什么,然后告诉我,曾经很喜欢我爸爸。
  我说,“我早就猜到了,否则你有什么必要来管我。”然后靠在小阿姨的肩膀上又睡着了。
  昨天晚上,小阿姨在为一个家纺公司做图案设计,一时兴起拿出两根吸管,我们一同蘸了肥皂水,吹出一堆堆泡泡,无穷无尽,飞在空气里,幻化成色彩华丽的圆环,触到墙壁家具,依依不舍地破灭。小阿姨说,这个图案系列打算就用彩色圆环做主题,因为圆是最稳定的图形,用它来构筑稳定感,再用多种彩色体现变化感。小阿姨的眼睛里洋溢着神采,每次想起一个好题材,她都是这样的。
  浴室里的淋浴器又坏了,滴滴答答,生锈的水管里只落下来冰凉的水,更像是窗外的雨。楼上叮叮咚咚在敲着什么东西,那个胖女人好像又在同谁吵架。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洗完头,擦干后,对着镜子,我的头发湿漉漉地披落下来,已经不再有以前的光泽。医生说过,会这样的,可是没想到这么快。
  于是,我走到客厅,对正趴在大桌子上画圆的小阿姨说,“明天,你帮我把头发剪掉吧。”

  开始总是下着雨(4)

  小阿姨依旧趴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画一个巨大的橙红色圆环。那种最适合海滩边遮阳伞的颜色,她大张旗鼓地将之用在室内家装的布纺上。那个牌子的东西卖得天贵,小阿姨能拿到一笔丰厚的设计费。
  “怎么了?”过了很久,她抬起头,鼻子上挂着一点橙红色的颜料。她看了我一会,慢慢地放下笔,走过来,把我搂在怀里。
  我就那么抱着她哭起来。她伸过手来,摸着我干枯的发梢,拍拍我的肩膀,“头发太长了,是会不好的,我年轻的时候头发比你还长,发梢常常要剪。” 她的衣服上有一种淡淡的薰衣草香,雨后刚剪过的草坪般朴实,闻上去心里很舒服。窗外,无边的雨丝从透明的天空里飞落下来。
  “你还是帮我把它剪掉吧。”过一会,我说。
  “喜欢什么款式?”她问。
  “随便,头发长了,洗不干净,”我回答,吸着鼻子,轻轻地对小阿姨说,“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
  她对我微笑,“果冻呢?”
  “在房间里。”我走到房间里,果冻不在,四处找寻一番后,发现那个小东西居然趁刚才那么一点功夫蹿进了浴室,无师自通地用爪子扯下卫生纸一团团裹在身上,最后自己挣脱不了,从头到脚被包得紧紧的,只剩耳朵和鼻子眼睛露在外面,活像电影里的伤员,躺在地上“呜呜”地叫。
  我把它从一堆卫生纸里解救出来,它抬着乌亮的眼睛感激地看着我,里面满是崇拜,让我由衷怀疑起“狗眼看人低”这种说法的科学性。我想,在它眼里,或许人类都是高大万能的……………即使像我这样,才会有那么简单真纯的眼神,顷刻间打动人心。
  “哎呀,酸奶没了!”星期六晚上十点半,小阿姨在设计桌边尖叫起来。她有个很奇怪的习惯,平时喜欢抽烟,有时也喝酒,正儿八经工作的时候却烟酒不沾,一罐一罐地喝酸奶,有时一晚上能喝出一堆酸奶瓶子,她说那能刺激灵感。
  我说,“我去买吧。”然后穿上外套,从门口的橱柜里拿了钱,开门下楼。在一楼半的转角处,灯光暗影里站着的一个人吓了我一大跳。我退后一步,那是个年轻的女人,穿米色的风衣,一条羊毛格子围巾疏疏地在胸前打了个结。她长得很漂亮,脸色也有些紧张,眼睛红红的。她看了看我,有些歉意地点点头,匆忙地移开眼光,往楼上去了,皮鞋底响亮地敲在台阶上。
  在小区里的便利超市拿了十瓶酸奶,付钱的时候,竟然碰到了林医生。他穿着家常的衣服,和医院里白大褂大口罩的形象很不相同,是他手里一包颜色鲜艳的娇爽超长夜用卫生棉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也很快认出了我,脸上展开温和的笑容,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卫生棉,有点不好意思,“给我女儿的。”
  我对他笑笑。
  他问我,“你的……头发剪了?”
  我点点头。
  “你也住在这附近?”
  我说,“我们刚刚搬来。”
  他恍然大悟似地点点头,又微笑地看着我,付了钱,转身走了。
  林医生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两鬓已经有了白发,身材依然挺拔,说起话来表情郑重而诚恳,让人觉得无论什么事情,有他在都会化险为夷。那天在医院里,他就是用这样的神态告诉我和小阿姨,“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发展下去,最好开始血液透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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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小说“温莎的树林”全部版权属于作者温莎林所有,电子邮件地址wenshalin@gmail。作为版权依据。争取每周一到六天天上贴。谢谢跟看。

  开始总是下着雨(5)

  “血液透析是……”小阿姨开口了。
  “就是俗称的‘洗肾’,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根据膜平衡原理,把患者的血液通过一种有很多小孔的薄膜,医学上叫‘半渗透膜’,”林医生推推眼镜,“做透析的时候,患者的血液流过半渗透膜组成的小间隙,水、电解质和血液里的代谢产物就通过半透膜弥散到外面的透析液里……”
  “这样就能把我身上的血洗干净吗?”我终于问。
  他沉默了一下,看看我,“可以这么讲。”然后垂下眼帘。
  这句话让我的心像是猛然掉进了一盆冰水,仿佛全身的血已经被抽光了。我看见自己搭在办公桌角上的一只手不听使唤地发起抖来。
  “真有这么严重?”小阿姨的声音也有些变了。
  “血液透析其实并不是很多人想像的那么可怕,也不是不可逆转的,很多病人长期透析,只要注意饮食,有足够的心理准备,生活质量不会受太大影响,甚至停止血透。我们医院这方面技术可以说是全市最好的,有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也定期在我们这里做血透……”林医生的声调依然那么心平气和,几乎有种坐壁上观的残酷,“你不要太担心,以你女儿的情况,暂时也不一定……”
  “她不是我女儿,”小阿姨突然说,声音显得有些尖利,“她……是我侄女。如果……………我是她妈,大概不会这样。”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脸色发白,嘴角微微牵起,精心画过的眉毛向额心间蹙过去,眼睛不停地眨动,给她的脸带上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林医生愣住了,从进门到现在,他一直以为我们是母女。
  “哦,是这样,”反应过来后,他推推眼镜,有些难堪地笑了笑,“对不起啊。”
  一种微带难堪的沉默弥漫在来苏水味的空气里。过一会,小阿姨有些唐突地大声说,“你要帮帮她!”她的口气重重的,一点不像是求人,倒像在发号施令,然后转过头去,自顾自看着窗外,大眼睛里不知什么时候溢满了泪水,在阳光里亮亮地闪着光,如同两泓深深的湖水。
  我的鼻子里一阵发酸,但却并不想哭。从生病的时候开始,我就偷偷看了一些医书,所以,林医生讲的,我并不觉得陌生。书上说,很多病人都会走到这一步。
  “啊……”林医生被小阿姨的样子怔住了,过了一会,轻轻地说,“我们做医生的,当然会尽力而为。”
  临走时,林医生站起身来把我们送到门口,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默默地看着我,这一回没有微笑。那是一张温和的中年男人的脸,职业性的淡漠里带着一点慈悲;为那个神情,我记住了他。
  那天,从医院里出来,我和小阿姨坐在肯德基店里,两个人都吃得很少。外面有人敲窗玻璃,是一个乞丐模样的女人,穿着污脏的棉袄,皮肤很粗糙,神色带着疲倦,背上是一个和她一样脏的孩子,一刻不停地哭闹着。
  她曲着手指敲窗玻璃,指指我手里的饮料杯子,再指指自己背上的孩子。干裂的嘴唇上浮起一个讨好的笑容。
  我拿着杯子走出去,递给她,她轻声说了一句“谢谢”,立刻转身递给了自己背上的孩子。小孩子把吸管直接塞进嘴里,脏脏的小脸上终于现出笑容。
  “这种人是骗子。”小阿姨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生菜沙拉。
  “我觉得不是,”我说,“否则她不会只要那杯喝了一半的饮料。”
  春天的阳光隔着玻璃照在身上,给人吉光片羽的安宁,仿佛一切的灾难,都是上辈子或者下辈子的事,而这辈子,还有很长,很长。

  开始总是下着雨(6)

  回家路上,经过家电商场,小阿姨说,“进去看看。”
  她一直把我领到电子琴柜台前,逼上梁山般地让我挑了一部雅马哈电子琴,说“就算你今年的生日礼物吧”。
  “可我的生日还早啊。”
  “早点送给你,”她有些仓促地对售货员说,“小姐,这个我们要了。”
  “很贵的。”我瞟一眼价格。
  “没关系,我上个月的外快就有这些,”她说,转过头来,明媚地对我一笑,“正好,以后我缺灵感,就听你弹琴吧。”
  我说,“好。”
  小阿姨一边听着“C大调奏鸣曲”一边继续设计她的圈圈叠圈圈,身上的围裙斑斑点点染着颜料,红绿交错,也像一件艺术品。我弹完一支曲子,她停下笔,从凳子上爬下来,使劲伸个懒腰,一撩头发,露出高高的,雪白的前额。她有些慵懒地把两只手背到背后,T恤衫的后背伸进去,解开扣子,再从袖管里伸手一拉,黑色蕾丝边的胸罩就像条鱼一般从她袖管里滑了出来,那瞬间的动作可以说充满了性感。
  “再弹一遍吧。”她说。
  这次,我刚开始,楼上就重重地传来几下脚步声,那是三楼那个胖女人的信号,表示她家要睡觉了,请我们安静。小阿姨使劲地对着天花板瞪了一眼,扁扁嘴,说“八婆”。
  小阿姨的额头上有几根天然的抬头纹,眼角和脸颊的皮肤却极其光滑,一眼看上去,倒像刚刚三十出头。我想起在医院里,林医生把我当成她的女儿,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问我。
  “没什么,”我说,“你那个动作,很像一个人。”
  “谁?”
  “张艾嘉,”我说,“有一部老电影,叫‘最想念的季节’,她演一个喜欢乱七八糟穿衣服的女人,叫刘香妹。”
  “那么土啊?我不要。”她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但不太整齐的牙齿。
  我也笑了。小阿姨打个哈欠,去冰箱里拿出一个酸奶,用勺子舀着吃,“莫扎特的曲子很好听。”
  我说,“我觉得你很适合听莫扎特。”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心里在想,莫扎特一生坎坷,写出的作品却华贵精致,自己身上的苦难从不侵犯笔下的作品,小阿姨也给我这种感觉,她自己很落魄,拍出的婚纱照,做出的设计却美轮美奂,但是我不太敢告诉她。
  偶尔,在很深而失眠的夜里,隔着墙壁,能听见她轻轻地和人讲电话,有时微微啜泣,但我们还是在一个个城市之间辗转。刘香妹常常和她的毕宝亮擦肩而过,还是,世上并没有毕宝亮。
  我走回自己的房间,拉起窗帘,对面二楼那户人家的窗口亮着台灯,窗帘半开着,我甚至能看见圆圆的乳白色灯罩。台灯下,写字台上堆着厚厚一叠书,却没有人,旁边挂着一盆吊兰,叶子垂下老长一段。
  我不知道那家住着谁,可是,我有点羡慕他们。
  临睡前,小阿姨走到我的房间,她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方型瓶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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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总是下着雨(7)

  那是个造型很简单的瓶子,里面盛着淡紫色的水,小阿姨探过身来,按动瓶上的喷嘴,把香水喷一些在我的枕头上,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气在空中静静地弥漫开来。
  她把瓶子放在我的床头,“以后这个给你用吧,薰衣草的味道能帮助睡眠。”那是她常常用的一种香水,英国产的,托人从香港带回来,名字叫做“温莎的树林”。
  我问过她这个名字是不是同那个为了美人放弃江山的温莎公爵有关,她说“无非是个牌子罢了”,然后淡淡地笑一笑,“而且,我总是觉得,他不一定都是为了美人,也许本来对江山就不大感冒。”
  烦人的雨季。
  水珠前赴后继地扑落在玻璃窗上,我的头贴着枕头,辗转反侧地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直到终于在满室薰衣草的清香里朦胧睡去。
  是那种清淡的梦,和现实只隔着薄薄一线,心里又隐约知道那是个梦。沙沙的雨声渐渐淡去,换成阳光,从天空里四面八方透过学校音乐教室的彩色大玻璃窗洒落进来,带着温暖透落在斑驳的木地板每一个角落,空气里微尘随风舞动,却一点不觉得脏,反而像是充满活力。
  陈朗哥哥站在钢琴边很生气地看着我,“昨天练了几遍?”
  “十五遍。”我轻轻地说。
  “练了十五遍怎么还弹成这样?”他的眉心里蹙出三条细细的纹路,那是他很不高兴的表现。
  “你知道吗,把李斯特弹成这样,是一种侮辱!”
  他的脸色很严肃,我慢慢地低下了头,开始默数面前那五十二个白键和三十六个黑键,不出所料,数完一遍,他的火气慢慢消掉,开始讲解,“这首曲子的精华部分在第二段,听上去的感觉,应该是仿佛作者深藏在内心的感情经过第一段的酝酿,终于爆发,注意,在这个时候,主题才行云流水一般地高八度推进……你再来试试……”
  小时候,我跟着爸爸的好朋友,学校里教音乐的陈老师学钢琴,陈朗哥哥是他的儿子。陈老师中风后,都是他教我。
  陈朗哥哥从三岁开始学钢琴,八岁得了全市第一名。他的志愿是日后去维也纳学音乐,最崇拜的钢琴家是一生光彩照人的李斯特。
  学校的音乐教室是栋古旧的尖顶房子,由一座从前的天主教教堂改建,讲坛边放着一架古旧的斯坦伯格钢琴,据说是当年的传教士留下来的。陈老师和陈朗哥哥都把它当宝贝“真正的老货,校长都不知道它到底值多少钱,否则早把它卖了”,如果我在那架琴上把李斯特弹得像理查德克莱德曼,他会狠狠地训我,“你这样,等于是让大家闺秀跳脱衣舞!”那口吻和他爸爸一模一样,很讨厌,又有些可爱。
  去跟他告别时,他的眼睛红红的,“你一定要走吗?”
  我点点头,不说话。
  “你的病不要紧吗?”
  “好点了。”我说。
  他把自己历年的压岁钱包在一个信封里塞进我的口袋。
  “去了奥地利,给我写信。”我对他说。
  他点点头,很久地站在阳台上看着我们离开。
  那架雅马哈电子琴花了小阿姨两千多块钱,我实在不敢告诉她,其实,我心里多么想再摸一摸那架古旧的斯坦伯格钢琴。那段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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