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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青楼之莫忧馆-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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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肆离那捕快也远了点,生怕嘲风一个不爽让人把那死捕快活刮了。血腥画面他倒是不怕,可要是把自己的衣裳污了那就麻烦了。天知道那人的血是不是也是臭的。

嘲风的手一动,小肆紧张的立刻跑到远处,那捕快也不是死人,看着小肆的反应也不由紧张起来,手不由得抓上了那把轻飘飘的捕快刀。

心里不住的后悔,早知道就不怕累而把捕快刀弄成假的了。那小伙子既然住在绿柳庄李肯定也是武林人士会点拳脚功夫,要是打开来自己的这把银样蜡枪头那是毛用没有啊。要是小命因为这而交代在这里那就冤枉了。

嘲风把头伸进袖子里,捕快更加紧张了,不会是扔暗器吧?当嘲风掏出那白花花的东西的时候,捕快忍不住想抱头蹲下大呼饶命。

“差爷莫急,小人去换身衣服就和您走。这点小意思还请您手下,麻烦通融通融。”嘲风把手上的小元宝递了过去。

捕快僵硬的收了过去,刚刚没有求饶是因为他害怕的连话都说不出人都动不了。“快点快回。”把那银子收好,捕快脸上的表情好看多了。

“别去。”嘲风换了件白衣刚要出去就被那小丫头拦住了,“不怕他,杀了他。”

嘲风无奈的蹲了下面揉了揉那小丫头的脸,觉得不过瘾又把她的头发揉乱了,“小孩子别整天把打啊杀的挂在嘴边上。不过是一点小事,我一会就回来,给你带桂花糕。”

“还有肉包。”小丫头的目光亮亮的。

“恩。”嘲风笑了笑。

捕快带嘲风去衙门,林家人自然跟着。于是在清安的大街上你能看到,一个捕快带这一群带着面纱的人往衙门走。

清安人纷纷议论,八卦性子一下冒了出来。

“造孽哦,官府又欺负外乡人。”

“没办法,咱这里的人多少懂点拳脚功夫,他们哪赶找我们麻烦。好不容易碰到个有钱的外乡人还会不好好把握?”

“这么一群人怎么都带着面纱啊?”

“他们虽然长的不太好看,可是都是大好人。经常光顾我的馄饨摊。”这个是馄饨摊的老头。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好人,而且还是有钱人了。虽然老头的馄饨便宜,可是有那一碗馄饨的钱他们可以自己做五碗了。一般人家是不会去吃的。

嘲风下意识的想去摸身上那块证明自己太子身份的翡翠牌子,手一摸空才想起来,上次临时起意把那牌子送给了秦豫那个傻小子了。

那方难看的太子印他自然不会随身带着,不过到时候真要闹大了,杀光那些人恐怕那老皇帝也不会说些什么吧。

(喂,那是你的生父~~)

(嘲风:我就一爹爹名字叫林迷醉)

(……)

在衙门后堂,罗知县紧张的搓了搓手,“小霸啊,你确定那人没什么背景没功夫?”

王霸皱了皱眉,熊掌一般的大手啪的一下子打在了案桌上,“怎么姐夫,你还不相信我?”

“小霸这么大人了脾气怎么还那么大?不是和你说过很多次了,你姐夫穷,你要把我桌子拍烂了可要你赔的。”罗知县看着自己那膀大腰圆一脸土匪样的小舅子就头疼。世上怎么还能有这般的野蛮人?

王霸本来就清安的一个混混,可惜清安懂武的人不少,他也就只能偷鸡摸狗欺负欺负那些没没爹娘的苦孩子。自从他姐嫁了这个罗知县后,他就更加为非作歹了。

把那些苦孩子集中起来让他们去乞讨,清安人都知道这些可怜的孩子给了钱也拿不到后,都给他们吃的。至少能让他们吃得饱。可是王霸把这些孩子打的半死不活以后又想到了出意,让他们去偷。

每个月还必须交纳制定的银两,不然等待那些孩子的就是一顿毒打。

上次偷嘲风的偷儿不过也是一个苦孩子而已。虽然嘲风被偷的荷包里不少碎银子还有一千两银票,可是王霸拿到手以后非但没有给那孩子一点奖赏,反而更加凶狠的抽了孩子一顿。

让那孩子交出私藏的银子。最后还是他身边的狗腿跟班们提醒才停了手,问起了被偷的人是什么样的。

那孩子是所有孩子中手上活最好的一个,其他人都经常完不成任务,经常被打的皮开肉绽,只有他难得才玩不成,身上的伤也最少。

虽然他他手上的活好,可是他成功率高却是因为眼里更好,只看一眼就知道那人有钱没钱,知道那人是不是能惹。

直觉告诉他那天偷的那人是不能忍的,可是那人身上的贵气不断的诱惑着自己。一想到没完成的银两数,他决定赌一把。抓到了大不了被打一顿,即使把自己杀了自己也就那么一条烂命。他几乎是抱着被抓的决心冲过去的。

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偷到了,看了那人一眼,虽然蒙着面纱,可是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那人默许的。

眼睛眨了眨,把自己的眼中的泪光眨掉以后,他告诉王霸那只是一个普通的少爷,有钱,非常非常的有钱。应该不会武功,因为自己靠近他也没被发现,他们好像只是绿柳庄的客人。

那人应该强大到不用自己隐瞒吧,那孩子这么安慰自己。王霸问完以后把他当条狗一样扔在破房子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身边的其他孩子木然的看着他,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这样的打他们经常挨,已经没有安慰的必要了。

一个人光身上就带了一千多两银子,那可是一直超级大肥羊。不得不说,王霸还是有点脑子的。绿柳庄毕竟也不是自己能惹的,所以拿了五百两给他的知县姐夫,拖他一起下水敲诈那肥羊。

毕竟民不与官斗,那些人拳脚功夫再好也不过草民而已。他相信他的五百两不会白花,那肥羊身上还能让他敲诈出更多的银两。

悬崖下

林迷翔迷茫了,是无影抱着自己,帮自己承受了大部分的伤害,所以现在自己只是受了点轻伤,右脚断了根骨头,至少还生龙活虎的。可是无影就麻烦了,一身的伤不说还昏迷着,也不知道他肋骨什么有没有断。

无影在几天里还醒过几次,自己喂了点水给他,又让他吃了点自己烤的肉和找的水果。可无影经常吃完就晕过去了。这么多天不见好就算了,最要命的是这几天山上居然还石头下来。

那个恢复记忆的柳易还真不是普通的狠心啊。林迷翔自然把这债算到了李洛水的头上,完全没想到是自己侄子干的好事。

看来要把无影转移地方。不然跳悬崖没死反而被石头砸了,那就悲哀了。

可是他要怎么弄呢?是抱?是背?是扶?是驼?是拽?是……

林迷翔看了看自己那白皙纤细貌似孱弱的手臂,又看了看自己受伤的腿,很自然的把自己归纳在体虚病弱的伤残人士那一类。

上去抓住无影的两只脚就往前走。对,没错,他选择用拖的。

彭!刚走了几步,就听到一声轻响,林迷翔回头一看,原来是无影的脑袋撞上了石头。昏迷的无影甚至还因为疼痛呻吟了一下。林迷翔连忙把头转了回去,他什么都没看到也没听到。

彭彭彭!彭!一路上这样的声音不断响起。

嘲风啊,你的决定真的对嘛?他们两人真会如你所愿的走到一起嘛?在那之前无影要是被林迷翔整死了那可怎么办啊?

(补昨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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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折腾江湖 第二十七章 勇气

二十七章

无影的命无疑是硬的,硬到他和石头撞,他没多大的事只是擦破点皮留了点血,石头却无辜的成了碎片。

如果今天不是无影,林迷翔会转身离开。林家人向来都是独立的,特别是绝杀阁里出来的更是如此。哪个没有被自己的教习师父扔到鸟不拉屎的荒凉地方做那莫名其妙的野外生存训练,哪个没有不被剥的精光还搜光身上最后一文钱扔在一个没有任何熟人的陌生地方进行狗屁不通的生活能力锻炼。当然偶尔那些变态到以折腾人为乐的教习师傅们难得会有怜香惜玉的心情,就好心给女人留件肚兜中衣中裤什么的。虽然没多大区别可至少也是一种心里安慰不是。总比那些男人在陌生地方一醒过来就要拼命捂住**裸 奔来的好。即使唐国的民风日渐奔放,可依旧受不了裸男**光天化日之下张狂的游荡。

被骂流氓事小,要是吓到那些银发的婆婆或者黄毛丫头给她们造成心里阴影就不好了。

既然是无影,他只要能醒过来,那他在这鬼地方肯定比林迷翔混的更好。依照无影打不死的蟑螂命格来看,他是一定能醒的。可是为了林迷翔未来的日子着想,这个人是必须救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用人小厮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可如果是像无影这样的安静沉默的高手那意义就不一样。

无影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自身的身价,林迷翔没有扔下他不管让他自生自灭。可无疑他也是悲哀的,因为林迷翔的照顾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的。

你见过照顾人自己吃着香喷喷的烤麻雀,而给昏迷的人灌麻雀血的吗?而且还被灌的一嘴巴的麻雀毛?为了体现自己的关怀照顾,林迷翔还特意不处理那些鸟毛。

你见过照顾人自己睡在柔软的干草上,而把病人扔在泥地上的吗?

你见过照顾人自己吃最大最甜的水果,把那些小的苦涩的果子给病人吃的吗?

在这里仍然要感叹无影那顽强的生命力。在被林迷翔照顾的多断了两根肋骨,染上风寒以后,他居然还是醒了过来。

只是一睁眼,无影就恨不得自己没醒过来。他浑身发烫,两颊发红,人像扶不上墙的烂泥一般瘫软在林迷翔的怀里。

略微挣扎一下,每块骨头都散发出酸软的呻吟。林迷翔也不厚道,人家挣扎你也拦着点啊,他非但不拦着,反而配合着暗用巧劲把怀里的人“送”了出去。然后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衣衫皱眉。好重的汗酸味啊,虽然同样身为男人,他依旧不能忍受。果然他还是比较喜欢香香软软的女人啊。

滚到地上的无影立刻头晕眼花,眼冒金星,身上的骨头不只是酸软了,这下每块骨头都散发着疼的信息。

疼的无影额头上立刻留下了黄豆粒大小的汗滴,不过他依然庆幸,那个怀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依靠的。他可不想为这么个小小的拥抱付出凄惨的代价。

无影是个明白人,可惜现在已经晚了。那人无视他疼到快晕过去的表情,在他耳边一条一条的诉说着欠他的恩情。

最后还总结性的发言,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更何况还欠了他很多很多,所以无影从他清醒的那一刻起有了新主子。无影的新主子名字自然叫林迷翔。

听了林迷翔的话,无影恨不得自己就没醒过来过。要在这人手地下还不如直接死了来的方便。

林迷翔仿佛看明白了无影的意思,也没生气也没恼,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你若是不应也是可以的。”

无影的心一紧,明知道那人肯定还有后话,断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可是还是忍不住有一丝侥幸心里。眼睛睁着直勾勾的看着林迷翔,等着他下面那句话。

“只要你让时光倒转,把你欠我的那些恩情都抹去就好了。”林迷翔笑的那叫一温柔,温柔的让人想抽他。

无影喉咙口一甜,一口血差点没被气的喷了出来。可如果喷出来不小心污了那人的衣衫,恐怕那人又要找自己的茬,为了这理由无影硬是把那口甜腻的血咽了回去。

林迷翔的目光闪了闪,仿佛有一种名为犹豫的情绪一闪而过,只是片刻后那双眼睛里满是得逞后的满足笑容。

无影看着那笑容一震,那张脸和脑海中那张已经有些模糊的脸竟然渐渐的重叠到一起。眼睛一酸,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了,我的仆人现在我们要上路了,早日爬出这个鬼悬崖。”然后给那些不乖不长眼惹到他的人一点教训。

无影撑起右手,左手拽着手边的一根明显营养不良的歪脖子小树,撑起身子。还没完全站起来,额头已经汗如雨下了。

看着无影毫无血色的嘴唇,林迷翔盘算了一下,还是走到无影前面弯下身子,“上来。”

半天都没反映,林迷翔一回头就看到无影疑惑的看着自己。

“你肯定是不乐意让我抱的,所以只能背你了。好不容易得来的仆人就这么死在这里很亏。”见无影还是没反映,林迷翔不耐烦了,“我还没折腾过你呢,你要知道我以前看你多不顺眼。你骨头可能断了,我尽量小心,只要能活着出去就好了。”死在这里就什么都完了。

无影迟疑了一下还是趴到了林迷翔那并不怎么宽广的肩膀上,“我没死就随你折腾。”冰冰冷冷的话,毫无感情,可楞是让林迷翔听着慎得慌。

回过头看了看那张硬汉脸,掂了掂背上的分量,又低头瞄了眼自己的身形,林迷翔沉默了。

只是无影啊,你真的需要减肥了。

嘲风的眉头已经拧在了一起,他怎么也没到他居然在去衙门的路上“遇到”了可爱的小世子秦豫。

“胡闹!”这人不在京都好好呆着,来这里做甚?嘲风一想到秦豫的做派脑袋就大了。这小子溜出来就算了,不过就是一半大的屁孩,怎么会不贪玩?被朱墙高院关闷了想出来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凑凑热闹也无可厚非。只是需要带上这一大群嘛?

看着秦豫身后的那三辆大车,五六个美婢,还有七八个机灵的小肆,嘲风的脑袋越来越大。

秦豫要放平日只怕被吓的屁都不敢放一个了。可现在他们可不是在京都,那人现在的身份可不是太子,只是大户人家的少爷,那他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被嘲风这么一训,他的腿还是习惯性的抖了抖。

不过那张漂亮的脸被蒙起来以后,他的胆子也就大了许多,“我已经尽量精简行囊了。我只带了二十套衣裳,三件皮裘,十八双靴子。原本我连水都要运来,只是我母妃不允。”

嘲风额头上的青筋蹦了一根出来,压低声音冷笑“世子爷,好大的排场。”

秦豫呵呵一笑,居然傻傻的应了,“好说好说。”

嘲风懒的理他,径自走了。

“你去哪啊?我可是好不容易找到你的。”秦豫可把自己所有的私房钱都捐了出来给了他娘,这才被放行的。这次他损失惨重,不玩的彻底就对不起自己辛苦攒下的那些银子了。

嘲风狠狠的翻了一个白眼,“没见我被官差带着要去衙门吗?”

“去衙门?”秦豫一愣没反映过来,难道这些人神通广大的知道了太子微服出巡?只是看了那两个衙役一眼,他撇嘴,排场也太寒酸了一点吧。

“恩,说是我犯了事,要请我吃牢饭。”嘲风说的那叫一云淡风轻。

秦豫傻了,怎么世上还有比他活的还要不耐烦的人啊?抓太子坐牢吃牢饭?好想法好创意好胆量。他服了。那些人太有勇气了。

其他 第二卷 折腾江湖 第二十八章 炮灰

第二卷 折腾江湖 第二十八章 炮灰

“小小的知府居然要抓当朝治国太子之罪,天下间居然有此等荒谬之事,简直就是奇闻一件啊。我有这等机缘遇上上天实在待我不薄,如果错过实在可惜了。带上我吧!”秦豫一脸的神往,仿佛嘲风要去的是碧海琼楼仙境一般。

“滚。”嘲风怎会不知道这人说了半天不过是要跟着自己凑热闹罢了。

“带上我,带上我嘛。”秦豫腆着脸狗腿的凑了上去,眼中满是期待,要是能看到这人在公堂上吃瘪吃亏就好了。

嘲风脚步一停,转头轻轻的撇了秦豫一眼,右嘴角微微的勾出了一点不甚明显的弧度。

秦豫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以前自己以前的狗肉朋友副宰相之子吏部侍郎和自己说的某次朝堂之上,这人刚进宫几日羽翼未长,未及弱冠穿着太子朝服站在百官之首,眼神高傲,即使对皇帝伯伯依旧是同样的眼神甚至更带上了几分傲慢和不屑。

而且眼尖的人会发现这个太子居然向皇帝行礼的时候是半跪,半跪也就算了,那只“跪”在地上的膝盖其实是悬空的。

正紧要追究起来,那就是大不敬之罪。安上这个罪名想怎么治罪都可以,不过就是轻重之说。

不过既然不少人都看出来了,那皇上自然也看出来了,既然没追究他们也不能说破。由此也可见皇上对他的宠幸。

原本监国太子也并不是监国太子,只是有些老匹夫弄不清楚状况,居然要血谏上书质疑太子的身份,说什么皇室血脉事关国家兴衰社稷要滴血验亲,否则自己就一头撞死在这金銮殿之上。

皇上当时的脸都绿了,刚要发火,太子就拦了下来。

“能死在这金銮殿之上也是一种荣耀,不过大人恐怕还没这福分。吓到其他大人事小,要是把这金銮殿弄脏了可是要辛苦公公宫女们了。大人既然要验,那就验吧。”说完也不顾其他人的脸色吩咐让人端上水、碗、脸盆。

只是这验却不是那位大人想的那般验法。他让人端了一个大脸盆来,亲自抓过那副宰相的手就是一刀下去,放了小半碗血出来。然后让在场所有的人无论大臣宫女还是公公都滴了一滴血出来,看能不能融合。

结果很荒谬,朝堂之上一半的一半的人血都能和那位副宰相的血融合,特别是那些公公的血,融合率之高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绕是那么多双眼睛亲眼看着,也一个个惊讶的倒吸一口凉气,这才发现什么滴血验亲不过就是幌子做不得数。

那时太子的身高还只到副宰相的下颚,可是被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望着,副宰相还是忍不住低下头去。

按理说这是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可这人却不,非要把事情弄大。

“陛下,臣腿脚不便不能行跪礼,请陛下赐臣大不敬之罪。”

罪自然是没治,不然嘲风也不会活蹦乱跳的一面做着莫忧馆的小厮兼头牌一面还能悠哉的做着他的太子。那日之后朝堂之上多了一张椅子。披着耀眼的金黄色缎子“外衣”,上面绣着精美的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嘲风乐意站的时候就站着,乐意坐着的时候就坐着,但始终没有再跪过,他的位置也永远是那个最靠近龙椅的那个位置。

那些人消停了,皇上还正值壮年,立了太子不过也是摆设而已,没必要为这事闹腾。当然看皇上的意思,即使他们闹腾也没用,那又何必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不过副宰相换了人做,而太子也成了监国太子。

“放手!”嘲风没好气的甩开了粘在自己身上的那只跟屁虫,“你要抱到什么时候。”

秦豫这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正死死的抱着人的胳膊,周围不少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们两。脸皮子一红立刻把手松了,“你带我去,我不就不烦你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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