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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次,他这样坐在床头喂我喝水。
他喂得娴熟,我喝得自然,早已经配合默契。
可是,姿势是熟练的,但这一刻的心却相隔太远,远得也许根本不在同一个屋檐下,陌生得像从来未曾贴近过。
突然之间,心平气和起来。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4)
我坐在床上,他坐在床边。
谁都不愿意先开口打破沉默,时间一长,我竟然瞌睡起来,眼皮如有千斤重,怎么支撑都没有用,我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安眠药再多副作用,可是,它总是守效的,只要你肯吃,就一定能睡着。
多么好,一粒药尚能信守诺言,可是活生生的人,却做不到。
幸好,所有人背叛我,这小小药丸还不会。
即便你伤心至死,这安眠的药,总能让你昏睡过去,忘记烦恼,逃避开现实的苦难纠缠。
只不过,剂量大小,注定你是短眠小憩,还是长睡不醒。
难怪许多人被人遗弃背叛欺骗,绝望时,会想起那些见效最快、最信守诺言的药丸,哪怕这些药丸会置人死地。
身体死亡,总还是好过心死的吧?
早上醒来,但觉浑身酸痛。
刚要呼痛抱怨,突得想起,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从此我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心一下就揪在一起,剧烈收缩起来。
挣扎从床上爬起来。
才发现,志谦和衣躺在沙发上过了一夜。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
听着门砰地关上的声音,我觉得心都被这声音震碎了。
对着空白的墙壁,发了老半天呆。
思维游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意识已经全部被那关门的声音摧毁。
房间里静默地可怕,像世界末日到来的最后一刻。
想到当初和志谦约会时,总是拖到很晚也舍不得分开,缠绵着不肯让对方回家,即便困地眼皮打架,也要抱着彼此,在家门口流连再三。
终于,不顾家人反对,兴冲冲租了房,热闹闹地添置家当,一点一点,将这空房间填充起来,每日房间里都是幸福的欢笑与呓语。
可是,再热闹,如今也消寂下来,如同一个墓穴,埋葬了我们所有的爱情与激情,所有的回忆与欢乐。
是啊,没有一场火,是不会熄灭的。
即便燃烧了整个森林,还是会熄灭。
可是,至少曾经燃烧过。
好过永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释怀。
就当是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浩大的一场火,如今也该平静了。
我们并不是仇人,我们曾经深爱过啊!
然后,志谦的话开始在我头脑里反复盘旋萦绕。
是,做了他5年女友,从来没有亲手为他织过任何一样服饰。
我不了解这手织衣物对志谦这个老式男人,有什么样的情结,但是我愿意实现他渴望已久的这个心愿,就当今生,我最后为他再做一件事情。
想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
抓起钱包,随便套件厚重外套便冲出门,
头发随意散乱着,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连护肤霜都忘了擦。
可是,路过楼下橱窗时,我发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眼睛里有异常狂热的火焰。
如同刚刚与志谦恋爱时,整个人兴奋得似要燃烧起来。
原来,感情也可以回光返照的。
我嘲笑自己,此刻的表情像个怀春的少女。
出了门,才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毛线卖。
只得打了若干电话四处询问,才从医院一名年过半百的女医生处,问到地点。
急急地打车赶过去。
一间一间相邻的铺面,我逐一进去挑选。
我发现,到这里买毛线的人,都少得可怜,即便有,也是上了年纪,买点毛线,打发时间的主妇。
但是,我还是很仔细地挑选。
我挑了志谦喜欢的浅灰色毛线,质地柔软温暖,摸起来像动物身上极好的皮毛。
我选了线,又配好棒针。
再打车到书城,选购了两本教授编织技术和花饰的书。
然后,捧着这堆东西,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赶回家。
坐下来,开始翻阅这些书。
说实话,自小我便不精通手工,高中那年全班女生疯狂迷恋织围巾毛衣。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三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也许天地都成为混沌(5)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5年来付出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怔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但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蒙眬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冬”一声栽倒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像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却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1)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2)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蒙眬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泯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像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暗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地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蒙眬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得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像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塌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混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云彩,那云彩,像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橘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缕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