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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80 作者:徐兆寿-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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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呆你就呆着,永远别回来。我再也不会把儿子放在这儿了。” 
    两人又吵起来,后来我爸打了我妈。我妈没想到我爸会打她,更加伤心,坚决地回省城了。后来他们就闹离婚。我爸认为我妈没人性,一点儿都不记情。我妈竟然认为跟着我爸这样的人很窝囊。正好那时有人对我妈献殷勤,我妈竟然有了外心。幸好后来我外公及时地抢救,才算救活了他们的婚姻。 

    这件事伤害了我爸,但自从我记事起他们倒是再没提过,今天他终于又提起来了。我爸的意思是,我妈是个没脑子的人,而且将教育我的权利专权了,以至于使我成为今天这样一个不可救药的废品。 

    我妈大概最怕人提起这件事,在我爸一说她时她一下子火了,骂起父亲来,她说她就自私、蛮横,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如果觉得她不好,他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她就和我一起和他离婚。她还说,她知道改卷子不对,但她就是希望我过得好些,难道有错吗? 

    我妈自始至终从没说过我的一句坏话。她就是不知道自己错了,还刁蛮得可以。我看他们吵架,觉得他们不像是两个大人,倒像是两个小孩,一个抓住一个的辫子不放。他们把我的事放在了一边,开始漫长的记忆,这记忆因为人性的一些弱点伤害到了他们脆弱的内心,使他们伤痕累累,五内俱伤。他们彼此泪流满面——虽然我爸看上去依然故我,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泪水在纵横。这真是谎谬! 

    在他们看来有些是不可原谅的事,在我看来却是不值一提的,但在我看来是难以忍受的事情,恰恰在他们看来是无所谓的。比如,我妈曾经有过红杏出墙的事,在我看来是无法饶恕的,但我爸竟然忍了,原因就是因为他爱她。我真不明白,为了爱可以放弃尊严吗?比如,我妈看上我爸说是因为他老实、稳重、可靠,是可嫁之才,却不说她爱不爱他,这在我看来简直是一种伤害,甚至说是一种侮辱,但他们认为这样很好。当然,我妈曾经肯定也是爱我爸的,因为她被他的诗感动过,而诗是极具杀伤力的,它伤的是人最细微最隐秘的地方,那儿一旦被伤过,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可能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我和他们是两代人,我也太年轻,还不懂感情,也许真的是这样,我也希望是这样,否则我会劝他们马上离婚的。多少次了,他们曾经大动肝火,发誓要离婚,但最后都以未遂而告终,究其原因,都说是为了我。真的是为了我吗?我可背不起这样的包袱。 

    算了吧,还是让我来化解他们的内力,否则会两败俱伤的。    
    我到卫生间洗了洗,想用梳子梳梳头发,才发现头发已经完全地粘到了一起。我听着他们在我不在时倒稍稍熄了熄火,至少没有先前那么猛烈了。没有了听众,他们大概也觉得无趣。我快快地洗了洗头,精精神神地出来,发现时机已经成熟。他们正在暂时地休息,在搜索对方的罪状。我大声地说: 

    “别这样愣着了,想想吧,怎么先熄了学校那边的火。” 
    我爸自尊心强,一听这话,吼道: 
    “自作自受。” 
    我冲我爸奚落道: 
    “行了,爸,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事本不关我的事,但我是受害人;这事本来也不关我妈的事,但她也是受害人。你呢,老好人一个,现在你不出面,更待何时。行了,别装了,来吧,我坐中间,你们俩团结在我周围,咱们共同想想我们的美好未来吧!” 

    这话一出,我爸就想笑。他本来也没装,就是觉得生气,后来气也没了,却下不台,如今我一说,他就想笑,但他硬撑着,我拉了他一把,他就乖乖地坐到我一边了,但还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我小时候也会这样,但往往在这个时候他们会逗我说,你看你看,笑了,笑了。我就再也忍不住,笑了。我想,他们是大人了,不能对他们这样。我冲他笑笑说: 

    “还算有诚意。那边的那个女生,过来,说你呢?你看你长得漂亮漂亮的,怎么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一副长不大的样子。过来。” 
    我妈直接就笑起来了。她过来在我头上戳了一指头,好了。我说: 
    “现在听我说,我牺牲一次,就算是我还要上学,在同学们面前含羞忍辱,但我妈总不至于不去上班吧!” 
    我爸就说了: 
    “现在知道这事的人有几个?” 
    这话自然是冲我妈说的,她吐了一口气说: 
    “校长,高三年级组长,再就是我。” 
    一场狼烟就此熄灭。校长是我外公的学生,逢年过节都要去看我外公,年级组长是我爸的大学同学。一场阴谋就此展开。当天晚上,校长、年级组长、外公、我爸我妈五个人悄悄地聚在了一起,仅仅一顿饭的工夫,他们挽救了我和我妈。那时,我正在电脑上玩《射雕》,心里越想越气。 

    我照样上学,我妈也照样去上班。校长在大会上表扬了我,说我发扬雷锋精神,把这个保送的名额让给了别人,而自己却要参加高考的考验。我反而成了英雄。以后的那些天,我好好地做了做人,拼命地学习。高考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睡不着了。那个英雄使我背负了沉重的压力。结果,成绩大不如意,离重点线差了十分。我是无所谓,只要有大学上就行了,最好是上外省的大学,远远地离开这个家。我妈还是不死心,她早就给别人说了,我一定会考上南大的。她又去找了我外公。我外公给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打了个电话。我进了南大。 

    这些事使我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失望。我原以为别人家不干净,总是以一些不法手段谋取利益,而我家不同,我外公是德高望重的院士、博导、教授,从不参与政治,也不怎么与外界联系,我爸是位资深作家,一身正气,还受聘为南大的硕导,我妈也是位教师,在教书育人,没想到他们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都把公理忘得一干二净。还有我,我原以为我可以和他们的这些行为割袍断义,但到头来我还是最多的受益者。相比之下,我爸还算正派。他总是对我妈的这些行为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样反而会害了我。他认为我随便上哪个大学都可以,不必非要上南大。他也总是为那次我妈的改卷事件耿耿于怀。但是我还是有些看不起他,他在这个家里没有权威,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爱我妈,把我妈给惯坏了,所以我妈只要认真的事他就没辙了。实际上,惯我妈的不止我爸一个,还有我外公。一个女人家若被惯坏后,就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了。 

    因为这些原因我总是想着怎么离开这个家,至少少跟他们接触。我爸是个作家,就是一直坐在家里工作的人。有他在家霸着,我更不愿意着家了。你知道,这里的夏天太热了。汗不能止。夜里躺在床上,过不了多久,你就觉得身上和身子底下湿湿的。若是睡个竹席子,起身时就发现自己的影子落在了那里。在那些睡不着的夜里,我觉得人生真是无聊,真是毫无意义。读那么多的书就是为了上个大学,现在大学是上上了,可是,多少年来积下的失落此时一古脑地出来了。 

    整个夏天,我穿着各种各样的大短裤和一件黑色的T恤,戴一幅墨镜,在街上晃悠。我怕见着熟人,熟人总是会问你考了多少份,取到哪里了,我只要说上了南大,他们就会惊讶地问,南大的分数线有这么低吗?真是扫兴! 

    就在那些天,永安街上开了一家娱乐场所,名唤百乐门。记忆中这种地方在上海有,而且是三四十年代的事,白先勇好像还写过一个从百乐门出来的老舞女的故事。如今它又复活了。那里下午以前永远关闭着,而在它的对面不远的地方,据说是一个劳改犯出来不久开了一个很大的啤酒屋,里面有空调。白天坐在哪里,看着街上或急或缓的人流、车流和各种各样的女人,喝上一瓶冰啤,可真是人生之幸。我总是一个人在那里坐着,时间长了,和劳改犯老板就混熟了。他也自然每天都把最好的地方给我留着。留着那地方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时候他会过来坐下来喝一杯。他也有一个爱好,就是坐在那里看女人。据说他就是在女人身上栽的,可是狗改不了吃屎,他还是老样子。他的胳膊上画着青龙,朋友很多。说真的,我对这种人还有些怯乎,我总觉得他们义气是义气,但总是不牢靠,小事上他们很讲义气,大事上他们一点出息都没有。我见这种人多了。所以我总是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大概比我要大七八岁,对我很好。若是我连着去两天,到第三天时他总是要请我喝一瓶。他的朋友来找他,他也一般不让人打扰我。我们大部分时间并不聊天,就是坐那里看着外面,只是偶尔才聊聊。聊也聊的是女人,他说的很露骨,我听得常常脸红红的。他指着外面过来的女人说,这个怎么地,那个什么什么,他对女人的理解大多离不开性。有时候,附近桌上的人会转过头来看我们,我感到很窘迫,他却一点儿也不。我觉得这样很下流,可我就是爱听他谈那些下流的事。我已经到了该谈女人的时候了。有一天,他对我说,他特别羡慕我。我一惊,他说,他从别人那儿早就知道了我的背景。我有什么背景呢?真是搞笑。他却不那样认为,他觉得我是一个贵族。他知道我外公,知道父亲,还知道我现在上了南大中文系。我淡淡地一笑说,这有什么,我从不为这些而感到骄傲,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快乐,上不上大学并不重要。于是我们真正地交谈了起来。我从他的交谈中发现,他在内心深处真的非常自卑,而他呢,说是喜欢我的真诚、义气与说话不着边际的风格。从那一天起,他说,你以后来只管在这里喝酒就行了,别再给我难堪。我说,那不行,你如果真的把我当朋友,我以后来喝多少你还是得收多少,否则我就不来了。我们僵持了半天,最终以我的胜利而告终。 

    我却有些不太愿意到那儿去了,我不想让人打扰我的清静。但又能到哪里去呢?那里是最有风景的地方,也是整个省城最热闹的地方,所有漂亮的女人都会在哪里闪现,我还是舍不得离去,而且我爱听他谈女人。我还是去了那里。 
   
    这一天,我和他坐在那里闲聊,忽然他冲我说: 
    “你看,那个女人,那个揉眼睛的女人。” 
    实际上,我早就注意到了她。她看上去懒懒地,她在街上走似乎并不是为了要买东西,而是要呼吸新鲜空气。她坐在了树荫下,一个卖冷饮的妇人给她送过去一瓶饮料,然后她坐在那里打量 

  行人。说真的,她很漂亮。 
    “那是个小姐,你信不信?”劳改犯说。 
    我大吃一惊,问他:“你怎么知道?” 
    “一看就能看出来。新来的,这几天我看见她老是从百乐门出来,不是小姐是什么?” 
    我好奇地看起来。这个漂亮的女人是个小姐? 
    “她这是刚刚睡醒来,透气呢。哎,想不想要她?” 
    我的身体忽然间动摇了一下,我赶紧说: 
    “不要不要。我还小。” 
    “小什么啊,我在你这个年龄时,已经搞掉了好几个妞了。看你这么帅,我保证她不会向你收钱的。” 
    我的脸完全红了。那天夜里,我没睡着。我在深夜又一次步行到百乐门,听到里面还有音乐声。一个侍从看见了我,出来招呼我。我吓得赶紧回来了。回来还是睡不着,便从我爸的书房里找来一本诗集看。我从小就喜欢诗,父亲也曾逼着我学过不少古典诗词,不过,长大后我喜欢的是现代诗,我能背诵下来的古典诗词和现代诗词加起来可能有几百首。看着看着,我睡着了。 

    第二天,在同样的时刻,我又一次去了啤酒屋。大概在同样的时刻,那个女子又出现了。现在我觉得她真的有些像劳改犯说的那样,不过我也说不清哪里像,反正就是一种感觉。她今天穿得很露,两条胳膊挽在胸前,慢慢地走着,非常悠闲,看上去倒像个卖时装的。她的大腿看上去非常有活力,这一点很吸引我。突然间,我想起昨晚上看的爱尔兰诗人叶芝的《丽达与天鹅》一诗,美丽的丽达正在水中沐浴,一只天鹅突然飞来,他们情不自禁地拥抱在了一起,“当她被占有之时 
/当她如此被天空的野蛮热血制服/直到那冷漠的喙把她放开之前,/她是否获取了他的威力,他的知识?”说真的,昨晚上我并没有看懂。里面什么阿伽门农之死等等,都使我看得似懂非懂,我只是觉得这首诗赋予了我一种野蛮的力量,或者说它将我身体里那休眠着的野蛮的力量唤醒了。 

    也许这是真的,我想象她洁白的大腿,想象我“突然袭击:在踉跄的少女身上,/一双巨翅还在乱扑,一双黑蹼 
/抚弄她的大腿,鹅喙衔着她的颈项”,我的“胸脯紧压她无计脱身的胸脯”,而她的“手指啊,被惊呆了,哪还有能力/从松开的腿间推开那白羽的荣耀?/身体呀,翻倒在雪白的灯心草里,/感到的唯有其中那奇异的心跳”。 

    我的脸红了,心跳得非常厉害。 
    由于她的漂亮,行人都转过头来看她。劳改犯这时凑了过来,对我说: 
    “怎么样?漂亮吧!也够味吧!我保证你上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 
    我的脸又红了,笑着说: 
    “你干吗不去找她呢?” 
    “这种小姐与一般的小姐不同,你看,她就敢出来转,而且是一个人,没事人一样。其他的小姐哪有像她这样的?她是绝对看不上我这种男人的,但是,她绝对能看上你。”劳改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的身体。 

    我沉默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就到我爸的书房里乱翻,寻找对叶芝诗的解读。我这才发现,原来他是为了解读达芬奇的画《丽达与天鹅》。我正在找,我爸进来了,问我在干什么。我突然间红了脸,不知道说什么。我说,我想找一本达芬奇的画看看。我爸没说什么,也没给我书,而是给了我一张光盘说,里面欧洲的名画都有。我拿着它来到卧室里,关上门,打开了电脑,然后我就看见了那幅惊人的画:全裸的丽达占据了整个画面的中心,右手搂抱着鹅颈。她体态丰腴,脸上挂着“蒙娜丽莎”般的微笑。天鹅张开右翅紧抱丽达,仰望着她的面孔似欲亲吻,丽达羞涩地将面庞避向右肩。背景是一座深色古代废墟,衬托出丽达洁白无瑕的玉体。 

    它彻底地摇撼了我。十八岁的身体简直无力反抗。丽达的肉体在诱惑着我,而她与天鹅的姿势使我眩晕。我的下身硬了起来,头脑胀得厉害。画的旁边有几句解读的话:作者歌颂了人类对性爱的渴望与追求,并向经受蛮横的中世纪禁欲主义统治的世人宣告:人类的性爱活动是天经地义的。我还是懵懵懂懂地,不明白为什么非要使宙斯化为一只天鹅。我最不能明白的是,难道只有宙斯才有权力变成天鹅?这突然的强奸为什么使丽达不但没有愤怒,反面拥有了不朽的微笑与羞涩? 

    它是天经地义的?那么我对她的渴望就是对的?我不明白。我一直想着她那丰满的大腿,偷偷地在电脑上放了张色情碟看起来。后来我就做得更恶心了。不知道你们爱听不爱听,不过,还是说说吧,我觉得也没什么,说不准你也那样过。大概深夜三点钟时,我把窗帘拉住,然后把衣服脱了,在衣柜的长镜子前看着自己。我看见自己的那东西直挺挺的,就开始学着碟片上的那样弄起来。我想象着我变成了天鹅,而那个女人就是美丽的丽达。其实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在我父母不在的时候偷偷地看我的身体了。我觉得那儿很热很热。最早的时候,我把它曾经放在冷水里过。后来我就开始手淫了。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很高超的手淫专家了。这一切都是从碟上看来的。说真的,手淫可真过瘾。 

    第三天我又去了哪里,可是那个女人却没有出现。我慌了神。我一直坐到太阳落山也没等到她出现。我不能再坐下去了,劳改犯已经骂过我了。他说我明明是想,可硬说不。我极不情愿地走了。 

    第四天,我肯定还是去了那里。劳改犯说,撑不住了吧,我给你拉皮条,要不要? 
    我说,不要。但后来我问他,到百乐门去找她的男人是不是都得拿很多的钱?他说,当然了,那种女人至少也得五千左右。我一听就没戏了。正说着,她晃了过来。我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她似乎也看见了我,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我有些脸红。她的神情也有些严肃起来。后来,她坐在不远处又喝起酸奶来。我仍然盯着她。她也时不时地转过头来看我。我紧张起来了。过了一阵子,她突然进了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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