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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特种兵王-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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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看来,这名金发女郎,很有可能是美坚利国的一名特工。

    美坚利国向来对一些敏感地带无孔不入的,所以秦风倒也没有觉得太惊奇的地方。只要这帮家伙不会干涉到他营救唐语彤就可以了。

    “你个臭要饭的,没钱还喝什么酒?喝了酒又特么的不给钱!”

    就在秦风准备找个旅馆休息一晚上时,经过一家酒馆时,忽然听到了呵斥声。

    在那酒馆门口,两个壮汉把一名男子从酒馆推了出来,其中一人扬起拳头想揍对方一顿,被同伴拦住了,使了一个眼色。

    而那名男子,身形有些消瘦,一头垂肩长发也凌乱不已,一身衣服脏兮兮的,用一句臭要饭的来形容倒也的确不为过。

    不过那名男子即便是被赶了出来,也忍不住求着对方再给自己一瓶酒,哪怕是半瓶也行啊。

    秦风忽然脚步停了下来,因为尽管双方都是用英语交流的,但秦风还是听到了那名邋遢男子,在求对方给酒喝得时候,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华语。

    周围已经有几名雇佣兵看热闹,其中两人似乎还认识这个邋遢男,站在一旁冷笑的看着。

    秦风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两名雇佣兵:“兄弟,这是怎么回事啊?酒馆怎么就赶他出来了?”

    “呵呵,没钱还进去喝酒,喝完酒又不给钱,人家不把他赶出来,难道还做赔本买卖啊?”其中一名雇佣兵呵呵笑着道。

    “嗯,还真是该,换做是我的话,打死他都应该!”秦风点了点头。

    “呵,我看你还是别有这样的想法了,这家伙叫龙九,好像是什么马来西亚华人?具体是哪儿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没看那酒馆中的凶茬子都不敢对他动手吗?”那名雇佣兵已经是这酒馆的常客了,所以对龙九的事情倒也知道不少。

    龙九,三个月前是一名雇佣兵,来自于巴拉达附近的一支叫暗黑佣兵团的成员。

    这支佣兵团也不算出名,但其依然也是由六十多名普通的雇佣兵组成,其首领是一个叫哈默拉的一个家伙。

    龙九一年前加入的暗黑佣兵团,而且还是带着他女朋友一起来的,要知道,女人在雇佣兵团体中,一直是一种非常弱势的群体,尤其是整个雇佣兵都是男人的情况下,极少数的女人处境都是比较危险的。

    但龙九在暗黑佣兵团中,战斗力惊人,也因此不少雇佣兵虽然对人家女朋友有幻想,但却没人敢真的去动人家。

    可就在一次龙九出任务时,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女朋友死了,连尸体也找不到。而对于这件事,暗黑佣兵团的首领哈默拉却保持沉默。

    哈默拉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龙九自然清楚,这家伙没少对一些女人下手,只是没想到自己的女人也遭到了黑手而已。

    再三逼问之下,哈默拉就翻脸了,当即从衣柜中把龙九的女友给拉了出来,一具被折磨致死的尸体呈现在眼前,龙九当即就崩溃了。

    哈默拉敢承认这件事,就没想过放掉龙九,所以外面也冲进来了十几名雇佣兵。

    而后来却没想到,十几名雇佣兵也没有拦住龙九,再后来,哈默拉死了,龙九几乎屠杀了整个暗黑佣兵团。从此之后,这个家伙就彻底的废了。

    整天只知道喝酒,每时每刻除了睡着,基本都是烂醉如泥。

    一些佣兵团再知道龙九的实力后,也想过拉拢,但无论抛出多大的好处与待遇,龙九始终是个醉人,面对所有邀请他的人,一律不予理睬。

    前期,龙九还有钱去酒馆喝得烂醉,到后来,这家伙身无分文了,就开始赊账。

    刚刚那一幕秦风也看到了,龙九显然是跑到人家酒馆喝酒,不仅赊的账还没还清,身上也是半分钱都没有。

    所以龙九被酒馆的两个壮汉给赶了出来,如果是别的雇佣兵或者普通人,酒馆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对方,但这人是龙九,之前曾屠杀过整个佣兵团的家伙,这就让那两个壮汉有顾忌,不敢真正的动手。

    “prithee!”

    “求求你们,给我半瓶,一口也可以啊!我以后会有钱给你的!”

    龙九还蹲在地上恳求着,但那两名壮汉已经进酒馆了,根本不会听他任何乞求,显然他这句话已经不是第一次说了。

    忽然间,一瓶酒出现在了眼前,龙九眼前一亮,便伸手去拿,然而却扑了一个空。

    等他站起来转过身时,才看到面前站着一个身穿作战服的男子。

    “想要?”秦风嘴角微微上扬,挥了挥手中的啤酒,咧嘴一笑:“抢到就是你的!”

    龙九眼中闪烁着渴望,此刻就像是一只看到了猎物的闪电豹一般,整个人扑了上去。

    ps:一个小时后还有一章,别走开!

第211章 是生是死,自己选() 
几分钟后,龙九如一滩烂泥一般趟在了地上!

    他已经尽力了,但明明近在咫尺的酒,他却无论任何的也抢不到。

    秦风叹了口气,他看得出来,这个龙九,是真的有不弱的实力。

    别看对方连酒瓶都没有碰到一下,但其实秦风已经在试探中达到极限了,而且这家伙现在的身体已经废的不行,走路都有些飘了。

    他走到龙九的身前,开口说道:“一瓶啤酒,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和你的身份,一箱酒,你得跟着我!”

    老九微微一愣,随即讥讽道:“想让我为你卖命?算了吧!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名字和身份,我叫龙九,亚裔华人,龙九是我的真实名字,家父是马来西亚武馆的总教练,家父死后武馆最后败在了我手里,然后我逃到了这里,怎么样?酒扔过来吧?”

    “……”秦风有些无语。

    这家伙,果然是嗜酒如命了,为了酒你让他说什么秘密他都会说。但即便这个嗜酒如命的家伙,在面对任何人的招揽时,却依然拒绝。

    他拿出一瓶啤酒,直接扔了过去,后者顺势接下,然后就这么拧开瓶盖,大口的喝了起来。

    一口气喝了半瓶,似乎痛快了许多,这时候龙九才瞥了秦风一眼:“你是华夏人?”

    之前秦风与他说话的时候,就是用的华语,所以龙九才这么问,当然,他也并不是很确定。

    因为在这些地方,如果能找到一名华夏商人,倒也有可能,不过一名华夏雇佣兵却并不多见。

    这并不是说华夏没有人愿意做雇佣兵,而是很少。普通人称为雇佣兵的几率不大,而华夏退伍军人,更是很少人愿意去做雇佣兵,因为在部队习惯了铁一般的纪律,认为去国外当雇佣兵,那是一种对国家的不忠诚。

    所以华夏在国外当雇佣兵的很少,当然也并不是没有。

    ……

    龙九在巴拉达城算是过的难民一般的生活,本来他是有住处的,但因为拖欠房租,一样也是被赶了出来。

    所以大多数时间,这家伙要么睡大街,要么睡难民营。

    其实难民营也就是比垃圾场好一点的地方而已,能用一些废弃物作为床和被子,仅仅只能御寒而已。

    而此刻,龙九沾了秦风的光,在某个民宿旅馆租了两间房。

    楼顶处,两人抱着酒瓶坐在天台上,对着月亮喝酒。

    龙九的父母,都是从华夏移民到马来西亚的亚裔华人,因为在马来西亚比较适合传授武术,所以就开了一家武馆。

    毕竟在华夏,随着经济的飞涨,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对华夏的武术已经不感兴趣了。

    有的另可学一些花里胡哨的,来自于别国的什么跆拳道什么的,也不喜欢学华夏延传至今的隗宝。就算有人强身健体,也大多跑到健身房。

    龙九的父母经营的武馆一直也都非常顺利,但却无形之中招惹到一些仇家。

    父亲被人挑战后,因为对方使了阴招,从而死在了挑战台上,母亲两年后也重病离世。

    当然,龙九虽然悲伤,但也不至于成为废人。

    后来龙九有了女朋友,更是因为女朋友的事情,与当地的黑bang起了冲突,失手杀掉了当地最大黑bang老大的儿子。

    接着两人就逃到了中dong,为了生计,龙九更是成为了一名雇佣兵。

    一切原本都是好的,但后来还是发生了意外。女朋友惨死,他屠杀了暗黑佣兵团的所有人,但他整个人也从此一蹶不振了,整日的借酒消愁。

    “就因为发生了这些事情,所以你自暴自弃了?”秦风点燃了一支烟,不屑的嘲讽了一句。

    龙九一边喝酒,一边失魂落魄的望着天空,嘴里呢喃着道:“我和死了已经没区别了,每次只有喝酒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死了,我才不会想那么多!”

    “放屁!”秦风张口就骂了过去,一把拎住对方的衣领,举了起来,开口说道:“你是想死吗?你要想死的话,你早就死了,但你是不想死,却又接受不了发生的事情。你是懦夫!”

    龙九连反抗的打算都没有,就这样软软的被秦风提着,甚至还挣扎着把手中的啤酒往嘴里送。

    看到这里的时候,秦风心里更加火大,一只手拍掉对方手中的酒瓶,随即把对方扔在了地上。

    “喝,你特么喝酒有什么意义!想死就从这里跳下去,不想死就他妈给劳资站起来!”秦风怒斥着道。

    但没用,龙九此刻眼中只有酒,他向前趴着,他要去把那扔在地上的酒瓶拿起来。

    然而手还没触及到酒瓶,秦风便抬脚踹在了酒瓶上,玻璃碎裂,酒水撒了一地。

    龙九换了方向,转而朝着那一箱没有喝完的酒爬去,但秦风皱着难看的眉头,一脚就把酒箱给踹开,然后再次把这家伙提了起来。

    “听着,给你一次机会,自己选择,要么活着,要么就死!想死,从这里跳下去,想活,以后他娘的就别碰酒,否则我会剁了你!”秦风发了狠话,也把龙九带到了天台边缘。

    风有点大,吹得衣服哗哗作响,而本就身体摇摇欲坠的龙九,更是差点被风吹倒。

    秦风直接转过身,看也不看对方一下,便直接回去了。

    他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甚至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太管闲事了。

    但他就是看不惯这家伙自暴自弃的样子,他给了对方选择的机会,当然,对方怎么想,怎么做,与他无关了。

    这个龙九,其实注定了不平凡,这一点秦风从之前的简单试探就看得出来,只是因为没有走出心理阴影,所以才成为如今的一个烂人一般。

    这一点似乎和当初的张天佑有些类似啊!

    不过张天佑至少遇到绝望的事情,但至少还知道求死,而这个家伙,既不想死,又不想振作起来。

    秦风也不管那么多了,回到自己的屋子后,就开始休息起来。

    这两天他是真的没睡好,甚至说几乎没睡,尤其是昨天晚上还从凯撒佣兵团基地中救出了暗夜行动小组的人,以至于现在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

    ps:今天更了五章,已经太晚了,大家晚安了。

    

第212章 洗心革面的龙九()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

    本打算去洗个澡,但打开卫生间的水龙头,却发现水珠滴答滴答的根本就不出水。

    想想还是算了,在巴拉达这种城市,水资源缺稀的地方,能有水刷个牙就算不错了。要知道在这种地方,普通居民一个月都难洗一回澡,因为这里的水是从数十里之外运输而来。

    而且因为战争的缘故,巴拉达的自来水系统早就被破坏,如今只能维护部分自来水供应,而且还是间歇性供水。

    这是一家家庭旅馆,其实也就是一层三层半的居民楼而已,类似于华夏那种城乡结合部十几年前那种家庭小旅馆。

    房间中就只有一张木桌,和一张床,床上的被子还有一股怪味,这个城市缺水缺成那样,所以这些小旅馆的被子八成是没有清洗过。

    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旅馆,每晚都需要八十美金。

    八十美金换算成华夏币,都差不多六百块钱了,在国内,住个口碑不错的舒适性酒店算是绰绰有余了。

    当然,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尤其是巴拉达中那么多雇佣兵,所以贵一些也实属正常。

    打开门,秦风走了出去,他再次来到了顶楼,整个顶楼没有一个人影,连昨晚放在上面的啤酒瓶和没有喝完的啤酒也不见了。

    那家伙,难道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秦风不由叹了口气,该做的他都做了,能做到这个份儿上,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说到底,对方虽然是亚裔华人,但与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之所以秦风想挽救一下对方,是因为觉得这样的人才这样每日的颓废下去很可惜。

    现在看来,自己有点多管闲事了!

    苦笑着摇了摇头,正准备离开,却发现不远处的一个角落中,有个纸皮箱,走上前去,秦风便发现,这正是昨晚喝剩下的啤酒。

    昨晚喝剩下的,一瓶不剩的放在纸箱中,也就是说,昨晚那龙九并没有继续嗜酒如命的把剩下的酒给喝了。

    至于对方是不是从楼顶跳下去了,秦风也并不担心,这三层半的楼房,除非头着地,否则就算是普通人都摔不死的。

    不过就在这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秦风向后望去,看到迎面走来的龙九时,不由有些惊讶。

    眼前这个剔着小平头,脸上干干净净得就像个小白脸似的青年,还是昨晚那个如同流浪汉一般,要死要活的龙九么?

    昨晚的龙九,也此时秦风所见到的龙九,虽说是同一个人,但绝对是有巨大变化的。

    除了外在的,头发剃了,胡须也刮干净了,甚至连身上穿的衣服也换上了一件干净的。

    当然内在的也有巨大变化!

    昨天的龙九,颓废、双眼涣散、而此刻这家伙已经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一双眼睛充满了色彩。

    “我把头发剪了,对我来说,昨天是我的过去,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现在的我,会重新开始!”

    “谢谢你!救回了我一条命,否则,或许对我来说,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阴影。”龙九走到了秦风身前,他的态度很诚恳,若不是昨晚秦风,他也不会清醒过来。

    昨夜他几乎一晚上都站在天台边缘,心中动了数十次念头跳下去,但最终他还是想通了。尽管那三层半的楼跳下去顶多摔个半残。

    龙九此时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外面是一件没有扣扣子的灰色衬衫,不得不说,这家伙收拾一下,还的确有些英俊。

    “我没能帮到什么,不过,能想通就好!”秦风淡淡一笑,随后伸出手道:“重新认识一下吧,秦风!”

    龙九微微一愣,随即也露出了笑容:“龙九!”

    秦风掏出香烟,扔了一支过去,自己点燃后深吸了一口,这才站在天台边缘问道:“有什么打算?”

    龙九也点燃了香烟,闻言不由苦笑:“还没想好,不过我还会继续加入一个佣兵组织,既然活着,那就得活得有滋有味。风哥有自己的佣兵团吗?”

    秦风摇了摇头,龙九微微一愣,随即惊讶道:“华夏特种兵?”

    “曾经是!不过我对做雇佣兵什么的没兴趣。”秦风刚说完,龙九就笑着道:“组建一个呗,我任务完成率很高的,我可以帮你赚钱!”

    雇佣兵不仅仅只是战争的炮灰,其实更多的雇佣兵会选择去执行一些任务,完成目标后从而获取一些报酬。当然,一般都是由佣兵团组织去接任务,然后派自己的雇佣兵去做任务。

    任务的类型有很多种,比如说,代表反派武装去摧毁敌对势力的据点。也比如说,帮助某个武装运送一些战略物资。或是直接杀掉某个任务目标。

    但即便是这些任务,其实也未必比战场上当炮灰轻松,同样会有很大的生命危险。

    就比如说,A佣兵团小队接到一个运送某军阀战略物资的任务。而此时,另外一支B佣兵团凑巧的是,接到了一个摧毁某个军阀正在运送的战略物资的任务。

    而就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导致A和B两支佣兵团直接正面交火。

    做雇佣兵的无非三种情况,一是为了钱,二是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远离自己的国家,三是在军中习惯了,离开部队无法适应普通生活。

    这些情况秦风一个也不占,所以自然也没有想过做什么雇佣兵的。

    两人走在大街上,虽说龙九之前在是出了名的酒鬼,但一改之前邋遢形象的他此刻走在大街上也没人能够认出来。

    “所以说,你是来巴拉达救人的?”龙九在听了秦风的来意后,不由惊讶的问道。

    秦风点了点头:“你在巴拉达呆了这么长时间,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混进去的?”

    之前许浩就曾给秦风提过这件事,唐云山一直被控制在罗布将军的住处,处于巴拉达正中心的瓦拉格城堡,这是以色国前zheng府的所在地。

    而当时许浩他们之所以中埋伏,主要就是对里面不太熟悉,即便他们最终潜入到了城堡中,但中了埋伏之后连逃的希望都没有。

    在他看来,龙九既然在巴拉达城附近呆了一年多的时间,应该对这里很熟悉,这也是他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的原因!

    

第213章 发现狙击手的痕迹() 
巴拉达如今是罗布的军阀统治,所以这瓦拉格城堡也自然用来作为他的私人领地,而且整个城堡四周固若金汤,都有他自己的士兵严厉防守。

    可以说,要混进去的话,很难!

    秦风虽然有把握能混进去,但却很难招到唐语彤,因为这个城堡很大,到处都有士兵巡逻,而且即便是见到了唐语彤,他也很难把对方带出来。

    这是他之前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瓦拉格城堡内外至少有五百名武装士兵,加上看守巴拉达城分布在城中各个区域的士兵,共有至少两千名士兵处于巴拉达城之中。

    而且据说在巴拉达数十里外,还驻扎着一支罗布的军队,这支军队有七千余人,一旦巴拉达出现事故,那七千余人的兵力会以极短的时间赶来。

    所以秦风觉得,想要救出唐语彤和唐云山,必须得要一个十分完美的计划才行。

    “办法也不是没有,不过最近发生过的事情太多,瓦拉格城堡对各方面检查做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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