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末世最强种子-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他能够用到的变异植物,只有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这两种植物,对丧尸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像变异莴苣啥的,只是生长出果实,改变人的体质,通过人来杀灭丧尸,并不是直接攻击丧尸。

    李枫想着,自己去的时候,完全可以带上一些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的幼苗,等到用时,把幼苗往地上一摆,便可对周围的丧尸产生杀伤。

    但随后,李枫又摇了摇头,这个方法可行是可行,只是操作起来有些困难。幼苗自己可以带着,但是别忘了,除了幼苗以外,还有两种变异植物吸收的金属也得带上。一两棵变异植物显然是不行的,要带也得带十棵以上,两样加起来是二十棵,每棵变异植物,就算只吸收一公斤的金属,算下来也是二十公斤的金属。

    二十公斤的金属倒是不重,但是非常占地方。李枫此番前去,最好是轻装上阵,这二十公斤的金属,显然要占用很大的空间,这样有些不大好。

    这时,李枫猛然想到了自己初次进入别墅,遇到的那只变异犬。杀死变异犬的,是变异仙人球儿。那棵变异仙人球,吸收金元素后,会产生剧烈的爆炸,连变异犬那么强悍的生物,也被它活生生地炸死了。要是此次前往龙凤小区,有一棵仙人球儿该多好。这一棵仙人球儿,就足以应对各种危险了。

    想到这里,李枫立刻从g上翻身坐起,把吴志叫了上来。

    过了一会儿,吴志颠颠地跑了上来。吴志已经不知道,这是李枫第多少次,随意地把他叫到楼上来了,对于此事,吴志早已经习惯了。其实不习惯也得慢慢习惯,谁叫李枫是老大呢。

    “枫哥,什么事?”

    “老吴,你看看,哪里能给我弄一个仙人球儿回来。”李枫沉声说道。

    “仙人球儿?”吴志皱了皱眉头。他知道,李枫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可以使植物发生改变,所以,李枫总是叫他去找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这点吴志都渐渐适应了。可是,他一听到李枫要他去找仙人球儿,仍是不免有些为难。

    别墅里自然养了不少的花卉,可像仙人球儿那种很长时间开花的花卉,别墅里是从来没有养过。别墅里没有,势必就要到外面去寻找,外面到处都是丧尸,吴志可不敢像李枫一样,到外面去闲逛,那不是找死嘛。

    当然,要对李枫说没有仙人球儿,一时之间,吴志又不敢张口,李枫肯定又该说他这个老东西没用了。但不说又不行,实话实说,也总比撒谎要好。

    吴志心里面翻江倒海,正酝酿着要把实话说出来,“枫哥……”忽然,吴志脑子里亮光一闪,不对,仙人球儿,他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时间过去了很久,他想得不是那么真切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搞到仙人球儿() 
李枫不知道吴志在搞什么,话还没等说完,又被他咽了下去,真是莫名其妙。“什么?说呀。”

    吴志挥了挥手,“枫哥,我好像想起来了,又好像没想起来。不行,我去看看。”说着,吴志转身边走。

    “什么想起来又没想起来的?莫名其妙。嘿,你把话说清楚……”看来,吴志是说不清楚了,李枫话没等说完呢,吴志早就走得没影了。

    吴志下了楼以后,直接找到了老婆刘淑琴。刘淑琴见丈夫风风火火,好像屁股上着火了一样,问道:“老吴,你疯疯癫癫的,这又是闹得哪一出?”

    吴志四外看了看,发现这里人来人往,拉住了刘淑琴的手,“老婆,我急得不行了。走,咱们找一个没人的房间。”

    “死鬼,昨天刚弄过两次,折腾了一整夜,今天就急得不行了?你都多少年,没这么精力旺盛过了?”刘淑琴的脸一红,还以为吴志要拉她去干些什么呢。

    吴志看见刘淑琴宛如少女般的羞涩,心里微微一荡,随即低声道:“你个老娘们儿,想什么呢?我是有要紧事问你,谁要和你干那事?你当我是铁人。”

    刘淑琴一怔,“什么事?在这里不能说。”

    “跟我来吧,少罗嗦。”吴志拉着刘淑琴,四处找空房间,最后两个人躲在一个角落里。

    “老吴,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

    “小琴,你还记不记得,末世前,别墅里有过一盆仙人球儿。”

    “你说的是莎莎偷着拿回来的那盆儿?藏在小兰的被窝里,扎得小兰屁股上全都是刺儿的那棵仙人球儿?”

    “对,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正是那棵把小兰屁股炸烂了的仙人球儿。后来,程先生不是让你把那棵仙人球儿处理了嘛,你给扔哪里了?我急用。”

    “就是这件事?为了一个仙人球儿,你弄得跟地下党接头一样,有病啊你。”

    “你个老娘们儿懂什么?这是枫哥要的东西,枫哥吩咐的事,就是最高机密,绝对不能让人偷听去。行了,别说没用的,你还能不能想起来那棵仙人球儿处理到哪里去了?”

    “让我想想。”刘淑琴皱着眉头,思索了片刻。“我想起来了,那盆仙人球儿,我拿出之后,没舍得扔,顺手放在了正门的花坛里了。天这么冷,外面的植物都枯死了,恐怕,那盆仙人球儿也死了吧。”

    吴志听闻此言,好像旋风一样跑了出去。周围的人,都以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吴志,都很不明白,吴志这老胳膊老腿的,居然还能以这样的速度奔驰。

    大家都在屋子里,看着吴志干什么去。只见吴志直奔到花坛前面,这才停下脚步,围着花坛子转起圈儿。忽然,吴志顿住了身形,伸手从花坛子里,取出来一件东西。至于是什么,大家都看不清,因为吴志以后背对着众人,他拿起来的东西,被他的身躯挡住了。

    吴志捧着那件东西,停顿了许久,大概足有两分钟。大家看得出来,吴志是在认真地打量那件东西。

    吴志的这番举动,不由得引起众人的好奇心,吴志究竟拿出来的是什么?每个都想知道。

    但是,显然众人的好奇心是得不到满足了。只听吴志哈哈笑了几声,大声道:“活的……没有死。”然后,就见吴志在身前鼓捣了一阵,转过身来时,一只手放在怀里,怀里鼓鼓囊塞的,原来吴志把那样东西揣在了怀里了。这一下,众人更加瞧不见那件东西是什么了。

    吴志的脸上,带着十分欣喜的表情,转身回来,走到门口时,众人闪到了两旁,给吴志让开了道路。

    在吴志经过刘淑琴时,刘淑琴低声问道:“没死?”

    “没死,看起来有点儿蔫,但还没有死。”说着,吴志又急急忙忙地爬上楼梯,向楼上走去。

    众人的心里,充满了失落,他们是多么想知道,吴志到底把什么东西踹到怀里了啊,可是,这个愿望,这辈子是不可能实现了。

    听到了吴志的脚步声,李枫腾地一下,从g上坐了起来,随后站到了地上。

    片刻后,吴志走进了房间。他敞开衣服,从里面拿出一件东西,递到了李枫面前,“枫哥,你看,这是什么?”

    那是一个小小的花盆,上面还沾着不少泥土。李枫觉得自己的手,都有些微微的颤抖,接过花盆,然后向花盆中间看去。只见一个乒乓球儿大小的仙人球儿,正处于花盆的正中心,敦敦实实地生长着。

    其实,对于寻找到仙人球儿这件事,李枫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仙人球儿野生的很少,要是有的话,只有是人工种植的。他把吴志喊上来,就已经知道了,别墅里并没有种植仙人球儿。李枫都已经打算好了,没有仙人球儿的话,自己只好带上些芥菜榴弹手和变异大白菜的幼苗了,至于材料,虽然带上比较碍事,却也不得不带。

    吴志能够找到一棵仙人球儿,这根本就是出乎李枫意料之外的事。

    见到这棵仙人球儿,李枫高兴坏了,这哪里是仙人球儿啊,简直比和它一样大的一颗钻石还要珍贵。

    吴志见李枫喜形于色,心里也很高兴,“枫哥,我看了,这棵仙人球儿虽然在外面放置有差不多三个月了,可是这东西皮实,还是活的。”

    李枫注目向仙人球儿看去,可不是嘛,正如吴志说的一样,仙人球儿的躯干上,虽然蒙了一层灰尘,可在灰尘薄弱的地方,一抹绿色透露了出来。那是生的颜色,是生命的颜色,也是希望的颜色。

    李枫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啊,你不错。”

    吴志等的,就是李枫的一句夸奖,“你不错”这三个字,虽然字数少了点儿,可却让吴志感到非常满足了。吴志笑嘻嘻地说道:“只要枫哥高兴,我老吴就算是累死,也心甘情愿。”

    “好了,老吴,你这份功劳,我会记下来的。”

    吴志欢欢喜喜地离去了。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出发() 
李枫把那棵仙人球儿,反反复复地看了许久,越看越是喜爱。这仙人球儿,虽然此时看起来肉嘟嘟的,可爱得很,可是,谁能想的到,这东西是一件对付丧尸的大杀器,威力堪比炸弹。

    “如果以后,能够大量种植仙人球儿,对付丧尸,可就容易多了。”李枫不由得遐想了一阵。

    许久之后,李枫的心绪才平静了下来。他又开始去想,自己取到了车刀后,有了武器,要去干什么。

    那就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李枫答应过毛青他们三人,要为他们想办法,弄到些粮食。这点,是李枫必须要去做的。男子汉大丈夫,无信不立,答应别人的事,就要说到做到。其实这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李枫可以通过搜寻粮食,在毛青他们那里,建立起自己的威信。

    末世生活实在不易,粮食,粮食,到哪里缺的都是粮食。“就不能给我弄个大粮库,里面有数不尽的粮食,吃也吃不完的粮食?”

    过了片刻后,李枫再次平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倒不是说不可能找到成堆的粮食,关键是再多的粮食,也有吃完的时候。而且粮食这东西,保质期也就是几年而已,到时候都变质了,根本不适合人类食用了。所以,想要长久地生存下去,还要开垦出一片农田,自己种粮食。

    反正这个世道,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也不是一时片刻能够考虑得周详的。况且,就算考虑得再周详也没什么大用处,谁知道今后的事情要如何发展,没准考虑得再好,一个小的事情,便会使整件事发生改变。现在,还是先顾眼前再说吧。

    粮食到哪里去获取呢?这是个问题。李枫在穿过龙凤镇时,曾看到过几家粮店,里面肯定存有许多粮食。可是,那些粮店,都在镇中心,凭着李枫带领那些普通人,根本可以不予考虑。那么,应该到哪里去呢?

    李枫走到了三楼的健身房的落地窗旁,向龙凤镇远眺。站在这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龙凤镇里丧尸组成的一个个黑点儿,正在缓慢地游荡着。

    李枫的视线,沿着龙凤镇的主路,一路看下。主路以一种弯弯曲曲的方式行进着,在离开龙凤镇之后,主路变得笔直。再向前一公里多一些,主路旁分出了一条岔路,那条岔路,正是通往别墅的路。主路又延伸了不到三公里以后,便被远山挡住,再也看不见了,只能看见一些,在主路上停着的废弃的车辆的车顶。

    李枫不由得想,主路看不见的地方,又延伸到了哪里呢?这时,李枫忽然看见,在差不多有七八公里的地方,有一片红颜色区域。由于距离太远,李枫并不能看清,那些红颜色的东西是什么。李枫好奇地想,那些东西是什么呢?有什么东西,是红颜色的呢?

    忽然,李枫头脑里灵光一闪,他想到了那是什么。原来,那是一处乡村,红色区域,正是某个农家屋顶上红色的瓦片。

    望着那红色瓦片发出的红光,李枫看得呆了。他想到了,既然龙凤镇丧尸太多,不好去镇中心搜索粮食,那么,何不到龙凤镇周边那些广阔的乡村去寻找。诚然,乡村里面的粮食,肯定没有龙凤镇里的粮食多。但乡村每家每户,都至少储藏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粮食。自己完全可以带着工厂里的那些人,到乡村去挨家挨户地搜寻粮食,积少成多,估计很快便会搜索到足够二百多人,吃上几个月的粮食。

    最关键的是,乡村人口稀少,丧尸肯定不多,也没有龙凤镇丧尸那么密集,相对来说,要好对付许多。

    李枫的目光,始终盯着远方,脑海中一直在筹划着这件事。他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可说是没有办法之中最好的办法了。

    这件事就暂时这么定了,李枫却也没有忘了,到龙凤镇中心的几家金店,去收集金银钻石等贵重元素。不过此事,要等为工厂里的二百多人,解决了粮食问题再说,做事总要一步一步来,不是吗?

    ……

    第二日一早,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李枫便从g上起来。

    洗漱一番,吃了一些东西以后,李枫又把需要携带的东西,再次检查了一遍。长刀悬挂在李枫的左侧腰间,这样,李枫一伸手,便可将刀抽出,十分便利。李枫抓住刀柄,将那柄刀从刀鞘里面抽出来一半,钢刀发出“嗡”的一声脆响,锋利的刀刃上,反射着冰冷的寒芒。

    “啪”地一声,李枫把抽出来一半的刀重新合上,又取过来桌子上的两捆绳索,悬挂在了左侧的腰上。李枫对于这种绳索非常满意,绳索不粗,所占的空间不大,而且材质轻巧,带在身上感觉不到一点儿多余。关键是这种绳索,用途还十分广泛,实在是不可多得好东西。

    除了刀和绳索以外,李枫又准备下一个背包,背包里面装了一些干粮和一些水。最后,李枫又把那棵仙人球儿,小心地放在了背包里面,以免仙人球儿受到挤压。至于仙人球儿需要吸收的金子,李枫是揣在了怀里的。

    一切东西都准备妥当后,李枫拿出了王德才给他绘制的,龙凤小区内部的地图。仔细看了一遍地图上,王德才家所在的位置。其实在这张地图上,也只能看出来这些信息,至于说如何进入龙凤小区里面,通过这张地图,是完全看不出来的,只能到了现场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再判断从何处进去。

    在早晨七点三十二分,李枫背上背包,由房间里走出,下到了一楼。才一下到一楼,李枫便看见吴志夫妇,程莎莎,林小蝶和周天生早在一楼等着他了。

    李枫昨日,只是简单地和吴志说了一下,自己今天还要出去,没想到几个人一大早,就在这里等着送他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进入龙凤镇() 
李枫不觉心中一暖,看来自己在几个人的心里,还是有一些分量的。在末世的这些日子里,李枫也渐渐地体会到了,末世并不是一个人的末世,幸存者虽然少,却也四处都能碰到,人和人之间,是不可避免要互相接触的。只是,末世带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规则发生了转变而已。

    吴志看李枫走了下来,立刻凑上前去,来到了李枫面前。对于李枫,吴志是打心眼儿里感激的,他在末世前,说得好听点儿,叫管家,说得不好听,其实就是个长工,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地位,岁数又这么大了。没想到,自从跟了李枫以后,吴志成了李枫之下,手握实际大权的人。吴志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他怎能不感激。

    “枫哥,出去了小心点儿。”吴志发自内心地说道。

    李枫点了点头,“我出去了,你可要把家看紧了。窗户的工程尽快完成,不仅要速度,也要质量。我实话跟你说吧,窗户堵上之后,就是十个八个丧尸一起撞,也能安然无恙,要做到这种程度才行。”

    吴志点头道:“枫哥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李枫又把头转向程莎莎,朝着程莎莎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了林小蝶。一看向林小蝶,李枫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只见周天生像个孩子一样,躲在林小蝶后面,在林小蝶的肩膀上,把眼睛露了出来看李枫。见李枫看他,他又把脖子一缩,将头躲到了林小蝶背后。

    周天生还以为,自己只要把头藏起来,李枫就完全看不见他了。他也没想想,林小蝶身形苗条修长,他跟个水缸一样粗壮,林小蝶的身体,怎么可能把他完全遮盖上。看来,当年那个掩耳盗铃的故事,就是以周天生为原型创作出来的。

    李枫笑了几下后,对林小蝶说道:“照顾好这个傻小子。”

    “嗯,主人放心。”林小蝶答应道,紧接着,林小蝶又说道:“主人这次去,千万小心点儿,外面的丧尸太多。”

    李枫仔细打量了一下林小蝶的表情,发现林小蝶的脸上,也透出一种关心的神情。对于林小蝶,李枫从来没有真正用心过,有的时候心情不好了,真就把林小蝶当成奴隶对待。按理说,林小蝶不可能关心自己,可是为什么她的脸上,是这样的一副神情?难道是假装出来的?可看着又不像是假装的。

    李枫甩了甩头,暂时不去管她。这时,程莎莎也凑了上来,柔软的嘴唇,贴在了李枫的耳朵上,轻声呢喃:“枫哥哥,你快点儿回来,你答应过我,要给我香肠吃的。”

    李枫微微一笑,用手捏了一下程莎莎小巧的鼻子,低声道:“小色丫头……”然后转身向前,直奔别墅的门口而去。

    打开房门,外面清爽的空气扑面而来。李枫深呼吸了一口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朝客厅中的几个人挥了挥手,然后大步向前走去。

    ……

    出了别墅的范围之后,李枫沿着大路,直接朝龙凤镇的方向行去。

    昨日,李枫已经在龙凤镇的中心穿过了一次,这次前往龙凤小区,李枫决定来个故技重施,继续从龙凤镇穿过去,直接到达龙凤小区便是。至于说工厂那里,待取得了车刀之后,再赶过去也不迟。

    不到片刻,李枫来到了龙凤镇的外围,这里已经有零散的丧尸了。现在,对于这些面目黝黑,浑身充满了死气的丧尸,李枫再也没有一丝的压力,不像最开始时,偶尔见到一个丧尸,都会让李枫心惊不已。

    待到第一个丧尸扑过来时,李枫抽出腰间的长刀,拦腰砍在了丧尸的身上,丧尸顿时被这一刀腰斩。由于丧尸奔跑的速度极快,上半身保持着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