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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泽坤,又叫七叔,是纽约唐人街一代的地下皇帝,掌管着整个唐人街的地下秩序,在纽约的黑白两道都十分的吃的开。
发布这条悬赏的人开价五千万美金,要这位七叔的命,并且指定了必须将他的脑袋砍下来。
男子看了遍悬赏的内容,随即点击了“接受”的按钮。
很快,电脑屏幕上就弹出了“任务已接取”的提示。
这时,一阵脚步声从前面传来,男子手指轻按键盘上的几个按键,屏幕上的界面立即是隐去,变成了另一个普通的网页界面。
下一刻,一个柔软的身子倒入了男子的怀里,坐在了他的腿上。
“劳伦斯,难道你觉得这台电脑比我还要吸引你的注意力?”
坐在男子腿上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美女,小麦色的皮肤,身材火辣,特别是上身,十分的傲人。
此刻,穿着比基尼的她,整个人都靠在男子的身上,贴的紧紧的。
若是叫外人看到了,定会忍不住惊呼。
这女人,赫然是前几天才刚刚获得了金球奖的一尊影后,在外面可是无数人眼中的女神,无数的男人恨不得喝她的洗澡水,还会引以为荣。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此刻却坐在男子的腿上,姿势暧昧,吐气如兰。
女人口中的劳伦斯,此刻也是微微一笑,露出一个迷人笑容,伸手揽住女人的腰肢,低头凝视着对方那双漂亮的海蓝色的双眸,口中说着甜蜜话,逗的女人咯咯直笑。
噗通一声,劳伦斯抱着女人跳进了泳池里,飞溅的水花惹的泳池里其他四个女人纷纷娇嗔不已,很快的六个人便是在泳池里嬉闹了起来。
。。。。。。
翌日,又是一个好天气。
三个小女仆红着脸走进房间,熟练的开始收拾一片狼藉的房间,将地上的衣服一件件的捡起,然后将新的衣服端端正正的放好,拉开房间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洒进来。
这时,房间正当中那张足有四米来宽的床上,劳伦斯从一堆白花花的肉当中爬起来,站在房间内铺着的柔软地毯上,在两个小女仆的簇拥下进了浴室里。
很快,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来。
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新衣服的劳伦斯整个人都清醒了,倒是伺候他洗澡的两个小女仆,脸红红的,湿漉漉的头发还没吹干,衣服在匆忙间穿的稍稍有些凌乱,显得不太专业的样子。
事实上,这两个小女仆确实是新来没多久,大概还不太适应现在的工作环境。
不过,想来她们应该很快就会适应了。
出了房间,门外把自己打理的一丝不苟的老管家已经等候多时了。
“少爷,您该用餐了。”
老管家是受过专业培训的专业管家,从事这一行可以说是一辈子了,他的父亲,甚至祖父都是管家,而且都是为劳伦斯所在的家族服务的。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五年了。
五年前,以为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的丁逸,坦然的面对了死亡的到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死亡并非是他生命的终点,而是另一个新的开始。
当他再度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里依旧是地球,但却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两个地球,不是上辈子,更不是上上辈子的地球。
这一世,他的家境比上一世还要好。
不过不同于上辈子的投胎,这一世他是直接夺舍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在吸收了原主人的记忆碎片后,丁逸便了解了他目前的状况。
劳伦斯。洛克菲勒,是的,就是那个美国十大财团之一的洛克菲勒,在这个世界的地球上,它依旧存在,同样的鼎盛,富可敌国。
而劳伦斯,则是这一代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孙子,也是唯一的孙子。
劳伦斯的爷爷有五个儿子,但孙子却只有一个,最小的儿子甚至比劳伦斯还要小两岁。
都说爷爷喜欢孙子,作为洛克菲勒家族长的唯一孙子,劳伦斯享受的待遇可想而知。
在丁逸夺舍之前,劳伦斯只是个喜欢作威作福,且沉迷酒色的纨绔子弟。坐拥洛克菲勒家族的亿万身家,劳伦斯每个月的花销,都是一笔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字。
丁逸之所以能够夺舍这具身体,也是因为原身自己作死,结果把自己给玩死了。
那一年,劳伦斯才17岁。
而后,丁逸将其取而代之,表面上继续过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奢华生活,暗地里却是在不断的锻炼着这具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
这一世,他不但完美的继承了上一世过目不忘的能力,而且在这个基础上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能力。
也是因为这个能力,让丁逸在经过了五年坚持不懈的科学化锻炼之后,拥有了如今相当于普通欧美成年人八倍左右的身体素质。
不过到了如今,丁逸获得的这个能力也快到了极限。
这个能力的极限便是十倍普通人的身体素质,达到了十倍就升无可升了。
饶是如此,十倍的身体素质,也足够丁逸办到一些在普通人眼里只有超人才能办到的事情了。
如此强大的力量,丁逸自然不会傻乎乎的暴露在人前。
在外人眼前,他依旧是那个成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继承人,只不过比起以前,更加懂得身体是一切根本的道理罢了。
不过虽然是外人眼里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可身为未来洛克菲勒家族的继承人,丁逸还是按照家里的意思,完成了几年的学业,而且也没有给洛克菲勒家族丢脸,抛开他的生活作风不去说他,他本身也是斯坦福大学的双学位博士,只不过外人更多看到的是他今天又跟某某好莱坞女星传出了绯闻,隔天又跟某某著名超模出入酒店之类的花边新闻罢了。
对于外人习惯性的将他当成一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丁逸也是乐得如此。
抛开这些明面上的身份,他暗地里还是一名世界排名前三的杀手。
准确的说,他偶尔会进第二,偶尔又会被挤到第三,但自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从没被挤出过前三的名次。
而他的任务完成率,跟排名第一的杀手,代号“哈迪斯”的那家伙一样,都是百分百,唯一的差别就是,丁逸执行的任务数量还不到对方的十分之一。
毕竟,他又不是靠着杀手这个身份过生活,身为洛克菲勒家族的未来继承人,钱算什么?无非就是一堆数字罢了,他根本看不上那些佣金。
之所以选择当一名杀手,一来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实力,二来也是需要上面的那些任务来测试一下自己的真是战斗力。
要不然,拥有一身强悍的身体素质,但是却根本不会用,充其量也就是一头蛮牛罢了。
丁逸可不想成为一头空有一把子力气的蛮牛。
三世为人,杀人什么的,他一点都没有心理压力,第一次执行任务,他就干净利落的将目标割喉致死,也是那一次,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高度。
那一年,他的身体素质刚刚达到普通人的五倍。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他平均每年会执行七次左右的暗杀任务,相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二三十次的杀手,他执行的任务数量确实少的可怜。
更别说世界排名第一的哈迪斯完全就是个任务狂,平均一年就要接下超过五十次的任务。就算这样,他依旧能够保证百分百的成功率,其实力也是足可见一斑。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过跟那些以杀手为主业的人不同,丁逸当杀手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测试自己的实力罢了。
不过发展到后来,执行这些刺杀任务更多的也是成为了他的一个兴趣。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培养一些兴趣爱好的,而丁逸跟其他的富家子弟不同,他不喜欢收集跑车、名表什么的,对女人也仅仅只是身为一个男人的基本需求罢了,真正让他感兴趣的,还是亲手终结他人性命时的那种一切都在他一手掌控之下的感觉。
不过丁逸并不是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人,他虽然享受那种感觉,可并不会让自己完全的沉沦其中。
所以他一年只会执行六七次的任务。
到了如今,虽然他手上也是挂着几十条的人命,可比起那些动不动就千人斩万人斩的杀人狂式的杀手,他简直就是个好人。
。。。。。。
在庄园里用过早餐,丁逸便是搭乘着自己的私人直升机,飞往洛杉矶机场。
至于他庄园里那些女人,等她们醒了自然会自己离开,对于这一切,丁逸早就习惯了。
抵达机场,登上自己的私人飞机,飞机起飞后径直的飞向东海岸的纽约,这座国际化的现代大都会。
来到这个世界五年,丁逸只来过三次纽约。
而且三次都是为了女人来的,毕竟他表面上可是个全美知名的花花公子,这也正常。
而这一次来纽约,明面上他依旧是为了女人来的,不过顺便的,也完成一下昨天接下的那个刺杀任务。
陆泽坤这个名字是丁逸第一次听说,什么纽约唐人街的地下皇帝,从前丁逸连听都没听说过,毕竟他很少在东海岸这边混,更多时候不是在西海岸那边,就是流连于几个欧洲国家,跟某些国家的几位公主发生些妙不可言的故事等等。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富家子弟之一,丁逸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还真没几个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当然,白莲花一样的女人有,不喜欢钱的女人也有。
但当钱跟颜合二为一的时候,再加上丁逸上辈子几十年养成的沉稳又带着些神秘感的气质,就真的没几个女人能够抵挡的住了。
哪怕是公主,但她们同样也是女人。
更何况欧美那些女人,可是开放的很,她们并不介意跟一个像丁逸这样的男人发生一些特殊关系,对于她们来说,那也是一种享受,就跟男人喜欢上美女,她们也喜欢。。。。。。
嗯,这里的上是动词。
不过这些对于丁逸来说不过就是平常生活的一点调剂品罢了,对于这些女人,他向来不会真的放在心上。
至于说找一个真爱,结婚什么的。
抱歉,作为一个上辈子活到九十几岁的老人,他还没想过那么早的步入婚姻殿堂。
。。。。。。
从洛杉矶到纽约,乘坐自己的私人飞机,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罢了。
享受了一路的空姐服务,顺便来了一次三万英尺体力运动,锻炼了一下自己的腰部力量,等到飞机降落在纽约的机场,等候已久的私人车队便是载着丁逸前往他在纽约的一处庄园休息,享用一餐世界顶级大厨精心烹饪的午餐。
至于下午的安排,丁逸打算到时候再说。
他并不喜欢将自己的一切都提前安排好,再活一世,他更多的还是喜欢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
庄园餐厅内。
丁逸一边品味着大厨精心烹制的美食,一边看着电视机上正在播放的一则新闻。
新闻播报的内容中提到,日前在唐人街一代的一座寺庙中发现了一具亚洲成年男性尸体,经鉴定此人名叫伍志豪,美籍华裔,其他一些信息,并没有在新闻中提到,不过这则新闻却是引起了丁逸的注意。
“伍志豪,不就是陆泽坤那家伙的孙子嘛。”丁逸看着电视屏幕,心想道。
陆泽坤是本名,不过这个名字很少有人知道,知道的人大多也都死了。在外人眼里,他叫伍志远,更多人都尊称他一声七叔,是纽约唐人街的地下皇帝,身家丰厚,在唐人街一代威望极高。
眼前电视新闻里说的这个伍志豪,就是伍志远的亲孙子。
伍志远早年混黑,几个儿子都死在了黑道仇杀当中,伍志豪就是他唯一的孙子。
不过就丁逸所查到的资料中显示,这个伍志远其实还有个儿子活着,就是他身边一直跟随左右的干儿子陆国富。
这一点,甚至就连伍志远自己都不知道。
陆国富的母亲出生贫贱,早年就被人蛇卖到了纽约,从事的也都是那种行业。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年轻时候的伍志远结识了这个女人,并有了一段露水姻缘。
绝大多数的露水姻缘都没什么好结果,这一次也不例外。
伍志远跟陆国富的母亲仅仅好了几个月,然后就丢下了一笔钱,便不知去向了。
但伍志远不知道,在他走之前的一个月,陆国富的母亲就已经怀上了他的骨肉。
从小陆国富就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伍志远留给他们的那笔钱仅仅只是让他们母子两勉强温饱罢了,想要在纽约这个地方生活下去,那笔钱显然远远不够。
于是乎,陆国富的母亲只能出门去打零工,给人餐馆洗盘子,帮人缝衣服,勉强能够让他们母子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去。
如果一切就这么继续的话,陆国富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他的亲生父亲,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爹是谁。
可是这一切都在十七年前的那一个雨夜,发生了改变。
一场车祸,夺走了陆国富母亲脆弱的生命,结束了她悲惨而卑微的一生,丢下了年仅十四岁的陆国富,离开了这个人世间。
陆国富是在事后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才发现了母亲早年留下了一本日记,上面记载了她当年跟伍志远的一些事情,其中还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正是他母亲跟伍志远两人的合照。
之后,因缘际会,年少的陆国富加入了一个当地的社团,凭着一股子狠劲儿以及一点小聪明,他很快爬到了这个社团的中层。
他第一次见到伍志远,是在一场庆功宴上。
当时他并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来这个男人就是照片上跟他母亲站在一起的那个人,他是时候才发现的。
之后的一切,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让伍志远认了陆国富这个亲儿子做干儿子,而陆国富也因为心中的愤恨,一直没有告诉伍志远这一切,他想要亲手夺走伍志远现在拥有的一切,然后在他临死前告诉他这一切,让他在悔恨中死去。
这十几年来,陆国富一次次的阴谋算计,终于是让伍志远的几个儿子相继死在了帮派仇杀之中。
没人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在暗中推波助澜,哪怕是伍志远都以为那是正常的帮派仇杀,甚至还为此死了不少人,造成了当年唐人街的几次动荡。
丁逸是不知道陆国富过去阴谋算计,弄死了伍志远几个儿子的事情,但是他知道陆国富是伍志远的亲生儿子。
陆国富这个名字,就是当年他母亲起的,她知道伍志远的真名,所以才给儿子起了这个名字。
“有意思,先是陆泽坤的悬赏,现在连他孙子都死了,这一切该不会都是陆国富搞出来的吧?”丁逸心里猜测,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
伍志豪的死是不是陆国富搞出来的,丁逸不知道,但伍志远的悬赏,很大可能就是陆国富发布的。
毕竟,知道伍志远真名的人没几个,而有杀人动机的,就只有陆国富一个人了。
只要伍志远一死,再加上现在连伍志豪都死了,到时候陆国富只要表明自己是伍志远亲儿子的身份,伍志远这辈子打拼下来的所有财富,还不都是他的。
虽然在丁逸眼里,伍志远那点财富根本不算什么,但在其他人眼中,那可是一笔足以吓死人的天文数字。
伍志远几十年来混迹纽约唐人街,后来更是坐上了唐人街地下皇帝的位子,这些年来的收刮,资产少说也有十几亿美金,甚至破二十亿都有可能。
这么大一笔钱,陆国富不可能不心动。
“不过,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丁逸摇摇头,逐不再继续想下去。
他人的事情,跟他无关,他只负责完成刺杀任务,其他的他一概不关心。
用过午餐,丁逸也是屏退了伺候自己的仆人,拿出自己的私人电脑开始调查伍志远这个人。
虽然他实力很强,但再强也得知道一下目标任务的行程安排吧,若是连对方几点几分会出现在哪里都不知道,还怎么搞刺杀?
难不成还要正大光明的杀进人家的堂口?
拜托,他是杀手,又不是超级英雄。
“让我看看,你今天会去哪里。”丁逸的双手十指灵活的敲击着键盘,很快便查到了伍志远今天的行程安排。
伍志远不是什么大集团的ceo,不可能有助理给他安排好一切的行程,还登记在册。
不过丁逸自然有他的办法,他可以通过一些信息以及通话记录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一家酒楼,侦探见面会?”丁逸眼中闪过一抹好奇之色,难不成这个伍志远还想请一堆侦探来帮自己找到杀死他孙子的凶手?
第一千一百十一章:唐人街探案2?
纽约,唐人街,一家华国风的酒楼内。
此刻,大堂里正坐着不少人,这其中有身穿背心的肌肉壮汉,也有年纪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的小萝莉,这些人聚集在这里不是为了聚餐,而是为了破案。
他们都是世界知名的侦探,在一款名为“犯罪大师”的侦探app软件上,排名居高不下,其中排名最高的是一个岛国人,名叫野田昊,目前排名第三,虽然不是第一,但至少也是前三了,矮个子里挑高个子,在这堆人里面,他的推理能力算是拔尖的。
这些人,有的住在美国,但更多的却是住在其他国家,有的在欧洲,有的在亚洲,连非洲的都有。
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自然不会是因为一件小案子,一般的案子也不可能聚集这么多的侦探。
事实上,是有人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并且悬赏五百万美金,只要谁能够破了案子,这五百万美金就是那个人的。
为了五百万,这些人自然个个趋之若鹜的来了。
大堂里,人虽然多,但却显得很是安静。
大家都没有说话聊天,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谁也没有要搭理其他人的意思。
毕竟,从他们来到这里开始,他们就已经是竞争对手了,谁会想跟竞争对手成为朋友的?
至于说套取其他人的情报?
在场谁也不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