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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祸水-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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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得皇帝的爱,女人需对付很多敌人,一:跳跃纷纷的青春无敌,努力向上,博得帝王宠爱的女人们,二:不忿失宠,寂寞的嫔妃,三:幽怨神经质的无害小妾,四:不忿后宫女人掌权的忠实大臣,文人学子,五:野心称帝,密谋夺权的某人士,六:最大,最难搞定的是皇帝本人,难以预料的背判和不定时的意志不坚,他面对的诱惑太强大,何况他本人的荣誉感,自傲,比任何人都多些。
    你看,和皇帝谈感情,太伤脑细胞,谈情说爱不但不能令身心愉悦,反而伤心伤脾,精神力的大比拼,实在没精力没氛围去应对,不愿花大半生去追求可能存在的永恒!
    但,为了孩子,必须和他有接触,心里爱的男人不一定会一心为我,我为的不见得是我爱的男人,嬉笑怒骂的面皮下,掩藏的不过是蝼蚁的人生。外表的艳丽透射地是人间沧桑,美或不美的人,同样会经历风雨,因美丽、丑陋衍生的罪恶,归结于女人的孱弱!
    言情正剧里的女主角总是会很受伤,很纠结,关己则乱!我的要求很低,低到只要能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且有自保的力量,不被外界伤害。
    车辆驰进鸷国的大城,目瞪口呆的运货工看见一个女人,自车上跳下,一溜烟,转角处不见。
    我找了家不起眼的便宜小店,随身携带的碎散银子,足够对付一些时日。食客中有一位衣着普通,却引起我注意的一个人,洗的发白的蓝衫,整个人蜷缩,素发的旧布条,松垮的系着,整个人看起来貌似清洁干净,但他脚边的烂泥,指甲缝里的黑物,啧啧,实在是碍眼!
    之所以,我能观察的这么仔细,原因是我离他很近,这个人浑身懒散的似一条无尾鱼,睡着了还打着不吵闹人的呼噜,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打算打扰他人的好梦,放轻了步子,隔了几张桌子,我为自己点了几样菜。
    那个人很能睡,对四周吵杂的环境,不做任何反应。


    我茫茫然的细嚼慢咽,一边无味的咀嚼食物,一边无趣的打量四周,仿佛置身于人际荒芜的沙漠,心的地方杂草横生,此刻正蹿着一丝小火星,连仅剩的植物都将毁灭,烧个干干净净,寸草不生!
    “嘿,不吃饭的就给老子挪窝,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一粗壮汉子朝熟睡的人儿发飙,他们其中的一个看见独处的我,邪笑着朝我走近。
    对于可能的危险,我不怎么担心,我好奇瞌睡男的反应,我出声“喂!男人这么凶,没女人喜欢哦!他可以和我凑一桌”。
    大汉和朝我走近的男人一愣,大笑着“老子还未见过英雌救美呢,怎么着今天让老子们见识?你要怎么‘救’这个懒鬼?”
    我迟疑“他只是瞌睡而已,怎么说这位公子懒呢?做人要厚道,要留口德,为子孙造福”。
    走近我的男人猛一拍桌子,真把我吓到。看来‘绅士’们要动粗!
    穿蓝衫的瞌睡虫终于不再睡,许是被人打搅好眠,他的心情很糟“吵死了,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人一伙的向瞌睡虫攻击,但,三拳两腿的就被瞌睡男打发,见我一点也不稀奇,他微笑,慵懒,迷人!
    “好大胆的女人,我若再不醒,可就落得被‘英雌救美’的名声!不过,女人家遇见这样的事,最好能躲则躲!还有,你刚才的神情太哀怨,好似刚死了相公的寡妇,我说的可对?”
    我含在嘴里的茶水,一口喷出,大怒“你才是死了老婆的鳏夫!睡死你才好”。
    瞌睡男一挽蓝布条,不羁的诨笑“我的名字蓝超群,怎样?”
    我的第一反应,他确是:超群懒!
    我摇头叹息,可惜了好相貌,可惜了好身材,偏偏是个懒鬼!
强盗窝
和懒人是无道理好讲的,被超群懒赖上,他说是要报答‘救命之恩’,这家伙可以连续睡上几天,四肢不勤,五谷不耕,他可以懒得连脸都不洗,指甲不剪,懒到不可救药。
    一晚,我打算早点睡,蓝超群意外的邀请,夜泊湖色,我晕啊,大冷天的哪来夜景?但放着我一人在客栈,怕风云二人骚扰,无奈只得披了狐裘,随蓝超群出客栈,前几日为他购买一件冬衣,不是我舍不得为他买狐裘穿,他这样的懒人即便穿了龙袍也不会象太子。穿在他身上是糟踏!
    冬夜里,白色一片,红梅绿树映月白,缤纷入永宵.诚忘三尺冷,脚深浅不一的雪地里踩走,看着前二步远的蓝超群,紧走几步追上前,寻求安全感,握住他的手,一齐并行。
    蓝超群身形微顿,含笑调侃:“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子,何时变得胆小?”
    无视他的取笑,握他的手更紧,撇嘴轻哼“要男人做什么用?当然是保护弱小,天真无暇的女人哦,不怕女人嘴碎,最怕男人啰嗦,若是小肚鸡肠,下辈子投胎做女人好啦”。
    蓝超群大笑,这女人果然不好惹,你说了他一句,她有十句百句等回敬。
    “你若是顾忌那二个男人,我便将他们杀了”,蓝超群半开玩笑的试探。
    “为什么要杀人?我不愿杀别人,也不愿被别人杀,超群懒,你是做什么的?刺客,奸细,大盗?”
    蓝超群又一阵大笑,“天啊,原来我在你眼中是这样的,有趣,有趣”。
    近处花枝如蟠螭,僵蚓直伸孤削笔,梅吐胭脂,兰蕙香。冲寒笑东风,绿萼融妆成,淡雅素薄由冰雪。
    “你看,那一株梅花!”我手指红梅。
    蓝超群见了,说:“好办!”
    一株红梅在手,活生生的衬着齿白欺香,玉雕琢似的脸,超脱凡俗。正应了他的名,撇转视线,不愿失魂,我的心狂跳。
    一刻,故意拿话挤兑:“我叫你赏花,谁让你摘它?可见你是个自私浅薄之人,只顾私情,爱着一时意气,不顾花枝疼颤。”
    我冷下脸,顺便也冷心,受男人祸害的还少吗?
    “好端端,为何发脾气?”蓝超群也火了,女人当真不可理喻,原以为她和其他女人是不同的,一样的刁钻、喜怒无常。


    我轻哼一声,自顾的前走,迷雾散尽,风花雪夜是常人的遐想,不实际更不实用。
    手臂被蓝超群使力拽住:“你到底拽什么?女人的高傲愚蠢,不会带给你多大荣耀”。
    “什么?男人的自尊更是要不得,不是吗?”我嗮笑,别人的苦恼是治愈烦闷地良药,长舒口气,感觉不错。
    蓝超群无语,牙尖嘴利的女人最丑陋,想转身而去,却放不下。赶上女人步伐,握她的手,似她一样。
    我朝蓝超群笑笑,至少他还有点良心,心还不算太坏。
    古代的男人和女人不会轻易牵手,此刻无关风月,只是内心懦弱的人儿,寻求彼此慰藉,蓝超群欠扁的突然发声:“死丈夫的寡妇和死婆娘的鳏夫,可不正是一对??”
    我朝他翻白眼,看见他置备的花船,服侍周到,美人相伴,蓝超群是个享乐惯的公子,我想他不仅仅是落魄世家。
    躺在软榻上的蓝超群,享受着美人捶腿,喂食,神情逍遥自在,笑眯眯的同美人们交谈,荤素不禁。
    我不屑,远处模糊身影,近了些,一人由远及近,踏雪不留痕,施展绝世轻功,谁会在雪地里赶路?我仔细远眺。
    面容终于看清,大大的惊讶一番,我是到哪都遇熟人,于我有救命之恩的林峰!印象中记忆最深刻地,是他额间的美人痣。
    蓝超群脸一沉:“你们认识?”
    我笑答:“林少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心情兴奋莫名,似见着亲人。
    林峰疑惑,我的声音他听着熟悉,只记不起在哪里见过,我做了蹲地撒尿的姿势,林峰瞬间脸涨的通红,惊讶于我的改变,“真的是你?”
    我急急点头,开心异常。
    蓝超群向林峰问道:“可探得消息?”
    林峰点头,“今夜,他们动手”。
    蓝超群满心欢喜,上堂枪药,一点就着:“今晚就去凑一份热闹,可不能便宜这群盗匪,好歹盯了几天。林兄,我带上她同去,不介意吧?”
    林峰看看我,微笑默认。
    我想这两人必定是艺高人胆大,带上我,三人独闯强盗窝。
    几丈远的距离,土匪窝灯火通明,一伙人吃力运载箱子,蓝超群和林峰对视,彼此诧异,装载金银珠宝的箱子?
    大约二十几个沉重大箱,几辆马车等候装车,蓝超群有些急不可待,这些箱子里到底藏了些什么?
幽灵再现
林峰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引开人手,探查箱子里装载的东西,林峰闪身距离东边的方向丢掷石子,强盗们见有异动,组织有序的迅速做出反应,派了四个人追踪林峰的方向。场地上还余下十几号人,我无声笑看蓝超群,看,贼人还剩很多!
    蓝超群猛的捂了我的嘴,飞身至树冠深处,将我藏起,他又来招投石问路,十几个强盗又去了几个,我等的胆颤心惊,生怕弄出一点声响,小命玩完!
    少时林峰回转,对敌几名经验丰富的强盗,一名强盗被击倒,退至我藏身的树下,从怀里掏出类似于信号弹、烟雾弹的东西,点燃了火,正要放手。强盗冷不防的被不明液体浇身,液体透着股尿骚味!发信号的信号弹熄灭,强盗抬头向上,夜色里分明的看见一双晃荡地绣花鞋!
    强盗一惊,正欲细究,被赶回的蓝超群点|穴,蓝超群将我放下,林峰与蓝超群快速的砸开一个大箱子,不是预想的金银,是类似石头的块状物体。
    蓝超群当即取了几块,同林峰示意,他夹着我先行离开。
    再次回归花船,蓝超群显得心不在焉,对着几块石头研究,我心知那群‘强盗’不是普通的强盗,他们训练有素,反应机敏,要不是蓝超群和林峰武功厉害,三下流的绿林不是这些人的对手,真的强盗不会知道矿石的效用,即便开采也无用。手习惯的朝腰间探取,再摸索,发现腰间的花蝶结不见!
    我急的不行,那是逛市集时,骅儿和烨儿为我选购的,就是分手的那次!我平日里十分仔细,今日为浇灭信号弹,匆忙中脱了裤子撒尿,也许无意被扯下,定是丢在了大树下。
    “你快带我回那颗大树那里,我有重要的东西落下”祈求的对蓝超群道。


    蓝超群犹豫,经过刚才的变故,强盗们必有防备,也许此刻强盗们已不见,经不得女人催促,带了女人来至大树下。
    我急忙在树下四周寻找,不见!我对蓝超群道:“也许它在树上,是个花蝴蝶结,红色的”。
    蓝超群怪叫:“小姐,就为这件‘宝贝’?我能买十个八个给你”。
    我正色道,“纵有千百个,我只要这一个,它对我很重要”。
    蓝超群无法,只得上树查找。林峰可能早已回去,与他失之交臂。仔细看了看并不见女人描述的物件,自树上轻巧落下。在着地的一刻,心生不妥,待要回击,为时已晚!
    我惊恐的双目睁大,最不可能的见到的人,偏偏每次都似幽灵,异乎寻常的出现,一国皇帝竟也这般轻率,不顾国体,不顾自身安危。
    宁炎焰掀开兜风,手里拿着的正是花蝶结,漫步从容的走向惊慌失措的女人:“我见了这东西,还不十分肯定是你,但身怀武功或不懂武功的女人决计不会向陌生人撒尿的!能这么做的,除了你想不起还会有谁?你可知,那天你逃了后,骅儿和烨儿有多伤心?他们哭着买了一箩筐这样的东西,朕想不记得这小玩意都不行!”
    “你,你,你是空中飞人吗?腻神奇了,你想怎样?”我的舌头打结,说话都不利索。看了眼蓝超群,人家现在是活命的木偶,指望他救我不可能。
    宁炎焰走至蓝超群身前,又看了眼女人,脸色更见阴森,似要吃人,“七王怎么和朕的逃妃在一处?你要朕杀不杀你?”
    “什么?超群懒你是王爷?怪不得这么懒,想必在家里享受惯了的,皇帝不用杀他,他毕竟救了我的命,我跟你回去便罢,要杀要刮随你便”眼前已是断桥,再无路可走,但不能让宁炎焰祸及无辜。
    宁的手下在他耳边低语,宁炎焰瞳眸紧缩,怒哼:“带上七王,必要时做枚挡箭牌”。
    我则被宁炎焰粗鲁的拽上马车,马车疾驰,我也有很多不解,例如:宁炎焰怎么知晓矿石的用处?他又怎么会甘心冒险远涉他国腹地?孩子们现在还好吗?
    这些问题,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知道答案,宁炎焰会怎样待我?他未必爱我,却不会容忍我在外逍遥,否则也不会让采臣接我回宫。
    宁王上次提及的话,话中似乎提及,我在皇帝心中的份量不清,可是看他现下的这幅尊容,恨不得将我杀了,我开始怀疑宁王是夸大其词。
    想想能见到小清河,能见到三个孩子,倍感增了胆气,皇帝若是想杀我,早就派杀手取我性命了,何必等现在?
    “你以为朕不会杀你?哼,你还在昕国时,朕就派了人马,那时很奇怪的多了两方人马,一边是要护卫你,一边是想带走你!带走你的是慕容的人,护卫你的是谁?”
    原来,桃花猜测的全对,想起桃花,不由一阵心痛,曾经爱我的男人要舍弃我,哪怕他的把柄被宁采臣把持,但也不能将我出卖!男人,野心与狠心的结合物。
    宁家两兄弟明争暗斗,这是事实。但偏偏要将我扯进去,我有何用?
    “朕现在不会杀你,因为,你的用处大过朕的想象,你对孩子们的眷恋之情,朕也清楚,皇家的继承人需要你的指导,毕竟,你还是他们的‘母亲’!回宫后,你会是另外的身份,好好的老老实实的,做朕的宠妃,知道吗?”
    “那我的生意怎办?我的学院怎办?”回宫就意味着监禁,我的努力全部化作东流?
    宁炎焰大笑,“朕会在意那些小钱?无妨,你会亲自管理,但不得脱离皇宫,不得出宫半步,这是朕的底线,不要再得寸进尺!聪明的女人要懂得审时度势”。
    我松一口气,还好!闭目假寐,不愿与皇帝对视,他的眼睛里有让我惧怕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我不愿深究!
    皇帝见女人明显的避让,眸子暗沉,把玩着手中的花蝶结,心思难测!
册封典礼
宁炎焰一行,选了山势险要的绝人之境,据说是齐国通往昕国的秘密通道,早先在离通道很远时,他们就放了蓝超群。
    山势崎岖,路不好走,何况他们还携带那么多沉重的矿石,运载的人或死或伤,却视作平常,翻过一座山,淌过河,直到不记得走过多少路,翻过几座山,我有幸经历了此‘长征’,期间还发高烧,烧的昏天黑地!不知已经回到了昕国。
    梦里所有人都在和我捉迷藏,我一脚深一脚浅的在沼泽里行走,我急切的希望捉住一个,却一个都找不到,在阴暗阴森的沼泽里渐渐迷失,渐渐沦陷,直至灭顶!
    梦境里我变成了一只猫,可是老鼠们都好大,我伸出凌厉爪子,刚想出招,老鼠们叫嚣着朝我扑来,各个个大,都是变异老鼠,我拼命逃亡,现在的猫都怕老鼠!
    “别过来,过来我咬死你!你们别以为自己个大,我就怕你们!”梦里有只大鼠,朝我扑来,撕咬我的身体。
    我反咬一口,口感皮厚肉硬,味道不鲜美,还透着血腥味,不自禁滑入咽喉,干呕欲吐,松开了嘴里的老鼠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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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您怎样?”护卫一旁干着急,昏迷许多天的女病人,突然张口咬了皇帝,皇帝虽吃痛,却摆手示意无妨。
    “速去镇上找一个大夫来,她的病拖沓不得,快去!”皇帝威严的命令里,些许惊慌,担忧!
    宁炎焰看了眼手腕,这女人属狗的吗?下嘴这么狠,嘴里还嚷着:老鼠!定是做了噩梦,可没听说过,狗也会拿耗子啊!瞧了眼又昏迷的女人,低叹:后宫的女人哪一个有她这般会折腾?回去后,还不知怎样?
    宁炎焰自问:朕爱这女人吗?朕爱的是家国天下!小小一个女人和国家,民众比起来太过渺小,起先想杀了这逃妃,可后来见她一介女流做生意,绘声绘色!再看见她给骅儿的锦囊,她说过的话不由得信了,对于有用的人,他宁炎焰一项懂得珍惜!
    昕国存在的弊政,他是知道的,外戚的势力过于强大;掌控大半国民经济,他需要一个具备经济头脑的人帮助,需要一个女人更好的制衡后宫,从而消灭外戚霸权,眼前的女人是最好人选,她的父亲愚忠,老实,她的妹妹蠢笨天真。
    这样的一个女人具备几千年的智慧结晶,她可以帮到他很多,包括统一大业,他厌烦了看他国帝王的脸色,宁家的男人总是有很大的野心,包括了他自幼抚育看护的弟弟——宁采臣!
    人心是最善变的东西,曾经爱他如命的女人,转瞬间也会拿尖刀刺向他,慧妃,良妃,等等,后宫里的姬妾们,恨不得从他身上夺取一切,情爱,权势,荣耀,女人们要的太多,贪婪的榨取男人们最后一滴生命之水!
    叫莫皓然的女子,他已经不记得,长的什么样子?他记得是一位张扬,个性的女人,她说自己叫:秦笙。不是这里的人,只是一具灵魂,占着旁人的身子,脸孔也换了一副,还是现在的她入得人眼。
    宁炎焰笑了,女人自己也知早前的她太平凡?有趣,大胆的女人,抚弄着她胸前的发束,涌起片刻柔情,大夫进帐时,这缕柔情消失地无影无踪。
    大夫下了方子,宁炎焰残忍的拍醒女人,苦苦的药汁被狠灌进腹,几天后女人终于能下地走路。
    几日后,宁炎焰招来了远在京城的莫安生,告诉莫安生,叫秦笙的女子日后便是他的干女儿,会进宫为妃,暂时住在莫府,只等入宫的诏书。
    莫安生毕恭毕敬的领命,乘着朴素不惹眼的轻便马车,带着‘干女儿’回莫府。
    我恨极皇帝的算计,让莫老爹成为我的掣肘,我若逃,莫老爹便是替死鬼,莫老爹将我当神佛般供着,期间,我未曾说一句话,免得老爹承受不住,突发心脏病。
    莫皓然的身份已是已经死去的人,我的本名将是入宫的名牌,兜兜转转了几圈,最终回到牢笼,哎!一个女人想要恬静无忧的平民生活,是怎样的艰难?
    一个月后,皇帝的册封圣旨抵达莫府,随之而来是庞大的送礼队伍,莫老爹彷徨失措,不敢接受如此厚礼,宫中礼仪教养的嬷嬷,似模似样的教导我礼仪,她的神情举止中规中矩,想必皇帝交代过,免去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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