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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是不可能真正严格实行。
现在楚王为了向宋君偃彰显大国威仪,特地举行了大规模的狩猎活动,排场很大,邀请了诸多的楚国的公卿大夫,世家子弟,还有各地的封君也来了一部分,这场面壮观,跟一般的春搜都相差无几。
“不好了!东边的河畔出现一条鼍龙(鳄鱼),王姬被围困在那里了!”
一道惊呼,顿时惊吓了正在围猎麋鹿的楚王,还有楚国群臣公子。听到这话的宋君偃,也赶紧把马鞭拍了起来,顺着那个楚兵指的方向,快马加鞭。
尼玛的,这老婆还没娶到呢!怎么能让她成为鳄鱼嘴里的美味呢?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戴偃赶到河畔的时候,原本跟随着贞姬与芈月的四个护卫已经被鳄鱼咬死了。死状很凄惨,在鳄鱼那犀利如刀子的牙齿之下,一块块碎肉被撕扯下来,血流如注,鳄鱼的嘴巴里尽是猩红的血液,连锋利的牙齿上还依稀有塞牙缝的碎肉。
这时候的人跟畜牲又有什么区别呢?弱肉强食耳!
“啊——”贞姬绝望地惨叫起来了。
她活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连恶心的感觉都没有,这时候手底下的四个护卫被撕成粉碎,在鳄鱼的嘴巴里咀嚼的血淋淋的场面,真的是让人不寒而栗!
连一向镇定自若的芈月都是一脸死灰,寻思着自己要成为这头鼍龙嘴里的美味了。
鳄鱼又张大了嘴巴,腥臭的气味儿席卷而来,就要一口将这两个吓得瘫软,抱在一起互相安慰的女子咬死!
“昂——”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戴偃杀到了,他天生神力,比之后世的楚霸王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从马上飞快地跳起一脚,就把这鳄鱼嘴巴要撕咬的方向踹偏了。
两女幸免于难。
“还不快逃!”宋君偃瞪了贞姬跟芈月一眼,同时攥着手里的大戟跟鳄鱼对峙起来了。
贞姬跟芈月吓坏了,听到戴偃的话这才如梦初醒,贞姬已经吓瘫痪了,只能是芈月颤巍巍地将她搀扶着,快速地往后面跑去。
第24章 帝鳄()
戴偃正在心乱如麻地跟那鳄鱼,也就是俗称的鼍龙对峙着,压力山大啊,他的身子都不由得在颤抖了。
“卧槽,这还不是普通的鳄鱼!是帝鳄啊!”戴偃的心里很惊悚。
鳄鱼是唯一存活至今的初龙。
冷血之卵生动物,长久以来的改变甚少,唯一水中或水陆的猎食者及清道夫。属脊椎类两栖爬行动物,其性情大都凶猛暴戾,喜食鱼类和蛙类等小动物,甚至噬杀人畜。
鳄鱼不是鱼,是爬行动物,鳄鱼之名,或是由于其像鱼一样在水中嬉戏,故而得名“鳄鱼”。
古书上记载着帝鳄,其大如船,大体其形如鼍,但喙长等其身,牙如锯齿。有黄、苍二色,或时有白者。尾有三钩,极锸利,遇鹿豕即以尾戟之以食。生卵甚多,或为鱼,或为鼍鼋,其为鳄者不过一二。
这头帝鳄很有灵性,似乎察觉到了眼前的这个人很不平凡,与之搏杀必须要竭尽全力才行。
此时,楚王熊槐已经带着一干人马将这里围得人山人海的,但是寻常人都不敢靠近帝鳄,一般的刀枪剑戟根本对皮糙肉厚的帝鳄没用,上去也只是送死而已,所以楚王也没有命令士兵上去围杀,这一下只能希望宋君偃福大命大,能够在帝鳄的嘴下逃生了。
帝鳄冷不丁地向着戴偃冲撞了过去。
“杀!”戴偃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喊杀给自己壮胆,抡着大戟砸在帝鳄那铠甲一般的身上,却一点作用都没有,反而还把他的手掌震的生疼。
戴偃被帝鳄船一般大的身躯给扑倒了,他又翻滚了起来,整个人进入了水里,一身皮甲都湿透了。
把大戟给丢了,戴偃开始赤手空拳地跟帝鳄对着干。他仗着天生神力,暴喝了一声,红着眼睛,径直跳到帝鳄的脖子上,勾着帝鳄的脖子就是一顿猛捶,拳拳到肉!
戴偃的脑子里什么都不想了,这一回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逃跑什么的不可能的。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时候逃跑戴偃肯定会被帝鳄冷不丁地咬死!
戴偃又被帝鳄撂倒了,脸上遍布淤青,皮甲也被撕扯坏了,露出了一身结实有力的肌肉,戴偃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但是帝鳄也很不好受。戴偃的每一拳敲击在帝鳄的身上,就跟一个大大的铁锤一样,敲击着帝鳄的身躯。
看着戴偃与帝鳄之间的生死搏杀,在场的众人都凝神闭气,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楚王吃惊地道:“太可怕了!宋君偃还是人吗?非人类也!能跟帝鳄有一战之力,即便宋君偃被杀死了,这名声也将传遍天下啊!”
一人一鳄你来我往,不是它撂倒他,就是他捶着它,激起了一阵阵的水花,扑通扑通的声响更是响彻了这片野生的丛林。
放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彪悍的英武男人,披头散发着,身上的皮甲已经是挂在那里了,露出了钢铁一般的身躯,古铜色的肌肤,昂藏九尺,背上已经是鲜血淋漓,触目惊心的伤痕更是遍布了胸膛。
至于跟英武男人对战的帝鳄,看上去也不好受多少,血盆大口里面的牙齿已经被打碎了几颗,残缺不全的牙齿暴露出了殷红的血液,一只眼珠子还被抠瞎了,白白的肚皮上也被捶得透露出了淡淡的血色。
“给我死开——”戴偃又猛地踹了帝鳄的身躯一脚,照着帝鳄的面门又打了几拳,面目狰狞,披头散发的模样,恍若魔神降世,无可匹敌啊!
帝鳄被打飞了!真的被打飞了!
戴偃又欺身而上,一屁股坐在帝鳄的肚皮上,透着冰凉的质感,不过戴偃已经没有什么感觉和意识了,他好像被神灵附体了一般,神威大作,抡着沙包大的拳头就是朝着帝鳄的脑袋一顿猛捶!
砰!砰!砰!……
噗嗤噗嗤的声响,是帝鳄的脑浆子横飞了出来,沾在戴偃那英气逼人的脸上,甚至随着戴偃的嚎叫,冷冰冰的帝鳄的血液都入了他的嘴里。
终于,帝鳄已经停止了挣扎了,似乎气息全无,不过鳄鱼有什么气息吗?戴偃还没有放开拳头,手臂都麻痹了,却一点都不松开,直到把帝鳄的脑袋打得不成样子了,死得不能再死的时候,戴偃终于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还有谁!?还有谁——哈哈哈哈……”戴偃踏脚在帝鳄的尸体上,长身而立,状若癫狂,却是从嘴里发出了狂傲而不羁的呼号!
徒手击杀帝鳄,世上又有谁能做到这种事情?没有!纵观古今,能做到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的人,只存在于传说之中啊!
戴偃,从这一刻开始,便是传说!永恒的传说!
……
到了晚上,因为戴偃身负重伤的缘故,狩猎典礼提前结束了。有了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不知道世人又多了多少的谈资!
贞姬本来是想给宋君偃上药的,但是苦于母妃的阻拦,不得已只能央求芈月,给她上好的金疮药去戴偃的住处那里给他敷药。
“君上神勇,今日这徒手击杀帝鳄之名若是传扬出去了,这‘天下第一勇士’之名恐怕要落在君上你的头上了。”一边在床榻上给戴偃敷着药,芈月一边跟他说说话,也好分散他的注意力,减少一些痛楚。
“哈哈哈哈!勇士之名寡人早就实至名归了,倒不需要这些虚的,只是不要让天下人觉得我戴偃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跟先祖纣王一样是一个残酷暴虐之人才好,不然寡人又怎么能招揽天下英才,为我所用呢。嘶——”戴偃又霸气侧漏了,没办法,这种时候不装装逼,都不好意思了。
闻言,芈月的纤纤玉手轻轻的划过戴偃身上的伤痕,敷着药,同时浅笑安然地道:“月儿看得出来,君上是一个有头脑、有武力,又有雄才大略的君王。在月儿的心里,你就是盖世英雄……”
“盖世英雄吗?呵……如果可以的话,寡人不愿意做什么盖世英雄,寡人更喜欢做一个枭雄,一个心怀天下的枭雄!”
“可是,为什么呢?”芈月歪着脑袋,有些不解地问道。
宋君偃的嘴角挂着一丝神秘的笑意道:“月姑娘,难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英雄气短。英雄,总是难过美人关的。”
“一个枭雄心里装的是天下,囊括四海,美人在他的眼里不过是玩物而已。在寡人的心里,古往今来,能称得上英雄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先祖纣王,一个是吴王夫差,他们一个身边有妲己,一个身边有西施,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了。可是,温柔乡总是英雄塚,美人使得他们都国破家亡了。”
枭雄跟英雄是有区别的。
枭雄是英雄的又一种说法,“枭”是一种凶猛的鸟,引申为勇猛难制服,因此枭雄带有贬义。枭雄指骁悍雄杰之人,犹言雄长,魁首,多指强横而有野心之人。
因此枭雄的意思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狡诈不可信任的人物,而是指难以被制服的英雄。
英雄和枭雄其实差不多的。都说乱世出英雄,其实乱世所出的枭雄更多。而名垂千古的是英雄,得天下的往往却是枭雄,其原因就是枭雄不单是有野心,而且无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英雄却总有着所谓的妇人之仁,为小义而失大义。
英雄,是天下所有枭雄、奸雄之统称,因“枭“道、“奸“道皆有英雄之本色,所以成就枭雄、奸雄的事业,故“枭雄“之道不可小觑。
简而言之,就是宁愿天下人负我,不愿我负天下人的是英雄。
宁愿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是枭雄。
“那么,月儿若是愿意做妲己和西施,不知道君上能不能做纣王跟夫差呢?”芈月神色温柔地道。
戴偃邪笑道:“或许,寡人可以跟你做一宿纣王跟妲己,不知道月儿姑娘你愿意吗?”
闻言,芈月不由得羞红了脸,低着头不知道呢喃着说什么。戴偃的话太露骨了,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受得了?
“月儿,夜深了,咱们歇息吧。”
“君上,别……”被戴偃抱住了小蛮腰的芈月有些不知所措了。
“你的身上还有伤呢,不宜行房事。”
“哈哈哈,寡人的身体自己了解,不碍事……”
“把灯熄了吧。我害怕,君上。”
又是一夜颠鸾倒凤,被浪翻滚。佳人娇啼,已做了人妇,不知道个中滋味如何,自行脑补……
第25章 三顾茅庐()
戴偃入楚的目的,一方面是觐见楚王熊槐,亲自迎娶王姬熊贞,给楚国上下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则是想要前往彭泽,去请一个叫做李敖的大贤出山。
觐见楚王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楚国君臣已经同意戴偃的建议,决定诓骗越国伐齐,然后楚宋联军半路伏击越军,以达到灭越的目的。当然了,楚王君臣目前还没有灭亡越国的打算,他们也不会想到宋君偃的险恶用心,楚国现在只是想要通过攻城掠地来削弱越国的实力而已。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因为戴偃徒手击杀帝鳄的缘故,名声大噪,被称之为“天下第一勇士”,更获得了楚国的好感。
宋君偃在楚国郢都逗留了几日,便向楚王辞行了。他此行会半路跑到彭泽去,而且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在离开郢都的那一天,戴偃穿着一袭白色的雅致的便服,外面还罩着森冷的帝鳄鳞甲。殷商尚金,即白色,宋国继承殷商的国运,自然德行是一模一样的。
戴偃身上罩的鳞甲,自然取自那一头无比凶残的帝鳄的鳞甲。这帝鳄的身躯刀枪不入,除了自身皮糙肉厚以外,这鳞甲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戴偃特地让楚国的能工巧匠打造的,两剑帝鳄鳞甲,一件赠予楚王熊槐,一件则是留给了自己。这是很稀罕的东西啊,在这个时代,连帝鳄都要濒临灭绝了。
日后宋君偃可以穿着这身鳞甲,冲锋陷阵,一般的武器和箭矢根本对他无效。在战场上想要杀死宋君偃,只能把他擒住,或者把他活活地砸死了。当然了,没有鳞甲保护的地方还是很危险的。
秋高气爽。
一队打着宋国旗号的人马出了郢都,被迎娶的贞姬在马车里呆着,要离开故土了,可能一辈子也不能再回来了,所以她的兴致不是很高。
而戴偃则是站在战车上,眺望着楚地的旷野,一片的神清气爽。自从穿越以来,他的心情从未有过地放松,能击败不可一世的齐军,除了自身的能力之外,更多的还是侥幸,此时的宋君偃,更相信自己是天命所归,天命所归的男人!
敌众我寡,背水一战,宋齐议和,楚宋联姻盟好,徒手击杀帝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戴偃都一一克服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奇迹,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奇迹呀!
不过,戴偃的心神并没有松懈下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松懈下来,就会跟历史上的戴偃那样,骄傲自满,目中无人,然后被周边的强国兼并也不是不可能的!
大争之世,凡有血气,必有争心!
就在宋君偃心里谋划着一些事情的时候,他不知道,在他的背后,一个不是很远的山坡上,一个穿着单薄的衣裳的女子正在眺望着他的背影,发怔、感伤,一串珍珠一般的泪水,随着清风划落了眼角。
芈月,这个日后将成为秦国宣太后的女人,这个痴情的女人,她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会经历一些什么事情,也会一辈子爱上了三个男人。
戴偃,是第一个,也是最为刻骨铭心的一个……
戴偃在回国的路上离开了,乔装打扮,只带上两个武艺高强的宿卫,便来到彭泽县。询问了一个当地的老人家,果真探明道路,沿着错落有致的村庄,又问了一个村民指路,终于来到了贤才李敖的住处。
呃,茅草屋三间,占地不大,旁边那个应该是厕所没错了。这几间简陋的屋舍却还被竹篾围了起来,形成了一个的庭院,庭院里还种植着不少的花草树木,看来这个李敖确实挺有雅致的。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啊。
“请问,这里是李敖李先生的住处吗?”宋君偃敲了敲木门,见到一个白净的小童,便问道。
“正是先生的住处。不知道几位是?”
“哦,我们是特地来找李敖先生的。不知道先生在家否?”
“先生在半个月前就出游去了,迄今未归。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若是公子有急事找先生的话,我可以代为转达的。”书童彬彬有礼地道。
这公子可不能随便称呼的。《白虎通》上说大夫的儿子称大子,士的儿子称冢子。周天子的儿子称王子,孙子称王孙。国君称公,国君的儿子们则称公子,孙子被称为公孙。
庶民没有尊称,直呼其名,或“汝”“尔”之类。
年龄大很多,一般称呼对方小哥,反之,兄台。
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对对方表示尊重可以称呼壮士或者是义士。
如果服饰华丽,可以称呼公子。
宋君偃现在便是服饰华丽,身边还有两个一身剽悍气息的宿卫在那里杵着,显得贵气非凡,只不过此时的戴偃态度很谦逊,所以倒不显得那么咄咄逼人了。
“不急。”戴偃摆了摆手道,“既然先生不在家,我也不便叨扰了。过两日我再来,如果先生已经在家了,请让他在正午稍等,寡……我随后就到。”
就这样,宋君偃第一次拜访李敖无功而返了。
两日后,戴偃冒着大雨赶到李敖的住处,见到一个儒雅的青年,急忙上去见礼,不过这个青年却不是李敖,而是李敖的弟子,戴偃不由得大失所望。
宋君偃临走时留下了一封书信,信里言辞凿凿,说明了宋国的严峻形势,已经到了非变法不可的地步,戴偃希望仰仗李敖,主持宋国的变法大业,高位以待之。
随行的两个宿卫很是不解,这个李敖真是恃才傲物,连戴偃这个一国之君都不放在眼里。出游这么久了,应该到家了才对,而且根据戴偃的发现,在他们到来之前,屋子里应该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那个李敖的弟子,一个应该就是李敖了,因为李敖的书童是没办法跟士子席地而坐的。
所以宋君偃断定,李敖应该已经知道他来了,但是故意避着不见,也没有干脆地拒绝他的邀请。这让戴偃想起了历史上的刘备跟诸葛亮的故事,隆中对,三顾茅庐啊有没有?!
李敖应该是想试试宋君偃的耐心的,若是后者是急性子,自然成不了大事,去宋国给他这个急躁的君王主持变法大计就更是不存在的了!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彭泽的城池里,宋君偃在人声鼎沸的集市上看见了有趣的一幕。
一个身高足足有一丈的魁梧猛男,跪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木牌子,还有一具已经散发着阵阵腥臭味儿的尸体,用破旧的草席卷着,衣衫褴褛地看不清样子,那个木牌子上写着四个大字“卖身葬父”!
这个猛男穿着单薄而破旧的衣裳,粗麻布做的,像一件马甲,两臂的肌肉高高地隆起,粗壮有力,他有着一双牛眼,铜铃大的眼睛,肥厚的嘴唇,胡子拉碴,面目狰狞,披头散发,跪在那里宛若小山一般巍然不动。
但是,路过的人只是指指点点,或者掩着鼻子快速地跑开了。
这个猛男已经在这里跪了两天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卖他,出钱给他埋葬他的父亲。彭泽的贵族很少,但是他们不需要多余的门客,或许这个猛男应该跑到一些大城池,譬如郢都去得,到那里以他的体格和丑陋的相貌应该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宋君偃看重了这个猛男的体格,就算后者没有古之恶来、典韦那般的气力和武力,至少拿来当门神,充充门面还是可以的。
“壮士,不知道需要多少钱财才能买下你,给你葬父呢?”说干就干,戴偃上去问了,不似旁边的路人连过去靠近的勇气都没有。没办法,这厮长得太吓人了!
终于有了金主,那个猛男微微抬起了眼帘,原本混浊无神的眼睛里终于露出了一种炽热的神采,他微微翕动着已经干涸已经龟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