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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5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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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风踌躇着要不要过去帮助,狄仁杰收起了棋子对他说:“等一下,将士们补完刀之后,你们再去收拾,打仗我们来,其余的你们做。”

许敬宗背着手看着凌乱的战场,指着其中的两匹高头大马对狄仁杰说:“那两匹大马似乎有汗血种,一会给我牵过来,好不容易上了一次战场,总要有点念想才成。”

狄仁杰笑着点头,许敬宗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这是应有之义,说完话,两个人就从山坡上走下去,身后的胡姬背着棋盘,宛如刚刚郊游完毕的名士。

战场对于许敬宗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年间就追随李二东征西讨,虽然只是文职,沙场的血腥早就对他形不成刺激了,平淡的在横七竖八的尸骸间行走,看到披甲的还要翻过来看看脸,如果是大唐的将士,就吩咐楼兰人小心抬走,如果是强盗,就接着前行。

大唐的伤兵被抬走了,战场上顿时死寂一片,和煦的春风从远处吹起了沙尘覆盖过战场之后,血腥气总算是少了几分,只是颜色发生了变化,一切都灰蒙蒙的,狄仁杰看着沙尘吹进了死尸的眼睛,死鱼一样的眼睛,变得更加的浑浊。

楼兰人收拾战场的效率很快,他们将强盗身上的甲胄剥下来,散乱的刀枪收集起来,杀掉无法复原的战马,他们连死尸身上的衣衫都不放过,最后把赤条条的尸体抛进大坑,埋上沙子就算是完事了。

“全体退回乱石城,这一次来的是西域强盗,如果是吐蕃强盗,我们一定会损失惨重的,那些强盗还是交给云侯去对付,他统帅的才是作战的大军。”

许敬宗拍拍程处默的肩膀,这道命令与其是对别人发布的,不如说是专门对程处默说的,程处默也没有反驳,只是意犹未尽的看着满是血渍的战场,有些不舍。

“沙漠中风沙最大的时候不是冬天,而是天气回暖时的春天,灰蒙蒙的天空下,一队黑甲骑兵从黄沙中隐约出现,马上的骑士全都带着面纱,半眯着眼睛在风沙中疾驰,马蹄子踏在脆弱的砂岩上,砂岩碎裂,隐隐有火花冒出来。

这里就是恐怖的白羊原,牧人口中的死亡之海,他们的歌谣里充满了对这片土地的恐惧:当年我赶着马群寻找草地,到这里来驻马我了望过你。茫茫的戈壁像无边的火海。我赶紧转过脸,向别处走去。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你没有草也没有水,连鸟儿也不飞,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

云烨之所以要穿越白羊原,只有一个原因,不想走流沙区,走出流沙区大军已是人困马乏,这样的条件下和吐蕃马贼硬憾实属不智,白羊原在西域人眼中乃是魔鬼之海,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总是会出现海市蜃楼,戈壁滩上的海市蜃楼与沙漠里的不同,它们是浮在两米高的半空里的,天上往往会出现两个太阳,位置还不断地会发生变化,真实的太阳在水汽的遮映下显得模模糊糊,而那个假太阳,反而会红红的挂在天上,那些依靠太阳指路的商队往往会被迷惑,在茫茫的戈壁滩里走错路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

白羊原没有参照物可供选择,远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东南西北全都一样,这里原来就是一个大湖,湖水没了,就剩下极为平坦的湖底。

风停了,停的极为突然,没有半点的征兆,眼看着被刮上天空的沙子从天上落下来,袁守城伸出手,眼看着沙子薄薄的铺满手掌问身边的云烨:“这里的风怎么这么怪?说停就停。”

云烨摘掉面纱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回答道:“我倒是希望有风,只有风才是最准确的方向指引,太阳靠不住,说不定指南针也靠不住。”

袁守城呵呵一笑道:“老夫只要罗盘在手,断无迷路之忧。”

“少说大话,这个鬼地方听说有磁山,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分辨方向,现在我必须赶到前面去,很担心赖传峰会带错路,向导已经快要崩溃,指望不上了我亲自去。”云烨抖抖马缰绳,旺财立刻就向前狂奔,不一会就追上来领路的赖传峰。

三百里方圆的白羊原对云烨来说也是一个极大地考验,敢带着大军从这里经过的唯他一人而已,苏定方进北庭,老老实实地出了玉门关,过了魔鬼城,沿着商道摸索,就是这样也经历了损兵折将,士气低沉的一度需要靠抢劫杀人来提升。

尘埃落地,太阳就白花花的照耀着大地,短短的时间,整个白羊原就干热的如同火炉。

第4节 孤军

在白羊原上行走,最调皮的旺财都不愿意多打一个响鼻,那日暮给旺财的脑袋上顶上一块湿毛巾,只不过凉爽了片刻,湿毛巾就彻底的被蒸干了。

看到旺财难受的样子,云烨从背后取出自己的铜水壶,把毛巾润湿之后包在水壶上,用力的摇动,还没等到毛巾上的水汽被蒸干,铜壶里温热的水就变得冰凉,水壶外面还挂着很多的水珠,那日暮非常好奇自己丈夫的动作,见云烨把水壶递给了自己,大大的喝了一口之后发现,铜壶里的水变得冰凉可口。等到那日暮喝完,云烨自己也喝了一口,就把铜壶嘴塞进旺财的大嘴里,旺财感受到了凉气,却不会用用铜壶喝水,云烨转过身找到一个盘子,把水倒在盘子里喂旺财,直到它全部喝完才罢休。

这样的天气里就骑不得马,只能牵着马步行,如果是六,七月份,云烨绝对不会准许大军在大日头底下行军的,那样纯粹是在找死。

赖传峰一脚踢飞了一个羚羊头骨,吞咽一口唾沫,再一次喝了一口水,这一次大军携带的水非常的充足,本来沙漠里装水的最好器具就是羊皮口袋,之所以不用铜铁器具,就是担心这些器具会把牲口的皮肉磨破,结果,云烨特意改良了水壶,这些水壶的内侧都有厚厚的棉花,贴在骡马的身上走远路也不会磨破他们的皮肤,一个军士携带的就是他和战马五天的饮水量,这是为了穿越白羊原特意多带了一天的水量,如果在平日里,最多只带四天的水,不能多带,超过这个时间,水就会变质。

沙漠里多说一句话也会损耗自己的体力和水分,这在出发前,云烨就交代过的,所以在这片五颜六色的戈壁滩上,一只黑色的人流在悄然的行进,一个紧跟着一个。

每走半个时辰,云烨就会下令支起简易的帐篷,休息一炷香的时间,让军士们在阴凉下喘口气,补充一下水分。

一大朵云彩飘了过来迅速的变成了黑云,闪电开始在头顶闪烁,炸雷就在头顶鸣响,眼看就下雨了,趁着太阳被遮住的好时机,云烨下令快速行军。

“大帅,眼看就要下暴雨了,我们是不是立刻转移到高处,卑职担心会有洪水。”赖传峰乃是带兵的老人了,见天色不对劲,连忙向云烨谏言。

“不会有雨落到地面的。”云烨轻声的对赖传峰说完,就继续加快步伐赶路。

赖传峰看看头顶的乌云,又看看不为所动的云烨,扶一扶头上的皮盔,随着云烨继续赶路,现在没有太阳确实是最好的赶路时间。

又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赖传峰眼看着白亮亮的雨点落了下来,准备在手上接一点拿给大帅作证据,谁知道手掌摊开了,雨水也从天上落下来了,可是手掌上却一滴雨水都没有。

“别忙乎了,在白羊原,雨水还没等落地,就被蒸腾干尽了,沙漠里的怪事情多,以后你们会慢慢见识到的。”云烨的话语从前面慢悠悠的传了过来。

眼看着大片的乌云飘走了,看看战马已经恢复了一点精神,云烨下令全体上马,趁着日落前的余晖,加紧再赶一段路。

太阳刚一落山,就没有人再喊着热了,而是不断地给自己身上添加衣物,在这个该死的地方早晚能冻死人,中午偏偏又热的受不了,赖传峰匆匆的给自己套上呢子披风,不断地咒骂该死的沙漠气候,这里真不是人能待的鬼地方。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大军终于开始安营扎寨了,吃了干粮,喝了水,在军官的督促下,每个人都洗了脚,抖干净了靴子里的沙子,否则,明天粘在脚上的沙子会进入到皮肉里,能把一个八尺的汉子折磨的死去活来。

整个大营都已经被震天的呼噜声笼罩的时候,云烨,赖传峰,范洪一带着两百余名将校开始巡营,每一个帐篷都要巡视到,这是云烨的要求,等到云烨巡视完了营地,安排完值夜的军官,刁斗上响起了三声梆子,已经是三更天了。

嘴里呼出的白气足有一尺多长,回到了营帐,倒在行军床上就不愿意动弹,那日暮帮着云烨脱掉了衣甲,洗脚的时候就听到云烨发出的呼噜声,他以前不打呼噜的,这一回算是累惨了,那日暮学着铃铛的样子细细的将丈夫的脚捏了一遍,这才安心。又将他鞋子里的软垫子抽出来,重新换了一双,才躺在夫君的身边甜甜的睡去,快活极了。

“一,抽,啪!二,抽,啪!三,抽,啪!……”云烨被整齐的号令声惊醒,嗔怪的看了那日暮一眼道:“下一回不管我有多累,必须在天亮前唤醒我。”

那日暮连连点头,她其实很想叫,可是看到丈夫睡得香甜,就忍住了没叫。

云烨穿好衣服,出了大帐,就看见军士都在各自的队官带领下整理行装,刚才的口令就是队官在按照云烨的吩咐让军士抽打自己的卧具,靴子临睡前是要扎口子的,免得蝎子之类的毒虫进入,衣衫更是要挂起来,穿之前一定要用力的抽打。

军士们惊恐的看着黑乎乎的蝎子从自己的被子里掉了出来,难道老子昨晚就是和这东西同床共枕的?怪不得大帅一定要大家抽打被褥。

“用筷子把蝎子给我装到这个玻璃瓶子里,不许跑掉一个,一群笨蛋,这可是沙漠里最美味的东西,唯一能和它媲美的就是华山阴面的大蜈蚣。”为了消除军士们对蝎子的恐惧,云烨特意把一个瓶子扔到军士面前,要他们给自己抓蝎子吃。

“上好的琵琶蝎子,好东西,千万不敢糟蹋了,老夫以前吃过几只,真正的人间美味,用油煎了,还是放在瓦片上焙干都是人间极品美食,万万不敢糟蹋了。”

袁守城看到蝎子也来了兴致,不得不说这个老家伙的号召力确实比云烨强,刚才还半信半疑的军士现在一窝蜂的开始抓地上的蝎子,还有军士特意跑到别的营帐里宣布这件事。

“你说的没错,老夫的罗盘确实在昨日的时候出了岔子,三个时辰里,指针都在转圈,你说的没错,这里的确有铁山。”袁守城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唏嘘。如果昨日领路的人是自己,说不定会把这支大军带进万劫不复的地步。

“其实在沙漠里认路的法子有很么多,我昨日就是按照咱们脚下的小沙堆来分辨的,你看看这个沙堆,他的迎风面和背风面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就是要沿着风吹过来的方向走绝对不会有错,不信啊,我告诉你,脚下的这个小沙丘,形状绝对和远处的大沙丘一模一样,只要有两个小沙丘,就能确定你的方向,一定不会错。”

袁守城点点头,看了四五个小沙丘,发现他们虽然有大小的差别,形状却大同小异。看来云烨说的是有道理的。

袁守城准备和云烨再说说西昆仑的事情,见赖传峰和其余大小军校走了过来,知道云烨要安排军务,拱拱手就离开了,他准备去找无舌,这些日子无舌似乎消失了,总是留在帐篷里一步都不外出,饭食都是他的那个女徒弟给送到帐篷里去的。

“根据探马回报,我们再有五十里地就能走出白羊原,我的意见是在今日晚间争取走出去,赖传峰,你带着本部人马,即刻出发,在白羊山给大军建立稳固的营寨,我们要在这座营寨里休整三日,然后沿着思浑河(塔里木河)一路北进,最后在孔雀河畔与吐蕃强盗决战,这些人说是强盗,其实他们都是吐蕃的士兵,在西域一向骄横惯了,他们最嚣张的时候甚至骚扰到了沙州,这一次,如果上天保佑,吐蕃人不逃跑,最好将他们阵斩在孔雀河畔。对我们来说这是清除后顾之忧的最好机会,绝对不能让他们逃窜进黑石山口。那样一来。就后患无穷了。”

范洪一敲着桌子道:“大帅,卑职认为我们过于保守了,大军作战在疾如烈火,在出其不意掩其不备,五十里路只消半日就能走完,我们在山口休整一夜,儿郎们明日就能沿着思浑河北上,两天之内定会到达孔雀河战场,打那些吐蕃人一个出其不意。”

不但最稳重的范洪一这样看,其他的将校也是这样看的,关中的府兵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卒,虽然比不得玄甲军那么强悍,却也是天下数得上号的强兵,对自己的认识很深,知道自己的能力在那里,均衡过自己的实力之后才做出这样的决断。

云烨敲着桌子上的地图,指着阿拉木图这个地方对范洪一说:“老范,到了现在,我也不瞒你了,我们这次没有仆从军,即使有我们也不敢用,这片土地上的人各个居心叵测,对大唐并不友好,一旦开战,从背后捅我们一刀的可能性要远远的高于帮助我们的可能性。阿拉木图汇聚了无数胡人,碎叶城,恒罗斯城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战场,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稳扎稳打,打好每一仗,尽量的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只有三万四千人,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如果战事糜烂,北庭就会彻底的从我们的手里丢掉,这个险我们冒不起。”

第5节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大帅所言极是,我们不能和那些杂鱼混杂在一起战斗,如果是我们自家兄弟,背靠背战死都不冤枉,和那些杂鱼背靠背战斗,老子宁愿背靠一堵墙。”

“老邱所言极是,我们全是骑兵,西域之地本来就适合骑兵作战,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天大地大任我等纵横,大帅又熟悉西域地形,今天吃不掉敌人,我们就一口口的吃掉它。三万四千兄弟足够了,了不起杀他个天翻地覆。”

“吐蕃人确实悍勇,兄弟我就是从松州过来的,那些家伙给条绳子就赶往城上爬,丝毫不顾虑头顶上的石头和弩箭,杀掉一个,后面的接着就上来了,后来杀的老子的手都软了,这些家伙还是顺着绳子往上爬,一根筋,不砍死不回头。弟兄们小心了。”

听着军帐里的讨论,云烨挥挥手,赖传峰就躬身一礼,匆匆的离开,准备带着本部人马率先出发,给大军找一处休整的场所。

“大帅,既然这些西域人已经拿到了朝廷的救济,他们就应该迅速地西进,屯留在怛罗斯所为何事?难道他们就不担心吃光那些救济害的自己无法西进吗?难道他们以为咱们大唐会无休止的给他们供应补给不成?

一斤粮食运到怛罗斯需要耗费不止十斤粮草,他们打得什么盘算?”

云烨嘿嘿一笑道:“这就是我们的活计,不但要把西域人逼得西进,还要保证吐蕃人不会趁虚而入,那些人西进对大唐好处多多啊,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早就对西域垂涎三尺了,我们如果把这些祸害赶出怛罗斯,让他们进入吐火罗的国境,这一路上烧杀抢掠,自然就会大大的削弱大食人的实力,只要战火不烧在我们的土地上,烧在别人家与我等何干,更何况经过这一次的大变,说不定能改变吐火罗和大食莎栅之间的地位,如果们能够找到机会突破葱岭,就能在大食,吐火罗,莎栅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我们有大目标,将人手折损在这些吐蕃人手上不值得,我们只能和吐蕃人打一场阵地战,这一次我不想首先用骑兵突击,只有在保证我们有效杀伤吐蕃人大半之后,我才会出动骑兵。能用武器杀死敌人,就尽量的不用肉搏。”

“大帅说得对,咱们想要军功只能从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那里去找,从今往后咱们将门的功劳,子弟的幸进,都需要从这三个地方找由头,所以万万不敢松懈。”

商量好了战术,诸将就有条不紊的开始准备,各自带队缓缓向山口压了过去。五十里的路缓缓地走了一天才到,早早到达的赖传峰已经立好了营寨,辎重营甚至连晚饭都准备好了,这是大军这些天来吃到的第一顿热饭。

沙漠里的景致就是这样多姿多彩,山的那边满目疮痍,黄沙漫天,山的这面却是绿草如茵,高高的山顶白雪皑皑,一条不大的河流就从山脚下流过,云烨晓得这条河叫做塔里木河,只不过现在叫做思浑河。

这条河乃是高山雪水融化之后的产物,在沙漠里无数次的改道,变成了一条神秘莫测的河流。每年春夏之交水量充沛的时候就会在沙漠里泛滥成灾,每一次泛滥都会给沙漠带来一片绿洲,它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一旦厌倦了哺育这些绿洲,就会重新选择河道,继续在沙漠里流浪,继续繁衍新的绿洲。

云烨的大军在河边彻底的休整了三天之后,就沿着思浑河北上,不需要过河,只需要沿着河边行走,河道的两边到处都是高大青翠的胡杨树,他们长得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整只大军都行进在浓荫里,这是最好的道路,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软绵绵的宛如在地毯上行走,旺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土地上打滚,四个蹄子竭力的朝天空蹬,看得出来它非常的喜欢这里。

不断的有弓弦崩响,总会有一只兔子或者野鸡或者羚羊被外围的军士从草丛里拎出来,这是他们最后的放纵,一旦,过了孔雀河,大军就要去把那些吐蕃人全部赶到沙漠里去,云烨不认为没有任何准备就钻进沙漠的军队会有活下来的可能。

既然你们想在沙漠的出口狙击我,那就不要怪我将你们全部赶进沙漠活活的渴死。迪那山口,那是从东面进入楼兰的唯一通道,如果不想走迪那山口,就只能和云烨一样从白羊原穿过,或者在沙漠里走一个半月绕道从尉犁国重新回到孔雀河畔。云烨不认为那些吐蕃人能够再不带水的情况下在沙漠坚持一个半月。

走了两天的林荫大道,再一次暴露在酷烈的阳光底下,让所有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受,人啊,就是享不得福气。在白羊原都没有叫唤一声的勇士,在这里却叫苦连天。

孔雀河边的鄯善城,在经历了十几天的厮杀之后,终于再一次平静了下来,曲卓打开了关闭了半个月的店门开始做生意,街面上的血渍已经被黄沙掩盖住了,一些穿着皮甲的大汉,在挨家挨户的宣告新城主的命令。

税又加了两成,鄯善城的人好不容易把上一个城主喂成了肥猪,税率恢复了正常,现在又来了一头饥饿的野猪,他饥肠辘辘的肚皮,等着全城的人把他再一次喂成肥猪。

曲卓习惯性的从水井里拎上来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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