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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二看来是戏言的那句话---“事情办好了,办漂亮了,就送你一栋宅子。”
“退下吧。”
“是!”马二弯腰恭敬道。
林莫颦收回了目光,继续打拳。
马二乃逐利的之人,唯有以利交之,这种人难用,却也好用。
这是林莫颦对于马二最终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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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开始()
李维的确和林莫颦达成了共同进退的协议,他们将要阻止两人的婚姻。那日听到了李维这么一说,林莫颦平生头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感动之情。然而,李维接下来的话却让林莫颦陷入了深深的无奈和烦恼中。
李维深知林莫颦对这场婚姻的抵触,而李维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父亲为自己安排的婚姻。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李维只有遵从,那次去西北退婚却仅仅是一次试探林家对待这场婚姻的态度。而恰恰是那一次西北之行,让李维真正意义上见到了她,认识了她。仅仅一面,李维便认出了那个躺在雪地奄奄一息的女子是不久前和自己把酒言欢的林欢,她是女子。
无力,无助,脆弱,但至始至终,那双如墨的眼睛都在散发着平静以及令李维无法自拔的深邃。在那一刻,李维毫无征兆地对她产生了感觉。是的,只是感觉,并不是爱意,只是一种想和她在一起的感觉。而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深沉,如陈年美酒,那种甘醇,悠远,悠长,令人回味。
于是,李维做下了一个决定。与林莫颦,这个让他心中悸动的女子摆脱这场与自己同时也是她不愿意的婚姻。之后,李维满是自信地对林莫颦道:“你不满意这场你父亲为安排的婚姻,我帮你解除,而解除了婚约,你我皆是自由之身。到那个时候,我会堂堂正正让你死心塌地爱上我,让你不再拒绝你我的婚姻!”
李治殇教子有方,李维向来很沉稳,很少说出如此言论。而李维说了出来,同时也将自己心中那一丝朦胧的心明朗了。
而林莫颦呢?她却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毫无缘由的好事。李维答应自己帮自己解除婚姻,然而其代价就是林莫颦给李维一次追求自己的机会。林莫颦的性格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李维如今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而其要求只是要追求自己。哪怕林莫颦再怎么讨厌男人追求自己,听这事再怎么反感,到了如今这个份上,林莫颦能拒绝吗?不能……林莫颦只能妥协,走一步算一步。
最终,这个烦恼在林莫颦今天早上打了一趟拳后烟消云散。
管他李维怎么追求,林莫颦已经摆好心态,自己不会爱上男人的。除了会很无奈的,在自己内心稍稍谴责一下自己将来可能会伤到某个人外,林莫颦现在没有了心理负担。有的只是自己与李维那个计划,那个让林莫颦感到压力的计划。
打完拳,林莫颦和爱女林犀一起吃了早餐,之后让林犀自个儿去看书。林犀心思细腻,知道自己母亲忙,并不因为母亲自己这段时间来不经常陪自己而闹情绪,反而小大人似的时常关心自己的母亲,让她少操劳一些。对此,林莫颦只能温柔一笑,捏捏林犀的小脸,说一声:“乖~”
早餐后,林莫颦来到自己的房间,对着符纸开始沉思。最近,林莫颦研究出一种能量形式的子弹。它涉及到一些术法,它需要符术和术法的相结合才能产生,那就是将子弹能量化,使枪中子弹不再是实物,而是一种能量。这种构想如果实现,这将会使枪不再局限于子弹的数量,在战斗中再也不担心关键时刻子弹不足,也不会出现换弹时的攻击真空期。更重要的是,能量化的子弹通过术法,它的威力要比实体子弹要强的多且能附加属性攻击。但这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枪身结构肯定要重新设计,否则将无法承受威力强大的能量子弹。其次则是如何将符术和术法完美的结合,融入枪身,并且不破坏枪身以及影像到枪身平衡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无限弹药。到目前为止,林莫颦对此一直是构想,因为现在没有足够的符纸和符墨去实验,更让人头疼的是,现在林莫颦没有一个信得过且懂得术法的人与自己一起研究这项在这个世界上来说可以是旷世之作的武器。不过,现在符纸符墨还没弄到手,这事看来也急不来。
而眼下,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如何研究强大的武器,而是另外一件事关林莫颦能否与这场婚姻博弈重要前提。
“备车!”
……
马车缓缓地在街道前行,即便是清晨时分,但京城中却也已经人头攒动,道路上行人来往,迫使了马车的速度越来越慢。一国之都果然不能等闲视之,这般清晨就显贩夫走卒来往奔波的繁华景象在周国其他城市却是少有的。
其实如若坐轿子出来虽也会被这来往行人所阻,但总比马车行的要快,要方便。可轿子却是做官的人才能乘坐,虽说林莫颦在鹿山村时坐过几次轿子,但那里林家是土皇帝,坐了轿子就坐了轿子,谁也不敢乱嚼舌头。可这里是天女脚下,林莫颦可不敢招摇地坐轿子,这要被人知道了,少不了一些麻烦事。是以,就算慢吞吞地在马车里前行,林莫颦却也不急。
中京皇城在南,而京中达官贵人的府邸则在东城。那里离林莫颦的住处稍远,且林莫颦也没去过那里。好在车夫是林东离派给林莫颦的本地人,倒是十分熟悉京城地貌。虽因道路时而堵塞,却也是在午时前赶到了目的地。
车夫通告林莫颦到了,林莫颦闻声,整理了一下自身服饰,左看右看不见异常,这才下了马车。
现在的林莫颦身穿一身淡雅的白色仕女服,上面还恰到好处地点缀着一些不俗而雅观的图案。林莫颦的头发大多都是简单的用一根绳子系个简单发辫,那种在头发中端系住的居家发式。今天却破天荒地挽起发鬓,梳了未出嫁的少女头。此番打扮让林莫颦有一种未出嫁少女的清丽脱俗,却也不乏大家闺秀的恬静。
林莫颦再次整理一下着装,抬头,看向高大的门额上的两个大字。
“霍府。”
113。传奇宰相()
二十年多前,北方诸国联合西北鹿山群妖南下侵周。***然当时的圣上鸣隐皇帝的先辈励精图治,为周国打下良好的基础,那时的周国,国富民强,兵强马壮。而年轻的鸣隐皇帝又正值少年,意气风。见北方诸国招揽群妖南下,不见慌乱,反而御驾亲征,挫其锐气。
而良国公,齐秉。太尉,李治殇。包括明面上所知不多的西北林老虎,林贵等人,都是在那乱世之中应运而生的。
说到乱世出英雄,除了这些,那就不得不说当今宰相霍锦广。霍锦广并非世家门阀后人,他能爬到百官之的位置是意外也是必然。意外是,谁也没想到二十多年前本该和和气气与周国进行互通有无,闷声大财的北方诸国不宣而战,而恰巧霍锦广是北方一座小县城的县令。当时的皇帝鸣隐也是很意外地在行军过程中途径那座小县城时突逢暴雨,军中人恐符纸符墨被暴雨侵蚀,选择了暂时停行。必然的是,大军路过必会招来当地官员,让其接待并安抚被突如其来的大军弄的慌乱的百姓。霍县令当仁不让地前来安排,并第一次见到了龙颜。
这个世界上不乏天才,但缺少的只是让天才挥的舞台。就比如说林东离,如若当年林莫颦没有瞧见娇俏可爱的林东离,如若林贵不给她聚宝会这样大的舞台供其展,那今天就不会有林会长,也不会有名震京城的女财神。如果当年刘备没有去襄阳,如果当年刘备没有向司马徽等人询问人才方面的事,如果当年没有三顾茅庐,那么可能今天的地球天朝的历史根本就没有诸葛武侯。而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其他什么武侯,谁有能确定当时天下没有与诸葛亮那近妖的智慧相媲美的人呢?
而当年的霍县令就是一个不得志的人才。霍锦广生于微末,圣贤书读的也一般。可此人对于天下大势走向以及民生方面的事却有着独特的见解,奈何始终没有平台供他大展拳脚。而霍锦广又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有着不小的野心,即便屈身北方一县多年也没有磨灭他向上爬的野心。可人微轻又没有背景,北方小县城又过于穷苦,霍锦广也没有钱财向上疏通,所以霍锦广一直没有机会爬上去。但皇帝的出现给了他希望。
霍锦广面君时提出了一个想法,或者说意见------把周国北疆百姓以及北方诸国附近一些散落的部落村庄以及小城市里的人向南迁徙。
鸣隐皇帝听了微微一愣,对这个提出了大胆想法的小县令投向意味深长的目光,而霍锦广面对皇帝的目光不卑不亢。鸣隐皇帝见了这北方小城县令不卑不亢,行之中透着一股难自信,对此皇帝陛下感到深深的惊奇,心中暗忖,这北疆苦寒之地竟然有这样的妙人?于是,鸣隐皇帝问霍锦广何来迁徙百姓这一想法。
在周国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如若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大范围地让一地百姓迁徙远处。霍锦广早就知道自己提出这个想法皇帝陛下必定会问,可知道是知道,但听了皇帝陛下的垂询,霍锦广还是暗松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成功了一半。之后霍锦广侃侃而谈。
霍锦广让鸣隐皇帝主动出兵,以雷霆之势,将周国天兵压入北方境内。遇城拔城,遇寨拔寨,但只攻不夺,将领必要约束手下对于北方诸国百姓秋毫不犯。然后晓之以理动之以地说服当地百姓迁于我周国境内。
鸣隐皇帝听了问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
霍锦广又道:“皇上,北方诸国百姓多有和周国北疆百姓通商之事,就连通婚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而老百姓从来都是厌恶战争的,虽我周国北疆百姓与北方诸国的百姓实为两国之人,但其中却有太多人却是一家之人啊。两国开战,周国北疆,北方南疆将成为战场,此地定会生灵涂炭,这将会闹得这些特殊的两国人一家人的家庭家破人亡。下官在北方为官多年,甚至还处理过两国百姓的民事纠纷,深知两国边境百姓习性。下官愿担此重任,前往北方将百姓迁入我周国,但请皇上还要下一道圣旨。”
这个世界人力就是财富,人越多,劳动力就越强大,生产的东西就多。而这个世界本就没什么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或许生为曾经的地球人林莫颦无法想明白,但这个世界本就如此。常年征战,百姓流连失所,对于那些强/权,老百姓们深深地感到厌恶。可以这么想,国家不能给百姓富裕安定的生活,反而连连动战争,以重税从老百姓手中抢走大部分财富作为军费,而这种事还是常年出现的,老百姓怎么可能会忠于他们的国家?而民/族意识这东西在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就连地球,民/族意识也是近百年才逐渐产生和形成的。
周国作为守方,如若主动出兵,方可出奇制胜,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让对方不知己方真实用意,就算知道了周国是想掠夺自己的百姓。那么那个时候周国兵力压境,都不知道打多远去了。而那个时候周国就不再是攻一方,而是守了,守到北方百姓安全迁入周国境内。
民乃国之根本,鸣隐皇帝深知掠夺对方百姓乃是真正动摇其根本的手段,见霍锦广向自己讨要圣旨,当下便问是何要求。
霍锦广道:“免除迁入我周国的北方百姓十年赋税!”
鸣隐皇帝听了,见只是这么一个要求,当下便允。
民心思定,民心思安。定,便是这十年的免税,安便是和他们其中一些人有着血脉关系的周国北疆百姓将要一起迁入周国深处,他们将要一起远离战火,进入周国的庇护,安心地过上好日子。
之后便是霍锦广传奇的开始,这个在当时近五十岁的中年书生,带着他孱弱的身躯,领着皇帝给他的一万士兵,八千骑兵以及一百个符师上路了。他一路尾随大军,大军一过,他就带兵进入刚刚被攻下的城市以及散落的村庄部落,晓之以理动之以地开始拐卖人。虽然之后北方诸国知道了周国的用意,曾多次派兵阻拦霍锦广一路兵马,但霍锦广总是有惊无险地度过。最终,北方诸国在周国这样的抽血方式下,无奈自断手臂,不管那些百姓,正面与周国一战。可霍锦广釜底抽薪的方法还是给北方诸国的人带来了不安,这场战只打了五年,北方诸国乞降了。
而霍锦广则因为献计有功,且安然领着数十万万百姓入周国境内,给周国带来新鲜的血液,这也是一大功。于是,霍锦广一跃成为皇帝面前红人,最后运用他高绝的智慧,在十多年内攀上了宰相之位。
现在的霍宰相在干什么呢?他正摩挲着一块血红色的鱼形玉佩喃喃道:“念儿去年在安玉城赠予一女子这块贴身玉佩,我始终查不出她的信息,想不到竟然是林贵的女儿。哼!”
114。话痨霍念()
此处是霍府庭院,然这是宰相的庭院,就不能单单用庭院去形容它了,这里叫园林才贴切。******
霍府占地极广,这霍府庭院虽无池水,却叫人花重金掘地为池,引水灌满。虽无山石,却叫人搬挪巨石,再予以雕琢,做那假山怪石。经过这人工的雕琢,霍府的庭院青山绿水应有尽有。让人看了不免留恋其间。
霍念依旧是一身淡雅的长衫,立在庭院的亭下。此时的霍念素手曲伸,一块晶莹剔透的冰块悬浮在掌中。霍念脸上虽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但阳光透过冰块照耀在霍念那风华绝代的脸庞上却给人带来了一股梦幻般的色彩。
丫鬟轻手轻脚地端来一些茶饮餐点置于亭子中的石桌上,然后驻足于霍念身后,呆呆地看着自家小姐手中那好看的寒冰。看好了好多年,好多遍,小丫鬟还是会觉得自家小姐手中的冰是那么的透彻,那么的干净,那么的美。但小丫鬟知道,自家小姐不喜欢自己修炼时有人打扰。小丫鬟无奈地收回了在那寒冰上的渴望目光,转身离开了。小丫鬟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摸一摸那好看的冰,但她的小姐不允,并且还因为那次提议想摸一下美丽的寒冰的事,小丫鬟还被自家小姐训斥了。而这个美好的愿望,小丫鬟始终都没有放弃,只是埋藏在她的心底罢了。
过了一会儿,脚步声又传来。霍念不以为意,以为小丫鬟又跑来送什么东西了,可过了好久也没听见小丫鬟离去的脚步声,霍念皱起了眉头。
“不是说过我修炼时不要在我身边吗?”
身后没有人回话,反而传来了杯盏碰撞的声音。霍念心中略有不悦,暗想,府上的下人越来越没规矩了。于是准备回头训斥,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熟悉是因为她给霍念的印象太深刻了,霍念是宰相的孙女,她双十的年华中几乎都在修炼中度过。她这二十年来的生活是枯燥的,乏味的,她的身份是高高在上的,没有人把她当成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去看待。也从没有人用像她一样的口吻和态度和她说话。
陌生是因为和她相处的时间加起来恐怕也没有一日,霍念自从那日回来,日想夜想,甚至将她画于纸上,只是为了记住这个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的女人。然,她再次出现,霍念却觉得陌生,不是那种生分的陌生,而是带着新鲜感的陌生。她又变了,似乎又没变。
“宰相府上的东西果然好吃~”林莫颦自顾地拿着吃食往嘴里塞着,依旧一点儿女人样都没。
“叭嗒!”霍念手中的寒冰落到地上,碎了,冰碎了,地也碎了。是被寒气生生冻碎的,想来霍念斥责小丫鬟想摸自己手中的冰倒不是霍念脾气不好,而是出于保护啊。石头都给寒气冻碎了,血肉之躯的普通小丫鬟碰到这冰岂不是冻成冰渣?看来那小丫鬟是一辈子也完成不了自己的心愿了。
“念念,我来看你啦~”
……
春天的太阳晒的人懒洋洋的,林莫颦很没淑女形象地躺在椅子上,晒着太阳闭目养神。而霍念则一反两人初见时的羞怯和胆小,反而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霍念说,林莫颦听。说地都是琐事,比如霍念的小丫鬟冒冒失失地把皇上赏赐给老夫人的补品掉到水池里了,好在老夫人心善,说皇上赏赐的东西再好也是死物,哪有活着的小丫头精贵,免了小丫鬟的责罚。这霍宰相的夫人与他几十年夫妻,从霍锦广还是县令之前就跟着他了。不管是霍锦广是一个书生时,还是当了县令又或者现如今的百官之的宰相。这老夫人始终如一,不骄不躁,反而时常让自己的丈夫自省,不要忘了自己的本心。然,霍宰相到底有没有自省就不得而知了。
又比如,宰相府上的老三,也就是霍念的三叔。霍念这个三叔的一个小妾一日与府上几个女眷上街买些胭脂水粉、丝绸布匹时恰碰到一外域商人。这外域商人不卖别的东西,就卖些看着可人的小动物。几个女眷看着那可爱的小家伙都动了心思,奈何府上的规矩,她们可不敢乱买些小动物回去。可这霍念三叔的小妾也不知道进门不久不懂规矩还是偏偏不信邪,买了一只学人舌的鸟儿回了家。也不知那外域的商人本属蛮夷,不通礼仪,没有教化,教出来的鸟儿也是粗俗不堪,还是那霍念三叔的小妾倒霉。那鸟儿没买之前,那外域商人拿来展示时,这鸟儿可通人性了,叫喊谁就喊谁,叫说啥就说啥。可一买回来,逮着谁骂谁,骂的那叫不堪入耳。这骂人就算了,偏偏一日飞到霍宰相的屋外,不停的骂。又因这鸟儿体态轻盈,飞来窜去,家仆们半天也抓不着它。而它却又边飞边骂,还指名道姓,说什么:“霍锦广,你个大笨驴。”哎,这话也不知道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教它的。最后,那个鸟儿还是给人让网兜套住,抓下来给砸死了。而霍宰相得知这鸟儿的主人是自己三儿子的小妾,气不打一处来,当时就要去打杀了那个女人。后来还是老夫人跑来劝了,霍宰相假意一番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事竟然就这么过去了。不过,那小妾最终还是被霍念的三叔给卖了。
“念念,喝口水。”瞧着说着眉飞色舞的霍念,林莫颦有些好笑地递过去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