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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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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在碟里王多梦郑重交代,所有王氏企业的财产全部留给王娇娇,没有别人一点的份儿。

碟片放完,警局里顿时炸了锅。

王多梦老婆的亲戚纷纷喊闹,说就算儿子不是那个死鬼亲生的,但这么多年夫妻,怎么可能一点财产都分不到。

王娇娇寡不敌众,但作为一个富豪的女儿,她的朋友也是很多的,见此状况也不再争辩,直接伸手掏出手机,一顿猛打,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来一大票人助拳。

一干警察直看得目瞪口呆,纷纷上前劝解,直到头比斗大。

想王多梦尸骨未寒,这些亲人不去商讨如何安排他的身后事,却在公安局里争起财产来,倘若他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

但这些有关财产继承的事情自有法院去判决,警察已是插不上手了。

经此一事后,局里给罗天歌放了一个月假,本来他并无功劳,但生还几人中只有罗天歌击毙了三名歹徒且缴获了三把枪,所以还是被上面另眼看待了一番。

晚上回到家,这小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水冲澡,这阵子把他忙得晕头转向,连好好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洗完澡后,罗天歌赤裸地从浴室走了出来,本来这大房子就他自己住,穿不穿衣服根本无所谓,他也从来都是这么干的。

舒坦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摸出根烟卷叼到嘴边,刚想点燃,他却发现了一件有趣儿的事。

那红色的小鸟原本最喜欢站在一张小玻璃桌上蹦跳着玩耍,但此刻却在那一动也不动。

罗大少双眉一扬,仔细观看,却见那鸟儿把两只翅膀完全打开,伸向前面捂住了双眼,浑身的羽毛也膨胀松软起来。

罗天歌被小鸟这强大的拟人化动作惊呆了,拿下烟卷,走上前盯着那鸟儿说道:“你干什么呢?怎么……还能做出这种动作来?”

鸟儿不会说话,在那也不动,罗天歌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碰小鸟一下,没想到这小鸟竟如遭雷击,浑身一颤,罗天歌更是摸不着头脑,他伸出小手指轻轻把鸟儿的小翅膀挑开些,鸟儿眼睛睁开,只看了罗天歌一下,然后忽然在桌上把身子转了过去,重新用翅膀把眼睛捂上。

罗天歌看了自己一眼,又看了看鸟,好半天忽然笑出来:“你这小家伙,可真是奇怪了?”

他心里想,天下哪有这般的鸟呀,纵是那号称最通人性的大草原银雕也没眼前小鸟这样聪明,他决定再试探这鸟儿一下。

走到大衣柜前,他拿出来短裤和睡衣换到身上,然后重新回到桌子边。

鸟儿还摆着那姿势不动,罗天歌用手碰了碰它,说道:“嘿,小家伙,我穿上衣服啦,不信你看看。”

鸟儿似乎能听懂他的话,有些娇羞地把翅膀张开一个小缝儿,然后慢慢打开,看到罗天歌果然不再裸着身子,它立刻换了姿势,欢快地蹦跳起来,跳着跳着,竟然一纵身飞上罗天歌的肩头,用那小小的嘴轻轻地啄着他的脖子。

罗天歌这下彻底无语,绝对的无语,很明显,这是一只能听懂人言,而且懂得人类习惯的鸟。

这是只什么鸟?这还是鸟吗!

罗大少自诩出身不凡,光怪陆离的事情也见过不少,但……接下来他又发现一件让他几乎叫出来的事情。

带着这只小鸟,他有些木然地去收拾这些天换下来的衣服,其中有一件衣服是在山上穿过的那件T恤,拿起衣服时,他忽然发现胸前的口袋处竟然有一个洞,怎么回事?他可不会忘记,当时自己一直用这口袋装小鸟了,鸟儿在里面还睡过觉。

伸手向那口袋处的破洞摸去,里面冰冰的,凉凉的,似乎有一件东西,用两根手指把那东西夹出来,赫然是一颗黄澄澄的子弹……

沙漠之鹰的子弹。

他回忆起自己在树上时身体遭到的巨震,那该是子弹打到身上的表现,可是却没有受伤。

这子弹打进口袋的位置,那鸟儿当时就在口袋里……

这……

鸟儿在罗天歌的肩膀上跳呀跳,看到那颗子弹时忽然不动了,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后,飞了过去,伸出小爪子从罗天歌手中抓过那颗子弹“啾啾”叫了起来,最后竟然把子弹丢进垃圾筐内,然后得意地在大厅中飞起来。

罗天歌怔怔地看着那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道:“你,是你救了我吗?”

鸟儿自然不会做答,但罗天歌心中已确定了这个想法,这只小鸟在他心里越发神奇起来。

他忽然说道:“你这么可爱,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不能总是鸟儿鸟儿这么叫你,我看……就叫你红玉好了。”

鸟儿落到桌子上,看着罗天歌,仿佛在想着自己的这个名字。

罗天歌却不知道,这鸟儿原本的名字就是叫做红玉。

第十六章 换枪

 对于这整整一个月的假期,罗天歌是没什么具体计划的,如今他能重新拿起枪,回到家里去学《天罗枪法》自是没什么问题,但他却不想回去。

这小子表面浪荡不羁,其实内心细腻无比,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本就天资聪明,擅于伪装,只不过每个人表现的方式不同。

罗天歌的表现让人一点都联想不到他的家庭,其实他却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掩藏着心中的痛苦,对家族中亲情淡薄,冷漠的痛苦。

在山上的一天让他重新燃起了学枪的兴趣,这兴趣让他坐立不安,既然不打算回家学枪法,他就要认真的考虑还能去哪里学?

他可是知道,真正的枪法不是靠一个人在打靶场上练出来的,那些诡异的技巧一定要有老师或者枪谱做为指导,不然顶多练个百发百中,而百发百中对于枪界来说,只能算是一张入门票而已。

要寻一个真正枪界的人才行,但枪界的人不是从外表就能看出来的,他忽然想到了看守枪库的老沈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这是上午,罗大少梳洗收拾一番,带上54式直奔局里,罗天歌去找老沈头自然有理由,那就是领子弹,他的八发子弹在山上全都打光了,自然要去领,反正那老头也不知道自己放没放假。

一路无话,进入市局大院后,拿出小本本,过了几道岗进入枪管中心。

远远的,罗天歌就看到那老沈头在防弹玻璃后面擦枪,这老头矮矮胖胖,满面红光,任谁也不会把他和一个高手联系到一起。

但高手是可以看出来的吗?

罗天歌到了大理石窗台前打了个哈哈,他不做谦卑状,哪怕他想和这沈老学枪法,这也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啪”的一声把54式拍在窗口处,这小子大声喊了起来:“换枪,换枪。”

老沈头其实早就看到他进来,只不过故意装成没看见,可当罗天歌用力摔枪,他可受不了了,站起来抓过那把54式,象检查宝贝一样,口中还絮叨着:“哎,哎,我说你小子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我告诉你,枪是不能这样对待的,要爱惜你知道吗,其实每一把枪都是有生命的,幸好没摔坏……你说什么?换枪!”

“对,就是换枪!”罗天歌一脸怒愤。

“为什么?这54式多好用,我刚才检查过了,你把里面的子弹都打没了……”老沈头满脸怀疑。

罗天歌冷笑道:“好用,我可没觉得,你知道不知道,前几天上山本来我能立大功的,就因为这枪,大功非但没立上,差点连山都没下来。”

“什么?你这小子,难道前几天那个案子你也参加侦破了?”老沈头可不怎么相信。

“当然。”罗天歌说道:“我还打死了三个歹徒,缴获了几把枪呢,要不是这把破54,说不定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大杀四方,要不是这枪子弹太少,下山的时候我哪能只干掉三个人……”

罗大少信口说来,毫无遮拦,旁边更有几个师兄走过围观。

老沈头被这小子说得晕头转向,好奇地问了一句:“前阵子那三把沙漠之鹰是你缴获的。”

“不错。”这小子把胸膛拍的“啪啪”响,说道:“老头,我觉得你那天说的对,沙漠之鹰确实不利于对战,所以我也没申请要那枪。”

这记闷声马屁拍得老沈头脸上笑容绽放,心里暗自得意,也不管罗天歌一口一个“老头”的叫他,竟然丢下其他工作人员从大玻璃后面跑了出来,拉住罗天歌说道:“孺子可教,孺子可教,能这么快改变对枪的正确观念,说明你在这方面还是有天赋的,来来来……”

罗天歌被老沈头拉到了一旁,他皱眉道:“干什么。”

老沈头摇着头说:“你说你打死三个歹徒,我有点不信,说不定是别人打死的,你拣了便宜……”

罗大少闻言刚要发作,老沈头仿佛小孩子般笑道:“证明一下,证明一下……”

这东西怎么证明?罗天歌看着老沈头。

“你看那里,看那里是什么。”老沈头伸出了手,指向十五米外的墙上。

那墙上挂着个小小的圆圆的东西,罗天歌说道:“是颗胸章。”

老沈头愈发高兴起来:“你再看,看那上面写了什么字。”

一枚十五米外,直径不过两厘米多点的胸章,对于普通人别说看上面的字,就是上面的图案也是看不清的。

罗天歌心中嘿嘿笑着,不过依旧一副得意的神态说道:“不就是三个字吗,沈春芳,咦,好象是个女人的名字。”

旁边的众师兄都哈哈大笑起来,其中有个说道:“你可别乱说,那是沈老的名字,你小子不是以前就看过那胸章吧,要不这么远怎么能认清?”

老沈头也不生气,仔细地看了罗天歌一会,欣喜地说道:“枪眼,你真的开了枪眼。”然后这老头一把抓过罗天歌的手又仔细看起来,看来看去直摇头。

罗天歌一把甩开老沈头的手,说道:“老头,你闲得很无聊吗,干什么呢?看手相那?”

老沈头全然不恼,却满面疑惑道:“真奇怪,你明显摸枪的时间不长,手指上也没有枪茧,这证明你根本没练过枪法,就是普通的训练也没怎么练习过,可你的枪眼是怎么形成的。”

罗天歌一乐:“谁说练枪眼一定要有高级的枪法,没那些东西我一样能练成。”

老沈头围着罗天歌走了几步:“你真的没学过任何枪法?也没拜过师?”

罗天歌努力地摇着头。

老沈头眼神更加明亮起来,心里琢磨了一会,一把拉起罗天歌,叫道:“小子,你来……”

罗天歌被老沈头拉了过去,心中惊奇,这老头竟然有如此大的力气,不知道叫自己去干什么。

第十七章 北天罗,南地网,东玄海,西黄浪

 罗大少被拉进值班室,关上门后,老沈头把他推到椅子上,如一只捕获了猎物的老狼,垂涎欲滴,两眼放光。

罗天歌心中疑惑,看着老沈头的模样,弱弱地问了一句:“喂,老头,你想干什么?”

老沈头伸手从后面拉过一把椅子坐到罗天歌身前,看了他一会,神经兮兮地说道:“小子,你想不想学枪?”

罗天歌心里偷乐,不过却做出一副清高相,不以为然地说道:“学什么枪,我现在就指哪打哪,弹无虚发,百发百中。”

老沈头摇着头,对这小子的话甚为鄙视:“不是你说的那种普通射击方式,我的意思是枪法,真正的枪法,你既然练成了枪眼,一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枪法这么回事。”

罗大少想了想,也不作答,摸出烟卷来刚要往嘴上送,却把老沈头一把夺下:“小子,快说呀,想不想学。”

罗天歌淡淡地说道:“前阵子保护王多梦的时候,他那有个高手,会使一种《九重天枪法》,一个人可以同时控制好几把手枪,那才是真正的枪法,你会吗?”

“九重天枪法?”老沈头摇着头说道:“不会。”

罗天歌皱着眉道:“当时那还有一个人,叫鸡犬不留唐百丘,他那种枪法你会吗?”

老沈头愣了愣,继续摇头。

罗天歌站起身夺过烟卷道:“这也不会,那也不会,那你会什么?真是浪费我的时间,我没空陪你闲聊,快给我换枪。”

老沈头一把将他按下,象哄小孩子般哄道:“我的枪法不比那两种枪法差,甚至还要比那两种枪法强,你想学不想学?”

罗天歌心中一百个乐意,可嘴巴上却强硬的很:“你那是什么枪法,先说出来听听,我要是觉得好还可以考虑下,不好我可不学。”

老沈头直起身笑道:“我要教你的是《玄海枪法》。”

罗天歌闻言猛地从椅子上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边走,老沈头一把拉住他:“哎,小子,你走什么呀,不是要和我学枪法吗?”

罗天歌鄙夷地道:“什么破名字,一听就不怎么样,肯定是江湖把势花架子,我不学了。”

老沈头急道:“你这小子真没见识,难道你真的不知道《玄海枪法》?”

罗天歌摇头:“不知道!”

老沈笑起来:“我原来以为你开了枪眼,对枪界的事情知道一些,你竟什么都不知道,看你那枪眼开得蹊跷,原来是野路子。”

罗天歌低声说:“野路子怎么了,乱拳打死老师傅。”

他等着老沈头的下文,但见老沈头正面向窗外,神情瞬间变换,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罗大少看得心中暗叫:“乖乖,果然高手。”

老沈头慢慢地说着:“国内枪界,有北天罗,南地网,东玄海,西黄浪,你知道吗?”

罗天歌摇头,其实他也真不知道,不过听说里面有个北天罗,估计和自己的家族会有点关系。

老沈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遥想当年,他一枪纵横,贼人丧胆的热血岁月,他眼中闪过阵阵光芒,直看得罗天歌一阵暴寒。

“这句话说的是四个用枪厉害的家族,北天罗是北方的罗家,罗家有一种《天罗枪法》,刚烈威猛,霸道无匹,有鬼神莫测之机,当代的罗家家主名叫罗震霆,这罗老爷子把这种枪法练到了极至,据说他一枪打向空中,用一发子弹可以连下天上九只大雁。”

罗天歌一挑大拇指,道:“好枪法,了不起,果然无敌!”

老沈头面色怪异看着罗天歌,罗天歌嘿嘿笑道:“他姓罗,我也姓罗,五百年前是一家,随便夸夸。”

老沈头继续说道:“南地网说的是南方的狄家,这狄家原本是地趟拳正宗,清末的时候火枪大量进入中国,并配备进军队,那时的地趟门掌门狄云雷见到这种情况,隐隐感觉到了时代将发生巨大变化,他是个聪明人,擅于创造又很有手段,于是力排众议,把地趟拳,地趟腿,地趟刀法融合进火枪的使用中,慢慢地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地网枪法》,这狄家一直住在云南,那边的部队中有很多人都在狄家学过枪法。”

罗天歌赞叹:“这狄云雷确是个了不起的人,这种做法已可以算上是开宗立派了,若是放到现在,以他的超前意识,先见之明,肯定会升官发财。”

老沈头不高兴地说道:“你小子官迷财迷吗?”

罗天歌道:“随便说说。”

老沈头对罗大少的这种态度十分不满,哼了几声后继续说:“西黄浪说的是西部的黄家,黄家是一个很神秘的家族,但他们家族也有合法的枪支持有权,据说他们练习的那种枪法阳刚威猛,无坚不催,见过的人不多,但名声却很大,叫做《金沙枪法》”

“金沙枪法?”罗天歌觉得这个名字还是很好听的。

“不错,漠南金沙枪法,威震天西。”老沈头一脸凝重地说道:“黄家和北方的罗家一样,枪法只传本族人,不传外姓。

罗大少这时面色也变得郑重起来,老沈头见他神情瞬间变换有些惊奇,却不料这小子一开口却更让他吃惊:“沈老,那《玄海枪法》呢?”

老沈头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沈老……”罗天歌恭敬地说道。

这小子什么时候改了品性,老沈头心中百思不得其解,但他却十分高兴,这证明罗天歌开始在乎学枪这件事了,他慎重地说道:“《玄海枪法》源自玄海门,玄海门原本也是武学一脉,居于东海之滨,上个世纪初,中华大地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玄海门也投入抵御外寇的战争当中,但无奈拳脚功夫对上火器总是难以施展,在损失惨重后,便开始研究起枪械,后来有所成就,创造出《玄海枪法》,玄海门当代的掌门是我的师兄,本门人现在很多都供职于警界,为保护一方平安贡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

“你愿意学习《玄海枪法》吗?”老沈头目光炯炯地看着罗天歌。

“我愿意!”罗天歌迅速答应,心中却在想,身为罗家人,学了别派的枪法,不算欺师灭祖吧。

第十八章 月圆之夜

 罗天歌拜了老沈头为师,成为沈春芳的第三个弟子,他再也不称呼对方老头,而是尊敬地称为沈老。

至于为什么不叫师傅,这是老沈头要求的,他说咱们都是警察,不要弄得那么多江湖气,罗天歌点头称是。

两人约定第二天由老沈头教罗天歌枪法,地点自然越隐秘越好,最后定在了一座山上,罗天歌曾经执行任务的那座山。

经过一番长谈,罗天歌不仅大致地了解了玄海门,更知道了自己有一个师兄和一个师姐,这两人也都是警察,却不在这座城市,师兄在南方一个沿海的城市,师姐则在北方一个城市,是名副其实的天南海北。

傍晚的时候罗天歌离开了局里,他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他甚至想到当自己枪法大成的时候,自家老爷子那惊讶地目光,也许是暴跳如雷。

夕阳西下,快到报废期的红旗车在天海市的马路上格外刺眼,这种车在华东的城市本就很少见,而如此之破的更是鸡立鹤群,一路驶来“叮当”乱响,兼之车窗半开,老掉牙的音乐飘得满街都是,偶遇红灯,那些名车司机纷纷大皱眉头,觉得这小子玷污了天海市的形象。

罗天歌没有回家,他去了一座自己熟悉的酒吧,数次被人认做是“鸭”的那座酒吧。

车子随便一丢,刚要进入里面,就听到后面有人叫着自己的名字,那声音很熟悉。

恨恨地哼了一声,他说道:“欧阳……”

后面人正是他那个发小,那个标准的纨绔欧阳同风。

欧阳同风今天没有带小弟,却带了个妖艳风骚的美女,罗天歌越看这美女越象香港某位女星,尤其她那鹅黄色胸衣外裸露出一半的白色大球奇Qīsūu。сom书,每走一步都上下乱颤,还有那双丰满白皙的大腿,微风轻吹,小碎花裙子微微掀起,黑边蕾丝内裤若隐若现。

这小子心下暗骂,杂碎莫非真花钱找来了那女星供自己享乐?

欧阳打着哈哈走到近前,轻轻拍一下罗天歌的肩膀说道:“兄弟,好久不见啦。”

罗天歌冷笑道:“不见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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