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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不做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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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天生就没有美貌,长相只是中等之姿,手脚又不是很灵活,与其耗费整个早上还梳出一颗失败的头,干脆省事点。反正,就算费心打扮也没人会看。

推开房门,外头炎阳炙热,已日上三竿。

一侧首,窗边的地面有些痕迹,不是很明显,但还是可以看出曾有人在那里重复画著什么图形。

她缓慢转开视线,喃道:

“要去上香啊。”

走过庭园,昔日繁花美景,现在只余残枝碎叶,其实已经可以说是荒废了。

这是当然的,因为没人照顾了啊。

最后帮她打理日常的大娘,也在上个月让她给遗走了。

她看著四周,好像不记得原本是什么样子,遗留在印象之中的,依稀只有日渐枯萎的花草。

想了,头又疼。她走到另外一处房,里头是布置成佛堂的样子,虽然简陋,却相当干净,她爹娘的牌位就供在主位的地方。

她眼神放柔,走近却一愣。

“咦……”放香的匣子是空的,她才忆起香前两天就没了。“爹、娘,对不住,是女儿不孝。”双手合十跪地,她很诚心地磕三个响头,然后站直身,拿取抹布,将供桌擦得一尘不染。

自己乱糟糟的不要紧,她可不能让爹娘一同受罪。

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抚著腹部,很悲哀地想到厨房里连一粒米也没有了。

当真是穷途末路了呢……

走出佛堂,环顾著这居住数年的小小别府。自从姊姊嫁出去,她就自己一人搬到这里来。哥哥中试入朝之后,虽然还是会差人照料她,但心里一定是怪她的,所以,才会一次都没来看过她……

以前家里其实也并非多么富裕,不过倒还是可以给人伺候著,刚开始住这儿,还可以从管事那里听到一些兄长的消息,慢慢地,却什么都没有了。她好像只能这样等著。

这些年坐吃山空,那几个仆人走得走、散得散,能让他们带走的都给了,她自己也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她日复一日地期待兄姊会来探望自己,几个月过去,几年过去,她也长大了,逐渐地,她明白自己的存在好像被遗忘了。

才知道,原来要使一个人死心是这么简单容易的事。

这样过日子,究竟有何意义?

她留在这个地方,又到底在做什么呢?

缓缓行至廊上,她倚著木柱,仿佛可以看见兄姊的身影站在那里。

但是,她已经认不出他们的长相了。一瞬间,景物扭曲,他们的容貌糊了,幻像咻地消失,长长走廊,只徒留寂寥陌生的感觉。

“唉,头真疼啊……”她低吟,扶著自己额角,慢慢地踱向自己房间。

如果回房去躺著,饿昏了,睡死了,她会不会就这样变成一具干尸?或许很久很久都不会有人发现,当然也不会有人为她伤心难过吧?

脑海里不由得浮出一张冷冷白白的脸,像鬼一样,她心猛跳。

好可怕的鬼啊。她老是作梦,梦见呢……

轻轻摸上左耳的红痣,手心都热了。

“啊……”唇瓣不觉动起来,好像念出一个名字。她抬手按著嘴,自己也傻楞住。

原地呆立许久,她叹出一口气。

肚皮又打鼓似地发出声音,她赶忙双手压住,幸好这里只剩自己一人,不会有谁来听见。想著家里还剩最后一些东西能换成银两,但吃完以后又该怎么办?

……以后会如何,对她来说,好像也没什么差别吧?

嘈杂的脚步声从府邸大门处传来,因为安静,听得特别清楚。大清早的,会有谁来拜访?

心底的死灰在瞬间违反意志小小地复燃,她一振作,急忙赶至前头。

是哥哥?是姊姊?还是——

她气喘吁吁,但见一群仆佣打扮的人,吆喝移动,搬著东西,浩浩荡荡走进宅邸内,如入无人之境。

“你是谁?哪里进来的?”

看来像是总管的精明大叔发现她,上前劈头问道。

“我……”都还没问他们是谁呢?孙望欢一头雾水,看著那些人鱼贯进入:“我是住在这里的……”

“住这儿?”大叔不可思议地打量她,讥刺道:“看你人模人样的,原来是个乞丐啊!这可是我家主子新买的宅邸,别想要霸占为主。快走吧,不然我请人来驱离,场面可就难看了。”

孙望欢瞪大眼。好半晌说不出话。

“——咦?”

※※※

艳阳高照。

炎夏时节的正午,抬头就见一圈金光,热得教人好不舒服。

一家僮装扮的少年驾著马车,慢吞吞地在日阳底下行走。

他手里捏著张纸,又转又看的。尔后回首对著半掩的帘幕,有些心虚道:

“公子,你饿不饿?咱们、反正咱们已经快到杭州府了,那就先歇息一下再去拜访人家吧。”

“你找不到路?”马车里的人低沉道。

那声音,冷冷硬硬的,不像在说话,倒似念经,甚至还比那更没有感情。

少年干笑两声,一抹脸,将马车停在旁边客栈。

“……总之,公子,你就先进里头休息一会儿吧。”跳下车,将竹帘掀开,乍见自己主子的脸现出,他惊得差点咬到自个儿舌头。

跟著公子已半年光景,还是会不习惯啊……少年在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不想让人家以为自己大白天的在赶尸,迅速跑进客栈,找到最边边最角落,最不会被人看到也不会看到别人的位置。

倒茶水叫小菜,一切张罗好,少年微笑道:

“公子,我这就去外头打听,很快回来。”

“嗯。”身穿黑衣的男人低应一声,撩起袍摆,背对外头落座。

少年跑开几步,回头看一眼自己主子侧面,天气明明热得要命,浑身却冷了。

摇头抖了抖,一边绕出角落,一边没注意,匆匆忙忙地,肩膀撞到个人,对方手里的包袱顿时掉了。

“哎呀!真对不住。”少年连忙道歉,弯腰帮忙捡起。

“啊,不要紧的。”

那人一抬脸,竟是女扮男装的孙望欢。

少年摸摸自己的头,再向她赔罪,这才转身跑出去。

孙望欢将放在少年背影的视线收回,用袖口擦了擦鬓边薄汗,她的双颊给晒得一片通红。稍微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只有最靠近角落的屏风后面一桌,隐约坐著位黑衣公子。

她遂走近客栈老板,开口道:

“请问——”

“什么?!”

客栈老板突然大吼一声,完全盖住她的声音,还让她吓了一大跳。只听那大嗓门像鞭炮,劈哩啪啦地说:

“前阵子闹地震,我连厨房也给震坏,咱们这几个月都没赚到什么银子啊!这可怎么得了,那韩府钱庄吃人不吐骨头,我若是再不还清欠债,他们会拿我客栈去抵的啊!”

“是啊,我就是来提醒你的嘛。”说话的是一中年男子,曾经在城里开间小茶馆,最后生意不善,收了。

堂堂韩府,几代皆为朝廷效命,因为功勋垣赫,可谓大大有名。淡出政场后,定居杭州,从韩老爷那一代开始,以祖产为底本,转而做起钱庄生意。不知韩老爷是生性聪明还是有那个好命,没多久就抓得诀窍,钱财进出,每天翻手银两赚多少倍,这韩公子,可是继承韩老爷所有遗产的独生子哪。

“我去请他宽限!”客栈老板激动地就要冲出门口。

“别、别!”中年男于拉住他,天气炙热,手里有汗,肤触油腻滑溜,好不容易被拖著走。“韩公子年纪虽轻,可做事却极不讲情面,讲好借多少钱就是多少,什么时候还就是什么时候,你说破嘴他也不会理睬的。”肢体有所接触,客栈老板身上的热气慢慢传递给他,他忍住被汗臭熏昏的危险,死命劝阻朋友。

“那你说该怎么办?!”客栈老板回过身咆哮,喷了他一脸唾沫。

“我知道这间客栈是你努力耕耘的事业,更是生计来源。”中年男子慢慢从怀里掏出帕巾,用力擦著额间。压低声道:“著急也没有用……你听我说,我认识在韩府工作的人,最近打听到一件事,那韩公子年轻气盛,不听人说情,但他有一位住在京城的表哥,最近为了生意也要来杭州了,我瞧你就从那位表哥身上下手好了。”

“哦?那表哥什么时候到?”客栈老板紧张地问。

“就这两天了吧。”中年男子对他耳语著,突然发现客栈老板圆胖的身体后原来站了个人,他忙跳开,紧张问:“小子,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了?”韩家在外眼线众多,可别事情没解决,就先有麻烦找上门。

“嗄?我……”被两位大叔先后惊恐瞪住,孙望欢只能镇定地微笑。“我打这儿经过,来请问点事。”

“喔……你有啥事要问?”客栈老板端著生意人和颜悦色的表情。

“不用了,我已经知晓了。谢谢。”她鞠个躬,表示谢意。

她只是打算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从他们刚刚的言谈,她已经明白自己是身在杭州了。原来她一直是往南走的啊……

转身缓慢走出去,适才跑出去的少年刚巧回来,又和她擦肩,还回头看了她一眼。

少年又蹦又跳地进到客栈里,就见客栈老板和中年男子脸贴脸窃窃私语著。

这么热,两个大男人汗水抹来抹去实在很恶心耶!一阵反胃,吐舌作呕,他随即跑去角落的那桌,假装非常劳累,气喘如牛,对著黑衣公子说:

“公子,原来那韩府很有名啊,我在路边随便抓个人问问就问到了。”

“所以,你就自己先去绕绕了?”语调清冷又无情。

“啊?”

“你的嘴角有东西。”

“啥!”少年大喊一声,赶忙捣住自己半脸,原来唇边都是糖葫芦的糖屑。“……

公子,我瞧这客栈有蹊跷,可能是间黑店,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差?咱们还是快些走,免得重则惨遭谋财害命,轻则吃坏肚子,那就冤枉了。“他正经八百地转移话题。

那公子起身,只道:

“走了。”

“是!”少年忙跟在后面。

先让公子上马车,他自己去付帐。客栈老板收完钱,继续和旁边的人脸对脸。他又偷偷做个呕吐的动作,这才走出客栈,俐落坐上驾车位置。

挥起缰绳,车轮往前滚动著。

“公子啊,听说你以前也当过人家随从,我可不可以请教你,后来是怎么变成公子的?你别笑我发白日梦,我也很想很想被人叫公子啊!”少年爱说话,纵使一路上都是他唱独脚戏居多,还是相当自得其乐。

主子没有回应,他耸耸肩,也不在意。顶上炎日灼灼,他汗流浃背一脸湿,好像连头壳都要冒烟了。

最近,实在是好热热热热热热啊。

少年忍不住稍停车,翻起帘子,说道:

“公子,你不介意我打把伞遮日吧?”不等自家主子允可,身体往前一伸,没大没小地就要拿东西。

一接近公子,就有一阵凉意,教人直想发抖,真是好神奇。少年抓住伞柄,睇见旁边有人走来,眼尖认出是刚才擦身两回的过客,刚刚大概驾车没注意经过对方,这人之前比他们先走,现下却落在后头了。

少年神秘兮兮,小声说道:

“公子,我看那人很古怪,在客栈的时候我撞到他,虽然穿的是男人衣服,但一听他说话,那声音还比较像女人。”他自己是童声,也常被人说嗓子太细,这回儿可让他碰见一个更细的人了吧!

马车里的黑衣公子一贯地目视前方,没有半点感兴趣的样子。

但是,那抹身影却慢慢、慢慢地走进他的视线之内。突然平地刮起一道风,吹乱黄沙泥土,那人忙侧脸避风……

冰冷的深墨眼珠映著对方容颜,仿佛看到什么绝对不允许错过的事物,只一瞬间,黑衣公子毫不迟疑地跳下车,飞快往前奔去!

“啊?”少年但觉马车一阵激烈摇晃,仅是眨眼空隙,他家公子已经踩跨他驾车的位置,迅速越过自己。

迟钝地转头望去,就见自己主子紧紧抓著那位无辜路人……

飞沙意外随疾风进入眼里,孙望欢下意识闭目,疼痛的泪水都还没流出来,就给人捉住肩膀,迅速扳过身。

“——呃?”她半眯著眸子,视线内被沙、被泪,给搅得蒙胧模糊,她根本看不清对方长相,无法分辨来人身分。

但是,即刻地,熟悉的男子气息侵蚀嗅觉,如毒液般窜入血肉,在她尚未想起来之前,她的胸廓就随之紧缩了。

“小姐。”男人冰漠的嗓音响起。

那声呼唤,穿透看不见的天地,强烈震荡她的耳膜。连她所有的知觉也尽数笼罩。

这世间,只有一个人会用这样冷的语气唤她小姐。

“啊,我……你……”脑袋里好像有东西鼓噪著,虽然对方并没有很用力地钳制住她,但是那种不容许逃离的气势,却让她心惊地想要挣开。

“公子、公子!”

有人急躁地边跑过来边呼喊著,她不认得这声音。眼睛还是张不开,她恼得想伸手去揉,却给“他”握住了。

好冷的体温。她以前曾经想过,他的身躯总是凉冰冰的,是不是就比较不怕热了呢?

打小,她就是极受不了热的,一热,总觉得整个人从脑袋到脚底,全都跟著化成摊烂泥了。

她练字时,常常故意叫他站在窗边,不准他走出地上的圈圈,乖乖替她挡日,他总是一滴汗也不会流,她既羡慕,又觉得好不可思议。

“公子,放手啊!你把人家弄哭了。”

她不是哭。好久好久以前,她就已经不哭了。

“公子,光天化日,真的不适合干下抢人坏事啊!”继续哇哇地喊著。

她一定是走错路了,倘若早知道会遇见他,一辈子她都不应该经过这个地方。

眼里的刺疼减缓,她极缓慢地抬起双睫,刻印在她瞳眸之中的,一如深烙于她心底——那是一张苍白到接近诡异,而且没有表情的脸孔。

还是不成功。

眼皮可以合上,心呢?如果有门可以关起来当作不晓得就好了。虽然她愈来愈容易忘记事情了,但是却仍然在一刹那间就认出他啊……

“小姐。”他冷淡地唤著,不带感情。

她却笑了。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哪……”

日阳成为金色的光圈,在眼前不停闪烁。她晕眩难受,一阵天旋地转,身子顿时软下。

那年,他六岁,她七岁,她成为他的小姐,他是她的小随从。

然后、然后——

“啊!公子,你终于在大白天的就把人吓昏了!”

第三章

以前听管事他们传言过,小随从的娘其实是自家府里的厨娘,生下他的时候,他不哭也不闹,打从娘胎出来就瞠著一双眼,还一直瞪著人。父母怕了,便去求神问卜,竟得知他是鬼转世。十月怀胎,一听是鬼,双亲想要却又不敢要。

鬼转世,小时候,她也以为他是鬼,但是,谁死了不会成鬼?谁投胎前不是个鬼?

他有脚有影,哪里是鬼?

后来,娘不知怎么就把他带了来,他六岁她七岁那年,就成为她的随从。

曾经,她打算让自己什么也不会的笨随从能够练成十八般武艺,就像那些说书故事里头,俊美且身怀绝技的护卫,总是会爱上自己服侍的小姐。不过她的随从长得不够好看,还又尸又鬼的,那时她也从未想过什么情啊爱,只是单纯觉得,随从总得要会做些事啊。

于是,她要他跟著她念书写字。

他总是一脸冷,却意外地很听她的话。

无论朝夕,他都如影随形地跟著她,她放在他身上的注意也愈来愈多。逐渐宽广蔓延,进而难以收拾。

然后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接著,她开始感到害怕。

“……公子,大夫说这位姑娘是热昏头,睡一睡就会醒,你可以放心了。不要一直这样瞪著人家嘛,到时候姑娘醒来,一见公子你,说不准又会吓晕,到时候还要请道士来一趟收惊……这里是别人家,这样不妥当啊。”

童声在说话,那是她昏迷前听过的嗓音。

闭目躺在不知名的地方,应该要很不安,孙望欢却直觉得恼。而且周遭的氛围冷冷凉凉的,让她不太想醒来了。

“咦咦?公子,这位姑娘的嘴角好像动了一下?”

孙望欢微一心悸,不禁憋住气。可是,那人的视线实在是好冰好刺啊……

“小姐,若醒了,就张开眼睛。”

平板的声调如经似咒。在梦里,在回忆,在现实,总是不放过她。

既然被拆穿,她也装不下去了。缓缓睁开一边眸于,果然看见一个脸上像是黏著人皮面具的青年坐在面前,直直地盯著她。

年约二十左右的青年,身形瘦长,肤白得有些奇异,穿著黑衣,面容及五官都很端正,但说好看,不够俊更不足美;说丑,也根本不到那样的地步,就是普遍男人的样貌。

只是,脸皮冷硬得不像活人,似鬼倒有三分。

她怎么会吓到呢?不会的。因为小时候被吓过太多次,非常非常习惯了,他的容颜,在她心里,已经无开美丑气质,就只是属于一个熟悉的印象而已。

想要坐起身,身体有些酸软无力。宗政明在旁扶她一把,接近得几乎可以互相交换彼此气息,待靠著床柱坐稳后,她的脸却反而更红了。

接过宗政明递给她的湿巾,她努力地擦著汗。

“瞧,人家被公子你瞪得不敢出声。”旁边的少年嗅到一些不对劲,于是露出自认最成熟的微笑,打圆场道:“这位姑娘,虽然我家公子好像认识你,但他也有可能认错人,你勇敢说出来不要紧。”

他不是怀疑人性善良,只是他家公子称她小姐,但她……真的没有什么小姐的模样啊。少年打量孙望欢身上那套简陋破旧的男装。

宗政明却是清冷道:

“我绝不会认错。因为她身上有我留下的印记。”

“——嗄?”毫不掩饰地说出这种事情,实在太令人害羞了。少年惊奇地看向自家公子,又偷瞥了下孙望欢,觉得自己的身心都还非常年幼,好担心半夜会作乱七八糟的梦。

“你……别胡说。”孙望欢低下头,面颊热到发红泛疼。怨慰地瞪著床被。

真可恶,这家伙讲话还是一样这么容易教人误会。她左耳的红痣根本是天生的,他以前却老说那是他错手造成的。他脑袋有问题,养笨猪!

多希望自己可以大声反驳,或不要认出他,但有人要像他长得如此惨白冷脸皮也很难。

宗政明望她一眼,侧首对少年道:

“你出去,拿吃的进来。”

少年捱近他,小声道:“我说公子,这里是别人家啊。还有,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但也听过男女授受不亲……”

“去。”他冷淡打断。

“是。我明白了。”少年很识相,咚咚地跑出房间。

宗政明转回视线,用眼神锁住床上的人。良久,他看见她的睑睫微微细抖,才伸手入怀,取出一个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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