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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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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哑巴一手包揽了他的吃喝拉撒。他这粗胳膊长腿的大个子,也就只有哑巴能够摆布得动。旧日的空气忽然浓厚起来,余至瑶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开膛破肚,养伤之时照顾自己的就是哑巴,也只有一个哑巴。
  躺在床上侧过脸去,他对哑巴说了这话。哑巴笑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比划出了一个长度,表示那时的余至瑶很小很小。
  放下双手,他又低头望向了余至瑶,试图从余至瑶的脸上找出幼时的蛛丝马迹。余至瑶当年真是单薄清秀极了,谁也没想到他会越长越高,最后变成了个肩宽背阔的大个子。
  他看余至瑶,余至瑶也看他。双方对视了片刻,余至瑶缓缓闭上了眼睛。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四个月后他变成了全身瘫痪的废人,因为周身肌肉都已萎缩。不过断骨愈合的很好,起码从爱克斯光片上看,是很好。
  复健又是一场死去活来。锻炼到了春节之后,他已经能够拄着双拐独自行走,然而走不多远,时常是迈出七八步后便停下来,心里虽然还有劲头,可是双腿自己打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他的膝盖永远都是青紫颜色。
  除此之外,右手也是不复先前的灵活,手臂稍一运力就要彻骨疼痛,甚至连筷子都用不得。凤儿现在放了寒假,无所事事,便一日三顿的坐到余至瑶面前,端着饭碗喂他吃饭,每次只喂一小口,因为怕他会呛到,会咳嗽,会咳破肺。
  余至瑶发现凤儿是越来越丑了。
  她大概是进入了成长期,胳膊腿儿全抻得细长,身子脑袋却小;一张紧眉俏眼的标致小脸日益显出轮廓,竟然隐隐有了尖嘴猴腮的意思。
  余至瑶看在眼中,嘴上不说。家里就这么一个欢天喜地没心事的,他犯不上给孩子添堵。
  
  节气变幻,冬去春来,何殿英这个名字终于是彻底在天津卫消失。众人都听说他是被他的日本师父护送去了满洲国。可是关外地方那么大,到底人在何处,却是无从知晓。
  何殿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的徒子徒孙们也像秋虫一样各找地方蛰伏下来,再也不敢耀武扬威。
  余至瑶拥有了整个英租界,却是走不出自己的余公馆。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里,他第一次凭着一己之力走下二楼,进入庭院。在哑巴的搀扶下坐到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他也想见见天日,晒晒太阳。
  哑巴忙着浇花,无暇陪他。他伸长双腿低下头来,安安静静的盯着一只蚂蚁从前方爬过。一双眼睛随着蚂蚁从左慢慢转右,最后他欠身伸出左手,把小黑蚂蚁捏了起来。
  小黑蚂蚁在他的指间动了动触角,然后很伶俐的爬过手指爬上手背。他抬起手臂慢慢变化姿势,让小黑蚂蚁在他手上绕圈爬行。
  小黑蚂蚁那么的小,然而爬得很快,一往无前的冲向衬衫袖口。余至瑶对着它连吹了两口气,没能拦住,情急之下只好抬起右手抓它。右手手指是麻痹而又迟钝的,一下子就把小黑蚂蚁给捏死了。
  余至瑶想要再捉一只蚂蚁,可是身边再也没有蚂蚁经过。饶有耐性的等了许久,他最后只等来了张兆祥。
  张兆祥步履匆匆的从楼内走出,口中惊讶的说道:“哟,二爷,这儿多晒得慌啊!”
  余至瑶抬头看他:“干嘛去?”
  张兆祥笑道:“这不月初了吗,我给杜老板送月钱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谁?”
  张兆祥在他面前弯着点腰,一团和气一派精明,正是个标准的管家模样:“就是杜芳卿啊,您把这人给忘啦?”
  余至瑶的确是把杜芳卿给忘了。抬手轻轻一挥,他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张兆祥满面春风的向他鞠了个躬,然后健步如飞的向外走去了。
  
  乘坐汽车穿过大街小巷,张兆祥在一处小院落前下了汽车。
  抬手连拍几声门环,大门应声而开,杜芳卿怯生生的露出了脸:“张爷,您来啦。”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对张兆祥的称呼,从“小张”变成了“张爷”。侧身向院内一伸手,他又很有眼色的柔声说道:“大热的天,您请进来喝杯茶吧。”
  张兆祥迈步进门,就见房子虽旧,但是处处干净。院角花草葱郁,倒也别有一番生机。伸手从长袍口袋里摸出一只信封递给杜芳卿,他停了脚步说道:“茶我就不喝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我,我坐不住。”
  杜芳卿双手接过信封,捏出里面柔软的钞票。试试探探的瞟了张兆祥一眼,他又陪着小心问道:“二爷的腿……好些了吗?”
  张兆祥苦笑摇头:“都养七八个月了,还是只能从楼上挪到楼下。”
  杜芳卿听了这话,便是蹙着眉尖低下头去,轻轻的“哦”了一声。
  张兆祥向来是把杜芳卿当成下堂小妾来看待。下堂归下堂,可毕竟是主子用过的,自己就该懂分寸、避嫌疑。转身摇晃着走向院门,他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杜芳卿拿着信封呆站在院内,心中把余公馆的上下老小掂量一遍,就觉没有一个是细致体贴的,全都粗手粗脚。而余至瑶伤到这般田地,怎能禁得住那帮家伙们搬弄?
  黯然神伤的叹了一声,他慢慢走回房内,同时想道:“可惜,我是没有资格了。”
  


44、他乡故乡 
 
  一九三三年七月,哈尔滨。
  傍晚时分,何殿英穿着衬衫长裤,意态悠然的走在松花江畔。凉风掠过水面习习而来,他手里拿着一只蛋卷冰激凌,冰激凌融化横溢,他一边转着圈的大舔特舔,一边在岸边长椅上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前方走过的一名日本艺伎,他饶有兴味的打量不休,觉得对方像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
  正当此时,一只巴掌拍上了他的肩膀。猛然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张笑脸。
  “哎呀!”他捂住胸口急叹一声:“森园,你他妈吓我一跳!”
  所谓“森园”者,乃是森园真人的侄子森园茂。去年夏末他受了叔叔的委托,把何殿英与李振成一路护送出关。何殿英是漫无目的,只要离了天津,去往哪里都没关系。听说森园茂在哈尔滨已经有了一番作为,他和李振成便也跟着过来了。
  森园茂是三十多岁的年纪,剃着平头,相貌憨厚,满口东北话。笑眯眯的看着何殿英,他开口说道:“今晚你得请我好好吃一顿。”
  何殿英上下审视着他:“凭什么啊?”
  森园茂:“我给你找了个发大财的机会,让你请客都是便宜了你!”
  何殿英笑了:“森园啊,你自己那破矿都要停工了,还能给我找到发大财的机会?不会是让我出钱入股吧?”
  森园茂把双臂抱到胸前,表情厚道的发出奸笑声音:“嘿嘿,我先不告诉你,进了馆子再说!”
  
  从江边向前穿过一条马路,便是中央大街。此刻华灯初上,街上店铺林立,十分繁华热闹。何殿英这一年来虽然是坐吃山空,但是积蓄丰厚,尚能维持。领着森园茂进了一家料理馆子,他点了一桌昂贵菜肴,先由着森园茂吃了个半饱,然后才一伸筷子夹住对方筷头:“行了行了,差不多就停一停吧,你先说说你那个发大财的机会是怎么回事?”
  森园茂放下筷子,隔着桌子向前探身说道:“何君,这个机会,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说!”
  森园茂双眼盯着何殿英,压低声音吐出四个字来:“输入劳工!”
  何殿英眨巴眨巴眼睛,三秒钟之后才有了回答:“哦……”
  “哦”完一声,他恍然大悟的一笑:“哦……”
  不动声色的垂下眼帘,他微笑着举杯抿了一口清酒。一名艺妓此时姗姗而至,然而刚刚进门,便被他挥手撵了出去。
  和室拉门重新合拢,何殿英把胳膊肘撑到桌边,歪着身子对森园茂一挑眉毛:“来,咱们详细谈谈吧。”
  
  料理馆内的一番密谈,成就了何殿英的新事业。东北有着亚洲最富饶的黑土地,森林煤矿,大豆高粱。然而,人少。
  森园茂在哈尔滨附近拥有一座小小的煤矿。在与劳工贩子打过几次交道之后,他忽然发现与其买人挖煤,不如直接卖人。
  他在华北毫无势力可言,森园真人也只是一位不成气候的叔叔,所以何殿英变成了他唯一可用的合作伙伴——虽然这家伙在天津惹出官司,正受通缉,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是跑了,可他的徒子徒孙还在。
  森园茂在中国混了十五六年,十分了解帮会里面“师父”的地位。对于何殿英的能力,他是非常的有信心。
  
  何殿英夜里回家,把李振成从床上推醒,将今晚见闻讲述一遍。李振成素来对他言听计从,自然毫无异义。洗了把脸收拾行装,李振成在天亮之后赶往火车站,打算买票潜回天津,把藏到乡下的兄弟们全都联络起来。
  
  李振成一路谨慎,因为不了解城内情形,所以提前在倒数第二站下了火车,根本就没往天津卫走。
  倒数第二站是文县,进了文县继续下乡,他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悄无声息的四处流动。百里之外的细微暗涌,当然不会惊动天津卫里的大鱼。在他与断了手臂的小老九见面之时,宋逸臣坐在瑶光饭店办公室内的桌子上,正在和张兆祥讨论余至瑶的腿。
  “二爷的腿啊,是这么回事——”宋逸臣对着张兆祥比划手势:“长短一样,不能算瘸。但是呢,落地就疼,不敢使劲。”
  张兆祥犹豫了一下,不大确定自己这话说的合不合适:“那要是总也养不好的话,还不如我这瘸的呢。我不耽误走路啊!”
  宋逸臣抬手挠了挠鬓边短发,顺带着上下扫了张兆祥一眼,轻描淡写的说道:“你还可以,不是很瘸。”
  
  余至瑶不知道会有人对他的伤腿大发议论,独自坐在卧室床上,他在明媚的阳光中自得其乐。
  雪白的衬衫袖子没有系纽扣,松散开来挽到肘际。左手举起一只玻璃药瓶,他凝神观察着瓶中两只小黑蚂蚁。小黑蚂蚁全是圆脑袋细腰大肚子,相遇时碰一碰触角,算是打了招呼。拧开瓶盖放出一只,他由着蚂蚁在手上爬。
  他已经隐约猜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大概是恢复不到先前模样了,虽然先前也并不能算健康。
  暖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吹进来,是一种温吞吞的柔和。两边的浅色窗帘随风轻舞,一只金黄蜜蜂飞进来打了个转儿,嗡嗡的又逃出去寻找花朵。余至瑶高高的横抬手臂,看到小黑蚂蚁正在自己的手臂上急行军。眼睛平视了小黑蚂蚁的侧影,他发现自己每一根汗毛都是小黑蚂蚁前进路上的荆棘。
  眼看小黑蚂蚁又要爬进袖口里去了,他颤巍巍的抬起右手,很小心的捏起蚂蚁送回瓶中。
  他不寂寞,蚂蚁也是他的伴儿。
  
  到了晚上,他坚持独自走下楼去,坐在沙发上读报纸抽雪茄。凤儿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愁眉苦脸的握着铅笔写作业。唉声叹气的在本子上写下标题,她自言自语的轻声念道:“我的家庭。”
  她的家庭与众不同。暴躁粗野的父亲是懒得提的,叔叔是天下第一大好人,倒是值得一写,可是在她心中地位太高,反而不敢轻易下笔。忽然灵机一动,她探身用笔杆一戳余至瑶的小腿,轻声开口唤道:“叔叔!”
  余至瑶扭头看她:“嗯?”
  凤儿认真的问道:“哑巴叔叔有名字吗?先生要我们今晚完成一篇作文,我想写哑巴叔叔种花的故事!”
  余至瑶一笑,温和的答道:“哑巴有名字。他姓苏,名叫苏如愿。”
  说出这三个字后,他凭空觉出了一种奇异的陌生——他想天下亿万人中,大概就只有自己还记得哑巴的名字,苏如愿。
  放下报纸拿过凤儿的铅笔,他在报纸空白处写下了这三个字。右手很不得力,把字写得东倒西歪。凤儿盯着他的一笔一划,同时把字念出声来。
  
  凤儿写的艰难,直到深夜才算完成。而余至瑶正闹失眠,宁愿坐在一旁默默的陪着她。及至凤儿哈欠连天的收拾纸笔回房睡觉了,他才大喊一声:“哑巴!”
  哑巴匆匆的走进客厅,想要扶他上楼休息。目光忽然扫到茶几上的报纸,他停住脚步,认出了自己的名字。
  拿起报纸又仔细看了一遍,他抬头望向余至瑶,同时张嘴轻轻“啊”了一声。
  余至瑶想要解释一番,可是又觉得没有必要。哑巴看他,他也看哑巴。哑巴的黑眼睛一点一点亮了起来,脸上隐隐透出欢喜神情;而余至瑶却是横眉冷对,像只斗鸡一样瞪着哑巴。
  哑巴放下报纸,忽然走上前去弯腰抱他,又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是经常这样向余至瑶示好的。
  然而余至瑶在他怀中很不耐烦的一挣,同时发出呵斥:“不要碰我!”
  哑巴果然立刻松开了手。用力把余至瑶从沙发上搀扶起来,他的眼中还留着笑意。
  
  余至瑶彻夜不眠,开着电灯摆弄蚂蚁。如此玩到凌晨时分,两只蚂蚁全被他不慎捏死了。
  没滋没味的躺下来,他歪着脑袋向下望去,看到了一座小帐篷——命根子暖烘烘的胀成一根棒槌,直通通的把毛巾被挑起多高。禁欲生活过得太久了,他近来时常骚动难耐,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也许应该再找个人放到身边,可是找谁呢?找个什么样子的呢?
  余至瑶想不出来。他现在觉得一切人都言语无味,还不如小黑蚂蚁可爱。
  


45、苏生 
 
  入夜时分的日满俱乐部内,正是一片奢靡繁华的灯红酒绿。跳舞厅内传出一波接一波的拍掌声音,是一队白俄青年正在大跳哥萨克舞。何殿英兴致勃勃的站在围观人群中,手臂挎着一位娇小个子的日本姑娘。
  掌声随着节奏越发整齐热烈,何殿英满面微笑的盯着场上一名白俄青年,同时随着激昂乐曲摇头晃脑。白俄青年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据说是位流亡将军在哈尔滨留下的混血私生子。私生子的五官眉目全部都是西洋式的,唯有一头短发乌黑笔直,从后面看上去,特别的像余至瑶。
  何殿英素来认为余至瑶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形象,只是暮气沉沉,不讨人爱。余至瑶大概是从小挨了太多的打,所以养出一身欠揍的气质。何殿英先前只是喜欢揉搓他,现在觉得揉搓太不够劲了,非得痛打才算痛快。
  至于去年那夜的残酷惩罚,何殿英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都不后悔——该轧,轧得还轻,当时应该开辆卡车过去,直接轧碎了他!
  
  一支舞蹈跳完,跳舞厅内暂时停了乐曲。何殿英带着自己的异国情人走回座位坐下。日本姑娘仿佛是很喜欢他,一直盯着他笑。何殿英留意到了,一边摸出打火机点烟卷,一边从嘴角挤出一句天津话:“你笑嘛?”
  日本姑娘含情脉脉的用东北话答道:“没笑啥。”
  何殿英不再理会,全神贯注的点燃香烟。目光从火苗移向前方,他目送着那位酷似余至瑶的白俄青年离开跳舞厅。
  “真他妈像!”他在心里暗想:“和天津那位比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洋马呢!”
  正当此时,一只手从后方拍上了他的肩膀。没等他回过头去,李振成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哥!”
  何殿英猛然起身向后转:“老三?”
  李振成刚下火车,风尘仆仆,肩膀上还扛着个褡裢。把身边一名单薄少年扯到面前,他开口笑道:“大哥,我把小老九带过来了。”
  小老九其实也已经满了二十岁,只是个子矮娃娃脸,是个小孩的面目。大热天的,他穿着短袖衬衫和浅色长裤,一边短袖下面空无一物,是半条手臂被砍了下去。笑呵呵的对着何殿英一鞠躬,他开口唤道:“大哥!”
  何殿英谁都能牺牲,唯独心疼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高兴的抱起小老九转了一圈,他亲热的骂道:“小王八蛋,狗命挺大啊!”
  小老九落地站稳了,满不在乎的答道:“大哥,不是我吹,当时那一刀,是对着我头顶砍下来的。凭我的机灵,我能让他砍中?我当机立断——”
  何殿英一把将他搡向了李振成:“前腿都让人剁掉半截了,还有脸跟我自卖自夸。”然后他对着日本姑娘一挥手:“友美,走。今晚我有事,咱们不玩了。”
  
  青山友美今年只有十五六岁,家里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当兵去了,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处于一个半自由的状态。在离家最近的路口下了何殿英的汽车,她在夜风中慢慢的往家里走,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的看着何殿英的汽车调转车头,风驰电掣的驶入夜色。
  这回车里没了友美,余下三人便可畅所欲言了。何殿英一边开车,一边倾听李振成讲述天津情形。
  “森园茂介绍的那位贝先生,这回我也见着了。”李振成认真回想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挺年轻的一个人,也是刚入这行不久。”
  何殿英望着前方道路问道:“他是什么意思?愿不愿意和我们合作?”
  李振成答道:“他愿意,我刚一离开天津,他就到乡下去了。”
  何殿英笑了一下:“到乡下干什么去?难道也像小老九一样伤了前腿?”
  小老九无可奈何的“哎呀”一声:“大哥,姓贝的是下乡招劳工去了。这回三哥带我过来,就是让我熟悉熟悉情况。过两天我还回天津,我得把公司开起来呀!”
  何殿英点了点头:“好,小老九长大了,知道干正事了。等到回了天津,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守在日租界,除了这个买卖,不许再干别的。报仇的日子在后头呢,大丈夫就得能屈能伸,记住了吗?”
  小老九立刻答应下来,又做了一番保证。
  何殿英沉默下来,仿佛是在专心开车,然而良久之后,他状似无意的又开了口:“余二现在怎么样?”
  李振成在后方瞟了他一眼:“他现在不大露面,据说是在家里养伤。”
  何殿英下意识的一挑眉毛:“这都多长时间了,还没养好?”
  李振成沉吟了片刻,然后犹犹豫豫的说道:“大哥,其实我早就看你和他不是一路人,偏偏你还挺看得上他。小时候只要他来找你,你马上就不管我们了;如今他烧了我们的地盘,杀了我们的兄弟,你还……你还惦记他干什么啊?”
  何殿英笑着一打方向盘,在前方的路口拐了弯:“放心,你大哥我心里有数。再说我这也不叫惦记,我这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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