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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国-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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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到身下这个女人身体的力量消失,还闭上眼睛后,曹越迅速从她身体上跳了起来,顺手拿过挂在一边的换洗衣服,以最快的速度套上。看红娘子并没有趁势攻击,现马上把自己的靴子也穿好。

    红娘子依然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大颗的眼泪从她眼角滚落出来,曹越不再压着她的身体,她也没有起身。好一会儿,在曹越已经穿好衣服和靴子后,她才睁开眼睛,怪怪地看了几眼曹越后,这才起身。起身后,也没看曹越,掩着自己的脸转身就往外跑去。

    “喂,你站住,我告诉你,你现在逃出去是想找死啊?外面都是我的亲兵,你不偷偷离开,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跑出去,外面我那些亲兵会把你乱箭射死的!”曹越赶紧冲上前拦住红娘子,“你不想被射与刺猬,或者被火枪打成马蜂窝的话,就乖乖地呆着,听我的吩咐。”

    红娘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听曹越的话,停了下来。

    曹越在红娘子身侧站定,微叹了口气后,轻轻地问了一句:“李夫人,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我放你离去,你为何要再度潜回来杀我?我们之间好像没有深仇大恨吧?”

    “别叫我李夫人,”红娘子背着身站着,怒吼了一句。

    “那叫你什么?”曹越有点恼怒了,走到她的面前去,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为什么不回答我?我好心放了你,你却回来要我的命,你这个女人真是狠毒,信不信我今天杀了你。”

    这话让红娘子呆了一呆,与曹越对视了一会后,终于还是低下了头,幽幽地说了一句:“你侮辱了我,所以我要回来杀你,你……已经侮辱我好几次了。”

    “真是笑话,我怎么就侮辱了你?”曹越有点哭笑不得,“刚才是谁侮辱谁?我光着身体在洗澡,你冲进来要杀我,难道还是我侮辱了你?要是我们换个角色,你在洗澡时候我闯进来,把你光溜溜的身体看光了,我能说是你侮辱了我吗?你们女人,能不能讲一下道理?”

    这话再让红娘子呆了一呆,不知道如何反驳,最终她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不和曹越这个不知道羞耻为何物的男人争辩。她很想说,刚才是谁亲到她的嘴上,抚摸她胸部,用硬硬的东西顶她?但这些话,她再脸皮厚也说不出来。她心里的悲愤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但最终还是选择闭嘴。

    “无话可说了吧?”看红娘子没有回答他的话,曹越却更来劲了,“你是嫁过人的人妇,我是未娶妻的男人,黄花闺男,你说我们这样,你把我的身体看光了,到底是吃亏啊?”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曹越对数次想杀他的红娘子却痛恨不起来,而且看她这副茫然的样子时候,还想逗几句乐。今天红娘子虽然想刺杀他,但曹越还是下意识地认为,面前这个女人,并不会狠心杀他。如果她真的毫不犹豫地想杀他,那刚才肯定将他刺死在浴桶里。

    “你……你……”曹越一句黄花闺男差点把红娘子逗笑了,她神情古怪地看着面前这个有太多传奇故事的小男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曹越走到她身边时候,红娘子只是稍稍地退后了一步,也没再躲避。

    这时曹越伸手,在红娘子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脸上挂着的蒙面之物及头罩扯了下来。红娘子有点猝不及防,伸手想来夺,但面罩却被曹越扔到了一边,最终她只是怒瞪了两眼,再没其他表示。

    “告诉我吧,为什么要来刺杀我!”曹越收起了那副玩味的神色,一本正经地问道:“如果我猜的不错,是李岩打算攻打大同,想趁大同原总兵王朴把大同兵损失殆尽之际,攻占大同,抢掠大同的钱粮,以补你们的军需。去年河南、陕西俱遭灾,你们的军需无处可得,就打大同的主意了。而你想先一步把我这个大同总兵刺杀了,这样可以让大同镇军群龙无首,你们攻打起来就方便了,是不是?”

    听了曹越这话,红娘子一惊,怎么义军的打算都被曹越知道了,难道义军中有曹越派出的卧底吗?

    但她不会承认这一点,也不想辩解什么,只是微微地摇摇头,“不是!”

    “别骗我,你的表情已经承认了一切。哼,你对我这么仇恨,又是什么原因呢?”说到这里,曹越有点恼怒了,“上次我不杀你,并放你归去,虽没救你之恩,但也给了你一条生路,无论怎么,也不至于让你恩将仇报,要来刺杀我。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原因!”

    看来好人看的不能做,红娘子虽然是个漂亮的女人,但她还是义军的头目,至少现在他和她是生死之敌。之前是因为红娘子在历史传说中的名声,还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而起了恻隐之心,放她归去,结果这一善举,差点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红颜祸水还真的不假,英雄难过美人关,漂亮的女人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曹越提醒自己,今天不可再心软了。

    他起了杀心,红娘子身手不错,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自己防守严密的大帐附近,如果放她归去,以后她还有机会和能力再度刺杀自己。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其归去,要将她击毙或者带在身边,不然后患无穷。心念起来,曹越准备唤帐外的亲兵进来,把红娘子拿下。

第五十章 好消息() 
但这时候,红娘子微微地叹了口气,满是怨恨地说了一句:“都是因为你,让奴家相公心生芥蒂,对我满腹怨气,不理不睬。奴家一气之下,离营出走。想想一切都是你的缘故,没有受你的辱,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唯有杀了你,才能让相公不介怀。但我……但你是个抗击建奴的英雄,你在大同所做的善举备受人称道,你是个好官,是个好人,我……奴家真下不了手。如果杀了你,也会内疚一辈子。”

    红娘子这听似非常真诚的话让曹越顿时心软,刚起的杀心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解地问了一句:“怎么会这样呢?李岩又不知道你受了……李岩又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的事,他怎么可能会心生芥蒂?难道你把什么事都告诉他了?”

    红娘子微微地点点头,并没出声。她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把这些都告诉了曹越。

    “唉,你也太天……你太直性子了,一些事情没必要告诉别人啊!”曹越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女人,傻的有点可爱,对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提防,竟然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源源本本告诉,真不知道怎么说她,又忍不住责怪了一句李岩,“原本李岩并不是你说的那般大度,是个小肚鸡肠的人,为了这么一点小事,竟然就冷待了你,听任你离营冒险来刺杀我,我还真是高看他了!”

    “不许你这样说奴家的相公,他是天下最好的男人,他就是比你出色,不许你贬低他,”红娘子怒瞪了一眼曹越,“今日我就再绕你一次,下次就不会心软,定会杀了你,我走了!”

    说着,也不理会曹越,转个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宝剑,割开了帐篷,消失了了曹越的视野中。

    “红姑娘,红娘子,你等一下,哎,红娘子!”曹越连唤了几声,但红娘子并没理会,顾自走了,他也只得罢休,出帐喝令察觉动静,准备追捕的亲兵不要折腾了。

    亲兵们面面相觑,弄不清楚总兵大人的帐中怎么会出现一个黑衣人。他们潜意识地认为,这个突然出现的黑衣女人有可能是想刺杀曹越,但他们的总兵大人为何放她走呢?

    难道这个黑衣人是潜进营向曹越报告秘密情况的吗?

    还有,这个黑衣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进来的?总兵大人的帐中出现一个陌生人,他们竟然不知道,这事情有点严重了。负责今天巡逻警戒任务的那些亲兵,一个个都心生害怕。

    要是总兵大人有什么意外,那他们罪责就大了。

    他们一个个都战战兢兢地候在帐外,等着挨曹越的训。

    曹越当然不会无视今天晚上的事,他在红娘子后,把自己的所有护卫都召集起来,严厉的训诫了一番要他们必须留十二分的神,不许放任何可疑的人进营,不然军法从事。

    亲兵们也从曹越严厉的训诫中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他们虽然不敢问曹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再也不敢有任何的大意,晚上巡逻时候,一个个把眼睛睁的比铜铃还要大。

    红娘子走后,曹越也在认真想今天发生的事。

    他并不完全相信这只是红娘子受了李岩冷落,冲动之下想跑过来杀了他,以此得李岩原谅的解释。此前红娘子来大同,就是为了打探大同的军情,这是李岩明确想率军攻打大同的信号,红娘子也不否认这一点。今天,红娘子再度来大同,并打算刺杀他,曹越还是把原因归结为这是李岩想动手攻打大同的前奏,目的是想利用红娘子的好武艺,将他这个大同总兵刺杀,要是成功的话可以趁机轻取大同。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曹越不敢在任何大意。他也在第二天令全军处于最高战备状态,所有人马归营,训练以实战的方式进行,不得远离大营五里,不得有任何闲杂人员靠近军营,所有将士都不得私自出营,违者军法从事。

    同时他令新任命的特种集训队千总、亲信曹胜,率两百多人的特种集训队,离开大同,往西而去,以实战的训练方式打探流寇的行踪,离开大同后就分给行动,尽可能打探流寇的行踪。

    除了派出特种集训队外,曹越还派出了不少的探马,俱往西或者西北而行,打探李岩所部及其他的流寇人马的行踪。特种集训队有信鸽带着,有什么消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回报。

    在紧张备战中,曹越也接到了一个好消息。

    离开北京到大同任职的时候,曹越派了亲信家将曹前,带着一百万两银子及一万两黄金,乘海船到蚝镜即澳门找佛郎机人购买火器。几个月过去,曹前终于传来消息,说他已经和佛朗机人谈好交易,购买了一批最新式的火器,包括二十门最新制造的红衣大炮及一万支火枪,还有一些其他火炮和火器,一系列制造火器的设备,并以一年每人五百两银子的价格雇佣了三百名佛朗机人来为大同军效力、。

    佛郎机人的火器及很制造机器还需要几个月才能筹集,曹前准备待所有东西筹集完成后,亲自押送火器和设备返回大同。为了避免意外,被佛朗机人算计,曹前没有考虑火器和雇佣的佛朗机人一起返回,而是令自己的手下,先带着三百名佛朗机人回大同。

    曹前带到蚝镜去的才百来名手下,要是与佛朗机人一道返回,谁也不知道这些为了钱愿意为任何人卖命的佛朗机人,会不会起歹意,因此决定让这三百人先一步来大同。

    曹越接到曹前送来的信时候,距离那三百葡萄牙雇佣军启程离开蚝镜已经两个月了。按大概行程估计,至多再过半个月,这些人就可以抵达大同了。

    曹前这样的安排让曹越挺满意,自己这个手下,做事情还是挺细心,能力也不错。他对曹前信中所说那些新式火器挺感兴趣,他挺期待葡萄牙人能早点抵达大同,让他见识一下到底是何种火器。如果这些葡萄牙人随身所带的是燧发火枪那就好了,他可以利用葡萄牙人的成品火枪,仿制出来。

    还有,曹越知道子弹的发展历史,在金属子弹出来之前,纸壳弹的发明是一次变革,纸壳弹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并没有见过,但有了这个概念,他就可以和火器专家探讨这个,说不定能把这玩意儿制作出来,引导一次火器的重大变革。

    葡萄牙人抵达大同的时间比曹越预计的早了十天,在接到曹前的信后第六天,他们就抵达了大同城外。听闻手下报告,曹越大喜,亲自带人前往迎接。三百名葡萄牙人是由一个叫康斯丁的落魄贵族率领,让曹越惊喜的是,他们随身所带的火枪真的是燧发火枪。

第五十一章 燧发枪() 
历史记载中,十六世纪中叶,出生在枪炮工匠、锁匠和钟表匠家庭的法国人马汉,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取掉了发条钢轮,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而发明了燧发火枪。

    马汉的发明是,在枪械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弹药。这样的改良是划时代的变革,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较低,便于大量生产,最终枪械开始主宰了战场。

    比马汉稍迟,明代火器专家毕懋康也在崇祯年初,也就是西元一六四几年制作了燧发枪。但与西方的燧发火枪相比,它的构造和性能相对落后,与以前的鸟铳无大差异,主要是改进了发火装置。

    毕懋康发明的是撞击式燧发枪,扣板机龙头下压,在弹簧的作用与火石磨擦发火,引燃火药而将枪膛里的弹药击发出去。击发的原理相似,但他并没有其他方面进行改进。

    燧发火枪的出现是兵器发展史上的一次变革,不但克服了风雨对火绳枪射击造成的困难,而且瞄准较为准确,随时都可发射。燧发枪配有火石自动打火装置,不怕风雨并不须事先火绳点火,发射速度与精确度大为提升。现在很欣喜大明竟然也已经有发明燧发枪的人,并且曾经开始制造生产。

    很可惜的是,如今的曹越,却没办法将毕懋康招入麾下,因为这位著名的火器专家已经不在人世。还有一点让曹越很遗憾的是,毕懋康的发明并未让燧发枪在大明军队中普及。其中的原因曹越现在不知道,但曹越相信,在明末这个奇葩的时候,朝堂上那么多怪胎呆着的年代,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毕懋康肯定有传人,曹越已经让人去寻访毕懋康的传人,准备花再大的代价也要将其传人收到自己的名下。现在葡萄牙人有现成的燧发枪装备,并且曹前的信中也说了已经购买了一批制造新式火器的设备,曹越已经不太担心技术改良的问题,他现在不太满意的就是没办法在最短时间内就将新式火枪生产出来。战争迫在眉睫,他没有太多的时间等待,必须走捷径。

    曹越亲自出城迎接葡萄牙雇佣军,这让落魄的葡萄牙贵族康斯丁有点受宠若惊。

    “尊敬的总兵大人阁下,非常感谢你的亲自迎接,”康斯丁用不太流利的汉语,及标准的西方贵族礼仪向曹越行礼,“希望以后,我们能合作愉快。”

    康斯丁行完礼后,还将一个盒子呈给曹越,“尊敬的总兵阁下,这是我的见面礼,希望你能喜欢!”

    “你们辛苦了,”曹越没有拒绝,让身边人接过康斯丁所献的礼物,并当场打了开来。

    让他惊喜的是,里面装的竟然是一个燧发手枪。这份见面礼所给的惊喜,超过了曹越的想象,雇佣这般葡萄牙人,还真物有所值。这种燧发手枪虽然个体有点大,比后世的防手手枪大上很多,但也可以随手携带,用来当作防身武器。下次要是再有红娘子这样的刺客刺杀,就可以用燧发手枪自卫了。

    几个月的长途行程下来,葡萄牙已经疲惫不堪了。曹越给予了他们以厚待,给他们安排了条件很好的营房,日常生活所需也给予优待,还给他们预支了两个月的饷银,对于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康斯丁和他的部下非常感激。

    将这些葡萄牙人安顿下来后,曹越也与康斯丁私下交谈了一次。

    曹越感兴趣的是葡萄牙人的战斗力,还有他们所装备的火枪,及各种火器的制造技术。为了让曹越放心,康斯丁也将三百名雇佣军集合起来,给曹越表演了他们的射击技术。还真不要说,靠在战场上卖命挣钱的人战斗力还真的不差,葡萄牙人的表现让曹越这个后世来的军官都有些吃惊。

    燧发枪射击的速度及精确度也是火绳枪所不能比的,这一点曹越非常清楚。

    划时代的变革就要到来,曹越变的雄心勃勃,他希望自己能利用先进的火器开创一个时代。

    葡萄牙人的表现不只让曹越惊讶,更让其他将领吃惊。原本很多人看不起葡萄牙人,他们也不理解曹越为何花重金雇佣他们,但一次演示后,他们就改变了想法,认可了曹越所作所为。

    “康斯丁先生,你和你的部下表现让本将还算满意,”曹越当着众人的面,对康斯丁称赞了一句,又提了要求:“希望下次打仗的时候,你能让本将看到你的麾下非常好的表现。”

    “请总兵大人放心,我们的人不会让你失望的!”康斯丁非常傲气地说道:“他们是战斗力最强的军队,从来没打过败仗。”

    “只不过他们手中的火枪比我们的军士好上一点,如果我们的军士也装备了同样的火枪,相信你的人马战斗力是不如我们的!”曹越不动声色地激将。如何管理雇佣兵他没有经验,但曹越知道怎么激起一个人的好胜心。

    “下次打仗,我就让总兵大人好好看看我们的战斗力!”康斯丁显得非常有信心。

    “那好,本将拭目以待!”曹越笑笑,再掏出康斯丁所赠那支燧发枪,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低声问康斯丁,“康斯丁先生,如果我想仿制你们的火枪,你愿意提供帮助吗?我可以给你们很多的钱!”

    “这个没问题!”康斯丁没考虑就答应了,他意味深长地说道:“只要你们能制造出来,你们完全可以仿制。总兵大人不是在蚝镜招募火器制造专家吗?那些人到来后,只要有设备和原料,仿制我们的火枪完全不成问题。”

    “你这些手下中,有懂火器制作的人吗?”曹越到底年轻,有点等不住曹前回来就想仿制燧发枪。

    “有!”康斯丁犹豫了一下,从队列中唤了一个叫毛利的年轻人来,指着此人对曹越说道:“他懂火枪的制造,他的父亲就是在火器工厂工作。”康斯丁说着,转过头对那叫毛利的人说了几句英语,意思是叫毛利指导一下曹越改良火枪制造技术。

    “尊敬的毛利先生,希望你能帮我们的忙!”这时候曹越用流利的英语接了一句。穿越前,曹越是个军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他自小学习成绩很好,外语学的也不错,拿到了英语八级证书,用英语与外国人交流完全不成问题。这个叫毛利的红头发青年似乎不会说汉语,他就用英语招呼了。

    曹越会英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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