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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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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仿佛是杀戮遍地,末日来临般的冷。

我和黎雅则走在李莎的两侧,比起李莎的造型和走路的风范来,那就太普通了。

我们走到门口地时候刚好有一个喽出来察看情况,很近的距离。我的三棱刺今天第五次扎进了人体。几乎没有停留,我们就冲了进去。

进去之后李莎直接向前冲,我和黎雅则闪向两侧。三个人的枪声几乎同时响起,人质都是蹲着地。而匪徒身穿迷彩服站着,目标非常的明显。就像李莎推断的那样,我们冲进去的时候,匪徒们明显有一个愣神。他们似乎下意识地想要询问一下,我们的枪就响了。

李莎地出枪非常的快。她是两手同时开枪,射向最远端的7个匪徒,匪徒的位置和我画出来的大致一样。*****我说过,那是控制局面地最佳位置,他们不会随意更换。我和黎雅的第一枪几乎和李莎是同时开地。第二枪我们就明显的慢了不少。

第一个目标我准确的打中脑袋,第二个我就只打中肩膀。匪徒倒下去的时候抠响了手中半自动步枪,还好他的身体正在失去重心,枪口也自然的上抬,子弹射向了房顶。而我也不得不再向他补一枪。就因为这多出来的一枪,让我的第三个目标和一个我刚才没有观察到计算到匪徒两个人同时向我开火。

李莎说得对,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先去杀那些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人质,而是寻找开枪地目标还击。我们要做地,就是不给他们思考和反应的时间。

乓乓乓。自动步枪只响了三下,我没有选择躲避。而是继续开枪。躲避只能给他们更多地机会。我没想过我这么有种,也许也不是我多有种。而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也许人在最危险的时候,害怕是一种本能,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本能,那就是忘掉一切。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我会不会中枪的问题,想的只是立刻开枪击毙他们。

我做到了,那一刻,我开枪的速度至少比平时快了一倍。而同时我也清楚的感觉到我的肩膀被子弹擦过。擦过而已,我很庆幸,对方的应急能力和枪法本身都很垃圾。如果我可以算正在向白银进阶的青铜圣斗士的话,那些家伙只能算那种杂兵。

黎雅三枪全中,但是她开枪的速度也不够快。所以第三个目标和她可以说是同时开枪,就在她的子弹击中对方眉心的同时,对方的子弹也从她的右肩穿了出来。

从李莎的第一声枪响到结束,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远端的7个目标在李莎双枪同时射击的情况下全灭。丫的这就是黄金的实力。

我听到了黎雅倒地的声音,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门边还有一个倒地的声音,我一回头,那是跟在我们后面的肖,肯定是被从我身边擦过的流弹击中了。那一刻,我整个人简直懵了。

不是没有考虑过会出现伤亡,但是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完全不知所措。而且,一倒就是两个。

可就在我的意识还没有决定我先冲向谁的时候,我却发现还有一个漏算的匪徒。*****那家伙穿的不是迷彩服,而是一套混在众人之间的牛仔,而他抓起来挡在面前的,俨然就是先前尿了裤子,还踢了黎雅一脚的那王八

如果不是他踢了黎雅一脚,我其实挺同情他的。一个正常人,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一次就够做一辈子噩梦了,他却遇到了两次。

“放下枪!”那匪徒喊了一声。我最不希望的情况出现了。虽然我不想管那个王八蛋的死活,但仅仅只是一愣,情况就非常不利,那匪徒用手枪抵着那王八蛋的脑袋,手里还有一支半自动步枪指着身边蹲着的人质。

我的脑子正在飞速的运转,希望能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李莎却抬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贴着那王八蛋的耳朵射进了那匪徒的眼睛里。那王八蛋的耳朵也被打飞了,他凄厉的嚎叫着,就像杀猪一样,他的裤管里面流下来的不光是液体,还一种带着恶臭和泛黄的颜色的半液体状物体。

事情还没有完结,五楼大厅有两个出入口,我们冲进来解决了里面的匪徒,却又有两个人端着半自动冲了进来,不过我不用去理会他们,有李莎在就足够了。

商场里并不是一览无余的。尤其是女装部,有很多地柜台和数不清的试衣间。但是人质被集中到了一起。枪响的时候,人群里静悄悄的,所有地人都抱着脑袋。捂着耳朵蹲在地上。谁都不敢抬头看一眼,好像谁都害怕自己一抬头就会被打死。

我现在最怕的一个是商场里藏有炸弹,另一个就是那些柜台后面和试衣间里面还藏着匪徒。李莎的手还保持着随时射击的姿态,而我冲着人群大喊了一声。所有地人都不许动!我也不说我是警察了,要不然他们说不定会跳起来寻求保护。

当进口外面的走廊突然响起一阵玻璃破碎地声音。再有两个人冲进来的时候,李莎没有开枪,与其同时电梯的门一开,她的枪却响了。我的反应明显慢了不止半拍,这时候才看清。冲进来地两个人虽然也穿着迷彩服,但是戴着头盔。脸上抹着迷彩油,手里的武器和和肩上地肩章都清楚的标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武警反恐部队的特种兵。从楼下的电梯里试图冲出来的,则是两个持枪匪徒。

两个特种兵的枪也响了,目标是李莎,因为她是这里唯一还在开枪的人。

我不假思索的大喊了一声,警察!是自己人!

可到底是晚了。

李莎虽然牛逼,在我看来拥有黄金狮子小艾那样的实力,但是她到底也是人。尽管她已经凭借一种反射式地敏捷移动了身位,但是反恐部队地枪法显然就不是那些匪徒能比的了。

“自己人!”我这时头脑很清楚,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我一只手把枪举了起来。一只手掏出了自己地证件,对那两个特种兵。以及随后涌进来的特种兵说:“自己人!匪徒已经全部被击毙了,你们处理现场,尽快把人质转移。”

领头的是个少尉,现场的情况也算一目了然,他对我说了声明白,然后小声的问我:“兄弟,我们是不是误伤自己人了?”我说是!我不想废话,我现在心里面乱得什么都不知道了。三个女人全倒下了,先救谁后救谁这怎么算?

想也没法多想,我最先去看的是离我最近的李莎。她的腰部有一处贯穿伤,手臂和肩部也各中了一枪,腰部的伤看起来失血很多,但是她躺在地上自己用没受伤的手按住了伤口。我把她扶起来,她在我耳边说了一句:“混出去以后不去医院。”

我明白她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她送去正规的医院,上面一问起情况来,她的身份就肯定隐瞒不了。好在她的伤都不在要害,只要死不了我相信她就能搞定。一个特种兵跑过来帮我扶住了她,眼神里满是愧疚,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当时情况不明,真是对不起。李莎笑了笑,也懒得跟他说了。这种伤对她来说,应该也算不上什么吧。

然后我又跑向黎雅,她自己已经撑着站起来了,对我说,去看肖。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跑向了肖。肖的情况才是最吓人的,流弹从锁骨下面打进去,她的衣襟已经完全被血浸湿了。她看着我,眼中流出了很多泪水,想说话,嘴里却也不断的冒出血来。

我哭了起来,我用手按着肖的伤口,回头大声的喊,医生,这里有没有医生?我的脑子现在是一片空白,知道为什么是一片空白吗?人在最紧张,最悲伤的时候,脑子里其实什么都来不及想,也什么也想不了了。

我甚至,来不及去后悔和内疚。

8好意思,今天单位有事情,更新又晚了。

第二季 万丈红尘 

第一四七章 你的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

让肖蒙跟在我们后面是我的主意,我不敢让她一个人留在楼梯间,那里随时可能有匪徒出现。并且,那里还有一个被黎雅用枪托打昏,但是随时可能醒来的匪徒。我跟她说过,要保持好距离,或许,她以为躲在门后面就没事了。她不懂得,什么地方才是真正的射击死角。但是,这始终还是我的错。

我们这次的行动可以说非常的成功,一个人质都没有伤到就击毙了整个五楼女装区的匪徒。那些破窗而入的特警无不感到难以置信,我们仅仅只有三个人。就是我自己,我也觉得难以置信,感觉像假的一样。

可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本来应该让我来保护的三个女人全部受伤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不清楚,我只知道一定是哪里错了,而且,肯定是我的错。我只是想,为什么那些子弹没有全部射到我身上来。我这么说不是装逼,如果可以,我绝对会为她们挡子弹。

商场里可能有炸弹,特警们进来以后最忙着要做的就是疏散人群。特警们一部分是从大厦顶部用绳索滑降下来的,另一部分是从大厦的另一侧,通过爆破过来的。大厦里面紧挨着的是写字楼,但是中间没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点时间,找到建筑工程图纸,然后选择一个点进行爆破打开了一条通道。现在,这也是一条逃生通道,那里有写字楼的电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里面没有医生跟进来,现场被解救的人质里面有没有医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几声,也没有谁站出来。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仅仅是看而已。这就是我们花了巨大代价救出来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们再因为他们缩手缩脚,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胁的话,那才更是白痴猪头加三级了。

我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也不想跟那些刚刚被我们救下来,却没有对这几个受伤的女人表示谢意的人群客气。我抱着肖蒙就往前面冲,一路挤翻了好多人。其中一个人竟然对我发起火来,大声的指着我质问我说,你是警察,你怎么能跟老百姓抢路逃跑!这是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女人。也许还是受教育程度很高地那种,但我还是毫不客气的蹬了她一脚。现在谁挡我的路,我杀人的心都有。

特警们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有两个想过来制止我,那个少尉却拉住了他们。

警察,警察为你们卖命的时候你怎么没看见?现在人命关天,抢在前面一点你还不高兴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伤,都朝我跑了过来。帮我掀开旁边地人群,我们四个人一路鲜血的过去。身后洒落的血,也分不清是谁的。也许我们太过狰狞,前面的人不等我们跑到跟前。就纷纷惊恐的让开了。

两个特警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其中一个就是误伤李莎的二级士官。大厦的中部以上已经完全被警方控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其实匪徒想炸楼,没有足够的炸药,他们最多也只能把商场炸烂。大楼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垮塌地。

我把肖蒙抱在怀里,几乎是无知觉的跑着。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边,也知道她们同样受了伤,可是我现在顾不上了。说得过去地理由是她们的伤不算太重,可如果她们的伤势都是一样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问题。

终于跑进大厦另一头地电梯地时候。黎雅撑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过说起来李莎地伤比她还要重。她们不应该这样跟着我跑地。这样只能加重她们地伤势。那两个和我们一道地特警就很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提出过要背她们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干。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有一种相濡以沫地感动。我地眼里不停地有眼泪流出来。我从来没有流过这么多眼泪。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这么多地眼泪。

黎雅脸色惨白。紧挨着我靠着电梯地内壁。把头轻轻靠在了我地肩上。什么也没说。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边。一只手还是按着自己地伤口。脸上却带着笑。好像是凑热闹好玩。她也把头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两个特警面面相觑。好像比看到我们三个人就搞定了五楼地匪徒还要感到难以置信。

电梯很快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时间却太漫长了。大厦外面围满了警车。也准备好了急救车。我们这样子看来不需要多说。由那两个特警护送着。几个护士迎面跑了过来。

我们分乘了两台救护车。我和肖蒙一辆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则坐上了同一辆车。后来李莎半途下车了。她自己有治伤地门路。那是后来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医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伤后被送进来地市警察医院。这是隶属于我们局。主要针对全市地警员同时也收容罪犯地医院。和军区医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地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地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地。我看着两间手术室地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地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的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地。就算特警冲进来的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地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现在来想另外一个问题。当肖蒙、黎雅和李莎三个人都受伤倒下的时候,我跑向她们的先后问题。也许我最先应该跑向肖蒙才对,事实上,我最先跑向地,却是李莎。

不止是因为她离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伤势,似乎也只是为了查看她的伤势。我今年2岁了。李莎是我26岁的生命里面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

我曾经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经为此大病一场。但是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于我。对于李莎来说,这种所谓的喜欢都像是一个幻觉。我不是说她虚假,我相信她给我说那个话的时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对于平凡的世界来说,却横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终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过上她喜欢的打工,上学,再嫁个平凡的小人物比如我这一类人的生活。

看过。然后离开,这也许就是我最真实的心态。我和她以后还会有什么交集吗?这我不知道,也不去想。

我在黎雅那里停留了一下。是的,我在黎雅面前犹豫了。就在之前,我深深的搂住了她,深深地吻着她。当我以为她要出事的时候,我心完全都被怒火烧得失去理智,也为此第一次感觉到了杀人的快感。我很难去分理清黎雅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一起经历过战斗,经历过生死。那些东西重要吗?重要。但是我和别的兄弟,比如王靖。比如暴龙,也一样的同生共死。

真正让我觉得宁静和安心的,却是她默默站在我身边的那种时候。黎雅大多数时候是安静的,平和的,她很少向我提什么问题,但是我需要做什么地时候,她总会默默地去为我做好。虽然大多都是公事,但是那种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眼神一个笑容都能互相体会到的默契,却显然超越了友情。

可是,我最后还是在犹豫之后奔向了肖蒙。

肖蒙,我地女孩,我的女人。对于她,我反而没有那种要理清头绪的愿望了。那些东西早已不重要,我和她已经融为一体。不止是因为我们的**融为了一体,我的生活,我的生命里都有她很真实也很充实的存在。那种存在已经不可剥离,我总是不让自己去想将来,这好像很不负责任,我也做不到在**和精神上绝对的对肖蒙保持忠贞不二。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充满男人普遍劣根性的男人,是男人就肯定会犯错,尤其是在男女之间的错误上。

我现在突然明白,我不敢去想将来,只是因为害怕。害怕肖蒙从我身边离开的那种剥离。那是一种从生活到生命到血肉的剥离。而我又始终认为,她终有一天是要离开我的。她是公主,而我只是个平民。公主和平民的爱情只能存在于童话里,可我们却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除非我变成王子。可是我会变成王子吗?这看来是一个笑话。我已经26岁了,在之前2年的生命中,我这个人的状态就可以用一个“挫”字来形容,一个字就足以概括了。现在,经过我不知道到底该感谢他还是仇恨他的林森的发掘,我的很多自己原来根本不知道的潜能被激发了出来,但是。也仅仅是由“挫”转变到了“不挫”而已。

王子?又哪来那么多王子呢?

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最后一个才去看肖蒙,是因为我做好了一个准备………要是肖蒙不肯再睁开眼睛地话,我当时就可以拿枪打爆自己的脑袋。过后我也可以这么做。我是很冷静的想的。这很像那些传统的武侠小说,或者是琼瑶奶奶,或者是要死要活的韩剧地男主。可是我真的会这么做。

我这个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虽然参加过几次生死考验的行动,但那些事没有一件是我自己发自内心愿意做的。我也清楚如果黎雅遇到危险我绝对可以付出我的生命去保护她,但是那跟拿枪打自己的脑袋那又不是一回事。

如果肖蒙真的不肯醒来了,那就让我最后,轰轰烈烈的装一回逼好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一切,也就轻松很多了。

黎雅被推出来了,她地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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