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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乐福的对面有个科技大厦,很破旧了,方格路过的时候,甚至停下来来抽了颗烟,纪如眉看了看方格一眼,也不说话,就那么坐着。
这个当初被人们称为“双子星座”建筑,当时在这一带很时髦,甚至是这一片城市发展的标志,据说是个香港设计公司设计的,楼内充分体现了香港人思维,楼层间距低矮,走廊回环缠绕,你要进去找人十有八九要转晕。现在,这楼看着已经很土了,像当初在全国流行的粤语一样已经被人们彻底无视。
方格盯着这栋楼,牵动嘴角笑了一下,才又踩下油门,往魔鬼公社走。
拐了几个弯,在西安路附近的一条街上,方格停好车,和纪如眉一起走进一家叫魔鬼公社酒吧。
城市里似乎就这些东西,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平淡无奇,饭店,酒吧、电影院、剧场、厕所,除了干活的地方,就是吃喝玩乐拉撒的地方。
一般酒吧多少都会有些特色,这个魔鬼公社有什么特色,一时半会根本说不上来,用纪如眉的话说,就是一个字:乱!用山芋的话说,就是两个字:很嗨!用郁刚的话说就是:很变态!
方格没有评价,方格最开始来这个地方唯一的理由就是这个地方卖“绍兴花雕”,这种黄酒是最近一年方格唯一喝的一种酒。这种酒对胃刺激小,酒精含量比啤酒高3倍多,容易醉,后劲大,味道苦涩而微甜,喝几口就晕,但一时半会还不会醉,方格一口一口地喝,有时候,在微微的晕眩中,喝着喝着就睡了。
酒吧的门口,放着一个告示牌,牌子上潦草地写着几个字:“有痣者进天堂包间开会。”
方格歪着脑袋看了半天才把这几个字看清楚,然后笑了笑,心里骂道:“没文化!还‘有痣者’!这么几个字,就有10%错字!”
方格发现,当他看着这个告示的时候,纪如眉目光游离地看了自己好几眼,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对了,程思大概还找了山芋和郁刚都一起来了。”纪如眉突然说。
“哦,那你先进去找他们吧,我出去买盒烟。”方格一感受到酒吧这种氛围,马上就想抽烟,摸了摸口袋,发现没烟了,方格一般只抽白盒黄山,这酒吧没有。
买完烟,方格走进魔鬼公社,里面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下,人们脸色暧昧,彬彬有礼地面对面坐着,个个一副轻声细语的样。
方格在门口整理了一下刚才裤子上烫出的窟窿,窟窿里的大腿火辣辣地灼痛,方格用手使劲打了几下痛的地方,然后面无表情地进了表演台附近拐角处的一个封闭包间。
和郁刚他们在魔鬼公社的时候,他们一般都是这个固定的包间。
方格毫不犹豫地推开门,走进包间的时候,面无表情的脸上更加没有表情了,他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这包间将近20平方米的样子,在酒吧,这样的包间就很大了。能容纳10来个人坐的大粗木桌子和凳子没有了,最让方格没想到的是,包间原来用熏木装修的黑乎乎的四壁现在变成了一尘不染的纯白色,而且,最让方格惊异是,连地上都是纯白色。
这还不算,最有视觉力的是包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通红的桌子,血一样的红。
桌子上放着一个纯黑色的烟缸,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墙边,像花岗岩似的一动不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装裱好的国画,国画十分简单,画幅的下方,只有一个女人的胸脯,用一笔画出来的,就是一个曲线,女人的胸脯上站着一只鸟。鸟做展翅欲飞状,十分生动形象。整幅国画大部分是空白,用术语大概叫留白。
如果换一个人进了这样的屋子,估计得吓出一身冷汗,屋子里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就是方格,也被这个完全陌生的包间搞得半天没做声。方格诧异地扫了好几眼,然后眼睛盯在那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身上,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叫程思,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像疯了一样酷爱国画,用他的话说,没有任何艺术形式像国画这么写意有趣,充满了想象力。
这个男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如果他不说,打死都不会有人猜出来,他竟然还是一个妇产科医生。
就在方格笑起来的时候,男人慢慢转过头,一看是方格,笑了笑,两只无比干净而修长的手在他那身雪白的长袍上擦了擦,显得颇为羞涩。
“这包间现在是你的办公室?”方格问。
“嗯,方兄,你的朋友在红尘!”程思文质彬彬地说。
“你不是我的朋友?”方格问。
“我不是!”程思想了想,认真地说。
“红尘在哪里?”方格问。
“在厕所附近。红尘只能在厕所附近。”程思想了想,然后一丝不苟地说。
“为什么是‘只能’?”方格问。
“----”程思羞涩地看着方格笑着,却没回答。
“你这个地方叫天堂?”方格突然想起门口的那个告示,突然问了一句。
“不是,这里是地狱。”程思断然地说。
“走了!嗯?”就在方格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国画上女人的乳房上有个黑点,方格又猛然停下来,问:“那女的乳房上的黑点是什么?”
“是命运,是命运的眼睛。”程思显得很沉痛地说。
“是不是一颗痣?”方格的眼睛突然放出光来。
“是!”程思点点头,承认了。
“我送你几个字?”方格盯着程思道。
“说吧,我听着。”程思羞怯地笑笑说。
“你他妈是个变态!如果你不是我朋友,老子得揍你!”方格骂完转头就走。
“不送!”程思楞了一下,然后拱了拱手,不冷不热地说。
程思是方格一伙的的朋友,开始是因为总在这家酒吧喝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与人接触的方格,和更加不愿意与人接触的程思,竟然就聊上了。
开始的时候,方格十分反感这个人的装腔作势,没事穿个长袍,怪兮兮的,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但是时间一长,方格却又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一个人装腔作势时间一长,惺惺作态也就成了一种气质和风格。
可是,不久之后,方格发现,在某些地方,自己似乎与这个人有某种相通的地方,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气味,让他终于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并成了朋友。
方格一边往厕所的方向走,一边瞪着眼睛两边看,目光透着一股阴郁与怒气,就像所有人都得罪了他一样。
“这个变态居然喜欢乳房上有痣的女人。”方格越想越觉得烦躁。
周晴的乳房上就长着一颗通红的好看的痣。
当方格第一次看到周晴乳房上的这颗痣时,方格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
正文 第29章 她乳房上有颗痣
想起周晴乳房上的那颗痣,方格大腿上刚才被雪茄烫的地方又开始隐隐作痛,那股阴郁之火又开始在胸腔里燃烧。
这股火已经烧了2年,经久不息,在火中,有一朵鲜艳美丽的花,只要这火一烧起来,就会在方格的心中轰然盛开。
每当这个时候,方格总是无法自控地浑身僵硬收缩,仿佛浑身的肌肉都要奔向心脏,去呵护心中那魂牵梦绕的花朵。
通常,这时的方格只有三个地方反应剧烈:头脑,胸口,和小腹,其他的地方全部都僵硬得无法动弹。
当方格的心开始剧烈跳动的时候,他的目光又开始变得雾气朦胧,脑子里,与周晴最后一个晚上的一些细节又清晰地浮现出来。
那个周日的晚上,方格还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周晴的裸体,而首先看到的就是周晴乳房上那颗红色的米粒大小的痣。
这颗痣颜色红晕、饱满,很美。
痣美不美不是问题,关键这痣是长在周晴的那个地方。
看到周晴的乳房,尤其是那颗痣之后,方格本来熊熊燃烧着的欲火竟然温和了许多,不是方格断了欲念,而这欲念被周晴身上这个神秘的痣引导到一种命运的遐想上,欲望上升到了美学和命运的高度。
对方格来说,周晴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是神秘的,只不过,那一刻,这个地方是方格目光的焦点。
记得当时,方格竟然忙里偷闲傻乎乎地笑了起来,用手摸着这颗痣,说:“有意思,这里怎么会长痣呢,这里长痣有什么说法吗?”
方格本来只是很随意地问了一下,问完之后,他也没心思追问答案,继续准备往周晴身体的下方游走。
方格平时根本都不相信痣相命理这一套,以前和周晴闲聊的时候,也谈到过这方面的问题,方格记得当时周晴对这个问题的态度也和方格很一致:就是不信。
但让方格没想到的是,方格这一问,周晴却兴致盎然了起来,按住方格的手,羞涩地说:“哥哥,你看过这方面的书没有,你说这个地方长痣有什么讲究吗?”
方格急急地说:“没看过,不知道啊,你还相信这个啊,这些东西都是扯淡。”方格说完,伸手又想去摸。
周晴一看方格着急的样子,偷偷笑了一下,然后,用手坚决地握着方格的手,眼睛里冒着一种兴奋地光,看着方格说:“哥哥,别急啊,你看看这个东西,据说有说法呢!”
方格随口问:“什么说法啊?”
周晴说:“据说痣长在这个地方不坏!”
见周晴这么说,方格一时也被周晴引起了好奇心,然后看着周晴的眼睛问:“怎么个不坏法?”
周晴想了想说:“嗯,痣相学的基本理论是:长在脸上等明显地方的痣大多是凶痣,长在隐密处的痣,则大部分是吉痣,像手掌心,脚板上,胸部的痣都很隐密,算是吉痣。”
听到这里,方格想也没想,说了句:“既然是好痣那就好,别想那么多了。”说完方格张嘴对着周晴的乳房就想亲下去。
周晴红着脸,轻轻托住方格的脸,调皮地笑道:“哥哥,我有话跟你说呢。”
方格看周晴竟然在这时候还一副兴趣浓厚的样子非要谈谈这痣,叹了口气,嘿嘿笑了两声,压了压心中的火,无奈地说:“想说什么呀?”
“嗯,据说,这个地方长痣,算是隐密而且以红色为主,是吉痣。代表热情大方,爱情运丰富,与子女缘深。”周晴想了想说,脸上洋溢着梦幻般幸福的红晕。
周晴这可爱的样子搞得方格的好奇心又起来了,方格停了下来,想了想说:“恩,据说相书上有这么一句话说‘贞淫现于痣相,贵贱定于骨法,忧喜见于形容,悔吝生于动作之始,成败在于决断之中’,嗯?好啊,原来你还偷偷看算命的书,你不是说你不相信这个吗?原来是骗我的。”
周晴偷偷笑了一下,辩解道:“我那有看算命书啦,没有!”
方格用手拧了一下周晴的脸蛋,说:“竟然撒谎,没看算命书,怎么知道这么详细,连痣相学的基本原理都出来了。”
周晴眼睛转了转说:“网上有嘛,正好碰到就看了,你还说,你不是也看,不然你怎么知道相书上哪句话。”
方格笑了起来说:“这种话不只是算命书上有啊,那都能看到,别说这个了,让我再仔细研究你这痣----”
无论周晴怎么打岔,方格这次再也不回应周晴了。
过了一会,方格在心荡神驰之际,似乎听到周晴轻轻地叹了口气说:“要是真像说的这样就好了。”
方格听了之后,从下面抽出手,一把捂住周晴的嘴巴,喘着粗气说:“别说话。”
这一夜,他们就像被命运温柔而祥和的手悉心照拂一般,仿佛两个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人,两个人把全副身心都放在对方的身体里,仿佛对方的身体就是自己的命运,他们这一生到这世上来,就是为了走到对方的身体里。
第二天早上,周晴上班之后,方格穿上衣服之后,一路开着车,一边回忆着昨晚的一个个让他魂飞魄散的细节,哼着歌,晃晃悠悠地往报社走去。
走到半道,方格突然有些心慌意乱起来,竟然感觉周晴离开自己太远了,突然地有一种冲动,想把车开到京剧团门口去,看看周晴工作的地方有没有因为周晴而有一些变化。
方格知道这个念头很傻,只是,对他来说,一个再普通平常的地方,也会因为有了周晴,而变得完全不同。
方格去过京剧团,甚至是经常去,对京剧团的办公地熟悉得很。
方格想到这里,真的就调转车头,往京剧团的方向走。
方格出门比周晴要晚大概半个小时,方格心想,周晴这时候应该早就到了。
在转头去京剧团的路上,方格还在心里想:“我要是到了京剧团下面,是上去看看她呢还是就在下面看一眼就走呢?或者给她打个电话?”
正在方格想着周晴的时候,方格突然就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一个男人的声音显得拖沓而谨慎地问:“你认识一个叫周晴的吗?”
方格一听是个男人打听周晴,马上条件反射地警惕了起来,说:“认识啊,怎么了?”
男人说:“你是她哥哥?”
方格犹豫了一下道:“是啊,怎么了?”
男人也犹豫了一下,然后慢吞吞地说:“周晴有父母吧,你是他哥哥,我就先跟你说了,你要有个心理准备,刚才在颜如玉夜总会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出租车和一个凌志车撞上了,出租车上有一个女的,叫周晴,当场死亡,她电话里第一个人是你,请你还是先过来看一看吧。”
方格一听,血一下子就冲到了头顶,心里一下子就乱了,想也没想就大声道:“别扯淡,怎么可能,你们一定搞错了。”
对方有些不耐烦地说:“我们只是请你来确认一下死者身份,到底是不是,看了再说,对了,她乳房上有颗痣。”
一听到这句话,方格下意识地用脚猛踩车闸,手上的手机一下子就掉了下去。
这个早晨,是方格终生难忘的一个早晨。这天阳光灿然,毫无预兆,街上人们脸色平静,一切如常,而当方格艰难地抬眼看着天边的朝霞时候,眼前却是一片血红。
想到这里,方格心跳越来越厉害,刚才还僵硬的两腿感觉十分无力,他身体歪了一下,手还无意识地弹在一扇门上,然后就靠在了门框上。
方格顺着门框蹲下来,双手捧着头,手指插在头发里,痛苦地调整着呼吸,此时,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场景:在东关街的那个旧房子,那扇门已经关了几年,那是那个凌志车司机住的地方。
“这个杂种这个月就要从牢里出来了!”方格在心里咬牙切齿地想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格突然感觉精神一振,腿上的劲似乎回来了许多,脑子也似乎清醒了不少。
方格扭头朝门里一看,突然闻到了一股异样的熟悉的芳香,从门缝里飘了出来,与此同时,一阵摇滚乐的声音也从门里鼓荡了出来。
正文 第30章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闻到那股奇怪的芳香,方格呆了一下,这气味如此熟悉,熟悉得让人作呕。
方格突然意识到,这房间里有人在吸毒。
在周晴去世以后,有段时间,方格在别人的鼓动下,曾经尝试过一次,方格记得当时他就闻到一股奇异的芳香,但当他吸一口的时候,当时他只是觉得恶心得想吐,以后,方格就再也没有尝试过。
芳香一阵阵飘了出来,不是很浓,但方格还是闻到了。
方格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靠在门框上,在走廊里朦胧的灯光下,方格看起来像一个幻影。
这帮人门都不关,竟然就敢公然吸毒,胆子也太大了,连门口有人都不知道,估计,已经进入自我的无人之境了。
方格转头朝门缝里看了看,竟然看到两个穿着文革时那种黄色军装的家伙,歪戴着军帽,军帽上是那种红红的五角星,脸上一副沉醉迷离的样子,正随着强烈的节奏抖动着身体。
房间里烟尘滚滚,灯光幽深暧昧,他们模糊的脸仿佛是悬在黑暗中的井里,飘飘摇摇地下沉着,却总是沉不到底。
就在方格把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节奏越来越强烈的摇滚乐突然嘎然而止,房间里顿时陷入一片死寂。
方格喘了口气,从兜里摸出一支烟,刚放到嘴上,拿出打火机的时候,房间里的音乐突然又响了起来。
方格打着火正准备点,这时,房间里的人开始唱了起来,方格刚听了一句,一下子就被噎住了,方格克制地咳嗽了几声,憋在喉咙里的一口气一下子喷了出来,把刚打着的火一下就给喷灭了。
他们居然唱的是《国际歌》。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事所有
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
“草!”方格低声骂了一句,再次打着火,把烟点上,继续靠着门框,一边听他们唱歌,一边闭着眼睛抽烟,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房间里的歌声还在继续: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的通红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要实现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要实现
方格靠在那个门框上抽了两支烟,《国际歌》的最后三句一直在房间里重复回旋着,最后方格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把烟头扔在地上,一脚踏上去使劲踩了踩,转身走出了酒吧。
走出酒吧,冷冷的空气,让方格又清醒了许多,他扭了扭脖子,深深呼了口气,然后快步朝着不远处一条街上的夜市走去。
虽然是年后上班第二天,夜市里还是人来人往,一点也不比平时冷静,方格来到一个卖藏刀的摊子前面蹲下来,眼睛出神地扫着一溜摆着的各种各样形状的藏刀。
一个穿着一身藏袍的藏族妇女蹲在这溜藏刀的后面,面色温和地笑了一下,然后又低着头,看着她前面的那些刀一声不吭。
这种卖藏刀的妇女在城市里到处都是,她们穿着藏袍,脸色黝黑,笑容温和而遥远,她们或者蹲在夜市的摊上,或者干脆就走街串巷地叫卖,手中拿着闪闪发亮的藏刀,成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城市一道奇异而温暖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