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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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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们终于从他的美颜里回过神来,互视几眼后流露出奸笑,纷纷道:“小哥喜欢的话就多吃点,来来来,别忘了喝酒。”

    “老哥我敬小兄弟一杯……”

    “一杯可不行,起码要五大杯才行……”

    这里的菜很好吃,这里的酒很好喝,但是,某壶酒里有蒙汗药,喝了可会睡死一夜的。

    流氓们就是想将他彻底灌醉,而后将他打劫一空。

    凤若星不明就里,女扮男装的凤惊华却是对流氓们的心思一目了然,她唇边泛起冷笑,也不急着出手,只是静观以变。

    哥哥连锦国的护送都予以拒绝,说明他已经立志要自己找出身份,她若是贸然冲出去,说自己是他的妹妹什么的,哥哥一下子也接受不了。

    现在的哥哥,眼里透着一种初入尘世的好奇与无邪,似乎颇为享受他所看到、吃到、听到的一切,并没有她所担忧的阴郁与沉重。

    她看着这样的哥哥,百感交集的同时也稍感欣慰。

    她只想在哥哥恢复记忆之前,就这样看着哥哥,陪着哥哥,护着哥哥。

    她慢慢的吃饭,慢慢的喝茶,慢得像只蜗牛,而斜对面,凤若星不知不觉间已经跟流氓们喝了好几壶酒。

    半个时辰后,终于醉了。

    只不过,醉的不是凤若星,而是那些流氓们。

    除了老大,所有流氓都醉了,要么醉倒,要么有气无力,已经无法战斗。

    老大看着东倒西歪的兄弟们,眼睛都直了,难道喝下蒙汗药的不是肥羊,而是他们不成?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他亲眼看着肥羊喝下了混有蒙汗药的酒,千真万确,所以,难道是肥羊看出了猫腻,瞒天过海,没有喝下蒙汗药?

    他盯着凤若星,想从凤若星的脸上看出端倪。

    然而凤若星还是神态自若,左看看,右看看,有点遗憾的问:“你们都醉了么?你们不能再吃了么?”

    老大呵呵一笑:“小哥好酒量,咱们不行了,不如就上楼歇息去吧?”

    他不信肥羊没事。他相信肥羊晚上会睡得很死,到时他就摸进房间里,将肥羊的包袱给抢走。

    凤若星打了一个斯文的呵欠:“我确实累了,要去睡了,这顿饭就由我请客。”

    他身体长期不好,很注意养生,饿了就一定要吃,累了就一定要休息,困了就一定要睡,绝不勉强自己和为难自己。

    他今天也走了不少路,虽然现在还不是很晚,但他已经泛困了,所以就该去睡了。

    说罢,他用左手拉上面纱,而后取下包袱,打开,又当众拿出那一包现银,结账。

    酒馆里的客人不多,不少,那么一包不大不小的现银露出来,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

    凤惊华也是半晌无语,哥哥还真是……返青还童了,连出门不可露财的常识都忘记了,难怪会被人盯上。

    不过,她喜欢这样的哥哥,如果哥哥能够永远保持这样的童心,其实也很不错。

    凤若星付完帐后,将包袱收好,礼貌的跟众位酒友打过招呼后,上二楼去休息了。

    虽然这里只是一间小酒馆,但为了服务宿醉或醉死的客人,酒馆也会准备房间供客人休息。

    洗澡,更衣,上床睡觉,凤若星样样不含糊。

    凤惊华就住在他的隔壁,很想往房间窥视,想看看哥哥衣服下的身体到底留了多少伤残。

    当然,她没有真的这么做。

    流氓们就住凤若星的对面,半夜的时候,流氓老大蹑手蹑脚的走出来,想摸进凤若星的房间,然而他刚摸到对面的房门,脑袋就被敲了一下,然后晕过去。

    待流氓老大从房间的地板上清醒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凤若星不见了影儿。

    而木地板上刻着一行字:再敢缠他,杀你老板全家。

    好凶的口气。

    流氓们看着这行字,都觉得寒意刻骨,觉得那只肥羊实在太邪门了。

    此时的凤若星,又游走在谊州城的大街小巷,走着走着,他走进了一条充满香气的小街。

    他不知道这里是谊州城有名的温柔乡。

    这条街的名字也叫“温柔乡”。

    一条长长的小街,大大小小二十多间窑子,全天营业。

    昨天晚上没有客人的姑娘们,以及昨天晚上虽然有客人但还是想多赚点钱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甚至穿得跟穷到没衣服穿的穷人似的,沿街溜达,热情的招揽客人。

    凤若星没嗅过这么热烈的胭脂香气,一时间被这样的香气感到好奇,就这样走了进来。

    结果,在小街上闲逛的姑娘们全涌了上来,热情的招呼他。

    “哥哥长得好帅,妹妹好喜欢,让妹妹陪你喝酒好不好……”

    “官人,您看这天气这么热,就进咱们店里坐坐,让奴家给您洗澡消暑好不好……”

    “公子如此斯文,定是有学之士,咱们姐妹也最喜欢琴棋书画的,公子若不嫌弃,可否进屋一坐,与咱们切磋才艺……”

    ……

    不得不说,这些女人什么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见过,虽然凤若星穿着怪异,也不像有钱人,但她们仍能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出身良好、气质不凡的气息。

    凤若星被女人围住,脚步却是巧妙的转换进退,避开一个个女子的身体接触。

    “我只是路过,你们不要挡我的路好么?”他打量着她们,客气的道。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但他还是觉得对无害的姑娘们要客气,要有礼,不可以凶巴巴的。

    众姑娘娇笑:“哎呀,咱们不是要挡您的路,咱们是想请你上门做客,让您享受**的滋味,您若是不领情,咱们姐妹可是要伤心的……”

    “**的滋味?”凤若星疑惑,“怎么个**法?”

    不要怪他问出这样的话。

    他也就是这几年才能行动自如,而在此之前的很多年里,他先是长年昏迷,而后卧病在床,而后行动艰难,既是药罐子,又是魔医的试验品,还与世隔绝十几载,心理已经变得很是单纯。

    可以说,现在的他,脑子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且是第一次踏进烟花之地。

    当然,当他回到正常的生活后,也在飞快的学习与进步,只是,这么短的时间,不足以让他的心智跟上他的年纪。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一定会爱上这种感觉……”

    凤若星听后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376 我叫全失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爱死这种感觉……”

    凤若星又好奇的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姑娘们齐声答道:“那当然!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喜欢去我们家里做客,不喜欢去的绝对不正常!”

    凤若星听了立刻对一个他看得比较顺眼的姑娘道:“那我就去你们家做客吧。”

    他也知道自己与世隔绝太久,又经历了太多不正常的事情,自己因此也变得不太正常,跟普通人很不一样,说不定还是个怪物。

    他不想当怪物。他想成为正常人。他想过正常的生活。所以,凡是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他都要尝试。

    那个打扮得艳而不俗的姑娘立刻去挽他的手臂:“公子,这边请——”

    凤若星皱眉,微微闪开:“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身体。”

    在岛上的时候,他只见过魔医、魔医的几个徒弟和魔医的实验品们,就没见过半个正常人。

    踏上陆地以后,他虽然见到了正常人,却很不习惯与陌生人有身体上的碰触。

    那个姑娘娇笑:“正常男人都喜欢被女人这样挽着。”

    “是吗?”凤若星半信半疑,想了想道,“那你挽我的左手吧,我的右手不好使。”

    那个姑娘觉得他相当奇怪,却也不急着追问,转到他的左侧,挽起他的左手,笑吟吟的道:“公子这边请——”

    这条街的竞争很厉害,但是,一旦客人确定了要去哪家消费,别家就绝对不能再出手,这是这条街的铁则,没有人会违背。

    其他姑娘看到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走了,挤眼歪嘴的啐了几口,骂凤若星没眼光后,也扭着腰肢拉客去了。

    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进了那间挂着“极乐殿”的牌匾的漂亮屋子。

    屋子很漂亮,屋里的姑娘们也很漂亮。

    凤若星打量四周,觉得竟然会有那么多漂亮姑娘住在一起,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那姑娘不断往他身上蹭,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姑娘还不断的问他:“奴家合欢,公子如何称呼?”

    凤若星给自己起了一个临时称呼:“全失。”

    “全失?”合欢愣了一下后,嫣然笑道,“好特别的名字,跟公子一样特别呢,奴家啊,最喜欢特别的男人了。”

    “是么?”凤若星眼神有点怪异的瞅着她,“我倒比较喜欢普通的东西。”

    在他仅存的最近几年的记忆里,他的身边全是怪人。

    魔医不能算是人,魔医的徒弟也很怪异,魔医的那些实验品也不太正常——当然,他是回到陆地以后才知道魔鬼岛上的生物都不正常,包括他自己。

    在他现在的认知里,“特别”就是“不正常”,他就不明白了,怎么有人喜欢“特别”的东西?

    合欢:“……”

    这男人怎么不会说话和**呢?他就听不出来她只是在刻意迎合他和讨好他?

    咳,算了,只要他有钱就成。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跟凤若星说话套近乎,然而凤若星的一板一眼令她感到很是无趣。

    走到后院的时候,她终于不耐烦了,直截了当的问:“公子,在我们家做客是要花钱的,您身上带钱吗?”

    凤若星很诚实的回答:“带。带了好多钱。”

    除了那包金子和银子,还有好多银票,锦国的人说这些钱够他舒舒服服的花上很久了,他现在也知道了物价水平,知道自己确实蛮有钱的。

    不过,这些钱都是他跟玉芙蓉借的,将来都要还的。

    合欢立刻喜上眉梢,恨不得整个身体都贴在他的身上:“全公子,你为何要将脸遮起来,可以让奴家看看你的脸么?”

    其实做这种生意,完全不用看脸的,但是她对这男人很好奇,没事找事。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后,才道:“如果只是看看脸,那没有问题。”

    说罢他从她的双臂间抽出左手,解开绕了两三圈的面纱,露出完整的脸庞。

    瞬间,十几道惊艳的目光看过来。

    连合欢都呆了一呆。

    好白的脸!好俊俏的脸庞!

    原来他会蒙上面纱,不是因为脸庞不好看或是脸上有问题,而是因为太好看的缘故!

    合欢压下心跳,娇笑:“公子生得这么好看,为何要把脸遮起来?”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才道:“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认识我和记住我。”

    他不是个正常人。他连自己的“真相”都不知道。所以,他认为自己是没有“真相”的,换种说法,其实他是没有所谓的“脸”的。

    而且,他不愿意认识他的人见到这张脸。

    别人认识他,知道他是谁,他却不认识别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别人就算告诉他想知道的一切,他也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他但愿自己去认识自己,自己去寻找丢失的过去,也不要任何人告诉他他的过去。

    合欢愣了一下后,笑得胸部一阵汹涌澎湃:“公子这张俊脸,凡是见过的人大概都无法忘记呢……”

    她这话是夸张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凤若星的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也就是比较端庄周正,但他的皮肤很白,白到就像这一生都没有晒过太阳,而且白得很好看,没有半丝杂色,也显得很健康。

    所谓一白遮百丑,如此漂亮的白肤,便衬得他的脸庞特别好看。

    凤若星摸摸自己的脸,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一笑,简直、简直就像初生婴儿的第一个微笑,世界都要为此心动。

    合欢觉得自己就要心动了。

    干她这行的,怎么能对客人心动?

    “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紧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粗暴的声音:“还想要人救你呢?进了这种地上,上了小爷的床,还想逃走?你想死小爷成全你!”

    然后是一阵隐隐的打人声。

    女孩带着稚气的哭声响彻整个后院:“大爷您放过我吧,只要不让我接客,我为您做牛做马……”

    “小爷的牛和马多的是,不差你这一个!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还敢嫌弃,还敢逃走,真是给脸不要脸!给我把她的衣服剥光,丢到大街上,看她怎么当烈女立牌坊……”

    女孩的哭声这么凄惨,然而,后院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却没有人受到影响。

    凤若星皱眉:“她们没有听到有人在哭吗?”

    这么大声,就是在地下散步的蚯蚓都能听到,这么多人会没有听到?

    合欢笑道:“听到了,但是听到又如何?这种事咱们见多了,看都不用看。公子,咱们别为此坏了心情,奴家的闺房马上就要到了,奴家给您……”

    在这种地方,最招人讨厌的不是没钱的客人,而是贞节烈女。

377 脑袋被砸了

    在这里,女人可以装贞节烈女,但不能当贞节烈女。

    越是不从的女人,越是遭到所有人的讨厌和打压,而抵死不从的女人,更是所有人都想她死。

    就像这个被打得嗷嗷叫、哭得惊天动地的女孩,她越是凄惨,众人越是开心,越是觉得活该。

    合欢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手中一空,全公子不见了。

    再一抬头,全公子已经走到了前方。

    凤若星转了个弯,看到几个如狼似虎的男人正在强行剥一个女孩的衣服。

    “住手!”他走过去,严肃的道,“你们不可以这样欺负弱女子,这样做是不对的。”

    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人教过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他就是知道这样是错的。

    男人们听到他的话后,就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

    “这小子原来是傻的,居然跑到窑子里说教,难怪要把脑袋包起来,这脑袋是空的嘛……”

    “小子,咱们就是要欺负她,你又如何?英雄救美?你救得了吗?”

    说着,那打扮光鲜、满脸嚣张的公子哥儿还重重一脚踩在女孩刚刚发育的胸部上,痛得女孩又是一阵惨叫。

    那女孩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脸上还带着稚气,这会儿已经是衣不蔽体,鼻青脸肿。

    凤若星蹙眉,很认真的看着那纨绔公子:“你再不放人,我会打你哦。”

    他的表情和口气,就像一个大孩子在教育其他男孩不可以欺负女孩一样。

    这么“纯真”的表情,就连花魁都装不出来的。

    众男俱是哈哈大笑,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纨绔公子哥一手往凤若星的脸上摸去,笑得很猥琐:“瞧你这张小白脸也不比女人差嘛,要不你换上女人的衣服代替这贱人侍候小爷,把小爷侍候爽了,小爷就放过这贱人,如何?”

    他刚说完,凤若星就出手如电,抓住他的手腕骨一扳。

    纨绔公子哥发出比那可怜女孩儿还悲惨的尖叫声:“啊——”

    他叫得太凄厉,吓了凤若星一跳。

    凤若星抖了抖肩膀,道:“喂,你是男人,不要叫这么大声啊,天都要塌下来了,这样很没有教养和礼貌的,你知不知道?”

    “你你你你——”纨绔公子哥煞白着脸,痛得双眼含泪,声音发颤,目光和口气却更凶残了,“你你你弄折了我的手还敢嘲笑我!我我我要杀了你——”

    他长这么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被如此嘲弄过?

    而且他的手腕被折断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搞不好以后要成残废了。

    “断了?”凤若星又吓了一跳,“我又不是特别用力,你的手怎么就断了呢?你是男人吧,怎么这么脆弱?”

    他是魔医最喜欢的实验品,魔医说他救了自己,自己就该拿身体作为回报。

    他觉得魔医说得有理,所以,随便魔医怎么折腾他,他都认了。

    魔医经常在他身上进行各种手术实验、药物实验、设备实验等等,有时甚至连麻醉药都不用就直接剖开他的身体,他虽然也感到很疼,却从来没有熬不住的,更不会大喊大叫和掉眼泪。

    像这种手腕被扳了一下的事情,在他看来真不算什么事,眼前这位公子为什么就断手了呢?

    再想想一路以来经常有人欺负他,他只不过是稍加反击,对方就一副痛苦的样子,难道所谓的“正常人”,都是这么脆弱的么?

    “你你你又还敢嘲笑我——”他说得越是真诚,纨绔公子就越是崩溃。

    终于,纨绔公子像只被割喉咙却没割断的公鸡一般尖叫:“给我杀了他——你们统统给我杀了他!他若是不死,你们就死吧——”

    他的手下面面相觑,有些犹豫。

    他们也不是真的不敢杀人,但这里并非隐蔽地点,也不是少爷的地盘,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在这里杀人真的好吗?

    其他人看到要发生凶杀案了,不敢再看戏了,赶紧过来劝纨绔公子。

    然而来一个被踢一个。

    纨绔公子咆哮:“这个人若是不死,极乐殿就别想存在于这世上!你们就得统统被卖去三钱巷当窑姐……”

    三钱巷,南疆最低贱、最廉价、最肮脏的烟花街。

    在那里,甚至只需要几文钱就能玩得尽兴。

    那里的女人死了,尸体也会被拿去卖掉,喂狗也好,做包子也罢,哪怕只能赚一文钱都行。

    没有任何女人会愿意去那种地方。

    听了这话,所有的女人都打寒颤,再也不敢吭声,无声无息的退开,走远,消失。

    只要她们什么都没看见,那么谁死人都与她们无关。

    她们一走,纨绔公子的手下就不再客气了,纷纷亮出兵器,杀上去。

    他们很了解自己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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