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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资历老的员工发现端倪,老妈还是把她的名字什么的都给伪装了一下。
“对,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萧璟欢欠了一欠身子。
“你有做助理的经验吧?”
胡学雷用一种严厉的目光瞟着她。
“没有。”
萧璟欢老实回答。
“可你不是已经毕业好几年了吗?这几年,你就没有工作过?”
胡学雷推了推眼镜,继续问。
“我是自由职业者,那些工作经验在这边怕是没机会用上的。胡经理,难道没助理经验,我就不能应聘这份工作了吗?”
萧璟欢真希望他说是,那她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
要是老妈问起来,她可以说:“不好意思,您的员工看不上我这种没助理经验的职场小菜鸟。我又不好当众表演解剖技能。所以,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那绝对是妄想。
胡学雷不说话,这也正是他最最诧异的事。
上头怎么会录用一个完全没有经验的花瓶来做总裁助理的呢?
在这边工作的人都知道,靳长宁靳总,是靳董事长的的养子,工作能力强,作风严谨,要求高效率,所以,配合他工作的人,一个个都得跟上节奏,跟不上节奏的,都会被淘汰下来。
这一次,之所以有这样一个位置空出来,就是因为前几任助理受不了这样的高压作业,或病了,或被调走了。
“我带你去见靳总!”
人是公关部经理推荐进来的,或者是关系户,反正,就胡学雷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位最多只能算是花瓶,没有经验的人,怎么受得住那样的工作?
听说之前靳董事长有意给靳总找结婚对象,也许这位……是那种用处也说不定。
“多谢!”
萧璟欢脸上恭敬的打着客套话。
她,绝对是个人精,哪看不出这位经理眼底下的意思,话说,她这张脸,这身材,放到哪都会被看作是花瓶。
拿句流行的话来说,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想要凭实力证明自己。
想她初为解剖师时,便有很多人对她投来不信任的目光——他们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不去娱乐圈发展,真是可惜了。
她一笑置之,最后靠实力,证明了自己是天才,而不是金玉其外的废材。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门,进了电梯,上了二十二层,进了总裁办公区域,心情有点复杂。
因为爱上一个人,她误打误撞成了一名解剖师,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她钻研其中。
如今,她进入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另一种不同的世界,所要面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生活,那不是她自十八岁起所熟悉的世界,却分明又是她一直以来没脱离出去的那个圈子——她父亲母亲的圈子,一个充满铜臭味,充满商机、同时充满利益之争的圈子。
萧璟欢觉得,与其让她去面对一群狡猾的商人,倒不如去面对一具冰冷的尸首来的容易。至少,尸首会说实话。而活人说的话,那绝对真假难辩。
靳长宁的办公区非常大。
据说,长宁现在不光管着名远,还通过先进的的网络通讯,同时监管着其他几家酒店的运营情况。这两年,母亲在用心栽培他……他的前途,貌似不可量限……
“董事长,总经理,这是新到的助理,名叫金欢。”
胡学雷把人引进了靳长宁那间偌大的办公室内,适时,正好靳媛也在,正和靳长宁讨论问题,看到了璟欢,两个人皆只是淡淡瞄了一眼。
“嗯,让她先跟着赵姐熟悉一下工作流程再说……”
靳长宁一丝不苟的了点了点头,西装革履的他,充满了高层人氏的威严,感觉和私下相处时很不一样。
也是,要是不威严,怎么能带好偌大一个集团。
“是,我这就把人带过去。”
胡学雷退了出来。
“哦,对了,小胡啊,麻烦你让小赵进来一下。我有事要找她!”
靳媛补了一句。
“是!”
门勾上后,做妈妈的勾了勾唇角,莞然而笑,拍起手来:
“说真的啊,我想把这坏丫头拐进集团已经很久了。长着那么一个聪明的脑袋子不好好的用在赚钱上头,却要去和死人为伍。一个女孩子家家的,真是太不妥了。这得怪她爸,太惯着她了。要是我,铁定不会让她念这个专业。”
靳长宁只微笑,并不应答。
“哎,我说,阿宁,你是不是不想我逼着欢欢来集团帮忙啊?居然没应我话。”
靳媛好奇的问新女婿。
“妈,我觉得,欢欢可以去干一些她自己想干的事。强逼着她留在这边,她肯定不高兴……”
语气还是一惯向着她的。
靳媛高兴之余,颇为无奈:
“你呀你呀你呀,就知道惯着她,我不把人留下,你俩怎么培养感情?”
道理是这样的。
“谢谢妈这么照顾我的心理。”
对于这样一个安排,他其实是高兴的。
“其实,我也不是非得强留她在这边的,等哪天,她要真肯给你生孩子了,她完全可以在家带孩子,公司的事,由你管着我就放心了。可你们俩要是敢联合着想拿我开涮,我一定饶不了你们……听到没,这一次,你得好好收一收欢欢的心,不能再由着她胡闹了。”
靳媛这一次,是真和女儿扛上了,实在不想她再干那种工作。
靳长宁想像了一下,让欢欢怀上他的孩子,他怎么感觉,任重而道远啊!
“董师长,总经理,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赵姐走了进来。
“有有有……小赵,你过来,我有事吩咐你做,不是来了一个新助手么……
“你听我说啊,回头,这新助手的工作呢,你给安排下去……
“主要该干些什么呢?嗯,让我想想啊……
“这几天,她必须学会怎么照顾我们的靳总。以后,她不仅是靳总的工作助理,更是生活助理……”
靳长宁听完岳母大人的话,嘴角直勾:这些任务发布下去,欢欢怕是要发飙的……
………题外话………明天见。
483 483,单相思23,男大十八变,靳长宁曲折的成长史()
靳媛喜欢长宁这孩子。
他安静,孝顺,有韧性,不张狂,也不张扬,不卑不亢,也不骄不躁,稳稳的就像堤岸,垒在那里,高高的,静静的,可以拦了一切水患,给人以一种沉稳有力的印象。
他是无声的存在,这二十几年,一惯如此,可他却能在关键时间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偿。
从长宁的办公室出来,靳媛回了自己那边。路过时,瞄了一眼自己那个顽劣的女儿,正坐在电脑面前,神情有点懒懒的,一头波浪式长发被束成了一个马尾,妩媚之色,让整个办公室为之一亮撄。
这丫头啊,以前呢,是个鬼机灵,总爱捉弄人,现在则变大美人了,坐在那里,文文静静的,自成一道风景,而且,居然还嫁给了长宁。
真心挺登对的。
她轻轻一叹,心里颇为满意,莫名的就有了一种功德圆满的感觉。
至今,靳媛还清楚的记得,父亲把长宁这孩子带来家里的模样:
很瘦小,年纪小小的,就戴了一副眼镜,整个人有点木讷,面黄肌瘦的,闷声不吭的,只爱看书,不喜说话,眼神总带着一抹驱不散的阴郁……
她记得父亲是这么介绍这孩子的:
“镇市澜家的孩子。
“之前澜家的丑事闹大后,孩子的父母出了意外一夜全没了。我看不下去澜家把这孩子送去孤儿院,所以私下去找着带了回来。
“这孩子本来好好的。因为亲眼看到父母还有妹妹死在了面前,变得很自闭。不爱和人说话。心理有障碍。
“我的意思呢,想让你和至东领养着,然后让他跟着恒远。恒远性格比较外向,希望可以带着他尽快走出阴影。他要是继续自闭下去,这辈子就毁了……”
初来的长宁,非常可怜。
因为那场意外,他脑振荡了,很严重,耳朵有一阵子是听不见的,眼睛也差点瞎掉。人的反应也变得木木的,刚到那一阵子,有时还会小便失禁。
听说以前,他本是一个聪慧过人的孩子,那场车祸,一夜之间,令他家破人亡,成了孤儿,脑子貌似也出了问题。
那会儿,他胆小的很,也不会笑。
是靳媛细心的呵护,才让他对她有了依赖之情,最后终于肯开口小声的叫她:靳姨,靳姨。
而靳媛生了欢欢之后,这不会笑的孩子,对着欢欢居然软软的笑了起来。
从此以后,他便成为了欢欢的玩伴。只要有空,他就会寸步不离的守着。
这孩子,读书的时候,不止有点笨,而是非常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过车祸的缘故。他反应非常迟钝,记东西难记,常常记不住。
这最终导致他成绩上不去,总在及格线上徘徊。
那会儿,家里有好几个在读书的孩子,就长宁读书最辛苦。
为此,靳媛曾用心给他辅导过。然而没用。
古语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可偏偏这孩子啊,头脑简单,四肢也不发达。
一次校运动会,团体接力比赛,他拖了全班的后腿,因为他在跑的过程中摔了两跤,而终令他们班成了最后一名。
这让班上其他同学看他很不顺眼,私下里教训了他一顿。
长宁是不会打架的,被人打了一个鼻青脸肿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对此,他还不说出来。
在他们家,儿子璟珩,就是一小霸王,家里处处都让着他不说,到了外头,他用拳头说话,照样把那些蛮孩子们震得服服贴贴的。
那孩子一看那些伤口,就知长宁这是被人打了,便沉着脸问他:被谁打的?
他只说是摔的,死活不肯把真相说出来。
璟珩哪信,又没办法从这闷葫芦嘴里挖出真话,怎么办呢?
几天后,他逃了学去长宁的学校附近等着他放学,正好看到他又被一群孩子给拉了去欺负。
璟珩顿时就怒了,完全不知以大欺小是多么的可耻,跑去把那一干破小孩给揍了一顿,还把长宁骂了一通:
“挨了打都不知道还手,你是死人啊……”
“从明天起,你跟我练,必须把拳头给我练硬实了……”
“妈的,不管是靳家,还是萧家,从来不出孬种。你别给咱们家丢脸好不好……”
这件事,闹得很大。
学校因为受伤学生多,家长反应强烈,校方不得不把萧至东和靳媛全给叫到了学校,并把璟珩带了去。
校方要求罪魁祸首给个交代。
结果璟珩把长宁身上的伤全给拍了下来,把他们挑衅在前的事一一都给抖了出来。
这件事最后的处理是,那些学生向长宁道歉,而璟珩则半是道歉半是威胁的发表了一番申明之后,由靳家给了医药费,这事才算了了。
之后,璟珩挨了他父亲一顿痛骂:“你是地痞流氓吗?成天只知道打架。就不能想点更好的法子解决问题?”
不过,因为这事,长宁还是受益非浅的,在学校再没有人敢欺负他了。且躲得远远的。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很能打架的野蛮哥哥,忌得很。
再后来,长宁就开始跟着璟珩练拳。
结果,可想而知。
这孩子,练拳也不是那块料。
至少不像璟珩,一学就会。
他是今天学了忘了昨天的;明天学了,就忘了今天的,完全没办法做到融合连贯。
为此,璟珩教得非常的郁卒,曾一边用头撞墙,一边对他姥爷说: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笨的孩子。姥爷,您这是从哪个火星上拣来的?都练了这么久了,还不会最基本的那几式。打架这么简单的事,是个男人,天生就会,他怎么就不会的呢?我好想揍他一顿……可以吗?”
璟珩少有做事抱怨的时候,一旦做了,他一定会完美的完成。
他发牢***了,证明这件事,他做的真的很闷火。
不过,璟珩唠叨归唠叨,但教学却从来没停下过。
他说他一定一定要改造了长宁。不把他改造好,他就不是靳媛的儿子。
那是一个很漫长的改造过程。
好在长宁虽然笨,但是,他有一股子坚韧不拔、愿意持之以恒的精神。
进步是很渺小的。
但是,他有在进步就是了。
古人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的确如此。
一天一小步,十天一大步,总之,他在不断成长。
也不知从哪天起,她发现璟珩对长宁的评价渐渐改变了: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
“还成吧……虽先天不足,但后天奇佳。”
“嗯,开窍了开窍了,也不枉废我被他气死了那么多脑细胞。”
后来的后来,长宁渐渐渐长成了。
男大十八变。
他在悄悄的蜕变,越变越能干,越变越聪明,越变越有气质……
一眨眼,二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长宁,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不懂反抗、笨笨的小长宁了。
易梵出事之后,长宁主动回来帮她管理酒店,并在管理上头表现出了惊人的能力。
依靳媛的意思是想让长宁留着帮忙的,不过,他好似不太愿意。
如今,他做了他们的女婿,帮着管理酒店这种事,职责所在,应该算是推卸不了了吧!
单冲这一点,靳媛就不会允许他们离婚。
何况,这俩孩子,配得不能再配了。
*
一般来说,一个大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手下,会有一个团队,他们会以董事长或总裁为中心,为公司出谋划策,协助主子更好的了解各种数据,更好的管理公司。
靳长宁的办公室内,一共配了六个秘书,外加一个秘书长,秘书长就是赵姐,姓赵,名虹。
璟欢应聘的是总裁助理。
当她从办公室出来,那位人事部经理就将她引去见了赵虹。
赵虹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五六岁,璟欢一眼看到了她无名指上戴着婚戒,显然,人家是个已婚人士。
她看人的目光,有点苛厉,脸上不苟言笑,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显得极为老成。
这人将她打量完之后,眼底泛起了疑惑之色。
璟欢本身就是一个拿过执照的心理师,太清楚人家那表情是什么意思了:把她当成花瓶看了呗……
她忍着翻白眼的冲动,带着官面上的笑,鞠了一个躬:“你好,我叫金欢,以后还请赵姐多多指点。”
“你好,赵虹,跟我来……这边就是你的位置。”
赵虹将她引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很快,璟欢发现,这个位置,不管是采光,而且办公桌也有别于其他人——其他办公桌都是面对面坐的,只有她的位置,还有赵虹的位置是单独隔开的。
待她一坐下,那六个正在工作的男秘书女秘书一个个转头瞄了过来,眼里全夹着惊讶之色。
“你先在这里坐一下,和同事们熟悉熟悉,我去一下总裁办公室。”
赵虹先离开了。
“嗨,你好!”
一个正好经过的男秘书,笑着打量着,自我介绍了起来:“我叫文卓,美女,怎么称呼?”
那人伸出了手。
萧璟欢微一笑,大大方方握了手:“金欢,很高兴认得你们……”
其他同事便跟着一个一个上来和她作了自我介绍,个子最小的叫陈真珍,戴着金边眼镜的叫海子,有点胖的小美人叫龚高兰,瓜子脸的叫贝青青,离她最近。
最后一个离的最远,长得最好看,那脸孔就像剥了壳的鸡蛋,整个人显得很清高,最后一个走过来和璟欢握了一下手:
“席曼莉。”
感觉这人好像不太爱交际似的,握了一下手,就回了自己的座位,根本没正眼瞧她一下,这感觉,怪怪的。
这六个同事,年纪都在二十五到四十之间。两男四女。
“别理她,她在生闷气呢!”
贝青青把椅子滑过来,轻轻的在璟欢耳边嘀咕了一句。
“为什么生闷气?”
璟欢跟着八卦了一句,把声音压得很低。
这人比她稍长,比较心直口快,据她说,她一毕业就来了这边工作,已经做了三年多,是所有秘书当中资质最浅的那个。平常就做一些收发工作。
“她呀,想你这个位置很久了。之前,我还看到她在和赵姐交涉,想永久替了这个位置……谁知你就这样没声没息的冒了出来……她怎么可能高兴……”
一个剩女,想做一个黄金单身汉的贴身助理?
为毛?
她一下子就有了一个不太好的暧味联想。
人家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看上靳长宁这个主子了?
………题外话………还有一更。
484 484,单相思24,这算什么烂工作?居然在别人眼里成了抢手货()
身为两大财团的继承人之一,萧璟欢从来不过问公司的事。她只知道父亲身边有很多助手以及秘书。在她看来,这些人各司其职,都挺重要的。不过靳长宁身边,貌似就只有一个助理,其他都是秘书。
她琢磨了一番,双眼不由得闪闪发光了一下,低声问道撄:
“这总裁助理,难道是个肥缺?工资很高?”
“你都不知道工资多少就来上班了?”贝青青很吃惊。
“呃,是啊……”
贝青青不由得怪怪瞅了她一眼偿:
“工资倒不是特别的高,和我们差不多的,做得好的话,年底奖金挺厚的。除此之外,倒没什么大的好处。累死累活的一份工作。比我们还累。总裁不下班,你就不能下班。当然,加班的工资是少不了的。不过真的很累人。最初任助理的是一个男的。所以跟得上靳总的节奏,后来几任女助理,谁都没挺下来。”
贝青青把这份工作形容的很辛苦,一副反正我是承受不住的模样。
“既然这么累,工资也不会多多少,那她怎么还这么肖想这份工作?”
她故作不懂。
“你傻呀……当然是为了靳总……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