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他们在自己身上找不出原因,就把责任都总结归咎在了余明月身上,觉得就是因为家里有人(郑志林)与余明月走得过近,沾上了霉运。
这,真的让人觉得无语,可很多人,就是这样,把失败的责任归给他人,比承认是自身不足造成了失败更容易。
。。。。。。
就算重生一世,余明月内心深处,依然留着当年的阴影。
所以那次她到了郑志林家,受到了郑成林父母热情又不失亲切的招呼时,郑志林的母亲,更是多了些余明月看不懂的兴奋时,余明月有些发蒙。
在快速适应过来那种天差地别的待遇时。余明月心里各种复杂的情绪中,并没有应该有的——受宠若惊。
直到后边郑志林的母亲,拉着余明月聊天时,余明月才知道,原来,她和郑志林的母亲竟然是老熟人了。
准确来说,她在不足六岁时。就成了郑志林母亲开在老电影院那条街上一家鞋店的老主顾。
只不过。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代人受在余明月眼中开鞋店的精明胖阿姨,已经在几年前的一场大病后。变成了如今很骨感却是余明月记忆中郑志林的母亲——金阿姨。
体重少了三十多斤,令金凤梅身材大不相同不说,连样貌也与当初胖的时候,完全变成了两个人。
而反观余明月。虽然从六岁长到了如今的17岁,但除了身高和气质外。余明月的长相和儿时差别不大,郑志林的母亲初见余明月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当初好几年内,每年到店里买东西都要讲价。机灵得不像个孩子的小丫头。
那天,相比于金凤梅夫妻的热情亲切,和金凤梅提起当年她用余明月当例子。教育了儿子很多年时的促狭与兴奋,余明月显得有些沉默。除了应该有的礼貌没少外,余明月的话不多。
但这却让郑志林的父母对余明月有着更好的印象,觉得余明月是个聪明却不失文静温婉的女孩子。
夫妻两人虽没跟郑志林说什么,但自那天过后,在私下里,都很是希望他们的儿子能争气点,如果有可能,就把余明月这个自身和家世都没得挑的女孩追到手。
那次过后,金凤梅时常都让郑志林邀请余明月到家里玩,但余明月再不是当年那个单纯懵懂的高中女生,她已经从第一次见面时两个长辈的热情中,多多少少的察觉出了异样,很多次都以有事谢绝了。
倒不是她矫情,也不是她还记恨着前世的旧事,而是因为,一方面,在这一世,她对郑志林再没有前世那样的感情。
所以,既不想让郑志林的父母产生误解,也不想让郑志林误会。
二来,去郑志林家,那种前世与这世太过不同的待遇,会让余明月回忆起前世太多的往事,种种复杂的情绪,搅得她心里很是难受。
毕竟经历了前世的种种,她早已经看尽了人性中会有的各种丑陋,令她早在前世就养成了多疑的性格的。
在与人相交时,往往会不自觉中,就带着防备。
哪怕那两个人,是好友的父母,也不例外。
但心里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说:他们始终都是好友的父母。
她知道不应该也不想这样,却控制不住会把他们的真实用意往不好的方面想。
所以,保持距离,不去,少见,是最好的选择。
前世时,郑志林倒是跟余明月回家玩过一次的,而这一世,在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后,郑成林也提过要去余明月家玩儿。
但一方面是余明月每次放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事要忙,不想郑志林看到她太过不像一个高中女生的日常生活。
另一方面,也许就是有着之前那样的原因的控制不住的顾忌,所以这还是余明月第一次正式邀请郑志林去她家玩。
此时,郑志林一听余明月请他到家里玩,心里那叫一个高兴。他早就想到听说有个大果园的余明月家玩一趟体验一下农村生活了,也厚着脸皮跟余明月说过两次,可每次放假,余明月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他还为此伤心过呢。
“嘿嘿,好啊,我爸妈肯定不会反对。”郑志林乐坏了,忙不迭的跑到旁边,去跟这里唯一有手机的李云川借了电话,打回家请假。
李云川虽不是小心眼的人,可在把手机递到眉飞色舞的郑志林手上时,他心里还是有些苦,有些酸。
随后转身看向余明月,见到余明月脸上浓浓的笑意很是开心,李云川觉得喉头都有些苦了。
心想:其实,比起我来,郑志林真的更配得上小月,虽然他还只是个高中生,可听说他学习也不错,以后肯定也会和小月一样念大学。
而我。。。。。。好像真的差了太多。。。。。可我。。。。。。难道真的要放弃吗?
不!就这样放弃我做不到。哪怕现在我没有资格,但我得在小月和这个情敌还在念书的时候,更努力的奋斗几年,超过他,也试着缩小这个早已经存在我与小月之间的差距。
。。。。。。(未完待续)
第278章 算计不如顺其自然()
郑志林在余明月家一玩,就是四天。
这四天里,余明月也都放下了手边的事情,跟着弟弟妹妹们一起,要么带着郑志林在果园里摘水果、在山泉水溏里钩鱼、要么爬山采山菌野果,下河捞鱼摸虾。
上山采山菌野果时,带足了吃食饮料在山林中吹着山风野餐,在带去的吊床上小憩。
晚上的时候,累了一天的大人们在屋里看电视时,也由着一群孩子在院子里烧起炭火,一边赏星看月,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烧烤大声的笑闹聊天。
从小就生活在区城里的郑志林,头两天还很享受这种多姿多彩又悠然自得的农村生活。
但两天之后,习惯了区城繁华热闹,慢慢感觉到了农村生活的枯燥乏味。
特别是晚上,当大地被夜幕笼罩后,除了从一家一户零零星星透出的灯光,大地一片漆黑。
整个天地间,除了一声声虫鸣、偶尔一声狗叫能引起一阵阵狗叫声,和偶尔路过的汽车发出的轰鸣声外,农村的夜晚,寂静得让郑志林很不习惯之余,还觉得可怕。
虽然有心仪的人陪在一边,虽然余明月家除了住的差一点,饭菜都很是丰盛,各种零食饮料也不少,余明月的家里还很热情亲切,但郑志林还是想(家了,也开始想念起了城市里的热闹繁华。
“明月,作业这次都没带来,我今天想回去了。”又坚持了两天后。在火把节后的第五天一早时,郑志林提出了想回家。
“嗯,好,吃过中午饭再回去吧,上午正好去地里摘些水果,你带回去给叔叔阿姨尝尝鲜。”余明月没有多做挽留,欣然同意。
一来是她家这阵子确实太忙,大人们忙着摘水果不说,每天还得抽出人手去照管正施工中的石蚌养殖场,她当个闲人像个小孩子似的玩了这几天。心里也很过意不去。
二来是。这两天也看出了郑志林体验农村生活的新鲜劲头一过,应该是感觉到了农村里的无聊,每天宁愿呆在家里看电视,或是跟着大龙小龙耍游戏机。也不太愿意出门玩了。
一听说郑志林今天要回去了。孔明英等几个大人。倒是很挽留了郑志林一阵。
见挽留不下后,孔明英和孔小玉婆媳也没如平日一样去果园里,而是一大早就开始准备起了中午那顿践行的丰盛饭菜。和要给郑志林带回家的礼物。
毕竟郑志林是余明月的好朋友,一家人都知道,而且都很喜欢郑志林。准备点,应该说,因为郑志林既是余明月的同学,又是余明月不多的朋友之一,所以产生了移情作用,都没把郑志林当外人。
农村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无非就是些特产。
不过婆媳两因为这移情作用,加着乡下人在人情往来上的物质,竟是把果园里正有的几种水果,每一样都是轮箱的给摘回来装好不说,就连野鸡、箐鸡、野兔各抓了两只,鸡蛋也装了大概百来个的一小桶,准备把它们当成特产,让郑志林带回家。
要不是余明月阻止,郑志林也拼命的拒接,孔明英还想让郑志林带一口袋她家去年自家种的糯米回去呢。
这些年来,就算不年不节,只要三家人中谁家弄好吃的,都会招呼另外两家一起吃。
中午时,孔明富家在家的几人,和余天向家几口人,也都来了余明月家吃饭。
小牛牛和小军知道他们志林哥要回去,还都很舍不得,不停的说着让郑志林过阵子一定要再来找他们一起玩几天的话。
也不知道是这几天疯玩中,已经喜欢上了郑志林这个很是爽朗阳光又谦和有礼的大哥哥。
还是只是舍不得自郑志林一来,他们终于脱离了廉价劳工命运后悠闲的好日子。
再或是,两者皆有。
中午热热闹闹的吃过饭后,余明月一带着郑志林一路说笑着,去了旁边的收购场,准备一会儿让他搭运水果回饮料厂的车回区城。
毕竟郑志林要带回家的礼物,零零总总加起都有200多斤,家里又没有空余的人和车能送他,可不管赶长途客车,或是当地的客运车,都不方便。
反而是收购场那边运水果的车,每天都要运水果到区城两三次,又是自家公司的,到时只要跟运货的司机打好招呼,人家能把郑志林送到家门口不说,还会尽心尽力的帮郑志林搬搬那些东西。
就算已是中午,但收购场外,依然如往日一般热闹,有卖完了水果正在与人聊天的、有正排在队伍里等着卖水果的、有正把水果或背或用车推用自行车摩托车去过来的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在收购场门口摆摊卖吃食的老头老太太,他们的小摊前,除了有不少来光顾的大人外,更多的,则是冲着这些美味的小吃食才跟着大人来卖水果的孩子。
占地2000来平米的收购场外,人头涌动,人声鼎沸,热闹的程度堪比赶集。
余明月带着郑志林一路走进收购场时,除了一个个认识余明月的村民,在热情的跟余明月打招呼外,那些为了方便讨要零花钱,或是嘴馋想跟来混顿新鲜吃食的小孩子,在见到余明月时,也都会跑上来,嘴甜地叫一声“明月姐”。
胆大的,还会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像模像样的跟余明月拉两句家常。
而余明月,每每有人上前来打招呼,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她都会扬着亲切的笑容,一一点头回应,有时也和对方聊上两句。
不算是这一面的余明月,还是余明月受欢迎的程度。都让郑志林吃惊。
毕竟这几天里,都是余明月姐弟几人带着他玩,玩乐的范围,不是在余明月家旁边那果园,就是在山上。
所以除了余明月家每天雇去搞水果的那几十号人外,他没有怎么么见过其它的村民。
而在这两年来的相处下来,作为余明月的好朋友,郑志林一直都觉得,余明月是一个性情有些冷淡的人,她。不喜欢与人交往。因为,她不善与人相处。
对这点,郑志林觉得他看得很清楚,毕竟这两年来。余明月就是这样一个人。
冷冷的。对很多人。很多事,都漠不关心,也不愿意去接触。只有得到她认可的人。她才会在意才会关心。
在之前他就算过,除了她的亲人外,连他在内,她的朋友应该只有6个。
而这次,在见到普小强时,他知道,这个听说是孤儿所以长年在她家里帮忙的年青人,应该也能称得上是她的朋友。
可就算加上普小强,就他所知,她的朋友,也仅仅才7人而已。
他还记得,她曾说过,这辈子,她能有三个好朋友足矣。可见,她有多不喜欢交朋友。
而他也知道,她口中的好朋友,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李云川。
那以他这几天观察看来,就算普小强会成为她第三个好朋友。
可在他眼中,不管这普小强是不是她的第三个好朋友,或是这普小强是否真的也和他一样喜欢她,对他来说都不会有威胁。
反而是只有那叫李云川的,以前他就怀疑过,那家伙喜欢明月,而这次火把节在一起玩过一天后,他更加的肯定,那家伙确实喜欢明月。
虽然李云川那家伙初中没毕业就辍了学,家里的房子也破破烂烂的,长得也难看,但好像很会挣钱的样子,明月又不是一个以相貌取人的人,好像还很喜欢那家伙。
所以就目前来说,李云川,才是最大的威胁。
郑志林在吃惊之余,乘着余明月在和一个中年女人说话的时候,他脑中有很多信息在流转着。
从回想认识中的余明月的性格,到了后来分析起了目前的敌情。
最后的结论就是,他竟然没有自以为中的了解余明月。
自闪一向爽朗又不拘小节的郑志林,心里不禁升起一阵的惶惶不安。
郑志林本就不是一个藏得住话的人,等走到了货场堆货装车的一则,再没人上前和余明月说话时,犹豫了一下,就一脸好奇的嘻笑着看向余明月。
“嘿嘿,明月啊,看不出来喔,你的人际关系还蛮好啊,这里的人,好像都和你很熟呢。
而且你刚才,也明显不像在学校里喔,你都不知道,你在我们学校里,简直就只能用两个词形容。”
说到这,还卖了个关子,没有往下说。
“哪两个词?”余明月很捧场的问了一句,毕竟她早已经过了好奇心重的年龄。
“高傲,冷漠。”说完把手一摊,嬉皮笑脸的道:“不是我说的喔,是很多人都这么说。”
冷漠,她自己也知道,可高傲?
余明月心里苦笑,没否认,却也不想解释,只是轻声笑道:“呵呵,我不太喜欢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你这好朋友没那种感觉就行。”
随后,还是又补充道:“刚才跟我说话那些,都是我们村的,照城里的说法,算是邻居吧。我不习惯和不熟悉的人相处,而他们,我早已经熟悉了。”
说完后,也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直接进了旁边一个小休息室,找了这个收购点的责任人和司机,说了此行的目的。
“明月,你家和饮料公司的人很熟吗?”从货场出来回家的路上,郑志林安奈的住心里的好奇,问了一句。
其实他最想问的是:那几个饮料公司的人,怎么那么好说话,好像跟你家地里雇来干活的人一样,恭敬客气成那样。
余明月愣了一下,点头道:“嗯,那饮料厂是三兴公司的,我小舅就是三兴公司的老板啊。”
“啊,你小舅那么有钱?天啊。太厉害了吧,我还一直只知道他是开连锁超市的老板。”郑志林吃惊得有些目瞪口呆。
接着道:“真的没想到,我最爱喝的芒果汁,竟然是他的饮料厂生产的。嘿嘿,难怪了,我就说嘛,你家客厅旁边那屋里,怎么堆着那么多各种各样的饮料和零食”
郑志林本就有些话唠,此时带着震惊,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一阵。余明月听得好笑。却也没打断他的话。
直到郑志林念叨完后,才轻笑道:“哎呀,别在那羡慕嫉妒恨了,大不了以后你喝的饮料和三兴食品公司生产的零食我包了。行了吧?”
“嘿嘿。真的啊。嘿嘿,那怎么好意思。”
“真觉得不好意思?那好吧,想吃的时候就自己去买。到时每次记得顺便给我也买一份,谢谢了。”
“晕,你这家伙”
两人你来我往,笑闹着往回走
当天把郑志林送走后,余明月回家换了一身衣服,就去了正在建设中的石蚌养殖场。
而在郑志林家里,郑志林的父母先后回到家时,看到差点堆满客厅的一箱箱每箱都二三十斤的水果,和一只只还活着的野生动物时,两人都是差点没把下巴都惊掉下来。
听说这些东西都是余明月家里非让带回来的后,金凤梅戳了郑志林脑门一下,笑骂道:“志林你这小兔崽子,见过皮厚的,但没见过你这样脸皮比城墙厚的,你这是要把你同学家搬空啊。”
虽是在教训郑志林,但她脸上还是难掩喜色。倒不是希图这些东西,而是觉得,郑志林很得余明月家人地喜欢和看重。
成年人与青少年喜欢关注的事物不同,虽然郑志林只知道余明月的小舅是开连锁超市的大老板,余明月家里有很多果园和一个很大的养殖场,但郑志林的父母却知道得更多。
虽然不管是超市还是三兴公司,都是孔兴刚当了出头鸟在经营,但在这信息发达的时代,只要是有心人稍微关注一些,都能知道,这两家公司有三个股东。
除了孔兴刚外,还有哪两个股东,也许其它城市外是外省的大多数人确实弄不清楚。
但对于木棉市当地的人来说,只要有心,想打听到一些内情不难,再不济,也能做出猜测。
自从余明月在高一时来过郑志林家,金凤梅发现余明月竟然是当年她觉得很是灵精古怪的小丫头时,就一眼喜欢上了余明月,还有了想让余明月成为儿媳妇的心思。
虽然两个孩子都还小,但是对于余明月的一些家庭情况,金凤梅是下了心的打听过的。
越打听,她们夫妻越是心惊,在打听到余明月家应该就是那家在开国很多省都开了连锁店的超市股东,和仁义区最大最挣钱的三兴公司的股东之一时,夫妻两人都有些傻眼。
余明月家种了很多果树,还办得有养殖厂的事,夫妻两人早就在他们儿子上高一不久后就知道了,毕竟那时候,余明月时常带不少的水果给郑志林拿回家。
在夫妻两人看来,自己家是城市户口,家里当家的男人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金凤梅又经营着两家年收入过十万的店子,和户口在农村的余明月家比起来,应该也算是门户相当。
结果,打听到了那样的情况后,夫妻两人都沉默了一阵,但后来也想通了,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儿子跟余明月是同班同学不说,两人的关系还那么好,只要他们儿子能争气些,余明月家里的长辈不要太势利,取回余明月这样一个儿媳妇,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毕竟夫妻两人都看得出来,他们儿子是很喜欢余明月的。而有着多种顾忌,夫妻两人很一致的没有在郑志林面前提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