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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历史在民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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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幼丧父,于是家庭赖以维持起码生活的“经济基础”彻底坍塌。先是母亲靠替别人家浆浆洗洗挣点儿小钱勉强度日。后来母亲改嫁,再后来继父“失踪”。母亲不得不将她们的家变成了“暗门子”,以向粗俗陌生的男人们零售自己肉体的方式供女儿上学。
  也许,母亲希望女儿知识化了以后能嫁给个体面的、依赖得住的男人,从而改变命运,自己的晚年也能跟着享几天福吧。
  但是,上了学的女儿不久便从女同学那儿明白——“我小学毕业后又有什么用呢?我和同学们打听过了,有的告诉我,去年毕业的有好几个做姨太太的。有的告诉我,谁当了‘暗门子’。”
  于是“我更疑心妈妈了,是不是等我毕业好去做……这么一想,有时候我不敢回家,我怕见妈妈”。
  而“妈妈的屋里常有男人来了,她不再躲避着我。他们的眼像狗似的看着我,舌头吐着,垂着涎。我在他们眼中是更解馋的,我看得出来。在很短的期间,我忽然明白了许多事情”。
  不久,她做了女招待。她想卖笑不卖身。但是老板雇她,当然主要是促她早点儿开始卖身的。只要肯卖身,笑不笑倒还在其次。不肯卖身,那么就滚。这前提是绝无可商量的余地的。
  没第二种选择,她终于顺其自然地成为娼妓。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卖淫女们,其中一部分,或许都如《月牙儿》中的“我”,一步步面临过类似的无奈。
  以上是家庭生活状况的相同。
  而心理嬗变轨迹的相同如下:
  “我在自己手中拿着,像捧着一朵娇嫩的花。我只能顾目前,没有将来,也不敢深想。”
  《月牙儿》中的“我”是这样;今天的她们也是这样。
  “我越往大了长,我越觉得自己好看,这是一点安慰,美使我抬高了自己的身份。”
  “我和一排年轻的姑娘们在小饭馆受选阅。我们这群都不难看,都是高小毕业的小女子们,等皇赏似的,等着一个破塔似的老板挑选。他选中了我。我不感谢他,可是当时确有点儿痛快。那群女孩子们似乎很羡慕我,有的竟自含着泪走去,有的骂声‘妈的!’……”
  “我仿佛看得很清楚:有朝一日,我得比她(一个早出道的妓)还开通,才能挣上饭吃。”
  “我遇见几个同学,有的升入了中学,有的在家里做姑娘。我不愿理她们。可一说起话来,我觉得我比她们精明。原先,在学校时,我比她们傻;现在,她们显得呆傻了。”
  “男女彼此结成了网,互相捕捉。有钱的,网大一些,捉住几个,然后从容的选择一个。我没有钱,我连个结网的屋角都找不到。我得直接的捉人,或是被捉,我比她们明白一些,实际一些。”
  “我想我要玩玩,浪漫。我要勾引文明一些的人,至多只赔上一两个吻……啊,我错了。要卖,得痛痛快快的,拿钱来,我陪你睡,我明白了这个。”
  “及至做过了几天,我也就不怕了,身体上哪部分多运动都可以发达的……他们满意,还替我作义务的宣传……”
  “我们是拿十年当一年活着……”
  “这些经验叫我认识了‘钱’与‘人’。钱比人更厉害些……”
  我真是由衷地钦佩老舍先生,实不愧是文学的大师。笔触漫不经心似的,笔调娓娓地淡淡地,就将一个少女变成娼妓的心路过程抽丝剥茧、观察入微地剖析给我们看了。我觉得,《月牙儿》是老舍先生最凄楚哀婉的一篇小说。
  “我”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卖淫女的不同又是哪些方面呢?
  首先,她们其实不仅仅为了“挣上饭吃”,更是为了吃得比大多数小女子更好,穿得比大多数小女子更好,钱包比大多数小女子更鼓。
  时代不同了,所以卖淫的目标定得更高了。
  其次,她们心理的嬗变过程极短,观念的“开通”也极快,往往并不需要过程,直接地就扑奔那更高的目标而去。因而,她们往往真的觉得,做娼妓最是一种等于整天玩儿似的“职业”,真的觉得是浪漫的活法儿。甚至,很可能的,在她们“开通”的观念中,是仅次于明星的“职业”。
  “我没有将来,也不敢深想。”
  她们不愿深想。偶尔想想,再计算一下自己的积攒,非但并不觉得将来可怕,倒似乎更看到了将来的无忧无虑、将来的富裕、将来的美好。而事实上,一个女人只要有一大笔钱,即使是靠卖淫所获,也还是女人最大的幸事。时代对于“人”和“钱”的关系已似乎是这样的了——要么都不干净,要么都是干净的。
  “我”感到自己“拿十年当一年活着”。
  她们恰恰相反,企图拿每一天都当十年那么宝贵地活着。故每一天都及时行乐,及时挣钱。
  “我”很快地憔悴了。
  她们恰恰相反,因为有了钱,可以经常洗桑拿,可以经常做美容,可以去按摩,可以割双眼皮儿,可以垫鼻,可以隆胸,可以用系列的高级的护发、护肤品,可以通过营养丰富的饮食和滋补药物调整内分泌系统——而且,这些花销,往往由男人们“义务”了。所以,养颜有术的她们,似乎有充分的自信对“憔悴”说“不”!
  “我”瞧不起自己——“我爱活着,但不应该这样活着。”
  她们由于以上诸方面与“我”所处时代的不同,其实并不鄙视自己。她们当然也爱活着。并且,比来比去,还很爱像她们那样活着。起码,她们认为,自己的活法,是女性“第二幸福”的活法。与第一幸福的活法无缘,退而求其次不是也很好么?于是,她们反而会看着与“第二幸福”的活法也沾不上边儿的女性们着实地可怜。倘强迫她们每天按时上下班,劳劳碌碌,却每月只开极少的工资,她们反而会觉得等于是一种“迫害”。
  因而,某些文学作品中的她们,不再是《月牙儿》里那个自哀自怜、自惭形秽的“我”了,而是些鲜活快乐、“青春无悔”的小女子了。
  老舍先生若仍在世,若再对她们有所观察,若再写出一篇半个多世纪后的《月牙儿》续篇,其笔触其风格,据我想来,恐怕会一反前《月牙儿》的凄楚哀婉,不由己地变得后现代主义起来吧。
  老舍先生当年深怀同情地以“月牙儿”喻那些旧中国由少女而无奈沦为娼妓的小女子。
  昔也“月牙儿”,今也“月牙儿”。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依然的“千里共婵娟”。
  “月牙儿”却似乎不再有伤感的意味儿了。
  那么,你在听说的多了,连这最后一点也不惊讶了的时候,你还会怜花惜玉地同情她们么?
  人口众多导致劳动力过剩。劳动力过剩首先导致女性自食其力的机会相比于男人大大减少。全世界劳动力过剩的现象都是这样。
  女性在自食其力的机会大大减少的情况下,相互间的谋职竞争就空前激烈了。那些由于文化程度太低而被淘汰于谋职机会以外的年轻女性和少女,像幸运地有着工作的女性和少女们一样,时时会萌生穿好衣服的念头,也时时会萌生享受和享乐的欲望。这就需要钱。在男人们给她们钱的那一刻,他们同时表达或暗示了他们要的是什么,于是双方拍手成交。
  我始终确信,任何一个年轻的女性或少女,当她第一次脱裸了身体卖淫于男人之际,无论他对于她是认识的或陌生的,她内心里肯定是感到羞耻的,起码有几分感到羞耻。因为以钞票为前提决定的两性关系的发生或不发生,在女性这一方面,是违背她们对自己没感情的男人掩护她们肉体的本能的。
  但随着卖淫的次数增多,这一种本能最终会被扫荡得一干二净无影无踪。以后她在任何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裸了自己的时候,便仿佛在公共浴池的脱衣间一样无所谓了。
  我想,这样的一些妓女与嫖客之间的交易,绝不会像林语堂先生在他那篇短文中所描写的那样——“她们是在叫男人尝尝罗曼斯的滋味。”
  于嫖客,分明像内急终于寻找到了茅厕。
  于卖淫女,大概等于接受一次男性妇科医生的身体检查。
  中国存在着的嫖娼现象,真相大抵如此。
  与古代秦淮河上的风流景观相比,显然连点儿颓靡的色彩都谈不上,而纯粹是丑陋了。那时的金陵夫子庙畔,毕竟是举行科举考试的地点,学子云集;而那时的妓,于棋琴诗画唱方面,又毕竟地起码都是身怀一艺。即使颓靡放浪,还总归有“风流”二字包装着,似乎地显出几分雅。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卖淫女,不但年龄越来越小,文化越来越低(固然早已开始有文化较高的女性加盟此行列,则应另当别论),而且,心理状态越来越开放了。
  社会看她们的存在如疮疤。她们却很可能经由嫖她们的形形色色的、各行各业的或粗鄙或表面斯文的男人看这社会本身如一片疮疤,而视自己如疮疤上自然真实的蘑。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女性,如花房里的花,你可以指着一一细说端详。因为指得过来。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女性,如花园里的花,你可以登坡一望而将绿肥红瘦梅傲菊灼尽收眼底。因为你的视野即使不够宽阔,她们的烂漫也闹不到国人的目光以外去。所谓“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女性,抛开那些消极面来看,便如野生植物,自然生长区内的花木。其千姿百态的芳菲,其散紫翻红之妍媚,其深开浅放之错落,其着意四季之孤格异彩,简直不复是国人所能指能望得过来的,更不消说置喙妄论了。所谓“春风不解禁杨花,濛濛乱扑行人面”。
  而这正是时代进步的标志。
  一个时代的进步,首先从男人们都开始做什么显示着,其次从女人都打算怎么活显示着。
  时代的进步常常带着野性。这野性体现在男人们头脑中每每是思想的冲撞,体现在女人们头脑中每每是观念的自由。
  转身回顾,有哪一个时代女性的观念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更少束缚、更自由么?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批精神面貌崭新而且风采异呈的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教育、科研、法律和社会公益、社会福利等方面所做的杰出贡献,以及自我价值方面有目共睹的实现——综合中国女性在五千余年的国史中的作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第二章 畸胎之七十年代


一、一个“逆袭”青年和他的青春期
  他是一个青年。一个“文革”年代的青年。小县城文艺团里年龄最小的一个成员,刚过十八岁。说是孩子已不是孩子,说是大人还不算大人,正处在青涩的年龄。
  不管在任何年代,人类之青春期的特征都有相同之处——生理上开始分泌最初的荷尔蒙,而心理上思情慕美。
  但是他极能压抑自己。
  因为,他原本是一个农村青年。形象好而又嗓子好,才有幸被挑选到小县城的文艺团里。一个农村青年居然有如此好命运,这使他诚惶诚恐。
  报到那一天,领导对他说:“五年后你才二十三岁,五年内不许闹恋爱!五年后再恋爱也不迟。”
  他诺诺连声。
  领导又说:“你现在已经是一名革命的文艺工作者了,怎么才算是一名革命的文艺工作者你懂不懂?”
  他吞吐不能即答。
  领导教诲道:“第一,政治思想要过硬。对于你,那就得积极参加一切政治学习活动。第二,生活作风要过硬,千万不能小小年龄就搞出什么男女关系的花花事儿来。一旦出了花花事儿,那你就拎上行李走人吧!”
  他连说:“不敢,不敢……”
  多亏有领导的教诲在先,两年内,这小青年时时处处言行紧束,中规中矩。尤其是对于周围的漂亮女性,回避得很,自拘得很。多一句话也不说,一说话就脸红。
  那文艺团里的人,年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几岁。再就都是二十五六岁、二十七八岁的已婚的未婚的男女。他们和她们,倒是不被太严格地加以要求的。平素里,打情骂俏,相互挑逗,寻常事也。蝶引蜂约,偷香窃玉,红杏出墙,投怀入抱,秘密幽欢,婚外云雨之类的勾当,不足为奇。连第一位领导本身,背地里也荷尔蒙过剩,不甘寂寞,闲不大住的。
  那实际上是一个风气不良的文艺团。没几个人在男女关系上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要论那方面的清白,那方面的干净纯洁,真是非他莫属了。正因为风气不良,领导们才动辄大讲生活作风要过硬的话。讲归讲,领导们自己先就不过硬。硬也是硬在别的地方。
  两年中,他是都看在眼里了。他已经二十岁了,自我压抑了两年了。越压抑,越敏感。越敏感,看在眼里的男女故事越多。团里的一男一女迎面走去,擦肩而过时彼此交换了一种什么样的眼波,只要是在他的视线里,其细节就逃不过他那敏感的目光。
  然而他似乎依然是两年前那个青涩的他,似乎不曾有半点儿改变。
  因了他的不曾改变,领导们时常表扬他。
  同志们也都夸他小小年龄竟有难能可贵的作风操守。
  有的人还利用他的“无知”传情递意,觊成好事。
  在他二十岁就要过去那一年,全中国都开始响应一种“伟大”的政治号召,叫作“斗私批修”,叫作“狠斗私字一闪念”,叫作“革自己的命”,叫作“灵魂深处,刺刀见红”。号召来号召去,学习来学习去,革来革去斗来斗去的,那“私”,已不再是字义上与“公”相对而言的利益层面的内容了,泛指一切“非无产阶级的,不符合革命道德”的思想意识了。
  这青年对政治一向是特别虔诚的。
  政治一号召,他便赤心应召。
  于是某日集体进行照例的政治学习的时候,一向少言寡语的他,展开了几页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迹的纸,作了他人生最郑重也最虔诚的一次学习发言。
  用当年的话说,他对自己“动真格的”了。他果然自己跟自己“刺刀见红”了。
  他说,其实他是根本不配领导表扬的。
  他说,他留给同志们的老实印象,是他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说,他的灵魂深处,其实存在着许多肮脏的、可耻下流的、见不得人的丑陋的思想意识。
  他说,他经过一夜失眠,决定将它们抖落出来,暴露于同志们和领导们面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他说,抖落了,暴露了,肮脏外排了,自己的灵魂深处不是从此就干净了吗?
  他坦白地承认他多次梦到过样板戏中的某某女演员,在梦中还和她干过那种说不出口的事;
  承认自己多次偷看过本团的某某女演员冲澡;
  偷看过另外一名女演员换衣服;
  和第三个自己喜欢的女演员排练节目时,曾产生过希望能和她通奸的罪大恶极的念头;
  他还有根有据有时间有地点有情节有细节地指出,其实本团男女演员之间、领导们和女演员们之间通奸之事每每发生;因为那些情形也是他怀着很肮脏的思想意识偷看到的。
  他希望领导们同志们也能像他一样,自己对自己“动真格”的,自己跟自己“刺刀见红”,把自己们干过的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自己们彻底地抖落抖落,彻底地暴露暴露。
  他说作为一次学习发言,他不愿太多地占用大家的时间。为了证明自己虔诚的、认真的态度,他可以将自己的一本秘密日记交给领导;关于他自己的更多的下流意识,以及他所亲眼看到的别人们的种种可耻勾当,全部一一记在日记中了……
  有一点显然需要指出——当年,他所偷窥到的事,却也并非皆属可耻。以欲给欲的勾当有之,而秘密的真情真爱,恐怕也是有的。
  他桩桩件件“刺刀见红”地诉说时,会议室里一片死寂。似乎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不再喘气了。
  当他终于闭上了他的嘴巴,那死寂又延续了几秒钟之后,凡是被他说到的人,不论男女,刹那间几乎全都扑向了他……
  他们恨不得将他活活撕巴了……
  而这是他决然没有料到的。
  在他,那是忏悔。是以神圣的革命的名义当众进行的一次忏悔。无比虔诚的也是鼓足了从来不曾有过的大勇气所进行的一次忏悔。他原本以为自己忏悔了之后灵魂就会变得极其圣洁了,并且会感动别人的。
  但是他遭到了一阵咒骂和殴打。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倒还算他幸运;然而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这只不过是另一情节的开始……
  简单地说,他在领导们同志们的眼里,成了一个小流氓。不,岂止是小流氓,是小小年纪的大大的流氓呀!
  他的日记,遂成为他是“大”流氓的物证。
  真是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凡是被他说到和在日记里写到的人,都极端愤慨地抗议他的造谣诽谤,诋毁了他们的人格。
  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日记被交到了县公安机关——由于事件不仅涉及县文艺团里的人,还涉及对革命样板戏中几位女演员的人格的文字侮辱,流氓行为的性质颇为严重,于是又被呈送到省公安机关……
  在“文革”的年代,公检法由造反派们控制,一切判处过程从简。
  流氓罪成立。
  诽谤罪成立。
  侮辱他人之人格罪成立。
  再加一条“文革”年代才有的罪名——败坏革命样板戏罪——也成立。
  于是他像下篇写到的那一个老农一样,也被戴上亮锃锃的手铐,推上呼啸而至的警车,拉到省城监狱去了……
  他并不和我的朋友马云龙同一监号。但是马云龙入狱不久就听说有关他的事情了。在每天两次的放风时间,马云龙每次都能看到他。据马云龙讲,他确是一个形象挺不错的青年。用今天时尚的话说,是一个帅哥。然而,他的精神已经有些不正常了。他在狱中学会了吸烟。他的农民父母,嫌他犯的罪太丢人了,一次都没到监狱来看过他。根本没有一个人给他往监狱里送烟。在放风的时间里,他唯一必做的事情就是低三下四可怜兮兮地向别的犯人乞讨一支烟,或大瞪着一双目光呆滞的眼,在监狱的院子里四处寻找烟头。倘乞讨不到烟,也捡不到烟头,那么他有时会抢别的犯人正吸着的烟。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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