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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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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我不就是吗?”秦暮楚毛遂自荐道。

胡朋打量了一下对方,笑着说:“咱们俩不是一种风格,你是New School,我是Old School,虽然我挺讨厌划分出各种各样的风格和流派,可是中国的摇滚乐就是这样,玩金属的瞧不起玩朋克的,玩重型的瞧不起玩流行的,玩Old School的瞧不起玩New School的……我并不是说瞧不起你啊,而是瞧不起这种类型的音乐。”

秦暮楚显然不同意对方的观点:“既然你反感这种门派之风,为何还要受其束缚呢?我们在一起做音乐,也许会很融洽的。再者说,风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乐队还曾经演绎过重金属呢,不照样受欢迎。”

“问题是,现在的朋克乐非常的低迷,现在不论是中国还是欧美国家,都被新金属浪潮席卷了,什么Rap Matel、Core matel、Industrial Matel……反正满大街的都是他妈的‘馒头’,没人愿意听朋克了,朋克时代已经过去了。”

秦暮楚叹了口气:“是啊,现在朋克乐确实陷入了低谷,要不然咱们也组一支新金属乐队吧,你对新金属了解多少?”

“了解一些,但不是很多,你呢?”

“和你差不多吧,不过我对自己的琴技还是有信心的。”

胡朋想了想说:“其实组一支金属乐队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咱们对这玩意都不是很懂。”

“是啊,咱们两个对新金属的了解很有限,不过对于乐队的基本建制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一支新金属乐队,至少要有一个主唱、一个吉他、一个贝斯以及鼓手,一般来说主唱是不驾驭任何乐器的,因为新金属有说唱的成分在里面。”

“你说的只是最基本的条件而已,一支专业的新金属团体仅仅靠四个人是不够的,还要加上第二把吉他、键盘、DJ甚至第二个主唱,我认为,六到八人的配备才算得上是一支完整新金属乐队。”

秦暮楚摇摇头:“可你不要忘了,现在大多数演出的演出费是按照乐队来算的,人越多就意味着分到每个人手中的钱越少,所以我认为,乐队的人数不应该超过五个人。至于建制的问题其实很好解决,比如不是所有歌都需要键盘或者DJ的,那么这两个职位可以二选一。还有,双主唱的问题,其实很少有哪支乐队是真正的双主唱,基本上都是一个主唱一个伴唱而已,而伴唱大多又都是只负责‘唱’的部分,所以由吉他手或者贝斯手兼任完全没有问题。这样的话,乐队的人数就能控制在五个人。”

胡朋叹了口气:“哎,要是做音乐不用考虑金钱因素的话,该有多好!可就算这样,我们还差三个人呢!”

秦暮楚来到北京还不到一天,对这里更加不熟悉,只能安慰自己说:“一切总会有办法的!”

二人相继无话,先后进屋躺在了各自的床上,秦暮楚始终睡不着,他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月光,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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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秦暮楚和胡朋都在寻找合适的乐手,无奈无名村乐手多如牛毛,但符合条件的却寥寥无几,不是对方看不上秦暮楚他们,就是秦

、胡二人瞧不起对方,总之他们依然一无所获。

乐手可以慢慢找,但钱却不能慢慢花,这段时间里,秦暮楚和胡朋的花销非常的大,照这样下去,甭说三、五个月,就是再过个三、五十天的,秦暮楚的积蓄恐怕就要花完了。尽管二人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平日里能省一些就省一些,但节流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开源才是正道。

一天,秦暮楚和胡朋商量道:“我说,明天咱们也到城里去卖唱吧。”

胡朋不假思索地说:“好吧,我也不好意思再花你的钱了。这样吧,我会一点点手鼓,明天你弹吉他,我打鼓,咱们两个一唱一和效果肯定不错。”

“想法倒是不错,可哪儿来的手鼓呢?”

“哈哈,这村子里乐手这么多,还愁找不到一个手鼓吗?一会儿我就去管人家借一个。”

秦暮楚一本正经地说:“胡朋,来北京后的这段日子,我总算体会到了地下乐手的苦衷,说句泄气的话,咱们要想凑齐人手组乐队恐怕还需要相当一段长的时间。我想,街头卖唱恐怕是当下我们唯一能在这个城市里存活的手段,这样吧,我去找琴谱,你想办法弄个手鼓来,咱们今天晚上尝试着合作一下,明天一早就坐车去城里。”

胡朋转身出门找人借手鼓去了,秦暮楚也不敢耽搁,他来到隔壁的院子。

这个院子里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此人名叫徐川,四川人,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此君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曾发表过一本诗集,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很少有人能够记得他的名字了。徐川没有工作,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靠写一些诗投往杂志社,挣一些稿费,当然,他除了写诗外,业余时间也喜欢弹弹吉他唱一些流行歌自娱自乐。

在这里顺便说一句,虽然前来无名村租房的大部分都是摇滚青年,但也不乏向徐川这样从事其他艺术行当的年轻人,他们有的是诗人,有的是画家,有的是雕塑家,大家都是冲着摇滚村的名声而定居或者暂住在这里。如果照此情况来看的话,称呼无名村里那些租房的青年人为“艺术青年”似乎更加妥当一些。

“徐川老师,打扰你吃饭了!”看到对方正在吃饭,秦暮楚吐吐舌头走进屋来。

徐川喜欢别人称呼自己老师,仿佛显得很有学问,秦暮楚暗自记下了他的这个小嗜好,每次见面都老师长老师短地称呼对方。徐川还有另外一个小嗜好,那就是喜食豆瓣辣酱,据说他不论吃什么,都要摆一盘豆瓣辣酱佐餐,否则这顿饭就吃不痛快。这不,当秦暮楚敲响房门的时候,徐川正在房间里吃豆瓣辣酱拌面条呢!

“小楚?你怎么来了?快请坐!吃了没有?没吃的话在我这里凑合吃点面条吧!”徐川待客热情似火,比起四川豆瓣辣酱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秦暮楚连忙摆手道:“不了,我已经吃过了,您吃您的。”

“这样子哦,那我可就不客气喽!”徐川迅速吃完了碗里的面条,放下筷子抹抹嘴道:“你今天找我来有啥子事情哦?”

秦暮楚说道:“也没什么大事,就是管您借几篇琴谱,要流行一些的。”

徐川对对方借琴谱的用意猜出了七八分,他一面翻找着琴谱一面叹道:“你要琴谱干啥子?是不是要去街头卖唱哦?哎,出来混真的不容易啊,连你这样有才华的小伙子都要靠卖唱来维持生计喽。喏,这里有几篇琴谱,你尽管拿去吧,我再也用不上喽。”

“哦?难道您找到出路了?”

“当然,要么我怎么敢说出这番话。实话告诉你吧,你知道《新诗歌》杂志吗……不知道?不知道也没啥子关系,反正就是一本在诗歌领域里比较畅销的期刊。告诉你,再过几天我就要到这家杂志社当编辑喽!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动动笔杆子就来钱,这种安逸的生活我盼了许多年喽!”

秦暮楚着实为对方感到高兴:“太好了,您这么多年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哈哈哈,也不要这么说嘛!区区一个小编而已,离主编大人的位子差得远呢?还得接着混啊!小楚,你今后要是想发表什么诗歌的话,尽管来找我,我给你开绿灯!”

“谢了,我那拙劣的文笔,恐怕这辈子和诗歌无缘了。”

徐川喝了一口茶水,目光慈祥地看着秦暮楚:“年轻人说话不要这么悲观嘛,做不成诗人,可以成为一名好歌手啊!”

秦暮楚信心十足地点了点头:“您放心吧,我保证秦暮楚这三个字迟早会家喻户晓的!”

第127章 金属大潮(二)

正当秦暮楚和胡朋为了组乐队而担忧,为了生计而奔劳的时候,远在武汉的几个青年似乎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东方旅游学院球场的看台上,坐着一个胖子,他的左右各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正是王紫潆和陶珊珊,而这个胖子不用多说想必大家也都很熟悉了。

秦暮楚离开武汉后,“打口带”乐队自然也就成为了历史,但周健翔和王紫潆并不想就此罢休,于是找来了陶珊珊,商量着组建一支新乐队。

陶珊珊以前和王紫潆是同一支校园乐队的,当时她担任吉他手,技术虽然谈不上多出色,但有着很好的舞台驾驭能力,其热情的台风和王紫潆的冷酷形成鲜明的对比。比方说吧:如果说王紫潆站在舞台上就像一块冰,那么陶珊珊就像是一团火,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然而,他们三个在一起商量了好几天也没有最后落实下来这件事情,原因是三个人喜欢的风格各有不同,周健翔喜欢新金属,王紫潆喜欢车库朋克,而陶珊珊似乎更加偏爱硬摇滚。最后,王紫潆和周健翔做了一些让步,把乐队的风格定位以硬摇滚为主,掺杂一些新金属和朋克的元素在里面,使其节奏更加鲜明,更加跟得上时代的步伐。随即,三个人尝试着排练了几首经典的硬摇滚作品,一是为了找找感觉,二是为了看看效果。但结果令人很不满意,主要是因为陶珊珊的嗓子太纤柔了,不适合唱硬摇滚一类的歌曲。这不,三个人正坐在看台上想主意呢!

周健翔首先提议道:“既然咱们三个人不行,不如再找一个人做主唱怎么样?”

王紫潆说:“这倒算得上是一个办法,只不过到哪里才能找到既符合咱们的条件,又愿意和咱们合作的人呢?”

陶珊珊也说:“是啊,咱们几个的技术都算不上太好,我想,但凡有些实力的唱将是不屑理会咱们的。”

“哈哈,依我看这没什么难的,有你们两位小美人儿在乐队里,甭说一个主唱,就是一打主唱都能招来!”周健翔开玩笑般展开双臂搂住二个女孩子的肩膀。

“去死!”王、陶二人同时挥拳打在周建翔的脑袋上,后者立刻觉得头晕目眩,眼前浮现出许许多多的小星星。厮竭力晃了晃脑袋使自己清醒过来,抱怨道:“和你们开个玩笑,至于下这么重的手吗?好了别闹了,还是赶紧想办法吧。”

“唉,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还有什么办法……”王紫潆托着腮帮子不知所措。

这时候,陶珊珊腰间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手机原本是郑天昊的,自从后者换了新手机以后,这台旧的就给陶珊珊了。上课的时候,郑天昊经常给陶珊珊发一些好玩的笑话,或者肉麻的话语。

掏出手机,陶珊珊兴奋地叫道:“是台球厅的电话,一定是郑天昊打来的!”随后,她美滋滋地按下了接通键,不假思索地说道:“天昊,想我了吗……哦,对不起,我还以为是天昊打来的……您有什么事吗?”

原来,电话那头并不是郑天昊,而是高琰臣。

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说:“哈哈哈,当然有事,我婚礼那天你不是去了吗?还记不记得我家的小舅子韩斌?”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唱歌唱的很不错的小帅哥!”

“帅哥?呵呵,这小子最近不知道抽什么疯,非要来武汉玩摇滚乐,为了这个居然还私自退学了。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气得不行,索性不管了。我心想,虽然韩斌这孩子有一些自己的思想和主见,可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缺乏社会经验,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肯定会吃亏的。这不,我听说你们乐队还缺一个主唱,马上就给你打电话来了,韩斌如果能跟你们一起做音乐的话,我也放心些。”

“这……这件事情我也做不了主,这样吧,他们就在我身边呢,我和他们商量一下,一会儿给您答复怎么样?”陶珊珊说。

“那好吧,呆会儿再聊。”

陶珊珊挂断了电话,对周、王二人兴奋地说道:“咱们的主唱有着落了!”随后把高彦臣在电话里说的话对二人复述了一遍。

王紫潆拍了拍大腿惊呼道:“你说的是韩萍的弟弟韩斌吗?我想起来了,这个人的嗓音确实很不错,很适合唱金属一类的歌曲。”

“是啊,别看他的年龄不大,也没受过什么正规的声乐训练,可唱歌的节奏和声调都掌握得很好,是一个做歌手的料!”陶珊珊补充道。

周健翔被二人一唱一和弄得有些糊涂,忙问道:“等……等等,韩斌是谁?”

“你忘了吗?就是韩萍的弟弟,她和高大哥婚礼的时候你见过这个人啊?”王紫潆提醒道。

周健翔拍拍脑袋回忆了一会儿,仍然没想起来,摇摇头说:“想不起来了,那天喝的太多了……既然你们对这个人的印象都很不错,不妨把他叫过来和咱们试着排练一次,看看排练的效果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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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放学后,众人约在排练室见面。周健翔首先问道:“小斌,你对摇滚乐的了解有多少?比如硬摇滚,说说你对硬摇滚的了解。”

韩斌客气地回答道:“我对摇滚乐的了解并不是很多,主要因为我从小生长在农村,那里关于摇滚的资源比较匮乏。如果我说得不对的话,还希望你们多多指点。硬摇滚英文称作‘Hard Rock’,是从布鲁斯音乐发展而来的一种音乐形式,其特点是吉他失真音比较强烈,主音吉他占据主导地位,有布鲁斯的味道在里面。可以说,硬摇滚是早先出现的一种摇滚乐形式,比如颇具传奇色彩的‘滚石’乐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全球的‘AC/DC’乐队等等,都属于硬摇滚的范畴。”

周健翔笑着说:“说得太好了,那么如何区分硬摇滚与重金属之间的区别?”

韩斌慢条斯理地说道:“硬摇滚和重金属,咋听起来的确很难区分,但听得次数多了也就听懂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硬摇滚节奏吉他表现力比较弱,而重金属的节奏吉他表现力很强,占据了歌曲的主导地位。”

“小斌,没想到你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真是太好了!”王紫潆听后不禁伸出大拇指称赞对方。

随后,韩斌唱起了一首自己比较有信心的歌曲,他还没唱完,周健翔就忍不住站起来说:“韩斌,你唱得太出色了!和我们一起做音乐吧!”

韩斌腼腆地笑了笑,说:“承蒙各位哥哥姐姐瞧得起我,那我就不假惺惺地谦让了。不过,我觉得有一点遗憾,作为硬摇滚乐队来说,一般配备两支吉他比较正统一些,咱们只有一把吉他,未免太薄弱了。当然,这主要怪我,要是我会弹一些吉他的话,就能多帮你们分担一些了。”

“没关系的,不会吉他可以慢慢学,任谁都得有一个从青涩走向成熟的过程嘛,关键是咱们的乐队成立了!”陶珊珊兴奋地尖叫道。

此刻周健翔显得十分的睿智,他冷静地坦述着自己的观点:“其实一支吉他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因为咱们要做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硬摇滚,而是要融入一些其他的元素,比如新金属啊、朋克啊、流行金属啊等等。我们不要再走那些老梆子们走过的路,而是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这样才能做出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音乐。”

以前秦暮楚在的时候,一直是由他挑大梁,现在秦暮楚走了,周建翔自然而然地扮演起老大哥的角色来,见其他三人若有所思,他继续深沉地说:“好了,现在咱们就是一个团体了,希望今后咱们的合作能够愉快。当然,每个人的思想和理念都不一样,今后出现因为音乐而产生的矛盾是在所难免的,小斌,咱们俩都是爷们儿,倘若今后发生类似的问题的时候,希望你能多多照顾人家女孩子的情绪,不要惹你两个姐姐生气。”

韩斌认真地点了点头。王紫潆却“噗哧”笑了出来:“没想到啊,你周健翔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绅士了?还真是不习惯呢!”

周健翔所答非所问:“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抓紧时间给乐队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第128章 随遇而安

提起给乐队起名,韩斌一下子来了兴致,抢先说道:“我能先说说我个人的想法吗?其实这个名字很早以前我就想好了,叫‘曲别针’乐队。”

“曲别针?”三人同时一愣,其中王紫潆很快否定道:“不行,这个名字太简单了,没有什么内涵。”

“怎么没有内涵?别看曲别针弯弯曲曲的,但是它很有韧劲啊!能把许多东西紧紧地夹在一起!”韩斌辩解道。

陶珊珊接茬道:“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有些道理,但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太平凡了。Vicky,你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和你说过的心目中乐队的名字吗?对,就是‘七色花’乐队!”

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七色花”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女孩无意间得到了一朵带有七种颜色花瓣的花,没颗花瓣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小女孩浪费了前六颗花瓣,知道最后一个愿望才使得她找到了快乐。

“名字有一定的寓意,”周健翔分析道:“但这个名字太女性化了,如果这是一支全女子乐队,我无话可说,可毕竟我和韩斌都是男人,乐队用这么个阴柔的名字,我个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

王紫潆接道:“胖子,既然你不喜欢这个名字,那么我也说说自己心目中乐队的名字:紫色蜥蜴!说说我的观点:首先,我喜欢紫色,因为我的名字里有这个字,而紫色也代表神秘和热情;其次,我也喜欢蜥蜴,蜥蜴有很多寓意,第一,蜥蜴也叫‘蝾螈’,内含‘处处逢缘’之比喻;第二,有些蜥蜴是可以变色的,也就是咱们俗称的‘变色龙’,它象征着咱们乐队的风格千变万化。怎么样?我这个想法不错吧?”

说到这里,王紫潆不禁有些得意。

“‘紫色蜥蜴’……好名字!有寓意又很动听!”韩斌称赞道。

陶珊珊也点点头说:“这个名字挺不错的,至少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时,众人的目光聚焦在周健翔的身上,大家都在等他说出最后的意见。周健翔若有所思地说:“我承认这个名字确实不错,但还不是很完美。我的初步看法是:如果把‘蜥蜴’二字改作‘希冀’,”他边说边在纸上写下来:“‘希冀’就是希望、希望得到的意思,你们认为怎么样?”

王紫潆反复揣摩着两个单词:“紫色……紫色代表着神秘而热情,希冀代表着……代表希望,那么‘紫色希冀’就是热情和希望,太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

其他二人也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于是, “紫色希冀”乐队就这么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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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一处繁华的商业街,名字叫做西单。在西单大街附近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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