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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骑士团-第17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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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她的对手是莫亚——这位军团长别的优点不突出,但要比韧劲,任谁都得低头认输。

    为了早日找到公主,温特哈尔已经施展了浑身解数,她的眼睛一会在喷火,一会在放电,刚刚来硬的,马上又换软的……

    “一千。”无论她出什么招,莫亚始终一脸平和的回答:“多一个都不成。”

    “三千!”温特哈尔怒火中烧,挥舞着拳头:“这是最后一次,不然就打!”

    “随你。”还是一脸的平和,莫亚军团长将左臂平伸。

    就像一块展开的巨大黑布,本来队型紧密的两千野战步兵立即就以防御队型散开,翼人升上了半空,魔法师给士兵加持各种魔法。

    “我开玩笑的。”温特哈尔泄了气:“就一千吧!”

    “好。”莫亚准将还是一脸平和。

    温特哈尔当时就有一种撕烂这人的脸的冲动……

    黑暗城总督府,后议事楼顶层。

    一身白色衣袍的菲谢特。夏麦陛下早已经批阅完了当天的文件,正负手站在窗边,眼看着外面的天空。

    “陛下。”维素。凯达上了楼来:“贵族名媛到了。”

    “科恩的动作很快。”菲谢特的声音有些索然:“都有些什么人呢?”

    “基本上,附近几个行省的名媛都到了,有名望的也没拉下。”维素。凯达回答:“还有。科恩请到了里瓦帝国的小公主,贝尔妮。艾宾浩斯。”

    “知道了。”菲谢特转过身:“她们……都乐意来?”

    维素。凯达微微一笑:“当然了,要多乐意有多乐意。”

    “维素大叔。”菲谢特走到了桌边。随手拿起一份文件:“您帮我去接待一下好吗?我想在这待会,科恩今天肯定会有军情传回的。”

    “陛下,您听我说。”维素。凯达叹了口气:“您不愿意把自己的婚姻这样仓促的决定,我很明白陛下现在的心情。但是,这是我们的战略。”

    “我明白。”菲谢特缓缓的点头:“维素大叔,我真的明白。”

    “其实,陛下也不需担心。”维素。凯达靠近:“选妃而已。您选就好了。”

    菲谢特看着维素,突然笑了。

    “那就去吧!陛下。”维素。凯达把菲谢特前后打量了一下:“身为我斯比亚帝国里最杰出俊雅的青年。陛下您一定会应付得来。”

    “好!”菲谢特点了下头:“先接见里瓦帝国的小公主。”

    总督府后大厅。

    因为身份不一样,贝尔妮。艾宾浩斯公主的马车直接驶进了后院,其他女孩子现在还住城外的一处庄园里。经过几天的接触,到步下马车的那一刻。有意无意的,贝尔妮公主跟露西已经是手挽手了。

    一下马车,贝尔妮公主就觉得自己遇上了强大的对手,因为她面前站着三位总督夫人。

    先前也听说过这位“流氓”总督有三位漂亮的夫人,但贝尔妮公主没往心里去,想想也知道,被流氓看上而且娶到的夫人能好到哪里去?就算漂亮好了,那也不过是花瓶玩物而已,或许。她们还没有身边这位露西小姐来得有风度。

    可是,事实又一次的打击了她。

    论容貌,三位夫人足以压倒自己。特别是那位精灵夫人;说气质,三位夫人更是高出自己几分;讲处事手腕,菲琳夫人一出口,贝尔妮公主就开始自卑了。

    好在三位总督夫人神态亲切,话语里也没带刺,这让贝尔妮公主很欣慰。

    正在闲谈的时候。门边的内侍长高呼一声:“陛下……到!”

    贝尔妮公主站起身来,注视着厅门……她对菲谢特。夏麦其人早有耳闻。流言中。这位年轻的皇帝似乎非常俊雅的样子,但愿他不是自己大哥那般的“俊雅”。

    一身线条流畅的白色便装,搭配只以银线刺绣的腰带,金黄色的头发用发带扎在脑后,浑身上下再没有其他饰物,清清爽爽的菲谢特就这样走进了厅门。

    这样的装扮,与其说是简单,还不如说是有点随意了,自己怎么说都是一位公主,贝尔妮公主在想。按理说,她应该在心里生这位皇帝的气才对,可是,贝尔妮公主却无法讨厌眼前这人,甚至期盼他快些走近。

    但当菲谢特陛下真正走近的时候,贝尔妮公主却发现心跳加快了。

    “陛下日安。”

    “各位不用行礼了。”菲谢特微笑着说:“请坐。”

    大家坐下,虽然贝尔妮公主一直在命令自己抬头,要直视众人,可自己的目光却固执的看着地板。

    “陛下。”菲琳夫人在介绍:“这位就是贝尔妮。艾宾浩斯公主。”

    “菲琳夫人这是怎么了?这可算不上正式的介绍。”贝尔妮公主在心里埋怨着,下垂的视野里出现了一抹白色。

    “贝尔妮。艾宾浩斯公主吗?”有个温柔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是菲谢特,菲谢特。夏麦,很高兴公主能来黑暗城做客。”

    “是被你们抓来的,顺便刺探情报……”贝尔妮公主在心里不断的努力,想划清和眼前这人的界限。

    但她勇敢的抬起微红的面庞,与菲谢特四目相对的时候……

    美丽、聪明、骄傲的贝尔妮。艾宾浩斯公主,她觉得自己在这一瞬间,又被麻痹魔法击中了。

    数日之后,风尘仆仆的温特哈尔。雷尼带着一千人的近卫军赶到了黑暗城,当见自己的小公主时,女将军一点都没有迟疑,立即上前参见。

    “公主殿下。”温特哈尔单膝跪下:“陛下要我确定您的安全。”

    “我现在很安全。”公主扶起她说:“温特哈尔,我们多留几天。”

    “多……多留几天?”温特哈尔呆住了,没见过这样的,被人劫持之后还不想回家。

    “温特哈尔将军。”菲谢特陛下远远的走了过来:“好久不见。”

    听到这个声音,贝尔妮公主笑了,是那种幸福的微笑……

    我们已经出了杜枫行省,正在包抄那两路企图进犯暗月行省的敌军的后路。这些敌军兵分两路,以并行的方式逐渐向暗月行省靠拢,如果不抓紧时间追上并吃掉他们,接近二十万人的军队会给暗月行省带来很大的破坏。

    其实早在那天射出数千份威胁枫叶城贵族与平民的公告之后,我就带着部队出发了。

    在我看来,像攻打枫叶城这种既浪费时间、效果又不明显的事当然用不着本少爷亲自去干。哈力克这种垃圾,除了他自己之外没谁把他当人看。

    事实上,跟在我们后面的几个野战团才是攻打枫叶城的主力,他们行动没有骑兵快,战斗力也要差一点,是在我们离开枫叶城五天之后才到达的。

    而枫叶城里的那些笨蛋在这五天里一直蒙在鼓里,哈力克除了向圣都派去了十几批次求救的人之外什么都没做。

    但鲁曼怎么会派兵来救他呢?对现在的鲁曼来说,他巴不得我占领更多的行省以分散军力——如果那样的话,我的整个防守面就要比两个行省大很多,总共十几万的兵力不可避免的会被分散,他在下次发兵攻打我时就能找到更多的空隙。

    而我,我就得小心自己的脚步,约束自己张扬的性格与好大喜功的心理,在取得足够周旋的空间之后停止进军,不给敌军丝毫反扑的机会。

    我,已经不是以前的科恩。凯达了。

    趁着等待情报的机会,部队抓紧时间休息。

    天边的云层遮盖住了夕阳,傍晚的阳光又把云层染成妖艳的绯红色,云层下,一条蜿蜒的河流静静流淌着。

    河岸两边都是大片的草地,一队队的战士正依建制三三两两散坐在地上,有的手拿水袋互相开着玩笑,有的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而军官们正在马车边忙着清点物资、分派任务。更多的战士是在擦拭自己的武器。(未完待续)

第三卷第十六章() 
作为我亲自统领的第一军团,十个近卫团在完成了改编之后,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成员编成都与以往不同了。

    十个近卫团全部士兵皆配备马匹,骑术精湛只是基础中的基础,这些跟随我征战多时的士兵通晓步兵与轻骑的全部战斗技能,可以说是整个黑暗行省里战斗力最强大的部队。

    所有战士们都随身携带三种武器,骑枪、战刀、战弓或者连射弩。

    原来的轻骑兵,除了弓箭或者强弩等必须装备之外,都只能在骑兵长枪和战刀之中选择一样。

    部队没有更多的训练是一个原因,而最重要的原因却是马匹的承受能力有限,一个轻骑兵的坐骑,在长途奔袭的要求下,还能承受多少重量?当然是能少一点就得少一点。

    一枝十五公分长的三棱箭,射中敌军时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让其大量失血而死亡,看起来是很厉害。

    可是这枝三棱箭的造价是普通羽箭的五倍,运输时还得占据四枝普通羽箭的空间……最好的武器,却并不一定实用,要认识到装备上的错误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在实战中逐渐摸索。

    综合以前战斗中的教训,我和矮人大师又把武器盔甲做了进一步的改进,使之更加适合我军队的风格。大幅度换装,这也是我现在一时不能调集更多军队的原因。

    近卫团装备的盔甲。由原来的全硬甲变为半硬甲。重要部位还是硬甲,但许多地方改成了三层加装铁筋的细密炼甲,重量要比原来的盔甲减轻三分之一。关节活动更加灵活。

    整副盔甲有严格的制造标准,要求能完全防御百臂距离射来的魔属联军羽箭,绝大多数部位能完全抵御三十斤战斧连续两次砍劈。

    骑枪也有改进,在枪头下方加装横铁,再不会出现枪头刺进敌人身体太深而来不及回收的事故了,金属枪身被非常坚韧的木材取代,同样减轻了重量。

    骑兵战刀不再与我的黑铁刀一模一样。而是依据骑兵的特点做出了修改,直脊造型被彻底抛弃。刀身加长,弯曲幅度加大,重心也进一步向手柄靠拢。

    羽箭的改进是在箭头,已经不再是大三棱的箭头。变成了更小、更轻、更尖锐的小三棱箭头。在同等重量下,每个士兵们可以多带一倍的羽箭。

    每一队近卫还配备了三辆轻便马车,装着全队的帐篷、应急的粮食、后备的武器还有每人份的两百枝羽箭。

    此外,每个团、每个营,都编有自己的马车队。

    有了这一系列的改进,这支部队可以在没有后勤支援下独自作战十到十五天。

    “好天气啊!空气也不错。”我把头盔解下,顺手就挂到马鞍上:“黑暗城的大型舞会一定准备好了吧?要是不打仗的话就更好了。”

    “是的,少爷。”陪在我身边的天照点头:“我们一共送了三十一朵雏菊去花园。”

    天照是来向我回报“秘密花园”行动的,因为他现在是个见不得光的人。所以就用一身黑色的长袍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蒙着面罩,只露出一对眼睛来。

    我转头问天照:“路上有雏菊枯萎吗?”

    “没有。雏菊们都好好的,就是摘的时候伤了些看花的人。”

    “那就没什么关系了。”我扫了一眼天边的红云:“政治从来都是这样的,只要这交易能成,染上的鲜血只会增添它的娇艳。”

    “报告长官。”一个满头大汗的传令官在我身边拉住马头:“您的信笺,黑暗城来的。”

    我接过信笺,看不一会就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身边的参谋官和近卫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只剩天照一人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

    “你这次的行动很完美啊!”笑得差不多了。我把信笺塞进胸甲里,驾御着战马慢慢前进:“黑暗城那边已经收到货了,他们非常满意。”

    “对我来说,能完成少爷交代的事情就好。”天照点了一下头:“其他的事都不重要。”

    “我不会让你去做超过你能力范围的事。”我随口问:“那些配合你行动的人员,还可以吧?”

    一说到配合自己行动的侦察营,天照立即就兴奋的回答我:“是的,少爷,他们的表现非常好!我手里就是缺少这样的人。”

    “是吗?”我摸了摸下巴:“如果我把他们划到你名下,类似枫叶城魔法阵不能被及时唤醒的事情,就会频频发生了吧!”

    “是的!”天照非常激动:“少爷你能把他们给我吗?我已经计划好了……”

    “不要做出一点事情就莫名其妙的兴奋。”

    “哦……”

    “不过,把他们配给你也好,反正他们已经知道你的身份了。”我想了想:“就这样,一个侦察营的人给你,你要给我好好干!”

    “是的,少爷,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等等。”我一把抓住了天照的手腕,指着露出的一点流苏问:“你怎么会穿有流苏花边的衬衣?”

    “啊……那个,少爷。”一丝慌乱在天照的眼神中闪过,然后就被一种得意的神情替代:“我……少爷,这是我的个人爱好,这款衬衣穿起来相当舒服,还是我去年跟人谈判的时候发现的,现在魔属联盟那边的老大都穿这个……我要常常跟他们见面,就养成习惯了,少爷,我这也算为国捐躯吧……”

    “嗯。”我点点头,随口敷衍着:“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啊!原来少爷也这样认为啊!”听了我的话。天照的眼神中满是炫耀,立即挽起外面的长袍到肘部,把绣着精细图案的衬衣袖子凑到我眼前:“衣料上乘。柔软贴身吸汗,听说以前都用这料子做公主们的内衣。绣工也相当好啊!纹样是从某国皇宫里流出来的,普通人绝对买不到,有的帮会还大批采购。少爷你要喜欢我下次帮你办一批……”

    “去你的!”我照他脑袋就是一巴掌,我要穿上这种衬衣,那就别想在总督府抬起头来做人:“你以为我会穿这样男女不分的玩意?”

    “哦……”天照闭上了滔滔不绝的嘴,眼神中满是委屈。

    “算了。你就穿着吧!”我想到发展黑势力不容易,天照的日子过得也紧张:“又不是什么大事。但要记得隐蔽自己的身份。”

    “是的,少爷。”

    “你去吧!”我摆摆手。

    天照一带马头斜冲出去,与远处几个同样装束的护卫会合。几骑快速离去,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像天照这样地位快速上窜的年轻人。心理压力也不小吧!有些小小的喜好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愿他的怪异习惯仅限于服装就好了。

    “报告长官!”参谋官一脸喜色的跑来:“长官,先前传回的情报得到证实了。”

    “是吗?”我翻身下马,接过他递来的文件:“作战计划呢?”

    “计划已经制定完毕,部队也休息好了,现在就等长官你的命令。”

    我翻阅完手上的文件,然后递还给参谋官,单手抚摩着正在喝水的坐骑。

    “等一下,再让士兵们缓口气。”目光在河岸边休息的战士身上掠过。我淡淡的说:“很难得的时光,就让他们多喝一口水,再多说几句玩笑话。”

    “长官……”

    “看到那个小山坡了吗?”我上了马:“当我上去之后。你就发布集合命令。”

    “是!”参谋官明白了我的意思。

    当集合的命令响彻河流两岸时,几个近卫团长已经拿著作战计划在我身边商量起战斗布局了。

    “大家明白了吗?”我指着地图说:“参谋部的计划也没什么过多的要求,还是一个快字。”

    “明白了!”

    “这里不是杜枫行省,我们路上可能跟小股敌军遭遇,但这计划是早就制定好的,其他的部队不可能及时得到我们的情况。”我清了清嗓子。看了看几个团长:“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整个行动的崩溃,慢上半步都要死人。所以我的要求是——不管遇到谁都给我打,要以最短的时间踩平那些杂种!”

    几个近卫团长也不是第一天跟我,当然明白我的意思。

    “好,行动!”

    一阵马嘶响起,三个近卫团首先出发,跨过河流的战马激起团团浪花,不一会就在丽桑行省的平原上展开了队形。

    我心中默念着行动的每一个步骤,然后缓缓的戴上头盔,带着直属我的两个近卫团纵马从山坡上冲下,跟上前面的部队。

    丽桑行省……既然少爷我来了,你就注定得臣服于我!

    丽桑行省,位置邻近暗月行省,行省首府是丽桑城。在斯比亚帝国全部十八个行省之中面积位居第九,行省内多为平原草地所以畜牧发达,曾经是帝国战马的集中蓄养地。

    而进犯暗月行省的两支敌军,他们都是通过丽桑城向暗月开进的,后勤线也通过这里。已经被证实的情报指出,两支敌军相距不过两百里,已经开进到距离暗月边界不远处。当我们从后面绕过去的时候,也是他们准备跨越边界的时候。

    在这里作战,我也将暂时失去后勤支援。

    部队的口粮没问题,十天的粮食全背在他们身上;脚下就是大片的草原,马匹的草料也不必顾虑。

    让我担心的是武器与物资的消耗,特别是弓箭,这东西用起来简直没个数,对弓马娴熟的士兵而言,一次冲击就能让二十五枝装的箭袋空空如也。

    遇到敌军巡逻队之类的还好说,可如果遇到了万人以上的大部队而不能立即消灭,我肯定会头疼的……不过。抄个后路而已,运气也不至于坏到这步吧?

    两万骑兵顺着河流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直插进丽桑行省地界两百里左右。途中还烧了二十来个小城镇,然后方向一转上了敌军的补给线,逼近了那股十二万人的敌军。

    到第三天早上,我带领的部队已经按照计划夺取了敌军身后的物资。

    随后到达的情报显示,早已通告帝国跟随叛乱的丽桑行省总督,在谣言的影响下他正收缩兵力以图守卫丽桑城,并没有轻易探出头来。我心中的石头也就放下了。

    进入丽桑行省的第三天晚上,我们的侦察兵已经追上了敌军。但还没有其他部队的消息,只能远远的躲起来。

    结果第二天清晨,天上就开始下起小雨。

    “你妈妈的……”我走进藏身的树林,一把抹去脸上的雨水。很不爽的开始问候起这鬼天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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