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末球长-第5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为前锦衣卫,卢剑星能够来这个交通站工作,很不意外的是为了升官。

    哪怕是锦衣卫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家室不咋地,是属于边军被拉入锦衣卫的编外人员,但做事敢拼命,王建见他遇事积极,而且学习简体字简直太快了,因此升任主任,不过这个主任有些悲催就是。

    但卢剑星还是升官了,他计算过,这个官怎么也比以前的总旗强的多了。

    而且,虽然蒙古方向根本不是重点,事实上连次重点也不是,长老们一直的策略都是以经济温柔攻势为主。

    漠北和漠南是两个世界,每年一半的时间都是冰冻,沙漠化严重,蒙古高原寒流可是中国北方防寒服商人最贴心的伙伴,每次南下都可以让无数小伙伴赶紧去采购冬衣的存在!

    某一年,漠北国家政府脑袋抽筋,要关闭海关来惩戒南边的邪恶政府,而该政府也是从善如流,宣布海关暂时封锁以检修设备,不必一个月,漠北就哭着要求开关,原因很简单,只需要关闭一个月的海关,他们的超市里就没有零食,没有卫生巾,这痛苦。

    当然了,原因自然很简单,这个地方想自力更生太难,没有了漠南支持的粮食,就必须仰仗北方的哥萨克的支持了。

    此时的哥萨克事实上已经开始将他们的爪子伸向了东方,只不过依然还在于中亚的族人拼争,因此漠北却是形成了这样的奇观,乃彦和脱脱部族虽然因为草原争霸,真正的大战一触即发,但他们无论是偶尔在漠南火并,还是来南边采购粮食,却佛系的很,有时候彼此睡在隔壁屋里,也可以相安无事。

    这也是因为钱的问题。

    胡三七摸了摸自己的钱袋,他的军饷基本上都存在了随军的银行里,不过随身还是带着些钱的。

    以他的本性,是万万不喜欢那么信任长老的银行,将自己每日辛苦受训得到的军饷交给那些人放着,生怕被没下,但是这是所有人的事情,带在身上不怕丢了吗,而且野外行军的时候,行囊是要被军官们控制,任何太重太大,会影响士兵体力的东西都视为对作战不利,被控制也是很正常的。

    他身上的银元自然是属于规定数量,此时之所以想起来,却是看见了办事处门前的热闹情景,一个那些卖实物的人。

    一个摊位上,一口大锅里面,全都是油汪汪的热油,旁边摆满了各种鸡腿鸡柳的好东西,这也是鸡肉大外卖的副产品,东西都不贵,胡三七却是嘴馋起来。

    这油炸食品在连队里并不新鲜,不过也不是顿顿都吃,按照食谱,大概每周会有一个炸鸡腿,一份儿炸鸡柳,不过贪新鲜孩子气的人,还是想过去吃吃。

    除了炸鸡,还有其他的路边摊,都显示出这些地方虽然破旧,风沙不小,但旺盛的活力,卖毛皮的,卖牲口的,颇有80、90年代小县城风貌,当然了,他们是无法理解的。

    不过胡三七闻着炸鸡味道,过去买东西的想法自然被压下,急急慌慌的跟着进入了办事处。

    虽然有一百多人,但在命令下,每个人都知道该做什么,将马匹身上的负担卸下,然后去附近的河里打水清洗,有的隔绝内外,站岗放哨……

    胡三七捞到个好活计,将一些箱子搬运出来,这据说是卢剑星收集到的情报,不过他混在搬运的队伍里,却是听到了消息,也竖起了耳朵。

    “蒙古人下面是要打一次了,两边聚敛了足够多的大小伙子,足够多的牲口,还在这里买了那么多的刀剑弓箭,可以说,他们的财富已经空了。”

    中队长叹息一声,作为军人,谁都想着立下战功,受赏升官,完成阶级跨越,但他却不是野战军的人啊,“这是好事,但好的不寻常啊,他们都是蒙古人,而我们在一边看着,他们就不会想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了我们而暂时勾结吗,这蒙古人玩这一套可不在少数。”

    乃彦和脱脱之间的杀父之仇,其真实的情况不过是帝都中情局的一次扫尾活动,不过这就不是外人可知的了,但是在中队长这样了解蒙古历史,将其视为蛮夷的人看来,这都不是事。

    “现在想不想打,已经不是乃彦和脱脱两个人的事情了,花了那么多钱,做了那么多许诺和准备,人家都想着打一仗发财,许多部族都被卷入后,只要为此付出了那么多,如果你现在说一句,不打了以免便宜了汉人,非得被做掉不可。”

    卢剑星自然是不懂,后世一战时候,同盟国和协约国是如何被亢奋而愚蠢的国民绑架,一步步走上了战争的道路。

    这就是所谓的绑架。

    现代化的生活对于人类来说,就像鸦片一样,一旦染上就很难戒掉。毕竟有了干净卫生的食物,人们就再难去茹毛饮血,有了温暖舒适的水泥房子,就不会去住石头房子和山洞,有了现代社会的安全环境,很快就会忘记在危机四伏的大自然中求生本能,有了电视,有了网络,面对海量的信息,就再也难以回到一个没有网络,通讯靠吼的环境中。

    想说不是的,先把你手里的手机放下啊。

    于是现代人类从一出生起就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也只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为了维系这样的生活,他们就必须不断工作,不断赚钱,不知不觉就成为了这个社会巨大机器的一个零件,再也离不开这个社会机器。

    社会性的动物,支撑起社会机器必然需要各层级的零件,从古代起这种性质就从未改变过,只是古代叫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佃户,现在叫老板和合同工,在古代奴隶主用绳子捆住奴隶,到了现代,我们有信用卡,呵呵,手段越发文明,但是本质从未有改变。

    如果真是单穿小白,先挺过最初的适应期吧,没有经过消毒的水,没有提供给的卫生纸,到了晚上没有电灯,哪怕让你去走路去县城,估计脚底的水泡也要长起来了。

    穿越小说喜欢描写那些土著居民来到穿越者建立的大城市,好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无知而跪舔穿越者,但是他们肯定想不到,刘姥姥那样一个人情练达,情商爆表,始终装疯卖傻故意让自己做一个小丑给荣国府上上下下看笑话,以此求取援助的人物,早把荣国府看透了,最后可是她亲自将贾家的小姐带回去给自家孙子做童养媳啊。

    后世的一战时候,就是这样的情况,无知的普鲁士市民宣扬武力至上,而市民们哪里懂得战争是什么意思,战略多少钱一斤,他们踊跃支持国家与懦弱的法国人英国人开战,想象着如果打赢了,自己就可以去印度去东方做殖民地主人,享受各种好处,但从未想过会输。

    因此不可能停下。

    “还有个小事,你们回去的时候,可以跟吴克善派出的一队人马一起走,他们好像卖给一些老西儿好马,打算送去帝都,我们虽然不掺和这些,不过顺手帮把手也好。”

    “哦?好马吗。”

    “据说是跑马场用的好马,一个从西域来投奔的小部族献上的礼物,你知道,之前吴克善向帝都献上了一匹汗血马,得了一支手表,他估计是想着再来一次。”

    两人嘀咕半天,却是提起了草原上进行到什么地步,以及那马儿会被送去哪里,归属哪位长老。

    胡三七感觉喉咙发干,给仇人当兵吃粮自然不可能真的当出忠心来,因此更趋向于找机会报仇,自己接下来又一次这么接近那些长老,不知道该如何做了。

    到了自己的地方,虽然居住条件和连队没得比,都是大通铺,但都是苦出身,好日子才几天啊,这里不同的是有着不错的卫生条件,喷洒了一次杀虫剂后,已经可以居住,然后掏出伙食经费,去集市上采购了活羊,当场宰杀后,直接烤了一顿,当然了,这里禁止饮酒啊。

    格勒珠尔根城是中队巡逻路线的最北端,修整一夜后,看着那些紧张却又不敢接近的部落骑兵,整个中队不慌不忙的缓缓朝南而去,按照长老们的部族,他们现在还是一个慢慢加压,让草原上各族认识逐渐习惯于长老会不断出现的刷存在感阶段。

    跟随在身边的,是一队汉人和蒙古人混合起来的编队,基本上都是长年跑这条商路的老把式,之所以要求中队护送也不过是因为队伍里的东西太过贵重而已。

    随着铁路的逐步拓展,中原与蒙古的关系,以及商业往来的内容开始改变,除了原本的汉人对外贸易三件套,(茶叶、丝绸、瓷器)服装,零食,饮料,酒精制品,化妆品都开始进入蒙古,甚至某些商人会神神秘秘的求见某些台吉的后宅,向他们推销他们的黑丝白丝,种类多了起来。

    长老会对于草原上马匹的需求逐渐的从运输需求开始到了更高端的竞技需求,而各种需求也开始了多元化,羊毛产业逐渐开始有了后世鄂尔多斯羊羊羊的架势,各大矿业也开始了勘探以及筹划,总之一切都在向着好发展。

    在马队里面,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匹雪白的白马,虽然马毛有些脏了,但却是掩不住的神骏与粗壮,让其他无数人都忍不住看过去。

    事实上,没人敢骑着,生怕累到,这匹马自然是这次输送的礼物,事实上中队长和卢剑星都忍不住过来看了看,这匹马不但卖相好,而且很是强壮,一般人都拉不住,很是向往自由的生活。

    无论是东西方,或者汉人与外族,白马都是一种有着不同意义的东西,历史上成吉思汗曾把白马当做某种象征物,每次出征时,与军首并行的都是一匹由人牵着象征战神的白马。那时其他部落首领要面见成吉思汗时,都要赠送白马,平时即使王公看到白马群,也要在原地等待白马群走过或绕着走。

    汉人的传统,更喜欢用白马做祭祀牺牲,以为纯洁的象征,而在欧洲,白马王子这个称呼,虽然英文里面并无白马的意味,但依然如此称呼,原因很简单,白色的马是比较稀罕的,穷人买不起,白马自然就逼格高啊。

    在欧美文化传统中,白色象征浪漫和爱情,婚纱是什么颜色的?

    本章完

第359章 胡三七的故事15() 
    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猪的差距都大。

    同样的,这样一匹马,自然也是神气的很,走在大道上,快捷的很,甚至同伴的速度都赶不上它,只能勉强拉住。

    回返的时候自然不会原路返回,而是走的一条更舒服的路,这草原上还没有所谓的公路,自然是依靠各种老司机带路。

    当然了,这样的行军自然不可能光凭舒服,那些难走的路,反而应该多加巡视呢。

    胡三七正憧憬着回到了张家口后,就可以出门活动,城市里有着传说中的各种美好日子。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众人又寻了一处地方歇脚,胡三七刚分到自己的那份儿烤羊肉,正想着吃呢,忽然从远方出来了巨大的声响,同时天空中出现红色的闪动,却是有一支火花被射上天,而胡三七却熟悉的很,那是自己人放出来的。

    这是求援信号啊。

    看到这个信号,全员几乎都动员起来,胡三七虽然不了解情况,但班长却是咋呼着停止吃饭,然后看情况。

    不单单是求援的烟花,远处还响起了“咚咚”的枪声,很密集,连长的脸色不佳,难道是某支兄弟部队被袭击了?

    什么人如此大胆,敢于袭击铁道支队?要知道,虽然他们只能算是轻步兵,但上百条步枪形成的弹雨足以撕裂任何小规模敌人,而大股敌人想在这里聚集,休想逃过他们的眼睛。

    连长是个当机立断的人,铁道支队轮流执勤,还有人会保护测绘员进行铁路勘址,重要的很。

    他看了看,当即就命令,除了胡三七所在的班,其他的班展开作战截面,分散着突过去看看情况。

    一个连展开的宽面几乎可以达到一里,这可是起码步兵,机动力更强,他们的作战方式就是利用机动性以及武器的先进性对敌进行搜索,接触,摸清虚实,然后一点点渗透。

    这需要长久训练,不是几个人拿来打打靶就可以做到的。

    需要先起码的教育,懂得绘图识图,然后好像篮球队比赛间期主教练在一边拿着一张板上,从最基本的地方教导那些士官生,这还不算,还得拉练演习。

    这些东西,是需要长久磨练的。

    当然了,后世的长老会来自的时代,事实上也很快把这些东西丢弃,更专注于如何的洗地。

    好在他们的敌人都属于弱鸡里的弱鸡,在这样的武器优势下,铁道支队在草原上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威风。

    胡三七等人留下看守辎重,却是不慌不忙的先将大车赶在一起,做出了一个防御阵型,然后让那些送礼队伍站在一边,权且作为保护。

    那队伍里严家的汉子讨好式的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班长豪迈的举了举手中步枪,说着一些安慰的话。

    胡三七却是看向了那匹马,这匹白马当真是好看,全身洁白啊,没有一丝的杂色,在一群被风沙弄得脏兮兮的马群中间显得别具一格,但胡三七想到更多的,却是这匹马最终是不是要归某位长老所有。

    长久以来,也不过是之前在来新部队前,汇报阅兵的时候,主席台上那阅兵的长老,事后那位长老到了一些部队去握手抚慰,不过没有和胡三七见面。

    如果这次回去,某位长老来接收这匹马,自己难道就有机会报仇了吗。

    时间久了,在接收了帝都的美好生活后,胡三七对长老们的恨意已经开始削减,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不公平的愤慨,为什么不能帮助胡家?帮助胡家,让胡家也过上这样的日子,胡三七也愿意当兵报答帝都的啊。

    只不过是杀光一些猪狗不如的流民而已,就遭遇到这样的命运,胡三七觉得委屈,多少年来,多少大儒正人,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如果有机会,可以用枪制住一名长老,他想问问,为何对我胡家这么不公平,大明朝都给胡家免税免役,有什么摊派都让那些下等人去做就是,为什么不能配合胡家杀穷人呢。

    偶尔独处,一个人在厕所里哭泣,胡三七忍不住的抽泣起来,他学了点军事学,也大体知道了帝都的军事架构,以及自己的家乡到底处于什么位置。

    长老们目前对于山东并无直接驻军,只不过是通过各种手段,确立了绝对的权威,无论是黑白两道都认可了长老们的各种人马在山东进行各种活动,比如测绘工作。

    当时的情况,也就是胡家当真是霉运到了极点啊。

    看着这匹马,想象着那些长老,胡三七有些迷惘,忽然,从远处传来了声音,是烟尘,但方向却是与中队长去的方向相反,是一个数量庞大的马队!

    最开始还只是烟尘,不过慢慢的,人马开始显现,很快就在一个很远的距离内包围了中队行礼的位置。

    班长叫道:“遭了,这是中了调虎离山了!”

    他想到此处,马上开枪,同时吹哨,希望呼喊中队长回援。

    但中队长似乎跑出去太远,始终没有回音,而那些马贼却渐渐逼近。

    那队伍里的严家人却是常年跑口外,听着马队里的声音,却是说道:“坏了,他们是冲这马来的,以为这马是什么贡品,谁得了就就是草原上的主人,这不是……”

    他们只是想讨好帝都而已。

    班长紧张起来,全中队留守的只有一个班,再加上几个状态不是很好的,十来个人,按照每人一百发子弹的备弹,一千多发子弹,如果可以百发百中,还能打退这些敌人。

    但是这怎么可能,事实上,已经被半包围后,这些马贼只需要四面为主,忍住枪击的痛楚,也就可以冲到最前面。

    排队枪毙用的是人多,而这大平原无遮无拦的,根本无法抵抗啊。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不知道如何了,如果中队长还在,一百多条枪排成几队,这样千把人的马队根本不够看的,但他只剩下这么点人。

    但中队长始终没有回音,这不得不让他焦急,是抛弃辎重,去向中队长求援,还是?

    胡三七看着渐渐逼近的敌人,还有那些看着手持利刃,马术精湛的蒙古人,先是怕了,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却是已经慌了,忽然看到左近的大白马,忽然想到了一个疯狂的主意。

    “如果我把这马骑走,是不是就可以报复那个长老?”

    这种心思越来越浓厚,这个时间,班里的汉子全都紧张的看着围拢过来的敌人,想开枪,但是人数这么少,如何打根本没有计算过。

    在长老会的计算下,由于没有边防,虽然大股几千上万的马队如果过来,会很快会被发现,但是区区千把人的话,跑过来却是很难察觉,但是,以百支毛瑟枪组成的队伍几乎可以追着打这些马刀缺乏维护、短弓只有几十米的古代军队。

    但士兵操典从没有说过,面对百倍的敌人,一个班的战士该如何做的。

    “放近点再开枪,瞄准了马打,打死了马,他们都是死的了!”

    一匹马被打倒就意味着队形的溃散,而每个人标配了三支手榴弹也是近战的利器,认真拼一拼……

    “胡三七,把弹药箱打开,给大伙儿把手榴弹分了,操了,老子拼了!”

    真是晦气,才过了几天的好日子,就遇见这一出,但是该拼命还是该拼命,不能白吃了长老们给的粮饷啊。

    班长一扭头,却看到了最惊讶的情景。

    胡三七跃身上马,却是骑上了那匹白色的高大马匹,它紧张的倒退两步,而后就在胡三七的驾驭下,轻轻一抬马蹄,直接跳起。

    这匹马几乎有人高,那四条大长腿,几个呼吸间胡三七就只有一个小小的背影了。

    “胡三七,回来,你……”

    班长反应过来之前,胡三七就骑着马朝敌人的缺口而去,但却不是中队长所去的方位,而是朝东面去了,班长急了,还在想办法如何下命令,就见那马贼的一股,绕过班里,直接朝着胡三七追去!

    接着,似乎发现了什么,侧面和对面的马贼也闻风而动,他们基本上没有编制和队形,就是一窝蜂的往前跑而已。

    班长勉强维持着阵线,不过那些马贼似乎对他没有兴趣,却是追着胡三七而去,其实就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