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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严酷的事实摆在眼前:黑衣人和另外六个修真者一起,以无一阵亡的战绩成功地杀死了已经进入了神级境界的王伦,还有这躺在地上的众多家丁。
第十三章 斗酒
黑衣人是个小仙级修真者,就实力而言,应该就和王阳明在四明山遇到的黑白母老虎差不多,甚至还不如母老虎来的凶悍霸道。
但是,黑衣人是人类,公老虎是兽类,两者的智商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当黑衣人被王阳明幼小的外表给迷惑,又被王阳明装嫩的言语给蛊惑的时候,在王阳明看来,黑衣人的智商也就和一只兽类高不了多少了。
“让我好好想想,好像爷爷跟我提起过。”王阳明装出一副沉思的样子,身体却蓄势待发,“对了,好像是在叔叔背后的红色柜子里。”
下一刻,黑衣人转身,同时,王阳明的傲龙剑已经快速刺向黑衣人。
黑衣人的反应也算快,本身又是小仙级别的修真高手,在他转身并未看到王阳明嘴中所描述的红色箱子,又记起自己早已经把整个王府翻了个遍却一无所获后,他就发觉自己被骗了,从始至终,而且是被一个小孩子。
但是王阳明快速的身形还有神鬼莫测的归藏剑法,都在黑衣人出刀挡格之前,刺入了他的左胸。
接下去,王阳明伴随着狂飙而出的殷红鲜血急速后退,唯恐黑衣人会拼死反击。
然而王阳明绝杀一击,虽然让黑衣人受了重伤,却也不足以致命,小仙级的防御力和自动疗伤能力都不是王阳明能够理解和预测的,总之,黑衣人没有死在王阳明刚才那一剑之下,反而变得更加小心,并开始了与王阳明的对峙。
“王家子孙岂是好惹的,你杀了我爷爷,就得偿命。”王阳明一改开始时的求饶奴态,全身散发出一种惊人的气势,一种浓烈的杀气。
看着这个比自己至少要矮上两个头的小屁孩,黑衣人第一次感到了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算你有种。”黑衣留下一句话,转身就要逃走。
本来想守株待兔,不曾想到会因为一时大意丢了半条命,黑衣人决定逃离这个奇怪的小孩,养好伤来日再来报仇。
但是王阳明发了誓要替爷爷报仇,他要留下黑衣人的半条命。
王阳明发动了一种自己从未使用过的攻击方式:精神攻击,以此来拖延黑衣人的逃跑。
黑衣人顿然觉得身体有点失去控制,行动速度变慢,思维也有点紊乱。
王阳明于是乘机举剑再刺,傲龙剑破风而去,龙吟再起,惊住黑衣人。刚才蹲在屋梁上时,黑衣人就听到了这神秘的龙吟,现在又一次听来,少了点悲哀,多了不少杀意。
面对突飞而至的王阳明和傲龙剑,黑衣人下意识的用随身宝刀抵挡,然而他没有想到这神秘龙吟背后的剑会如此锋利,锋利到他那把用了几十年的无敌宝刀竟然还不堪一挡,甫一接触到傲龙剑锋利的剑刃,就被折为了两端。更为要命的是,傲龙剑的攻势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又连破黑衣人数道护身气体而最终刺入了黑衣人的胸膛。
这一次,黑衣人已经必死无疑。
“哈哈哈哈。”黑衣人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不由大声狂笑起来。猛然间,在黑衣人体内发出了三声爆炸声。
“我死了,你也休想得到我的气光环。”黑衣人含恨厉声说道。
修真者只要在死前自爆体内的文器或是武器,死后就不会再产生气光环。同时,自爆文器或是武器还能在短时间内增强一个修真者的综合实力,但是对于黑衣人来说,已经太迟了,武器的自爆只能让他多活几分钟罢了。当然,自爆是高级生物才做的到的,低级的怪兽或是动物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你的气光环,会阻碍了我的修真之途。”王阳明不屑一顾地反驳道。
陡然间,黑衣人觉得自己老了,面对眼前这个只有七岁,却拥有着如此高的实力,又充满宏图大志的孩子,他觉得死得不冤。
“好,好,好。”
黑衣人说出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三个字,然后,永久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战,王阳明胜利了,赢得却不容易。
“爷爷,”良久,王阳明的情绪再次失控,跪倒在王伦的尸体前,“您放心,您的小阳明一定会为您报仇雪恨。”
亲手在王家后院掘了个不大不小的坟墓,王阳明就吃力地把王伦的尸体放了进去,埋葬了王伦。王阳明跪倒再拜,等到夕阳西下,鸟雀归巢的时候,他站了起来。
一下子,他感觉到了茫然。
“天下之大,何有我去处?”
王阳明突然想起了转过爷爷身体时候看到的那个血色箭头,他记得那个箭头是指向西面的,难道爷爷让他向西去。
王阳明心里明白,杀害爷爷的六个修真者绝不会放了他,即使他们拿到了那所谓的修真秘笈《兰亭集序》,他同样会惨遭灭口,所以他并不担心会找不到那六个凶手。但是在六个凶手找到自己前,他必须先变得更强,至少要变得和他爷爷一样强,否则那就只有送死的份。
尽然如此,自己去哪里都是一样,只要能不断变强,而爷爷既然要他朝西去,他就朝西去好了。
于是,王阳明又一次踏上了征程。有别于一年前的四明山修真之行,这一次,王阳明不但要修真要变强,还要不断躲避众多修真者的追杀,而他自己,甚至还不知道哪里是他的目的地。
第二日中午,王阳明就来到了余姚县西面的上虞县,觉得肚子在咕咕叫着向他抗议了,便走进了一家客栈。
“小二,来一壶好酒,一碗热粥,一斤牛肉。”王阳明一边叫喊道,一边把一锭银子放在桌子上。
店小二本来看到这样一个小屁孩进来吃饭,心里没太在意,现在看到这孩子出手如此大方,立刻迎上一张僵硬的笑脸,吆喝着答应了。
那七个修真者虽然杀人不眨眼,把王府弄得个鸡犬不留,但是府中的金银财宝却分文不取,被王阳明临走前拿了一些出来。
一个外形顶多十岁的小孩如此举动,自然吸引了许多在场食客的注意,纷纷议论。
王阳明将众人一一扫过,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大约十岁小女孩的身上,他突然想到了沈嫣嫣。
在王府,他确定没有发现沈嫣嫣的尸体,而就七个杀手的实力来讲,沈嫣嫣断无不被找到并被杀害的道理,除非她被他们带走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王阳明也就无能为力了,在他变成一个绝世强者之前,就全看沈嫣嫣自己的造化了。
想到这,王阳明不由心中又是一阵痛,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会遭遇这么多不幸。
酒粥肉已经全部上来,王阳明随手拿起一壶酒就猛灌了起来。他没有喝过酒,但他知道喝酒能够浇愁。
一口下去,酒还没入肚,就被呛出了大半,王阳明咳嗽个不停。
王阳明的心理年龄虽然已过了二十,但是身体年龄毕竟才七岁,而且刚才那一口王阳明喝得太急,自然一下子就被绍兴花雕给呛住了。
于是这一番呛,再次引起了那些已经收回注意力的食客的注意力,再度引发了大家的议论。
王阳明自从开始修真,耳力就变得异常灵敏,自然是听到了许多诸如“现在的孩子啊,怎么没有大人来管管啊”之类的话。市井居民的话,王阳明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爱说什么就让他们去说好了,他还是继续喝他的酒,虽然那酒的度数对他来说大的惊人。
渐渐地,王阳明竟把一壶就给喝了个精光,不过期间,他吐了呛了也有将近一壶,所以他并不醉,只是感觉喉咙里着了大火,火辣辣的在猛烧。
当王阳明丢下第一个空酒壶,想要去拿第二个酒壶的时候,他却拿了个空。
“小兄弟,这样喝可是会喝坏身体的,还是早点回家去睡觉的好。”一个二十五六的俊秀男人突然说道,并把酒壶牢牢握在了手上。
王阳明心中惊讶,他没想到自己身为高级道士级别的修真者,对眼前这人拿走放在自己眼前酒壶的整个过程,竟然没有一丝察觉,由此,他猜测眼前这人的实力深不可测。
果然,王阳明定睛在俊秀男人周身一看,竟然是青色,而且还是深青色,一个中仙级高手,除了爷爷王伦,眼前这人是王阳明看到过的最厉害的人类修真者了,而且还这么年轻。
王阳明顿时警惕起来,反问道:“与你何干?”
年轻人没有想到这小孩脾气这么倔,却不但丝毫不生气,反而像是来了兴致,提议道:“既如此,小兄弟敢和我斗酒否?”
王阳明到现在为止还不曾从对方的行为举止中看到一丝恶意,且正对那灭门怒气无处发泄,便爽然应诺道:“好,斗酒就斗酒。小二,上酒和大碗。”
“上大坛酒。”年轻人补充道,心中豪气陡生。
掌柜看到有人如此斗酒,自然庆幸今日生意兴隆,忙招呼店小二赶快送上两坛酒。
哪想到,王阳明见酒上来,立刻又从怀里掏出一锭更大的银子,大喊道:“莫小觑了我们,给本大爷多上几坛。”
此刻的年轻人,就像刚刚的王阳明想的,越来越觉得眼前的小孩有点深不可测了。
第十四章 结拜
年轻人与王阳明对碰三大碗,却全无醉意,而王阳明也像喝水一般,全没当回事。
两人因此顿生相见恨晚之感,虽然对于年轻人来说,王阳明才是个小孩子,但是年轻人在王阳明身上看不到一丝小孩子的影子。
年轻见王阳明喝得苦闷,惺惺相惜道:“李白曾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王阳明手中举到一半的大碗微微停了一下,却依旧痛饮而尽,对道:“李白也曾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年轻人想不到七岁小孩的才思敏捷,只好连喝好几大碗,掩饰心中的惊讶,也趁机再搜刮出几个句子来反驳一下,哪知道想了半天,也找不出个恰当的,只得勉强凑数道:“白居易曾说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王阳明记得这是《琵琶行》里面的第三个句子,用于此情此境,未免生硬,洒然一笑,心中了然,知道年轻人已经理屈词穷,便又喝一大碗,幽幽叹道:“殊不知柳三变曾说道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这话一出,不但年轻人鼓掌叫好,旁人那些食客,也不由惊艳起这行为古怪的神童了。
王阳明先天绝等文魂,只要是诗词文章,过目不忘,要他背诵句子,那当然是天下无敌,年轻人虽然年轻俊彦,自负饱学,也只能徒叹弗如。
“兄台,与我再干十大碗。”王阳明对眼前年轻人的戒备已经完全解除,反而是被他感染了不少豪迈之气。
年轻人稍一犹豫,洒然赞同道:“甚和我意,小二,再上酒。”
两人的较劲,让小客栈挤满了观看王阳明和年轻人斗酒的百姓。
两人喝完,太阳已经西斜。
“小兄弟好酒量,我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未遇到过喝酒对手,今天算是有幸让我遇上了,而且还是个这么年轻的小兄弟。”年轻人说完,不由哈哈笑了起来,给人一种英雄豪杰的感觉。
王阳明与年轻人相处一个下午,心中郁闷之气早已散去,深深敬佩着年轻人的酒量,却听年轻人这般称赞自己,尴尬道:“兄台酒量也不差啊。”
几十年后,当两人回忆起这件斗酒的事情时,王阳明才尴尬地道出了他当时利用对先天之气的了解,一边喝酒,一边就把酒逼出左手指尖的事实真相。
年轻人得意一笑,道:“今日有缘遇见小兄弟,实乃三生有幸,想和小兄弟做个结拜兄弟?”
虽然不了解对方的背景,也不知道对方的真正性格,但是王阳明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年轻人绝对不是奸邪之人,而是个豪爽开朗,义薄云天的男子汉。
“怎么,小兄弟如果不愿意,本人也不会勉强。”年轻人起身做欲离开状。
王阳明急忙起身拦住,解释道:“小弟愿意得很。”
如此英雄人物,王阳明没有理由拒绝。
“好,”年轻人大喊一声,显得心情极好,“咱们这就来结拜。”
“好急的性子,好豪爽的汉子。”王阳明这样想到,却丝毫没有厌恶的意思,即使他们在性格上有点区别。
年轻人带头拉着王阳明跪了下来,宣誓道:“本人东方胜,今年二十有五,愿与。。。。。。”
“贤弟的大名是?”名叫东方胜的年轻人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
“小弟王阳明。”王阳明大声道出了自己的大名,面对兄弟,他没有什么好隐藏的。
“贤弟就是王阳明,可是余姚王阳明?”东方胜再次惊问道。
“不错。”王阳明心中奇怪,下意识地答应道。
东方胜微微一愣,随即洒脱豪爽地继续说道:“等会再细细说来也不迟,先和贤弟结拜要紧。”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了此等庄重的誓言。
“好,好。”两人再次拿起大碗,随即一干而尽。
结拜毕,东方胜提议道:“贤弟,为兄有事要向西赶路,是不是我们一边赶路,一边再细细谈谈。”
“正合小弟的意思。”王阳明也正要向西去。
于是两人结了帐,出了客栈,便一路向西走去。
“贤弟,”东方胜首先说道,“你可知道,你目前的处境非常危险,修真界各门各派各派都有人再找寻你的踪迹。”
“知道,”王阳明神情并不因东方胜的消息而有丝毫改变,反而露出一副坦然的样子继续说道,“大哥是不是后悔和小弟结拜做兄弟了?”
东方胜初识王阳明,对他的性格还不甚了解,却早已被王阳明的神奇吸引,觉得对方甚合自己口味,闻言急忙答道:“为兄想结拜就结拜,不管贤弟是余姚王阳明还是北京皇帝老儿。”
王阳明听得幽默,心中感动地继续问道:“大哥想知道传说中《兰亭集序》的秘密吗?”
东方胜脸色一红,想是被道破了此行的目的,坦白道:“本来为兄对《兰亭集序》并不感兴趣,无奈受人之托,不得已才想看个究竟。”
王阳明听东方胜说得坦诚,也坦诚相告道:“小弟知道大哥也不是人云亦云之辈,但小弟对大哥也不能知而不答。其实小弟对《兰亭集序》也是一无所知,祖父被坏人杀害前也未曾透露过任何信息,只是这一切,没有人会相信。”
东方胜此刻能够深切体会到王阳明的心情,搭上王阳明的小肩膀而安慰道:“别人不相信,为兄相信。”
王阳明此刻再次体会到了人间的爱,兄弟之爱。
渐渐地,东方胜不自主地加快了行路的步伐,发现王阳明有点落下的趋势,便问道:“贤弟可跟的上?”
王阳明神秘一笑,道:“大哥尽管行路便是。”
东方胜一听这话,好胜欲念再起,把全身先天之气聚于两脚,喝道:“那为兄可要加速了。”
接下来,王阳明施展开凭空飞行术,御风而行,速度便骤然提升了一大截,竟慢慢的把东方胜落了下来。
东方胜不得不惊叹于这个刚刚结拜的小兄弟的神奇和非凡,作为中仙级修真者,他很清楚这是神级修真者才能做到的。
“大哥不必惊讶,小弟并不是神级修真者,小弟只是比一般修真者更了解先天之气的本性罢了。”王阳明笑着主动解释道。
东方胜心中更加佩服,而且他还发现了在王阳明周身看不到任何有颜色的气体,但是王阳明不可能不是个修真者,对此他没有再问,他是大哥,面子很重要。
事实上,东方胜作为一个才二十五岁的修真者,能有中仙级的境界,在修真界也绝对称得上是个天才了。
两人飞速的在人群中穿梭,引来了不少羡慕和惊讶的目光。
“贤弟可是去会稽山?”东方胜突然问道。
“怎么,大哥要去?”王阳明本来就没有目的地,便不答而反问东方胜。
“贤弟还不知道令尊的不幸遭遇?”东方胜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父亲,怎么了?”事实上王阳明并不关心他父亲,而是关心他父亲的事情。
“令尊高中新科状元,却在回家途中祭拜会稽山祖坟时不幸遇难。”东方胜语气平静,尽量不诱发兄弟王阳明的悲伤,虽然他很不理解王阳明为什么连自己父亲被杀害的事情都不会知道。
王阳明当然没有悲伤,只是突然紧皱了眉头。他突然想到了王羲之写《兰亭集序》就是在会稽山附近,也就是说王家祖先就居住在会稽山附近,只不过到了王阳明的六世祖后才迁移去了余姚龙泉山。那么,会稽山中很有可能蕴藏着王家家史上的许多秘密,包括《兰亭集序》,而会稽山这么大,最可能有线索的自然是会稽山上王家的祖坟所在地。
王阳明的父亲王华在会稽山逼退七个修真者后,终于因为身体耗损太严重,不幸过世了。那七人,也就是杀害王伦的七人,每个都有仙级的实力。
“大哥可有兴趣一起上山去探个究竟?”王阳明恢复常态,询问道。
东方胜不知道从王阳明脸上为什么会看不到一丝悲伤难过的痕迹,反而尽是好奇兴奋之色,心中虽然纳闷,却也不好问起,毕竟他知道王阳明刚经历了巨大的变故,什么时候会大哭特哭,没有人能够预料到。
“贤弟如果想去,为兄陪你便是。”东方胜本来此行就是要去会稽山探询一下关于《兰亭集序》的消息,但是既然王阳明都说对《兰亭集序》一无所知了,他的念头早已打消,只是他不放心王阳明的安危。
上山的路上,王阳明问道:“大哥可有关于王家祖坟位置所在的线索?”
东方胜虽然想到过如果自己上山会充当导游的角色,却仍旧惊讶于王阳明对王家祖先了解的贫乏,不过东方胜确实在出发之前研究过王家祖坟所在的位置。
半个时辰以后,东方胜带着王阳明来到了一处杂草丛生的荒坟,指着这块地方说:“为兄以为这里就是了。”
王阳明不理解,便问道:“如果写《兰亭集序》的作者王羲之就是王家祖先,坟地怎么可能如此荒芜和破旧?”
东方胜微微一笑,答道:“贤弟有所不知,你们王家虽是江左望族,但是‘陋坟留千年’的道理,出自诗书门第的王家祖上不可能不知道。”
王阳明顿然醒悟,赞同地竖起大拇指,道:“大哥所言极是。”
确实,在历史上所有埋葬着许多珍贵陪葬品的坟墓,没有一座是没有被盗过的,而那些简陋的贫民破冢,却往往被保存地非常好。
这时,傲龙剑突然发出了龙吟,自行飞出,深深插在了离王阳明不远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