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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天!”
“好大啊!”
“真是一块巨无霸!”
一块巨大的翡翠解了出来。
通体鲜艳,颜色均匀一致,透明如玻璃,可惜的是,在翡翠玉肉的中央,缠绕了一条寸许宽度的紫带,将整块翡翠一分为二,同时像是翡翠系了一条紫色的腰带。
不,不可惜!
紫色高贵,纯正透明。
“春带彩!居然是春带彩!”
紫罗兰翡翠也是翡翠中的上品,紫色神秘而高雅,内敛而华贵,很受青睐。
春带彩,就是绿色带紫。
这种翡翠的难得程度仅次于福禄寿,毕竟两种颜色生于同一块翡翠上,异常难得。
这条紫带完全不影响翡翠的价值,甚至为这块翡翠再添一份砝码!
他们主要经营珠宝首饰,而非巨大的玉雕,所以这块翡翠运回去仍要切割开做成各种各样的首饰,才算物尽其用。
正绿色的翡翠,不是绿,不是黄杨绿,不是菠菜绿,而是正绿色。
晶莹剔透,浓艳醉人。
附近人脸是绿的,眼睛也是绿的。
称了称重量,王启扯着嗓子道:“一千零六公斤!一千零六公斤!”
一千六百多公斤的毛料,解出一块一千零六公斤的巨大翡翠!
根据未经雕琢加工的玻璃种翡翠市价,三十万一公斤,一千零六公斤翡翠的总价是三亿!
三亿!
我的老天,算明白这一笔账的人都震惊了!
价值百万的毛料,解出价值三亿的巨大翡翠!
不能按照三亿来算。
零散的翡翠是一种价格,整体翡翠又是一种价格,要贵不少呢!
加工过后,价格能再翻一倍不止!
想到这一点,邱升华腮帮子都笑痛了,急急忙忙打电话通知公司的安保人员前来。
净利润数亿的翡翠,可不能马虎,没见一些人的眼睛里已经露出贪婪之色了吗,邱升华觉得小心为上,小心为上。
他们公司的安保人员,都是龙虎会出来的,身手一等一。
王启大吼道:“放炮,快给我放炮!把店里的鞭炮都拿出来放了!”
鞭炮一放,人都知道这家铺子解出翡翠了。
但,他们没想到居然是价值三个亿的翡翠!
无数人蜂拥而至。
因为价格都算出来了,很多人想拿下都没办法,三个亿,谁能出得起?
只能看,不能买,人人心痒难搔。
张百胜在一片嘈杂中突然揪着胡子大叫,要是他买了这块毛料,看谁还说他逢赌必输!
。。。
第694章 汗血宝马10()
张堃叹为观止。
他好声好气地道:“爷爷,是您没机遇,你可别怪人家买。”
“我后悔啊,都怪你们!”
张百胜瞪他,“要是你们给我一百多万让我买了这毛料,咱们家就能进账三个亿啦!”
张堃好脾气地笑着。他们的家教早就告诉他们,人是讲究运气的,该是他们的就是他们的,不是他们的,也不能强求,更不能因为自己错过就迁怒于没错过的人。
张百胜也就是发发牢骚。
发完牢骚,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权胜男,“小丫头,你这翡翠卖不卖?”
他问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分开卖他们就能买得起了。
“对啊,小姑娘,你这翡翠卖不卖?一千公斤太大,不容易加工,分开比较好,上百公斤几十公斤地分开,价格不低啊!”
最低三十万,三亿妥妥入账!
“是啊,小姑娘,你就分开卖吧,咱们大家见者有份!”
“分开卖!分开卖!”
邱升华能算的账,权胜男也能算。
现在正是进攻翡翠市场的时候,她怎能错过?
因此,她摇了摇头,微笑道:“这块翡翠属于月生珠宝公司,并不是我的物,若是大家实在喜欢,可以找邱总专门定制首饰。”
相信,解出巨大翡翠的月生珠宝公司,肯定能打响第一炮。
“月生?那不是陈氏珠宝公司吗?”有人提出了疑问,看向熟识的邱升华。
邱升华赶紧上前两步,抱拳对众人道:“陈氏公司已经易主,改为月生珠宝公司,日后重心将会移到翡翠这一类珠宝上面,所以这块翡翠绝对不会卖掉!不久的将来,这块翡翠将会由著名的玉雕师,手工雕琢首饰,并且加工,欢迎大家届时光临小店!”
张百胜张口就道:“小邱,你千万记得给我留两套首饰啊,一套正绿的,一套春带彩的,或者紫罗兰的!我第一个开口,你得额外照顾!”
邱升华含笑答应,其他人纷纷递上联系方式。
采购翡翠作为原料加工的珠宝商很多,可更多的就是喜欢翡翠,能买到这么顶级的翡翠,谁不想要啊?顶级翡翠,可遇而不可求。
见公司的安保人员赶到后不久,得到消息的媒体记者也陆续赶过来。
他们激动不已,无不举起相机,为这块巨无霸的春带彩翡翠拍照。
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远景、近景,拍摄了很多张。
权胜男和以前一样,以神识画符,附在这块翡翠上,功成身退。
趁着铺子里人多热闹,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亚历山大她带走了,丹尼尔却留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她提点,邱升华做生意多年,知道该如何利用媒体宣传这块翡翠,宣传改了名字的月生珠宝公司。
等到人想找解出天价翡翠的少女时,发现少女已经无影无踪了。
如权胜男所料,一天之后,月生珠宝公司名声大噪!
公司易主!
巨大翡翠!
无一不是噱头!
相信,在谈及翡翠的时候,一定有很多人记住了月生珠宝。
接下来得几天中,邱升华在珠宝行业炙手可热,不断地接受采访,很多人闻风而至,赶来参观这块巨无霸翡翠。
。。。
第695章 汗血宝马11()
邱升华仅仅允许少部分的人参观,然后就送去加工了。
这一块巨无霸翡翠,奠定了月生珠宝公司进攻翡翠行业的基础,每当人谈及翡翠,都会不由自主地提到这块翡翠!
稀奇!
绝世!
这么大的翡翠,谁见过?
因而,竟成了经典的传说,至于是谁解出的翡翠,报纸没有报道,逐渐成了谜团。
在邱升华开始忙碌的时候,权胜男处理好目前的事情,又替一些前来求助寻找亲人的人指点了一下亲人的下落,才堪堪告一段落。
她忙,霍雪桐也不清闲。
两个同样忙碌的人,约会的时间少之又少。
等她忙完,霍雪桐的法国行程也结束了,再次返回京城。
他上次来是因为月生服装店开业,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就又飞回法国了。
现在,两人才算轻松。
开学至今日,已经快到两个月了。
权胜男转学后,由家人出面,足足请了两个月的假期。
算了算就剩下最后三天,权胜男决定好好利用这三天,轻松轻松。
霍雪桐求之不得。
小女友一直忙忙碌碌,他很心疼。
“囡囡,我特地给你买了一匹马,昨天运到京城,去看看喜欢不喜欢,我记得你的骑术很好。”霍雪桐建议道。
霍雪桐在京城开有马场,其中养了不少名马,是上流社会喜欢消遣的地方。
马场对权胜男是完全开放的,这些年他们没少去马场放松。
李芳传授的君子六艺中,骑射也是其中之一。
在出现自行车、轿车等代步工具的现代,权胜男仍然很喜欢最原始的骏马。
权胜男睁大眼睛,“你什么时候买的马?我都没听你说。”
“前些日子在法国遇到一位英国的朋友,他有一家马场,主要经营纯种的汗血宝马,在国际上非常有名,我顺路去了一趟英国,在他家马场里挑了一匹最好的纯种马,昨天才由飞机空运进京,休整一夜,精神应该恢复过来了。”
汗血宝马是世界上最神秘的马匹。
权胜男久闻其名。
在国际上,它还有一个学名,叫做阿哈尔捷金马,原产于土库曼斯坦。
在天朝历史上,原产于大宛。
汗血宝马神骏异常,形细、体美,皮薄、毛细,跑动起来,轻快而灵活。
这也是在天朝绝迹的原因。
行军打仗,不需要这种体型纤细的马。
权胜男御马之术非常了得,换上骑马装,飞身就上了霍雪桐送她的宝马,在马场里迎风驰骋,笑声清脆,霍雪桐与她并驾齐驱。
霍雪桐的马也是一匹汗血宝马,以前权胜男就骑过。
在天朝,汗血宝马的数量极其稀少,几乎不可见,目前,权胜男没听说几匹。
而霍雪桐的马场,不算她刚刚得到的这匹马和霍雪桐的,另外足足有四匹,为马场所用。
所以,很多上流人士特别喜欢来这里,觉得能彰显自己的身份。
那四匹马,被照料得异常精心,过得比人日子都好。
有不少上流人士每个月都拨一笔钱来养这几匹马,他们认养了,等到他们来马场消遣时,就要优先让他们骑自己认养的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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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6章 汗血宝马12()
在马场里跑了几圈,权胜男放缓速度,侧头对霍雪桐笑道:“我很喜欢这匹马,我也有自己的马了,不用再嫉妒你的霍飞红了!”
霍飞红,就是霍雪桐的马。
她给取的名字。
霍飞红是一匹枣红色的马,每当奔腾出汗时,皮毛的颜色特别鲜艳,如同流血。
飞奔如电,殷红如血。
霍雪桐送她的这匹,也是枣红马,皮毛光滑,犹如一匹枣红色的缎子。
而马场里的四匹纯种马却是栗色的马。
在她放缓速度的时候,霍雪桐同样放缓了,两匹马并头而行,他微笑道:“你给我的马取名霍飞红,要不要我给你的马取个名字?”
“你要给它取什么名字呀?”权胜男矮下身,轻轻抚摸着马头。
“就叫绯绯,权绯绯!”
“绯绯虽然也是红啦,但不如霍飞红的名字呢!”权胜男抗议。
不过,抗议无效!
这匹小母马权绯绯的名字,就此确定。
一个霍飞红,一个权绯绯。
霍飞红和权绯绯全部都是纯种的汗血宝马,虽然经过驯服,但脾气仍然很烈,霍雪桐得到霍飞红时,很下了功夫才得到认可。
不知为何,两匹马对权胜男却十分温顺。
权胜男明白,这是因为自己灵力所致。
要是没有灵力,她需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轻易骑上权绯绯。
他们两人一早就来了马场,跑了几圈后,才渐渐有人来,各种各样的马飞驰在马场上,马背上,是穿着不同骑马装的上流人士。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见到霍雪桐,他们都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向霍雪桐颔首为礼,开口问好。
霍雪桐风度翩翩,温和可亲,和谁都能说得上话。
权胜男很少插嘴进他们的话题,一直含笑倾听。
出了红墙大院,她几乎没出现在其他上流社会的场合,很多人都不认得她,虽然很好奇她的身份,居然和霍雪桐一样,骑着汗血宝马,但大部分都无意多问。
权胜男对此很满意。
正觉得舒心,忽然听到前方一阵争吵,越来越厉害。
霍雪桐皱了皱眉。
权胜男定睛看了看,好像是两方人争夺一匹汗血宝马的归属。
马场很快就有工作人员上前调解。
谁知,越劝,闹得越厉害。
根据权胜男听到的,好像是双方中的少年先来的,他认养了马,可以先挑选这匹马,他骑着马在马场中奔跑,另一方的少女突然冲了出来,险些发生事故。
那少女很骄纵,说马是她认养的,理应让给她骑。
四匹汗血宝马非常珍贵,每一匹都有很多人认养,所以马场有一个规矩就是,认养的人比没认养的人可以优先选择汗血宝马,但同样都是认养的人,就要讲究先来后到。
毕竟,僧多粥少,人多马少。
值得权胜男注意的是少女身边跟着一只鬼,一个容貌俊朗的少年,他不住地跟骑马的少年打气,“加油,加油,骂死马艳玲,最好骑马踩死她!”
话里话外,对那名少女马艳玲充满了愤恨!
霍雪桐不是很在意这一场争吵,相信工作人员能解决,他一直将心神放在权胜男身上,见到她的目光在虚空而非落在人身,轻声问:“怎么了?”
他们身边没人,权胜男侧过身,小声道:“我看到那名少女身边跟着一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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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走进校园1()
鬼?
霍雪桐了然。
自从他和权胜男说开后,权胜男把一些鬼的事迹告诉他,他方知道权胜男身边一直有鬼徘徊,在金陵的七年里她跟一名明末清初的老鬼学习失传的琴棋书画诗酒花茶,跟顾绣传人学习刺绣,也跟赵正阳之母李玉娴学习钢琴等东西。
现在她说自己又见到了鬼,霍雪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他抬眼打量了一下正在争吵中的少女,很快认出了她的身份。
“马艳玲,长安人氏,季天心舅舅家的表妹,今年十九岁,其父马国威是长安市教育局的局长,其母是长安市第一高中的副校长。去年高考,马艳玲以极高的分数考上了京城大学,虽然不是长安市的高考状元,但只比高考状元低了十几分,风光无限,现住在季家。”
“季天心的表妹?你认得?”这样一个小人物,霍雪桐居然认得?
之所以说马艳玲是小人物,是因为以她长安市教育局局长女儿的身份,没有资格也没有可能出现在有霍雪桐的场合里。
应该说,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才是。
“不认得,但我见过马艳玲的照片。”
霍雪桐向来细心,凡是政府各个部门的官员及其家人,他几乎全部熟记在心,初次见面,不需要介绍,他就能精准地叫出对方的名字。
名字、籍贯、长相、学业工作以及所擅长的东西,他全部知道。
这份本事,权胜男望尘莫及。
马艳玲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不值得霍雪桐注意,但他熟记过马国威的履历和家庭状况,所以一眼就认出了马艳玲,虽然比起照片上,她明显年长了几岁。
权胜男蓦地想到了这一点。
霍雪桐了解她,她当然也清楚霍雪桐的能力。
静静看了霍雪桐一会,权胜男眼里仿佛清潭中落了两颗星子,笑道:“你连马艳玲都认得,怎么可能不认得季天心?那天,你是故意的吧?”
睿智绝顶的霍雪桐,没见过的人他都认得,何况见过的?
不可否认,她很欢喜。
霍雪桐淡淡一笑,没承认,也没否认。
“我很高兴,很满意,真的,霍先生!”权胜男眉梢眼角全是盈盈笑意,光彩夺目。
霍雪桐微微侧身,目光柔和,“权小姐很高兴,很满意,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份表扬?”
“当然可以!”权胜男抛了一个飞吻,马缰一抖,胯下红马撒开四蹄,扬长而去,唯余一阵清脆悦耳的笑声徘徊在霍雪桐耳畔。
“淘气鬼!”
霍雪桐一笑,追了上去。
两匹马都是汗血宝马,速度相当,但霍雪桐的马到底大了一岁,很快就追上了权胜男。
并辔而行,清风拂面。
他们跑了一圈回来,马艳玲和对方的争吵仍未止息。
主要是马艳玲无理取闹,工作人员怎么劝都不行,牵来另一匹汗血宝马她也不同意,非要别人骑着的那匹马。
负责马场工作的魏经理赶了过来。
他听完来龙去脉,怒声道:“请马小姐出去,从此以后,马场不再接待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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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走进校园2()
霍雪桐带出来的人,自有一份心机手段和行事准则。
这是各界名流消遣的地方,大家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就算是暴发户,都很少做出这种失态的事情,一直以来,马场就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今天,马艳玲的举止真的让人大开眼界。
不少名流已在心中嘲讽,区区一个教育局局长的女儿,真是好大的脾气!
对于魏经理的处理,很多人拍手叫好!
他们以后还想来这里骑马,若是不小心先骑了多多,马艳玲随后出现了,是不是像方才一样跟他们吵闹?他们可不喜欢遇到这种事。
马艳玲不敢置信地怒瞪魏总,“你敢赶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魏经理淡淡地道:“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是民政部门,不需要知道顾客的父母名讳。”
噗嗤!
原先和马艳玲吵得面红耳赤的少年率先笑出声。
马艳玲恶狠狠地回头,目光像淬了毒的刀子,不等她再发作,就被马场里的工作人员礼貌地请了出去。
有秦家之势,霍家之财,马场不用畏惧人。
魏经理先向马上的少年道歉,“常先生,不好意思,惊扰您了,今天给您免却一切费用。”
紧接着,他又向其他人恭敬地道:“我们马场一向秉着顾客至上大家放松的宗旨,今天大家受到了不少的困扰,今天的费用一概七折,以示马场的歉意。”
马上的少年和其他人都摆了摆手,说不必。
魏经理听了,仍然坚持。
这么一来,大家心里都觉得他会做人。
一点费用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他们满意的是魏经理处事方法很妥当。
权胜男看在眼里,对霍雪桐道:“霍先生,你真的是知人善任啊,魏经理把马场打理得很好,怪不得京城中虽也有别人开马场,却始终比不上你的马场受欢迎。”
霍雪桐坦然接受。
马艳玲离开,跟在她身边的那个鬼魂也随之离开,权胜男有点遗憾。
鬼魂逗留人间,多是心愿未了。
有的紧跟着自己的亲人,如常开晓、李玉娴、王翠花、南关月等。
有的则紧随着自己的仇人,如丁海华。
看着那名少年满脸满眼都是对马艳玲的恨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