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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制造大亨-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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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信不信我打断你的狗腿!”子童被人提起黑历史,一下子就恼了。

    人说狗眼看人低,只认衣裳不认人,这话果然不假,两个男人瞅了瞅方浩几个,悻悻地走开了。

    他们几个确实太惹眼了,一路走过来,众人的目光也一直跟着他们。

    方浩有点烦,便想赶紧找个摊位把箭卖掉,然后走人。

    这时,他忽然听到旁边不远处,有两个灰头土脸的小摊,正坐在摊前聊天。

    “唉,我看这里也撑不了多久喽!”

    “是啊,这次的尸潮太凶了,楼兰城又把两个进化者调走了,我看哪,他们是准备放弃这里了。”

    “我打算这几天就去楼兰了,还是那里安全。”

    “我也想挪挪地方了,听说这次他们死了二十多个人,再这么闹腾两次,肯定要全玩儿完!”

    “只是咱这老胳膊老腿的,不知道有没有命跑到楼兰哪,说不定半路上就被尸群给生吞了。”

    方浩一愣,这是怎么回事?

    听他们的话音,似是这风云岛市集已经时日无多了?

    方浩心里有点沉重,他倒不是替这市集操心,而是觉得这片区域越来越不安全了。

    市集如果不在了,那么附近许多小聚居点的人类,也肯定要迁移。

    这里的人越少,相应地,他所在的据点压力也就越大。

    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方浩现在想的是另外一件事。

    他对子童道:“你们找个摊位在这里卖箭,我去随便逛逛。”

    “浩哥你就放心吧,我保证会卖出个好价钱。”

    方浩从一个摊位转到另一个摊位,专找卖金器的。

    “老板,这些金器都怎么卖的?”方浩来到一个摊位前,指着一堆的金首饰问。

    “小兄弟,咱这可是货真价实,您看这只金元宝,嘿,老物件了,只卖您四个晶核,还有这些金镯子,一个晶核一只,两个晶核卖您一对,这些项链全都是一个晶核”

    方浩伸手示意:“全都买了,麻烦你给我包起来吧。”

    摊位老板听了一怔,有点不敢相信,现在买这么多金器有屁用啊,买一个两个送人还行,多了净显得累赘。

    “怎么,不卖吗?”方浩皱眉道。

    “卖!卖!怎么不卖?您稍等啊,我这给您算算一共多少晶核。”

    不多时,一大包的金器,足有七八斤,一百多条项链,十几对手镯,十几根金条,两个元宝,五块金砖,花了方浩二百多个晶核。

    “赚大发了!”方浩暗笑。

    这些金器,足足值一百多万华夏币。

    买完了这家,方浩又赶去下一家,连转了三个卖金器,全都给他们清仓买空了。

    方浩本来想再多买一些的,可几天杀丧尸弄到的几百个晶核已经全花光了。

    “算了,下次来再买吧。”

    子童那边卖箭矢也能得到好几百个晶核,不过那些晶核还要拿来防身,不能全花光了。

    背着二三十斤重的金器,方浩找到了子童卖箭的小摊。

    “这箭真漂亮,我来五十支!”

    “我来二十支!”

    “我也要!”

    生意还真是不错,摊前围了好几个顾客在买箭。

    子童三个忙个不停,收钱的收钱,拿货的拿货,还挺像模像样的。

    方浩看看摊儿上的箭还有不少,觉得在这等着也无聊,便又走开,随便去转转,顺便打听一下,前两天尸潮时,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看到有间房子,有个老头正低头坐在门口,便上前打了个招呼。

    “这位老伯,请问一下,前两天尸潮时是怎么回事?”

    那老头儿听到方浩问话,抬起头,一脸的阴沉,怒声回了句:“走开!”

    方浩不知何故,也不好发作,刚想走,边上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青年,低声道:“你可真是问对人了!他儿子前天在尸潮时,死掉了!”

    “我靠!”方浩暗叫一声晦气。

    青年又道:“你想问前天尸潮的事儿啊,我知道,不过”他摸着肚子,摇摇头:“哎,有点饿了。”

    方浩摸了摸身上,只剩下了十几个晶核,便掏出几个来:“不好意思,我身上没带营养餐,这个你拿着。”

    青年眼睛一亮,急忙接了过来:“谢谢大哥,我就说嘛,一看大哥就是讲究人!你要问前天尸潮的事吧?这我知道!那晚上我在呢!我还杀了一个丧尸呢!嘿,当时呀,我右手一把大砍刀,左手一个铁锅盖,跟那丧尸斗了足足有五分钟啊”

    方浩不由摸了摸鼻子,在尸潮的夜里敢跟丧尸单打独斗的人,还会落得没饭吃的地步,感觉咋有点不靠谱呢。

    不过,这青年拿了方浩的晶核,总是有点干货的,方浩过滤掉那些不可信的,夸大其辞的,也基本弄清楚了那晚发生了什么。

    本来风云岛市集是有三个进化者坐镇的,但几天前有两个进化者被抽调去了楼兰城,这里便只剩下了一个进化者。

    那晚尸潮他们打得很艰难,唯一的那个进化者,在与变异丧尸对决时,差点丢掉了性命,最后虽然保得一命,但却断了一臂,战斗力锐减。

    由于少了两个进化者,防守的一百多个战士,被当场咬死吃掉的便有十几个,还有十来个受到了感染,最后被同伴所斩杀。

    快要天亮时,尸群曾一度攻进了市集,掀翻了好多摊位。这两天市集里的人都忙着清理外面的尸体,连这些倒塌的摊位都还没来得收拾。

    要不是那个断了胳膊的进化者带伤上阵,击杀了这些攻进来的丧尸,只怕死的人会更多。

    “大哥,不是我吹牛,要不是我拿着锅盖挡住了那只丧尸,七哥说不定就完了!”

    他说的七哥,便是那个断了胳膊的进化者,现在他已经送去楼兰养伤了。

    “当时情况非常危急,三只丧尸同时朝他又扑又咬,要不是有我帮忙,嘿,这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方浩笑道:“大哥英勇!不过,我现在还有点事,咱们有时间再聊。”

    这青年侃得正过瘾,见方浩要走,急忙道:“哎,大哥,我还没说完呢!你再等会儿,哎,别走啊,咱再聊会儿!哎,大哥慢走!大哥再见!大哥,以后我上哪儿找你去啊?”

    方浩逃一般地快步离开了。

第50章 储物箱的妙用() 
方浩他们离开风云岛市集时,可谓是满载而归,八百多个晶核,外加一大堆的金子。

    回去的路上,胡子华忧心忡忡地问方浩:“浩哥,这风云岛市集,好像支撑不下去了,咱们是不是也该早做打算?”

    方浩点头道:“这事儿我会考虑的。”

    距离此处最近的大型人类聚据地,便是一座名为楼兰的城市,这座城市是人类在灾难之后才建成的,听说城防坚固,还有大量战士和许多身手不凡的进化者。

    但说是距离最近,其实路途仍然很远,由于代步工具奇缺,如果步行前往,最少也要大半个月才能抵达。

    进入楼兰城,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但这么远的路,又是陌生地形,白天还好说,晚上就非常危险了,所以除非万不得已,谁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而且,据说想要在楼兰城里居住,没有晶核是万万不行的,同时在尸潮来临时,还要上阵与丧尸战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

    方浩还要观察一阵子,看风云岛市集的情况如何,如果它真的不行了,到时候再作打算也不迟。

    几人回到住处以后,方浩对着一大堆的金器犯了愁,这么多的首饰,怎么处理呢?如果他就这么拿出去卖,铁定会被怀疑是抢劫了金店,谁敢一下子收这么多脏物?

    后来方浩忽然看到了熔炉,便试着放到熔炉里熔炼,一试之下,果然能成,金饰全都熔成了金锭,一块金锭恰好一斤,最后总共熔炼出了二十八个金锭。

    在熔炼金子时,方浩发现,熔炉能把金子提炼得更纯,几乎是百分百的纯金,虽然稍微损失了些斤两,但成色却没的说,这才是真真正正的上足赤金。

    在方浩熔炼金子的时候,子童他们在地面上,正聊着风云岛市集的事。

    “风云岛市集要完了?”守在家里看家的陈征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吃惊。

    胡子华叹道:“是啊,我看最多也就是一年半载的事了。”

    几人都隐隐有一丝伤感,虽然风云岛市集对他们来说并不亲切,但不管怎么说,市集仍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地方。

    他们几个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丰都城北岸生活,正确地说,是围绕着风云岛市集生活,只有风云岛市集才能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营养餐。

    他们都亲眼看着风云岛从最初的兴盛,一直慢慢没落了下来,到如今,竟然要被撤掉了。

    最初风云岛市集的作用,其实是楼兰城主为了攻略丰都城而在这里设置的一个前哨站,但丰都城里的丧尸数量太多,即便是白天都非常危险,他们一次次派人探索丰都城,物资没拿到多少,却折损了很多进化者,亏本的买卖没人愿意干,因此楼兰方面才逐渐缩减风云岛市集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投入。

    “浩哥怎么说的?”陈征问道。

    “他说考虑一下,不过我看,最后咱们肯定也是要走的,真是可惜了这个好地方啊!”

    子童这时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她咯咯笑道:“要是风云岛市集不在了,陈征的营养餐去哪里买呀?”

    这次回来,方浩还买了一些营养餐,专门带回来给陈征吃,一袋营养餐价格为两个晶核,价格可不低。

    陈征被子童提起伤心事,心思立马便转移了,再也不替市集操心,开始操心自己这一个月该怎么熬过去。

    子童故意逗他:“幸好现在只有烤肉吃,要是浩哥拿出来方便面,火腿肠什么的,那你可就亏大了。”

    方浩这时也想起了方便面,连续几天吃烤肉,缺米少面的,日子过得太艰苦了。

    算算时间,原世界里现在差不多是早上五点多,他决定提前回去,采购食物,购买物资,还要把金子卖掉,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尸潮刚过去,方浩觉得这几天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也就没跟胡子华他们几个说,便直接往返回卷轴了充了一千多点能量,然后点击使用,几秒钟后他便出现在了自己的家中。

    看着家里熟悉的一切,方浩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变成了双份,在末世里度过了几天,只相当于这个世界里夜晚的几个小时,白天时他可以一直呆在这里陪妹妹,他的生活并没有残缺。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要赚取足够多的晶核,他想要以这里生活一个白天,就需要一百多个晶核。

    方浩决定,以后白天时尽量呆在这个他出生的世界里,只有晚上的几个小时,才进入末世里打怪升级赚晶核。

    同时还要赚黄金。

    方浩趁着还早,急忙出门,去超市进行了一次大采购。

    各种容易存放的食物,除了方便面罐头这些之外,他又增加了新品种,如面包饼干之类的,反正是只要是吃的,他全都买了一些。

    由于需要买的东西太多,他连着跑了好几趟超市,几乎把超市里能吃的给搬空了。

    当他看到超市里卖的大米时,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便又买了几百斤的大米,找了个车子送到了家里。

    忙了一个多钟头后,方浩看到物品栏里几乎都被塞满了,可他这才刚刚开始啊,还有好多东西没买呢。

    “嗯?不知道这么做可不可以?”

    方浩忽然想到,制作一个储物箱,把这些东西放进储物箱里,然后带着储物箱进末世,只是不知道可不可行。

    反正他身上也带有木头,便很快制作了一个储物箱,并把各种食物全都塞进了这个储物箱里。

    储物箱的空间有96个物品格,比他身上的物品栏大多了,这么多食物放进去后,还剩下好多的空格。

    他刚刚把东西全都放置好,妹妹小景起床了。

    “哥,你在干嘛呢?这个箱子是做什么用的?”小景也只是随口问了一下,问完便洗漱去了。

    方浩试着搬动了一下储物箱,发现很轻,最多也就十来斤的样子。

    “太好了!这储物箱简直是太好用了!”方浩心中暗赞不已。

    关于在末世搬家的事,方浩也正在发愁,而储物箱这个功能,刚好去除了他的一个心病。

    他原本以为,放进储物箱里的东西重达千斤万斤,可能会搬不动,没想到装进许多物品后,储物箱还是这么轻,真是好用极了。

第51章 绑架() 
有了储物箱这个搬运神器,方浩再买东西时,就不需要缩手缩脚了,他只管放心大胆地血拼就是了。

    “哥,今天早上吃什么?”

    往常这时候,方浩已经做好了早餐,或是已从街上买早餐回来了,可今天方浩好像忘了这事儿。

    方浩不是忘,而是太忙,他笑着对小景道:“妹妹,你说吧,想吃什么,咱们今天出去吃。”

    “好啊好啊,我想吃前面十字路口那家叉烧包,听同学说,那家的叉烧包很好吃的。”小景说着说着,声音又低了下去。

    那家叉烧包的店面很高档,价格肯定也贵,而她家好像并没有多少钱,她这么说,不知道哥哥会不会生气。

    方浩把手一拍:“那赶紧背上书包,咱们吃过了叉烧包,直接就去学校了”

    “真的吗?好耶,今天吃叉烧包啦!”小景兴奋地跳了起来,急忙拿起书包,跟着方浩就出了门。

    吃了早餐,方浩送小景走了以后,又开始忙活起来。

    制作子弹的材料,是一定要买的,不但要买,还要多买一些,他上次准备的那些,制成子弹后,没怎么敢开枪,材料就已经没了,特别是硝酸钾,别的材料还有剩下的,这硝酸钾却是用得一点也没有了。

    上次方浩是买的工业硝酸钾,纯度非常高,但有点不太好买,特别是大量购买,总是让人起疑,所以方浩这次买的是农用硝酸钾,也就是化肥。

    化肥到处都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几千几万吨都没问题。

    经过上次购买经验,方浩这次轻车熟路,把制作子弹的所有材料全都购买齐全了,数量比上次多了十几倍,他可不想每次回来都购买一次。

    虽然购买过程比较顺利,但也很费时间,从这里跑去那里,需要转好几个不同的市场,把这些买完后,也已经是午后时分了。

    接下来,方浩又跑了好几家金店,卖掉了十块金锭。

    一块金锭500克,回收市价275元一克,总价就是十三万多,十块金锭,就是一百三十多万。

    方浩上次卖金器卖了二十多万,加上这次的,他现在手里已经有了一百五十多万华夏币,算得上是个小富翁了。

    其实末世里有许多比黄金更值钱的东西,比如古董,比如钻石,各种宝石玉器等等,可惜的是,末世里的人不识货,认为这些东西一文不值,还不如黄金值钱,所以并没有人拿出来卖。

    方浩在考虑着,如果以后等他发展壮大起来后,组队去从小城市刷起,一路刷到像丰都城这种大都市,把整个城市里的珍宝古玩一扫而空,然后拿回来卖钱,到时候,他方浩可就富甲天下了。

    正美滋滋地想着,忽然一通电话打过来,方浩才清醒过来,他似乎仍然只是个城市里的底层小青年。

    “方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还准备不准备在我这里干了?”

    一听声音,方浩就知道是他打工餐馆的老板娘,一个尖酸刻薄的中年女人。

    方浩两天没去,他以为餐馆方面已经知道被炒了,可现在老板娘却又打电话过来了。

    “不好意思啊敏姐”明明已经年近四十,如果方浩母亲还活着的话,这老板娘差不多跟他母亲一般大,可她却非要让方浩叫她姐,好像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变老似的。

    “我这阵子家里事情有点忙,都忘了跟你说一声,我这阵子可能去不了餐馆了,你再另外找人吧。”

    想起老板娘那张脸,方浩就懒得跟她多废话。

    “你说不来就不来,那这个月工资”

    方浩接口道:“工资我就不要了。”

    “方浩,你的情况我是知道的,很需要钱,除了我这里,你上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去?”

    方浩真不想再听下去了,刚想挂断,只怕老板娘没好气地道:“亏得素真还天天念叨你”

    素真,是餐馆里的服务员,年龄跟方浩相仿,很文静的一个小姑娘。

    挂断电话后,方浩有点奇怪,既然知道念叨,为什么不打个电话,或是给他发个微信呢。

    餐馆里就那么几个人,熟络之后,同事之间都是留有手机号码的。

    方浩很少玩微信,因为他要忙着赚钱,没空去闲聊,不过即便如此,他偶尔也看一下微信,看有没有人找他。

    进末世后,方浩的手机一直关机,回来后才开的,打开手机后,微信里并没有人找他。像他这么个又穷又没啥资本的年轻人,存在感太弱了,几乎像影子或是空气一般的存在,就如同隐形人。

    方浩之所以对这个素真有点上心,是因为跟她同病相怜,她是从乡下来到费城的,父母亲在她很小时就去世了,她和弟弟都是她爷爷奶奶带大的,身世也很可怜。

    因为他和素真两个人年龄相仿,餐馆里的两个同事便撺掇着把他俩变成一对,为这个,他们几个还一起出去吃过两次饭,只是他俩没有单独出去约会过。

    素真人长得颇为俊俏,对方浩好像也有点意思,在餐馆里经常帮助方浩。

    方浩也有点喜欢她,但是他却有顾虑,他收入低,家里情况不好,还要养妹妹,谈女朋友也是要花钱的,他怕素真跟着他吃苦,所以一直决断不下。

    前段时间,一个三十来岁的小胡子,经常开着一辆来饭馆吃饭,他一来就跟素真套近乎,看样子是想追求素真,方浩因此也就断了念想。

    听老板娘这么说,方浩便拿出手机,给素真打了个电话。他离开餐馆,就算是不跟老板娘说一声,也总得跟素真说一声。

    “浩哥,你”素真接通电话,还没说一句话,就被人给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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