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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将尊红颜-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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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岳早就按耐不住,上前拿手里的棍子使劲往笼子里捅去,嘴里骂道:“你tm狂!我让你狂!老子捅死你!”尔朱仲远在狭小的笼子里根本无法躲避高岳手里粗大的棍子,每一下都捅到他哭爹喊娘,还不忘咒骂高岳几句。

    高欢一把拉着正要使劲捅死尔朱仲远的高岳,铁青着脸说道:“别这么轻易弄死他。”随后对尔朱仲远说:“你今日先行一步,我随后会把尔朱度律和尔朱兆他们送来陪你。”说罢派人把笼子抬到如意她们被杀的那个军营。

    一行人来到军营前,只见里面一片狼藉,到处散落的都是衣物、器械和旗帜。高欢让人竖了一根柱子在营门前,没有多余的东西,他让人把尔朱仲远从笼子里放出来,捆在柱子上。尔朱仲远一脸惊恐的说:“你要干什么?贺六浑你别狂妄,杀了我你绝对没有好下场。”

    高欢此时心里恨不得上去直接一刀弄死他,可是他忍住了,心里暗暗说道:不要这么轻易弄死他,要让他生不如死。

    高欢面无表情的在被扒光衣裤,捆的结结实实的尔朱仲远面前,缓缓拿起一把杀猪放血用的尖刀,尔朱仲远被吓得刚想尖叫就被高欢一拳打在面门上,一下就满脸是血,让人把他嘴巴堵上。

    他缓缓割开尔朱仲远大腿上一条条细长的口子,这些刀口很浅,但是血流不止。尔朱仲远痛的嘴里呜呜作响,无奈叫不出来。高欢在伤口上撒上蜂蜜,慢慢放出瓶中的蚂蚁开始在尔朱仲远的脚踝、小腿、大腿上爬满。他要让他明白什么叫万蚁蚀骨锥心痛。

    这些蚂蚁是高欢派人捉来的,常年食死尸腐肉,所以对鲜血特别敏感,加上蜂蜜的诱惑,疯狂的啃噬这尔朱仲远的大腿,只见尔朱仲远惊恐的表情加上疼痛使他的脸斗牛曲变形。

    “别急,这才刚刚开始。”高欢冷冷的对他笑了一下,那种笑连一旁的高岳都不寒而栗。

    下半身两条腿像是穿了一条黑色毛茸茸的秋裤一般,尔朱仲远体会到蚂蚁的疯狂啃咬,鲜血慢慢的流淌到地上。

    高欢让几个赤膊上身的大汉拿出从坟地棺材上找来的寒骨钉一根一根的钉在尔朱仲远的上半身,按穴道来点。这些寒骨钉常年埋于地下,尸气和寒气让这些钉子显得锋利无比,又透着一阵阵阴气。一打到人的身体上,马上开始腐蚀鲜肉热血,立刻化血为侬,散发出一阵阵恶臭。高欢把堵在尔朱仲远嘴里的布条拿走,他现在要听一听他的惨叫,让自己受伤的心释放舒缓一下。

    尔朱仲远声嘶力竭的喊道:“饶了我吧,给我个痛快,别再折磨我。啊!”

    高欢看他脸色开始发白,怕他失血过多死了,于是拿来火把,在尔朱仲远眼前一晃说道:“别急,我们的游戏才进行到一半呢,我为你准备了很多节目。”然后在他充满哀求的眼神中,在他像狗一样的低声下气的求饶声中,高欢一把火去烧烤那些蚂蚁,蚂蚁们受到火的炙烤,都纷纷脱落下来,尔朱仲远又是一阵鬼哭狼嚎的惨叫。

    高欢怕他死了。于是派人给他喂点水,看着他的双腿被火把炙烤红一片黑一片,腿上零星的挂着几只蚂蚁,便回头对高岳说道:“把我的猎犬牵来。”

    之前高岳还在纳闷,为何这次出阵高欢要带上打猎用的猎犬,原来他早就想好抓到尔朱仲远以后如何折磨他了。

    看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尔朱仲远,高岳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马上去牵猎狗上来。

    三条毛色通体发黑的猛犬被牵上来,这几条猎犬是从西域买来的,平时只吃牛羊肉,养的身高体壮,每条猎犬整的跟一头牛犊子一般大小。满嘴锋利的犬齿正口沫横飞的冲着尔朱仲远狂吠不止。

    放开手中的绳索,三条猎犬发疯了一样扑向尔朱仲远,高欢在他身上浇上狐狸的尿,来刺激猎狗,一阵惨叫响彻云霄,在一旁看着的人都吓尿了,这三条猎狗没几下就把尔朱仲远双腿上的肉一块块撕扯下来,血淋淋的大腿上白骨都露出来,阴森森的泛着让人心悸的光。

    狗叫声和人的惨叫混在一起,看着三条猎犬分食着尔朱仲远的大腿肉,有条猎犬因为抢不到又到他腿上撕扯下一块鲜肉。高欢看着这一幕,心里稍微舒缓了一点,可是他不满足,他觉得自己心里好像空了一块一样,这个空白不是靠残忍的折磨后的快感能填满的。到底哪里不对?高欢问自己。

    看着昏死过去的尔朱仲远,高欢让人把猎犬牵走,然后上前一根一根的拔出插在他胸前的寒骨钉。一边嘴里大喊:“醒醒,你不能死,我还没玩够,你还不能这么轻易死去。”钉子已经嵌入肌肤,一拔一拉都连皮带肉的扯出一大片血肉,尔朱仲远嗷的一声从昏死中被痛醒过来惨叫一声。他现在才知道高欢的可怕,这生不如死的感觉太糟了。

    看着苏醒过来的尔朱仲远,高欢眼里闪过一丝兴奋和残暴,他现在已经病态的在报复了。趁着尔朱仲远还有气,他还有好多拷打虐待的毒招,他也不知道自己好像天生就是个心里变态的刽子手,前世有个开膛手杰克,高欢觉得自己跟他比不差分毫。

    高岳实在看不下去,杀人不过头点地,虽然这尔朱仲远确实该死。但这么折磨一个活生生的人,让在场的人对高欢心里有了另一种看法,于是走上前去,在高欢耳边轻声道:“大哥,他差不多了,就给他一个痛快吧。小姐的仇,我们算是给她报了。”

    高欢面无表情的抽出祖传的朴刀,刀光一闪,尔朱仲远觉得胸口一热,自己就被高欢开了膛。只见高欢放下朴刀,伸手进了他的胸腔,一件一件的扯出还在冒着热气的内脏、肠子。尔朱仲远就这样被开膛破肚的活活弄死了。

    高岳上前一把拉住还在尔朱仲远肚子里捣鼓的高欢说道:“大哥,够了!这畜生已经死了。”高欢茫然的看着已经死去多时的尔朱仲远,心里不但没有一丝快感,怎么反而还像被人用刀子剜去了一块,空灵灵的疼到不行,都快喘不过气来。

    高欢四肢无力的跪倒在营门前,眼里的泪水和心里的失落终于抑制不住的往外翻腾,他仰天长啸一声,泪水不断的从脸庞滑落,这是第二次如此疼彻心扉,甚至比第一次的时候还要疼,疼到无法呼吸。

    高岳此时也眼圈一红,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却不知那是未到伤心时。男人处理痛苦和悲伤的方法比女人更要内敛深沉。人前从不显露半分,但是独自一人时却痛哭流涕,高欢此时内心已经完全崩塌,他已经压抑不了这股强烈的情感,他需要释放和舒缓。

    在场的将士没一个不闻者落泪的,高欢把如意去世的地方围成一圈,日后要在这里建一座空冢和思念台。都说仇恨会蒙蔽人的心智,影响人的决断,真是一点没有错。

    高欢留下慕容恒和高乾几人驻守洛阳,维持秩序重建都城。自己则率领余部三万人退回邺城,现在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回家,睡觉,最好一睡不醒,这样就不会心痛。

    尔朱采凰早就听人回报说齐王大胜,近日班师。但是她还是很担心高欢,虽然一切就像没发生过一般,可是如意却真实的消失了,自己心里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高欢回到府上,进门连鞋子都没脱,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三天上午才悠悠醒来。高韩氏和高岚在尔朱采凰的陪同下,进屋来看高欢。

    老娘上前一把抓住高欢的手,老泪纵横的哭道:“儿啊,娘知道你心里苦,如意这丫头跟了你她不亏,你要保重身体才对得起她。再说我们一大家子还指望你支撑,你可千万不能有什么闪失。”说罢让佣人给高欢去准备吃的。

    高欢看着老娘和高岚尔朱采凰,一屋子的女人都在为他哭泣,那些佣人们也是一脸悲哀的神色,于是艰难的开口道:“娘放心,我没事。”说着没事,但眼神空洞,神情呆滞,怎么看都像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一具。

    “欢哥,这次替如意妹妹报了仇,想必妹妹在泉下有知,也可以瞑目了。”高岚满脸泪水的跟高欢说道:“可是欢哥还要为我们这些活着的人着想”这是变相的在劝导高欢。

    高欢转头木呐看着高岚,似乎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官人这是怎么?”尔朱采凰发觉有点不对劲,连忙让门外伺候的高岳去请邺城最好大夫来给高欢看看。高欢现在的身份真是不容有一点闪失,他身上背负了太多,家族、亲人,兄弟、下属乃至黎民百姓都压在他的肩头,一旦他倒下,那整个国家将再度陷入无休止的混战中,百姓的生活更将倒退几十年甚至一百年。

第五十三章 戏子也有情() 
寒冬腊月的洛阳城一片银装素裹,家家张灯户户结彩,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给这个一片灰墙青瓦的世界增添几分妖娆艳丽的活泼气氛。马上要过年了。

    高欢派人经过三四个月的修葺整理下,帝都开始渐渐显现出人气和昔日繁华。

    一辆大马车停在中书省御史刘大人的宅邸门前,马车停稳后从车里笨重的下来一个穿绿色素袄灰色棉裤的丫鬟,然后掀开帘子对里面的人说道:“好大的雪,姑娘你出来时可以要小心地滑。”说罢一伸手要去搀扶。

    一只似冰雕玉琢的小手伸出车外,接着郑大车从车里伸出头来看了一眼天上不断飘落的雪花,心里暗道:“今年看来比去年还要冷。”随即皱了皱柳叶眉。

    门前侍应的门子一看是刘老爷的贵客到了,赶紧派人下来帮忙迎接,自己进去禀报。

    刘老爷早就和一班同僚在客厅等的心焦,听门子说京城第一名家郑大车已经到了,都整理衣服端正帽子,静候佳人。

    丫鬟一掀门帘,郑大车赶忙进入客厅里享受着如太阳炙烤般的温暖。屋里屋外果然两个世界,屋外的世界是穷苦人的世界,屋里的世界却是当权者和贵人们的世界。虽然只隔着一道门,却永远无法融为一体。

    郑大车小脸红扑扑的,使劲哈着气给一双小手取暖,一副楚楚可怜的俏模样。这几个动作让在场的刘老爷等人都看呆了,不愧是京城文艺界第一有韵味的女人,年纪虽然才二十来岁,可从十四岁出道至今混迹于京城名流达官显贵之间是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她这些年见识过出手阔绰的年轻俊俏的公子,也被事业有成的中年大叔追求过,甚至有段时间有个王爷都想纳她为妃。但是世间对她的评价却是以相貌论人,都说她有一颗祸国殃民的心,浑身散发着狐媚的气息,是妖妃妲己的托生。

    女人长得美其实真的是种罪过,她也明白这不是她本人的错,可父母给的这身皮囊实在太魅惑众生,总有仰慕的男人求之不得就造谣她,总有羡慕的女人嫉妒她就污蔑她。父母为了苟活于乱世把她小小年纪就卖给富裕的地主家做童养媳,她十二岁那年与命运抗争,为了摆脱自己公公无休止的纠缠,从地主家里跑出来流浪又差点被卖到妓院。

    后来给一个戏园子的老板搭救以后,教她唱戏入行做了戏子。可没多久因为她戏唱得好原来的头牌姐姐陷害她,戏园子的老板也是个禽兽,有一晚喝醉了酒居然进到她的卧房里想要强暴她,于是她只得再次出逃,一路南下来到京城洛阳。

    十四岁这年她在洛阳一间戏院遇到了一个贵公子胡某,这个胡某是当朝太师家的四公子,家里很是有钱,每次来看她的戏都一掷千金出手阔绰。面对胡某的强烈追求她毕竟是弱女子一个,总想找个人依靠、保护自己。于是就真心实意的跟了他,哪知不到一年这个胡某就变了心,跟某个王爷的女人勾搭在一起,对她也是爱答不理越来越凶,她总是选择忍气吞声。

    有一次胡某为了从她手上拿钱去买礼物哄那王妃的开心,她没有给继而跟胡某大吵一架,胡某恼羞成怒就动手打了她,还嚣张的骂道:“你不过是我养的玩物罢了,还真以为你能做太师府里的贵人?老子这些年在你身上没少花钱,你有今天全是老子给的。”说罢摔门而去,再也没有回来。

    十七岁那年她遇到了一个对她关怀备至,照顾细致入微的中年大叔:河南行台丞汪某,这个汪某年近五十,长的一脸正气,平时说话做事都是一副君子模样,可是自从见过郑大车唱过的戏,从此对这个女人过目不忘,于是千方百计的接近她、讨好她。她自幼缺失家庭关怀,很容易被汪某这种情场老手俘获芳心。

    过了半年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想要汪某娶她并带她回老家安居,她已经厌倦了洛阳娱乐圈的一切,不想再抛头露面的博人欢笑。谁知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汪某居然要她把孩子打掉,因为他在老家早就结婚,孩子都和她一般年纪。汪某也压根没有想过要带一个戏子回老家,这不是给自己和家族丢脸么,在古代的乡下有两件事被看的十分重要:家族名誉和家风门纪。

    在看穿了汪某的真面后,她心如死灰,在舍命打掉孩子之后毅然决然的和道貌岸然的汪某分道扬镳。从此她谁也不靠,谁也不信,天地之间只为自己而活。那些满口诺言,出手大方的富家子们再也走不进她的世界。想要一亲芳泽那是做梦。

    想当初高欢对她仗义出手相助,曾让她有点心动,可后来看到他已经有家室,便在内心里也坚决的把高欢从恩公变成了普通朋友,绝无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如今她回到洛阳无非是在这里她可以享有和王公贵族们一样的荣华富贵,可以和他们一样有保护和安全感。今日到御史刘大人府上也是之前受尚书栗老爷的嘱托。

    刘御史还在淮南任职的时候就听人说过郑大车的艳名,早就想一睹芳容,调任回京后(以为大批中央官员死难,慕容恒建议高欢把地方上政绩好的官员全部调回中央任职)一直各路打听郑大车的下落,后来得知她在栗尚书府上,多次上门拜访说明意愿,于是就有了今天到刘大人府上唱戏这一幕。

    几位老爷看着这个身段优美,一脸娇容的美人儿都看傻了,郑大车一抬头见满屋子老爷们一个个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手背捂嘴嫣然一笑道:“各位老爷们是被这炉火烤烫了么?一个个面红耳赤的。”

    众人闻言纷纷汗颜自己的失态,刘老爷上前道:“久闻姑娘大名,我等今日得见实乃三生有幸,姑娘果然天生丽质容貌惊人啊。”身后几位官老爷纷纷点头附和。

    大家分主客落座,刘老爷让小厮们下去准备酒菜,郑大车让丫鬟也准备器乐、服装什么的,准备一会给官老爷们歌舞助兴。

    这刘老爷今年快四十岁,早年丧妻,膝下就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儿,多年鳏夫的生活让他觉得此生可能就要在无聊中度过,今天看到郑大车后才惊觉原来人生处处有惊喜,如果可以和她一起生活,自己死而无憾了。

    刘老爷举起酒杯道:“各位,今日在此相聚,能有郑姑娘捧场助兴,我等理当先敬她一杯。”说罢纷纷举起酒杯向郑大车祝酒。一个个朝廷官员竟然像对待皇帝一样恭敬的给一个唱戏的女子祝酒,却也是闻所未闻。

    郑大车掩嘴一笑,声音如同黄莺一般动听开口说道:“我是奉尚书大人之名,前来给各位大人歌舞助兴的,老爷们不必如此,小女子愧不敢当。”

    刘大人一手拿着酒杯,一边走到郑大车面前,十分恭敬的说道:“姑娘不但才艺双全,而且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今日能有幸光临寒舍,是我刘某的荣幸。”说罢目不转睛的盯着郑大车然后喝掉手里的酒。

    栗尚书是洛阳之乱的时候逃出去的,当时遇到了正巧也在逃难的郑大车,于是就带上了她,后来高欢打跑了尔朱度律,洛阳重新回归天下太平的日子,栗尚书才在朝廷的召唤下再度复出回到洛阳任尚书一职。郑大车也随栗尚书一同回来。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时值天下纷扰之际,这些朝廷大员们没有一点忧国忧民的心思,全然把精力都放在醉生梦死的黄粱美梦里。不得不说这是当时普遍的一种现象。正所谓物极必反,天下分久必合,后来的隋唐盛世不就是反照纠正魏晋南北朝的弊病而开创出来的吗。

    但是此时此刻大家还是很欢快尽兴的在饮酒作乐,正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歌妓们纷纷配合着郑大车的歌声合唱,舞姬们翩翩起舞,好一副盛世太平的景致。

    郑大车唱着唱着,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一个人的印象来,高欢!

    此时一身白色裘氅玉树临风、正在院子里看雪景的高欢忽然打了个喷嚏。心道是天气真冷,自己感冒了?屋里秋娘出来对高欢说道:“屋外天气凉,小姐让官人进屋里取暖。”

    高欢回头笑了笑,潇洒的说道:“这洛阳的雪景确实很美,告诉娘子,我马上就来。”

    男人总是这样,在失去一段感情以后,总会立刻马上找另外一段感情来填补心里的缺失。当然大部分普通人是做不到这么优越的,只有少数的权贵可以,高欢当然算一个。

    当初失去了娄明春,他醉酒强行纳了才十五岁的如意,当然如意本身也是自愿、两情相悦的。后来如意意外去世,他就故技重施,把尔朱采凰娶了过来做老婆。从这点上看,如意确实要不值,因为自始至终高欢都没有给她一个名分。

    但是有人在骂高欢薄情寡义的时候笔者也要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正是有了如意这样的意外,高欢现在才会十分珍惜身边的人。也正是没有能够给如意一个名分而造成遗憾,所以现在他对自己女人就要负起责任,关爱和名分该给的一样都不能少。

    高欢正要迈步进屋,只见高岳顶着一脑袋鹅毛大雪来到高欢身边,施礼道:“大王,皇上宣召您即刻进宫面圣。”这个皇帝不是敬帝元晔,因为元晔死后,尔朱度律北逃并州后害怕高欢掌握朝政,所以劝尔朱兆拥立广陵王元恭做皇帝。

    这个元恭也是个搞笑的人,因为害怕被其他皇室宗亲杀害,竟然装疯卖傻的在猪圈里过了八年,连最懦弱的元晔都鄙视他,曾说他毫无帝王血脉,没人在意他。从而也看出尔朱兆等人已经病急乱投医胡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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