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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出了个张居正-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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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官绅享受了特权还嫌不足,又将自己名下的良田谎报为荒地山林,或者干脆以多报少。做这类事情,需要与当地官府勾结,父母官少不了又可以捞上一票。

每年编审黄册的时候,官府门庭若市。富户行贿,官员包庇,大家一起造假哄国家。结果,经常是“无田之家册乃有田,有田之家册乃无田”,形成典型的“放富差贫”现象。大户占田越来越多,交税却越来越少。小民没有土地,赋税却越来越重。这黄册,已经是扯淡。“名为黄册,其实伪册也”(顾炎武语)

如此,国家作为赋税主要来源的土地,总数就在一年年缩水。

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土地有8。5亿亩;弘治十五年,6。2亿亩;正德五年,4。5亿亩。少掉快一半土地,皇帝不奇怪,大臣也不说破,地方官死也不说。大家一级哄一级,哄住最后那个就行。

隆庆元年,高拱执政,清查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的造假,查出“诡寄”和“投献”田共199万多亩,“花分”田间331万多亩。

富户的地少了,也就可以少交税,但一个地方的赋税总额是减不下去的,结果他们逃掉的那部分就要让贫户来交。有一部分贫户交不起,就拖欠,导致国库年年亏空。

到嘉靖初年,江南与北直隶有一批官员决心清理积弊,开始清丈土地。海瑞是最积极的一个。但引起官绅大哗,说他“偏执”、“疯癜”、“见识短”,最终以“鱼肉缙绅,沽名乱政”罪名而罢官,只做了七个月应天巡抚。当时张居正只是普通阁臣,无力救助,只能写信去表示爱莫能助。

早在执政之初 ,张居正就打定主意要清丈土地。他说:“上损而下益,私门闭则公室强。”——砍了上流社会的非法所得,才能让下面小民宽松一点。官吏不营私,国家才能强盛。

当时有人反对清丈均赋,说如果“吹求太急,民且逃亡为乱”。查的太紧太严了,老百姓会闹乱子。

“原罪”真的不可以查?

张居正严词驳斥——这都是睁着眼睛胡扯,打击富户为何有人这么心疼?他质问:“曾有官清民安、田赋均平而致乱者?”

什么是真理?这就是真理!

到万历五年十一月,张居正已将吏治整顿好,便腾出手来,公告:今后将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丈。包括皇庄、屯田,只要是大明疆土内的土地,不许有一点隐瞒。并言明:“有敢挠公法,伤任事之臣者,国典具存,必不容贷!”官绅富户谁敢武力抗法,大刑伺候。

号令一下,“天下奉行懔懔焉”——没有谁敢不执行的。

清丈以福建为试点,第二年中,张居正派湖广老乡耿定向出任福建巡抚,打头阵。并写信告诉他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仆比来唯守此二言,虽以此蒙垢致怨'奇·书·网…整。理'提。供',而与国家实为少裨。愿公之自信而无畏于浮言也。”

到万历八年,福建清丈完毕,共清出隐漏土地23万余亩。








随即全国清理丈开始,限期三年。张居正和阁僚及户部尚书张学颜制定了八项注意,颁行全国。

一时间,万里大明河山,量田测地真忙!张居正也大为振奋,称此事为“百年旷举”。



清丈中,果然遇到预想中的阻力。

有宗室(皇亲)出面阻挠的,张居正回击得相当严厉,拟旨予以处罚,或废为庶人,或夺去宗俸。

有官员敷衍了事的,拿以往的黄册一抄了事。

科道立即弹劾,给予夺俸、降级处分。

还出现了事先没料到的过激倾向,有的地方官为了追求虚名,凭空虚增田地亩数,或将荒地算成良田,还有的用缩小了的弓尺进行丈量。

张居正发现问题后,提出只论当否,不论迟速,适当放宽了期限,不使运动走到反面。

丈量是用一种像巨大的弓一样的尺子。

先由业主自报亩数,然后由业主和官府指派的弓尺手先行“自丈”,最后官府来人核查。两下里吻合后,在图册上盖“丈验相合”章。以此为根据,编制出新的“万历鱼鳞图册”。



这个图册,相当精确,直到清初还在使用。
 
清丈结束后,官田、民田一视同仁,按照肥瘠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科税,比较接近实际情况。史载:“清丈之后,田有定数,赋有定额,有粮无地之民得以脱虎口矣!”(《沧州志》)

那么这老虎是谁?

上流社会。



这些隐身的土地,多为勋戚所占,这是一群有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他们终于遇到了剋星,这下子都要乖乖纳税了。

正如张居正事前所预料,只要清查,就会有大量隐占土地浮出水面。清丈前全国土地5。1亿亩,清丈查出来隐漏土地2。67亿亩,总数达到7。85亿亩。虽尚不及洪武时期,但亦相当可观。土地总数一多,自然就实现了“民不加赋”而财政吃饱的目的。



聪明人聪明办法,笨人笨办法,历来如此啊!

到万历九年,清丈大功告成。张居正认为,帝国的家底既然已经摸清,全面改革赋税制度的时机也就成熟了。于是,他下令在全国推广著名的“一条鞭法”(也称“条编法”)。 

“一条鞭法”这个概念,现在已和张居正的名字紧紧挂勾,其实这并不是他本人的发明。他的功绩,就在于将其推广到了全国,解决了大明赋税制度上的顽症。

这么大个帝国,全靠税收养着;税收制度要是长了瘤子,帝国肯定要患营养不良。

大明帝国的赋税,分为田赋与徭役两大部分。田赋制度的改革,在嘉靖时期已经实行,基本趋于合理。现在的问题在于徭役。

作为向国家纳税的一种方式,大明的百姓都要服劳役。以里甲为单位进行摊派。

里甲就相当于现在的居民组,110户为一里,下辖十甲,一甲含10户。担任里长的,是其中田多丁多的十户。每年由一名里长率一甲服役。服役又分为正役和杂役两种。正役是替政府催征、解送粮钱,传达法令这类事。杂役是给官府和官员提供服务,包括门子、厨役、膳夫、狱卒、马夫人、水手、脚夫等等,无所不包。

这里面的问题在于,由于江南一带征发税粮的任务太繁重,里甲的原先的每十年轮一次正役,渐渐变成了每一年轮三役,百姓不堪其苦。杂役方面也有问题,因为是按丁摊派,官绅可以免二丁至三十丁的杂役,这么一来,负担全压到了那些无田而靠劳动力谋生的百姓身上。

有权有势的,可以免税免役;无权无势的,负担反而越背越多。 

于是富的就越富,穷的当然也就越穷。

谁说苍天有眼?哪有?

孔圣人只说过一句真理:“苛政猛于虎”!

在苛政之下,彼为刀俎,此为鱼肉,何来“民为贵”?



不过,在大明的官员中还是有正直的,并未被“利益”的猪油蒙住了心。从嘉靖初年起,就有人不断对这种“不均”提出抗议。

徐阶执政后,毕竟是老成谋国,知道这问题的利害,便有意改革赋税制度的弊端,他大力支持巡抚庞尚鹏在浙江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个什么东西?好处在哪里?如何就能便民?

简言之——

一,就是劳役折银,老百姓交钱顶劳役,谓之“丁银”,官府拿这个钱另外雇人应差。同时增加有田户的丁银,减少无田户的丁银,使赋役有所均平。

二、将差役与田赋“合编”在一起,简化了手续,减少了官吏与乡绅从中作弊的机会。

三、将田赋中的大部分实物纳税变为货币纳税,也就是“田赋折银”。把粮卖了再交钱,促进货币流通,有助于刺激当时的商品经济。

其中最关键的,是征税由“度人而税”,变成了“度地而税”,达到了“轻重通融,苦乐适均”,不再是富人欢乐、穷人愁了。

隆庆三年,海瑞在南直隶也开始推广一条鞭法。次年,江西紧接着跟进。两地效果都不错,“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江南一带“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天下郡国利病书》)。



看来农民种田养不活自己,很少是因为种粮种菜卖不出钱的,关键就是征税太重。

这道理,有人不知道,有人知道了也不说。

徐阶时代,推行一条鞭法的阻力极大,有人说该法大有问题,建议废除。徐阶是个中庸的人,没下令取消,也没有再扩大推广。

到万历初年,又有人旧话重提,说一条鞭法“害民”、“不便”。屁股决定脑袋定律,在此看得很清楚。张居正此时态度比较谨慎,他在观察。

一直到万历五年,推行一条鞭法的地区没有什么“不便”。这一年,山东东阿知县白栋也开始推行此法。这是第一次在北方实验,反对者众声喧哗。张居正派人调查后,认为 “法贵宜民,何分南北”。遂下了决心在全国范围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实行,首先是小老百姓高兴。人称“盖自条编之法行,而民始知有生之乐”。为政者一句话,就解民于水火之中,有如再生。百姓之草芥命运,真是令人感叹。直至20年后,于慎行还说,他的家乡东阿至今“邑民皆称其便”(《与宋抚台论赋役书》)。

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侥幸得以保留,并并继续扩大实行,到万历十五年,云、贵、川、陕、晋诸省也已推广,大明的赋税制度彻底变了样子。

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地(1773—1842)曰:“赋税是公民换得享受的代价,所以不应该向得不到任何享受的人征税;就是说,永远不能对纳税人维持生活所必须的那部分收入征税。”他还说:“征税办法越使纳税人感到方便、且有能力缴付,则越是好税。”(《政治经济学新原理》)

一条鞭法就是好税!

它的实质是什么,古人看得清楚――“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明世宗实录》)。而已,而已!只有公平,只有消灭了“不均”,人才有积极性搞生产,国家才因此有源源不断的财政之“血”。

谁说古人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此处就是一例。可叹的是,有人就是看不得“平均”二字,以为一平均,一公平,效率就没有了,就要拉了生产的后腿。

公平居然能影响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荒谬以真理之名而行啊…… 

――真乃空前绝后!
 
以往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其实枉称平均,那是一种“劳与酬不对等”的不平均。而钱多产业多的人多交税,钱少无产业的人少交税,这才是令人心服的“平均”。

张居正在经济改革中,倡导“平均”,厉行“公平”,国家也为之大收其利。前有节流,后有开源,财政赤字化为乌有。史称“太仓之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不下四百余万”(《国榷》)。

且张居正的改革成果,并未及身而止,而是惠及后世。万历时代由此成为大明王朝财政最富裕的几十年。前无古人,而后无来者。 

如若没有张居正,大明的“豪强之兼并”必将很快就致帝国“失血”而亡,其“贫民之困”则又不知何日得解放了!

其实,大明的赋税改革早就势在必行,然而谁来干,谁能干,谁想干?嘉靖以来就无人能够破冰。

此人要能总揽全局,无人可以掣肘。此人要有匡济天下之心,不因私利而退。此人要天性稳健沉毅,不轻率冒进变改革为祸害。

天降大任于斯。

惟有张居正!

苛政猛于虎,他就是打虎的英雄。








十三、孤绝者高处越发不胜寒


【当政者为何要与文化为敌】


张居正有句名言:“创始之事似难实易,振蛊之道似易而实难。”(《京师重建贡院记》)

非亲身参与除弊兴利者,很难有这样的沉重之慨。

朱老皇帝打天下、坐天下,前朝权贵已经一扫而空。他的左右也无非贩夫走卒、乡间塾师之类,本无特权可以维护。新制度的建立,无伤他们一根毫毛,所以几乎没有阻力。

然而张居正的改革,却屡次触犯了权贵的利益。这些人,必然要以“多事”而肆意阻挠。

在张居正执政期间,帝国的国家机构试图站在“中间立场”,平衡权贵阶级与贫民之间的利益冲突。

这样的角色不好扮演。

另外,张居正也并不是个完人,他也有私利、也有执政失误,也有倒行逆施。这些,都必然会授人以柄。

因此,在他执政期间并不都是颂歌盈耳,反倒是常有“浮言四起”,平地里陡起一场又一场政坛风波。

张居正在改革中的唯一“逆行”,在这里应当特别说说,那就是文化专制。

本书在前面说过,张居正崇尚实学,对嘉隆以来的空谈学风颇有不满,认为“比来士习人情,渐落晚宋窼臼”(《答少司马杨二由》)。加之当时有些生员包揽诉讼,挟制官府,欺凌百姓,俨然成为“学霸”。为此,张居正曾制定了18条规章,严厉整顿学政。

打击学霸,制止生员干政,自然是没有话说。但规定中有一条,是“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

这一条煞是厉害。

万历七年正月,有诏下,令毁天下书院。当年,共毁天下书院64处。
这当然是钳制言路,引起了许多士人不满,而且直接激发出一桩何心隐事件。

这个事件的主角何心隐,原名梁汝元,字夫山,江西永丰(明代属吉安州)人。后更名为何心隐。他以诸生的身份,放言时政,品评学术,其思想富于乌托邦色彩。在家乡倡建“聚和堂”,以族长身份打理本族事务,延请塾师教育本族子弟。全族的婚丧赋役,一律互助,并且想把这种“大同”模式推向全国。他认为这才符合《大学》里的先齐家、后治国原理。

他蔑视君臣、父子、夫妇等所谓万世伦理,认为它们都不如朋友这一伦。

他还非常热衷于政治。据说嘉靖年间蓝道行智逐严嵩,就是听从了他的密计,人谓“以计去宰相”。后来的宰辅均对他有所忌惮——这是个翻天覆地手啊。

张居正禁讲学后,何心隐撰长文《原学原讲》予以驳斥,并且还拟伏阕告状,要与张首辅辩论一番。

禁学令下,他视若无物,仍在湖北孝感聚众讲学。他还倡导建立独特的公社式团体,名之曰“会”,提倡在会中“老者相与以安,朋友行与以信,少者相与以怀”。因为搞这一套,他难免被一些人目为“妖人”与“狂狷”。

张居正早就认识这个特异人物。

在任国子监司业时,张居正曾在当时的御史耿定向处偶遇何心隐。何非常突兀地问他:“张公您执掌太学,可知道太学之道么?”张居正博学,却对这个“太学之道”闻所未闻,知道这是胡扯,便瞪着何心隐,没有好气地说:“你时时都想飞,却是飞不起来吧!”(《明儒学案》)

张居正走后,何心隐大感沮丧,对耿定向道:“此人能操天下柄。”又说,“你记着,此人必杀我!”








何心隐以布衣倡道,且极端狂热,这对当时处于疾苦之中的民众,不妨说也是一种安慰。张居正却对他不能容忍,授意湖北巡抚陈瑞将其逮捕入狱。陈瑞调走后,王之垣继任,于万历七年九月,杀何心隐于狱中。史书上说是“拷死”或“毙之狱”,也就是活活打死的。

何心隐一死,名声反而越响亮。当时著名的思想家李挚写了一篇长文悼念他,称“人莫不畏死,公独不畏死”,“武昌上下,人几万数,无一人识公者,然无不知公之为冤也”。他高度赞美何心隐“斯道之在人心,真如日月之不可覆盖矣”。还说,大众虽然深信张居正“有大功于社稷,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 (《焚书》)。 因为耿定向未能援救何心隐,李挚遂愤然与之断交。

晚明的书院,虽不免有空谈的毛病,但却是清流所在,保留的是文化一脉。张居正想靠高压手段来禁绝,不可能有长期效果。他身死名毁后不久,各地书院便纷纷复燃,最终汇成了明末的清流大潮。

张居正的新政因触及了利益集团,且力度甚大,遭到顽强抵制并不足怪。另一方面,自执政后,与太后、冯保相安无事,小皇帝更是在其卵翼之下,在没有权力制衡之后,人性中恶的一面也十分易于滋长。他素有刚愎自用的特点,此时就更为独断专行。这也引起了一些言官的不满。从万历三年起,弹劾张居正的风波便先后不绝。

第一个跳出来挑战的,是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万历二年五月,翰林院有白燕,内阁有碧莲早开,张居正以祥瑞呈献给皇帝。冯保则不以为然,对张居正说:“主上幼年,不可用异物让他有玩物丧志之心。”

此事由万历下诏予以通报批评。

张居正拍马拍到了马脚上,自然无话可说。余懋学跟着就奏了一本,说张这样做,有失大臣风范。

小小的给事中也来说三道四。张居正心里恨恨,但忍下了没有发作。
第二年二月,余懋学又上疏议事,批评考成法太过苛刻,并暗讽张居正是阿谀之臣。张居正看了奏疏,大怒。随后万历下诏,给余扣了一顶“此必是受了富豪贿赂”的帽子,予以革职,永不叙用。

余懋学这人,其实很清廉,只不过有些不识时务罢了。

这个小小的风浪刚过,到年底,更大的风潮又来了。

河南道试御史傅应祯上疏,讽谏万历失德,实际是暗指张居正误国。他提出,王安石曾以“三不足”误宋神宗,皇上可千万不要自误。他还为余懋学喊冤,认为一个言官以忠言上谏,竟然终身不用,“远近臣民不悟,遂谓朝廷讳直言如此,其逐谏官又如此。相与思,相感叹,凡事有关于朝政者,皆畏缩不敢陈矣”。

——你做得好,自然不应该怕人说;你做得不好,难道说说还不行吗?

哪个当头儿的愿意听这话?傅应祯这下可惹火了万历,要动用“廷杖”伺候。张居正则表示反对,说圣旨一下,人心自当畏惧,就无人再敢于妄言了,劝皇上还是“行仁行义”。于是万历亲笔批示“着锦衣卫拿送镇抚司好生打着问了来说”。 镇抚司是属于锦衣卫的机构,专管诏狱,直接奉旨办案,用刑尤其惨酷。傅应祯被打成重伤,到年底发配浙江定海充军。

在这个事件中,大明官员不怕“逆鳞”的倔劲儿又表现了出来。给事中徐贞明心生不忿,半夜光着脚悄悄潜入诏狱,给傅应祯送去药粥(国家监狱看守似乎也不严)。御史李祯、乔岩也毅然前往探监。三人均被锦衣卫告密,后被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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