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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出书版手打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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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芒心里蓦的一跳,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在短暂的忡愣后才胡乱又找了个话题,“阿布杜拉,你这几天都待在这里,难道就不需要处理国事吗?”
    “你这是关心我,还是希望我快点消失呢?”他挑了挑眉毛,“等法迪大叔生日过后我要回一趟阿布扎比。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我很快就会回来。至于这里……你也不用心存侥幸,他们是绝对不会给你机会逃走的。”
    “那你干脆把我锁在房间里好了,那不是根本没可能逃走?”她语带讥讽地回道。
    “嗯……”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危险的光芒,压低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带着某种邪恶的意味,“你倒是提醒了我,这倒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刘芒很快意识到再继续和他打嘴仗的话,最后吃亏的必定还是自己。
    “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她觉得还是少和他正面接触会更加安全。
    这次他倒没再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示意她可以离开了。这个类似掸苍蝇的动作又刺激到了刘芒敏感脆弱的心灵,气得她转身就走。就在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到王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小芒,你能这么快融入这里,这——很好。”
    她的脚步稍稍停滞了一下,还是当作没有听见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沙漠的夜晚,很快就降临了。
    小村庄里的伙食情况虽然比魔鬼沙漠的绿洲是好了很多,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单调乏味。除了居家旅行必备的大饼以外,每天的主食就是米饭配上用西葫芦,西红柿,洋葱和牛肉炖在一起的大杂烩。这种高能量的食物偶尔为之还不错,但要是天天吃这个可就要了刘芒的小命了。不过在这个“款待之情胜过奉上之物”的沙漠部落,她除了忍耐外也别无它法了。
    村子的露天中央场地已经点燃了明亮的篝火,架在火上的烤肉不时滴落的热油发出滋滋的声音,散发出的香味随风飘散在空气中,令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刘芒跟着阿布杜拉来到这里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具不停转动烧烤的庞然大物。她倒抽了一口冷气,难以置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她她她没有看错,那居然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烤骆驼!
    之前刘芒也听说过,沙漠游牧民族在喜庆宴会时,会用“烤骆驼”这道菜来款待贵宾。不过,她可从来没想到过自己也有亲眼见到这道名菜的一天!她的耳边里忽然回响起阿布杜拉说过的那句话,“我想让你看些特别的东西。”
    她的心里迅速泛起了一丝说不清的复杂感觉,下意识地抬头去看身边的阿布杜拉——他正笑着对法迪大叔说着什么,似乎并没有留意到她情绪上的细微波动。
    刘芒尝了一口放在面前的椰枣汁,聚精会神地盯看着两个健壮的男人将那只烤好的骆驼慢慢解了下来。接着,其中一人用锋利的刀子破开了骆驼的肚子,原来里面另有乾坤,居然还装着一只香喷喷的烤全羊。而烤羊的肚子被破开之后,却是露出了一只芳香四溢的母鸡。再将母鸡的肚子破开,就能看到一只肥美的鸽子,而鸽子的肚子里呢,则是一条不大不小的烤鱼。最奇妙的是,当最后鱼的肚子被破开时,里面居然还有10个鹌鹑蛋!
    “怎么样?”王子侧过头,略带得意地问道。
    “好奇妙!”她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舍不得错过一点细节。毕竟,这种机会可不是经常可以碰到的哦。这么说起来,她也算是沾了王子殿下的光吧。席间王子和法迪大叔他们具体说了什么,她一概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不知道。”当然,她也并不关心到底双方说了些什么,只管自顾自地享用美食。
    这道大餐不仅视觉效果惊人,而且味道也是相当不错。只是实在太过油腻,又没什么蔬菜搭配,刘芒吃了几块肉就感到很饱了。说实话,就算是看看也能看饱了。
    酒足饭饱之后,男人们三三两两懒洋洋地地坐在了地上抽起了水烟。这水烟刘芒是见过几次,但也不清楚到底和普通的烟有什么区别。不过这样的氛围倒让她想起了曾经读过的古代诗歌中的一段话:腾云驾雾间,水迷烟醉中,经典的时光恍若倒流,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阿布杜拉也低下头抽了几口,抬眼看到刘芒一脸好奇的表情,不禁弯了弯嘴角,出乎意料地将水烟推了过去,“想尝尝吗?”
    “我才不要。”她摇摇头,”吸烟有害健康。”
    “身为新闻工作者,你的知识面似乎太狭窄了。”阿布杜拉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我们的水烟起源于800年前的印度,后来才开始在波斯流行,传到我们这里大概已经有500年的历史了。而且现在的水烟丝大多是由鲜烟草叶、干水果肉和蜂蜜等制成,再加上麝香、冰片等传统秘方,尼古丁含量几乎为零。所以这水烟非但没有你所想像的危害,相反还具有消炎止痛的功效。”
    刘芒有点惊讶,想不到这水烟里还有这么多名堂。而且听他这么一说,她倒是对这改良后的水烟更加好奇了。
    “我这个是水蜜桃味道的。”王子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适时地再次诱惑她。
    “那……我就尝一口吧。”她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新事物的诱惑,也学着阿布?拉的样子抽了一大口。
    这不抽还好,一大口下去立刻呛的她连着咳嗽了好几声,连着眼泪都飙出来了。这糟糕的体验令她忍不住抱怨道,“你不是说加了水蜜桃吗?怎么还是那么呛!”
    “那是当然,毕竟这叫水烟,不叫水——果。”王子愉快地笑出了声音,弯弯的眼睛里闪着戏谑的光芒,似乎是早就猜到了她的反应。
    刘芒郁闷地感到自己被忽悠了,但是又不好当场发作,只能气鼓鼓地连喝了两大杯椰枣汁。
    Sigh!这个家伙,等着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不远处的法迪大叔看着王子,又看了看刘芒,脸上露出了一抹欣慰之色。都快记不清楚了,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见到王子这么愉快的笑容了?十年?还是十五年?或许,这个来历不明的异族姑娘,就是神替王子所选的命中之人吧。
    晚上回到房间的时候,刘芒惊讶地在房间里看到了一张——“床”。之所以要打个引号,那是因为这张所谓的床实在是有些简陋。整张床看上去只是用粗细不同的木头搭建而成,最上面还铺了一层厚厚的毯子。丽玛笑着冲她做了几个手势,示意这是给她准备的。
    刘芒不禁感到有些纳闷,为什么今晚会特别给她准备一张床呢?啊,对了!自己睡得不舒服好像没有和其他人说过,除了——他。
    难道真的是他……她伸手摸着那床柔软的毯子,只觉得仿佛有一些温暖又明亮的东西缓缓流入了内心深处……不过,一码归一码,如果他以为这样就能抵消之前的戏弄,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101次逃婚 17  部落第一红人
    阿布杜拉在第二天清晨就回了阿布扎比,接下来的几天都因为忙于公事而没有再出现。王子不在的这几天,刘芒可是在这小村子里混的风声水起。尽管语言基本不通,她却是凭着拿手的超级节约术,在短短时间内就成为了最受大妈们欢迎的客人。当然,她也没被自己的高人气冲昏了头脑,继续不忘见缝插针地寻找着逃跑的可行性。趁着空闲的时间,她也基本上将这个村子的环境摸得比较清楚了。但正如阿布所说,这个村子的人早已收到了不允许她逃走的命令,平时只要她刚靠近村子的出口,就立刻会有人跳出来加以阻拦。
    所以,想要照正常渠道离开这里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更令人头痛的是,出了这个村子以后又该怎么办呢?四周围都是一片沙漠,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而草率行事的话,搞不好把自己的小命丢在沙漠里都有可能。
    正当她苦恼地托着腮帮子陷入了沉思之中时,忽然听到“扑”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扔到了她的后颈那里,在触碰到她的皮肤后那东西就飞快蠕动起来,吓得她立刻一个激灵跳了起来。或许是动作幅度太大,那个小东西也跟着啪的一下掉到了地上。
    她一眼扫了过去,顿时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个吓人的小东西居然是只蜘蛛!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身后哗的传来了一阵幸灾乐祸的哄笑声。刘芒回过头一看,原来那是一群看上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们。为首的那个孩子浓眉大眼,长相倒是很可爱,只是他的手里捏着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还装着一只模样差不多的蜘蛛,显然就是这次恶作剧的始作俑者。
    刘芒虽然有些生气,但很快就想到自己也没得罪过这些小朋友,那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孩子们在跟她闹着玩。这样一想,她忽然做出了一个以前都不敢想像的动作,一弯腰迅速将那个打算逃走的小东西捡了起来放在手心,还若无其事地笑了笑,示意他们过来失物招领。
    小男孩们见她非但没有被吓得惊慌失措,反而还这么大胆,不禁面面相觑,全都愣在了那里。刘芒心里暗暗好笑,不管怎么说她可是曾经连蝎子都吃过哦,所以现在对这些长相丑陋的小东西已经有了相当的抵抗能力了。
    为首的小男孩最先反应过来,大踏步上前从她的手里拿走了那只小蜘蛛,熟练地塞入了玻璃瓶中。然后他又抬起头来,叽哩咕噜地对她说了一串当地方言。见她一脸茫然状,小男孩着急地挠了挠脑袋,忽然迸出了几个标准的A国语单词。
    刘芒倒是大概听懂了两个最主要的单词,立即明白过来原来这些小家伙是想要知道她从哪里来,所以才和她打了那样一个“特殊”的招呼。
    只不过就算她猜到了对方的意思,可是凭着自己三脚猫的语言,根本没办法表达清楚,而且就在她念出中国这个词时,对方同样报以一脸茫然。这下刘芒也没辄了,或许是这些孩子一直只在村庄里生活,没有电视没有现代化设备,所以对外界的了解几乎是空白,也难怪他们没有听过中国这个地方了。
    小男孩想了想,捡起了旁边的树枝在沙地上胡乱画了一匹歪歪扭扭的骆驼,又向她投去了询问的眼神,似乎是在问她中国有没有。
    这个法子顿时启发了刘芒的灵感,她灵机一动,也随手捡起了一根树枝,在沙地上画了起来。虽然不能用语言表达,可是,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其他的交流方式啊。
    连绵起伏的长城,檐角弯弯的古代宫殿,高高耸立的唐代塔,还有憨态可掬的熊猫,神气活现的飞龙……一样接着一样,犹如变魔术般在她的手下出现。尽管在沙地上作画的效果远比不上纸张,但大致也能看清楚轮廓。再加上刘芒以前业余时间也学过几年画画,所以粗粗一看还是挺有气势的,至少能将这些孩子给震得目瞪口呆了。
    她略带得意地指指那些画,又指指自己,告诉他们她就是从那个地方来的。那群小男孩看她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甚至还带上了点崇拜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丽玛匆匆走到了为首那个小男孩的面前,对着他劈里啪啦说了一大串话,小男孩一脸痛苦地想要捂住自己的耳朵,但丽玛又毫不客气地揪起了他的耳朵继续唠叨。
    刘芒不觉笑了起来,在沙漠部落里,像丽玛这样具有女王架式的姑娘还真是少见啊。而且看得出,她的父亲相当的宠爱她。
    小男孩被唠叨的直发晕,急忙指了指地上的那些画,又指了指刘芒,想要转移丽玛的注意力。丽玛的目光往那里一瞟,倒也好奇地看了一阵,随即朝着刘芒笑了笑,用力地点了点头。不等刘芒说什么,她又将那个小男孩拽到自己的身边,清晰地念出了一个名字,“阿里。”
    看着她和小男孩相似的容貌和彼此之间亲密的举止,刘芒蓦的想到了一个可能性——难道这两人是姐弟?介绍完了小男孩,丽玛又拖过跟在她身后的一个小姑娘,笑眯眯地又报出了一个名字,“艾米娜!”
    刘芒打量了几眼那个叫艾米娜的姑娘,她看上去大概也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瘦弱的身体仿佛风一吹就倒,面纱蒙住了她苍白的脸,只能看见一双美丽深邃的大眼睛。不知是不是刘芒的错觉,面纱下的姑娘似乎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刘芒大大方方地向艾米娜伸出了手,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再附赠一个友好的笑容。
    艾米娜愣了愣,也轻轻握住了她的手,眼中露出了些许羞涩的笑意。
    丽玛笑逐颜开地一手拉起刘芒,一手拉起艾米娜,显然是很开心又多了个朋友。
    安静了几分钟的阿里此刻又按捺不住了,他重新捡起了那根树枝,递给了刘芒,似乎是想要她再画些什么。丽玛兴奋地点头附和,就连艾米娜也露出了好奇的眼神。
    看到大家一脸期待的表情,刘芒不禁有些飘飘然。好吧好吧,那么再画些什么?她转了转眼珠,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个动画片。好像是说有那么一天,熊猫、长颈鹿、猴子和狐狸等一群小动物来到河边玩耍。玩着玩着它们发现河中的小岛上长着一棵果实累累的桃树。可是要吃桃子就得过河,该怎么办呢?于是小猴就想出办法,拔竹子搭一座桥。大家都动起手来,只有狐狸在一旁偷懒。很快桥搭好了,谁知狐狸却毫不客气地抢先过了桥,而且更可恶的是它过桥后还转身把竹桥拆了,原来它要独享满树的蜜桃。结果等吃饱了桃子之后,狐狸发现自己也没法回来了,最后还是靠朋友才把它救了回来。
    小时候她看过这个动画之后就一直印象深刻,所以到现在几乎还记得全部的剧情。这个故事有点意思,而且画起来也不难,干脆就先拿这个练练手吧。
    刘芒画出来的动物似模似样,再加上故事编排脉络清晰,分镜头恰到好处,没几下就将在场的这些孩子们全吸引过来了,就连丽玛和艾米娜也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过毕竟是在沙地这么简陋的地方作画,所以刘芒的动作也比较慢,整整花了一个下午她才画到小动物们开始搭桥的情节。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只有意犹未尽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令刘芒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大家都像是说好似的,准时来到原地等待她的简约版漫画连载。尽管她画得比较慢,但丝毫没有影响大家的积极性,个个看得兴趣盎然。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刘芒白天作画,晚上传授超级节约术,可是一点都没闲着,俨然成为了这里的第一红人。
    在自信心高度膨胀的同时,刘芒的心里也有些说不出的烦躁。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逃婚的次数又被莫名缩减了,这样下去,对她是越来越不利了。还有老爸老妈那边,虽说出差采访是家常便饭,但时间太久的话他们也会担心吧。
    已经进入秋季的沙漠依然还是热得要命,尤其是到了正午时分更是晒得吓人,简直就能晒到沙子融化,树木冒烟,就连石头都受不了要大喊救命。
    刘芒一边用手巾擦着汗,一边画着剩下的故事情节——狐狸吃饱了桃子,却发现没办法回来,急忙向朋友们求救,可是朋友却都气得不想去理它。在周围小观众炯炯有神的围观下,她认真仔细地一笔一划画着,竭力想将最有趣的故事完整地展示在这些孩子面前。
    不知不觉之中,天色已近黄昏。西坠的夕阳为天边抹上了娇艳的色彩,在空中漫延开深深浅浅的红,就像是摇曳着一大片沙漠少女最为喜欢的指甲花。
    刚刚画下了最后一笔,她抬起头正好看到坐在对面的艾米娜飞快低下了头,而丽玛则朝着她的身后爽朗地笑了起来。她正要回头看看是怎么回事,不料自己的身子却突然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捞了起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已经稳稳落入了一个温暖结识的怀抱。随即响起的马蹄声和颠簸的震荡感清楚无比地告诉她,自己莫明其妙地被拎上马了!
    她刚刚挣扎了几下,那紧紧搂着她的人低低说了一句,“别动了,不然掉下去我可不负责。”
    这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脏蓦的狂跳起来,惊讶之中偏偏又有一丝小小的惊喜。
    “阿布杜拉,你,你什么回来的?”
    “就在你画那只狐狸被救起来的时候。”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调侃的笑意。
    她顿时大窘,天哪,都不知道他在自己的身后看了那么长时间了。她实在是太专注于画画了,所以压根没留意到他的存在!
    “坐稳点,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她搂得更紧,顺手还拉上了她的面纱。当马匹在沙漠里疾驰时,漫天的细沙如雨丝般扑面而来,充满阳光味道的热风卷着沙子不停拂过他们的面颊他们的发丝,刘芒下意识地往阿布的怀里躲,想让自己少受点小苦。这样的姿势也让她轻而易举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声,如沉稳的鼓点般一声紧连着一声,充满了令人安心的节奏感。当她想到要问问到底去哪里时,王子倒突然勒住马停了下来。
    刘芒正想开口说些什么,视线却被眼前的一大片色彩缤纷的花海深深吸引住了。粉红,深红,紫红,朱红,深深浅浅全是不同的红色,好似染了霞光的美人脸,又似欲言又止的美人唇,色彩缤纷,颜色夺目,沐浴着秋日夕阳激情绽放。
    清一色的全部都是指甲花。
    这种别名叫做凤仙的指甲花刘芒也见外公种过,小时候还用它的花瓣染过指甲,只是她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大一片指甲花!而且更令人不可思议的,这些花居然是生长在沙漠的绿洲里!
    “看到那棵树了吗?”阿布杜拉想让她看的似乎并不是那些指甲花。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刘芒这才留意到不远处有一棵形状奇怪的大树。即使是在绿洲里,一般也是以抗旱的椰枣树居多,所以这样的大树能在这里存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那是我小时候种的。想不到它还一直活到了现在。”阿布杜拉的语气听起来颇有几分对逝去时光的感怀。
    “你小时候?”刘芒微微一愣。她好像不能把这个地方和王子的小时候联系起来。
    “我小时候有两年时间是在这个小村庄度过的。那时这里的生活条件要比现在更差。”阿布杜拉顿了顿,“5岁时我就被父亲送到这个小部落生活,以便让我更好地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后又被送到了母亲的阿比部落接受一系列的训练。我记得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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