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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瑶以子为贵,贵为皇后,性情温和大度,明事理,懂礼法,从不干政。但是如今的朝局岌岌可危,万不得已只好联合文丞相一批忠君爱国的文臣武将,共同抗衡庞太师这些祸国殃民的权臣。如今出了这么一件大事,必须告知文丞相,少俊是他们唯一的转机,也是救国的唯一途径,万一出了意外,那可真是后悔莫及。
两兄妹又商谈了一些细节,立刻分头行动,安排应对事宜。南宫家势如中天,家将护卫不少,明里暗里派出不少人手前去保护少俊。又过数日,数拨神秘高手从京城奔出,四散而去。
第三章 结识小混混
再说燕云少俊,既然出来了,就打定主意好好的玩一回,反正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出城后朝通州而来。因为是第一次离京,虽然听了不少江湖上很多旁门左道,但根本没什么经验,李全对外面的事情也是一片空白。他们出宫的时候仍然穿着华丽,特别是少俊天生的贵气,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所以出城不久,他们就被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孩盯上。
李全担心说道“少爷,咱们这样偷偷溜走,恐怕不妥吧,这时候宫里估计都闹翻天了。”
少俊说道:“李全,没关系的,我留了书信,母后会理解的。”
李全是个孤儿,不知道家乡是哪里,更不知道父母是谁,沦落京城,乞讨为生。去年冬天,李全差点冻死在街头上,恰好遇到少俊出宫玩耍,看着可怜,立刻让下人带回来,让御医细心医治,还好没什么大碍,只是饥饿受冻所致。病好后,就留在少俊身边做了一个伴读。
他们第一次出京,事事感到新奇,东看看西逛逛,走路极慢,现在又累又饿,当看到通州城门的时候,马上高兴起来。突然感觉有一只手向自己腰间伸过来,下意识的用力去抓。少俊虽然年龄不大,但是武学基础不差,自小就不安分,武枪弄棒,大擒拿小擒拿,也跟着舅舅学了不少。本来禀赋就高,再加上高人指点,除了内功欠缺外,刀枪剑戟每样都很熟练。
“哎呀!”只听的一声尖叫。
少俊紧紧抓着那双贼手,转过身看到一张脏兮兮的脸,估计有半个月没洗了,乱糟糟的头发如鸡窝,个子矮矮的,唯一显眼的地方就是一双转来转去的贼眼,简直就是一个活猴子。
“好呀,你这小贼,竟然偷到小爷身上来了。”少俊装出一幅小大人的样子,呵斥道。
李全马上跑过来把贼人死死拉住,举起拳头就要揍,恶狠狠的道:“大胆,欺负到我家少爷头上来了,不想活了?”
“公子,不,不,公子爷,行行好,小人几天没吃饭了,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小贼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求饶着。
少俊也没什么经验,看此人打扮,瘦瘦的,一副吃不饱的惨样,便信了八九分。正要放过此人,突然瞥见小贼的眼神露出狡计得逞的样子,不由得使少俊心理一紧,心想“莫非此人在说假话?哼!待我教训教训你。”
少俊吓唬道:“胡说!看你的手法就知道是个惯偷,今日碰到小爷,只好把你送交衙门好好管教了。”
“公子爷,公子爷,饶命,饶命呀,小人上有老下有小!求您大慈大悲,饶过小人吧!”小贼吓了一跳,看这公子年岁不大,但一时之间被他的气势所镇,真怕他来真的,把自己送到官府,虽然不是什么大罪,但自己还有一帮小兄弟依靠自己生活呢,连忙跪下磕头求饶。
“扑哧!”少俊忍不住笑起来,“好你个小贼,你才几岁呀?还有子有母的,简直胡说八道,你孩子几岁了?呵呵!”。
“哈哈……。哈哈……”李全捧腹大笑。
这小贼,一着急把江湖套话随口说出来,也没注意,登时傻眼了,这下玩完蛋了!
“这……这!”
“好了,你先起来吧!”少俊看他年纪和自己相仿,人也机灵,只想逗一逗,并没打算为难他。
少俊本来就是一个淘气鬼,只有他戏弄别人,什么时候被人戏弄过呀。再者,他身份特殊,可以说是燕云国的宝中之宝,侍卫宫女没有不顺着他的,谁也不敢不敬。少俊心里也知道这些,所以很多时候感到无趣。这次好不容易出宫,碰到这么一个有趣的人,很是欢喜。
“谢公子爷!”小贼马上爬起来,嬉皮笑脸的迎上来。
“你叫什么?多大了?”少俊问到。
小贼笑呵呵的答道:“小人叫叶迁,今年十二了。”
少俊听到他和自己岁数差不多,说道:“哦,小小年纪,怎么竟干这行当,你父母双亲呢?”
叶迁顿时黯然道:“唉!小人也是无奈,如今到处民不聊生,我们这些穷要饭的,吃不饱穿不暖,不靠这个只能等死了!”
少俊转身向城里走去,同时说道:“哦?我们边走边说,我是第一次出门,什么也不了解,还有很多事情要请教你呢。”
眼看着往府城走,叶迁有些忐忑不安,还以为把自己送交官府,从心底里不情愿,赶紧求饶:“公子爷,这是去那里呀?小子下次绝对不敢了!您就饶了小子吧!”
李全作弄到:“当然送你去官府了。”
“呵呵,放心吧!不会去官府的,我们去城里找家客店先住下,然后好好吃一顿。对了,你接着说。”
叶迁向李全瞪了一眼,松了一口气说道:“是!谢谢公子爷!小人家乡在河南省,父亲当年在辽东军当兵,和蒙古作战时阵亡了,母亲得知消息后终日以泪洗面,一病不起。前几年,又遭遇大水,母亲也死于水患,小子一人随乡亲到处流浪,以要饭度日。”
少俊怜悯问道:“哦?当地官府没有赈灾吗?”
叶迁怒道:“我呸,什么官府呀,吃人不吐骨头,不赈灾还好,这一赈灾更是雪上加霜,地方官员变本加厉的盘剥百姓,因此而死的人多于天灾。从县官大老爷到狗皇帝,没有一个好东西。”
李全立刻怒斥道:“大胆,竟敢污蔑皇上,不想活了?”
叶迁吓了一跳,不服气的说道:“怎么,狗皇帝是你老子吗?这么维护他,也不是我一个人骂他,天下的百姓谁不骂他。”
少俊有些不自在,自懂事以来,也了解父皇做的不像话,可是身为人子,年纪又小,根本无能为力,尴尬说道:“哎,既然做了,难免不被人评论,只是也不能全怪他,下面的官员阴奉阳违,欺上瞒下,极难根除。”
叶迁和兄弟们过着早不保夕的日子,要不是当年师父的一番教导,自己众兄弟更加悲惨。叶迁这样的遭遇可以说千千万万穷人中常见的了,贫民百姓是社会的最底层,除了给地主豪强做长工外,就是寄望于从军当兵,混个军饷养家,即使战死沙场也能换取些抚恤金留给妻儿老小。百年来征战不断,无数的百姓遭殃,成千上万的战士埋骨沙场,支离破碎的家庭更是不可胜数。
叶迁在父母双亡后,小小年纪只能以讨饭糊口,四处流浪。两年前,在京城近郊山神庙碰到一位受伤的老人,中了蛇毒,昏迷不醒。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而且叶迁本就心地善良,纯朴天真,集中一帮伙伴讨来的钱财,请了郎中给他医治,细心照料,老人的毒伤也逐渐消退。
老人见救助自己的是个孩童,而且根骨不错,顿时动了收徒的念头。通过一番考验,庆幸自己得了一位佳徒。利用几个月的时间,把自己一身所学倾囊教授。叶迁简直是这方面的奇才,一学就会,常人需要一年才能学会的东西,到他这里几个月就领悟了。这位老人有个嗜好,嗜酒如命,一个大葫芦从不离身。无论什么酒,从来就没喝醉过。这次也是喝了一些酒,正在树下小睡,一时大意被毒蛇咬伤,因为睡觉过死,蛇毒很快蔓延起来,如不是叶迁及时救治,早就蛇毒攻心,一命呜呼了。
偷技是叶迁自学而得,平日经常去偷些酒,孝敬师傅,久而久之,把偷技练的炉火纯青。之后偷富济贫,京城很多富户都遭殃了,一年多从来没有失手过,没想到今天在少俊这里会失手。
叶迁非常郁闷的道:“不是我吹牛,凭我的身手,很少走空过,只是在你这里怎么会失手呢?”
李全蔑视到:“呸!少吹牛了。”
叶迁道:“你别不信,知道我师父是谁吗?那可是很出名的,说出来吓你一跳。”
少俊问道:“哦?你师父是谁?说出来听听,看能不能吓住我们。”
叶迁摇头道:“公子爷,目前不行,以后一定告诉你。对了,公子爷一定练过高深武功,而且是深藏不露吧,否则肯定抓不住我。”
少俊取笑道:“呵呵!什么高深功夫呀,只是你这一门,我也涉猎过,所以你才不容易得逞。”
“会是这样吗?”叶迁心想这小子有点邪门,恐怕不愿意说出实情,必须搞清楚怎么回事,以免将来碰到类似情况,再度失手,进而对少俊产生浓厚兴趣。
李全恨他辱骂当今皇上,不屑一顾的说道:“你怎么能和我家少爷相比呀,估计再练个十年也赶不上。”
叶迁不相信他说的,自己的资质不错,武功也是出自名家,这次失手,很可能是自己太过马虎,一时不慎露出马脚。
三人边说边走进通州城,找了一家客栈吃饭休息。
第四章 把酒唠家常
通州是京杭大运河的北起点、燕京的东大门,多条河流贯穿,运河蜿蜒,势若游龙,潮白河碧波千顷,渔歌唱晚,南北货物通过大运河流通,极为繁盛,是重要漕运码头。城里店铺林立,繁荣非常,商贩的叫卖声,小二的吆喝声,比比皆是。
“好香”少俊走到一家酒楼前,不由得深深吸了一下鼻子,好使自己饥饿的肚子好受些。
“公子爷请进,请进!小店是城里最好的一家酒楼,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河里游的,色香味聚全,保你吃过后留恋忘返。”店小二看到这么一位穿着华丽的小公子,极力卖弄吹嘘着。
少俊实在太饿了,有些不耐烦店小二的唠叨,迈步就向店里走,叶迁紧跟着就要进去。
“去!去!那里来的小叫花子!快滚!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少在这里丢人现眼,影响我们的生意。”店小二看到叶迁要饭样子的打扮,还以为是来讨饭的,恶狠狠的呵斥着。
“慢着,他是我带来的!”少俊只记的要填饱肚子,差点把叶迁给忘了。
“对不住您了,公子爷,请进,请进!”小二马上给叶迁笑脸赔礼道。
“哼,狗眼看人低!”叶迁骂了一声,也不在意,在江湖上混的时日不少,这样的势利小人见多了。
“贵客三位,楼上雅座”小二唱道,李全忙扶着少俊上楼。
“公子爷,请问您吃点什么?”小二连忙问道。
“有什么好吃的,统统上来!”少俊挥挥手,打发小二赶快去准备,那店小二点头哈腰的去张罗了。
功夫不大,一桌丰盛的酒菜摆满了,少俊不管三七二一,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简直是饿死鬼投胎。叶迁都傻眼了,心想这小公子不会是偷偷跑出来的吧?怎么比自己这些穷要饭还惨,吃起来不要命。
李全忙着劝道:“少爷,您慢点!”
“你怎么不吃呀,不饿吗?”少俊看到叶迁在那里傻呆的样子,有些纳闷。
“哦,是,公子爷,我……我……”叶迁支支吾吾的,也赶忙坐下来吃喝,真担心这些菜都进了少俊一人的肚子里。
“李全,你也坐下来吃吧。”
“是”
三人风卷残云,不一会,把满桌的饭菜吃了个七七八八,所剩无几,少俊拍拍鼓鼓的肚皮就要走。
“公子爷,您吃好了?还满意吧?”小二连忙过来说道。
“还凑合吧,不难吃!”少俊在宫里什么没吃过呀,即使名满京城的京海楼也是常去。今天只是特别饥饿,所以吃什么都感觉很香,说着继续向楼下走去。
这下小二着慌了,赶紧提醒道:“公子爷,您是不是忘了件事情呀?”
少俊顿了顿,恍然大悟“哦,还真是忘了,多谢提醒”。
小二松了口气,边伸手边答谢:“谢谢公子爷,谢谢!”
“谢我什么呀,应该我谢你,你这里有客房吗?我们今天就住在这里了。”少俊若无其事的说道。
“好嘞!只是这饭钱?一共是一两三钱。”小二再次提醒着,虽然感觉这样一位公子爷不会吃霸王餐,但还是不放心。
“呵呵”少俊笑起来了,使了个眼色给李全。李全把一块碎银扔给小二“放心吧,害怕我们没钱给你吗?”
“公子爷,您多心了,只是本店小本生意。”小二哈腰作揖,看了看手里的银子,足有五两,有些疑惑。“公子爷,用不了这么多呀”
少俊说道:“你去外面给他买几套衣服,然后给我们找两间客房,弄些洗澡水来,剩下的就赏给你了,店钱另算。”
这下小二眉开眼笑了,扣除饭钱衣服钱,能剩下很多,再攒一段日子,赶年底就能回家娶房媳妇了。一不小心,踩空楼梯,跌落下去,嘿嘿自嘲了一声,急忙爬起来,引着少俊去后院的客房。
这个时代,开采技术非常落后,金银并不充裕,铜钱是最为普遍的流通货币。二十五两金子铸成一个金元宝,二十五两银子铸成一个银元宝。虽然天下割据成许多个国家和王国,但大多数还是采用统一货币制度,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相当一贯铜钱,一贯铜钱是一千枚铜钱。
一个寻常三口之家,一个月的花费一两白银就绰绰有余,一年下来有十几两就够一家人活得很舒服。今天一下子得了这么多赏钱,还不美上天去,心想要好好伺候这几位,说不定还能得些赏赐。
少俊走了一天路,感觉体力透支,吃饱喝足,心神一放松,马上就扎倒床上睡过去了。感觉过了很久,迷迷糊糊中听有人在呼唤自己,努力睁开眼睛。发现身穿青衣的陌生人正对着自己微笑,怀中还抱着一坛子酒。
“喂!你是谁?怎么到我房间来了?”少俊警惕着喊道。
“呵呵,公子爷,认不得我了?我是叶迁呀!”转了转眼珠,取笑道。
少俊一听声音,确实是叶迁,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一番洗漱打扮,白白净净的,清秀文气,简直换了一个人。
叶迁拉起少俊,然后坐到桌子旁,顺手拍开那坛酒,一股扑鼻的酒香散漫了整个房间。
叶迁笑道:“这家店还不真错,珍藏了这么好的酒,呵呵!我们来个一醉方休。”
“这,这是……”
叶迁开心的说道:“哦,我刚从后院的地窖拿来的,十年的女儿红,有口福了。”
少俊喊道:“啊?这是偷来的?”少俊心想这家伙真是贼性难改。”
叶迁满不在乎的样子的说道:“什么偷来的呀,只是帮他们品一品而已。对了,公子爷,怎么称呼你呀?你功夫不错呀,你师父是谁呀?”
少俊道:“我叫南宫俊,至于我师父吗?和你一样,暂时保密,呵呵!”接着把自己的来历胡乱编造了一番,以南宫家的少爷糊弄人,每次出宫都是以此名义行事,方便的很。
叶迁听罢,惊诧万分,来头真不小,南宫家他也知道,名声太大了。难得少俊没有什么架子,不像其他富家子弟蛮横无理,半天接触下来,和蔼亲善的少俊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打开酒坛倒了两碗酒,说道:“哎呀,原来是南宫少爷,来,我们干一杯,交个朋友。”
少俊早就尝试过这杯中物,上次在舅舅的寿宴还喝了一个酩酊大醉,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转,众人吓了一个半死,万一出点意外,谁也担当不起。之后再也不敢让他喝了。
少俊两个小家伙,边喝酒边谈,越说越投机,叶迁的师父千杯不醉,他耳濡目染的,也慢慢养成了喜欢喝酒的习惯。你来我往,工夫不大,半坛子酒就进肚了。李全推门而进,看到两个人在喝酒,连忙呵斥道:“叶迁,你想害死我家少爷呀,不能让他喝这么多,上次就差点出意外。”
“李全,不碍事的,来来来,你也坐下来喝。”少俊有些醉了。
叶迁也劝说道:“全小子,这可是好酒,过来喝一杯!”
耐不住两人的劝解,只好加入行列,而且努力替少俊挡酒,上次醉酒的事情记忆犹新,不敢让他多喝。
叶迁看他这样,明白他的心意,也不介意,说道:“少爷,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呀?”
少俊迷迷糊糊的说道:“听说燕湖出了一条蛟龙,我们正要去看看。”
叶迁每天在大街上胡混,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现在越传越邪乎,有人说这蛟龙双角,身长几十丈;还有人说这蛟龙出水的时候口衔龙珠,宝光四射;更有甚者,说是两条蛟龙,十五月圆之夜呈现二龙戏珠的奇景。总之,怎么奇怪就怎么传,这一阵风传遍了大陆各地。叶迁早就想去看看了,现在正好和他们结伴而行。
叶迁说道:“哦,我这道这事,只是太过邪乎,我就和你们结个伴吧,一起去看看。你们的经验绝对没有我多,就这样乱走,会出意外的。”
李全道:“你小子和我们也差不大,比我们强不了多少,说什么大话呀。”
叶迁道:“全小子,你别不服气,老子年龄虽小,但混迹江湖的日子不短,吃的盐比你们多,过的桥不比你们少。就说你们的穿着吧,衣服华丽,包囊鼓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身怀巨金,而且还是个雏儿。少不了被贼人惦记,就这样去燕湖,说不定还没到呢,小命就丢了。”
少俊认为他说的有些道理,虽然由别人口中得知一些江湖经验,但毕竟是道听途说,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叶迁能一眼盯住自己,那些老江湖更不用说了。
少俊举起酒杯,叫道:“来,我们共同干一杯,明天一起去看蛟龙。”这三人都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但是酒量还真不错,只是这女儿红是一种黄酒,度数一般在十五度左右,酒性柔和,酒色橙黄清亮,酒香馥郁芬芳,酒味甘香醇厚。
女儿红是埋藏地窖十八年的陈年佳酿,相传绍兴有一个富翁,家财万贯,眼看就是知天命的年龄,还没有一儿半女。某天偶得一偏方,妻方怀孕,富翁大喜,即可叫人酿造几十坛美酒庆祝。十月怀胎,诞下一千金,满月之日,大摆宴席,酒席散毕,还剩二十多坛美酒尚未启封,弃之可惜,就顺手把这些酒埋藏底下。光阴似箭,转眼十八年过去了,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喜宴间富翁想起这些酒来,立刻挖出来待客,开启泥封,顿时芳香扑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