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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朝政开始抽搐,从头到脚一起失控,口中发出断断续续的怪叫。余至瑶没想到他这样顽强,竟然就是不死。慌乱中他捧住父亲的头,开始竭尽全力的扭向一侧。细微的咔咔声音响起来,他弯下腰,几乎就是把余朝政的头搂进了怀里。
父子双方从未这样亲近过,余至瑶咬紧牙关,继续扭,继续扭。
不知何时,怀中的余朝政已经不再反抗。余至瑶停了动作,可是姿势并没有变。对面的哑巴轻轻拍打了他的肩膀:“啊。”
余至瑶不言不动。他知道余朝政死了,不管怎样,这是他的父亲,他们血脉相连,所以现在亲近片刻,也算是他们父子一场。
哑巴跳下床去,强行扶起了余至瑶。余至瑶的手臂都僵硬了,抱着余朝政的脑袋不能松开。于是哑巴使用强力,硬是掰开了他的双手。
把余至瑶搀到一旁,哑巴把余朝政那歪到一旁的脑袋扶正放好。趁着人还没有冷硬,哑巴又摩挲着为他合上了眼皮。余朝政沉重的躺在床上,就这样面目狰狞的闭了眼睛。
余至瑶旁观着哑巴的所作所为,体内仿佛灌了水银,钉在地上快要化成雕像。他说不出哑巴的好坏来,只觉得这奶哥哥有些邪性。他知道自己总得和哑巴在一起,除非哑巴主动想要离开。哑巴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不能亏待哑巴。
哑巴把余朝政摆弄好了,又把被子拉起来给他盖到胸口,空针管也拔下来扔进了屋角的纸篓。纸篓里装着不少药盒药瓶,忽然多了一支针管,也不突兀。
这回再走到余至瑶身边,他安抚似的抚摸了对方的心口;隔着一层西装,他的手掌感受到了剧烈的心跳。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脸上没有表情。忽然抬手推开哑巴,他低声说道:“别碰我。”
哑巴讪讪的收回了手,面带愧色的垂下了头。
余至瑶最后望向床上的余朝政,看过之后,他转身向外走去。
卧室门口不知何时围上了几名青年,都是何殿英的手下。何殿英始终是不放心余至瑶的本事,总想替他来料理这件事情。可是余至瑶坚辞不受。
余至瑶决定此生一定要和余朝政之间发生一点关系。二十多年了,父子之间似乎除了仇恨再无其它,回想起来既阴森又乏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余朝政给了他生,他还了余朝政死。他们相生相克,结果就是一死一活。
余宅的仆人被驱赶到了楼下,不知楼上是个什么情形。何殿英的人马不许他们乱走乱动,而他们在余公馆做得久了,也很懂得克制好奇心。乖乖聚在大客厅里,仆人们东一个西一个的找地方坐了,全部都是昏昏欲睡。
余至瑶下楼向外走去。何殿英那边还没有消息,他正好借此时机休息休息。在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坐下来,他在习习夜风中做了个深呼吸。手心里总有些异样触感,仿佛还在紧压着余朝政的脸皮与白发。
哑巴蹲在一旁,小心翼翼的给他点了一根雪茄。他接过雪茄吸了一口,烟气在嘴里打了个转儿,然后直接呼了出去。
忽然转向哑巴,他毫无预兆的问道:“是死了吧?”
哑巴抬眼看着他,连连点头。
要笑不笑的一扯嘴角,余至瑶最终还是没笑出来。把手里的雪茄交还给哑巴,他从怀里摸出一张折好的信纸。信纸展开,上面是他亲笔伪造的遗嘱。
余家的大部财产,包括工厂、俱乐部、球房,当然归他所有;不过也并没有对余至琳赶尽杀绝,在现金和房产上,余至琳还是能够有所获得。这样的分法显然是太不公平,所以他正好趁此机会冷眼旁观,看看在余家这一派人马之中,到底哪位是亲,哪位是疏。
余至琳快回来了,如果有人不服,定会立刻投到大爷麾下。这很好,一目了然,免去了将来考察的麻烦。
余至瑶坐在夜空下面,心中空空荡荡。余朝政就躺在二楼卧室内的大床上,天这么热,当然应该尽快入土为安。所以世上很快就没这个人了,除了余至瑶,将来谁还记得他?
慢慢的吸了半根雪茄,汽车的喇叭声音由远及近传了过来。余至瑶抬头望向前方院门,就见车灯刺目。下意识的抬起手臂一挡眼睛,他知道是何殿英到了。
院门是大开着的,何殿英跳下汽车,在光芒万丈的背景中缓步而来。余至瑶看不清他的面孔,就见一个很挺拔利落的黑影在缓缓逼近。
车灯熄灭了,何殿英在他面前清晰起来。大半夜的,何殿英西装笔挺,依旧漂亮。在余至瑶面前停步弯腰,他直接问道:“怎么样?”
余至瑶没有起身,仰头答道:“吗啡针没有作用,我扭断了他的脖子。”
何殿英是不把人命当成一回事的,笑吟吟的从裤兜里掏出一只信封,他将其扔到了余至瑶面前:“从马律师那里弄来的真遗嘱,有没有兴趣瞧瞧?”
余至瑶伸手捡起信封,就见封口那里粘的严密,并且盖了余朝政的印章。
对着信封愣了一瞬,余至瑶随即像下了某种决心一样,干脆利落的撕开封口,取出里面一张旧式八行笺。
旁边的哑巴伸着脖子瞄了一眼,没看清楚,于是转而去观察余至瑶的神情。何殿英则是站在原地东张西望,欣赏余公馆的庭院风光。如此看到足够了,他低头面对了余至瑶,开口问道:“怎么样?你家老爷子给没给你留口饭吃?”
余至瑶捏着信笺,面容似乎有些扭曲。“哈”的笑了一声,他哆嗦着双手,把信笺揉成了一团。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反应,忍不住伸手一敲他的脑袋:“什么意思?”
余至瑶低下头去,笑得浑身颤抖。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他紧紧攥着那一团纸,手指关节泛了白,力量大的快要让他痉挛。断断续续的笑声越来越低,末了转化成哭腔,他把手中遗嘱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蜷缩起来。
何殿英急了,想要去捏他的下巴,把字纸抠出来。可余至瑶深深低头,只对他摆了摆手。
余朝政的真遗嘱,和余至瑶的假遗嘱,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在那张八行笺上,余朝政言简意赅的交代了后事。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必管了;长子是个做学问的,也不让人牵挂;唯有老二——他对不起老二。
他活着的时候怕余至瑶,所以只能在死后善待这个儿子。产业全部留给老二,老二年纪还轻,后半辈子能有荣华富贵,也就弥补了前二十年所受的虐待苦楚。
4
4、归于尘土 。。。
余至瑶又笑又哭,可是笑过哭过之后,也就算了。
他找了个信封,把假遗嘱装进去封起来,又上楼去了书房,找到余朝政的印章,在封口上盖了印记。
这时已经到了凌晨时分。余至瑶把信封放在写字台上,然后扭头望向写字台后的大沙发椅。那是余朝政常坐的位子,当然,自从余朝政病倒之后,沙发椅便空置下来了。
何殿英把双手插|进裤兜里,歪着脑袋凝视余至瑶:“接下来怎么办?我找陈律师去?”
余至瑶没理会,径自迈步绕过了写字台。小心翼翼的弯腰在沙发椅上坐下去,他抬头面对着何殿英,忽然笑了一下:“这里坐着很舒服。”
何殿英也笑了,把信封拿起来揣进怀里:“你家老爷子的东西都是好的,一把椅子也能让你舒服!就是陈律师吧,那人百分之百听我的话,绝对不会出纰漏,和你家老爷子也有交情。”
余至瑶把两边手肘架在台面上,心不在焉的对着桌面答道:“好。”
何殿英见了他这个魂飞天外的模样,忍不住单手撑住写字台,轻轻巧巧的抬腿跳了上去。走兽似的四脚着地爬到对方面前,他抬手一拍余至瑶的面颊:“二爷,清醒清醒,别这么梦游似的。你知不知道,你熬出头了?”
余至瑶把手抚上何殿英的后脖颈,然后和他额头相抵,闭上眼睛长叹了一口气:“小薄荷,人生如梦。”
何殿英笑着骂了一句:“他妈的我有名有姓,你就不能换个叫法?小薄荷小薄荷,喊声何老板不行吗?”
余至瑶抬头直视了他的眼睛,神情是一种认真的试探:“殿英?”
然后不等何殿英回答,他自己先皱着眉毛摇头了:“不好,真肉麻。”
何殿英一翻身坐在写字台上,两条腿伸出很长,一点规矩也不讲。低头思索了一瞬,他转脸对着余至瑶一笑:“是挺肉麻。”
黎明之前,总是特别的黑暗。书房内灯光昏黄,窗外则是一片墨染,余至瑶垂下眼帘,看到了绛红台面上的一只白手。
何殿英总是这样没血色,一只手也能让人感到心惊突兀。余至瑶盯着他的手,良久过后,忽然站起来说道:“小薄荷,下去!”
何殿英莫名其妙的溜下了写字台:“怎么?不让我坐?”
余至瑶没有回答。他当然不是舍不得一张半旧的写字台。绛红桌面像一泊不新鲜的血,他是不想看到苍白的何殿英坐在上面。
何殿英拍拍屁股,上下又看了余至瑶两眼:“收一收你这怪脾气吧!除了我,谁还能这么惯着你?少爷的性子奴才的命,我看你家老爷子对你打的还少!”
余至瑶猛然抬头,一张脸登时就沉下来了:“你说什么?”
何殿英迈步走向门口:“我说我找陈律师去,有问题吗?”
天明时分,余公馆传出了余朝政的死讯。
猝死,死因如果不是脑充血,就必定是心肌梗死。公馆内的仆人得了自由,很识相的各忙各的。
余朝政在十年前就给自己定下了一副金丝楠的棺材,棺材当时的价格不算高,他认为自己是捡了个大便宜;又因为先前闹过一次中风病危,所以寿衣也是现成的,翻出来就能穿。
给余朝政擦身的人是哑巴。余朝政毕竟是颈骨断了,不得好死,而余至瑶虽然不怕旁人闹事,可是能够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避免为好。哑巴胆子大,让他去他就去。一脸坦然的摆弄着余朝政的尸首,他是真的不怕。
接下来的几天,余公馆热闹成了一锅沸粥。余朝政的老伙计们乘坐汽车赶过来,一路哭天抢地。和余朝政混了一辈子,他们已经全部有头有脸,在外提起来,都是独当一面的人物。
余至瑶怕的就是这帮老家伙。和老家伙们相比,公馆后院那一批老姨太太倒还好处理。何殿英一直没再露面,只派出十几名亡命徒守在余公馆。亡命徒就是亡命徒,一身杀气。余至瑶不能把这样的人放在明面上,下棋似的,他把这十几个人东一个西一个的安排了,不许他们随便露面。
停灵到了第二天,公馆内开始有暗流涌动。有“叔叔”当面质问余至瑶:“二少爷,怎么不找个医生过来瞧瞧?人总得有个死因啊!”
余至瑶知道这些人从来不拿自己当一回事,余朝政都不把他当人看待,还怎能要求旁人对他高看?披麻戴孝的站在“叔叔”面前,他冷着一张脸:“死就死了,难道医生还能让他起死回生?”
“你这孩子,这叫什么话!我知道你心里没有你爹,混帐小子,你爹把你养到这么大,你可好,就知道记仇!我不和你讲,等大少爷回来了,让大少爷说话!”
余至瑶不说话,耳边听得外边一阵喧哗——是陈律师到了,带着遗嘱,然而不能立刻宣布,因为要等大少爷到场。
如此到了第三天,余至琳还是杳无踪影,可余朝政已经开始发臭,不能再等了。
余至瑶并没有哭。人人都知道他们父子是冤家,他简直懒得伪装悲痛。风风光光的把余朝政埋进土里,他感到了一阵痛苦的痛快!
正如何殿英所说的那样,他熬出头了。
在余朝政下葬的当天下午,余至琳风尘仆仆的到了家。
余至瑶不哭,他也没哭。留学七年了,他对家的感情已经淡薄。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旅途颠簸,他回到家后的第一句话是:“天津卫变了样子。”
第二句话是:“爸爸没了?”
第三句话是:“给我杯水,我渴死了。”
余至瑶换了一身黑色长袍,走出来迎接他。他一边从仆人手中接过茶杯,一边抬头望向余至瑶:“弟弟,你长得这么高。”
余至瑶也在打量兄长。余至琳不像余朝政,像余太太,是个结结实实的中等身材,戴眼镜穿西装,皮肤白皙,五官平淡。打扮好了,他就好看一些;打扮不好,他就难看一些。
咕咚咕咚的喝下半杯香茶,他继续说道:“我没有联系到三妹。听说是在三月份时,她和妹夫一起去了夏威夷。”
把茶杯交还给了仆人,他对着余至瑶又说了一句:“哇,弟弟,真高。”
余至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对待这位大哥——大哥没欺负过他,可也没救过他。大哥不算坏,只是性格是一种冷冷清清的热情,换言之,就是不讲感情。
“是上午下葬。”他开口说道:“天气热,实在是等不得了。”
余至琳脱下半旧的西装上衣,深以为然的点头:“你做得对,应该如此。爸爸是因为什么疾病走的?”
余至瑶迟疑着答道:“夜里猝死,大概是脑充血。”
余至琳双手合什抵到眉心,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呼出来:“愿爸爸走的安宁。”
余至瑶和他没什么可说的,不但无话可说,甚至手足无措。轻轻咳了两声,他说道:“大哥,你回来的正好。陈律师一直守在这里,等着宣布遗嘱。”
余至琳想要先去给父亲上两柱香,不过他认为上香这种事情,无非是个仪式,早一点晚一点都无所谓。从裤兜里掏出一条不干不净的手帕,他一边擦汗,一边答道:“好,那我们去见陈律师,不要让人家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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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话不投机 。。。
陈律师不安的坐在余家客厅里,手里捏着一只信封。他和马律师都是余朝政生前倚重过的,马律师一直不出现,这惹得其余人等十分不满,认为姓马的太不讲究了。
余至瑶和余至琳并肩坐在大沙发上,余至琳离家七年,这时自然要先向在场的众位叔叔问好。叔叔们以为老大出洋七年,又是学成了一位双博士,必定不凡,然而此刻一瞧,见他既谈不上派头,也未见有何风采,只是比当初在家时更白胖了而已。
等到余至琳做完一圈寒暄,陈律师终于是忍不住了。急急的撕开信封,他抽出遗嘱展开来,清清楚楚的读了一遍。
待他读完,听众们的表情一起变幻多端,全没了正经颜色。
余至瑶一动不动,神色木然。余至琳则是一脸惊讶,起身走到陈律师那里要过遗嘱,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
然后他抬头望向叔叔们:“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爸爸病糊涂了?”
当着余至瑶的面,叔叔们愕然的一拍巴掌:“是呀,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余至瑶垂下眼帘盯着地面,知道这些老家伙都不把自己当个人看。自己还坐在这里,他们就肆无忌惮的开始议论起来了。
如果让“老家伙们”自己选择新主人,那他们显然更偏重余至琳。大少爷,从小看着长大的,又精又灵,爱说爱笑,谁不喜欢?扶植大少爷继承家业,他们心甘情愿。至于二少爷——二少爷也算是余家的人么?
有人一眼盯住了余至瑶:“二少爷,遗嘱肯定有问题,这些年大少爷和三小姐都不在家,所以你务必要解释一下!”
余至瑶抬头望过去,心里记住了对方:“遗嘱是他定的,我先前并不知道。”
陈律师也在旁边帮了腔:“这个……的确如此,遗嘱一直是在我的手中。这种秘密,我总是能够为余老先生保守的。”
陈律师一介文人,说起话来轻飘飘的没有力度。而未等旁人开口,余至琳忽然走到余至瑶身边,又坐了下来。
“弟弟呀。”他抬手拍了拍余至瑶的大腿:“我问你一句话,好不好?”
余至瑶听了他这语气口吻,忽然打了个冷战,好像吃了一口太腻的冷奶油,甜的恶心:“好。”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穷了,你帮不帮?”
余至瑶戒备的看着他:“当然会帮。”
余至琳听了这话,就转向前方,对着众人一笑:“兄弟感情,总比一纸遗嘱要重。爸爸既然这样定了,那我就遵从他老人家的遗愿。诸位叔叔也不必为我鸣不平,我可以接受这个事实。”
说完这话,他又笑微微的扭头看了余至瑶:“弟弟,爸爸把一生的事业都留给了你,你要努力哟!”
余至瑶正视了余至琳。余至琳的眼睛活泼有光,光芒是浮着的,下面藏着什么,他不知道。
很谨慎的斟酌了言辞,余至瑶怕露马脚,所以并没有说出动听的话来,只干巴巴的答道:“好。”
余至瑶想要通过今天这一次机会,把余至琳那一派的老家伙认清楚。可是余至琳忽然服软,这就使得旁人没有立场再做议论。
余至琳挽起衬衫袖子,自顾自的走去落泪烧香,又乘坐汽车出门前去坟地。傍晚时分他回来了,很自觉的要回家睡觉去——余公馆现在属于余至瑶,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老家伙们这时已然各自散去。余至瑶换了西装,倚着门框站住了,躲躲藏藏的看他:“吃过饭再走吧。”
余至琳提着随身携带的皮箱,站在原地怔了一下,随即笑了:“好,新房子一直没人,我回去大概也是挨饿,不如在你这里先填饱肚子。”
在餐厅里,余至瑶走到首席位置,慢慢的坐了下来。
余至琳看了他这举动,心中十分了然。自己还在,他就忍耐不住的占据了父亲的位置,这种小人得志的举动,真是又可怜又可笑。
及至饭菜被仆人端了上来,兄弟两人便开始相对用餐。菜很丰盛,可是余至瑶的筷子只落在盘内的边边角角处,夹那散碎菜肴。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好菜向来没有他的份,在余朝政和余至琳面前,他只有尝尝滋味的资格。
“弟弟。”余至琳忽然开了口:“我也知道,这些年来,爸爸对你是残酷了一点。不过人都死了,你也就把恨意放下吧。”
余至瑶从盘边汤水中捞了一筷子菜叶送进嘴里:“我没有恨意。”
余至琳叹了一口气:“弟弟,你不要这样刀枪不入嘛!”
余至瑶不再说话,大哥不坏,但也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