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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大周天下-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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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我那天。。。五月二十五,跟娘亲去京郊游玩…”

    常威刚说了一句,那张谭便蹙着眉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常威杀人是六月十五,与五月的游玩有什么关系?你就说当日杀人经过吧!”

    常威战战兢兢地道:“是,我那天…”

    “且慢!”周澈也制止了他,对张谭道:“张君,没有游玩相遇,就不会有六月十五的杀人,两者有莫大关联,这一节不该省去阿!”

    张谭晒然道:“若是十四年前常威不曾出生,还没有他如今的杀人之罪呢,依着周司刑所言,岂不是该把他从小到大的履历生平都好好地讲上一遍?”

    周澈摇头笑道:“张右监此言差矣。但凡一个案子,或者一因一果,或者多因一果,或者多果一因,或者一因多果,或者多因多果。又有必然因果、偶然因果之分,我等法官,首先就要厘清因果。游玩之事乃一系列悲剧之起因,岂可不提呢!”

    常威的官司只是个引子,这场官司其实是三法部衙门之间的官司。这场官司,终于开始了。

    (本章完)

第201章 辩论量刑() 
PS:今天三更,晚上再发两章。明天、后天也是三更。为了答谢书友之前的三张月票。

    就在周澈强调案件因果的时候,张谭重重地哼了一声,没好气地道:“这桩案子,廷尉府已经审过了,你们部曹也已经审过了,本来就不需要再从头到尾地质询一遍,如果周司刑这般审讯,这会审莫非要审到猴年马月去么!”

    周澈摊开双手道:“照张右监这么说,那么咱们都不需要提犯人上堂了,只需你我各自取出本衙的讯问笔录来,大家比照着瞧一瞧不就成了么?”

    张谭怒声道:“吾之意乃是,择其重要言之!”

    周澈振声道:“某以为,这很重要!”

    御史台的唐众忙打圆场道:“好啦好啦,既然周司刑以为有必要再问一遍,那再审一遍就是啦。”

    张谭嗔目道:“这么说,你御史台是要站在台阁部曹那一边了?”

    唐众勃然大怒道:“岂有此理!某是说,既然二君一个觉得有必要,一个觉得没必要,那么再审一遍也不过就是费些功夫,可是依张右监之见不许犯人陈述的话,周司刑少不得要说你一个办案草率,两相权衡,当然再审一遍妥当,怎么叫做我御史台与部曹站在一起了呢?”

    周澈连忙解劝道:“两位消消气,都不要发火啦。三司同堂所为何来啊?就是叫咱们三司共审,最后统一意见嘛,所以到最后咱们三司必然都是站在一边的,何必为此争执不下呢?”

    张谭和唐众同时冷哼一声,袖子一拂,头便扭向一边。

    周澈咳嗽一声,对常威道:“常威,你慢慢说,不要着急,不可疏漏一处。”

    常威见他面色和蔼,胆气便壮了些,答应一声细细解说起来,只管将他和娘亲京郊游玩时遇到王逸,王逸调戏他娘亲的经过一一说来。

    周澈坚持要从京郊游玩讲起,当然是为了坐实王逸用心不良,否则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单纯的因为索债而酿成的悲剧,他对这相关的两起案件的判决其道义基础就荡然无存了。

    廷尉府当初问案时,本就有意偏袒王家,他们刻意地把重点放在了“债务”上面不想牵扯太多。张谭无奈,只好打起精神试图在接下来的案情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可是他听那常威陈述着,却是越听眉头皱的疙瘩越大。

    常威讲的很细致,诸如王逸逼迫其父偿还赌债,他的父亲如何悲愤理论,如何发生口角,王逸厮打中如何扼住他父亲的喉咙,他父亲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时被王逸一把甩开撞在棺木上,如何顺手抓起灵位冲上前去击打,胡乱击打一番后如果发现王逸颓然倒地,脑后有血…。

    张谭越听越不对劲儿,这桩案子在廷尉府时就是由他审的。那时两父子的口供与现在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可又大大不同。

    说它相同,是因为事情经过一模一样,说它不同,是因为…他现在说的太细了!

    当初在廷尉府的时候,常威的口供很简单,就是讲王逸登门讨债,他和父亲正为亡母烧纸,父亲愤怒之下与王逸发生了口角,两人厮打起来,他又惊又怕,上前拉架,因为年幼体弱,被王逸甩开,就拿起…

    现在说的过程并无二致,只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词儿,诸如父亲被“扼住喉咙”,“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被甩撞在棺木上,“顺手”抓起灵牌,“胡乱”击打几下,待王逸倒地后,这才“猛然发现”他脑后有血…只是加了几个形容词,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父亲在厮打中要被王逸活活掐死了,而他上前解劝却无力阻止,惊慌之下顺手抄起灵牌,只是想要阻止王逸行凶…

    张谭当然清楚在判决时这些关健词意味着什么,他立即很敏感地就这些细节反复质询起来,虽然他貌相庄严,板起脸时更加骇人,那常威被他骇得小脸惨白,浑身哆嗦,但是对于这些陈述始终没有改口。

    张谭的反复确认,反而让这些小细节在供词笔录中显得更加明显了。

    周澈本来就没有教这个常家子作伪供,这种老实巴交且又年轻识浅没甚么见识的孩子,如果你教他一些伪供,根本不需要动刑,那些有经验的司法官员只消动上一点讯问技巧,就能套出虚实。

    周澈…只是对他做了一点小小的启发而已。

    两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或者说,以他们的素质,不知道供述时该怎么说、说些什么。再加上当时的场面太过激烈,他们身为局中人,肯定会忽略一些东西,于是他们在供述时,就只能干巴巴地讲个粗略的过程,这一来,旁人自可在细节上大做文章。

    周澈前些天在二堂审问这对父子,反反复复、来来去去,颠颠倒倒,其实就只做了一件事情:诱导性发问!

    周澈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细节都给挖掘了出来,把他父子二人已经无法记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询问、提示、假设、推测中帮他们完善了起来。

    被周澈挖掘出的细节,本来就是他们的经历,只是疏忽了,或者不觉得有供述的必要,如今既然想起来、说出来,他们当然不会再改口。

    周澈依据他们供述的事发过程,在提示、假设、推测中帮他们添补到记忆空白区里的东西,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的记忆,他们已确信无疑那是他们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东西,你就算拿着测谎仪也休想证明他们在说谎。

    张谭有些坐不稳了,可是常威的供词与他在廷尉府的供词并不冲突,仅仅是更细致了而已,他能提出什么疑议呢?质疑常威为什么在部曹的招供比在廷尉府时更细致?那就只能得出一个部曹办案谨慎,廷尉府问案草率的结论了!

    何况御史台也不可能帮他站脚助威,御史台是主张轻判的。所以唐众出手必定是在量刑的时候,那时才与周澈就轻判与免刑一较长短,目前他绝不会扯其后腿。

    想到这里,张谭只得忍住,待常威退下,又带常翔上堂时,出现了与常威一样的问题,他的证词也更细腻了、更完善了。

    他在廷尉府招供时,只说平素嗜赌,结果与王逸赌钱时欠下巨债无力偿还,王逸便提出要他妻子陪宿还债。而在周澈的反复询问提示下,一些被常翔忽略掉的有助于帮他儿子减刑的要点都一一挖掘出来。

    比如,常翔特意提到,他以前赌钱时从没见过王逸;他还提到,他因为贫穷,赌的数额并不大,而这位出手豪绰的阔郎君却愿意与他赌钱,并屡屡借钱给他与他赌;再比如,王逸索债不成要他拿娘子抵债时,他曾问过对方如何知道自己娘子美貌,对方曾经答说在京郊遇见过…

    如此一来,常翔的回答就把王逸此前街头调戏其妻常陈氏以及谋人妻而设局骗赌的罪名给坐实了。

    张谭心中集急起来,可是此刻是三衙会审,他不可能对常翔用刑。

    张谭眼珠乱转,心中盘算:“周澈处心积虑,自然是为了给常威脱罪。可是,王逸即便调戏过常陈氏,又为此设局诱常翔赌钱,也不过是色迷心窍,行为不端。常威杀人总是事实,如今看来,只有在量刑时据法力争了!”

    想到这里,张谭干脆放弃在供词方面纠缠的想法了,他双目半阖半闭的听着常翔的证词,一条条相关的律法从他识海中缓缓掠过,他的心神又定了下来。

    另一边的唐众早就在养神了,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证据都是对减刑有利的,他当然不会提出什么质疑,因为他所代表的御史台本就是提议减刑的,他现在等的就是讨论量刑的那一刻。

    “把常翔带下!”

    周澈吩咐完了,向左右拱拱手:“两位仁兄”。””

    “啊?”唐众精神一振,道:“现在开始讨论量刑么?”

    周澈笑吟吟地道:“午饭时辰到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其实这个案子的灵感和之前那个于禁辱母杀人案,都是来自于最近那个“于欢案”

    (本章完)

第202章 刘宏圣裁() 
廷尉右监张谭和侍御使唐众及其随员在部曹吃了午餐,便与周澈等一起到了二堂歇息聊天。早上审案,天还是晴的,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天就渐渐阴起来,现在居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签押房外的滴水檐下,几个衙差无聊地仰首望天,雨水渐渐凝成雨幕,从檐上汇聚起来,流到廊下,于一汪小水泊中溅起朵朵雨花儿,随生随灭。

    二堂里,周澈、张谭、唐众三位主审官随意地坐着,东拉西扯地聊天。别看他们在公堂上剑拔弩张,只消对自己立场有利的,哪怕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争来争去,绝不相让,这时候却是一片悠闲自在。

    几个人的话题谈的很宽,从钱粮田赋收支,到各州郡县的官吏俸禄,乃至地方民情习俗等等,海阔天空漫无边际。聊着聊着,张谭和唐众便聊到了他们主持司法,这些年来处断的一些大案要案。这些话题,周澈自然是插不上嘴的,因此就成了一个洗耳恭听的陪客。

    周澈听了一阵,忽然午后的钟声响了,张谭笑了笑,肃然之气开始在眸中氤氲:“周司刑。咱们升堂?”

    周澈也笑,只是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感觉:“犯案事实已然清楚无误,接下来,你我三人该就量刑事宜磋商一下,拿出一个叫皇上、叫朝廷、叫百姓信服的判决出来。本官建议,咱们就在这二堂商议好了。两位以为如何?”

    张谭和唐众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自无不妥,如此…无需正襟危坐,咱们也轻松一些,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三个人陡然都静下来,雨声好象这时才从厅外传进来,淅淅沥沥…

    两名衙役抬了一张几案悄然放下,放好笔墨竹简,一位书记吏在几案后面坐下。厅中就像在演一部默片。只有动作,没有声音。

    当书记吏做好准备时,周澈坐直了身子,对张谭和唐众道:“张右监、唐御史,二位谁先表述一下?”

    张唐二人客气一番,便由先审此案的廷尉右监张谭做结案陈词。

    张谭咳嗽一声,说道:“王逸上门讨债,常翔无力偿还。双方发生口角,既而发生争斗,争执中,常威助父行凶,击杀王逸,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吾大汉律规定,父为人所殴,子相救,致人伤残,照寻常斗殴罪减三等。至人死亡者,依常律处斩!故此,本官以为,常威应判死刑!”

    唐众瞟了周澈一眼,见其安坐不动,知道他是等着自己开口。他若开口,必是反驳廷尉府,建议减刑的,虽然距周澈的无罪释放还差着一筹,终究有相通之处,不免等于帮了周澈的忙。可是眼下周澈不语,他也只好开口。在他想来,减刑从道义上是可以发挥一下的,至于无罪释放,却未免施刑过宽了。

    眼下不妨先驳倒御史台和部曹的共同敌人廷尉府,再与周澈计较,主意一定,便道:“法令之作用,在于防凶暴。孝行之作用,在于开教化。常威救父,是行孝而非凶暴。常威年纪幼小,能明白行孝的道理,这不是因为朝廷教化的功劳吗?《春秋》之义,原心定罪!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今常威幼符至孝!我等谳刑司法,应该惩恶扬善!常威虽然杀人当死,不过他尚在童年,能知父子之道,若令其偿命,恐有悖朝廷彰行孝道之义,故而本官以为,应罪减一等。如此,既彰行孝道,又惩治不法,两全其美!”

    一旁书记奋笔疾书,将官员们的论刑依据一一记下。

    张谭反驳道:“常翔欠债在先,非义也。王逸索债,常翔拒之,又生口角,只是寻常殴斗。常威助父行凶,若以孝道遮掩,减其刑罚,如此,天下人但有为非作歹者,其子岂不是都可以助父为虐了?”

    唐众眉头一挑,道:“张右监口口声声说常翔欠债在先,是为不义。莫非足下忘了,京郊游玩,王逸见色起意,是以蓄意设赌,引诱常翔的事了?若说不义,王逸不义在先,何以独责常家之过?”

    周澈嘴角一丝笑意飞快地掠过,他就知道,这两人相争,必定会谈到谁先有过错这个问题。御史台当初给他设了个套,只要他同情常家,想为常家减罪,就只能为御史台所用。而今,他比御史台更激进一步,御史台这个套就成了给他们自己下的了,只要他们还坚持自己的意见,就不可避免的要在这一点上与周澈站在一起。

    厅外的雨继续下着,而且越下越大。厅中代表廷尉府的张谭和代表御史台的唐众辩论也愈发激烈起来,两个人把自己所有能讲的理由都说了出来。到后来已经再无新意,只能车轱辘话翻来覆去的抬杠了。

    这时候,一直静坐不语的周澈突然插口道:“本官以为,御史台所言有理!法由情断,王逸见色起意,图谋不轨。常陈氏之死,王逸难辞其咎。之后,他又设赌骗人,灵前相欺,如此恶行,神憎鬼厌,自有取死之道!”

    唐众道:“这么说,周司刑是同意我御史台的意见了?”

    周澈马上摇头道:“某同意御史台对王逸不义在先,自有取死之道的看法,但是在量刑上与御史台又有不同!”

    他看了看张谭和唐众,朗声道:“法理不外乎情理。情与法,互为轻重,那么谁轻谁重?什么时候轻什么时候重?什么时候不会因为严肃执法而伤了伦理道德,什么时候不会因为重视伦理道德而忽视了国家刑法?”

    他左右看看,又道:“这就是我们法官的责任了。区别不同情况,或者法就于情,或者情让于法,或者情法各让一步,以求和谐。”

    唐众立即插口道:“我御史台建议减刑,正是这般想法!”

    周澈马上响应道:“御史台能基于这一点考虑减刑,某赞同!不过某之所以坚持常威应无罪开释,自有某的道理!”

    他慢慢站起来。说道:“朝廷之法,素来重名教。所以,尊长与卑幼发生骂、殴、伤、杀等事时,卑幼一方承担更多责任!父母若殴杀子女。为子女者不能举告父母!父母杀了人,子女也不能告。

    可是如果母亲杀死父亲,依我朝律法该当如何呢?两位熟谙律法,应该知道,那时,不论是嫡母、继母、还是慈母,作为子女的皆不再受子孙不得告祖父母、父母禁令的约束,也不再履行为尊者讳的义务,可以而且必须向官府告发!

    父亲也是尊长,母亲也是尊长,何以如此呢?因为同为亲情,父亲重于母亲,所以,于孝行之中,又加了尊卑的考量,父亲之亲尊于母亲之亲,因此母杀父,则应当举告。张右监、唐御史,本官说的对么?”

    张谭和唐众犹豫了一下,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本朝律法如此,他们也辩驳不得。

    周澈又道:“我大汉律规定,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当即殴击对方,若打伤对方,比照普通殴伤罪减一等处治。某想请教两位,他人殴打了自己的父祖,自有官府衙门可以惩办啊,告到官府不就行了,为何律法规定子孙应该马上还击解救尊长呢?”

    唐众道:“这是因为做子孙的,有对尊长尽孝道的义务。眼看尊长被殴打,却不施救,只等事后举告到官府,这为人子女的孝道何在?若因有官府庇护而放弃孝道伦理,难道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败坏道德吗?不过…”

    唐众皱了皱眉,道:“不过这与你我所议有何关系?常威救父,我御史台本就认为理所应当。只不过,救父固然是出于孝道,当时却非一定要杀人才能救父。杀人就是违法,救父乃是行孝,所以御史台取折衷之策,建议减刑,有何不对?”

    说到这里,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廷尉府丢在了一边。本来是死罪、减刑、无罪这样三个话题,在周澈巧妙地诱导下,已经把死罪抛到了一边,变成减刑和无罪之争了。

    周澈道:“我举此例是想说明,律法是人设立的,所以它不可能尽善尽美,总有一些设立律法的时候不曾想到的问题,当律法明显有悖于道德伦理甚至情理的时候,一味坚持法律是很荒谬的,这么做甚至是背离了设立法令的初衷。”

    张谭冷笑道:“任你口才了得,不过是想为常威免罪罢了!礼法二事,王教大端。周司刑,这桩杀人案,若据礼经而放人,则律法形同虚设!若依律法,则杀人者当死!礼与法,皆为王道,你如何取舍呢?”

    唐众一听,赶紧推销自己的减罪论,接口道:“所以说啊,常威不救父,则有悖孝道。为了救父而杀人,则手段过激,若不惩处,来日必有人恃礼教而犯国法。我御史台主张轻判,即彰扬了孝道,又使人不敢轻易违法!”

    周澈道:“唐御史谬也,张右监更是大谬。为什么这么说呢?盖因律法与礼教之上,尚有大义与小义之权衡。比如说,我大汉律规定,有人犯罪,你若知而不告,便是有罪!但是犯罪者是你的祖父母或父母时,你告了反而是有罪了,这就是因为涉及孝道。

    看见外人犯罪,你不告有罪。看见你的祖父母或父母犯罪,你告了有罪,要判你绞刑的;然而,若是你的父母或祖父母所犯的是谋反大罪时,规定又是一变,这时候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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