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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全)-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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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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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炎炎,T城的地铁站出口,提著行李的中年男人和少女在拥挤的人潮里丝毫不起眼,一如他们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

    “老爸,这个也太重了吧!”

    “重吗?那我来拿。”

    “不是这个意思!!为什麽我们不坐车?行李拿到车上不是很方便吗?”

    “这点东西,我拎得动。不远的,我来出差的时候走过几次了,公车不会直接开到咱们公寓门口,还是一样要靠脚走。”

    “计程车呢?”

    “真的不远,咱们没必要浪费那个起步价,再说现在这麽热,这里计程车都不肯开空调的,里面闷得很。不如走走凉快。”

    少女有些抓狂了:“老爸!!”

    做父亲的忙安慰道:“别担心,不要说这麽点行李,就算再多一倍,我拿也没问题。你别拎了,都给我。你就当陪爸爸散步过去,啊?”

    男人把两个大塑胶袋的拎带绑在一起,一前一後往肩膀上搭好,挑担一般,双手还各提一包,模样很是滑稽。少女撅起嘴,抢过男人手上的一个印著“XX公司十周年庆”字样的灰暗行李袋:“算了吧,你就爱撑。”

    男人看她走在自己前面,长长的马尾巴有生气地甩来甩去,很是欣慰,女儿看起来瘦小,力气居然还很大。

    作为目的地的公寓终於出现在眼前,男人擦了把汗,笑道:“你看,这不是到了吗。”

    少女嘟哝著:“什麽叫‘这不是’,我们都走半天了。”

    男人笑著安慰她:“计程车起步价要十二块。已经省下来了,留著买蛋糕给你吃好不好?”

    少女年纪尚小,这麽一听,立刻欢呼起来:“好!”

    挥汗如雨爬上五楼,男人掏出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两人都舒了口气。

    这T城总公司安排的宿舍,专门留给外地分公司前来出差或者进修的员工暂住用的,虽然房子旧,装修简陋,但位置好,出入交通都非常方便,朝向什麽的也没问题。最重要的是不用房租。

    “小珂,你先烧个水。喏,水壶我有带来,拿去,插座在那边,看到没?然後洗个杯子喝点水,就可以休息了。行李不用管,我来整理。”

    “好。”曲珂跑去厨房装了水,电热壶插上去,在轻微的嗡嗡声中工作起来。

    曲同秋早早变成离异男人,只有这麽一个女儿。幸而曲珂很争气,14岁就考上T大,还是以市内第一名的成绩。当爹的对此又是高兴又是担忧。女儿虽然表现得很懂事,比一般同龄人要成熟得多,但终究才十四岁,丢到远在异乡的大学里,很难不担心。若不是女儿一直以T大为目标,他倒是更希望她能在家乡省内挑个大学来念。

    离婚以後,曲同秋的生活就以女儿为中心,她是太阳,老爸是地球。既然女儿要来T城呆个几年甚至更久,他当然也要跟来。恰好公司有让管理层员工来T城总公司培训的机会,想要什麽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他就想方设法努力争取来了。

    曲同秋大略把房间打扫一下,和女儿坐下来吃了带来的干粮和水,又继续奋力整理东西,小女孩也没有叫累,吃饱了就拿块抹布把屋子上下都擦了个遍。

    “先填饱肚子,晚上我们再好好吃一顿,”曲同秋摸摸曲珂的头,“乖女儿,委屈你啦。”

    把一室一厅的公寓收拾得差不多了,虽然太阳还在天上,但时候已不早,外面火辣辣的灼热感下去了许多。

    曲同秋琢磨著晚上要出去买张小床,布料和夹子铁丝他全带来了,在卧室里拉上一道厚帘子,就有空间给曲珂睡了。还要过几天T大才开学报到,这段时间和日後的周末,自然是父女俩一起过。

    “小珂,你去洗个澡,歇一歇,等下咱们出去吃好的。还要拜访你任叔。”

    曲珂欢呼著找出新洋装去了浴室。

    曲同秋坐了一会儿,拿起客厅电话的听筒。逐个按下号码的时候脸上不禁就带了微笑,又有些紧张。

    他所有的亲戚都在家乡,外地的朋友也不多,但在T城恰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

    当然所谓“最好的朋友”,是对他而言,对方可不是这麽想。

    但任宁远又确实对他很好。帮了他许多忙。

    学生时代的事情就不提了。他後来的女朋友也是任宁远介绍的。

    他结婚的时候,刚从大学辍学,双方父母都不甚赞成,经济上也难以承担。任宁远甚至帮他订了酒店,安排整个婚宴,借他所有的费用,还包了不小一笔礼金来缓燃眉之急。把他感激得不知该怎麽才好。

    只是平时的来往又有些不咸不淡,他不属於任宁远的朋友圈。两人连日常通讯都不多,他会经常写邮件,逢年过节寄贺卡,寄家乡的特产吃食,而任宁远一般不予回复,顶多“收到”二字,懒得搭理。

    只有在他遇到麻烦的时候,任宁远会出现,迅速又干净地解决,而後消失,两人继续平淡如水的来往。

    曲同秋等了一会儿,线路里响了好几声那边才接通,任宁远对於陌生的来电号码一向都非常懒散。

    “喂?哪位?”

    “是我。”

    男人“哦”了一声:“怎麽不用手机?”

    “嘿,我还没买这边的电话卡,用手机是长途加漫游……”

    男人一如既往地不欣赏他斤斤计较的寒酸,打断他:“你不在C市?那在哪里?”

    曲同秋笑道:“我在T城。”

    对方过了几秒锺才质问:“你怎麽来了?”

    曲同秋其实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匆匆来,匆匆办事,再匆匆回去,活动范围就只有宿舍,公司,客户公司,累得比狗还惨,起得比鸡还早,外加马不停蹄。

    何况任宁远似乎也很忙。他都不知道任宁远在哪个公司,做什麽工作,现况如何。也就不存在仓促打招呼的必要。

    现在是要住上两年,或者争取更久。想到隔了多年又要再见到任宁远,和长期只用电话联络的朋友重新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便有了新奇和兴奋的感觉,

    “给你个惊喜啊。”

    但那男人惊是惊了,喜是半分都没有。电话那头的声音淡淡的:“来出差?”

    曲同秋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惯了,立刻有些心虚:“不,是培训,要两年。”

    任宁远颇有责备的意思:“怎麽连提都没事先跟我提一声?”

    曲同秋忙陪笑:“其实是我女儿考上T大,来读书的。我也顺便调来这边的总公司。想这也不是什麽大事,来了再约你出来吃个饭,跟你说一声,也一样。”

    电话里没有再传来声音,可以想象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任宁远重重皱著眉毛的样子。

    “你晚上带小珂出来,一起吃个饭吧。我该给你们接风的。”

    曲同秋忙应了一连串的“是”。

    任宁远生性沈稳,嘴里自然不说什麽,分明是很不欢迎。这和想象的差距甚远,曲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後还是去了任宁远订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麽他都“是”,要麽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陪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你。不是什麽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著的,你好好念书,别让你爸担心。”

    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於告别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於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後收下。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著有点沈也不是特别沈。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麽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苦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本电脑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

    “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麽乖巧地眼巴巴,做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後画图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置好一点的PC。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麽“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电脑留下是可以,但你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後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

    “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著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lapto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lapto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置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麽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麽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著揍著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著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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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後父女俩道了晚安,隔著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著,转著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麽了?热吗?”  
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著,但S城毕竟不同於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於是逗她:“我让你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你又不念。”  
“可我想念好大学嘛。”  
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  

“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  

“没事,会习惯的。你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你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  

“真的吗?”  
“真的。”  

把女儿哄得睡著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著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麽都好,只不过校风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著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麽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著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麽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妈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著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旁边有和事佬劝阻:“你干嘛要抄他的啊。”  

那人骂道:“这种死肥猪不是通常成绩都该很好的吗?”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来。  

这是每一所学校里都通用的潜规则,如果成绩不好,那多半长得好,擅长交际;如果长相非常爱国,也不活泼,那多半成绩都很好。  

“阿杰你就别抱怨了,谁让你看错人啊。”  

阿杰还在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愤怒:“妈的,长这样,个性又阴沈,连功课都不好,那还有什麽活的意义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负是不少大学男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曲同秋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亏当享福,学长要收保护费孝敬费什麽的,他肯定是第一个掏钱的。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费,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夥,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会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於得罪一群,吃不了兜著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屋子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都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後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後就变成被孤立,再接著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於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麽人缘可言,一旦变成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麽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著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派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麽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回来之後,那两人边喝边谈论要由谁来还他烟钱。  

曲同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习性,忙陪笑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学长辛苦,买个酒孝敬是应该的。”  
“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们让学弟买东西不给钱了,最近管得正紧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远远看见有人朝这个偏门走来。  

两个学长立刻喜道:“酒钱有了!”然後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个人说,要借他一点钱花花。有多少都全给我拿回来。啤酒钱付清了,剩下的记得交上来给我们。”  

曲同秋百般不情愿,但想到那两人的拳头,和得罪他们之後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来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庄维。  
曲同秋叫苦连天,只得硬著头皮打招呼:“喂。”  

庄维皱眉看了他一眼:“做什麽?”  
“你身上有钱吗?”  
“有。”  
“多少?”  
“一百块。”  
曲同秋想了想:“给我五十。”  
庄维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干什麽?”  
“他们两个,”曲同秋无奈地做手势,“让我来收保护费。你要是都不给,等下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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