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崇祯二年底,陕西农民大起义,已经开始影响到山西与河南等地,至于说山东等地,早就遭受过后金墟模骑兵的肆掠。
造成的创伤,想要在短时间之内恢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众人的心情开始变得沉重起来了,依靠他们的力量,根本无法拯救这些流民,也无法消除百姓和农户的贫穷痛楚,只能够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遇见那些奄奄一息的人,他们能够给与一些粮食,可吃完这些粮食之后,流民还是没有出路的。
进入徐州境内,必须在官道边找寻村镇歇息**。
进入到这样的地方,安全就是排在第一位的问题了,杨贺与郑锦宏两人早就高度警惕起来了,既然出现了流民,那就有可能出现匪患,若是被土匪打劫,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故而杨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任何人都不得离开官道,不能够走任何的小路,哪怕是多走一些路,也要沿着官道前行,此外就是在路上决不能够耽误,众人骑乘的都是骏马,只要速度够快,就算是遇见了土匪,对方也是望尘莫及的。
杨贺同时开始关注周遭的局势,用军队的规矩来要求众人,到了这个时候,杨贺也不会客气了,众人真的出现了问题,那就是他的责任了。
申时三刻,众人就停止赶路,找到了一处距离官道很近的村镇歇息了。
大家的心情都不是很好,白天看见的一幕幕,是不可能忘记的。
时间尚早,吃过晚饭之后,郑勋睿没有选择外出散步,毕竟这里到处都可能存在危险,若是出去散步被他人盯住了,那就麻烦了,杨贺是非常细心的,所有的骏马都是藏在院子里的,目的就是不要让更多的人发现。乡下不可能有马棚,骏马也只能够忍耐。
杨廷枢和郑勋睿一个房间,杨彝和顾梦麟一个房间,杨贺、郑锦宏和杨忠三人一个方面,村镇没有那么好的条件,他们投宿的这户人家,是当地的里正,看见众人仪表不凡,得知都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才连忙腾出来三间屋子,供所有人住宿的。
“清扬,你说这徐州为什么会出现流民啊,还是从山东和河南等地过来的,我好像没有听说两地出现什么战事啊。”
“淮斗兄,你问住我了,我也不知道啊,可这流民实实在在是出现了,总不至于说这些农户自愿抛弃家园吧,若不是没有活路了,谁愿意离开家园啊。”
“也是,朝廷对南直隶还是很重视的,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朝廷很快就能够知晓,难道说徐州出现流民了,朝廷会不管不顾吗。”
杨廷枢有些喃喃自语的味道,这个问题没有期盼郑勋睿能够回答,要说朝廷之中的一些事情,他也是知晓的,只是不明白所以然,相比较来说,郑勋睿就是再厉害,也不可能知道朝廷之中的事情,若是那样,就真的是出现妖怪了。
郑勋睿知道这里面的原因,但是他绝对不会说出来,也不能够说出来,负责他无法解释怎么知晓这些事情的,不过在徐州看见的一切,让他开始担忧了,自己所做的准备,是不是速度太忙了,到时候来不及,若是等到天下真正的大乱了,那个时候需要付出的成本就是异常高昂的,不过提前行动,风险也是巨大的,两者各有利弊。
郑勋睿一时间不知道如何的决断,陷入到苦思之中。
。
第五十章 壮士(1)()
(求收藏,求点击,,求读者大大的支持。)
进入徐州府城,看见的情形,让郑勋睿的内心更加的担忧,这里还是繁华的,商铺林立,百姓的生活也显得悠闲,若不是在路上看见那些贫穷的百姓和少量的流民,没有人会相信徐州出现了流民。两相比较之下,可以感受到,官府对流民是不理不睬的,也是严防死守的,流民绝不敢靠近徐州府城,也不敢靠近任何的一个县城。
前些天杨廷枢曾经问及徐州出现流民的原因,无非是三个方面,其一是山东与河南等地,遭受了多年的灾荒,得不到朝廷救济的农民走投无路之下,离开了家园,其二就是河南已经出现了匪患,有愈演愈凶的趋势,土匪****不眨眼,农户被迫逃离,其三就是登莱巡抚孙元化的责任了,毛文龙被杀之后,孙元化吸收了大量走投无路的毛文龙麾下的军士,这些人大都是辽东汉人,生性凶悍,打仗不要命,但这些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纪律性,荼毒百姓,周遭的百姓活不下去,也只有逃命的份。
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会发生著名的登州莱州兵变,这对于朝廷来说是沉重的打击,要知道为了训练登州和莱州的军队,朝廷是耗费了巨大财力的,特别是莱州,已经成为朝廷火器的主要集中地点,大明军队抵抗后金骑兵,唯一的依靠就是火器,个人的战斗力方面,根本就不是对手,天启三年的时候,支援辽东的浙江军团,这支传统意义上的戚家军,明军之中算是凶猛顽强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大浑河畔对阵后金军队,全军覆没,戚继光的侄子戚金阵亡,从这个时候开始,绝大部分的明军都患上了恐金症。
郑勋睿当然无暇顾及这些事情,拒穿越了,可他的翅膀还没有力气,无法扇起来,不可能改变很多即将发生的事情。
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强大起来,想尽一切办法强大起来。
郑勋睿不断的告诫自己,不能够着急,必须要慢慢来,若是不能够考虑成熟,动作过于的急促了,面临的就是惨败的结局,而且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了。
十一月十五,众人离开徐州,前往凤阳府。
徐州州城距离凤阳府城有四百四十里地,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够抵达。
杨贺照样做出安排,一切都是按照以前的安排进行,没有什么调整,辰时天大亮之后出发,申时就要找到地方歇息,沿着官道赶路,绝不能够走小路或者是山路。
气候早就变得寒冷,不过这对于加快速度行进的众人反而是有利的,从南京出发的时候,正是晚秋,气候很是适宜,如今是隆冬,气候自然不能够比较。
郑勋睿有关调整身体的办法,早就灌输到杨廷枢、杨贺、郑锦宏以及杨忠等人脑海里面,就连杨彝和顾梦麟,也略知一二,这种活动胫骨、泡澡、吃饭和散步的四部曲,对于身体的恢复的确是有着极佳的效果。
一个多月的游历和奔波,郑勋睿长高了,身体显得更加的健硕,体质比以前强了好多倍,就连杨贺都惊叹,不知道郑勋睿为什么如此能吃苦,骑马的技术就不用说,早就娴熟了,甚至超过了杨廷枢,吃苦耐劳的能力,丝毫不亚于郑锦宏。
午时三刻,到了第三次歇息的时间。
杨贺与郑锦宏忙着给骏马喂食燕麦、黄豆和清水,其余人则是慢慢活动胫骨,在官道旁边慢慢踱步。
官道不远处,一群人慢慢走过来,这群人郑勋睿看见过,当时在马背上,速度很快,故而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等到这群人走近之后,他才发现,这些人衣着褴褛,个个都是面带菜色,队伍之中有男有女,一共十来人,应该是没有办法之后才背井离乡的。
按说这样的人,郑勋睿见得不少了,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帮助,大明天下已经开始大乱,这样的情形,日后会更多,依靠他个人的力量,根本无力改变。
但这些人走过的时候,郑勋睿的眼睛眯起来了,他感觉到了一种不一般的气势。
这些人虽然落魄了,但眼神很是坚定,见到他们这些衣着光鲜的人,没有流露出来畏惧和害怕的神情,更没有流露出来乞讨的意思,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以前见到的那些流民,看见他们的时候,好多都是站在一边不敢乱动,甚至等到他们走之后才继续赶路。
队伍制种有一名年轻人,背着一个老婆婆,可能是因为吃不饱的缘故,显得有些吃力。
郑勋睿稍微思索了一下,快步走到了年轻人的身边,仔细看了看老婆婆的情形。
老婆婆的脸上显得有些胖,脸色苍
白。
郑勋睿明白了,这是因为饥饿导致的浮肿,若是不能够赶快吃东西,会有生命危险。
“郑锦宏,快过来。”
年轻人虽然停住了,但没有用正眼看郑勋睿,随着年轻人停下脚步,其余人也停下了。
郑锦宏走过来之后,明白意思,连忙从包裹里面拿出了饭团、馍馍以及熟肉。
郑勋睿拿出了手帕,仔细的擦去了老婆婆脸上的灰尘,拿起了一个馍馍,仔细的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慢慢的喂给老婆婆,他的动作非常专注,根本没有管四周的情形。
老婆婆睁开眼,稍微犹豫了一下,张开嘴开始吃了。
老婆婆大概是饿坏了,吃的有些急,眼看着要咳嗽。
郑勋睿连忙轻拍老婆婆的后背。
“老人家不用着急,慢慢吃,身体虚弱的时候,慢慢吃慢慢消化,才能够复原的。”
所有人都看着郑勋睿慢慢给老婆喂馍馍,但没有人上前讨要,其中两个年岁很小的孩子,努力的吞咽口水,也没有上前。
半刻钟之后,老婆婆吃下了三个馍馍和一块熟肉。
“好了,老人家一次不要吃的太多了,饿的时间长了,一次吃的太多,身体吃不消,反而不好。”
“公子,谢谢你了,唉。。。”
老婆婆的脸上出现了血色,吃的半饱之后,精气神肯定是不一样的。
郑勋睿扭头对着郑锦宏开口了。
“所有的粮食都拿出来,分给大家。。。”
“少爷,都分完了,您吃什么啊。。。”
“叫你拿出来就拿出来,多什么话,我一顿不吃饿不死。”
郑锦宏连忙将包裹里面的粮食全部都拿出来了,用一个小包裹包好,递给了郑勋睿。
郑勋睿将包裹递给了老婆婆。
“只有这么多粮食了,老人家招呼大家都吃一些吧,不吃饭铁打的身体也承受不住的。”
就在郑勋睿将包裹递给老婆婆的时候,李忠也总过来了,递给郑勋睿一个小包裹,这里面同样是粮食,不过是杨廷枢等人马上就准备吃的,郑勋睿将他和郑锦宏全部的粮食都拿出来了,但不要意思要求其他人也拿出来。
每天准备的粮食都是双份,这也是避免下午有些时候不好找到地方吃饭。
这么多的粮食,足够这十来人吃一顿饱饭。
“公子,这怎么敢当啊,你都没有饭吃了。”
“收下吧,救急不救穷,你们更需要这些粮食。”
老婆婆接过两个包裹,看着郑勋睿,眼睛里面有着不一般的光芒。
就在众人都开始吃东西的时候,郑勋睿从包裹里面拿出来一锭黄金,这一锭黄金是十两,折合一百多两白银了。
“老人家,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带着家人回家去吧,四处游荡的日子不好过,挨过了这几个月,来年春耕的时候,就有办法了。”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手里的黄金,没有马上接过去。
“公子,老身不敢要这么大的财物,公子是善人,让老身一家吃一顿饱饭,就是大恩了,这黄金,还是请公子收好,一路上不安全,公子万万小心。”
“谢谢老人家的提醒,这一锭黄金,对于我来说不是大事情,可是能够让老人家和家人回到家乡去,就是真正发挥作用了,老人家请一定收下。”
郑勋睿将黄金放在了老婆婆面前的地上,转身准备离开。
“公子如此的大恩,老身无以为报,万万不敢接受。”
郑勋睿扭过头,看着老婆婆,一字一句的开口了。
“老人家,施恩若是求回报,那就不是施恩。”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杨廷枢也走上前来,将手中一大锭的白银和黄金放在一起。
“老人家,出门在外,黄金不好兑换,收下这些银子,赶快回家吧。”
老婆婆看着郑勋睿,说不出话来,郑勋睿最后的话语震撼了她。
&n
bsp;骏马已经吃好吃饱了,郑勋睿对着老婆婆抱拳行礼。
“老人家保重,在下还要赶路,告辞了。”
一行人上马飞奔而去,扬起了一阵阵的黄沙。。。
脸上早就恢复血色的老婆婆,弯腰拿起了地上的黄金白银,看了好半天。
很快,老婆婆的脸色变化了,隐隐间露出了不容置疑的气息,她对着先前背负他的年轻人开口了。
“小三儿,不管你想什么办法,都要跟随这位公子,你若是不能够跟随公子,就不要回家了。。。”
。
第五十一章 壮士(2)()
一大早醒来,郑勋睿稍稍洗漱,准备出发,今日他们要赶到凤阳府城。
走出屋子,屋子前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拒脸上带着疲惫的神情,但精气神看来是不错的,郑勋睿揉了揉眼睛,看着这个有些眼熟的年轻人。
“公子,小的奉家母之命,追随公子。”
郑勋睿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年轻人,就是昨日背负老婆婆的那个年轻人,不过气色好了一些,可能是吃饱饭了,他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兄弟,我昨日已经说过,施恩不图报,你不用跟随我,还是回家去侍奉老母。”
“小的愿意追随公子身边。”
年轻人说话很直爽,不拐弯,这听起来有些刺耳,不过郑勋睿是明白的。让他感觉到吃惊的是,昨天下午,他们的速度加快,走了一百多里地,歇息的地方,距离凤阳府城不过两百里地,相信不要天黑就能够赶到了,这么长的距离,这个年轻人肯定是徒步赶来的。
“你是怎么追上我们的,足足一百多里地啊。”
“小的一路奔跑过来的。”
郑勋睿愣住了,他身后的杨贺也愣住了。
杨贺是看见郑勋睿走出来,跟着出来的,毕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出现了差错,后悔就来不及了。
稍稍愣了一会,郑勋睿慢慢开口了。
“暂时不说其他事情,先吃早饭。”
吃完早饭,骏马也喂好了,出发的时间到了。
郑勋睿拿出了一个小包裹,里面包着饭团、馍馍、熟肉和一壶清水。
“我暂时没有询问你任何情况,你既然想着跟随我,那好,今日我们赶到凤阳府城,住宿在聚来客栈,明日早间,若是能够见到你,那你就跟随在我身边,若是你觉得吃不消,那就回到你母亲的身边去。”
年轻人点点头,进入房间去稍微歇息去了。
郑勋睿和众人出发了。
这一天的行程比较轻松,越是靠近凤阳府城,看见的人越多。
凤阳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家乡,是大明的中都,与北都北京和南都南京并成为大明三都,凤阳属于南直隶管辖,设立巡抚,这里同样有皇宫,皇宫和巡抚衙门,全部在凤阳府城之内。
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凤阳府的热闹。
官道也是越来越好,比起徐州和淮安境内的官道,强了很多。
聚来客栈在凤阳府城之外,属于郊区,不过也很热闹了。
到了凤阳城郊,杨贺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一些,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匪患的。
**歇息之后,卯时,郑勋睿准时走出了聚来客栈。
令他不敢相信的是,年轻人居然站在客栈的外面,身上还带着黄沙,风尘仆仆的样子。
“公子,小的按照约定,赶到了聚来客栈。”
“厉害啊,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吧,今日到凤阳府城,还要为你****骏马,否则你总是这样赶路,我都吃不消了。”
郑勋睿暂时没有询问任何的情况,带着年轻人进入客栈,开始吃早饭。
年轻人的饭量很不错,吃饭的动作也很利索。
吃完早饭,回到房间,年轻人跟着进来了。
“要是我预料不错,你是练家子,而且你们全家都应该是练家子。”
年轻人看着郑勋睿,目瞪口呆,他不知道郑勋睿是怎么看出来的,不错,他们全家都是练家子,不仅仅是他们家,包括他们那个村子,绝大部分都是练家子。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你有着如此的身手,两日的时间,三百多里地,你能够凭着双腿奔袭下来,平常人是做不到的,除非是长期锻炼之人,而且我从你的表现来看,你依旧能够坚持,那就是从小就锻炼的结果,好了,你就在这里展露几手,让我看看。”
年轻人没有推辞,对着郑勋睿抱拳行礼之后,开始打拳。
拳头挥出,竟然有呼呼的风声,这让郑勋睿脸色微变,年轻人的腿部动作不多,手部的动作不少,拳法刚劲有力,步稳势烈。
&n
bsp;郑勋睿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一种拳法:洪拳。
传说洪拳为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当年赵匡胤凭着三十二手洪拳定天下,当然这样的传说有夸大洪拳的意思,但年轻人展示出来的洪拳,手上的动作多于脚上的动作,这是战场上厮杀所需要的,其实从历史典故来看,洪拳最初是适合军队之中推广的,相传有专门的俗语形容洪拳:洪门一头牛,打死不回头。
不过后来洪拳出现了很多的分支,慢慢开始出现改变了。
不到一刻钟,年轻人收身,稳稳站住,额头上出现汗滴,脸色微红。
郑勋睿脸上的神色变得舒缓,他感觉到自己的运气太好了,凭着那种不一般的感受,居然招徕到了壮士,既然这个年轻人是练家子,家族也是练家子,那他就可以招徕足够的人了,至于说安置这些人,暂时没有多大的问题,家里有五百亩耕地,让这些人来耕种土地,是完全可以容纳的,而且耕种玉蜀黍和甘薯种子,养活家人绰绰有余。
“好,从现在开始,你就跟随在我身边,待会我们到马市去,找寻一匹骏马,我的情况如下,郑勋睿,字清扬,南直隶江宁县人,接下来说说你的情况。”
“是,公子,小的洪欣瑜,习武之人,没有取字,家里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郑勋睿的脸色再次出现变化,果然是洪家,应该说到这个时候,洪拳尚未正式成型,也没有完全成为一种派系,真正洪拳发扬广大,还应该是在几百年之后。
午时,洪欣瑜已经拥有一匹阿拉伯马。
凤阳的马市,还是很热闹的,骏马也不少,但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