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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超级代练-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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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刷新得快有些刷新得慢,至今还没有玩家知道影响刷新速度的因素。

    继续往山上爬,到处都是打斗的痕迹,有一处特别激烈,地上的坑洞比吴斯神降以后砸出来的还要大,足有两三米神的大洞中插着一柄焦黑如炭的长剑。

    吴斯一看就愣了,对这把卖相极其不堪的武器并不陌生,连忙走下去将其拔了出来,焦炭般的剑身上还有几个不起眼的符文。

    罗格之剑品级:金色装备格林顿王座下四剑圣之一—天焚剑圣罗格的佩剑,受到天焚剑圣罗格精纯的圣力温养,时刻燃烧着高温火焰,因为某种缘故,剑内的圣力被完全抽取,想要恢复罗格之剑的力量,可能需要其他剑圣的帮忙。

    “还真是罗格之剑!”吴斯倒吸一口凉气,从来就没想过会在黑岩矿山看到罗格之剑,这两者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啊!

    罗格之剑明明在试炼空间内,要么就是被伊乔沫拿走了,而这件装备属于损坏状态,被拿走了就是放在伊乔沫的背包里,伊乔沫又没挂,不存在东西被爆出来的可能。

    看着骇人的深坑,吴斯完全想不到事情的始末,既然如此也就懒得想了,刚好可以物归原主,将天焚剑圣罗格的武器还给拉比斯家族。

    当时伊乔沫召唤出罗格之魂,罗格之魂激活了罗格之剑的力量,有了武器的罗格之魂实力更强,伊乔沫为了逃命也就将剑拿给了罗格之魂,结果罗格之魂被克劳德干掉,还一路追杀过来,让伊乔沫一直没有机会回去拿剑,这才辗转落到吴斯手中。

    王尼玛凑过来看了看,说:“还不错的东西,就是缺失了核心能源,你运气够好的,这都能捡到宝。”

    “因为我经常扶老奶奶过马路啊。”吴斯咧嘴大笑着,走路捡到金色装备,世上还有比自己人品更好的么?狂热之剑那也是吴斯机缘巧合夺取到的,不过要说起来也是多亏了人品。

    没头没脑的任务就这么被吴斯给完成了,拿回去给格芬娅应该就能获得任务奖励,话说一穷二白的拉比斯家族现在能拿出什么好东西?

    王尼玛挑了一条矿洞进入矿山内部,带着吴斯七绕八绕总算找到了黑鳞晶的所在地。他将地上的泥土拨开,露出一个不大的空洞,丢了一颗照明晶石下去,顿时好几个矿穴蜘蛛围过来。

    “有怪物啊。”吴斯粗略一看,起码四五只矿穴蜘蛛,自己跳下去打斗的话有点风险,用地精炸弹的话怕损坏了黑鳞晶。

    “矿穴蜘蛛不喜光,你丢了照明晶石下去,它们很快就会出来的。”王尼玛淡淡的说。

    “这你都知道。”吴斯瞪着眼睛,自己这职业代练员都不知道的东西,这该死的地精涉猎还挺广啊,不仅钻研各种科研学科,连怪物的习性都了解。

    果然矿穴蜘蛛很快就一只一只爬了出来,吴斯开启嗜血狂暴,一连串技能砸下去把所有矿穴蜘蛛都打成出血状态,一招斩心秒了两只,接一招升龙斩又干掉两只,吴斯这才发现自己的实力也是很不错的,单挑五只50级矿穴蜘蛛轻松无压力。

    “我先下去。”

    吴斯跳入矿洞,脚一崴结果摔倒了,王尼玛也不客气,跳到了吴斯的身子上,砸了一百多点血,吓得吴斯嗷了一嗓子,还好游戏内没有过多的痛感。

    拿出几颗照明晶石放在四周,将这个不大的小房间照亮,深褐色的墙壁上露出许多黑色的边角,这就是黑鳞晶矿石了,稍微提取后就是黑鳞晶。

    王尼玛在墙壁上敲了敲,掏出一根小铁镐砸了砸,挖下一小块黑鳞晶矿石,闭着眼计算一会,说道:“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这里有上百公斤的黑鳞晶矿石,提纯后可以取得七十公斤左右的黑鳞晶。”

    “卧槽,你是光脑吗,这就能算出来?”吴斯惊诧的看着王尼玛,虽然这不是他第一次让吴斯惊讶,这只年龄未知的地精总是能爆出让吴斯叹为观止的知识,比吴斯见过的任何一名npc还要渊博。

    只是如此渊博的学识和王尼玛矮小的地精形象有点不符,怎么看都不像是知识分子。

    王尼玛自动忽略了吴斯话中自己无法理解的部分,不屑的回答道:“地精科技岂是人类可以理解的,我记得深蓝帝国黑鳞晶的价格是每公斤两千金币吧,这里能够卖出十四万金币左右了。”

    一下子扯到了吴斯熟悉的领域,吴斯说道:“两千金币每公斤是帝国的官方价格,我们出售大量黑鳞晶的话尽量不通过官方途径,在黑市只有一千八百金币,少些的甚至只有一千七,不过安全得多。”

    “也对,大量黑鳞晶抛售的话容易引起深蓝帝国的关注,你刚好又是在风口lang尖上。”王尼玛并不笨,他也无法忍受一点一点卖东西的感觉,便宜点就便宜点,方便就好。

    吴斯因为破格被提升为警备队长就广受关注了,本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让自己淡出人们的视线,经过经过黑岩矿山一役,吴斯加官进爵,独立派的npc可能永远忘不了这个奇葩的狂战士,明明没什么特别的本事,一个月内就能坐到罗尔顿市警备队副局长的高位,还被帝国赐予了封地。

    “可是,这么多黑鳞晶要怎么开采?只有高级矿工才能开采黑鳞晶,雇佣职业矿工的话我怕走漏了风声。”吴斯在这方面很犯难,自己手下就这么点人,天之圣骑等人听从吴斯的建议学习了挖矿术,现在才初级而已,练到高级还早着。

    “你要雇佣冒险者也行。”王尼玛说。

    吴斯心里大喊玩家更不靠谱啊,难道又要和诺亚之光公会合作?诺亚之光公会瞒着黑鳞晶不告诉自己,吴斯自然是十分恼怒的,自己挖不了也不会让公会占了好处,甚至宁愿去和死神公会合作开采黑鳞晶。

    王尼玛想了想,说道:“要么你就去雇佣一些职业矿工来开采,限制他们的行动,让他们全心全意挖矿,等黑鳞晶开采得差不多了,人为制造一场事故,让所有矿工死于矿难。”

    “杀人灭口?”吴斯打了个寒噤,纵然是在游戏中,这样陷害无辜npc也太不人道了,不符合吴斯的游戏精神,连忙摇头:“这不妥,如果被发现事故是我们人为制造的,我在帝国就混到头了。”

    王尼玛噢了一声便没继续搭话,他有采集黑鳞晶的能力,但不可能留在这里全力挖矿,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尤其是现在要忙活地精实验室的事情,更没时间耗在挖矿上。

    “唉,先放着吧,我去问问那几个小弟看他们要多久能够练到高级矿工,半个月内我都能接受,再不行就去雇用一些比较靠谱的冒险者,没想到会在这块被难住。”吴斯苦笑道。

    王尼玛哼了一声,说:“照我说,还是杀人灭口最方便最安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无私你虽然还算精明,但是优柔寡断心慈手软,不管在商界政界都只能让人吞并,你能当上小老板,却当不上大老板。”

第一百六十章 一百年前的历史

    吴斯撇着嘴说:“现在是人道主义社会,人人生而平等,矿工们也有生存的权力,为我一己私欲就剥脱他们的生命,这和恶魔有什么区别。”

    “权力是靠尸骨堆上去的,和平也是靠战争来奠定的。”王尼玛摇摇头,“时代不一样了,别说这个了,黑鳞晶的开采你自己想办法,尽早解决,以免节外生枝。”

    王尼玛很少说这么多话,身为一名王子,他看惯了各种权力斗争,没有一位当权者是靠仁慈上位的,这世上有太多身不由己,想要自己活得更好,只能让别人过得更糟。

    回到矿洞内重新封住了入口,吴斯记住这里的坐标,找到合适的高级矿工再启封,十四万金币现在相当于五百多万人民币,让吴斯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带人把黑鳞晶全部掘走。

    魔法塔和地精实验室都得花金币,吴斯尽量让自己不把金币想象成人民币,不然自己会舍不得,一座地精实验室比丹楼世境一套商品房还要昂贵许多倍,说白了还是游戏里面的虚拟建筑啊!

    把王尼玛送回罗尔顿市,吴斯和巴顿将军商讨了一下简化版魔法塔的问题,市长已经和几名魔法师洽谈好,使用次级材料建造的魔法塔大约需要两万五千金币的成本,不到标准魔法塔的十分之一,而魔法师们对此都不建议,因为没有与之搭配的魔法阵,建起来纯属白搭。

    魔法塔的金币消耗帝国会报销一半,另外一半则要由罗尔顿市、警备队、吴斯三个人出,本来是美吴斯什么事的,因为吴斯坚持建造简化版魔法塔,有功亏一篑的可能性,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金。

    按照初步预定,魔法塔材料两万五千金币,魔法阵材料算上失败几率,折合为五千金币,合计为三万金币。帝国报销一万五千金币,剩下的由罗尔顿市财政和警备局各出六千金币,吴斯个人出三千金币。

    吴斯对王尼玛抱有信心,三千金币置办一座简化版魔法塔也是极其划算的了,水系高阶技能控场能力很强,不求杀伤只求拖延时间,魔法塔射程远到夸张,是纳达兹大陆上最犀利的远程攻击防御工事,没有之一!

    格芬娅在房间内冥想,她是祖传的魔剑士,为剑士一种强悍的隐藏职业,以剑术为主魔法为辅,大幅度增强自身攻击力,在剑士所有隐藏职业中排的了前三,攻击性远超阴影剑士。

    npc的升级很奇特,打怪可以升级,冥想可以升级,顿悟可以升级,吃饭可以升级,总之他们没有玩家那样的固定经验值设定,或许npc也有一个经验值槽,但是经验值不是唯一的升级标准。

    比如突然顿悟了,系统一高兴,就让某npc从60级升到了70级。

    冥想也没有玄幻小说中那么玄乎,什么不能打扰,什么走火入魔,就是一种静坐方式,魔法系玩家都会,冥想状态中可以加快魔力恢复速度,可以增加元素契合度。

    敲敲门,小库伦打着哈欠开了门,格芬娅马上醒转,走下床为吴斯倒了一杯茶。

    “格芬娅,你猜我带了什么来。”吴斯满脸笑容。

    格芬娅笑着说:“这我可猜不到,是什么点心水果么。”

    “嘿嘿,是这个。”吴斯一边笑一边拔出罗格之剑,将黑漆漆的长剑摆放在桌上。

    格芬娅讲罗格之剑拿起,稍看一眼便惊呼道:“罗格之剑!无私,你是怎么得到这剑的?”

    “我不是说以前见到过一次么,我寻思着就找到了那个人,对方不识货,花了一点点钱就买来了。”吴斯没说实话,“不过这把剑长得很奇特啊,我还怕是上当了。”

    格芬娅轻轻抚摸着长剑,脸上激动之色溢于言表,她柔声道:“这把剑原先的名字已不可考,因天焚剑圣而出名,故名罗格之剑,是一柄真正的魔法剑。”

    手指轻点,剑身上的符文亮起毫光,散发出阵阵灼热的温度,格芬娅迅速念了一句咒语,黑漆漆的剑上骤然升腾起熊熊火焰!

    威势不如吴斯初见罗格之剑时那么威猛,但也不似烧火棍了,既然能够在格芬娅手中重现威能吴斯也就放心了,就怕是一个只能看不能用的废品。

    格芬娅微蹙眉道:“罗格之剑的本源魔力都不见了,催动威能要靠魔剑士自身的魔力,无法长时间使用,要温养出新的本源魔力得很长时间。”

    吴斯心中汗颜,罗格之剑的能量被狂热之剑吸了个干净,这事只能烂在肚子里,万万不能告诉格芬娅,罗格之剑是因为自己才变成半废品的。

    火焰熄灭,格芬娅入神的望着罗格之剑,想起了曾经父亲口中所说的拉比斯家族辉煌时期,而现在辉煌早成了历史。

    系统提示:完成任务“圣剑——罗格之剑”,获得780000点经验值。

    “想听听天焚剑圣的故事么?”格芬娅突然问道。

    吴斯点点头,格芬娅便打开了话匣子:“天焚剑圣是我爷爷的爷爷,如果活着的话也有一百六十多岁了,圣域强者的寿命很长,但死于战斗的也有很多,天焚剑圣就是一个,据说七十岁就去世了,大约是一百年以前吧。”

    “天焚剑圣在世的时候,是我拉比斯家族比较辉煌的一段时期,因为天焚剑圣实力强大,又是格林顿王座下四剑圣之一。”

    格芬娅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好像是等吴斯询问,吴斯很配合的问了一句格林顿王是谁,格芬娅接着说道:“格林顿王起源于圣荷尔斯帝国的一位亲王,也就是未分裂前的人类帝国。格林顿王权势滔天,甚至不逊色于帝皇,而他又为人类做出大贡献,到他辞世以后,格林顿王这个称谓继承下来,传到了现在的深蓝帝国。”

    “不是每一代都会有一位格林顿王,皇室会一直为格林顿王选择继承人,继承人可以继承格林顿王的传承,成为帝国摄政王,当时天焚剑圣就是追随格林顿王。”

    吴斯想了想深蓝帝国的历史,一百年前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圣级强者多数是死于战争,天焚剑圣在世的时候并没有和天方王国爆发大规模战争。

    格芬娅叹息道:“天焚剑圣不过七十岁就与世长辞,家族一直认为他死得蹊跷,到现在也不知道死因,父亲说,天焚剑圣是与一名大巫妖交手而死,但以天焚剑圣的实力,不敌大巫妖也绝对可以逃脱的。”

    系统提示:格芬娅向你发布任务“一百年前的历史”,是否接受?

    说着说着就发任务了,吴斯还没做好任何准备,这个任务比起找罗格之剑更玄乎啊!天焚剑圣死了上百年了,玩家们对其完全不了解,让吴斯去查找天焚剑圣的死因完全就无从入手。

    任务没有时间限制,格芬娅用希冀的目光看着吴斯,吴斯苦着脸结下了任务,又多了一个长期无法完成的任务占空间。

    “我代表家族向无私你表示感谢。”格芬娅由衷说道。

    “以我们的关系这客套话就别说了。”吴斯苦笑两声,格芬娅这么客气反而让他感觉陌生了。

    格芬娅莞尔一笑,递给吴斯一张古老的羊皮卷轴,卷轴上是一个通用魔法阵,旁边鬼画符般各种奇奇怪怪的符号。

    “这是罗格之魂。”格芬娅郑重道,“天焚剑圣罗格的残魂,撕开卷轴即可召唤出来,仅持续一分钟,拥有高阶之上圣域之下的力量,先祖仅制造了三张卷轴,一张赠予了纳奥多大公爵,一张在数十年前已经使用过了,最后一张在我们家族中。”

    高阶之上圣域之下,代表罗格之魂是最顶尖的高阶实力,可以短时间内和圣域一战,打吴斯这个等级的boss就是完虐,一分钟可以杀好几只。

    吴斯诧异的问:“格芬娅,你既然有罗格之剑,在幕菱石碑那次怎么不使用呢?卷轴再珍贵也没自己的命重要啊。”

    格芬娅脸一红:“这是我临行前整理藏书时在书页里找到的,我一直以为最后一张卷轴已经遗失了……”

    说罢她又摆起了郑重的面孔:“无私,你追寻真相的过程肯定不会轻松,这张罗格之魂卷轴你带着防身,以免遭遇不测。”

    第一阶段任务找罗格之剑,要不是吴斯运气好,断然不会这么轻松完成,光是奖励几十万经验完全不和任务难度对等,看来罗格之魂才是真正的奖励。

    奖励虽好,吴斯却不能接受,他义正言辞的说:“我是冒险者,我并不惧怕死亡,而你不一样,你更需要罗格之魂防身,你也千万不要劝我,格芬娅如果你硬要将卷轴给我的话,那我就不接受你的任务了。”

    格芬娅突然觉得眼眶有些湿润,连忙眨眨眼,拿着羊皮卷轴的右手不自觉捏紧,欲言又止,在吴斯的目光下将羊皮卷轴放回了自己怀中。

第一百六十一章 领地建设

    罗德曼侯爵位高权重,想要扳倒他没那么容易,格芬娅在将军府中尚且算是安全,但总有外出的时候,有罗格之魂防身,吴斯才能稍微安心点。

    吴斯也有自己的防身手段,那就是奥格洛马神降,战斗力甚至比罗格之魂更胜一筹,掉一级的代价不算难以承受。只是神降不稳定,奥格洛马不好说话,没有关系到狂热之剑的事都基本不出来,眼睁睁看着吴斯挂掉也无动于衷。

    临走前巴顿将军来找吴斯谈了谈领地的事情,吴斯主张建立养殖场,其他人也不好出手干预,建立养殖场是比较平和的领地建设,不用争权夺利,最主要是不会被统一派太过重视。

    如果是诺亚之光公会获得一块领地,必定在工业上或者军事上发展,从镇级到县级乃至到市级,坐大坐稳从领地上确立自己在一个行省内的龙头地位。

    准备把领地建设在距离罗尔顿市很近的地方就代表了吴斯没有想大幅度扩张的意思,只是想以领地建设好的以后的安防力量来为养殖场看守,甚至不打算向普通居民开放领地。

    恐怕没有玩家跑路比吴斯还频繁了,在将军府屁股还没坐热又离开传送回了克拉克镇,找老镇长谈领地建设。

    领地建设会由帝国报销一部分资金,剩下的则由贵族自己解决,如果建设比较简陋的,靠帝国的资金也差不多了,要建设比较豪华繁荣的领地,贵族自身要掏很多钱。

    很多贵族在获得领地赐封以后,如果自己经济能力跟不上,就会去找赞助商,比如某某商会某某行会。

    于是吴斯就来找了老镇长,所谓物尽其用,大型养殖场建起来这老头可以获得不少好处,没理由不出力啊。

    上班时间,他正在政府办公室,本来想问黑岩矿山遇袭的时候他去哪了,想想还是没问出口,鬼知道这老头跑哪去逍遥了,懒得打听他的秘密。

    “无私男爵啊,数日不见,你的事业是蒸蒸日上啊。”老镇长堆着笑容,满面红光。

    “拖了镇长大人的福,要不是当初您引荐我去罗尔顿市见巴顿将军,我也没有现在的机遇啊。”吴斯皮笑肉不笑,老镇长则笑得更开心了。

    “无私男爵这次返乡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呢?”老镇长眯着猥琐的小眼睛。

    吴斯开门见山道:“镇长大人您应该也知道我获得了帝国赐封的一块领地,我准备建在罗尔顿市外,大力发展养殖场,此次前来,希望镇长大人能够出资赞助一二。”

    “噢,原来如此,领地依傍罗尔顿市,安全有保证,值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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