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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骑士团-第7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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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谢特不急于杀掉沐浴晚霞,那自然是要把他斩草除根。我当然得配合他,不过我手里抱着个大活人,就只有走在菲谢特身后,把一个个想从他身后偷袭的家伙挂掉,我身后的偷袭者自然有其他人料理。

    后院只有一间大屋,里面没有灯光。沐浴晚霞无处可逃,哆嗦着爬了进去,我抢在菲谢特堵在了门口,先向里面放了个照明魔法,才一脚跨进去。

    一跨进这个房间,被我抱在怀里的百合就整个人抖得厉害,仿佛这里是地狱。

    隔着一张木台,沐浴晚霞把背死死的贴在墙上,痛哭流涕。

    “不要杀我……我不想死……”他喃喃的说着,“我没得罪你们……不要杀我……”

    没人理会他,我,菲谢特,杰克和玛法,还有赶来的所有近卫团员们,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那张木台……我,还有我身边这些近卫团员们,都是上过战场的,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人当然对尸体不会陌生。但是对着这一张木台,有人的武器掉到地上,还有人冲出门呕吐。

    在那张木台上,躺着一具**的女性,双手和双脚被铁环固定。她应该还很年轻,光滑的皮肤上粘着各种人留下的污物与伤痕,双手十根手指指甲全裂,满是凝固的血,已经深深插进了木板里,她的上半身被绑得高一点,头被死死的嵌进俩块厚实铁条,嘴里塞着团破布,头盖骨不见了……

    “把这头猪拉出去……”我把怀里的百合放下,对身后的近卫团员们说,“用你们自认最残忍的方式将他处死!”

    “菲谢特!”我拍拍菲谢特的肩,“啊!什么?”

    “你要出去外面待会吗?”我关切的问他。

    “不用了,我和你在一起好点……”他摇摇头,“她是因为我们而死的吧?”

    我点点头,回头吩咐人去拿水,又叫人跟百合去释放其他人,再拿件衣服过来。

    在菲谢特的帮助下,我把“酒杯”上的银饰除去安放在这位女性身体的头上,菲谢特用魔法把它复原。当百合拿回衣服时。我们已经给她洗净了身体。

    穿上衣服。双手交放胸前的她。面容非常安详,“流水证明,你纯洁无暇……

    清风证明,你纯洁无暇……

    大地山川证明,你纯洁无暇……

    日月星辰证明,你纯洁无暇……“我们给她送别,当堆放在她身体下的木材燃起第一簇火苗时,我身边的百合已经”哇“的哭了出来……

    (注1。教名:由神殿的正式法师授于普通人,有了教名的人,身份比一般人要高,可以更方便的压榨平民。)

    (注2,主人的座位是面向大门的,客人的座位在俩侧。)

    清晨的时候,村子里里外外非常的干静,没有一丝诸如血迹之类的东西留下。我和菲谢特也没有过多关心沐浴晚霞和他那些手下的结局,他们的惨叫持续了一整夜,但是我不想知道他怎样死法。因为我想把这里变成一个据点。所以留下几个团员在村里。

    剩下的奴隶被我们放出来了,百合却怎么也不和他们一起到黑暗城去。我看着她。心情很坏,要不是俺昨天晚上抱过你,俺才懒得管你去死!

    “反正我最好的朋友都不在了,您不要我的话,”她死死抱着阿布不放,“干脆也把我做成酒杯好了。”

    “我说科恩,”菲谢特对我说,“就带她一起走吧,这样的话到了万普我们可以不再请侍女。”

    听她说到酒杯,我的心又是毫无来由的痛了一下,点点头,就带她就上路了。出发前,我还好意提醒她,如果她再不把手松一下,阿布就要气绝身亡了。

    ……………………

    第三天,我们到了,万普!万普!这就是万普!

    我们一行人驻马在万普城外的一个山头上,仔细打量着这个新兴的城市。她不是很大,城市的大半都是紧挨着港口修建的密密麻麻的小房屋,一条看起来还算宽敞的街道很明显的把城市分成了俩部分,把靠内陆这边那些带着小花园的住宅弄得很现眼。

    “这就是我们的钱罐子?”我得承认,万普和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

    “我肯定这是万普,”菲谢特说,“但是她会不会成为你的钱罐子就得看你了……”

    杀人放火我会,但是赚钱就……我不舒服,我头痛,我肚子也痛,我想躺下,我还想一边在地上打滚一边呻吟……对了,还想说粗话。

    “主人……”百合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脸色,“我可以说话吗?”

    “你现在不是在说吗?”我没好气的看看她,对她,我实在是说不出粗话来,“还有,不要叫我主人,叫公子或者少爷都可以!”

    “是,少爷。”她说,“我看您好象对这里不太熟悉……但是我以前来过这。”

    “是吗?说来听听。”

    “是这样的,我……我没被卖掉的时候……”她低着头说,“就一直在这里,和我的好朋友。”

    菲谢特过来拍拍百合的肩,却说不出什么。

    “这样……你慢慢说,”我拿眼看着天,“如果你伤心,我和菲谢特的肩随便借你一个靠。”

    百合笑了笑,指着万普给我们解说起来。我们这才知道,在我领地上的这个小小城市,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城,在每一天,港口都有几十艘以上的货船靠岸,各种交易如火如荼……各色人等多如牛毛,三教九流泛滥成灾……不过因为没有官方管理,这个城市比较混乱。

    “看起来很有趣的样子……”我说,“这样才可以混水摸鱼,嘿嘿……”

    “你笑什么?”菲谢特问我。

    “没什么,不过有这么多的生意好做,有点兴奋而已……”我想了想,“我们就来个一明一暗好了!”

    “什么一明一暗?”

    “叫黑暗派个城主过来!”我拿定了主意,“带上俩百个士兵,刮刮地皮收收税……”

    “你想想,一时之间能收多少啊?”菲谢特说,“俩百个士兵又顶什么用?”

    ……………………“城主只不过是个幌子!”我想我笑得一定很夸张,因为菲谢特都皱眉了,“我要把万普变成大陆上最大的走私港!”

    “走私?”

    “是!”我说,“这是我刚刚想到的,既然这里有这么好的条件,而我们又不可能完全禁止……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这些走私控制在我们手里了,我们要把走私做得有声有色,还要非常正规。而且,我还要在这里培养出一些特殊的人……”

    “什么人?”

    “走私,我们不可能自己出面啊!”我说,“而且,百合刚刚说万普的民间管理很不错哦!”

    “你是说……”菲谢特马上就明白过来,“我们不好做,不能做,不方便做的事……”

    “对!都由他们出面去做。还有,走私的事我也算你一份哦!”

    “天啊……”菲谢特捧着他的头,“还把我算在内?那我在里面算是在干什么?

    我不成了挖自己家墙角的人了吗?“

    “要不你就走私,要不你就问你老爸拿钱给我。”

    “算我怕了你,”菲谢特痛苦的说,“我想,我还是走私好了。”

    …………………………

    进城之后,我们先找了个旅店住下。装成佣兵的近卫团员也住了进来,不过他们没这么好命,立即就被我派了出不少人出去,占领一个城市前,不是应该先把城市周围的小乡村打扫干净吗?

    “再有象沐浴晚霞那样的,不用让我知道。”我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休息了一天,我和菲谢特上街闲逛,顺便看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当然,百合也抱着阿布跟在我们身边。

    因为想到我们可能会出现在一些社交场合,所以我们都是以商人的身份出现。

    我现在是特纳先生,菲谢特现在是菲尔先生,百合现在是……我想她还是叫百合好了。

    走了一大圈,走到脚发酸,还是没看到有什么看起来特别好赚的生意,我决定去给百合买上一俩套衣服,她老穿些不何体的衣服会显得我很没品味。

    可是没想到码头这边的几条街道上却没有一家合适的成衣店!怎么这里的人都喜欢买成匹的棉布,成把的针线,还有成筐的剪刀回家做衣服吗?妈的!怎么这里连胡椒都是打成大包来卖?

    “少爷……”百合靠近我说,“这里是批发……”

    “是呀少爷,阿布好象看到有家店卖衣服,”百合怀里的阿布给我传来意识,“就在那条宽宽的大街上……”

    黑着一张脸,我左拐右拐的走上城中唯一那条宽宽的街道,终于看到了那间传说中的成衣店。

    “百合,你自己挑,”我第一时间在店里专给客人准备的椅子上坐下,“少爷我累了。”

    “哦……”百合抱着阿布在店里看了起来。

    我揉揉我苦命的小腿肚,开始打量起这家不小的店来。

    应该说这家店的店主很会做生意,这点可以从店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看出来。店里的布置也井井有条,各式男女衣服被店主挂在俩面墙刚刚合适的地方,不但不显凌乱,还让你觉得非常顺眼。更让我惊讶的是,每一件衣服旁边,不管是正式的宴会装还是便装,也不论男装女装,都有俩套以上用来搭配的流苏花边和纽扣等饰物供人选择,这种做生意的手法真是高明。(未完待续。。)

第二卷第十一章() 
“这位先生,”一个店员把一杯水放在我身边的小桌子上,“请喝水。”

    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小口,一股淡淡的薄荷清凉缠绕在我喉间久久没有散去。

    如此好的接待,如此细的心思,难怪有这么好的生意啊!看看店里几个店员的穿着,没想到卖卖衣服都赚成这样,我对这家店的老板佩服得几乎就要五体投地了,不知道这个老板是只什么样的老狐狸。

    “少爷,”百合在叫我,“我选好了!”

    “是吗?”我走过去站在她身边,“让我看看。”

    百合想给我省钱,选了一件看起来应该价格相对便宜的便装,没有流苏和花边装饰。浅蓝布料配白色碎花,看起来嘛,倒是清新朴素。

    “就这一件?”我问她,百合很认真的点点头。

    “喂!”我向一个店员招招手,“你,就你!过来。”

    “是的先生,”店员走过来,“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这个款式我要俩件,”我顺着墙面一路挑过去,“还有这个款式也要俩件,这个……”

    “对不起,先生,”店员对我说,“我们这的衣服每个款式就只有一件,而且,这个款式刚刚已经卖出了,您看,这上面有卖出的标记。”

    “啊?”我很不满意,“一件?还已经卖掉了!你们会不会做生意!”

    “对不起,先生,”店员的头上已经有了汗。“实在对不起。”

    “叫你们老板出来!”

    “这……”

    “去叫!”

    百合吓坏了。站在我身后轻拉我的衣袖。菲谢特还是一本正经的坐着喝着他的薄荷水,那神情,摆明不认识我。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就是这里的老板。”

    这声音可不怎么象老狐狸,它如风铃声清脆悦耳。

    我转过身来看看这个老板,果然。她不是老狐狸,确切的说,这个老板更象是只狐狸精,她很年轻,和百合差不多大,一头如火焰般鲜红的头发下是一双满是野性的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气息,虽然她可以算得上是个极为漂亮的女人,但是我对她高傲的神态很不爽。

    “老板?”我轻蔑的笑笑,“阿猫阿狗也该有个名字。”

    “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她昂起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既然你的财产允许你走进我的店。你的行为就应该象个绅士!”

    “绅士?不好意思,”我说,“我只是个普通商人而已!”

    “真让人失望!”她说,“难道万普现在就剩下些乡吧佬了吗?”

    “让小姐您失望了,”我说,“俺就是乡吧佬,不过现在,俺要买这几件衣服!”

    “可以,”她说,“我们会负责为你包好送到你的住处,请付三件衣服一共一百五十个银币,或者你可以付十五个金币,我们拒收铜币。”

    “十五个金币?你去抢好了!”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在年前,我可怜的百合被卖的时候,标价也就是一个金币多一点。

    “我们不抢,我们只卖衣服,如果你不想买或是无力支付,请把衣服挂回墙上。”

    “三件衣服十五个金币,不是抢是什么!”

    “这三件衣服是大陆手工最好的裁缝做的,所以本钱就昂贵一些,”她不紧不慢的解释给我听,“此外加上运费,本店的装饰费……好有,因为你不是贵族不可以享受本店的打折,所以一共是十五个金币,少一个子你都别想买到。”

    “贵族的话多少钱!”

    “四个半金币,不过你这样的普通商人应该知道你无法享受这个优惠!”

    “好!俺买!”我咬牙切齿的把手伸进口袋,“你会付出代价的!”

    “我?不需要你担心。”她头发一甩,拿过衣服走了。

    菲谢特在这个时候好象被水呛到,非常辛苦的在咳嗽。“臭女人!死女人!”我在房间里踢着东西发泄。

    “不要再踢了,”菲谢特坐在唯一一张完好的椅子上,“说起来你也不是很丢脸。”

    “还不丢脸!”我又是一脚踢在床柱上,“还要怎么样才算丢脸!”

    “没关系啊,”菲谢特说,“你想个办法让她也丢丢脸就好了嘛!”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马上就把黑色斗篷披在了身上,我拉着菲谢特就下了楼。

    “等一下!等一下!我的特纳先生,”菲谢特说,“你想干什么?”

    “哦!我亲爱的菲尔先生,我想你既然已经答应和我一起干走私,”我回过头来对菲谢特说,“也不在意在走私前干件抢劫热热身吧?”

    “等一下,我说让她丢脸可不是这个意思!”

    “随便你,如果我一个人去,那就是又劫财又劫人。如果你和我一起去的话,我可以考虑放弃其中一样。”

    “我……我还是跟你去好一点。”

    “不是我强迫你的哦!”

    “是,是,你在我一在坚持下才答应带我去的。”

    “那就走吧……”

    狐狸精店里的生意真是好上天了,我们一直等到夜幕低垂之后,她才悠然自得的坐上一辆白色豪华马车离开,由俩匹白色骏马拉着的马车上有醒目的贵族标志,连赶车人的制服都镶着银边。

    “嘿嘿……”我一根根的捏着手指,发出“啪啪”的响声,“你个臭女人……”

    白色马车向城边的住宅区驶去,我和菲谢特骑着马慢慢的跟在后面,我知道从这里到住宅区要经过一个长长的斜坡,而且那里连一盏路灯都没。嘿嘿嘿……俺可以先给她的车夫来上一个狠的。然后再把她拖出马车。在她那引以自豪的头发和脸蛋上涂满稀泥,一定得是最臭那种,还要撕破她的衣服,一定得是最彻底那种,对!还要用脏话骂她,一定得是最粗野的那种……

    马车已经到了斜坡下,这段路很黑,马车上那俩盏马灯的灯光也显得昏黄。车夫放慢了速度。我给菲谢特打了个眼色,准备抢上去拦住马车,我甚至已经想好了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了。

    谁都想不到,在这个时候,马车自己停下了,而且还从马车前传来一声被刻意压得很低的话。

    “抢劫!不要动!”

    这句话,说得冰冷,专业,有震撼力。但是我确定,这句话不是我或菲谢特说的。我们还在马车后面有十个马身呢!

    就着夜色,我总算是看到了。在马车前站着一高一矮俩个人,戴着帽子蒙着脸,手里的匕首闪着寒光,恩……不太妙哦,遇到同行了,要不要先过去打个招呼呢?

    “你给我好好坐着,不要动!”矮个子的劫匪非常凶狠的对车夫说,“我们只想拿点东西……”

    看来车夫吓坏了,不但不动,连一个字都没说。

    “我就知道你们这些杂种有钱!”高个子劫匪走向马车,“坐这么漂亮的马车……”

    恩……这家伙也会说粗话呢,不知道他在抢了这个臭女人之后会不会顺便光顾我和菲谢特?

    “恩……我们,”菲谢特低声问我,“要不要帮忙?”

    “帮那边?”

    “你!”菲谢特说,“当然是帮那位小姐。”

    “我呸!我不帮……”

    “要是她被这俩个家伙先那个了,”菲谢特劝我,“那你报仇的机会就没了……”

    “切,要帮也要等一下,”我说,“我们要在最危险的关头才出现,让她感激得投怀送抱……再还我那十五个金币外加负责我们以后的衣服……”

    高个子劫匪已经走到了车门边,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矮个子劫匪说,“他妈的!好香……我敢肯定里面是个娘们……”

    “你这个蠢货!”矮个子骂,“还不快动手!”

    一方面,我为有人会让这个臭女人丢脸而感到兴奋,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她只应该被我抢,很矛盾……这时,高个子狞笑着,左手已经摸到车门把手……

    你妈的,你个臭女人倒是在车厢里叫一声啊!不然叫我怎么放下面子来救你?

    突然,一把只有一指宽的窄剑出现,它破门而出刺进了高个劫匪的胸膛,去势不减的透背而出!露出高个劫匪的背面俩寸来长的剑尖闪过一抹寒光。快得就象一道银色的闪电,高个劫匪甚至来不及叫一声。

    我目瞪口呆,菲谢特目瞪口呆,全部人目瞪口呆!

    抽离了高个劫匪身体的剑尖微微抖了俩次,又在车门上卡了一下,终于被收回车里。这个收剑的动作和刚刚刺出来那一下可是有天壤之别。

    是那个臭女人干的!我和菲谢特对望一眼。

    正中要害,高个劫匪的匕首掉在地上,右手紧抓住冒血的伤口,摇着头,一步一步走向矮个劫匪,左手向他的伙伴伸去……终于支持不住,身体一软,跪在地上。

    “站起来!你这个蠢货!快给我站起来!”矮个劫匪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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