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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骑士-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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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地不想让更多人知道小狐狸对我的称呼。有点抑郁,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将我和母狐狸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只能祈祷有新的机会出现了,像母狐狸这样的女人还真不多。人这一辈子难得能碰到几个自己中意的女人,要是不争取一次的话到老的时候会后悔的。

火鹰大公唧唧歪歪地在大厅扯皮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终于让仆人给我们安排房间休息去了。这一路来可把我给折腾坏了,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找张床美美地睡上一天一夜再说。中世纪的道路情况实在不适合长途旅行,再豪华的马车也能把人给颠散了。更何况我是骑马,感觉自己两条大腿现在连站着都会不自觉地摆个凯旋门的形状。

关好门后,装装饰袋解了下来,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女巫娜依还在继续她的冬眠,不知道她到底是天气原因还是用什么秘术将自己进入这种状态。有时候我怀疑她是不是靠这种方法来使自己的生命保持在某种低新生代谢的状态,以延长自己的生命。

不去打扰她,从怀里掏出女巫娜依的书靠在床头仔细地看了起来。自从第一次看见这本书以后由于各种事情就没好好地阅读过。我并不打算去学习上面的秘术,那些东西邪门的很,女巫娜依也跟我提及过冒然尝试的危险性。

由于本身对神话传说及历史的爱好,我很快被这本书上的内容吸引了。沉浸在书中的时间流逝起来是飞快的,连太阳什么时候落山的我都不知道。点上蜡烛后又迫不及待地回到了书中。

在摇曳的烛光中,一个灿烂的古文明正展现在我面前。

埃希斯是一个有着六千多年历史的文明,跟前世的埃及一样,这个文明在圣子诞生前五千年已经进入了青铜器时代。所以我可以以前世所知道的一些知识大概地判断书中光怪陆离的内容。从文中可以看出,这本书是由征服埃希斯的萨拉教徒所著,但书上所记载的片段对埃希斯神话的解读跟前世对埃及的理解完全不同。前世的埃及已经差不多没有最早的埃及人血统了,文明所留下的信息极其不完整。

但是这本书里萨拉教徒对埃希斯神话的解读却极其详细,书中频频地提及一个名词——亡者之书。在前世,埃及的亡者之书只是纸草所抄写的亡者陪葬品,作用相当于死亡国度导游手册。而据我手中的这本书所述,书上的秘术全部来源于埃希斯的死亡之书,当然,也有可能“死亡之书”只是一个代名词。

书中有详细地向读者描述各个秘术来在埃希斯的神话里有哪个神灵使用过,并且在死亡之书上被保留了下来。虽然这个文明的神话是信息最少,最不连贯的神话。但是并不妨碍我对它大概的理解。而死亡之书作为书本上最常被提及的名词,却在书中从来没描述过它的样子,下落。哪怕是最零散、破碎的一点信息都没有。

夜晚窗外呜咽的风声听起来让人有一些悚然。前世现实里都没出现的传说生物都在这个世界出现了,那是否意味着真实的死亡之书也将会在这里出现?难道真的跟神话里所描述的那样掌握着人的灵魂,是前往永生的通道?还是通往地狱的通道?

埃希斯现在早已变成萨拉教徒的国土,那是否也意味着死亡之书亦流传在某个萨拉教徒的手中?如果没人看见过的话又是谁写了我手中的这本书?看女巫娜依对这本书的重视程度就知道这本书上记载的秘术是有效的,至少是其中一部分有效。

可惜手中的这本书记载的内容太有限了,如果老头拿到的那本被他私藏起来的话……得找个机会探探老头的口风,试下能不能向他借阅一下。毕竟女巫娜依都可以很放心地将书寄放在我这,就说明这书不是太重要的东西。找老头借应该他会借给我的。

合上了这本无名书,将蜡烛全部熄灭。闭上眼睛后各种埃希斯的幻象迎面而来,那个古老的国度拥有太多的未解之谜,各种传说让人心驰神往。在睡梦中,我看见了太阳神的船在天空中飞驰,飞过金字塔,飞过泛滥期后的无花果园,神庙的祭祀在咏颂赞美荷露斯神(直接引用埃及神名,中王朝时期埃及神话中拉神与荷露斯神演变为同一神。主神,司职太阳与王权。头顶太阳冠鹰头人身形象。)尼洛河上的船队正在将花岗岩运往下埃希斯的王陵……这个梦我感觉做了很久。直到太阳神的飞船消失在尼洛河的尽头;黑夜来临的时候我终于从梦中醒来。

睁开眼睛,迎接我的是清晨的阳光……

—————————————以下内容与正文无关——————————————

新的一周又要开始了,算算下周差不多是本书在新人潜力榜的最后一周……

今天零点一过起点新人周榜就要开始清零刷新了。希望下一周能够有个好的开始,在起点首页显示的新人榜上也能占据一席之地……

第一卷 

第五十五章 蓝鸢庄园的小丑

自从来到火鹰城堡以后就没出去转过,距离新年会和册封典礼还有差不多一个星期。老铁这三天一直都在跟老头和女巫娜依交流关于古埃希斯的传说。

偶尔提着两把横刀逼蓝鸢跟我对练上几把,别看这家伙平时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当他提起双手剑的时候给我感觉完全是另外一个人。昨天跟他对练的郁闷,找老头聊天的时候我听老头说蓝鸢是连续几年的石堡骑士大赛步战冠军剑士。我当时就傻眼了,不是传说中的高手都会隐隐地在言行举止中散发出一股高手风范吗?怎么这家伙表现出来就那么的贱格?

每次比试一结束,都让我郁闷地踢了他几脚。这家伙还是跟往常一样嬉笑着跑开,或者干脆很配合地给我踢上两脚。我很高兴能有他这样的一个朋友,虽然人八卦了一些,但是像他这样以自己耍宝来娱乐朋友的人还真的很难找。男人之间的友情有时候认可的方式并非只是肝胆相照、义薄云天。或许像蓝鸢这样的朋友你自己都不会认为他会有多义气,不过日常的相处中却确确实实地可以感觉到他的友情。他和我是同爵位的贵族,而且还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但是却愿意在朋友之间以浅薄自己来让朋友们开心,他的这种不正经反而让我对他更加感激,这就是他对待朋友的方式,他不是一个弱者,但是却比很多人更明白友情是什么。

被我踢了一脚以后这家伙有嘻嘻哈哈地转了回来,摘下头盔,在我身边找了个地方坐下。

“蓝鸢,我说你天天这样耍宝就不怕把丢你家族的脸?”我很好奇他作为一个贵族和骑士怎么会有这样不符合他身份的行为。

“嘿嘿……其实我更愿意作一个小丑。”蓝鸢咧了一下嘴,满不在乎地说道。

“小丑?”我对他这个回答感到很不可思议。

“恩!”蓝鸢点了点头,已经没了刚才那副放荡不羁的神情:“其实我小的时候很喜欢跑到蓝鸢庄园的镇上去看小丑的表演,那时候我觉得他们很有本事,能让所有人开心。后来慢慢地长大了,我所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我那些小丑是平民平民中最低贱的,他们不靠自己的努力生存,而是一直靠出卖自己的自尊赚取金钱。你知道男人的少年时代总是伴随着着自大一起成长的,我那时候也不懂事,背着我的父亲在庄园上干了不少坏事。我随意地惩罚那些冒犯我的人……我也再没去看过小丑的表演……”说到这里,蓝鸢自嘲地摇了摇头。“不是我吹嘘,少年时代的我在石堡哥顿的贵族小子里真的很优秀。在我父亲的管教下我十八岁就夺得了石堡哥顿冠军剑士的称号,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我的父亲和家族骄傲的。”

“恩!”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你的确是你家族的骄傲,你现在也是石堡哥顿的骄傲!”

蓝鸢听完我这话摆了摆手:“你听我说下去。虽然这样,我还是一直不开心,知道为什么吗?我的父亲希望我能成为一名好领主,我也一直在以父亲所要求的目标努力。后来我的父亲不幸去世,很遗憾他没能死在他所期望的战场,他被疾病带走了。我年纪轻轻地就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了领地,但是每次我到领地上巡视的时候却只能从农夫们的眼睛里看到畏惧,而不是像他们看我父亲那样的尊敬和爱戴。一开始我并不在意,我认为只要他们畏惧我就够了。直到有一次我又看见了儿时喜欢看他表演的那名小丑,他已经有四十多快五十岁了,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穿着小丑服躲在街巷的角落咯哭泣。他的儿子那时候只有十五岁,那是他最小的一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也穿着一身小丑服陪在他身边。那名老小丑前不久刚死了妻子,他和他的孩子因为我想扩大自己的猎场而被赶出自己的老家。老小丑在自己的悲伤过去后又换上了一脸笑容,带着自己的儿子回到了镇上的广场,为镇民们表演。不管是镇民们报以善意地掌声和恶意地嬉辱,小丑父子都以一副开心地微笑应对,就好像他们从来没伤心过一样。等人群散去后,我赏赐了他们一个大银饼,我很想知道这些被别人称呼为‘贱民’的人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生活,他们怎么可以忍受别人对他们的各种侮辱。呵呵,那天我跟那对小丑父子聊了一下午,这才知道,其实他们也只是很普通的人。我虽然妄自尊大,但我还不是一位脑子里只有贵族尊严的人,在我之前的生命里我已经取得了其它家族贵族小子们所不能取得的荣耀。而在跟他们的言谈中我才算明白让蓝鸢庄园的平民保持快乐是一位领主也是一位小丑的责任,贵族们骄傲自己代代相传的尊荣和爵位,小丑很骄傲自己代代相传的能让别人开心的技巧。”说着蓝鸢呵呵笑了起来:“其实……我们贵族跟小丑没什么不同,不是吗?”

“哈哈……”蓝鸢的这些想法的确让我感到很吃惊,这个中世纪的贵族居然会有这样理念,拍了拍肩膀:“后来呢?后来你就成为一位让他们尊敬的领主了?”

“哈哈,谢谢你,汉……”

“什么?”蓝鸢的这个回答我不太明白。

“我很高兴能认识你这样一个朋友,你很不一样。”蓝鸢的表情很诚恳,我突然有点不太习惯这家伙认真的表情。

“我也很高兴能踹你屁股,也会继续踹下去督促你成为一位好领主的!”我也装出一脸认真地样子点了点头。

“哈哈哈哈……我会的……真的……”这个时候的蓝鸢所表现出来的人格魅力在我看来就连大帅哥阿兰多都比不上他。

“那……后来呢?”我很有兴趣听蓝鸢继续说下去……

第一卷 

第五十六章 连接今与古的骑士

“那……后来呢?”我很有兴趣听蓝鸢继续说下去……

“后来?后来我慢慢地成熟了,放弃了以前那种只需要让领民畏惧的可笑想法,有空的时候我也会带我的儿子去看那两位小丑的表演。”蓝鸢一提及自己的儿子就显的无比幸福。

“呵……你不怕你儿子以后立志当个小丑吗?”看见他这副神情我总会忍不住地嫉妒。

蓝鸢听完没好气地瞥了我一眼:“华莱士将来一定会比我更加优秀的,因为他是我和艾丽莎的孩子!”

“恩!”点了一下头表示同意:“光听名字就知道将来比你出名!”

“什么?”

“没,没什么,我的意思是你给你儿子起了个好名字!”

“哈哈……”蓝鸢听完得意地笑了起来,将我的横刀拿了过去“汉,你的佩剑很奇怪!你故乡的骑士们都是用这种剑吗?”

轻轻地勾了一下嘴角,笑了笑。要是我故乡的“骑士”们还在用这种武器的话问题就大条了。但是我还是点了点头:“这是我祖先们所使用的武器,叫做‘横刀’,出现于七百多年前一个庞大的帝国。”

“那个庞大的帝国有多大?”

“差不多比正教控制的西大陆还大上一些。帝国的最西部连接着萨拉教徒国家的最东部。事实上帝国最西部的领主(唐朝安西都护府)还跟萨拉教徒打过两次。”

蓝鸢显得有点吃惊,皱着眉头看我。“结果怎么样?”

我将两手一摊:“事实上我们的帝国在那失利了!”

“那么庞大的帝国怎么可能会失败?据我所知萨拉教徒从来没出现过如此庞大的帝国,连这一半大的帝国都没有!”蓝鸢觉得唐朝对大食的战争结果很不可思议。确实,过去的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笑了笑,继续说道:“你听我慢慢跟你说,虽然可能这听起来像是我在为我祖先的帝国开脱,但我以我贵族的身份发誓,绝对不会对这事进行杜撰。

当时帝国的西部领主(安西都护府高仙芝)灭亡了萨拉教徒东部的一个国家(石国)后,帝国开始慢慢地掌握这个地区,为了对抗帝国对西部的进攻活动,萨拉教徒东部的所有国家都联合了起来准备对帝国的西部进行攻击。帝国西部领主得到这个消息后准备先发制人。

那位领主带领帝国的精锐军队两万(主将高仙芝,副将为李嗣业,别将为段秀实。安西都护府两万汉军——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喜欢将当时的所有都护府所有兵力全算进去,他们完全无视那个地区地形及补给条件。即使是现代的补给条件和路况派几十万军队去进攻那一地区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盟军一万(拔汗那及葛逻禄部)。而萨拉教徒的总兵力在十五至二十万之间(呼罗珊总督阿布。穆斯林,手下大将为齐雅德,伊本。萨里,兵力为呼罗珊本部宗教战士四万人,加上已经被阿拉伯控制的阿姆河与锡尔河流域的几乎所有属国的兵力十余万,呼罗珊是是阿拉伯历代经营的军事重镇,又是阿拔斯王朝起家的地方,呼罗珊骑兵的素质在阿拉伯帝国中当属翘楚,都是精锐)。帝国的军队数量虽然少,但是装备具有明显的优势。

帝国的军队翻过高原(葱岭),越过荒漠,长途跋涉了三个月后开始进攻萨拉教徒的城镇,并在附近展开决战(公元751年)。战斗打了五天,前期帝国的军队和萨拉教徒一直互有胜负,但是就在第五天傍晚的时候,帝国的同盟(葛逻禄)雇佣兵突然叛变,他们从帝国军队的背后包围了帝国的步兵,切断了他们与骑兵之间的联系,萨拉教徒乘此机会出动重骑兵突击帝国军队的中心。于是帝国西部领主所带领的两万精锐溃败,最后剩余几千人退回国内。不过萨拉教徒经这次战役后也碍于战力及补给等多种条件无法对帝国的领土发起进攻。

几年后,帝国西部领地恢复了实力,开始着手准备再次向这一地区进攻。结果这一次很遗憾,帝国的一位大领主叛变了帝国并且准备依靠军事手段夺取帝国的皇位(安史之乱,公元755年)。再次入侵萨拉教徒领土对帝国来说变得再无可能。

不过这次的战争并没有使帝国和萨拉教徒结下不解之怨,萨拉教徒在帝国的经商也没受到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很奇怪,在那位领主叛乱两年后应帝国要求还联合萨拉东部各国派出联军与帝国的军队一起镇压了叛乱。”

“那个庞大的帝国现在还在吗?”蓝鸢一边摸着我的横刀一边很兴奋地问道。

“呵呵……那个帝国的王室现在已经不是那片土地的最高主宰了,被其它姓氏的王朝所替代,没有什么伟大的帝国可以永不消亡的!”

“的确……不过总是让人有一些遗憾。”蓝鸢一脸失望地擦拭着横刀的刀鞘,将横刀突然拔出了一截。“汉,这剑上就是用你故乡的文字刻上你的名字吗?不过怎么这么长?”

我瞄了一眼自己的横刀:“呵呵……那不是我的名字,是刻在刀上的铭文。”

“那是什么意思?”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事实上我不太愿意去想这个,每次看见刀上自己刻的铭文总会想起前世。“我属于连接今与古的骑士……”铭文是用简体字,我跟所有小说上的穿越者一样希望留下点东西,我不能忘记我来自哪里,也无法忘记我的根。

“我不太明白……”蓝鸢听完我的解释后一头雾水。

将横刀从蓝鸢的手中拿了回来:“你永远都不可能明白的,这两把刀只属于能看懂上面铭文的人。”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适合这两把横刀了……

第一卷 

第五十七章 第一次恶心接触

戴着罩帽,跟在狩猎的队伍后面无聊地打着哈欠。今天金毛大帅哥阿兰多邀请母狐狸一起去狩猎。母狐狸自然需要带着石堡哥顿的骑士作陪,猛牛旗队一直随左右听从猛牛伯爵调遣。而我和蓝鸢则各自带领十个大骑士保护母狐狸的安全,苜蓿骑士对母狐狸还是一如既往地尊敬,好像她还是苜蓿庄园的女主人一般。至于蓝鸢,不用说了,这个母狐狸童年的小弟在她面前就跟兔子一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呐……”看见蓝鸢在母狐狸面前的表现我忍不住感慨的一声。

“汉?你说什么?”就在我旁边的蓝鸢看来听见了我的话。

“没什么……”跟蓝鸢打了个哈哈后继续盯着母狐狸的那辆马车,马车旁边跟着那个让我讨厌的金毛。“你讨厌那家伙不?”指了指金毛大帅哥的马屁股问身边的蓝鸢。

蓝鸢看了一眼,扁着嘴认真地点了点头:“恩,虽然这有违骑士的美德,但是为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我还是要说,这家伙太讨厌了,男人长的那么妖艳应该处以火刑!”

“哈哈……”蓝鸢说完和我一起大笑起来。为什么说跟蓝鸢这家伙在一起比较轻松,这家伙真的很有表演天赋,跟他在一起的朋友永远都不用担心无聊。

“你打的过他不?”

“哧——”蓝鸢听完我的话,挑着左边地眉头一脸怪异地表情看着我发出鄙夷的齿声。“就那漂亮货?就我跟艾丽莎一起玩泥巴那会儿的水平,单手持个鸡爪都能甩他七八条街。你看看他那佩剑,跟绣花针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货。”

“哈哈哈哈……”蓝鸢在跟我在一起谈论有针对别人的话题的时候,我们两个都一样很恶俗。我敢保证这家伙以前在市井没少混,说起话来忒狠毒。很怀疑眼前这家伙不是蓝鸢家的小子,而是哪个流氓穿越到他身上去了。

我们的笑声惹来了周围一片关注的目光。金毛帅哥估计在马车边无人搭话也郁闷的很,策马向我和蓝鸢奔来。

“早上好,两位骑士!”金毛帅哥一过来就一脸阳光地跟我们两个打招呼。

“早上好,大公储阁下!”礼貌性地朝他微微点了一下头表示回礼。

金毛帅哥将马打了个转身后与我们策马同行。“对打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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