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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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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因为岳母的遗愿,可能雪英早就不跳舞了。”

    “我明白,我明白。”曼卿说。

    “不,你可能不知道,其实岳父来找过雪英,想要把她接回家,但是雪英拒绝了。那时候就在学校门口,我亲眼看见的。多年不联系,她只是没有准备好要面对你。”

    妹妹走的时候,还没有明曦大,小小的被妈妈抱在怀里,一无所知地离开沈家。小学的时候,沈曼卿去雪英的学校门口等过她,两人面面相觑,互相打量,雪英踮起脚伸手戳戳曼卿的脸,仔细看,五官上有点像。

    后来两人的接头活动,被母亲发现,母亲什么话都没有说,冷冷地把沈雪英拉走,再后来,沈雪英就告诉曼卿,你别再来了,我不想见你。自此大家就彻底断了来往,听说母亲带着她搬离这里,去了沿海城市。

    父母离婚的时候闹得很难看,几乎家里的摆设每一个礼拜都要换一次,因为全被砸成碎片扫进了垃圾桶。父亲渐渐晚上很少回家,母亲就站在楼上的走廊上,把自己埋在丝绒的窗帘后面,静静看着大门。有时候家里阿姨被她吓一跳,给她开一盏壁灯,也会被她训斥,她喜欢保持周围的黑暗。

    有时候悄悄回来的沈钧被母亲逮到了,不用说,两人肯定又是一场恶战。他们俩当初也是申城轰动一时的八卦,从轰轰烈烈的结合,再到轰轰烈烈的分手。外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母亲吃相太难看,有的说母亲好歹也是出生书香门第,却没有半点闺秀风范,有的说父亲二婚看来也要黄,上赶着要再来介绍姑娘。

    母亲酒后砸了手里的水晶杯,大笑,什么书香门第,什么大家闺秀,这群白痴也信。

    她只身从家乡走出来,只背着一只斜挎包,走南闯北。她给自己编织了美丽的故事,仿佛离皇亲贵族只差一顶镶嵌华丽宝石的王冠。

    到头来她笑这些人,大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赤贫,说什么贵族,仔细数数,去掉清朝廷的走狗,再去掉伪满洲国的投机分子,历史早就把过去筛了又筛,都是扯淡。

    母亲家里姓许,是当年的望族,世事变迁战火纷飞,许家举家迁回宗祠所在的村庄,他们家早就落魄。外婆总会对着母亲回忆过去家里流水的仆役,一箱接着一箱送进家里的金银财宝。清香萦绕,轻罗摇动的闺房里,打开轩窗望出去是七进的大院,望也望不到头。

    对金钱的渴望和外婆的描述,使那时候母亲坚定她的愿望,她不能留在村里,她要往更高的地方去。许家人还在做梦,还惦记着逃难时带出来,又不知所踪的黄金。她看不上外婆明明已经落魄,还守着大小姐矜持的做派,准确来说,她谁也瞧不上。

    直到她在剧场遇见来看演出的沈钧。

    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时新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经理给沈钧介绍,“这是我们的台柱,当家花旦,许秋芸小姐。”

    沈家姐妹俩的母亲,一生对于自己女性特质的运用,可谓登峰造极,她秉持的信念,就是要做一个女人中的女人,在她看来,女性的毕生成就不在于在事业上取得多大的成功,而是做一个“女人”有多么成功,再借由男人的手,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也是她们母亲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上,最令人遗憾的一点。

    俗话说物极必反,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命。母亲用手段得到了当时炙手可热的男人沈钧,却最终没能长长久久的握住他的心。

    在这个男人身上惨痛的失败,使她怨愤、不解,她承受不了婚姻的惨败。所以她恼羞成怒,阻止这个男人来看他们的孩子,甚至不惜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

    沈雪英一直觉得母亲的偏执不可理喻,母亲对她时时刻刻的管教让她喘不过气,她没有朋友,因为母亲觉得她不需要朋友,她也没有娱乐,因为她没有时间玩耍,她从母亲的谩骂里面学会了所有肮脏的词汇和恶毒的语言。

    沈雪英的童年被练舞的阴影笼罩,高一的时候,她渐渐显露出她叛逆的一面。那时候应该是她最不顾一切,也最开心的时光,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个人就是陈见风。

    陈见风在学校里很出名,他们家是早下海的一批商人,别人骑自行车,他偷骑家里的摩托车,全校的男生跑去围观他的幸福250。至于品德上暂时没看出有什么闪光点,成绩更是一塌糊涂,可沈雪英发现他真的很有趣,比许多人都要有意思的多。

    母亲有一次撞见他们在一次,怒发冲冠就把沈雪英拽回家,关在家里把门锁上不给她出去,要饿她几天,让她知道错。

    在母亲眼光毒辣,似乎已经透过光阴的脉络把陈见风看了个一干二净,除了长得好点,其他通通叫她瞧不上眼。母亲始终对雪英耳提面命,要争气,要出息,要擦亮眼,不要被好看的皮囊迷惑,你的容貌、技能、学历,都是装点梧桐,引来凤凰的点缀。

    陈见风这样的臭小子,不如等毛长齐了再来招惹她家姑娘。

    可陈见风不服气,追雪英追得勤,大半夜的爬雪英家的窗户给她送吃的。

    沈雪英听到有人敲窗户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起来一看,陈见风正扒着窗户朝她咧嘴笑。

    “你不要命啦?”

    “怕你饿。”他举着手里的饭菜,脸上还挂着一抹灰。

    那时候他们不懂风花雪月,也不知柴米油盐。

    所以沈钧在找到沈雪英的时候,沈雪英是仇视他的,她成长过程中几乎没怎么见过这个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她说,你走吧,我跟外婆过。

    最后母亲死的时候,她是安详的,耗尽一生的力气,终于安安稳稳地在梦里去了,她死于癌症。

    恶性肿瘤,晚期的时候母亲已经放弃治疗,沈钧从来没有在经济上亏欠过她们,只是治病花了许多钱,最后母亲是自己一心求死,多数绝症病人,不是死于病症,而是疼痛,化疗、溃疡、出血,这一切都在磋磨人的生存意志。

    所以最后走的时候,母亲是轻松的,她在这世间再无牵挂,牵挂是留给活人的,迎着死神走去的人,不需要。

    后来陈见风家发迹,如日中天的时候,沈雪英嫁给了他。同年,沈钧去世,工厂事故爆发。

    世道变化快,人生总有起起落落。“你们会越来越好。”沈曼卿对陈见风说,她为妹妹感到高兴,不是每一对夫妻都可以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正如她,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回到包厢后,那位久久不来的客人推门而入。

    沈曼卿看着大门,愣住。

第20章() 
陈见风说:“正好还徐总钱,他问我们在哪儿,我就给他说了地方。”

    沈曼卿见到徐南渡起身带着孩子就走。

    雪英看着陈见风,恨铁不成钢,“你这是干什么,还钱什么时候不能还,这不是给我姐难看吗?”

    陈见风看着雪英说:“生意上的事你不懂,你知道一个徐南渡,能给我们多少钱的生意吗?”

    沈雪英退后了几步,“见风,你说今天这顿饭是为了我们姐妹俩重归于好才摆的宴,你这样……我们还有和好的一天吗?”

    陈见风掰过她的肩,对着她的眼睛说:“雪英,别把自己想的太善良。”

    沈雪英没想到有一天这话会从陈见风嘴里说出来,是,她从不善良,她是一个庸人,也是一个俗人,可她从来没想过要在一个遍体凌伤的可怜人跟前,再往她胸口插一把刀,她没有忘记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她有羞耻心,她很愧疚。

    她对陈见风,是深深的失望。

    徐南渡追着沈曼卿出去。

    在湖边的广场上,徐南渡拦住要往地铁站走的沈曼卿,他抓住曼卿的胳膊。

    曼卿与他僵持,“放手。”

    “不放。”

    “大庭广众,人来人往,你就不怕我叫人?”

    “别拿这个威胁我,曼卿,你看我什么时候怕过。”

    “徐南渡,你放手吧,对我们都好。”曼卿满嘴苦涩。

    只有快溺死的人,才想要抓住一根名为过去的稻草,沈曼卿想活,她不想被往事淹没。

    “曼卿,我不信你对我真的没有一丝感情,如果你说不,那这是什么?”徐南渡掏出一枚戒指,在湖边的灯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沈曼卿看到被她卖掉的婚戒很吃惊。

    “这是我从当铺赎回来的戒指,老板说是这两天才被当掉的,你一直保留着它,说明你心里想的,和你说的不一样。”徐南渡举着戒指。

    沈曼卿接过戒指,拇指和食指捏着,轻轻摩挲,她捏在手中时还有些不舍,毕竟是陪伴多年的东西,待她抬起头时,双眼中已是一片清明,她嘴角含着微笑,神情平和道:“你觉得我不舍吗?”

    徐南渡目光灼灼。

    曼卿抬手就把钻戒扔进了莲湖,夏日的荷花开得正好,一枚戒指投入湖底,莲枝跟着颤颤巍巍轻摇两下,又恢复平静。

    曼卿张开空空的双手,“这下什么都没有了。”

    遗忘的过程漫长痛苦,但挥别过去的动作,只需要短短几秒。

    徐南渡跟着沈曼卿的动作就跳进湖里,莲湖看着浅,实际深,湖水污浊,徐南渡双眼通红,他拼命想找回那一枚戒指,手上捞起来的,出了淤泥和垃圾,竟一无所获。

    世上从没有后悔药,十岁的时候,觉得时间过的如此漫长,二十岁的时候,一眨眼就过了,等到了他三十岁的年纪,即便是后悔,也不过是须臾的功夫,时间跑得太快,总是推着人不断向前,从不肯轻易停下脚步。

    沈曼卿乘乱离开,脚步匆忙。

    一边开车跟着的秘书看见自家老板居然做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忙拿起外套把浑身湿透的徐南渡接走。

    徐南渡靠在车座上,裤管还滴着水,向后仰头,“小苏,你说是不是一步错,步步错。”

    “您指什么?”苏秘书问。

    “算了,没什么。”他的双手紧握,脸色阴沉。

    不熟悉徐南渡的人绝大多数都会被他迷惑,他看起来是多么温文尔雅,风度翩然,就像是当年的沈曼卿,恨不得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做他的不二臣。天使与魔鬼同样擅长蛊惑人心,光明与晦暗也只有一线之隔。

    第二天雪英去曼卿新家看她的时候,明曦已经找好了新的幼儿园,在幼儿园呆着,沈曼卿一人在家。

    沈雪英见到她的时候她正脸色苍白地躺回床上。

    “这是怎么了,病了?”

    曼卿夏天里还盖着厚厚的被子,捂在被子里,露出一个下巴尖尖的脸蛋,虚弱地说:“不是……亲戚来了。”她捂着肚子,缩成一团。

    雪英给她泡了一杯红糖水,扶她起来喂她喝下,问她,“你这个有没有去医院看过?疼成这样。”

    “没事,老毛病。”曼卿挥手,“抽屉里有布洛芬,我吃一片。”她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沈雪英说话,就让她回去。

    雪英问她是不是还在生气。

    沈曼卿说:“我没生你气,别你胡思乱想。”

    “你这么说就是不信我的解释。”

    “信不信又怎样呢?徐南渡我见也见了,就这样吧。”

    雪英拿起包,踩着高跟鞋,郁郁离去,走的时候把门摔得嘭嘭响。

    曼卿沉沉睡去的时候,陆思齐把明曦接了回来,还带着新鲜蔬菜,曼卿昏昏沉沉开门,他吓了一跳,“你还好吗?”

    曼卿已经比下午时好很多,在沙发上靠着,对他说:“没事,就是有些累。”明曦担心妈妈,乖乖在她身边坐着。

    陆思齐帮她开了电视,“你休息,我去给你煮点粥。”

    真看不出来,陆思齐这样瞧着矜贵的人照顾起人来一点不含糊,沈曼卿虽然是人不明,但她一双眼也不是白长的,陆思齐平时的一件西装,就能抵普通人好几个月工资,这哪是一个普通白领的消费水平。

    看他忙碌的样子,沈曼卿心中温暖,她向往的家庭生活,就是这样的,房子不需要太大,人员不需要复杂,夫妻两人带着孩子,最好可以养一只宠物,管教孩子、洗手做羹汤,每天需要操心的问题,也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孩子有没有调皮?

    电视里播着古装剧,但曼卿的注意力完全不在电视上,她把遥控器递给明曦,“你想看什么,调吧。”

    陆思齐举着勺,从厨房里探头,“你们耐心等一下,马上就好。”

    灯光下陆思齐的脸部轮廓沐浴在金光之中,当他转过脸看向沈曼卿的时候,沈曼卿心中一揪。

    饭桌上陆思齐给明曦夹了一筷子小菜,明曦兴奋地问他,晚上可以和他下棋吗?他摸摸明曦头顶的卷发,答道:“当然,这次不许赖皮,谁赖皮谁是小狗好不好。”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明曦响亮地答道,哗哗两口就把碗里的海鲜粥吃完,跑下去从房间里把棋盘拿出来。

    曼卿批评他,“饭好好吃,下桌的时候有没有和叔叔打招呼。”

    “没事没事,孩子都这样。”陆思齐说。

    “别掼他。”曼卿眉头轻蹙。

    两人的视线相撞,当陆思齐看向沈曼卿的时候,沈曼卿可以明显的分辨这是一双和徐南渡截然不同的眼,这双眼里掩着波光,满是阳光的金色,从里面透出的是无限的生机和活力,还有……属于年轻人,年轻的爱慕。

    “你别这么看我。”沈曼卿别过脸。

    他眼里中涌动的情绪对于沈曼卿来说太过承重,所以说世事无常,如果陆思齐早生几年,如果在她被徐南渡伤透之前,先出现的是陆思齐,如果她没有那么多牵绊……

    她真的怕她会动心。

    陆思齐对曼卿说道:“其实我没告诉你,五年前,在山上碰见你的那天,其实我不是来爬山的。”那时候是个深秋,肆意张狂的红叶,不管不顾地铺满了漫山遍野,就是在崖边陆思齐看见她。

    “我猜到了。”沈曼卿笑。

    “你知道?”陆思齐惊道。

    沈曼卿回想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说,“你看起来不像是登山的。”

    这一下轮到陆思齐局促,想起当初,他笑了,“其实我的专业跟管理没什么关系,我就是一画画的,但是谁让我不争气,女朋友跑了,家里又逼得厉害,告诉我要是继续画画,就打断我的手,我那个时候年轻气盛,哪能受得了这些。你坐的那块地,我可是看了好几天了,面朝山,怀抱水,跳下去那可是葬身风水宝地。”

    陆思齐是家里幺子,谁也没指望他来继承家业,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想到出色能干的哥哥因为一场车祸英年早逝,继承家业的重任就落到了他头上。

    所以亲人离世的痛苦,他感同身受。

    只是他对商业没兴趣,志不在此,可偌大的产业,哪容的下他说抛就抛。跟家里打游击那几年,吃了不少苦,最后还不是要屈服,被家里丢到经营的一线从头学起。

    沈曼卿笑道:“没想到我随便找的一地儿,还这么有讲究。”

    “可不是。”

    “那你后来怎么想通了?”

    陆思齐缓缓吐出一口气,神色柔和,他说:“哪有人自杀还要排队,我可不想跟陌生人殉情,我是要以死明志的。”他一本正经道,“所以,我要谢你救命之恩。”

    “那你的志向呢?”沈曼卿问。

    画画的不画了,跳舞的不跳了,都在咖啡馆里面干起了活,这倒是有意思。

    陆思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他的肤色在光照之下越发显得瓷白,他说:“下次带你见识见识,我的志向。”

    沈曼卿哑然失笑,“好。”

    徐南渡就一直在门外站着,听见笑声从里面传来,他举起要敲门的手又颓然放下。

    大仲马说,如果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你得让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身边,它就是属于你的,如果它不回来,你就从未拥有。

    但他这次感到,他似乎要永远失去沈曼卿了。

    她不要他了。

    残忍又决绝。

    他把一个装着戒指的丝绒盒子放在门口,深深望了一眼沈曼卿的家门,转身离开。

第7章 。3() 
“这位……真的不用管他吗?”谭久龄奇怪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徐南渡。

    沈曼卿把刚泡好的一杯咖啡放在谭久龄面前,对他说:“我带可心进去上课,你可以在客厅等,也可以等下课来接可心。”

    曼卿牵着可心的手进房间,对于每天都抽两个小时来报道的徐南渡熟视无睹。

    最初的时候,曼卿并不想放徐南渡进来,只是他像一个门神一样杵在曼卿家门口,医院附近的房子建了都有一些年头,安保远比不上新小区正规。沈曼卿一怒之下拨了报警电话,可碍于徐南渡就站在门口,一言不发,什么越轨的举动也没有,警察让她提高警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猫眼里看出去,徐南渡挑眉、耸肩,双手交握叠放在身前,笔挺的西装和宝蓝色的领带,衬托他俊朗的面容异常耀眼。

    来往邻居都忍不住向他多看两眼。

    有好事的大妈问他:“小伙子,你每天站这儿干嘛?给人站岗啊?月薪怎么样?看你相貌堂堂,有没有对象啦?”

    沈曼卿忍无可忍,让他在家坐着,就当他是一团空气。

    徐南渡就这样静静看着,这样至少让他觉得,他在沈曼卿的生命中还能够占有一席之地。他看到沈曼卿脚踩着凳子摔下来的时候,他吓坏了,心脏狂跳着,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沈曼卿挥开他的手站起来,拉开抽屉,里放着很多止痛药,她把一盒盒药放在徐南渡面前,她又打开房门,问徐南渡:“你知道我房间里最贵的东西是什么吗?”

    “床?”徐南渡不确定。

    “不是,是床垫。床垫的价格是床的两倍,怎么样,不可思议吧。这是因为我的腰只能睡这样的床垫,普通的床垫晚上腰疼得睡都睡不着,你能想象吗?我才二十八岁啊,我还有几十年的时间要活,可每天陪伴我的,都是这种疼痛。”

    “曼卿你……吃了很多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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