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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圣传奇-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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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儿不敢反驳,嘴巴翘得老高,不情不愿地走上了阁楼。就在身影快要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时,她居然还转过身来朝我做了个鬼脸,当时把我郁闷的差点没咬断自己的舌头根子。

此时师傅朝那白衣人拱手说道:“劣徒管教无方,还望前辈见晾。阿骏,你带着子越先走,我随后就来。”

骏爷这时候一声不响地出现在了门外,他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朝师傅看了一眼,发现他右眼的眼角朝我微微点了一下。我看出这是一种暗示,他让我不要说话,赶快先离开。

于是,我又看了那白衣人一眼,便走到门口与骏爷匆匆地离开了。

回忆到此便告一段落,我将思绪又拉回到了书房中的桌子前。端起酒杯喝了口清酒,看着桌子前的那只纸狐狸,那张诡异的狐狸怪脸又渐渐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挥手将脑子里的狐狸怪脸驱赶开,又拿起了那枚钢针。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一开始就会觉得这是支发簪一般的钢针了,因为它就是一支发簪。

一般挽发的发簪都是头细体粗,而不是像这种筷子一样的形状。但这种样子的发簪并不是说没有,有些女人甚至还特别喜欢用这种形状的簪子,因为它们看起来非常的简约委婉。

“骏爷,你认为真的是她?那个叫白云飞的白衣人和她的女儿白琳?”

“究竟是不是还不能确定,但现在唯一对的上号的也就只有她了。”

“是啊,当年我和你离开后,师傅直到第三天上午才回来。回来后他什么也没说,也不准我们问。而那两父女,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再见过一面,更别说什么订亲和成亲了。”

“对于那个白衣人,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唯一确定的就是他大有来头,后来我也专门去查过他的资料,却发现这个人可以说完全没有过去。他所有的资料都是一些江湖人士的口头之言,除了他的名字叫白云飞,名号叫九指神偷和他犯过的一些大案子外。其他的事情完全没有任何的文字记录。”

“完全没有过去?这是什么意思?”坐在一边的狼鹰终于找到了开口的机会。

“就是所有关于他的资料,包括出生、上学、工作、死亡等等的一切记录全都没有,或者说是我找不到。”

“这怎么可能?一个人居然可以活在世上而完全不留下任何的记录,这简直是在开玩笑。”

“是啊,这简直是在开玩笑。不过更奇怪的是,他自己没有记录,可他的女儿却有,但也不完全。”

骏爷喝了口酒,磕了颗花生米继续说道:“她女儿白琳在七岁时被富商蒋天雄收养,在本市有名的私立学校以极为优异的成绩读完高中后就到了法国路易。巴斯德大学留学。她攻读的专业非常有意思,暗示性文字学和行为心理学。”

我感觉到了一种兴奋,因为有些事情似乎找到了突破口,终于不用再被人黑灯瞎火的耍得团团转时却还不知道是被什么人耍的了。

“你说他七岁的时候被富商蒋天雄收养了?那七岁之前呢?她那个狐狸脸老爹呢?”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就是我所说的不完全,她七岁之前的资料也和她的父亲一样完全没有,甚至连出生记录都没有,档案上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孤儿。而他父亲白云飞也在同一时间人间蒸发了一般完全失去了踪迹。”

我右手支着下巴陷入了沉思,像白琳这样的情况社会上不是没有。可不管怎么样她是有亲人的,怎么可能会连出生记录都没有呢?七岁,我见她的时候她顶多也就七岁大,也就是说她父亲失踪的时候极有可能就是在当年我们见面的那一年之中。我们去的时候她还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可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白衣人竟然失踪了,而自己的女儿却给了别人收养?

“骏爷,你说白琳的记录是从七岁开始的,那具体时间呢?”狼鹰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口说道。

“1990年11月9日。”

“什么,90年11月9日?这不是我们当年去看他们的1个月后吗?”

我记得当时和他们见面的时间是1990年10月7日,临走前师傅还跟我说,10月7日是个凶日,叫我不要随便胡闹。那天刚好是我过九岁生日6天。

“恩,是的。如果按照时间推算,那么当年的那个小丫头现在应该二十四岁,正值风华之时啊。”

狼鹰对骏爷说道:“一个人实在不可能不留下任何的记录而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就算是最最顶尖的情报特工也不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将他的资料全部销毁或是隐藏起来了。”

我朝他点点头道:“恩,的确有这种可能。但目的是什么,他身上有什么大秘密需要如此隐藏?”

狼鹰朝我笑笑道:“哈哈,你别把事情越想越复杂了,他长着一张狐狸的脸不就是个天大的秘密吗?”

我猛然间醒悟过来,拍着脑袋说道:“对啊,一个人长着张狐狸脸这不就是最大的秘密吗?当年我为了知道这个秘密还和那个小丫头过了两招呢!不过当时我年纪小,对于她的父亲到底是戴了面具还是真的长了张狐狸脸现在并不是很确定。”

骏爷朝我们俩挥了挥手说道:“好了,这件事我们可以随着行动的展开一边研究一边查。但前提是绝对不能让这件事影响了行动,对于那个女人我们必须要仔细对付,如果她真的是白琳而且是与我们对立的话。那她绝对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障碍,她老子的本事当年你也是看到过的。”

我朝骏爷点了点头道:“恩,这点我清楚。从前面几次行动上来看,她的确很不容易对付。”

骏爷接着我的话继续说道:“不容易对付就说明还是有办法对付的,只不过需要多动些脑筋罢了。至于那另外一个角色,我们就静观其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候也给他们来点狠料让他们也好好见识见识咱们的手段!”

一旁的狼鹰笑着说道:“哈哈,看来这次又有得闹了。”

第二十三章 倒数第七天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将近十点了,时间可真是走一分少六十啊。

骏爷也拿出自己的挂表看了看时间对我们说道:“时间也不早了,今天就到这里为止吧。明天记住,大家各自分工,做好自己的事,千万不要捅任何的篓子出来。”说完,骏爷便起身告辞了。

我和狼鹰在门口目送他开车离去,两人站在家门外望着满天的星斗,都不由地叹了口气。

“唉~子越!你干这个行当有多久了?”

“你指的‘干这个行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从你偷第一样东西开始!”

“哈,那可不好说了。”

“怎么,为什么不好说?”

“因为我第一次偷的,可不是一件东西!”

“喔?那是什么?”

“哈哈,自己猜啊!”

扔下还傻站在门口的狼鹰,我踱回到屋子里,右手下意识地插进了裤袋中。这时候,我插进裤袋的手指碰到了一件东西!

将袋子里的那样东西拿出来一看,这才想起是先前与那女子打斗跌倒时,压到的那件黑色物体。那时候情况紧急不容我多留意,现在拿在手中我便开始仔细地观察起来。

这东西约一个大拇指甲大小,金属材质。乌黑的表面有许多线形的纹路,形状四四方方的,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哎狼鹰,你过来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我想起了身后不就站着个电子专家嘛,人力资源可别浪费了。

“这……这好像是把电子钥匙!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东西?”

“不就是先前和那女人交手的时候拣到的嘛。这是把钥匙?怎么还有这种四方形的钥匙啊?”

“四方形算什么,椭圆形的都有。按照这东西的材质来看,似乎还是带磁性的。你看上面的纹路,一共有三十六条,每一条都不相同。这钥匙要是掉了,那配对的锁和门估计连大炮都轰不开。”

听他这么一说,我惊讶地连汗都流不出来了。这钥匙和配锁如此得精密,那么它保护的东西,其宝贵程度就可想而知。它的主人是谁?这把四方形的钥匙可以肯定不是骏爷的,更不是我和狼鹰的。它的主人最有可能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就是那位女子,而另一个就是那位“暗手”。

“狼鹰,你说这种钥匙和锁一般都用来锁什么东西的?”我和狼鹰关好了门,又上到了二楼的书房中。

“这个可不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钥匙所保护的东西绝对不简单。因为光是这么一把钥匙就价值好几万美金,它的锁一般都配备四、五套连锁加密和电子防盗系统,安全性绝对是钻石级的。能配的上这种锁的,也就是国家机密、军事情报、千年古董和超巨额的财富了。”

我朝他点了点头,这一点我也想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它的主人居然如此粗心大意地掉在了我的家里。这立马就让我想到了两个字,圈套!凭借我这些年在行中的经验,一个能够自由进出我家的高手,一般情况下是绝对不会犯‘落东西’这种低级无聊的错误的。看来那位“暗手”似乎是太过于自信了,他以为留下一柄这样的钥匙就能够套住我,看来高手也有失误的时候,他似乎还少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留下引导线索。

陷阱嘛,当然需要有饵。对于动物来说,饵就是食物。对于菜鸟来说,饵就是利益。而对于高手来说,饵就是线索。一些二流的高手往往会循着别人留下的线索顺藤摸瓜去查找真相,这样的后果往往就是中了对手预先设好的线索套。最后的结果就是找到了真相,但却要赔掉自己的小命,直到临死的时侯才知道,之前的那些线索原来全都不过是个局,是个饵!

可现在这位“暗手”却忘记了放饵……饵!线索!

我的心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目光缓缓望向了桌子上的东西,书桌上一只纸折的小狐狸正斜着脑袋仿佛看戏一般地瞪着我,边上一根银色的发簪默默地透出幽幽的寒光。线索原来早就布好了,饵食原来也早就撒下了,自己差点儿就中了招了。

女人,真是世界上最难应付的一种生物。

我重重地抹了把脸,看着手中这个黑色的四方体,脑海里又浮现出了那女人俊俏的脸庞。在如此美丽的面容下,到底还隐藏了多少令人琢磨不透的未知数。

“恩,恩!”一旁的狼鹰见我沉默许久,假咳了几下。

我缓缓抬头看向他,将自己心中想到的情况对他说了一遍,这家伙听了也是惊讶不已。

“什么?你说这一切都是那女人设的局?那另外一个人呢?”

“哼,有些事情是可以伪造的,她假装让我们相信有两个人闯进我家,让我们以为她是后进来的,这样我们的注意力就会被分散。然后她又故意留下线索和这把钥匙,从而引我们上钩,达到她预期的目的。”我对自己的分析非常得有自信。

“那么,她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海王星了!等我海王星到手以后,她就可以设法从我手中抢走,坐收渔翁之利!”

“如果是这样,那你不觉得她这么做是多此一举吗?”

“什么意思?”

“如果她只是为了从你手中得到海王星,那她根本就没必要设什么局。她只需要跟踪监视你的行动,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够了,何必要这么麻烦弄出什么线索什么局出来。她这样不但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更容易使我们察觉出她的行动方向和目的,这样不是反而对她更不利吗?她如果是要抢海王星的话,甚至都不应该露面的。”

狼鹰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不是她,是那个“暗手”,那么他失误的原因是什么?高手一般是不存在、不允许有失误的。如果是她,那么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墙上的挂钟敲响了十二点的钟声,距离展览会开幕只剩下七天了。今天将是能做准备的最后一天,后天去苏山那里一验完装备就必须出发前往悉尼,不然那边的准备就来不及了。

我苦笑着对狼鹰说道:“看来又不能睡安稳觉了,这倒数第七天可要好好利用利用。明天……不对,是今天,今天你就去帮我查一下这种钥匙和锁的资料,顺便帮我准备点称手的家伙。”

“那你呢?”

“我嘛,要去见一个老朋友!”

第二十四章 老朋友

午夜一点,夜已很深了。尽管我心里知道休息的时间非常有限,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入睡。楼下隐隐约约传来了狼鹰优美动听的呼噜声,听得我本来靠数绵羊已经数得上下眼皮快打架的时候,一下子清醒了不少,这下又要从头开始数起了。

既然睡不着,我索性就垫高枕头坐了起来。轻轻地拉开窗帘,窗外一缕缕皎洁的月光立刻就从窗台撒了进来。天上繁星点点,一颗一颗闪着光亮,仿佛一双双顽皮的小眼睛正朝着我挤眉弄眼。在大城市的夜空中,能够看到如此清爽的星象实在是难得中的难得,看来明天的天气不错。可惜我不懂天文学,要不然定将此时夜空中的星座都一一地描述出来。

望着朦胧的夜空,我开始回忆起这两天来所有发生的事情。海王星的大单子;老K电话中的反常;健身俱乐部取资料时,与白衣女郎的第一次相遇;接头人苏山腰间的小木牌;美容沙龙中与骏爷、狼鹰的会面;家中遭人闯入;第二次与白衣女郎交手同时也是第二次被她逃脱;追逐中得到的纸狐狸和先前的一支银发簪使的白衣女子的身份似曾相识;回来后发现家中不止被一人闯入;暗手在前,白狐在后;最后还有一把小小的、黑色的、带磁性的、若是掉了,配对的门和锁连大炮都轰不开的电子钥匙。

我发现这所有的事情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有明显的交集,但仔细去思考会发现,这些事情其实都有一些很微妙的联系。

首先我和白衣女子的相遇并不是偶然,她应该是特意来监视和跟踪我的。尽管我不知道她的目的何在,但偶然性已经可以排除。她给我留下的纸狐狸和银发簪使我想起了17年前的一张狐狸怪脸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其次,接头人苏山的腰间挂着青帮齐字木牌,这应该也不是偶然。最后,大家若是仔细看了前文,必定记得蒋天雄这个名字。十七年前与我有一面之缘的小女孩白琳在七岁的时候就是被这个富商蒋天雄所收养。这个富商蒋天雄是何许人也?他是一个不算出名的名人。表面上看起来,这个人非常的正常。某某企业的董事长、某某俱乐部的赞助人;偶尔发发小财、偶尔慈善慈善,表面上看起来他十足就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但实际上呢?实际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成功的企业家,不过,这只是一半!他一半是个很成功的企业家,而另一半则深不可测。

黑白两道划清界线的时代早已经过去,现在这年头,黑里若不掺点白的,白里若不带点黑的,那绝对是举步为艰。这个时代讲求的是平衡与协调,谁能将对立的两面整平衡了、弄协调了,那谁就能出头。而更厉害的,是能够隐没在黑暗之中,纵观全局坐收利益的角色,这样的人往往才是最后的胜利者。而这位蒋天雄,不管黑边儿的还是白边儿的,在道上的人眼中,他就是这方面的佼佼者。更有隐晦的消息传出,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青帮的龙头,黑道的老泰山。

假如说那个神秘的白衣女子就是长大后的白琳,假如说蒋天雄就是青帮的龙头,假如说苏山就是青帮齐木堂的堂主。那么,这一部分事情之间,就有了一些非常微妙的连线。可是,还有一部分事情却仍然是一头的雾水。那个所谓的“暗手”是谁?那把黑色的磁性电子钥匙又是谁的?它是用来开什么锁的?海王星的背后买家到底是不是蒋天雄?等等这许多许多的问题估计只有等海王星到手了,答案才会慢慢地浮出水面。

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重重地打了个哈欠,这才趁着倦意缓缓地进入了梦乡。 (奇*书*网。整*理*提*供)

早上,我是被一阵闹钟声叫醒的。刷牙的时候,镜子中我的脸上很明显的写着三个字,没睡饱。眼圈黑得不能再黑了,我整个就成了一只进入更年期的老熊猫。没办法,谁叫昨晚的夜色太过美丽。

狼鹰已经出门了,一楼的餐桌上放着温热的稀饭和馒头,碗底下压着一张字条。

各自行动,小心为上,晚九点会合。

别空着肚子干活!



我笑着朝字条点了点头,看来这家伙的神经还不算太大条嘛。

狼吞虎咽地吃完早点,我在6:37分驾车出发,今天要去看一位很久不见的老朋友。本来我是不太愿意去麻烦他的,可因为这次行动他的身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这一次我只好亲自去登门拜访了。

虽然先前已经向大家提过了这位老朋友,但那只是简略一说,所以在见他之前,还是要先简单地向大家介绍一下,他的名字叫作马克。李,现年47岁,拥有中国与德国两种血统,职业是珠宝鉴定师。说起这位老朋友,我和他的认识过程其实非常的偶然。那是三年前在泰国,我在一次行动得手后驾着快艇从水路脱身,本来脱身过程一切顺利,当出了曼谷河进入丛林浅河湾后事情就突然发生了。我的这位老朋友驾着一艘竹排艇猛然间从丛林河弯道口冲了出来,当时幸好我反应够快,及时打转了方向。不然估计连人带船都要被撞成两截了,两个人火得差点儿没互相把对方给掐死。事后我问他才知道,原来他跟我一样,也是在跑路。只不过我屁股后面干净的很,而他的屁股后面却是一大把烂摊子。后来就是因为我帮他擦干净了屁股,他也在我的行动中帮了把大忙,两人这才成为了好朋友。不过我和他的关系,跟我和骏爷、狼鹰他们的关系又不太相同。相比较而言就好像是情人与老婆一样,和情人就算再亲密也不会去交心;而和老婆尽管没什么过多的甜言蜜语,但却心有灵犀。

早晨的空气非常的清新,我降下车窗,任由晨风拂面而过。车载收音机里传来了动听的流行音乐,我按了下切换钮,将频道调整到了晨间新闻节目。收看收听新闻是我的个人习惯之一,这可能也是与我的职业有关,因为不管是城市新闻或是国际新闻当中,都夹带着大量的实时情报,这绝对是一个极佳的收集资料的免费途径。此时的广播新闻中,正报导着这个城市早晨的交通状况和发生的一些零碎小事。我一边收听着广播一边驾驶着车,在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拐向了右边。接着又迅速打转方向,直接将车头撇进人行道,赶在一个中年妇女的前面抢到了仅剩的一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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