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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战士的异界旅程-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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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记得历史书上的秦朝吗?”李远抚摩着李毅脖子上的戒指,戒指放出蓝光回应着,李毅也点着头,“其实,那位有名的始皇帝并未死,得了,别用这种不信任的眼光看我,让我说完对了,说到哪儿了?对了,是的,他没死,只是移民来了这儿——这个被当地部落称为亚蒂兰提斯的地方!是的,你没听错,亚蒂兰提斯,柏拉图说得没错,只是将名字念错了。呃,是有些荒唐。不过还有一件事,说出来比这个更荒唐”关键时刻,李远竟然卖起了关子。

    “说!坦白从宽!”李毅掐着李远的脖子叫道。

    “好好,哎呀,别掐了——恩,好多了,”李远酝酿了一下,咳嗽了一下宣布道,“我是那个始皇帝的儿子——也就是说,你是秦始皇的孙子。我们隐姓埋名的生活着,姓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血脉,你知道吗?即使以后承认自己是秦始皇的血脉,我们依然姓‘李’。”

    李毅楞住了,半晌才说:“你唬我的吧,时间不对——吹牛!”

    “不是,这个,有些事是很难说的,比如长生不老。”李远笑吟吟地看着李毅。

    “啊?天啊!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胖子脆弱的心灵再次崩溃了,又晕了

    “唉”李远苦笑着,“一点儿都没有皇室应有的气质和胆量啊!”

    在李毅醒来后,李远决定带他在亚蒂兰提斯上转转。

    这是一块东西延伸的大陆,由一座被称为“中央山脉”的山脉分为东西两块,东方的这一块是秦国人的聚居地,而西方,自然是这儿自称是“宛渠”人的原居民——却因为长得好看而被人们改称为“精灵”的智慧生物的聚居地。不过,鉴于精灵与秦国之间的种种冲突,李远并没有带李毅越过中央山脉去大陆西方看看。

    就这样转了几天后,李远决定带李毅回秦国的首府——新城,去看望李毅的爷爷秦始皇。

    “说句实话,李毅,”在马车上,李远这么对李毅说,“要不是你还带着我给你的戒指,可能你现在已经在你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李毅这才想起一起同来的“战友们”和这次自己去南极的任务,“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有些事情你必须得清楚,”李远皱着眉头说,“你首先得知道的是,精灵们,都不是好东西。他们为了不知名的目的,用法术将这个地方封了很多年——别激动,是的,这个世界上是有法术的,而在这儿,你几乎可以随处看见法术的杰作。行了,言归正传,那些精灵封印了亚蒂兰提斯很久,让我们的生命静止,时间不再前进,什么也进不来,什么也出不去——但是,幸好你爷爷的未卜先知,早早地将我送出了亚蒂兰提斯,而法术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在几千年后,也就是现在,这种法术的力量已经减弱了,我们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于是,我就回来了——别怪我当时离开你。”李远顿了顿,见李毅并没有责备他的意思,便继续说了下去,“我回来了,但是总有船只闯入亚蒂兰提斯,这样会打乱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又给它加上了封印——你们的触礁,其实是人为的,我们负责将误闯进亚蒂兰提斯的人送走,要不是我感应到了你脖子上的‘储王戒’,你已经被送到南极了。”

    李毅呆了半天,才挤出一个字:“哇”

    既而疯狂地掐着李远的脖子说:“我要学法术!”

    “好好,等回到新城”李远应付道,“还有!你要知道,这儿的人可不说普通话!你得跟我学习秦语先!”

    “知道!”李毅苦着一张脸,“难吗?”

    “回新城之前一定教会你!”

    “新城”这个名字实在是够烂的了,但是还算蛮繁华的,人也很多,充分地体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生存力——看来看去,眼里就只看见人,人,人

    马车好不容易挤进皇宫,进了殿,拜了各位叔伯,最后才见到那位传奇般的人物。

    说句实话,单从外表来看,一点儿也看不出这位坐在皇位上的男人就是那个有名的中国第一位皇帝——秦始皇,也看不出他已经活了上千年,我可以公正地说,当你第一眼见到他时,一定会说:“我敢打赌,这个人一定才四十出头!”

    如果你真的打赌的话,那你就输定了。

    据李毅的叔叔伯伯们说,这是修习仙法的结果。

    “老土!”李毅心里骂道,“这不叫‘仙法’,确切的说应该叫‘法术’!”胖子看过不少,这点应该是知道的,“但是要是我学会了法术,以后打架就不怕了!”胖子转念兴奋地想着,脸上的肥肉都挤成一团,在别人看来,这是他见到了自己的爷爷的结果。

第341章() 
嬴政自然也很高兴,亲自下来迎接,抱着李毅又亲又抱,完全不顾他的孙子已经20岁了。

    而李毅则用着自己刚刚学会的秦语很亲热地跟他爷爷套着近乎。

    当晚,自然少不了有美酒佳人的宴席,整个新城一片欢腾。

    看着端茶送水的侍女都有着颜色各异的头发和令人惊艳的容貌,那红红绿绿的发色仿佛是从欧洲某个著名的发廊中染出来的一样,令李毅惊叹。

    李毅仔细观察了那些侍女一会儿,发现她们她们手指上戴满了戒指,觉得很奇怪,便‘咨询’了一下坐在自己边上的一位长得很正派的堂兄。

    该堂兄一脸正气,私下里却不住地把手伸向边上的侍女们,一经得手就痛饮一杯,见新来的堂弟给面子问自己,便停下了手中的活,很认真地说:“防止她们用法术!哼哼!她们只不过是天生的仆人罢了,天生的玩物,恩,有空我送你一打!”

    在李毅张口结舌之余,那位“正气”的堂兄又顺手揩了一把油:“恩!这酒真不错!哎哟!”一个侍女受不了他的一番乱摸,将他的手甩了回去。

    “妈妈的!”“正直”的堂兄站起身,拔出腰刀一挥,结果了这个胆大妄为的侍女,旁若无人地坐下继续喝酒,大殿内也无人惊讶,除了李毅。

    “你看,这就是不听话的侍女的下场。”堂兄指着那个可怜的精灵的尸体对李毅讲解道。

    一旁的侍官们迅速地清理了现场,连精灵白色的血也擦得干干净净,任谁都想不到,这儿刚刚死过人,哦不,死过精灵。

    李毅显然没有皇室的觉悟,因为他还有着一颗,一颗可以说百分之六十没给狗吃掉的良心——那百分之四十是给他中学时的同学们吃掉了,当一个有一点良心的男人看见一个绝世美女死在面前,论谁都不好过。

    “别担心,美女?哼,这儿多的是!恩,好酒!我的舌头。”杀人犯大着舌头肆无忌惮的说。

    心,是放下了,可总有些难过。

    这一切,宛若做梦一般,自己稀里古怪地成了秦始皇嬴政的孙子,来到了一个只听过而从未有人涉足过的传说中的地方(其实,胖子没见过的地方多着呢!),这儿,有很多美女(对胖子来说,这一点符合天堂的标准),但是他们却没有自由(当然,没被抓来的精灵除外)。

    天啊

    在李毅翻阅了无数皇家历史典籍后,才明白自己在大陆的哪个地方。

    首先,他是在大陆东北方向的祈福港着陆,由东向西后绕了一个大圈才回到了位于大陆东南方向的皇都新城(“以前是东方人,现在还是!”李毅愤愤的想)。

    至少知道这些,李毅走路就不会迷路了。

    而翻阅这些写实的史记后,李毅发现,历史和父亲说的有偏差。

    凭借强烈的好奇心和雄厚的文字功底(其实他高中时最爱学的就是这个——看看古文念念古诗之类的),李毅很快发现了那些皇家典籍中所记载的事件和传言的冲突。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这儿的精灵们就前去亚洲大陆拜访了他(在这之前,他们还去了很多地方),并应他的要求带他和他的子民们来到亚蒂兰提斯。他们分出中央山脉以东的半块大陆供秦皇及其子民居住,却没有教会他长生的方法,皇帝大怒,率兵潜入中央山脉的西方,在杀光一个村落后,方从一个祭祀的房中搜来了那本据说能够令学习者长生不老的古神语的入门密典,并威逼利诱令那位祭祀教会了他,让他得以初窥古神语的秘密境界。

    而秦皇却害怕有些精灵想杀他——在精灵中,不同的族群都遵守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除了族中的祭祀,任何‘宛渠’及外种族的生命皆不可学习‘古神语’,违者,杀。”和“‘古神语’是与神沟通的语言,除了用来与神交流外,不可用于任何途径中,违者,杀。”这两条规定。

    因为害怕而杀人——正因为这样,秦始皇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剿灭背信弃义的精灵们!”,可见当时的秦始皇有多么的疯狂。

    而死板的精灵们却依靠中央山脉这一难以逾越的天险和强大的法术,一次次地成功抵抗了秦军的入侵,得以苟活。

    看完这一切,李毅心中不由得一凉

    而由于先前在法术上吃了精灵们的亏,现在国号“新秦”的秦国很重视法术教育,法术学院遍地开花。

    在酒宴后的第二天,李远就应李毅的要求将他送进了新城最大的法术学院——“天术学院”(名字很烂,但整个新城就数这家最好了)。

    太好了!又可以看美女咯!

    然而,胖子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因为学习是从初级学起的。

    而学习初级的,最大的才十岁

    此后李毅多次要求如高级学院,都被李远拒绝了。用李远的话讲,我厚着脸皮送你去学就不错了,还敢来挑三拣四?

    无奈,李毅只有老老实实地去上课。

    “所谓‘念术’,就是将你的思想集中,从而制造出你想要的东西,例如”初级的念术教师是个干瘪老头,絮絮叨叨地在台上讲解着‘念术’的原理,可惜这一类的书李毅早就在宫中的图书馆里看过了,觉得简单,没意思,便四处乱看。

    教室很大,而且不是一般的大。这个教室是一个由念术凝成的空间,顶上五彩斑斓,底下也五彩斑斓,叫人看了就头疼。被李毅称为“小屁孩们”的学生们坐在地上,抬着头,很是用功地盯着台上的老头,似乎这家伙脸上就有他们所想学的东西。

    小屁孩

    李毅开始觉得无聊起来,就随意用念术凝结了个小水球来玩。

    说实在的,这念术实在好用,不念咒又不花多少时间,很快就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出来,经济又实惠。

    李毅不知道,这仅仅只是他的观点

    水球玩够了,就一把冲老头扔去。

    很快,他就闻名于整个学堂——因为,他被老头痛打了一顿。

    “早知道,就把戒指带来了”胖子一边咒骂一边后悔道。

    这位初级念术教师是个风火双修的契约师——这在亚蒂兰提斯上很常见,但一般人至多也就只能掌握两种契约术,三种很罕见,四种的基本上就没出现过

    李毅的衣服被老头一上来就烧了精光,又借风势将他烧到快熟才停手,完全没有理会他的家庭背景。

    被扁一顿倒不足以让李毅闻名全校,只是,他是裸奔回去的

    “哎,李毅,你是修什么契约术的啊?”一次,学堂里一个贵族小屁孩问道。

    “什什么?”李毅一脸茫然。

    “就是你用什么契约术啊?我是暗火双修”小屁孩一脸骄傲状。

    “我我还没有呢!那个,你能说说吗?”

    原来,法术修习有三中,一种就是“念术”,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并消耗自己的精神力;一种则是传说中只有秦始皇才会的“古神语”(这让李毅小小地自豪了一把);最后一种,也是最为简单的“契约术”,只需念咒并付出自己的精神力就行了,但必须与大自然的七种力量达成共识,自己才能使用这几种能量,而要达成共识,则要经过一些仪式,从而能够使用与各种力量对应的法术,这种仪式一般在这儿的孩子周岁时进行,跟“抓周”差不多,在新秦,这种仪式被称为“认宗”。

    一般自然力量并不是你想要就会有的,只有它们认定你,你才能使用它们,这样很被动,但也没办法。

    次日,在李毅的死缠烂打下,李远不得不为自己已经二十岁的儿子“认宗”。

    当天下午,他们就准备进行“认宗”。

    在李远宫殿后院里的那条小河边上,架着一堆篝火,中间,则站着李远李毅父子俩。李远一本正经地念了一会儿咒文,突然,他顿了顿,说道:“李毅,把手伸到水中。”

    李毅听话地做了,但没什么事情发生。

    “放地上”没反应。

    “伸向天”还是没反应。

    “放草丛里”依旧没反应。

    “伸进火里”

    “什什么?!”李毅的手缩了缩。

    “伸!”严厉的口吻。

    忍受着火焰的温度,李毅很快的伸了一下子,马上有缩了回来。

    “不会吧?”李远仔细地看着正在吹手的胖子,“一个也不中?”

    李毅也很奇怪:“怎么了?”

    “如果认水宗,水会分开;如果认土宗,土会分开;如果认木宗”

    “是不是手上会长草?”李毅好奇地问。

    “放屁!草只会在地上疯长!如果认风宗,你手上会有气旋;如果认火宗”

    “是不是火会旺些?”李毅再次插嘴。

    “那是你手上的猪油烧的!那火会凝成一点在你的手心!”李远快气疯了。

    李毅有些委屈:“那,那我不是用不出契约术了!对了!不是还可以认那什么暗宗之类的嘛!”

    “晚上夕阳落山之前和明天日出之前来我书房找我”

    “为什么?”李毅挑起了眉毛,他讨厌早起

    “只有看暗宗和明宗咯”李远无奈地拍拍李毅的头,“死胖子,小心以后肥得没女生看得上你——我十五岁时就已经结婚了!”

    很可惜,明宗和暗宗也都不认可李毅。于是,父子俩人在李远宫中安静地坐了整整一个白天。

    “可能,你并不属于这里吧。”这是李远的结论。

    “哦。”李毅并没有在意,毕竟,还可以用念术,这并不重要,他现在想把一个一直压抑在心里的问题问出个所以然来,“那个,精灵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李毅一副知情人的表情下,李远苦笑了一下:“我并不想给自己的家族抹黑,真的!其实,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心里会好受些行了,别这么看我,我说就是了。事情的导火索就是这个该死的长生不老的传闻!为了这个,父皇差不多杀光了那个村落中的所有人!太黑暗了!虽然他真的长生不老了,虽然我也被他祝福,长生不老,但我始终不开心!”

    李毅紧张的看了李远一眼,接着问:“他们手上的戒指?”

    “为了防止他们施法而制作的戒指,隔断了他们与自然的联系,而且,只有父皇的‘古神语’才能解开。很恶毒的法子,不是么?”李远的眼中似乎闪着泪光,“其实他们是个很美好的一个种族啊哎”

    “美好?”胖子心想,“除了长得好看,其他一无是处!”

    “他们只是太爱好和平了”李远仿佛反驳李毅所想的话一般自言自语道。

    一夜无语

    学习总是艰苦的,这一点对于李毅来说特别确切。虽然没有学习契约术的天赋,但原理之类的东西学堂里还是要考的,特别是对李毅没有用的契约术咒文。而对于死记硬背的东西,我们可爱的胖子李毅还是深恶痛绝的。

    于是,一个门门考试(当然,除念术外)得差的学生又诞生了。

    以往打打闹闹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为了狠抓学生的总体素质,学堂决定给已经二十岁的李毅单独辅导——真要命!

    但是尽管如此,李毅的契约术依旧一无所成。无奈的先生们只得放弃这个百年难遇的念术奇才。

    终于,胖子又可以去花天酒地了

    “几天没来,变了很多嘛”其实李毅还是很注重平民文化的,对于宫里那美女如云的环境,他总是找不到感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要为了美女打架才够劲。

    这就是为什么偏爱路边小酒馆的原因。

    新秦在娱乐上的成就堪比他们在征服精灵上的丰功伟绩,大小酒店遍地开花,高级青楼也因被捕获的女精灵而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起来——可以说,在大街上见到个把贵族是不足为奇的。

    可以这么说,大街上的青楼中的精灵都要比王宫中的漂亮——主要是人类女人起到了陪衬的作用,这也就是李毅爱逛“红灯区”的原因之一。

    胖子在一个自己曾经经常去的“诱惑之光”酒吧坐下了,拍下几块碎银子,径自叫了两杯“深蓝色的诱惑”慢慢的喝着——自然,边喝边留神边上的美女。

    不久,他将目标放在了一个大口大口喝酒的女人身上。

    那女子长还算清秀,穿着紧身皮衣,与边上的长袍众们显得格格不入。不知是失恋还是怎么的,她煞是玩命地灌着廉价的大麦酒——其实这种酒味道很像我们平时喝的啤酒,可以说,这就是啤酒。

    但是胖子选中她的原因并不是她的长相(虽然她的确长得很美),而是因为,她独自一人在喝酒

第342章() 
李毅的宫殿十分美观,每扇窗户上都装有白色水晶,亮闪闪的,看得女契约师煞是喜欢。这一切,都是李毅那个为老不尊的老爸设计的,据说这种设计很讨别的女孩子喜欢。

    当然,这儿的伙食也不会太差。

    正吃着,李毅很不合时宜地回来了。

    “公子好”边上伫立着的侍卫们说道。

    女契约师赶紧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对着李毅骂道:“你这个死胖子!昨天没对我怎么样吧!”说着,准备再打一场。

    边上的侍女赶紧解围:“不是这样的,小姐。昨晚公子将你抱回来时,就叫我好好伺候你睡觉,他将自己的床让了出来,自己去与老爷挤了一宿。”

    李毅偷笑:“你都想哪儿去了!”

    女契约师清秀的脸庞憋得通红:“那,那不是惯理么!”

    “惯理?”李毅笑得更欢了,“什么逻辑!”

    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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