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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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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大众对清政府的厌恶心理,并且通过小说本身思想倾向的变化,反映了清末知识分子思想变化的情况,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
在小说技巧方面,也出现了若干新的因素。但必须注意的是:
1,谴责小说或多或少都有夸张失实的毛病,它所反映出的是一种变形的镜像,不可完全当作历史的真实面目来看待;
2,谴责小说大体上是顺应时俗的作品,它和现实政治、大众需求关系较紧密,而缺乏作者独特的人生体验和深刻的思考,所达到的思想深度是有限的;三,谴责小说普遍注重故事性,而缺乏对人物命运的关怀,因而在塑造人物形象、反映人性的复杂内涵这一小说艺术的关键上,没有取得特出的成就,与明代小说及清中期小说相比,实际上是衰退的。

………………………………………………
终章 向新文学的推进

一、在最后的这一章,我们将稍稍越出一般中国文学史论著的习惯范围,简略地讨论元明以来的文学发展与“五四”新文学的关系。以一九一五年《新青年》杂志(第一卷名《青年杂志》)创刊为开端、作为新文化运动一部分的新文学运动,表现出强烈的反传统姿态;其主要代表人物如陈独秀、胡适、周树人(鲁迅)、周作人等,均曾留学国外并深受西方文化影响。因此,所谓“新文学”往往被认为与中国原有的文学发展进程没有多少关联,或至少是没有本质上的关联;在某些人看来,它还与整个新文化运动一起,造成了中国文化传统的“断裂”。我们认为,这一类看法中存在不少需要澄清之处。
所谓“传统”是一个经常被使用而内涵颇为宽泛的概念,在此难以作透彻的分析。但至少可以说:“传统”并不等同于由统治力量支持的“正统”,“传统”中包含了多种成分的组合和与时为变的因素。历史中某些变异因素因为符合时代和人心的需要,使传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其自身就成为重要的“传统”。新文学运动不仅主要是反对封建正统文化的(尽管它也有若干矫枉过正的地方),而且促成这一文学运动的内在力量,也正是在以往的文学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起来的与封建正统文化相背离的变异因素。事实上,“五四”时代所提出的许多问题、许多主张在以前就曾以不同的形式被提出过,只是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态度更激烈、希望得到的解决更彻底;而在以前的文学发展中所出现的困难和反复,在“五四”时代及以后也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再度出现。至于西方文化的影响,应当注意到这是当时人们出于自身需要主动寻求所获得的结果,这一事实其实可以证明中国文学已经发展到有能力汲取西方近现代文化营养以壮大自身的阶段。没有上述“需要”和“能力”,这种“影响”是无法单纯从外部施加的。所以,尽管新文学具有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突变性,但它仍然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连贯的一环。
二、我们主要从元明清文学的发展趋势来谈“向新文学的推进”这个题目,既是因为在时间上总是需要有一个断限,也是因为从元代以来与新文学相关联的变异因素的成长较为连贯和明显。为了下文叙述的方便,我们不妨把前面已经介绍的元明清文学的发展演变过程作一简要的概括:元代文学一开始就摆脱了宋代文学以理智态度自我敛约的特点,走向情感的活跃与解放。这一势头在明代前期约一百年间受到封建专制文化的强大抑制,几乎进入冰封状态。从明中期开始,要求解放个性、积极表现自我的创造精神的文学思潮重新抬头,至晚明达到高峰,并获得丰富的成果。明末至清代前期,它再次受到封建正统文化的反拨和抑制。但这一次却没有达到明代前期的那种效果,晚明文学的种种特点在低潮状态中得到顽强的延续。这表明中国文学中的变异因素已经广泛而深入地浸染人心,不可能加以彻底清除。如此延伸到清代中期,发展成一个新的文学高峰。从晚明到清中期,虽然经历挫折和起伏,文学发展的步履艰难,但所获得的成果却是巨大的,它给中国文学的面貌带来了显著的改变。在这一过程中,李贽和龚自珍这两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前后呼应,对封建文化的黑暗与愚昧发动了激烈的攻击。而龚自珍的思想与文学在不同程度、不同意义上影响了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黄遵宪、陈三立、苏曼殊等一代风云人物。与此同时,清末民初的中国知识阶层因为种种矛盾的困扰,开始更为积极地关注和更为深入地了解西方文化,元明以来在封建专制压迫下争取个性解放的历史潮流,为西方具有相似内涵而在理论上更为完整和鲜明强烈的学说所激扬,遂由此催发了从文学革命开始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当然,强调“五四”新文学与元明清文学发展趋势的内在关联,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它作为“文学革命”的意义。因为在这两者之间,不是自然而然的渐进,而是出现了突变的现象。元明清文学的发展步履艰难而屡经反复,这是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农业经济、宗法制度、官僚制度三者相互联系地构成了专制政治与思想文化的牢固基础和悠久历史,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产生的经济形态的变化及与之相应的思想文化的变化,很容易被前一种力量所压抑、扭曲和改造。而且,中国历史也没有提供像古希腊为近代欧洲所提供的那种可以经摹仿而取代现存政治结构的模式。在中国自身的条件下,出现全国范围的社会变革和政治结构的重造,将是非常漫长的过程。所以,元明清具有反传统思想的文人,一次又一次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因无法找到出路而感受到深重的苦闷。文学的所谓“变异”现象,也因而是缓慢曲折和不彻底的。经过清末以来数十年的变化,尽管社会条件依然不充分,但封建王朝毕竟崩溃了;知识阶层摆脱与政权的关系而选择自由职业的机会已普遍存在;科学与民主、个性解放等等,已不再是“西学”的概念,而被明确地理解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合理前景。在这种有力的支撑下,文学的变革得以在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上展开。
下面我们再从一些具体方面来论析。
三、“五四”新文学运动最特出的表征是提倡白话文学①,其核心人物为胡适。在留学美国期间,他从各国文化的一般规律上意识到白话的优长:“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白话并非文言之退化,乃是文言之进化”,“白话可以产生第一流文学”,等等(见《逼上梁山》)。次年在《新青年》二卷五号(1917)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又明确提出:“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他的革新方针,就是把在中国文学传统中不占主导地位、且为正统士大夫所轻视的白话文学的地位提高,用于取代与生活语言相脱离的文言创作。
①在实用意义、尤其是教育平民的意义上推广白话文,在戊戌变法前后已经很盛,并出现了不少白话报刊。这对于提倡白话文学虽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但两者却不能合一而谈。在当时一般观念中,“文学”是高雅的东西,连《红楼梦》之类也只算是“闲书”而不入“文学”之林的。
在“五四”时代能够提倡白话文学,以此为中国文学的“正宗”,其必要的前提当然是它本身已经有了充分的成长,否则要提倡也无从提倡起。因为文学的语言并非真的“怎么说就怎么写”就行的,它要经过长久的磨炼才能达到纯熟,足以运用于优秀的文学创作。“五四”时代守旧的人们无法阻挡白话文学的势头,就是因为新文学的作家们以创作实绩证明了白话的“甚优美适用”,而新文学获得显著成就的时间跨度仅为十年,若没有前人的基础,这无论如何也是不可想象的。
胡适把历史上“白话文学”的范围定得很广(见《逼上梁山》)。但应该说,只有到元代以后,它才成为比较有意识的创作,并且形成大致连续、不断推进的过程。当然,正如胡适所说,在禅师和理学家的语录中,很早就运用了较为纯粹的白话,但这和“文学”毕竟相距颇远。它被广泛引入文学创作,不再局限于自然产生的简单的民间歌谣,这和前面所描述的元明清文学发展的总趋势有内在关联。
在广义的诗歌中,首先是元代散曲大量使用了活泼的口语,这一传统又被众多明代散曲家所继承。而散曲的语言风格的造成,是由于情感解放的需要。明中后期许多诗人对民歌俗曲的大力推崇,成为文学史上的突出现象,这里也反映着对典雅的古诗语言与体式的不满;唐寅和公安派的一部分诗作,还对此作出了破坏性的尝试。清诗是以精雅为主导的,但袁枚、龚自珍等均有不少率意之作;黄遵宪等清末诗人,更强调了扩大诗歌语言自由程度的需要。古诗语言和体式对情感表现的束缚是很早就被意识到的,打破这种束缚的尝试也早就出现。但相比于悠久的古诗传统,这种尝试容易显得粗浅和缺乏诗味,所以也容易回复到古诗传统上去,就像公安派后期的情况那样。只有在情感的解放和语言与体式的解放达到必要的程度时,才有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新诗。“五四”新诗开始也是相当粗浅的,但由于坚持了彻底变革的方向,才终于获得较大的成功。
元明以来的戏剧也包含着大量白话成分,而白话小说的意义尤为重要。因为这里的语言是最为生活化的,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白话小说的繁盛,当然和它的通俗性与大众性有关。特别是到了清末,大量的白话小说借助新型报刊广泛流布,不管其水平如何,对于扩张白话文学的声势,无疑起了很大作用。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优秀的、真正能推动白话文学走向成熟的小说创作,其最有力的动因却并不是通俗性和大众性。我们试把元末的《三国演义》、《水浒传》,明代的《西游记》、《金瓶梅》、《醒世姻缘传》、“三言”、“二拍”,清代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海上花列传》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小说排成一个系列,可以看到它的发展趋向是传奇性逐渐减小,故事情节逐渐淡化,而人物的性格越来越平凡和多样化。作家们藉此描绘出越来越富于真实感的人物形象与生活场景,从而深入地表现出人类的生存处境和人性的复杂状态。在这里起关键作用的,是人们自我关注、自我审视和探寻人生方向的需要。而小说要达到上述效果,必须使用鲜活的语言,追求文字表达的准确、生动、细致。由此不断增强了白话运用于艺术表现的力量,为新文学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例如鲁迅小说受外来影响是极为明显的,但苏雪林说他“好用中国旧小说笔法”(《〈阿Q正传〉及鲁迅创作的艺术》)却也没有错。像《孔乙己》写孔乙己的形貌神情,就很有《儒林外史》的神韵①。当然,即使单从语言形式来说,“五四”时期的白话文学也从其他方面吸收了养料,包括“欧化”的成分。
①鲁迅《叶紫作〈丰收〉序》谈及《儒林外史》,说:“留学生漫天塞地以来,这部书就好像不永久,也不伟大了。伟大也要有人懂。”他对不加区别地菲薄所谓“旧文学”显然是不赞同的。
尽管白话小说总的说来在旧时代是不受重视的,但确实也有了不少别具眼光的人如李贽、袁宏道、金圣叹等对此评价甚高;我们所列出的那些小说的作者(包括不知名的),在各自的时代中都可以说是具有高度文化修养的文人。他们(当然还包括许多其他小说作家)为中国文学建立了一种延伸到“五四”时代的传统。
四、“五四”时期的文学创作从题材、内容方面加以简略的概括,较为突出和较为普遍的有:批判和反抗旧礼教,要求恋爱自由、男女平等,自我表现和自我抒情,关于“人生是什么”的探究,以农村为主反映下层民众的生活,等等。其基本的思想特征可以归结为肯定人的生活欲望和人性的自由发展、倡导个性解放和个人主义(反映下层民众生活的作品与此也有极大关系,后文将对此作出解释)。这两个方面其实是互相重合的,分开来说只是一种“分析”而已。在前一个方面,周作人刊于《新青年》五卷六号(1918)的《人的文学》一文最早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论述,他把自己的文学思想归结为人道主义——“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它主张合理的社会应该满足人的生活本能和人性向上发展的基本要求,主张“灵肉一致”,强调在“人情以内,人力以内”的道德才是“人的道德”。符合于这种人道主义原则的为“人的文学”,否则就是“非人的文学”。而郁达夫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所写的导言,则更多地偏重在后一方面,他说:“五四运动的最大的成功,第一要算‘个人’的发见(现)。从前的人,是为君而存在,为道而存在,为父母而存在的,现在的人才晓得为自我而存在了。我若无何有乎君,道之不适于我者还算什么道,父母是我的父母;若没有我,则社会,国家,宗族等那里会有?”而“五四”新文学即被解释为“个人的发现”的产物。
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
①像“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程朱理学的基本教条,可谓是上述“唯一原则”的典型表述,它的特征就是把人的生存权力置于统治者的道德规范之下。长期的封建专制造成了鲁迅所描写的“吃人”的历史,反封建的斗争也首先表现为争取人权的斗争。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411页。
但并不是说,与之相近的思想和文学倾向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实际上,人性自由发展的要求是人类文化中最具根本性的东西,它不可能被否定人性的专制制度完全扼杀。有一个事实常常被人们忽视,即明、清两代既是中国历史上专制最为强化的时期,又是反专制思想最为发展的时期,而且两者有互为因果的关系。因此,“五四”时代所谓“人的发现”、“个人的发现”,其实不是突兀地发生的现象,而是有其历史延承性的——当然也有其重大的发展。
五、对人的肯定,首先表现为对人的平凡的生活本能、欲望和建立在这之上的生活情感的肯定,这意味着人才是其自身的本质和价值尺度。但在专制制度下,由于物质生产不发达和统治者自身需要的双重因素,这种肯定却不为社会的道德规则所认可。
中国文学从元代开始,表现世俗生活欲望的内容有显著的增长。到了晚明,以“好货”、“好色”为人性的合理要求,成为鲜明的理论主张,继而延伸到清代。指斥不合人情、背逆人性的理学教条为道德的堕落,不仅是李贽、龚自珍等进步思想家的立场,在不同程度上,也是众多有见识的知识者的态度。有一个事实是很有意思的:以正统自居的桐城派在清代虽然声势颇盛,却一直是许多学者名流鄙视和嘲弄的对象。这不仅是由于“汉学”和“宋学”之争,社会本身的持续变化,使得经济因素左右人们生活的力量越来越大,人们的生活欲求与苛严的理学教条实际上两不相容。现实要求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平凡的“人情”,否则就会陷入彻底的虚伪状态。清中期的沈垚说:“衣食足而后责以礼节,先王之教也;先办一饿死地以立志,宋儒之教也。‘饿死’二字如何可以责人?岂非宋儒之教高于先王而不本于人情乎?”(《与许海樵》)桐城派人物无疑是感受到威胁的,姚鼐恶诋毛奇龄、李塨、程延祚、戴震等人“率皆身灭嗣绝”,是因为反对程朱之学,而“为天之所恶”(《再复简斋书》),这种刻薄其实反映了内心的毫无自信。所以,尽管路途漫长,但元明以来肯定人欲、重视人情的思想趋势必将指向“人的道德”的建立,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以自然情性排拒非人性教条压迫的作品,构成了元明清文学区别于前代(尤其是宋代)文学的显著特色,其中最为突出且与“五四”新文学关系最明显的,是一系列肯定情欲、赞美爱情的作品。“情”和作为其基础的“欲”原本是人性中最活跃的因素,它在文学中的活跃,直接表现了对人性和人的自由意志的肯定。以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晚明文学而言,《金瓶梅》可以说是以邪恶的形态反映了“欲”的不可抑制,而在《牡丹亭》、《西园记》等戏剧和“三言”、“二拍”的一些小说中,爱情和情欲则被当作受压抑的生命自我肯定的力量来歌颂。清代文学不像明代文学那样粗犷,但在《红楼梦》以及龚自珍等人的诗中,对情的赞美与向往,也是为在社会中不断丧失的自我保存最后一片天地,这和晚明文学仍是相通的。
“五四”时期,爱情和情欲也一度成为文学的中心之一,郁达夫、冯沅君、庐隐直至丁玲等人的小说,为新文学涂上了一层浪漫的色彩。他们多以过去中国文学中未有的自叙传、书信或日记体进行创作,受外来影响显而易见;作者自我表现的勇气更是前人所不敢想象的。但这些小说作为中国的生活现实的产物,作者们所面对的是前人久已遭遇和希望解决的问题。
郁达夫的《沉沦》是这些小说中最早和影响最大的作品。
作者对病态的性欲的描写曾激起广泛的争议。作为一种自叙传性质的心灵经历的记述,作者通过描写主人公对自身性欲的不安宁和无所适从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在压抑的文化环境中生长起来的人特有的脆弱心理,那一种在自我生命冲动和自我道德禁制之间的焦虑和彷徨。小说描写的似乎是病态,但它所要求的是对性欲的正视,是挣脱苦闷、获得健康快乐的生活。《沉沦》在当时社会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引发了众多同样类型的创作,其根本原因,是作者敢于以坦诚的态度看待被社会文化传统所封闭的生命的真相。明末《牡丹亭》也曾以同样的特点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在这一意义上,《沉沦》可以说是《牡丹亭》的重复。当然,作为不同时代的作品,《沉沦》的许多特点是《牡丹亭》所无法比拟的。它那种大胆的自我裸裎,它的心理描写的尖锐程度,都是《牡丹亭》不可能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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