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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球长-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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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人恨啊。

    这通译身后跟着几个破落户,都是无赖级别,挥挥手后,围住汉子,狞笑道:“慢着,我直接没收了你的东西,不就是不卖给我了吗,来人啊,把这鹿皮给我没收了。”

    几个人过去,将鹿皮厮打着收入手中,其他人只敢看着,充分说明着看客是多么的可恶,如果这么多人,一人一拳下去,几乎可以将那通译给活活打死,但是荷兰人的积威过甚,无人敢于动手。

    这就是组织化成本问题,如果是在21世纪的中国,一句外国人打人了,顷刻之间,年轻人的拳脚几乎可以灭了这些家伙,哪怕是在异国他乡,几句国歌也可以勾起几个人的记忆,同仇敌忾不是梦想。

    但在这个中古时代,大家喜欢玩的是宗族,这东西可不是几句话可以联系的,你得起码是有姻亲,同姓,之后大家拜在一个祖宗面前,大家彼此联系的好吧。

    这就是中国古典式文明在面对列强的时候,真正的劣势,组织能力不如人家。

    那汉子被几个小汉奸殴打一通,拿起了鹿皮,左右看看,围观者的眼神已经是有些敌意了,不过是敢怒不敢言而已,当下更加的横了,吼道:“看什么看,赶紧去干活,纳税,不纳税要你们有什么用,改天全都杀了。”

    众人哆嗦一下,也就散了,但任谁不是心有戚戚?

    被打的汉子慢慢站起,无人搀扶,就自己朝外走去。

    热兰遮城是不许中国人进驻的,除非是那样的小通译,也只是临时住在城里的憋屈小屋里,而许多当地人只能回去自己的地方,那个被打的汉子慢慢走回去,却早有人在那等着他了。

    “回大人,今日的事已经成了。”

    “百姓如何看的。”

    “虽然无人助我,但也都是很不满,这些天,粮价在提高,而来台湾收购土货的商人都不来,大家都很不满,荷兰人趁机压价,可以说是恨透了。”

    闽粤两省的商人为什么不来,自然是有其原因,某个大佬发话做这点小事,还是相当容易,“想不到我陈永华做到最后,却也是要从这蛮夷之地显出我的本事啊。”

    陈永华,也就是我们一般所知的陈近南,终于脱颖而出,显现其本领,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某些长老的影响力?

    热兰遮城外的市场最近确实很不顺,本来作为走私中转站,忽然间那些中国商人全都不来做生意,询问后给出的理由是,最近北方在打仗,商人们背后的靠山全都让他们低调一些,生怕有什么地方惹恼了帝都的大人物。

    对此,揆一是非常不满的,作为公司新近任命的商务主管,他对中国人的武力是完全蔑视的,自认为随时可以用自己手中的数百大军征服对面的福建省,将那些如山的财宝带回公司,但他却只能守着这么一座小城,与城外几乎一无所有的平民怼。

    但人家不来你这里买东西,你总不能生气吧,揆一对这些异教徒已经别无他法,不说别的,那个天主教教名尼古拉的家伙,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虔诚,但是断断续续打听到,此人的信仰极其奇怪,“多元化”已经不足以说明问题,他受过罗马公教洗礼,拜道教海神妈祖,佛教的菩萨,日本的神道教的八幡神,把建神就拜,遇庙烧香的本事发扬到最高。

    当然了,这也没什么,荷兰人为了做生意,一路上掉节操的事情干的多了,但是最近,尼古拉的动向越来越奇怪,不来做生意买卖东西还可以用这些野蛮人正在进行战争来搪塞,但是他几次三番派人去见,询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都见不到人,这就奇怪了。

    台湾这地方天气热啊,一想到如此,揆一就烦躁起来,忽然城外又传来喧哗声,似乎是无数人在喊叫。

    “来人啊,去看看怎么回事,如果是土著闹事,第一时间就杀光,实在不行就找借口屠村,必须狠狠的吓唬住这些该死的土著!”

    “好的!”那士兵闻言,舔了舔干枯的嘴唇,被困在这个穷不拉几的地方,每日做着无聊的破事儿,哪有举着先进而强大的步枪,去将土著杀死,玩弄他们的女人,抢劫他们的财富来得痛快,不过,由于他们的人数太少,土著太多,只能一点点的来了。

    在热兰遮城城外的集市处,昨天被打,被抢了鹿皮的男子,此时跪在地上,面前是一具女尸,他几乎要疯癫的哭诉着:“她是我老婆,我就是马邦德,我说我不想来台湾,你得要来这里碰运气,现在日子过得不好,你却活生生的病死了,我对不起你啊。”

    他在那哭着,却也有人帮助解释:“这位兄弟,那么辛苦的打猎,只为了赚钱给她老婆看病,可是鹿皮被抢走了,没钱买药,就这么活生生的死了。”

    “可不是吗,昨天我也看见了,真不是东西。”

    “嗨,还不就是这个世道,当官的哪有好种。”

    “我听说,天朝现在新朝初立,官府倒是好得很,可惜,天朝的官府,管不到这里。”

    “小点声,那些狗腿子听见了,还不要带着红毛去你家杀你了。”

    昨天的小通译,听说此事,却也是急慌慌的跑来,喊道:“聚集什么,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不去做生意纳税,等死吗。”

    他看见了“马邦德”,又看见了那具尸体,心有疑虑,不过咬咬牙,说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信不信抓你进城,到时候想活着出来都不行。”

    出于某种考虑,除了某些坏事做尽的狗腿子,进入热兰遮城的内城的汉人,没有活着可以出来的,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可以完美的控制城防机密,不至于被人发觉。

    马邦德吼道:“都是你,你抢了我的东西,现在我老婆得病死了。”

    那通译嘲笑道:“你老婆死了,关我什么事。”

    “都是你!”

    马邦德站了起来,吼道:“如果不是你,我有钱看病,她就死不了!”

    通译看着走近的汉子,心中不安,这些唯唯诺诺的草民,什么时候这么大胆了,自己可是“官”啊,虽然不是天朝的官儿,而是洋人的官,但到了天朝,起码也得给个七品吧,反了反了吗。

    “快,杀了他!”

    马邦德却是毫不害怕,说道:“去死吧。”

    原本围观群众,忽然有人看起来是在看热闹,但他们手中的家伙却不小,有的用衣服包裹着,有的挑着扁担,一副老农打扮,普普通通,但粗壮的手臂却不是假的。

    分别出手,小通译和身边的无赖们,每个人都分到了两个人出手,当场杀死,甚至没有学那些话多的反派,留给他们嘴炮的时间。

    “马邦德”喘了口气,忽然大声吼叫起来,“乡亲们,咱们杀了红毛鬼的人,他们肯定是要杀人的,现在,杀回去啊。”

    (本章完)

第414章 升米恩斗米仇() 
君主绝不能染指他人的财产,因为人们往往会很快忘记父亲的死,却不会忘记其遗产的损失。马基亚维里《君主论》。

    对于这些从福建,广东前来台湾讨生活的平民们来说,本来是很难团结起来的。

    本来就属于天朝的失意人,穷困潦倒,只是为了生存已经千难万难,让他们团结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到底还是荷兰人在台湾早已弄得人怨恨深深,只不过外力不足,在当地,郑成功早有人暗中散播红毛鬼马上就要不行了的谣言,还是有些人开始动心。

    毕竟这些红毛鬼黑走的钱已经太多了,多到这些不少的破落户早已恨在心头。

    当年郑森攻台,那是早就谋划好了半年时光,几万民众早已备好工具,储存粮食,观察道路,可以说是万事俱备之下,还是哆哆嗦嗦的打了半年之久,依靠围城才把人家逼降。

    但是在这个时空,被李向前观察过的热兰遮城根本是一个大悲剧,事实上这个时代所谓的殖民军队,还称不上什么职业军人,也都是群老百姓,城市小市民,在金钱的诱惑下来外面的世界烧杀劫掠,但总体素质来说,与后世经过了无数战争片洗礼的年轻人没得比。

    揆一一无所知,只以为和往常一样,又是一次土著闹事,对于这些,他的一贯作风就是打,毕竟才几百人的队伍,而那些来讨生活的平民的数量几乎是无穷无尽的。

    必须在土著心目中,制造荷兰人是强大无敌到无法反抗,而任何的反抗都会导致残忍的屠杀,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几百人之力去统治数以万计的人口。

    这就在后世,那些被外国人控制的媒体,包括了从微博到视频的庞大利益集团,才会不遗余力的去宣扬外国人先进到顶,连油纸包之类的笑话都有人相信,原因自然是很简单。

    他们需要维持这种思维,才能在中国赚取无数金钱。

    一个中国代工的电器,贴牌上洋品牌后,就身家倍增,其实原因很简单,你把国产品牌支撑起来,原本依靠进出口卖洋品牌的人就要失业了,他们以仇恨的目光看着中国的发展,自然是百般憎恨。

    对于揆一来说,是一次治安行动,但对于小队长安德烈来说,每次去城外,都是一次捞取外快的好时机,这些远赴海外来的红毛**丝,与他们后世子孙**丝可以凭着一张白人脸到处玩弄中国女人不同,是真的难,利润的大头都是那些股东和大官的,他们这些小兵最大的利益来源,还是得等到去屠村的时候,才能捞取好处。

    出了城市后,安德烈就和往常一样,开始随意开枪抢劫了,毕竟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是多的,只要是看中的财物,基本上都收入囊中,当然了,依然用枪逼着那些原主人给自己带着。

    安德烈随着道路前进,发现前方聚拢了不少人,似乎都是虎视眈眈一般,他也没有二话,对于他来说,杀人不是目的,是手段,搅和的大乱后,给这些土著一个深刻的教训,才是目的,当然了,如果可以顺着那些衣着光鲜的土著,冲进他们的家中,将家产充公,自然是更好的选择。

    没有任何喊话,安德烈看着距离差不多了,喊道:“队列准备,预备,放!”

    这个距离大概有200米,并非他手中的前装枪的射程,但安德烈此行的第一目的不是为了杀人,杀人只是手段,而把土著吓跑后,趁机捞钱才是目的。

    “轰!”

    枪声响起,安德烈刚说道:“兄弟们,发财的机会来了,快上啊。”

    却见旁边两个士兵,分别已经倒地,浑身都是血。

    如此嘈杂的环境下,他当然分不清情况,怒道:“这些高地佬制造的火枪就是烂,平时保养,到了关键时刻就炸膛!”

    在这个时代,火枪没什么标准化制造,也没什么钢材标准,火枪用铁里面有气泡,在使用过太多次后,炸膛并非是难得一见的。

    尤其是安德烈所在的热兰遮小队,本来就是在本土活不下去的**丝,再被派来的也是**丝一般的东南亚,这里的土著凶狠,还不好捞钱,远不如印度这样土著容易欺负,还相对富裕的很啊。

    可以想象,安德烈的人用的火器自然也是简陋的很,当然了,还是那个问题,给安德烈他们发自动步枪属于过度武力,他们本来就是来欺负当地一无所有的土著的。

    原本可以来发一笔财,但是遇见火枪炸膛的破事儿,安德烈也是懊恼不已,不过他还是分得清轻重,钱嘛,那些土著就是荷兰人养的猪,你发的财越多,早晚都是他们的,但命可是宝贵的很。

    如果今天出了事,不能及时救治,那么对其他人看来,到了后日,自己不是也得不到救治吗,那样的话,谁还会效死力的帮你做事啊。

    “来几个人帮着两个笨蛋抬回去,治伤。”

    安德烈来不及看两个人的伤势,到底是不是炸膛的,但下一刻,他感觉前方传来的巨大的枪声,跟着,身边的一个同伴,原本想要去搀扶被炸膛火枪伤到的倒霉蛋,却也是倒在地上,鲜血直流。

    安德烈一阵差异,忽然想到的却是,“难道是英国佬在袭击我们。”

    在这个时代,荷兰人最大的敌人,自然是日后称霸七海的英国人,他们在全世界的海域都与这些荷兰人展开竞争,两边都是两个占海为王的强盗,看着对方各自占据的肥美地方眼馋到不得了,地球太小了,大海太小了,只容得下一个霸主,虽然还没有正式开打,但两边都心知肚明,迟早是要兵戎相见,不死不休的。

    除了英国人,也几乎没有人敢于撩拨荷兰人的虎须。

    但这英国人的火器却也太厉害了,起码在200米开外,却是卑鄙的趴在地上,看不清样式,但数量太多了,怕不是有几十支枪在不断开枪。

    虽然命中率在李向前看来是差劲到极点,但在安德烈的感觉下,却如同地狱一般,在发现并非是自己人的枪炸膛,而是有人不断的用火枪围攻他们后,全都已经趴伏在地,想要离开也被封锁起来,渐渐被包抄起来。

    李向前自然有资格抱怨,毕竟哪怕是郑芝龙派来自己的嫡系亲兵,前来夺取热兰遮城,但是他们对毛瑟枪的使用还是差了点,当然,力气都不小,不会出现开一枪自己就骨折的可怜样子,但是这命中率实在是太差,他印象中,自己进新兵连第一次打靶,都比他们强啊。

    不过也没得抱怨,这些兴奋的汉子一开始还惴惴不安,但后来发现自己手中的枪实在是比对面的红毛鬼的火枪先进的很,隔着这么远,就可以连连命中,打的越多,士气就越足。

    这种畏惧之心,也渐渐被消灭,虽然时间推移,基本上那队荷兰兵死的死,开溜的开溜,至于已经被封堵住逃离路线,生怕被打死的,却也是使用了终极的手段,投降。

    看着远处摇起的白旗,李向前倒是一乐,他没什么崇洋的心思,也没什么过度激进的民族主义,从来都是照章办事而已,不过眼前所知的敌军却这么容易投降,实在是很难理解,如果是自己的话,哪怕不敌,也可以直接开溜,以这些笨蛋的命中率,实在是不怕啊。

    “好吧,第一阶段结束,让你的人去清洗城外的汉奸,把人都找来,准备把城里的洋鬼子都做掉。”

    虽然不希望把矛盾弄得太过激烈,但是这个时间当真是有一些投靠到过分的汉奸在为虎作伥欺压中国人,李向前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他们的过往后,就在心里判了他们死刑,不过,一切都是为了政治嘛。

    正如热兰遮城里的可用之人,哪怕把各种大小商人都算上,也超不过千人,千年隼开过去,十分钟后就可以解决问题,只需要让这些郑芝龙的人来把全身被电得麻痹的可怜人抬走就好。

    但是思前想后,如果又是长老会去做事,那就成了另一个征服者来征服这里,这里的人实在没有参与感,而白白得到的东西,没有人珍惜。

    一个组织,只有你亲身为其效力,取得回报后,才会开始建立那么一点点的归属感。

    所以,长老会这次是只打算提供军火和现场指挥,当然了,以他们提供的东西,这就已经足够了。

    安德烈作为小队长,却也是最怕死的人,哪怕确实有几个手下依靠树木的掩护跑开,但另外也有逃跑的时候坑爹了,一下死在那的啊,所以他干脆就趴在那不动,心中对于不宣而战的英国佬充满了憎恨。

    但是形势比人强,好在都是文明人之间的战争,还不至于屠杀俘虏,安德烈脱下白色衬衣,勉强当做白旗,用火枪挑着白旗,来进行投降。

    举着双手的安德烈,带着几个小兵,就这么出来投降,他不得不投降,特别是看到,自己同伴的死伤情况,与这个时代的火枪弹珠弹片杀伤力感人不同,毛瑟枪的圆头弹已经有了跳跃功能,也就是打中后,绝对不是一个小口子,起码也是饭碗那么大的大口子,大量失血,当场死亡。

    看在安德烈眼里,这种魔鬼的武器简直骇人听闻,一个人的半边身子没了,而另一个直接被掀开了头盖,这种死法实在让他提不起勇气,高举双手,慢慢的走了出来。

    李向前的命令还是管用的,既然是俘虏,他还没有掉节操到杀俘,不过看着被带到面前的几个吓坏了的外国侵略者,却也是并不在意,而是看了看,说道:“就这么一群怂货,却也敢跑到万里之外撒野。”

    他的话,引起了无数人的哄堂大笑,的确,红毛鬼子,仗着手里的家伙,欺负爷们的日子可是要结束了。

    郑采正要奉承几句这位朝廷前来督战的大员,却见他脸色不好起来,问道:“大人?”

    李向前脸色很差劲,摇摇头,说道:“不对,是我想错了,傲慢了,他们不是不勇敢,是把勇敢用在和合适的地方,用在了对财富的追逐上。”

    他的思绪延展开来,想到了从欧洲的港口中,驾驶着质量可疑的木船,忍受着各种传染病,还有航海上那艰难的生活,去未知的地带夺取财富,完成梦想。

    这已经是人类勇敢的巅峰了。

    至于投降,两边的武器差距太大,战斗已经是无谓的事情了,这是明智的选择,再打下去,不是勇敢,而是白白死去。

    勇敢可不是白死。

    郑采接话道:“大人所言极是,这些红毛鬼,当真是贪财贪到了骨子里,是该好好教训他们了。”

    “贪财啊,谁人不贪?嗨。”

    李向前想到此前在江南考察的时候,那些为了水源而争水,械斗的村民,想到了帝都里,那些自己阉割自己,追求着入宫做太监,现在却是只能苟活的人。

    他们勇敢吗,勇敢,但是为了一点点的水,为了当太监,却是付出了太大的代价。

    勇敢用错了地方啊。

    正如欧洲人,真的比我们胆子大吗,不过是运气好,控制了新大陆后,新大陆的无数财富,帮助欧洲人可以养活无数脱产科学家,进行科技升级而已。

    李向前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那些勇敢和鲜血,用在他们该流的地方,流在为中国争取利益的上面。

    人的命运真就是这么离奇,后世的孩子们,觉得欧美白人是如何先进,其实,就是无数个眼前的这样的白人士兵,用生命一点点赚回来的,无数的财富运回本土,将国家建设起来,才有了后世的欧洲繁荣昌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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