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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复制者-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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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神话到未来科技,彼得都有涉及。

    而且因为绘画,彼得已经长达两个月没有进行训练了,但彼得的实力却出现了诡异的暴增现象。

    至于其他人?不是每个人都希望挖掘自己的内心,大家都保持现在的状态。

    一夜的狂欢,一直进行到天明,虽然一夜未睡,但大家的精神状态都很好,将狂欢场地收拾干净,蓝泽将所有学生都送回了家,从现在开始,未来的三个月,他们将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虽然有些不舍,但大家还是十分的兴奋,在临走前,查理斯警告但丁,别满脑子都是大新闻,动不动就灭天灭地灭空气,但丁白了查理斯一眼,一言不发。

    将所有的学生送走之后,本来就空旷的城堡,一下少了十个学生,瞬间变得有些冷清,几个人坐在沙发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做什么,虽然只有小半年的时间,但却改变了大家的生活习惯,虽然有这些孩子的时候,会感觉吵闹,但没有这些孩子的时候,不免的有些难过。

    查理斯眼里闪过一丝迷茫:“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伯爵一家四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做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对于伯爵一家来说,这个假期不算什么,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旅游,如果没兴趣,也可以去睡一觉。

    汉克犹豫了一下:“有没有想要去找瑞雯的?我准备接下来三个月去找瑞雯,如果有什么帮忙的,我也可以帮帮忙。”

    查理斯眼前一亮:“这个计划不错,算我一个。”

    伯爵一家四口彼此交流了一下眼神,心中都有些意动,从某些意义上来说,瑞雯也是伯爵一家的女儿。

    霍华德也十分的意动,但思考了一下摇头拒绝了,瑞雯现在需要的应该不是自己这个有些逗比的叔叔,而且自己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于是大家讨论了一下,然后就各自回房间收拾行李了。

    一个小时之后,蓝泽回到了城堡,第一眼就看到霍华德坐在那辆骚包的红色跑车上。

    蓝泽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霍华德,你要去干吗?”

    霍华德潇洒的摘下墨镜,露出开心的笑容:“伙计,夏天要来了,我已经半年没有去解救那些美丽的少女了,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未来的三个月,不要来找我。”

    带上墨镜,关上车门,霍华德一声欢呼的狼啸,一脚轰在油门上,这辆红色的骚包汽车发出轰鸣的马达声,带着滚滚的尾气一骑绝尘而去

    看着霍华德和那辆骚包的红色跑车渐渐消失在视线中,蓝泽无奈的摇摇头,心中有些无奈,但是霍华德就是这个性格,蓝泽也没办法。

    不过蓝泽安慰自己,还好,查理斯这帮人会在这三个月陪着自己。

    不过打脸来的太突然,城堡外面的草坪突然裂开,一架飞行器缓缓的升了上来,看着飞机上坐着的查理斯,亚历克斯,汉克,还有伯爵一家四口,蓝泽瞬间不淡定了,一个闪身出现在飞机上。

    “我说你们要去那?”

    “蓝泽先生?”看到蓝泽,汉克的眼里闪过一丝欣喜:“本来我和查理斯想要去找瑞雯,亚历克斯想要回家一趟,正好我们顺路,伯爵一家闲着没事,感觉有些无聊就想要和我们一起去找瑞雯,蓝泽先生要不要一起去?”

    “算了,你们去吧,我还是算了,下次吧。”蓝泽摇摇头,红光一闪,消失在飞机上,蓝泽现在也没事,如果去见见瑞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问题是瑞雯的身边有爱丽丝,蓝泽现在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状态去面对爱丽丝,反正能拖一天是一天。

    回到城堡,蓝泽本以为厄尔金和佐拉博士两个技术宅,在这三个月应该不会到处乱跑,没想到,一进城堡,就看到两个人拖着行李箱一副外出游行的打扮。

    蓝泽瞬间无语了,这一次蓝泽连问都懒得问。

    半个小时之后,整个城堡就剩下蓝泽和两个宠物以及神裔泰森,就在蓝泽认为就泰森还算有点良心的时候,泰森背着一个单肩包,一脸不好意思的找到了蓝泽。

    “蓝泽先生,我想回家看看我妈妈。”

    蓝泽无语的放下了手里的打蛋器和淡奶油,有些赌气的瞪了泰森一眼:“想回家就回去吧,不需要和我打报告。”

    泰森低着头,更加窘迫的看着蓝泽:“可是蓝泽先生我不知道我家在哪,你能带我回家吗?我保证回到家之后,我一定会问……”

    蓝泽没让泰森把话说完,直接一个闪烁,红光一闪,泰森就被蓝泽扔到了加州的红杉森林。

    再一次回到城堡,看着厨房制作一半的点心,蓝泽瞬间没有制作的**了。

    本来蓝泽还打算,城堡现在就剩下自己和泰森两个人形生物,为了不让泰森感觉到孤独,蓝泽特意准备制作美味的糕点来犒劳两个人,但现在整个城堡就剩下自己,吃货以及小彩虹三个了。

    在空中打了个响指,厨房的地板开裂,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从地板跳了出来,将厨房收拾干净。

    蓝泽躺在沙发上,静静的发呆,此时整个城堡寂静极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昨天晚上狂欢的气味,但现在整个城堡,甚至周围十几公里以内,都只有蓝泽一个人,抚摸着吃货的短毛,蓝泽将吃货抱起来,看着吃货的眼睛。

    “吃货,告诉爸爸,想要去哪玩?爸爸带你出去玩。”

    吃货迷茫的看着蓝泽,然后汪汪汪的乱叫一通。

    然后蓝泽抓去小彩虹:“小彩虹,告诉爸爸想要去哪玩?”

    可惜小彩虹连搭理都不搭理蓝泽,从蓝泽的手里挣脱出来,然后老老实实的缠绕在蓝泽的手腕上。

    看着吃货,看着小彩虹,蓝泽瞬间感觉今天好无聊!(未完待续。)

第50章 狼叔和虎哥(一更)

    第50章狼叔和虎哥

    这样无聊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蓝泽实在感觉没意思,无聊的让蓝泽想要喝酒,于是蓝泽一个瞬移出现在伦敦街头。

    流浪者酒吧,这个伦敦酒吧行业的清流,整体充满了复古的风格,蓝泽抱着吃货来到了这里,老板约翰看到蓝泽之后,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一切都要从上一次蓝泽和军部大佬来这个酒吧聊天开始说起。

    本来两人来喝酒聊天,约翰并不感觉有什么不妥,这在自己这个酒吧里面很正常,但三天后意外发生了。

    一个高大的白人带着一箱子的钱,找到了约翰,要向约翰购买蓝泽和军部大佬之间的谈话以及两人当时的神情动态,而报酬就是那一箱子的现金。

    约翰发誓,他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的钱,整整一箱子的美金,全部是新钞,散发着油墨的清香,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的钱,最少有一百万。

    白人告诉自己,只要自己告诉蓝泽和那个男人说了什么,这些就都属于自己,而且那个白人还说了,这并不一次性的买卖,只要约翰可以继续提供情报,他就会继续用现金购买。

    不需要约翰冒险,只需要将蓝泽的一些谈话告诉自己就可以了,这是一个诱人的提议,动动嘴皮可以得到自己几十年的收入,但最终约翰拒绝了这个诱人的提议。

    约翰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拒绝,如果再给约翰一次机会,约翰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如此坚决的拒绝,就在约翰惋惜的时候,对方将这一箱子的钱给了约翰,让自己保密三天前发生的事情,并且愿意用极高的价钱购买当天两人喝得那种酒,但约翰还是拒绝了。

    约翰不知道那天和蓝泽聊天的那个苍老的老人到底是谁,但约翰知道对方的身份绝对不简单,同时约翰也明白,如果自己愿意将蓝泽寄存在这里的酒卖给对方,对方出的价钱,绝对会让自己满意,但约翰更加清楚,对方既然愿意用一百万让自己保密,而不是直接将自己灭口,不是因为对方善良,而是因为蓝泽。

    甚至约翰猜测,如果自己刚才没有经得起一百万的诱惑,眼前的这个男人给自己的也许是另一种选择,比如说一枚子弹?

    清脆的门铃声响起,看着从门外走近来的蓝泽,约翰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蓝泽先生,今天需要喝点什么?朗姆酒还是伏特加?”

    对于喝什么酒,其实蓝泽是不在意的,对于约翰曾经因为自己遭遇过什么,蓝泽也不在意,之所以来这里,也是因为蓝泽感觉一个人住在那么大的一个城堡里太过的冷清太过无聊。

    当然,你也可以说蓝泽来这里是为了买醉。

    纽约和伦敦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差,蓝泽五点多离开的纽约,现在伦敦的时间已经是十点多,现在应该是伦敦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间,不过因为这里的格局还有装饰的风格太过复古,所以来这里的人并不多。

    接近五百平方米的小酒吧,只有十几个人在喝酒或者在聊天,从这些人衣着打扮和谈吐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年龄都不小,而且应该都有自己的事业,来这里也不过是为了舒缓一下压抑的心情。

    蓝泽从十点多开始喝酒,一直喝到接近十二点的时候,一个蓝泽有些意想不到的熟人,来到了酒吧。

    金刚狼…罗根,一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一身雄性荷尔蒙爆表的他一生充满了坎坷和不幸。

    幼年的时候因为重病再加上意外,罗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就和自己的哥哥剑齿虎浪迹天涯,因为特殊的x能力,两人活了很多年,两人曾经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惜在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太苦了,于是两人参军了,因为特殊的身体素质,两人十分适应战场的厮杀,两人经过了很多战争。比如南北战争,比如一战,比如二战。

    常年的战争和雇佣兵的生活,让罗根的一生都充满了焦虑,那是很多年战争和杀人养成的一种坏习惯,你可以说那是焦虑症,也可以说那是战争后遗症,所以罗根喜欢抽雪茄,因为雪茄可以刺激身体,但罗根不喜欢抽大麻,因为大麻会麻痹自己的反应神经。

    不过这些年,罗根喜欢上了喝酒,特别是酒精度数较高的伏特加,哥哥剑齿虎…维多克对于罗根突然喜欢酒精感觉十分的困惑,曾经问过罗根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突然喜欢喝酒,但罗根从没有正面回答维多克这个问题,只是微笑的告诉维多克:“你不懂,如果你尝试过那种味道,就会明白的。”

    伦敦,算是这些年,罗根两兄弟喜欢来的地方,流浪者酒吧也是两兄弟比较常来的地方,两人活了很多年,虽然看起来很年轻,但那颗心实际上已经十分苍老了,当然两人之所以经常来这里,主要是因为罗根比较喜欢,对于这种复古格调的酒吧,维多克算不上有多喜欢,相比较烈酒和女人,维多克更喜欢鲜血给自己带来的刺激。

    推开酒吧的门,罗根第一眼就看到了蓝泽,或者说有着远超常人的嗅觉让罗根第一时间发现了蓝泽面前的那杯酒,再一次看到蓝泽,罗根明显十分的开心。

    “蓝泽先生,你还记得我吗?我是罗根,好久不见!”

    金刚狼的出现让蓝泽很开心,今天这一整天,蓝泽的心情简直糟透了,难得看到认识的人,虽然不算很熟,但蓝泽还是很开心。

    “约翰,给我来两个杯子,再来五瓶朗姆和伏特加,罗根,你怎么来这里了?”

    “最近没事,口袋里还有些美金,所以就来这里了,再过几个月应该要去越南了,这是我哥哥,叫维多克。”罗根坐在吧台前的木椅子上,指着一旁的维多克,热情的给蓝泽介绍。

    同时约翰也拿来了酒杯以及满满一托盘的烈酒。

    一朵干枯的小花,一杯烈酒,几块冰块,木质的酒杯散发着植物特有的清香,在酒精和迷幻草的刺激下,形成了一种特别的味道。

    罗根抿了一口烈酒,双眼微闭,一脸的陶醉,许久之后,罗根狠狠的吸了一口气:“还是这种感觉,太完美了,简直让人沉醉,蓝泽先生,可以让维多克尝一下吗?”

    蓝泽点点头:“随意。”

    维多克端着酒杯,神色有些惊疑,在维多克的眼里,罗根的表情有些太夸张,但还是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酒水进入喉咙,维多克瞬间愣住了。

    平心而论,这酒并不是维多克喝过最好喝的酒,和所有的烈酒一样,这种酒十分的辣,就好像刀子一样,入喉很绵软,这很难得,但很多世界顶级的烈酒都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并不奇特,真正让维多克惊愕的是,当这种烈酒进入自己的胃部,自己的身体仿佛开启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在那个世界,自己不再焦虑,不再嗜血,幼时家庭的痛苦遭遇和成年之后无数年因为战争绷紧的神经,在这一刻彻底的放松。

    这种感觉是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仿佛在这一刻,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维多克缓缓的睁开了眼,低喃了一句:“真是一种奇怪的体验。”(未完待续。)

第51章 无聊的蓝泽(二更)

    第51章无聊的蓝泽

    第二天,正午时分,罗根和维多克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周围陌生的一切,两人本来已经放松的神经,几乎下意识的绷紧。

    此时两人的记忆还停留在昨天喝酒的那一刻,两人隐约记得昨天晚上,两人喝了很多酒,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方式,现在两人不是在马路上就是在便宜廉价的旅馆中,而眼前显然不是廉价的旅馆。

    华丽的装饰,松软的大床,精美的扶手,一件件奢侈的装饰品,整个房间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华丽,但仔细观察,却不会感觉奢靡,每一个摆设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构思。

    罗根隐约可以从房间的建筑风格还有周围的样子看出这是一个奢侈的城堡,空气中古老的味道和墙壁的花纹以及地面上厚厚的地毯,显然不是任何一个总统套房可以达到的效果。

    打开房门,两兄弟彼此背靠背,踩在厚实的地毯上,偌大的城堡空无一人,周围十分的安静,安静的让两人可以清晰的听到彼此的心跳。

    两人谨慎的在走廊里挪步,虽然罗根没有感觉到敌意或者恶意,但眼前的这个城堡让罗根感觉不正常。

    如果让罗根一条条的说明那里不正常,罗根也说不出来,但罗根就是感觉周围不对,一些看起来很正常的东西,而且没有任何敌意,但自己就是感觉危险,就好像自己第一次看到火枪的时候,就是那种感觉。

    于是,两人就这样神情凝重,一路从三楼走到了大厅,这一段路,正常人最多五分钟就可以走完,但两兄弟用了足足半个小时才走到了大厅。

    来到大厅,透过玻璃,罗根看到了城堡外,坐在长椅上晒太阳的蓝泽。

    看到了蓝泽,两人紧张的心情渐渐舒展,不是因为蓝泽可以给两人多大的安全感,算上昨天的那一次见面,蓝泽和罗根也才刚刚见过两次面,虽然彼此对彼此的第一感觉还算不错,但双方的感情,还没有到可以成为朋友的程度。

    之所以看到蓝泽会有放松的情绪,也是因为蓝泽是两人在城堡第一个看到的人,而且还是熟人。

    眯缝着眼,怀里抱着吃货,蓝泽就这样慵懒的瘫在长椅上,感应到罗根和维多克朝自己走了过来,蓝泽慵懒的说了句:“醒了?如果饿了厨房有食材,不过记得要收拾厨房,如果想要走,穿过森林就是纽约,这里距离纽约不算太远。”

    “纽约?”维多克一愣,有些惊疑的看着罗根。

    罗根的眼里更加的迷茫:“我们之前不是在伦敦吗?”

    “昨天在伦敦,现在在纽约,别问我为什么,也别烦我。”蓝泽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继续慵懒的躺在长椅上,怀里的吃货瞥了罗根和维多克一眼,然后挥舞着胖乎乎的小爪子,似乎要赶走罗根和维多克。

    罗根和维多克彼此对视了一眼,两人也没去厨房,看着面前的草地和外围的森林,两人顺着一条有些古老的道路,渐渐的消失在城堡的范围内。

    蓝泽也没阻拦两人,就这样慵懒的躺在长椅上。

    三个小时之后,两人拦下了一辆有些破旧的皮卡车,半路上两人已经通过地标知道两人现在已经在美利坚的纽约,所以在登上皮卡之后,两人首先问皮卡车主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是几号。

    皮卡车主人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两人:“二号,我说伙计,看你们的打扮,也不像是参加疯狂party狂欢过头的样子,怎么连今天几号都忘了?”

    罗根和维多克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的眼神交流之中,都发现了对方眼里的惊愕。

    皮卡车老板看两人没说话,也没自讨无趣,就这样在当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将两人送到了一个还算热闹的小镇。

    从纽约到伦敦,有五千多公里,坐飞机也需要七八个小时的时间,两兄弟不知道蓝泽是如何让两人从伦敦来到纽约的,但两兄弟隐约感觉,这个蓝泽先生不简单。

    在距离纽约几百公里之外华盛顿,肯尼迪总统坐在白宫,翻看着手里的文件,在肯尼迪总统的对面,是一个矮小的侏儒,他的身材不高,甚至还不到一米六,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留着一口浓密的胡子,如果不看身高,你会感觉,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科学家,可惜配合他的身高,你会有种想笑的感觉。

    “特拉斯克博士,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是一个十分有前途的科学家,你的想法十分的新颖,但你不觉得,相比较武器的开发,你更加的适合生物基因学方面的研究?我看过你之前的研究记录,你制作过不成熟版本的巨人战士血清。虽然不如二战时期的超级士兵血清,但依然是跨时代的进步,我想知道,是什么,让你最终放弃了研究,最终转战武器开发行业?”

    小侏儒特拉斯克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和不甘,但最终抿了抿嘴唇,装作一脸不在意的表情:“没有什么,出现了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所以我放弃了。”

    小侏儒特拉斯科脸上的微表情被肯尼迪看的一清二楚,带着玩味的笑容,肯尼迪打量着小侏儒:“真的是这样吗?可我的资料上显示的可不是这样,这份资料明确的表示在杜鲁门总统接任的时候,你的实验计划依然有大量的国家资金支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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