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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伪装者-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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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秘书的手莫名的抖了抖,一时语塞。

    “不明白?看来是养尊处优久了,不懂得居安思危的道理了!”

    青年冷哼了一声,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随着那块手帕递到宋秘书面前,发出了叮当的清脆声音,宋秘书伸手推了推眼镜,缓缓地将手帕拉开一角,往里扫了一眼,顿时,额头上渗出一层汗珠,腾地站起了身,“是”

    “嘘!”

    青年将手指竖在唇边,悄声道:“明白了就快点离开,你们的人动手在先是事实,技不如人也是事实,不服气回去历练两年!明白吗?”

    “明白!明白!”

    宋秘书用袖子擦了擦汗,狠狠剜了闫鹏鹏一眼,对同样耷拉着脑袋跟得了瘟疫的朱滕道了声:“快走!”

    朱滕刚才只是瞟了一眼第一个手帕里东西就知道今晚纯属走霉运,以后还不知道啥情况呢,心底七上八下敲着鼓,看也不敢看赵炫翼,佝偻着身子向后退了几步,然而却听赵炫翼道:“朱所长这就要走吗?”

    “啊?”

    朱滕嗓子里干涩,手指一阵一阵生疼,却真的牛逼不起来了!

    赵炫翼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没认出朱所长,以为是有人冒充你跑我这闹事,以后执勤的时候希望你穿上制服,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得澄清一下,盛世年华还是很干净的,上级部门号召的东西我们这里一定会严格恪守,若是真有脏东西,我第一个处理,就不烦劳朱所长了!”

    “那是!那是!”

    朱滕鼻凹鬓角全是汗,不知是疼的还是惊的,满脸陪笑着道:“今晚都是误会,一场误会,还望赵老板担当!”

    赵炫翼叹了口气,适才那副好兄弟的表情一扫不见,带着三分戏谑,七分认真道:“朱所长烟也不抽一根就走啊?是不是觉得苏烟不对你口味?”

    “哪里话,哪里话?”

    朱滕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口袋里那包芙蓉王,赶紧掏了出来。

    赵炫翼接都不接,而是笑道:“那看来朱所长刚才是故意的啦?赵某非常喜欢结交朋友,但是也有一个很大缺点,特别爱面子,有时候真觉得脸面比这事业都重,朱所长不会打我脸吧?呵呵”

    赵炫翼越是笑,朱滕越是害怕。

    他一生最怕蛇,小时候被咬过一次,从此噩梦不断,眼见赵炫翼那一对闪烁寒光的眼神盯着掉在地上断成两截还被踩扁了的苏烟,脸部都要扭曲了,可是膝盖不住软下去。

    于是,离着近的纨绔们看到了日后都不敢随口传的一幕——朱滕咬了咬牙,弯腰从地上捡起那根断裂的烟,叼在嘴上点燃。

    而赵炫翼轻轻道了声“滚”,然后撞开他向那面走去,令众人惊愕地回不过神的事情发生了,那位年轻有为,风流倜傥的大老板脱下西装,为赤着肩膀的青年披上,然后掏出一支苏烟,递给青年,随着打火机一响,一道火苗照亮了一张淡泊的脸,哪里仿佛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于是,围在最前面起哄的那几个富家子弟情不自禁退了两步,然后恨不得爹娘多生两条腿似的撒丫子向大门冲去

    感谢思想不纯洁的羊呗,小明,白露,丫丫,nedved74支持!

    情节逐渐进行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七十四章 心念() 
这一场风波以莫名的方式开始,以同样莫名的方式结束,没有几人知道为什么任超要发火,也没有几人知道朱滕为何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如果有人看到他在车里手不停发抖的样子,大概多少能明白一些。

    凌晨五点,夏夜之靠在一个包间的沙发上,静静吸了烟,思索着一些事情。

    小金鱼跪坐在他的身边,拿着杨橙找人配好的药粉给夏夜之抹上,很快绽开的伤口就不再流血,小金鱼眨眨眼睛,惊叹道:“夏哥,这药是什么做的?真管用呐!”

    “没什么新奇的,很普通!这剩得很多,你留着需要的时候用吧!”

    小金鱼刚才给夏夜之弄了半天,血刚止住,一动伤口又裂开了。而这个地方就像膝盖一样又不得不动,反正是怎么闹都不成,就差缝针了。最后还是夏夜之厉害,让杨橙找了几种很普通的药配了一下,涂上,居然如此顶用。

    夏夜之嘴里说得简单,但实际并非如此,药材确实很容易弄到,非是什么奇花异草,可用量配比极其严格,这都是基纽学堂药物学家经过几百年实验配制出来的,不顶用才怪。

    小金鱼将药收入包中,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脱掉了小外套,呵气如兰地在夏夜之脸颊上吻了一下,“夏哥,晚上要我陪吗?”

    夏夜之狡黠一笑,在她臀部上拍了拍。道:“你想不想?”

    “不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

    半晌。小金鱼脸红道:“可以的,可以的!”

    小金鱼身世并不复杂,也没有那么多逼良为娼的悲惨经历,她高中时谈过一个男朋友,醉酒后稀里糊涂就失了身,后来那男的劈腿,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索性分了。再后来没有考上大学,通过人辗转介绍到盛世年华。当初选择在这个地方留下来是完全是因为赵炫翼,因为赵炫翼老板很帅,温文尔雅,又有气质。还特别慷慨。没什么大思想甚至有点小单纯小任性的她就留了下来,而且令她敬佩的一点是盛世年华很安逸,甭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如果女孩子不愿意出位,是绝对可以保证不受骚扰的。

    唯一遗憾的是,人家赵老板不用她陪。

    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出过两次位,第一次是一个中年大叔,要她跳一段艳舞。出价很高,那个时间她也需要点钱买东西,于是扭扭捏捏答应了。中年大叔只是揩了几把油而已。真正算得上出位的是第二次。

    因为那个青年男子是她喜欢的类型,心底也是情愿的,所以算不上买卖,倒是那一晚雨露泽被后的公子哥说要娶她,让她受宠若惊,只是沉浸在幸福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个对她一掷千金的男人已经结了婚,虽然是家族利益联姻。但那个妻子却真的很贤淑,于是性格比较古灵精怪的小金鱼选择了淡出。

    在之后,就是几个月前碰到了自称九零后的死光头,让她不可自拔地陷进去,有些女孩子天生有一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决心,哪怕是屡爱屡伤,也执意要等到树枯枝死的那一天,等到再也等不到结果的那一天。

    小金鱼知道布拉格对她多半是寻开心,贪图她尚在生命时光中最娇美状态的身子,然而纵使理智如此清晰,依旧不能战胜情感。

    在某一天她决定只唱歌,不陪酒,彻底堕落成死光头的私有物品,让闻名而来的大老板大豪商很是郁闷。

    但是讨厌的光头又说过,夏哥如果有兴趣,就去陪陪,那是一个会读女人的小淫棍。

    前面的话对于小金鱼那数学29分高考水平的脑子来说,负担比较重,倒是最后三个字记得十分清楚,这才勉为其难在犹豫了半天逢迎起来。

    夏夜之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知不觉想起某人的那句话:“什么可以不可以!有这个犹豫的时间,做点别的多好!”

    小金鱼如蒙大赦地从夏夜之大腿上站起来,欢欣道:“要不我给你唱歌吧?陪男人虽然不熟练,但是唱歌我很拿手很拿手,夏哥喜欢听什么,港台,大陆,欧美?”

    “呵呵你会的还真多啊!”

    夏夜之在等杨橙的消息,索性闲来无事,便点了点头,“尘缘,你会唱吗?”

    “不是吧,什么时代了?夏哥你有时候真像夏大叔!”

    夏夜之猝然一窘,较真道:“你到底会还是不会?”

    “自然会,这能难得住我吗?”

    小金鱼也没开音响,就坐在夏夜之身旁一边沏茶一边清唱,这样的恬淡好多年没有感受过了。小金鱼的唱歌很专业,也难怪算得上盛世年华歌后,同样一首歌运用的技巧比之小妖精来说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一曲唱完,小金鱼双手捧上茶,可怜兮兮道:“好不好,也不告诉人家?”

    夏夜之搔了搔眉角,干笑道:“好”

    “真的?”

    小金鱼对于那些阔佬恭维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但是对于和死光头非常要好的夏夜之却很看重,因为这是布拉格的面子问题,他的女人总不能在朋友面前丢脸吧?

    也许死光头不领情还会骂她爱慕虚荣,她不管,反正她必须做好自己。

    夏夜之很实在地说了一个“好”字,在小金鱼眉飞色舞春光灿烂之际,顿了下又道:“不过比起她来说,还差了一些!”

    女人都有一点好强心,来过盛世年华听他唱歌的有钱人可从来没有这么扫面子,久而久之小金鱼也有点闭塞视听,囿于她那一亩三分地里。此刻闻言,不是感动醍醐灌顶,而是觉得很没面子。所以嘟着嘴,嫉妒道:“谁?”

    “呃”

    夏夜之眼睛转了转,直到小金鱼快要望眼欲穿了,才说了一句:“告你干吗,又不是跟你很熟!”

    “你”

    小金鱼露出两颗小虎牙,促狭道:“你女朋友?”

    “不是!”

    “你喜欢的?”

    “不是!”

    “你不喜欢的?”

    “丫头,你有完没完?”

    “小气!”小金鱼一把夺过夏夜之送到嘴边的茶碗。不肯罢休道:“那你说说她怎么比我唱的好!”

    女孩纠结起来,当真让人头疼。耐性着实不错的夏夜之也大感吃不消。评心而论,秦娆天生属于缺少嗓音天赋的类型,纵使她再努力学习,也不可能达到小金鱼这个水准。但正如音乐学院副院长萧清一所言,如果白灵静能够像秦娆那样去演唱的话,成就远不止如此。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起来简单,可知易而行难。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有至理一说,正如帝王加纳能够成为百年乃至千年以来最杰出的武道家一样,迈过了那登堂入室的一步,靠得绝对不再是招式。同样,真正有大成就的歌者依赖的也不再是技巧。譬如,叶月依织。

    有人说叶月唱功比起玛丽亚凯莉差了许多,高音环节薄弱。混音区过渡不自然。但是在千年之后,叶月依织却牢牢占据了销量榜第一,一次次刷新这些前辈们的记录,从时代杂志的一系列调查,以及“乞力马扎罗最后之雪”的美誉足以略见一斑,叶月依织就是把握到了至理。再简单点说,她就是用灵魂在唱歌。

    白灵静天赋很高。却只懂得用各种技巧掩饰令人昏昏欲睡的苍白。秦娆天资虽不佳,不过却能领悟到这个至理,萧清一那番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夏夜之被小金鱼一阵摇晃,拽回了游走的思绪,道:“她有两个地方唱得很突出,一个是‘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情也无雨’这句,另一个是‘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薄’这句,你若是执意问我为何,我”

    说到这里,夏夜之顿住了,就在这时,门被推开,杨橙拿着一件衬衫走了进来,对小金鱼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出去。

    小金鱼不怕夏夜之,甚至还和他嘻嘻闹闹,但是见杨橙就没有那种自如了,小声对夏夜之道了句“下次我要和你那个她比比”,然后拎上挎包拉门,关门,离开了包间。

    她一走,杨橙立即走到夏夜之面前,躬身道:“夏爷,走了几家店,总算找到和你平时穿的那件一样的衬衫,嘿,说实话,还真不好买!”

    夏夜之心中暗叹,也不得不称赞杨橙有心,这个人思虑深远,又不会多嘴,就像今晚的事,杨橙只字未提,也不问他是如何来到这里的,而让他帮忙去打听一下秦娆的过去,他同样没有过多探问。难怪拥有连他也看不透背景的赵炫翼如此器重这个有三分大气,七分精明的男人,的确,任何秘密到了他这里,自动会屏蔽。

    夏夜之穿上衬衫,将赵炫翼的西装脱下来递给杨橙,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杨经理,我请你打听的事有着落了吗?”

    杨橙干笑了两声,赧然道:“消息还没有到,大概是我能力问题”

    “是我急了,是我急了!”

    夏夜之拍拍身旁的座位,让杨橙坐下,由衷道:“自从我来了盛世年华,杨经理帮了我不少忙,如果有我力所能及的事而杨经理又不方便,我可以代为行事!”

    “夏爷!”

    杨橙刚坐下又站了起来,舔了舔嘴唇,本来还想说两句客套话,然而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叹了口气,转身走到酒柜,拎了一瓶轩尼诗出来,为夏夜之先倒了一杯,自己才倒上,一口气喝掉后,杨橙卸下以往那游刃有余的笑容,平和道:“我算不上什么君子,虚与委蛇的事也干的不少,也做不到夏爷那种荣辱不惊,淡泊宁静的气度,不过知恩图报四个字,我自认为还是能做到的!在我最郁郁不得志之时,翼爷给了我花不尽的金钱,给了我豪宅,说真的,一夜之间当我发现停在门口的是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的时候,我哭了挺久,挺没出息。有时候睡不着,我都在想如果是曾经的我,除了酗酒麻醉自己外,能住上千万的房子,开上百万的车吗?罗莎莎这样的女孩会正眼看我一下吗?”

    杨橙摇了摇头,似在自嘲,又似在嘲弄人生,嘲弄命运无常,嘲弄尘世莫测,点了支烟,放松地靠在沙发上,难得没有尊卑芥蒂地对夏夜之道:“恕我夸句口,这么几年在圈子摸爬滚打,练出来的除了酒量,就是眼力了,夏爷的为人我没能耐多做评价,但有一点我十分确定,只要是你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尽力去做。所以,我冒昧地说句,请夏爷帮主人完成心愿,这就是我最想完成的事!”

    “好!我尽力就是!况且,这也是我想做的两件事之一!”

    杨橙感激地点了点头,似是放下了一件心事,不过同时又对夏夜之提到的另一件事来了兴趣,难得地追问了句:“另一件事呢?”

    “证明我错了!”

    “啊?”

    杨橙顾不上被烟雾熏得流泪的眼睛,惊讶道:“为什么不是证明你对,而是错呢?翼爷呵呵,翼爷从来都是积极的!”

    的确,在杨橙印象中,赵炫翼从没有错过,纵使有过纰漏,也会否极泰来,关键在于手段,这也是他信奉的真理。

    看到夏夜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杨橙又举了几个例子。

    夏夜之自然也不会计较,望着飘向房顶的烟雾淡淡道:“或许是比较悲观吧!或许是认为承认自己错才会好受点?或许是变了吧,不像以前固执了?或许呵呵,谁知道呢!”

    杨橙这一晚没有回家,中途罗莎莎打过两次电话,他都挂了,可能是被伤到了,不过以他的心性自然能熬过去,说到底,罗莎莎不过是他的藏品,他清楚,罗莎莎自己也知道,不需要多言,各取所需就好。

    在半睡半醒间,手机忽然又响了起来,杨橙凑近眼前看了一下号码,立即坐了起来,按下接听键,“有消息了吗?”

    “有了”

    感谢羊呗,cy…小小,上善夜凉,爱已死情未灭,hehehe,石小柱,staralan,ovfe!(,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七十五章 竹节() 
“舔咪咪,你笑着舔咪咪,好像那话儿开在唇缝里,开在唇缝里。在哪里,在哪里奸过你,你的笑容这样兽袭,我一直想勃起。啊,在梦里,梦里,猛力奸过你,舔咪,你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猛奸的就是你”

    哼着扬州小调,布拉格悠然的行走在法桐路上,一夜倾盆大雨将这个世界冲刷地清澈清冽,似一弯从高原雪山山涧蜿蜒而来的溪流,荡涤尘埃。

    雨水从法桐枝叶上掉落砸在行人头上肩上,偶尔还有不上道的家伙将女孩骗到树底下,然后用力朝不招天不惹地的梧桐来上一脚,几颗年纪尚幼的小小法桐被大力撼动,摇晃着脑袋,泪水簌簌扑落,而被大雨点淋得一身狼狈的女孩子鼓着腮,促狭地攥着粉拳追着那戏弄她的坏家伙在人行道上追逐。

    布拉格插着口袋,吹着口哨,旁观着这些此生本无法切身感受的情和境,心底里暗暗感激夏夜之,确实如果没有这个小子出现,这个夏天注定又是和以往一样的夏天,在炎热烦躁和漫不经心中悄然走过。

    有些遗憾的是,也许这就是最后一个夏天了。

    老师曾经说过,帝王加纳作为一个个体出现是阴影的幸运,假如有一天他执著于某样东西,而不能凭自己的力量得到时,就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开始。

    这句话时隔多年,回荡在耳边却清晰如初。

    在帕米尔高原发生了那件事后。凌榛越发沉默了,尽管他一直就是那副石头人的模样,可是这次的沉默对于他这个熟知凌榛很久的人来说能读出一些额外的味道。那是一种死气。上周一天,他看到凌榛居然罕见地提笔写了一封信,而且将那封信交给了杨橙,不用问是送给他女儿的,为何他不直接寄出去?傻瓜也会明白!

    不只是凌榛,连赵小子这些天也有点反常。再退一步说,自己!

    为何整天守着这些学生?

    真是吃多了找回童真吗?答案他很清楚。只是不愿揭开。

    离开宿舍前,还给小胖子马立强掖了掖被子。换作以前是绝对不会做的,这一切就好像昨日那场骤雨来前,低空掠过的雨燕。

    帝王加纳能追赶小天使芭碧萝,又和蛰伏了百年的神秘组织蔷薇十字会结怨。关键一点,他本来能将凌榛和芭碧萝斩草除根,能得到机枢的秘密,为何偏偏舍下两人去追a公爵?

    根据十几年阴影里的情报,赵炫翼猜测是因为a公爵三次从帝王加纳手底脱逃,帝王加纳丢不下面子,必须手刃此人。可这不应该是帝王加纳那样特立独行意志如钢的人会做的。

    这个问题,在李晓彤婚礼那晚他也问过夏夜之。

    夏夜之说了一段话——

    能站在那个位置必然胸襟天下,帝王加纳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去做一件事。除非这件事不是由他决定。他的目标是机枢这点可以断定,只是他有可能不需要从芭碧萝口中得到讯息,追杀芭碧萝也许是为了封口。是怕消息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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