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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164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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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在太平盛世,这根本不算什么,可如今是战乱年代,朝廷连维持军费都困难的情况下,放弃一座富饶之地一年的税收,这是朱由检给出的最大诚意了。

    “替我谢过皇上了,既然是规定,我就必须要遵守,这五十万两纹银,就算是提前上缴的一部分税收吧,剩下的年底再补齐。”李鸿飞说道。

    明朝的皇帝都不好当,李鸿飞不想朱由检难做,何况第一年是苏州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要比别的州府做得更好,才能吸引各地的商人前来投资。

    李鸿飞是做销售的,前期越是行情不好,越要花大力气打广告,否则苏州特区的热度一消,谁还记得这个特别的地方?

    “可是地方府库若没有足够的现银。。。。。。。。。”

    “放心吧,府库内还有一百二十万两现银,足够下半年的用度了。”李鸿飞打断道。

    都已经决定装逼了,怎么还能让人打脸呢?

    这次收到的那些补税,募捐,以及官办企业红利,李鸿飞是一分钱都没动,拿出来的这五十万两纹银,全都是之前衙门府库里的银钱,剩余的一百二十万两,已经足够今年的开销用度了。

    弄明白李鸿飞是如何赚钱之后,王承恩已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不愧是神仙下凡,都不用任何仙法,就让一群视财如命的商人,乖乖拿着账本前来交银子。。。。。。。。。。

    “李先生果然是高人,那咱家恭敬不如从命,替圣上收下这笔银子了。”

    既然李鸿飞有钱,王承恩也不在推脱,南明刚刚建立不久,需要用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对了,这次咱家过来,可不是空手过来的,知道先生此处急需人才,特意命东厂番子,去江西奉新,请来了刚刚辞官不久的宋应星宋知州,相信过不了几日,宋知州便能来苏州上任了。”王承恩说道。

    “宋应星?此人是谁?”李鸿飞一脸懵逼。

    “李大人不是说过,《天工开物》乃当事奇书吗?这《天工开物》的作者,就是宋应星,宋大人啊!”

    王承恩更是奇怪,难道神仙看书,都只看内容,不关心作者名字的?

第二十九章强行喂软饭() 
原来之前李鸿飞为了学习明朝汉字,曾在一个月时间内,阅读了大量明朝书籍,其中就有《天工开物·上卷》。

    《天工开物》上卷记载了谷物豆麻的栽培和加工方法,蚕丝棉苎的纺织和染色技术,以及制盐、制糖工艺。

    中卷内容包括砖瓦、陶瓷的制作,车船的建造,金属的铸锻,煤炭、石灰、硫黄、白矾的开采和烧制,以及榨油、造纸方法等。

    下卷记述金属矿物的开采和冶炼,兵器的制造,颜料、酒曲的生产,以及珠玉的采集加工等。

    《天工开物》初刊于1637年(崇祯十年),由于宋应星当时公务繁忙,还只撰写出了上卷,剩余的中、下两卷,是在1644年辞官之后,才开始全力撰写的。

    上卷的内容大多属于农业,手工业方面的知识,所以此时的朝廷并未引起过多重视。

    要不是李鸿飞来自后世,对《天工开物》这本书如雷贯耳,知道将来必定是一本旷世奇书,他才不会仅仅只看过上卷后,就敢轻易下结论呢!

    李鸿飞看书,大多只知其书,不知其人,之前写《军器图说》的毕懋康,李鸿飞同样也不知道本人是谁,是否还活着,故而当王承恩说到宋应星时,李鸿飞才会一脸懵逼。

    李鸿飞粗心大意,但王承恩身为朱由检的宠臣,自然得懂察言观色,“上仙”都如此推崇此书,其作者定然是拥有大才之人,所以王承恩正式当上东厂厂督后,便命令手下番子,去找寻这《天工开物》的作者。

    幸亏李鸿飞推崇的是发明家,科学家,否则若是推崇秦淮河的艺妓,这王承恩还真有可能给他拉皮条了。。。。。。。。。。

    “《天工开物》的作者?那可是人才啊!具体什么时候能到?”李鸿飞急不可耐道。

    《天工开物》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华夏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有人也称它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外国学者更是称它为“华夏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如果说毕懋康是军器研究专家,那宋应星就是农业,化工业全才!

    抛开农业方面的技术不说,宋应星光是工业方面的成就,绝对是当时大明第一人。

    宋应星是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地论述锌和铜锌合金(黄铜)的科学家,他明确指出,锌是一种新金属,并且首次记载了它的冶炼方法,这是我国古代金属冶炼史上的重要成就之一,使华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世界上,唯一能大规模炼锌的国家。

    而铜锌合金更不得了,要知道后装步枪的弹壳,基本上都是黄铜弹壳。

    因为黄铜具有一定的强度,同时还能耐高温,并且能容忍一定程度的弹性变形而不发生破裂,韧性足够好。

    而宋应星合成的,就是这种铜锌合金。

    如果在配合武器专家毕懋康,说不定两人合力,能提前一百多年,将后装燧发枪给捣鼓出来,这样的人才,李鸿飞能不心动么。

    “先生别急,东厂番子前天已经飞鸽传书了,估计十天之内,宋大人就能抵达苏州。”王承恩说道。

    “王公公,您这人情我记住了,他日有机会,本官定当报答。”李鸿飞感激道。

    王承恩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如此费尽心思帮李鸿飞,还不是因为对方有个“神仙”头衔。

    虽然只是个没有法力的神仙,可就连朱由检都得卖李鸿飞面子,朝中尔虞我诈数不胜数,王承恩如今又是树大招风,保不齐哪天出个什么事就栽了,所以与李鸿飞打好关系,卖个人情,说不定将来有大用。

    该拿的好处已经拿到,王承恩也不愿意多待,毕竟连茶水都如此寒酸,待会儿的酒席也未必能好到哪里去,匆匆寒暄几句,便命手下将李鸿飞准备的五十万两饷银装车,随后启程离开。

    有顺风车就是好,若是这饷银由李鸿飞派人押送,来回开销用度需要一大笔不说,万一路上有个什么闪失,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而王承恩就不一样了,他是传旨钦差,一路上都由各地官府全程护送,安全方面完全不必担心。

    送走了王承恩,还没来得及歇口气,江浙总兵戚红英又来到了衙门,而且这次她还是带着陈圆圆一道过来的。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愁一桌子饭菜没人帮忙消灭呢!”李鸿飞笑着招呼道。

    饭菜是早就安排好了的,谁知道王承恩没吃,如今李鸿飞刚刚成为苏州大佬,一众官员一时间有些不适应,哪敢跟李鸿飞坐在同一桌子上吃饭,一到下班,纷纷找借口溜了。

    “敢情把我们当成过来蹭饭的了?”戚红英说归说,却是一点也不避讳,直接坐到了饭桌前。

    “妾身见过大人。”陈圆圆一如既往的文静。

    不过自从上次喊李鸿飞夫君后,或许是有人跟她说了什么,如今见到李鸿飞,打起招呼来又变得生分了不少。

    “几日不见,我家圆圆又漂亮了不少啊!”李鸿飞看着陈圆圆,眼睛都挪不开了。

    陈圆圆被李鸿飞狼一样的目光,看得害羞起来,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不敢与之对视。

    然而她越是如此模样,李鸿飞越是肆无忌惮,反正以后都是自己媳妇儿了,现在多看几眼也算不得调戏。

    “行了,要腻歪等我走了再腻歪。”戚红英看不下去了。

    然而李鸿飞却并不理会,开什么玩笑!你走了,美人儿不也跟着走了么,不趁着现在多看两眼,那岂不是傻?

    “喂喂喂!我跟你说正事呢!”戚红英被无视,已经忍不住要爆发了。

    “什么正事?”李鸿飞下意识地问道。

    “我要走了!”

    “这才端碗就要走?难道饭菜不合胃口?”

    “我是说,我明天就要离开苏州,带兵驻守崇明岛了。”戚红英解释道。

    崇明岛在江北,由于那里是一处重要的港口,更是大明水师驻地,所以朝廷不能轻易放弃,也是目前南明为数不多的几处江北军事要塞之一。

    “哦。。。。。。原来是要带兵出征了,放心吧,本官明日一定亲自送将军出城。。。。。。。。等等,你刚刚说等你走了再腻歪?难道是。。。。。。。”李鸿飞忽然一惊一乍道。

    “没错,便宜你这大色狼了,圆圆姐不能随我去战场,总是待在将军府,没有人照顾,我也不放心,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将她送你府上吧。”戚红英没好气道。

    这家伙不关心自己上战场,反而关心起陈圆圆住哪儿,果然是个大色狼。

    “早就该这样安排了,圆圆可是我妻子,一直住在娘家算什么事嘛!”李鸿飞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话别说太满,圣上说过,没打败吴三桂,你们就不算是夫妻,你自己看着办,别以为成了苏州王,就尾巴翘天上去了,违抗圣旨,那可是重罪。”

    戚红英这话既是敲打,更多反而是提醒。

    李鸿飞如今可是在风口浪尖,稍有不慎,将会万劫不复,若不是实在没办法,她还真不愿意将陈圆圆送过来。

    “放心吧,这点小事难不住我。”李鸿飞一脸奸笑道。

    不就是玩金屋藏娇么,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意思。

    “行了,圆圆姐的事情说完了,我在跟你说说另一件事。”

    反正该说的都说了,李鸿飞若是自己作死,那也怪不得戚红英。

    “听郭胜说,你练兵很有一套,恰巧我这里最近也在招兵,只可惜圣上催的急,崇明岛那边随时有可能与敌军交战,不适合练兵,我想将新招募的两万士兵放到苏州,你先帮着训练。”

    “我也不占你便宜,训练新兵所需的一切开销由我负责,另外还多出五千士兵的训练饷银,作为你帮忙练兵的补偿。”戚红英说出了第二个目的。

    戚家军在江浙一带很有名望,如今戚红英重组戚家军,两地乡绅世族都是大力支持,要兵源有兵源,要钱粮有钱粮,可谓是南明如今最受百姓欢迎的一支军队了。

    “你确实没占我便宜,可我帮你训练新兵还收钱,那岂不是占你便宜了?”李鸿飞说道。

    仅仅训练新兵,就能得到五千士兵的训练饷银,这跟天上掉馅饼有什么区别?

    戚红英难道真没时间练兵?

    要知道李鸿飞如今手下,根本没几个将领,负责训练新兵的郭胜,原本就是戚红英的副将,若是真需要练兵,只需将郭胜召回就是了。

    可对方无偿调给自己一员猛将不说,还要想方设法送自己五千新兵的军饷,这不是占便宜是什么?

    李鸿飞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对方这是在帮自己,毕竟三年之期上面可说了,要李鸿飞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得练出三万可战之军,如今只是帮忙练兵,就白得了五千精锐,这人情可送得有点大了。

    “呸!登徒子,你怎么说话呢!”戚红英炸毛了。

    “额。。。。。。。。是你先说占便宜的。”李鸿飞一脸委屈。

    “行了,说那么多干嘛?一个大老爷们儿还扭扭捏捏的,这事儿就这么定了。还有,我告诉你,练出来的新兵,在战场上若是不中用,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戚红英说完,也不等李鸿飞回话,连饭都没有吃完,便匆匆起身告辞。

    “我去。。。。。。。这妞还挺有个性的!”

    李鸿飞被对方强行喂了顿软饭,也不好在调侃,说人家是老姑娘了。

第三十章练兵() 
戚红英匆匆离开,屋内就只剩下李鸿飞与陈圆圆,气氛顿时变得微妙起来。

    “站着干嘛?坐下来吃饭啊!”之前一直光顾着看对方,这会儿李鸿飞终于反应过来,陈圆圆直到现在,都是站在一旁,并未上桌吃饭。

    “妾身伺候大人先吃。”陈圆圆一边说,一边给李鸿飞斟酒。

    “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好像电视剧里,那些逛青楼的嫖客,都是这么演的。。。。。。。”李鸿飞暗自想到。

    “坐下来一起吃饭吧,我是个正常人,有手有脚,吃饭还用不着别人伺候。还有,别总是大人大人地叫,显得生分了,既然圣上将你赐给我了,以后你就叫我老公吧。”李鸿飞脸皮极厚。

    “老公?是什么意思?”陈圆圆一脸疑惑。

    “就是相公的意思,在我们那里,相公就叫老公。”李鸿飞解释道。

    “这。。。。。。。。妾身还未与大人行周公之礼,何况妾身只是妾,不敢称老公,若大人不弃,妾身今后唤您老爷。”陈圆圆说道。

    “怎么搞得跟婢女一样?还老爷,我有那么老么?”李鸿飞郁闷不已。

    “老爷一点也不老,年轻着呢!”陈圆圆还没搞清楚状况。

    “行了行了,赶紧吃饭。”李鸿飞被这绕口的话语差点呛到。

    吃完饭,洗漱过后,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若是平常这个时候,李鸿飞早已躺在床上睡大觉了,毕竟明朝娱乐设施太少,唯一的夜生活只有逛青楼,李鸿飞身为苏州知府,总不能去逛青楼吧。

    然而今天不一样了,府上来了个大美女,而且还是自己的未婚妻,不嗨到大半夜,那李鸿飞都不算个男人了。。。。。。。。。。

    次日天刚蒙蒙亮,戚红英便带着几十名亲兵,乘船离开苏州,前往崇明岛了。

    戚家军虽然再次成军,但大多都是新兵蛋子,没有丝毫战斗力,戚红英不可能带着一道前往崇明岛。

    而崇明岛原本就有两千驻军,最近更是因为战事原因,陆续往上增派了三万多军士,所以兵力方面暂时没有缺口。

    戚红英急着赶过去,就是为了统一指挥这些从各地汇聚过来的军士。

    毕竟这些军士所属将领不同,战斗力更是参差不齐,所以戚红英不仅要早日摸清他们的实力,还得震慑收服各自领兵之人,以便战斗之时,同进同退,令行禁止。

    至于李鸿飞,这会儿还在睡懒觉,早将昨天答应送行的事,给抛在九霄云外了。

    平日大清早就在衙门内公干的李大人,今天居然睡到日上三竿还没起床,就连一众衙门官员都很好奇。

    但得知衙门内,住进来一位女眷后,一众官员这才释怀,纷纷用一种男人都懂的眼神,暗地里交流起来。

    而此次事件的男主角李鸿飞,却是连做梦都在咒骂朱由检。

    赐女人就赐女人呗,非得搞个什么破规矩,原本看也看了,摸也摸了,可最终陈圆圆担心李鸿飞获罪,无论李鸿飞如何甜言蜜语,陈圆圆都不肯进行最后一步。

    李鸿飞算不得正人君子,却也不屑对女人用强,陈圆圆不同意,这一下可憋坏了李鸿飞,愣是冲了三次凉水澡,最终辗转反侧到大半夜,才迷迷糊糊入睡,也算是做到早先定下的,嗨到大半夜的目的了。。。。。。。。。

    戚红英虽然离开,但却留下了两万新兵,最近李鸿飞解决了商业方面的问题,确实清闲了不少,时不时地抽空出城,检验一番郭胜练兵的成果。

    毕竟收了戚红英的好处,若是不能给对方练出一只强军,李鸿飞以后碰到对方,还真不好意思跟人攀谈。

    好在戚家军同样是一支,注重火器至上的军队,若是一般的冷兵器部队,李鸿飞还真没什么好教的。

    火器部队所需要的,无非就是纪律性与协调性,这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所在,而拼刺刀这类技能,是为了应对冷兵器近战,属于自保技能,与火器部队的进攻,冲阵能力没太大关系。

    明军队伍中的那些老兵油子,要让他们遵守纪律,令行禁止,这几乎很难实现,但新兵不同,新兵等于就是一张白纸,至于在这张纸上画些什么,完全由郭胜跟李鸿飞来决定。

    李鸿飞更是骚包地,将后世的队列,与内务整理,划入到了新兵必须遵守的规矩之中。

    队列这点不用说,整齐的队伍,除了给人一种气势上的压迫之外,更能很好地训练纪律性,便于在战场上,快速整队,快速投入战场。

    时间就是生命,若是到了战场,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整队花费大量时间,这样的部队还没开打,胜算就降低了一大截。

    自古敌军立足未稳,趁势而击的例子数不胜数,尤其是全火器军队这种,需要集群发挥威力的部队,最致命的弱点便是开战之前的整队时间了。

    如今苏州城外,每日早上都会整齐的出现“一二一,一二三四。。。。。。。。。”

    这样奇怪的号子,已经成了苏州老百姓们的热谈。

    至于整理内务,纯粹是李鸿飞的个人癖好,最主要还是,当初被那个外号花子的士兵给恶心到了,几个月不用洗澡,这样的习惯,让李鸿飞根本无法接受。

    加之京师鼠疫横行,导致李自成军队大败,也让李鸿飞开始注重起了军队的卫生问题。

    而李鸿飞自己编练的新军,除了刺刀技术,以及队列,内务的整理外,更是连服装都进行了很大的改动。

    为了给士兵更换作战服,李鸿飞将才到手还没捂热的银子,又撒出去一大把,直接向曹宏的官办布庄,下了一批订单,将士兵们的军服,改成了T恤,以及衬衣类型的服装。

    裤子则统一用休闲服,由于当时没有橡皮筋,只能在缝制橡皮筋的地方,缝了一根腰带,士兵们只需要穿好裤子,将腰带顺手一系,便可快速穿戴完毕。

    这种服装虽然在当时看起来不伦不类,然而当第一批服装完成,交由郭胜手下士兵试穿后,这些士兵纷纷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做起军事动作来,也比之前更加流畅,军人之间比武切磋,也比之前战斗力强了不少。

    就连郭胜都忍不住感叹:“这战甲除了防御能力不行,其他方面堪比神器!”

    “以前的盔甲繁重不说,防御能力并不强,尤其是近身格斗,反而会因为行动困难,令很多原本能躲避的攻击,根本无法躲开,只有保存体力,增加身体灵活性,才是在战场上生存的最佳资本。”这是李鸿飞的解释。

    火器部队,需要的是轻便快捷,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当敌人还在百米开外,就被消灭殆尽后,浑身铠甲的士兵,追击反而成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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