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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边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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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时候,林妈才发现,自己的女儿确实迈入了“大龄女博士”的行列。如果不是因为大龄,为什么33岁的男人她也觉得合适呢?

家里有个25岁未婚甚至还没有男朋友的女儿,作父母的觉得好大的压力,尤其听到同事朋友家孩子结婚的时候,他们中有些人的孩子可比林妙还小。

林爸说:“这事,你在妙妙耳边催催,哪怕她不耐烦也不要紧,说多了,她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林妈突然笑道:“刚才跟你吵架都差点吵忘了,现在她身边就有一个很好的人选,我已经给她下了通牒,要她今年之内把她的帅哥经理搞定。”

这事林妈也有跟林爸提起过,所以对帅哥经理的情况林爸也大致了解。对这个人选他自然是没有任何意见了,就是对林妈限定的时间有点异议:“今年只剩半年了,你等于限她半年之内搞定,时间也太短了吧。”

林妈摇着头说:“不短,一个女人,如果跟一个男人共事半年还不能确定恋爱关系的话,你认为再拖下去有用吗?”

林爸笑了笑:“也是哦。”

他自己是男人,自然知道男人的秉性,他们都是视觉动物,喜欢一个女人有时候只需一眼。当然也有第一眼没看上,第二眼第三眼看上的,或者在相处中慢慢产生好感的,但再慢,半年也够了。如果共事半年男人还是对女人没感觉,那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有感觉了。

夫妻二人在这边替女儿操心,女儿却在那边操心别人的事。

此时的林妙正在QQ上跟鲁西西说着梁守一的事情,鲁西西告诉她,梁守一往她们宿舍打电话了,说他想到她们宿舍拜访,问她们什么时候方便。

林妙取笑道:“你是不是告诉他,任何时候都方便了?”

鲁西西说:“我哪敢随便约,要看大小姐你什么时候有空,他可是来拜访你的,他又不认识我。”

林妙说:“你接待他不就完了?你觊觎了他那么久,一个人去,正好方便行事。”

鲁西西发过来一个留哈喇子的表情,但书面表达是:“我不想QJ或YJ,我不想ONS,我想跟他认认真真地开始。所以你一定要来,要正式介绍我给他认识,就像我从不知道他,只是出于对你的友情和乐于助人的精神而给他辅导英语一样。”

林妙答应道:“好吧,不过具体时间我暂时还不能确定,你也知道,我现在是上班族了,除了双休,平时都得听老板的调遣和安排。”

鲁西西提醒她:“马上要答辩了,你可别误了正事。”

林妙说:“没事,论文已经收尾了,准备今晚最后看过一遍就发到马老师信箱里。”

第三十三章 第一天上班(一)

虽然答应了鲁西西去学校陪她守株待兔——等着梁帅哥上门。但林妙也跟她说清楚了,刚刚应聘上的人,不可能第一天就请假不去,新开的茅厕还三天香呢,所以,星期一,她乖乖地6点起床赶去广告公司上班了。

楼下等电梯的时候,远远地就见盛聪踩着白色高跟鞋施施然地走来,林妙正准备闪到人群后面去,眼尖的盛聪已经看见了她,像多年老友一样朝她挥手。

于是两个人一起走进电梯,盛聪很体贴地问:“看你填的家庭住址在五马路那边,过来要一个多小时吧,那你不得6点就起床?”

“是啊,没办法,怕迟到嘛。”

盛聪“啊”了一声:“难道Boss没跟你说吗?我们平时都是9点上班的,你7点起来就可以了,老是6点,谁受得了。”

林妙看了盛聪一眼:“那盛副经理怎么这会儿就来了呢?”

此时电梯已经到了9楼,盛聪边走边说:“我习惯早起,而且来早点可以收拾整理一下办公室,烧点开水啥的。你不知道,Boss每天早上一来就要喝咖啡的,咖啡对他就跟早餐奶一样……”

听着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妙突然发现自己不讨厌她了。她如此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名义上是副经理,实际上连秘书和打杂小妹的差使也兼着。这样的袖珍公司,工资不可能很高,其他各项福利保障之类的多半不全甚至没有,职务上也没有任何发展空间。是什么令她如此尽心尽力呢?除了对夏以南的爱,林妙想不出别的了。

其实林妙起床后就想起了夏以南说过9点上班的话,她还是没有磨蹭就出门了,想的也是早点来做做卫生。虽然是独女,来自农村的父母可没有惯她,从小就培养她做家务,所以在80后的女孩子中,她可能算比较能干的,一般的家务活都会。林妈还总是教育她:“一个勤快的人走到哪里都比懒人受欢迎。”或者“一个人的讨厌程度跟他的懒惰程度是成正比的。”

事实证明林妈的教育是成功的,林妙跟室友关系一向就处得很好,大学时候是,现在跟鲁西西也是。

等到夏以南来上班的时候看到了就是这副情景:他的办公室窗明几净,他的办公桌椅纤尘不染,他的水晶球闪闪发亮,他的烟灰缸纯洁如新。

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睁大,放射出异样的光芒。

他的办公椅旁,一个女人正撅着圆圆的翘翘的臀部在椅子下面忙活着。

努力按耐住蠢蠢欲动的情绪,他含着笑问:“你在干嘛呢?”

“哦,我在擦椅子腿。”这一点很明显好不?不明白经理大人为什么要她回答如此白痴的问题。

“老天,你这么勤快,我是不是还要付你清洁工的费用啊?”

“如果你乐意付的话,我当然……很乐意收,嘿嘿。”说完,林妙抬起头朝夏以南一笑,脸儿红得跟苹果似的,又水灵又红润,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夏以南心里涌起了一个疑问:“呃,你是怎么逃过那么多狼口虎口,平安地活到现在,然后走到我公司来的?”

“什么?”林妙正弯腰在水里拧抹布,没听懂他这么玄妙的问句。

“Boss,电话!”盛聪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一把提起装满污水的塑料桶就往卫生间走,心里那个懊恼就别提了。她带领下属给经理室做清洁,中途隔壁电话响了她过去接,就在这时候夏以南来了,看见了勤奋劳动的林妙,没看见她!但愿抢着泼水能换回点损失。

可等她提着一桶干净水回去,夏以南已经带着林妙出来了,看见她就说:“我们有事出去,你就留在这里守着吧。”

“哦,好的。”

好他妈的,才来一天就“我们”了?就出则成双入则成对了?

回到办公室,盛聪气得把水桶往地上一掼。这下好了,劣质塑料桶立刻从底上裂了一条缝,变成了一个漏斗,水流了一地。

林妙手忙脚乱地找拖把,这时门口出现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啦?水太多了,拖把不中的,要用扫帚扫。”边说边找来扫帚,手脚麻利地把水往外面扫,盛聪则跟在后来用拖把拖,好不容易清除了水患。

忙完了这个,盛聪才坐下来问他:“你请假好几天去哪儿了呀?Boss这几天可郁闷呢,那两个走了,他以为你也要走。你要是今天还不来报道,可能我们又要招财务人员了。”

张景生,也就是盛夏广告公司的财务副经理向隔壁房间指了指,神秘兮兮地问:“夏经理不在吧?”

盛聪奇怪地看着他:“Boss刚刚带着一个女孩子下午了,你没遇见他?”

“没有啊。”

“不可能啊,他们走了不超过三分钟,他们下去时候应该正好在楼下碰到你。”

“真的没看到。”

“路上也没有?”

“没有。”

盛聪心里的疑团增大了,这两个人明明说要出去的,为什么没下楼?

“很好理解呀,他们下楼后去了停车场,正好跟我错过了。我说,你干嘛纠结这种小细节啊?”张景生盯着她问。

盛聪不停地摆弄着自己桌上的东西,脸上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没什么啊,我只是觉得奇怪而已。”

张景生叹道:“聪明妹妹,你什么方面都聪明,就是在情字上看不透啊。”

盛聪抬起头说:“看得透的人比较幸福吗?他们看我傻,我看他们是懦夫,是刻意麻木。”

张景生赶紧举起白旗:“好好好,不争,不争,和为贵。”

第三十四章 第一天上班(二)

此时的夏以南和林妙在哪里呢?

在地下停车场,夏以南同学的黑色卡罗拉车里。

声明,他们可没有躲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是夏以南的车又出故障了。

夏以南心里那个郁闷啊:一个男人,有车本是件光彩的事,带着喜欢的MM坐上自己的车子更是件幸福的事。可如果车子发不动,捣鼓半天弄得满手油污后还是撅在那里,那男人的脸上就只剩下两个字:尴尬。

夏以南看着身边的MM,突然记起第一天遇到她的时候,这车子也是早上起来莫名其妙地“死”在自家楼下,害得他只好临时打车去学校,差点错过了复试。难不成,他的座驾和他的MM天生相克?

为什么呢?港台电影里把女朋友叫“马子”,车也是马儿,所以,生怕失宠于他,要给MM来个下马威。这说明,连他的车子都感受到了他和MM之间的奇妙缘分和强烈磁场!

林妙冷眼旁观,看身边的男人无缘无故露出一副“黄鼠狼刚偷吃了一只鸡”的表情,心里觉得毛毛的,只好努力找话题:“夏经理,你跟人家约了时间没有?”

“跟谁?”夏以南竟然楞了一下。

“你不是要说今天带我去跑业务的吗?”林妙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夏以南笑着说:“今天暂时不跑了,我带你去那套房子看看。”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啊,想翘班就翘班。

林妙看着他的笑脸,这人明明车坏了,为什么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想他那车一时半会也弄不好,林妙提议:“如果只是看房子,反正离这里也不远,不如我们就走过去吧,你的车只好让修理部的人来处理了。”

夏以南叹了一口气:“这车前不久才修过,买了不到两年,就这样了。我们卡罗拉车友群里50几号人,估计就我的车送修理部的次数最多。”

林妙噗哧一笑:“那恭喜你,你的车肯定是车友群里使用寿命最长的一辆。”

“为什么?”

“拿人做参照:越是小毛病不断,老是往医院跑的人越长寿;越是那种平时身体倍儿棒,吃嘛嘛儿香的家伙越是不经折腾,一倒下去就完了的。”

夏以南手一拍:“你不亏叫林妙,说得太妙了!今晚进群的时候我就这话学给他们听,看他们还敢不敢取笑我。”说到这里,忽然想了一件事:“我们下个月有一个车友DV大赛,他们都带女伴的,我每次可怜兮兮的一个人,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下?”

“DV比赛是比什么啊?请原谅,我是个书呆子,没玩过这些时尚玩意。”林妙显得有点为难,人不熟悉,玩的东西也不熟悉,去了,不是跟傻子一样吗?

但夏以南的兴致很高,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其实就是驴友自驾游,不过是4S店出面组织的。一般的流程是,大家先集合,再一起到某个风景区,拍些照片、录像,然后放在一起评比。最高奖励是一台价值5000多的数码相机,二等奖是手机,还有三等奖,参与奖,反正只要去的都有奖,这本来就是商家搞的答谢酬宾活动。”

林妙笑着摇头:“看来现在汽车行业也不景气,车子卖出去了还要这么巴结顾客。”

夏以南倒没这么以为:“不能说不景气,要说景气,哪个行业很景气呢?任何行业竞争压力都大,所以都挖空心思吸引客户。像我们这个DV赛,每举行一次,就会在网上制作一个很精美的专题,每次应该都能吸引一些顾客吧。还有,每次车队驶过市区时,整整齐齐几十辆车排着,这本来就是一次很拉风的动态广告啊。”

林妙眼睛一亮:“几十辆同一品牌的车一起出行,那的确壮观,很吸引眼球的。请问你们一般排成什么形状?”

夏以南看她眉眼弯弯,一脸的捉狭,瞪了她一眼说:“我知道你在琢磨什么,无非就是想说我们一会儿排成S型,一会儿排成B型,对不对?”

“没有,绝对没有”,林妙忍住笑说:“我是在由衷感叹,现在市场这么疲软,不挖空心思想些花头,生意真的很难做,因为,可替代产品太多了。”

“市场疲软就疲软吧,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不可能总是坚挺的。”

林妙把头转向别处,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市场又不是某海绵体,疲软的反义词是坚挺吗?

林妙不吭声,夏以南也沉默了,因为他也想到了别的。不过不是由“疲软”引申的,他说到“疲软、坚挺”这些词时脑袋里真没有想歪,这会儿人家可纯洁呢,想的都圣洁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

他在想:真正美好的爱情,就是双方都是不可替代的。这种不可替代的纯净度越高,爱情越牢固,反之,则越疲软,呃,更正,是松散。

照常理,到他这个年龄,恋爱也谈过几场了,对感情就算做不到很“淡定”,起码也不该这样一头扎进去,还没正式开始就把对方看成不可替代的了。可是,感情的事从来都是身不由己的,人终究不过是自己感情的奴隶,你爱上谁身不由己,不爱了也同样身不由己。

到了二十八岁,还能找到一个让自己觉得不可替代的人,他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幸运。

只是对方是不是也这样想的呢?

当然这话他不敢问,他们现在还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

此时是6月,外面马路中间的花坛里,月季花开得正艳,而且一路漫烧,一眼望不到头。看几个乡下人打扮的妇女在花坛里忙活,林妙停下来问:“这些花是你们种的吗?”

“是啊,是我们几个种的。”

“一整条街都是?”

“不只这条街,附近几条街也是我们几个负责。”回话的妇女脸晒得红红的,衣着极为朴素甚至寒酸,但笑容很动人,话语中甚至带着几分骄傲的意味。

“你们,是从下面来的吧?”

“是,我们几个都是天门人。”

林妙本来还想问问她们收入如何,可又觉得一个陌生人不该问这种敏感问题。跟她们道别后,她才问夏以南:“你说她们的收入水平怎样?”

夏以南摇头道:“不知道,她们应该属于环保局招聘的工人,跟扫街的收入差不多,一个月几百块吧,不会很高。”

林妙本想说“好低”,可再一想,甲级写字楼里的所谓白领文员一月也就1000多,甚至还有800的,她们还能指望多高呢?再说,她们的工作环境不见得比甲级写字楼差,几个女人一起种种花,聊聊天,工作也不累,每月挣几百块钱养活自己,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已经不错了。

“如果工资有800的话,不如我也跟她们一起种花好了。”林妙由衷地说。

“估计没有,500-600的样子吧。”

“那还不如当保姆呢,听说当保姆的工资已经上千了。”

“那是有特殊要求的保姆。”

“什么特殊要求?”林妙斜了他一眼。

夏以南叹气:“女孩子,要思想纯洁点,我不否认有你说的那种性质的保姆,但我指的是,家里有产妇、病人,老人等情况。像我认识的一个车友,他夫妻俩都忙,晚上经常有饭局,保姆不仅要做家务,接送小孩,晚上还要辅导小孩子做作业。这样就不只是工作量的问题了,还要求对方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现在所谓的‘大学生保姆’就是属于此类,他们的月薪一般超过1000,还管吃管住。一般的家政服务,一月才4-500的,比这些种花工人还低呢,做家务多繁琐,又累又闷,还整天关在家。”

林妙说:“也是,这样比起来,种花比当保姆还要好些,不过呢,会种花也算有一技之长,不像家政服务,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两个人沿着月季花开的道路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一处高楼下。见夏以南径直往里走,林妙停顿了一下才跟上,然后不安地说:“我昨天还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楼盘的广告,崭新的房子,现在还在卖呢。”

“是啊,新楼盘嘛,还有少量现房没售完。”夏以南的语气很自然。

“可是”,林妙越想越不对劲:“你朋友刚买的新房子,一天都没住就借给别人住?”

“他买了房之后就调到外地分公司去了,没法住,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就好心借给你啰,是你自己非要租。”

“他可以卖掉。”

“他又不缺这点钱,留套房产不好?不是还有很多人专门买房收租金的吗?”

“不对!”林妙猛地站住了:“如果真是置产收租,不可能一开始说借给我住,后来又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房租。你老实告诉我,这房子到底是谁的?”

第三十五章 流动课堂

林妙坚持不问清楚不上楼,夏以南只好举手投降:“我招供!这房子是我买的,当初买的时候的确是打算用来收租的,因为这附近写字楼多,租给单身白领应该很抢手。但你来了后,我就准备借给你住,反正我也不靠那点房租过日子,不过不想把钱放在银行而已。再说了,你是我的员工,我有义务给你提供住处的。”

“那盛副经理住在哪儿呢?”如果每个员工都提供宿舍的话,她住进去也心安理理得一些。

“她家离这儿不远,如果很远的话,我会给她提供住处的,请相信我是最有人情味的老板。”

也就是说,并非人人都有此等待遇,“会提供”和“已提供”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过,已经走到这儿,为表明自己的清高硬是不进去也过了点。林妙决定,以后努力工作,让自己“物有所值”就是了。

虽然进去的时候有点勉强,但房门打开的那一刹那,林妙的眼睛还是一下子亮了。如果这会儿是演动画片的话,那肯定是眼睛里直往外冒猩猩了,对不起,是星星。

介个就是她梦想的房子啊,她只是有点不敢相信:“这真的只有48平米吗?”

“真的,我可以把房产证拿给你看。”

“才48平,居然有卧室、客厅和书房,你不是说一室一厅的?”

“你注意看,书房其实是阳台改装的,再在阳台外面安装了一个室外晒衣架。”

林妙啧啧赞叹:“果然!其实人活在这世上,需要的空间真的不大,区区48平米,就可以让一个人安居乐业了。如果不要孩子的话,夫妻俩甚至可以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一辈子。”

夏以南点了点头:“如果这夫妻俩都不爱攀比,不爱慕虚荣的话,是可以的。”见林妙四处打量,脸上的表情颇为感慨,笑着问:“你是不是想起了杜甫的那两句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虽然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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