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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之妻 [美]谭恩美-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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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英文名字,这样她们就能向新结识的美国小伙子作自我介绍。
  吉米·路易仔细打量这些哧哧笑着的姑娘的脸,好像短短几秒钟就能了解她们的性格似的,然后给她们找到最合适的名字。他给大多数姑娘起的名字都很顺口:多娜、多迪、帕迪、蓓基、雪莉、苏西、玛格、玛娣、珍尼、朱迪。如果哪位姑娘很挑剔,很粗鲁,一定要起个比她的女友更漂亮的名字,他就会给她起个很拗口的,中国人的舌头发不出的名字:格蕾辛、弗斯、塞奥多拉。他告诉这些姑娘,“这是最好的美国名字”,然后就转过头来,朝我们挤挤眼睛。
  “你们两位怎么样?”最后他问,“你们也该有个美国名字。”
  他问我们中文名字叫什么。然后他眯起一只眼睛,翘起一只嘴角,装出一副拍照的样子,好像他只要用一个字就能准确地把我们摄入似的。
  这就是胡兰变成海伦的原因。吉米·路易说,海伦是个很优雅的名字。可我觉得他选这个词,只不过因为发音踉胡兰相近罢了。而我也就成了雯妮。吉米说,这是一个非常生动而幸运的名字。“雯,雯,雯”①,他说着,把我俩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
  ①雯,英文原文为WIN,意为“胜利、赢得”。
  就在这时,我们的丈夫找到了我们。吉米·路易以美国方式与文福和家国一一握了手。同时,又用中国方式稍稍点了下头。要是他得知我已婚而失望,他也不会当时就流露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找到了一种方法,让我知道他对我丈夫的看法。
  胡兰告诉家国自己新起了个美国名字。她的手指头在纸上点来点去,好像她懂英语似的!“胡一兰。胡一兰。”她慢慢地发着这个音,听上去跟原来那个中文名字没什么两样。
  “你的呢?”文福问我。
  “雯妮。”我说。
  “不错,不错,”文福说着,转过脸去,对吉米说,“既然你今天晚上那么慷慨,给我和我的朋友起一个怎么样?”于是吉米也给他们起了英文名。他给家国起了个杰克,“就像杰克·伦敦一样,”吉米说,“一个以冒险和奋斗出名的美国人。”
  “酒客,酒客!”家国重复了好几遍,“我非常喜欢这名字。”
  吉米没有纠正他的读音,就写下了家国的新名字JOKE。吉米就是这么个人,很有礼貌,从来不有意难为别人。
  吉米给文福起的名字是维克多。“这个名字对飞行员来说很吉利,而且正好跟你太太的名字①相配。”他解释说。
  ①维克多,英文原文为VICTOR,意思也是“胜利”。
  但文福一定要起一个比我的特别的名字,应该要非同一般,与众不同。
  “或许起最近一个英雄的名字。”吉米说。
  “比这更重要。”文福说。
  “某个永远改变了历史的人的名字。”吉米提议。
  “对了,”文福回答,“那最好没有了。”
  “犹太,”吉米说,“你的名字就叫犹太。据我所知,还没有人用过这名字。”
  “犹大!犹太!”文福重复了几遍,“这名字好,听起来耳朵也舒服。”家国和胡兰也同意。
  我抿住嘴唇,想起学校里的修女跟我提起过这个邪恶的名字。此刻,吉米·路易可能已经看出我尽量不笑出来。他像一个学生那样笑了,很高兴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他把文福的新名字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说,“马上就要播放一首曲子,《月光奏鸣曲》,美国人很喜欢它。你能允许我邀请你太太跳个舞吗?”
  还没等文福提出反对意见,也没等我说出我没有鞋不能跳,吉米已经把我搂在怀里转起来,离开了文福皱着眉头的脸,滑进了快乐舞蹈的人群中。
  他跳得很好,差不多跟敏一样出色。
  “你真调皮,起了这么个名字,”我用取笑的口气责备他,“这下可好了,我丈夫要找我的麻烦了。”
  吉米笑起来了,“难道他一点幽默感也没有?”
  “他只会开别人的玩笑。”我说。
  “当然,我干了件错事。”吉米·路易说。
  “太可怕了。”我说。这时,我看到吉米·路易微笑着向我眨眨眼。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把我的头向后仰,笑了。干是我也笑了。这不是爱情,但已经有坠入爱河的危险。然后吉米·路易带着我轻轻地转到一边。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
  就是那位疯狂的女教师,她穿着蓝衣服,一支眉毛半支已经涂过了,眼睛半开半张。她正在和一个美国飞行员跳贴面舞。那个飞行员把她转到另一个飞行员身边。于是他们两个都笑起来了,然后又把她转给另外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胡兰告诉我的故事就在眼前活生生地表演着,而从那女人迷茫的眼睛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因为她就在那儿,一个羞辱自己的中国丈夫的女人,现在比她吐在他身上的脏话好不了多少。而我在这里,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我让一个美国人把我丈夫当傻帽。现在又光着脚和这个美国人跳舞,让他随心所欲地把我带到这儿,又带到那儿。
  所以我为自己来跳舞觉得很不安,我告诉吉米我是一个活得很累的已婚女人。我让他一个人站在舞池里,我以为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文福,可已经太晚了。
  我们一回到家,文福马上就冲我发起火来。他不是因为吉米·路易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而发火的:多年以后他才知道犹大是什么意思。那天晚上他发火是因为我和一个美国人跳舞。有个飞行员对文福开玩笑说,也许这些美国佬不光征服了日本人,也征服了女人。
  所以我对他发火一点都不感到惊讶,我已经作好了准备。在我们上楼的时候,他就用了一切难听的话来骂我,还是我们结婚以来他用过的那老一套:“婊子!狐狸精!叛徒!”他嘴里冒出一股酒气。我没反抗,但我也没一点怕的意思。让他骂好了。
  突然,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摔倒在地板上。“你想当婊子!”
  他喊道,“我成全你!”他走到桌边,打开抽屉,从里面拉出一些东西,丢下一张纸、一支笔和一瓶墨水。
  “现在我要休掉你,”他说,“写下来。‘我丈夫要休掉我。’”
  我抬起头来,看到他正用手枪指着我,狞笑着。“没用了,我们的婚姻已经结束了。”他说,“你要是不写,我就杀了你。”
  他把我当什么人了?他以为我怕了。我没有。他以为他在强迫我离婚。不必强迫。相反,我觉得简直是天大的好事。我很快就写了。
  我的血在加速流动,我的思想流得更快。我感到我马上就自由了,我很快写下我们两人的名字。我写好日期,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我留了三个空白地方,让他和另外两位证人签字。我把这张纸看了两遍,然后把纸递给他。我尽量保持愤怒的口气,把快乐藏在心底。“你签吧。”我说完,指指纸的下方。
  他读了纸,然后用非常仇恨的目光看看我。他用力地签了字,几乎把纸都捅破了。然后他把纸扔到地上。我捡起这张对我来说十分宝贵的纸。
  “你瞧,你已经离婚了,”他用一种古怪的声音说,“一钱不值了。你没有丈夫,没有家庭,没有儿子。”
  我抬起头,惊呆了。我没想过这对淡若意味着什么。我真傻呀!
  我只想到我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无论是失去还是保护,都只考虑到自己。我永远不能离开他。我不能做出我母亲对我做过的事情。
  他对我挥舞着手枪。“好了,现在求我不要休掉你吧。”他说,“求我亲手撕掉这张休书吧。”他说着,把枪顶在我的头上,他的嘴又丑陋又野蛮,像个疯子似的,但他的眼睛是清澈的。“求我!”他吼道,“跪下,求我!”
  一下子我明白了,他是想要看我受苦。他想要随心所欲地支配我,使我再也没有力量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要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他已经完全征服了我,要不他是决不会罢休的。
  我的精神崩溃了,我的斗志垮掉了,我的口中只能发出大声的哭泣。于是我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哀求他。
  “响一点!”他喊道,“说你是一个奥婊子,说你对不起我。”
  我照样说了。
  “磕头,说你保证做个听话的老婆。”我磕头,照样说了。
  他高兴地笑了,“说,你离开我这个丈夫就活不下去。”我说了这些讨厌的话。
  文福笑得更开心了,“我喜欢这样,非常喜欢这样。”然后他安静下来了。他走上前来,从我手中夺过那张体书。我以为磨难结束了。他等我抬起头来。他的脸很难看。他摇摇头,看看我,又看看那张纸。
  “太迟了,”他说,“我不能把婚姻还给你了,你还得离婚。”
  然后他把那张纸扔在我的头上。“起来!”他喊道,“上床。”
  “杀了我吧,要是你愿意。”我哀求说。
  “我当然要杀你,”他说,“你要是不服从,我要把你连同这屋子里的另外男人一起杀了。上床。”
  那天晚上,他用枪逼住我的头,强奸了我。还说,我已经失去了做妻子的名分,只能尽一个妓女的义务。他叫我干了一件又一件可怕的事。他要我喃喃地感谢他。他要我求他更多的惩罚。我一一照办了,直到失去知觉为止,我又哭又笑,感到整个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
  第二天早上,文福上班后,我捡起那张丢在地板上的离婚书。我找出了自己的箱子。现在我得赶紧走。我只收拾了几件东西。我找出了我能找到的所有的现金,大约还有两百元钱。我去抱淡若。下楼的时候我碰到了胡兰和杜阿姨。从她们的脸上我猜出她们已经听到了昨晚的吵架。
  “每个女人的丈夫都有坏脾气,”胡兰说,想尽力劝我,“你的情况并不特别。”
  我给她们看了离婚书。
  “这是什么?”胡兰问。
  “我的离婚书。昨天晚上,我丈夫跟我离婚了。所以你瞧,现在我得走了。”
  “唉!”杜阿姨喊起来了,“作孽呀,作孽呀!”
  “谁是你们的证人?”胡兰问,看看纸,她把眼镜凑近了脸,“我没见到有盖章嘛。”
  “没有证人,”我说,“昨晚上,我们来不及请证人。”
  胡兰高兴地拍手了,“那就不能算离婚!他不能叫你走。现在坐下来,吃点早饭。静下来,别担心。不过是个误会嘛。今晚,他会很难受,他脸上会流下悔恨的眼泪,你瞧吧。”
  “你什么也不懂!”我喊起来了,“是我要求离婚的。我干吗非要赖着不走!”我开始发抖了,“不光是因为他的脾气。他是个魔鬼,他比你想象的还要凶狠。”这时我有了个主意。“正好,你们两个可以给我做证人,”我很快地说着,“你们的印章在哪儿?要是你们帮我这个忙,我一辈子都欠你们的情。”
  “我怎么能干这个!”胡兰说着,躲开了。
  “她说得对,小人,”杜阿姨说,“你怎么能叫你的朋友做你悲剧的见证人呢?再想想吧。想想你的小儿子吧。”
  “就是为我的儿子着想,所以我才要离。不管离不离,我们走走了。”
  杜阿姨哭起来了,“哎呀!哎呀!你能上哪儿去呢?想想看,小人。缅甸公路,铁路──全都断了,四面八方都有危险,一个比一个糟,土匪、蚊子、小日本。”
  “我宁可冒这种危险也不愿回到丈夫身边。”我说。
  “没用了!”杜阿姨说,摊开双手,“我们劝不动她。她气得发疯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她是非走不可了。”
  这时胡兰用一种非常平静的口气说,“既然到这个地步了,我们就必须帮助她。没别的办法了,”她向我转过头来,“我不能做你离婚的证人。我敢肯定,家国也会反对。但我能帮你逃走,如果我们俩都守口如瓶的话。”
  我扑上去抱住胡兰,就像孩子抱住自己的母亲那样。我感动得哭了,弄得她很不好意思。“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她说,“我们得想想,你该怎么办,该往哪儿走。”她走到她的针钱筐边,把手伸进去,抽出一些钱,放在我的钱包里。杜阿姨叹了口气,然后进厨房找了些鱼干、蘑菇、干面、茶叶,然后把这些东西分别包在一张干净的纸里。
  那天上午,她们帮我在湖边靠近市场的地方,找到了一间没人住的房子。这是一间破草房,就像我的处境一样糟糕。但我没有一句怨言,能住在这种地方我已经够满足了。
  胡兰说我会安全的。她说回去给我找辆卡车来把我带走。
  下午我和淡若就在地上玩。我用筷子把床垫里的虫子赶出来。淡着追上它们,然后用碗底把虫子碾死。我们就这样玩着,一直玩到没有虫子,一直到我们把肮脏的地面收拾得干干净净为止。干完后,我就为我们的胜利向他表示祝贺。我们吃了点东西。然后我们俩就睡着了,他的小身体安全地蜷缩在我身边。
  我们被文福的粗嗓门吵醒了,“她在哪儿?”他像一头公牛般吼着,准备破门进来。我坐起来,躲在暗角落里。
  “安静,不要发出声音。”我悄悄对淡若说。他真乖,他明白了。他信任我。他没哭,也没吵。他紧紧地抱住我,一声不响。
  “她在哪儿?”我们听到他又在吼了。淡若把脸更深地埋进我怀里。
  然后我听到了胡兰低声说,“可你答应要好好待她的。”
  你瞧,胡兰就这样帮助文福找到了我。当然,后来她很后悔。她看到他的诺言一钱不值。他没有好好待我。我也不必告诉你后来发生了什么。
  所以,许多年过去了,愤怒永远无法完全消除。你可以从我的口气里听出这一点。现在一提起他,我还怒从中来。要是你以为这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候,那你就错了。最糟糕的事总在后面,一个接一个而来,没完没了。最糟糕的就是你永远不会知道何时是尽头。
  过了一个月,我发现我又怀孕了。我去找了医生,把孩子打掉了。两个月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又过两个月,又是同样的事。我们没有节制生育,那时还没有。有没有孩子,文福不在乎。
  所以现在你或许会认为我杀死了很多孩子,我也不在乎。这个坏男人在玩弄我的身体。每天晚上他都要用,好像我是一台机器!
  今天你可以教你女儿对一个陌生人说,“我的身体是我的身体,别碰我。”一个小孩子都会这么说。我是一个成年女人,我就不能这么说。我只能不让孩子出生。
  我独自哭泣,这是犯罪呀──给一个孩子这么苦的命!可怜的淡若,他信任我。所以我让另外那些孩子死去。在我心中,我是爱他们的。
  现在瞧瞧我的脸。那时我还是个年轻女人。但已经没有了希望,没有了信任,没有了天真。有好多次我差一点就自杀了,我恨透了自己,因为到头来我还是没能自杀。
  所以我问你:你怎么想?还有什么可留恋的?我干吗那么想活下去?
   
  第十九章  软弱与坚强
  我已经跟你讲过我结婚开头那些日子,这样你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我既软弱又坚强了。或许,在你们美国人心目中,一个人是不可能同时具有这两种矛盾的东西的。但从我自己的生活来看,我不得不具备这两者,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
  情况是这样的:在战争后期,我过着一种没有希望的生活。但虽然没有希望,我却不再绝望。我不再反抗我的婚姻,但我也不顺从。
  这就是我的生活,一切总是徘徊着──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没有反抗,但也没有顺从。所以,你瞧,就是这样,既软弱又坚强。
  我不要你欣赏我。这不是与自然合为一体,没这回事。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只不过要你明白,我就像一只关在笼中的母鸡,无知无党,不再梦想自由,但也从来不担心什么时候脖子被砍断。
  但是,当然,哪怕是最笨的鸡也会趁笼子破的时候飞出去。现在我就要告诉你,这事最后是怎么发生的。
  我不得不等到1945年的仲夏。我还记得那一天,我吃了些什么,杜阿姨说了些什么,胡兰穿了件什么样的衣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打那以后,一切都变了,可为什么我对那个时刻的琐事还记得这么清楚。总之,我们挤在小方桌边──胡兰和家国、文福和杜阿姨,还有淡若,坐在我身边的一只小凳子上。我们在吃早饭,很平常的一顿早饭,──用小米煮的稀饭,一种像小蜗牛那样的酱菜,冷莴苣,是前一天晚上的剩菜,很粘的臭豆腐,还有像小孩牙齿般大小的炒红豆。我们的早饭很平常,我们对饭菜的好坏也不费口舌加以评论,只有在菜丰盛的时候,我们才会评论哪道菜做得好,哪道菜做得不好。
  当然,现在我一想起这些饭菜,就要赞美这些美味──所有这些味道你在美国都是尝不到的,真可惜。比方说,莴苣,像萝卜那么粗,又脆又甜,很好吃。还有臭豆腐,每天早上总有一个人推车从我们家门口经过,口中喊着,“臭豆腐!臭豆腐!”我们就是从他那儿买的。它的表皮是脆的,你一把它咬破,就会发现里面像奶酪那样软乎乎的,一股好闻的粘乎乎的味道直冲你的鼻子。
  但是就像我说的,当时这些东西都是家常菜,每天都能吃到,就像你在商店里买的麦片一样。不管怎么说,因为是在夏天──你们这儿是八月──我们吃东西没什么胃口。
  我还记得那天早饭桌上另外一些事情。胡兰吃了一颗红豆,吃得很慢,就像这样。她从盘子里搛起一颗,然后在空中抖动一下,好像是一颗苍蝇卵,摇摇晃晃送进嘴里。当时她已经发福了,穿的衣服又太小,就是我送她的那件桃红色衣服,把她的胸部都绷紧了。
  “我当姑娘那会儿,”她说,“村子里只有我一个能一下子搛起一百粒豆子,一粒都不会掉下。”她又把一粒豆子丢入嘴里。
  当然,我明白她说的意思,这是一种古老的风俗,当着未来婆家的面表演你有多么文雅,多么有教养。你得用最不像样的筷子搛起最小的食物,不留下一点垃圾。“在你的村子里,”我取笑她,“难道女人没事好做,光会数吃进嘴巴里的豆子有几颗?”
  “你不信?”她说着,又嫌起一颗,咽了下去。
  “我不是不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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