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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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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阁办理的明发上谕一般都由六科衙门抄发,或由有关部门行文,颇费时日,又不便保密。当时地方官有专门派人在京城各部收买消息的,一旦获悉公事内情,立即回报。当正式公文到来时,他们往往已经做好了准备,从容加以应付。上文提到的岳钟琪弹劾四川布政使程如丝,贩卖私盐,毙伤多人的重案,在成都审理后,送刑部审批,刑部做出“拟斩立决”的意见,被皇帝批准后,发到成都时,程如丝已畏罪自杀数日。雍正帝就泄密问题曾多次严令有关部门加强保密,如有疏忽,从重治罪,然而总是无法杜绝泄密。

  军机处成立后,张廷玉经过细心规划,创立了“廷寄”之法,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既加强了保密性又加快了传递速度。具体办法是: 凡发给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参赞大臣、办事领队大臣、都统、副都统、总督、巡抚和学政的上谕都叫“军机大臣字寄”;凡发给盐政、关差、布政使、按察使的上谕都叫“军机大臣传谕”。军机大臣面承圣旨后,撰拟文稿进呈,皇帝看完同意后即封入纸函。字寄和传谕封函的表面都注明“某处某官开拆”字样,封口处并盖有军机处印信,保密程度大为提高。廷寄函封之后立即交兵部,由驿站递送。军机处根据函件性质,决定传递速度,写明于函面,凡标“马上飞递”字样的,日行三百里,紧急事务,另写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七百里,乃至有八百里加急的,十分严密快捷。

  皇帝用文字传达的诏令,可分三类。批示臣下奏请的叫“旨”;颁发给各地方官员的叫“敕”;特降或因下面奏请而宣示中外的叫“谕”。这些文件统由内阁和军机处经办。“谕旨”的颁发手续分为两种,主要根据性质来区别。一般的例行公文叫做“明发上谕”或“明谕”,由内阁传抄发送,经驿站或专差递往有关机关;特殊的公文叫“寄信上谕”或“密谕”,这种上谕多为内外职掌官奏事,皇帝批阅之后,把处理意见的大意面谕军机大臣,再由军机大臣或军机章京拟稿后,呈皇帝改定,寄信原奏衙门。为防止泄露而不发抄,即不经内阁,而由军机处直接办好后加封,交兵部捷报处即送,因为它不是由内阁有关部门,而是由朝廷直接寄出,故又称“廷寄”。

  “廷寄”兼具密件和速件的性质,内阁无从过问。因为六科(吏、户、礼、兵、刑、工)衙门的职责,不仅仅是把皇帝批示过的臣工题本,从内阁领出,誊抄清楚,再发给有关部门执行,它除了转发文件之外,还负监察责任,有封驳之权,在誊抄文件时,认为有错误或不妥的地方可以将奏章封还或驳正。清代的六科衙门相当于唐代的门下省,给事中有封还奏章之权。现在重要文件不经内阁,而由军机处发出,自然也就绕过了六科这一监督皇帝的机构。这是雍正帝独揽朝政的一项措施,他剥夺了臣工们的一切自主权,军机处只是其传述谕旨的工具而已。

  军机处制度由张廷玉一手规划,办事效率大增。 张廷玉(1672~1755年),安徽桐城人,康熙朝大学士张英之子,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历事内阁学士、吏部侍郎、礼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等职。他历事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而最受器重的时期则在雍正朝。雍正帝即位之时,许多大臣对他做皇帝十分不满,工作消极。张廷玉以吏部侍郎身份负责书写谕旨,他与众不同,工作积极努力,表现出极大的忠诚。当时,雍正帝正在办理康熙的丧事,在乾清宫守灵。他日夜陪侍左右,皇帝每有谕旨,都是由他伏在地上书写,然后交给皇帝认可,再发出去。就在这最艰难的时刻,张廷玉赢得了皇帝的信任。他深受皇帝重视的另一原因,是他驭吏甚严。他任吏部侍郎时,得知蠹吏张某舞文弄法,刁钻霸道,被人称为“张老虎”,中外官员屡受其毒害,张廷玉将他重惩,朝中显贵多方营救,张廷玉不为所动,因此被人们称之为“伏虎侍郎”。

  皇帝面谕廷臣,单独召见一个人,大臣往往记不准确,不是没听清,就是遗忘,以之发布,常不能宣达圆满。惟独张廷玉所起草的上谕,全合皇帝本意。表面上,身为大学士、军机大臣的张廷玉只是把秘书的工作干得很好,其实,他的才力极高,有时考虑问题比皇帝更全面,更长远,更深刻,可能是早已把一切都想透了,所以皇帝的旨意他没有不理解的。皇帝询问各部院大臣以及司员属吏的姓名,张廷玉都能缕缕陈述他们的姓名、籍贯及其科举履历先后,绝无错误。张廷玉因此很得雍正帝赏识,经常赐予他金银物品,比如赐他内府书籍五十二部,《古今图书集成》只印六十二部,独赐张廷玉两部。清朝官民家门上常贴的一副春联“天恩春浩荡,文治日光华”,就是雍正帝赐给张廷玉的,很快在京城流传开来。有一次,张廷玉患病在家休养,雍正帝对人说: “朕这几天臂痛,你们知道吗?”左右急问缘故,雍正帝说: “大学士张廷玉患病,非朕臂痛而何?”把张廷玉当做自己的臂膀,所谓股肱大臣。他称张廷玉为“本朝第一宣力汉大臣”,并说,朕即位十余年来,每天不离左右的只有张廷玉一人。

  张廷玉性情宽厚,力行恕道,敢于纠正皇帝治国政策的偏颇。雍正帝为政以严猛为能事,官吏们投其所好,执法用刑惟恐不严,一时冤假错案,遍于国中,官吏们视为固然。张廷玉却不以为然,他不顾时忌,专门奏请慎刑二事: 第一,按照法律规定,各省犯人,凡是罪行严重的都关在监狱,罪行较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保释。然而,刑部遇到各衙门所送犯人,不论罪行轻重,首犯从犯,一律关押在狱中,使许多无辜者受到牵连拖累。请皇上下令刑部,改变这种做法,将犯人罪行较轻者允许保释。第二,刑部引用法律条文,往往断章取义,牵强附会,更有不问具体情况,觉得差不多就轻率断案定罪的,贪官污吏从中上下其手,种种舞弊,都源于此。都察院、大理寺同为司法部门,今后若有刑部引用条文不符,应予驳斥,如不改正,就予题参,如果伙同营私舞弊,草率从事,要严厉处分。

  张廷玉办事精明,有一次一位下级办事官员手持一份公函进来请求审批。这位官员指着文件上的错字,说: “张大人,您看,这里有两个错字,他们把‘元氏’县写成‘先民’县了,应驳回原省改正。”张廷玉看了看错字,然后笑着说: “他们怎么会把自己的县名写错呢?如果是把‘先民’县写成了‘元氏’县,那还有可能,也许是他们粗心潦草,少写了一笔,现在是把‘元氏’县写成了‘先民’县,这分明是书吏略添笔画篡改而成。无非是勒索部费不足,就搞此鬼名堂,再行勒索罢了。你们这些小把戏,焉能欺骗老夫?”说罢将这位黠吏驱逐出去,并将错字改正过来。同僚们都佩服张廷玉才思敏捷和办事公正。

  张廷玉为人沉默寡言,他恪守宋代黄庭坚“万言万当,不如一默”之说,“终身诵之”,缄默做官。他与鄂尔泰同事十余年间,往往一天也不交谈一句话。鄂尔泰若有所失误,张廷玉必微语讥讽,使鄂尔泰无地自容。有一年夏天,鄂尔泰脱帽乘凉,因为屋里潮湿,鄂尔泰环顾四周,自语道: “这顶帽子放在哪里好?”张廷玉徐徐笑着说: “这顶帽子还是戴在自家头上为妙。”鄂尔泰为之数日不快。

  以后——主要在乾隆朝,一些汉人大学士都学张廷玉的缄默,不建言,不批评,他们所学只是表面,其实是失职。当然,这与皇帝不容大臣讲话有关,后来有人说,是张廷玉开了不建言的先河,这样评价是不公平的。

  张廷玉相信命运,曾说: 我在仕途久了,每次见到有人被罢斥,或升迁,众人必惊叹相告说,此中必有缘故!我总是笑着说,天下事安得有许多缘故?我身任宰辅,掌吏部,常见皇帝想用的人,或遭到弹劾,或得病,或死亡,结果没有见用;而皇帝不想用的人,或因有人推荐,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竟然获用了,所以人生荣辱进退,不在君主,不在他人,而是有定数的,因此,人要以道义和命运自安,不可一味去追求名禄。

  张廷玉做事谨小慎微,从康熙朝至乾隆朝,一直如此。他才能出众,书写谕旨未曾出错,到80多岁时,有一次写字颠倒一语,投笔叹息: “我的精力衰竭了!”然而,做臣工的老不犯错误,不挨批评,就成问题了,英明的皇帝也容不得这种人。到了晚年,他被指责为揣摩上意,遭到乾隆帝的冷遇。军机大臣的“独见”也改为“同见”,因为没有人能像张廷玉那样多识强记,大家一起承旨,可以避免遗漏,万一出了错,也好大家分担责任。

  军机处日益取代了内阁和议政处的作用,内阁的票拟权和议政处的议决权通统归于皇帝了,天下庶务皆归皇帝一人综理,再加上密折制度的实行,使皇帝能够直接了解和处理全国的事务,不怕被左右蒙蔽了。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了宰相,只让大学士们做顾问,虽然强化了皇权,但是办事效率不高。雍正帝建立军机处,由张廷玉规划制度,既加强了皇权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但是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过于独揽大权即是弊病。

  兼任军机大臣者都是皇帝的亲信,如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鄂尔泰、马尔赛、平郡王福彭、贵州提督哈元生、内阁学士双喜、领侍卫大臣马兰泰、理藩院侍郎班第、銮仪使讷亲、都统莽鹄立等人。

  虽然军机处显得比内阁重要,但实际上也是无权的。军机大臣除了每天都能见到皇帝之外,没有分外的特权。这既是为了保密也是雍正帝为了防止官员借权发财而采取的一种措施。经过七八年的整顿吏治,政治比较清明,军机处官员都比较廉洁,不违法,保守机密,工作勤奋。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们不得与不相干的人员往来,张廷玉在军机处任职多年,拒绝请托,不收重礼;讷亲勤慎敏捷,门庭严峻,杜绝私情。

  军机处这个特殊的机构,开始只是临时设置用来处理军机事务的,工作条件也很艰苦,尤其是随同皇帝出巡时,军机大臣往往连写字的桌椅都没有。然而,正由于它是临时性的机构,所以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因为它起到了强化皇帝权力的作用,便被固定下来了,并且扩大到经办一切重大的政务。可是一经固定之后,弊端随之而来,在乾隆后期,吏治败坏,办公条件非常优越,泄密之事不断发生。军机处成了集权而腐败的机构,到了晚清,首席军机大臣已经颇有实权,炙手可热了,设军机处的初衷也就改变了。

  雍正朝,军机处的所有成员均由皇帝简派,“择阁臣及六部卿贰熟谙政体者兼摄其事,并择部曹内阁侍读、中书舍人等为僚属”。军机处只是一个听命于皇帝的办事机构,其所有成员都只能协助皇帝处理军国大政,用乾隆帝的话说就是“一国之政、万民之命,不悬于宰相,而悬于君者明矣”。尽管雍正帝、乾隆帝精力过人,但面对日理万机的重负,他们也需要几个能干的宰辅,协助自己处理政务。《清史稿》云: “大学士非兼军机处不得为真宰相”,清代的宰相只有名相,没有权相,特别是乾隆朝,首辅的职能仅仅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就连康熙年间像明珠、马齐那样有一定影响的内阁首辅也不可能出现了。 






 
神道设教以整治贪官
  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以来,京畿地区连降春雨,当时的人们很相信“天人感应”,遇到这种瑞相,当然要把它视为政通人和的象征。三月,雍正帝召见直隶总督李维钧,高兴地说: “这样的好雨,真是你做巡抚的体面。”

  李维钧说: “皇上御极以来即得此透雨,外面百姓无不感戴皇恩呢,这样的好雨十几年没有过了,还是康熙五十二年得过一次透雨。”

  雍正帝十分高兴,说: “五十二年也没有这样的透雨,还是四十七年有过一次透雨,但也没有今年这番点点入土。”

  李维钧说: “小麦有望丰收了。”

  古人有一句话叫做“得其所哉”,风调雨顺是自然界的“得其所哉”,古人认为这是人世间“得其所哉”的反映。这当然是迷信。其中的哲学思想却不是“迷信”二字可以否定的。人世间的“得其所哉”,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应该做明君,臣应该做忠臣,这是国家政治健康的基本保证,是封建社会是否繁荣昌盛的关键所在。父应该慈;子应该孝的问题,则是人类感情的健康的基本问题。君臣父子都要做好人,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政治清明的基础。

  正如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把科学定义为“可以证伪”一样,中国古人把好人也定义为能“克己”、“修身”,说明他知道自己有错误。如果没有错误,当然就不必“克己”、“修身”了。波普尔说,科学并不在于它的可证实性——这与今日流行的观念大相径庭——他认为,科学之为科学,是因为它与一切非科学不同,要在发展中不断发现自己的错误,否定或证伪自己。就是说,科学恰恰在于它的可证伪性。(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这与中国古人的好人的标准如出一辙,好人恰恰就是在于承认自己有错误。

  今日的伦理学要为做好人找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动力。这是个难题。中国古人是这样来解决此一难题的。简单来说,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内在的自觉,一是外在的制约。中国古人关于内在自觉的观念非常丰富,却被现代人不问青红皂白地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古人所能想到的外在制约有两种,一是靠制度,二是靠迷信。神道设教就是常用的迷信方法。这虽然是迷信,却也有一些积极意义。努尔哈赤曾说: “继我为君者,勿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可见,古人认为,天是不主张个人独裁的。连至高无上的君主也要受到天神的谴责,在天神面前,君主也受到制约。非常可惜,因为这是迷信,就连它的进步意义也被抛弃了,甚至作为历史常识也拒绝了解。殊不知,迷信与科学的问题是个很初级的小问题,而一切人都要承认错误的问题,则是最深刻的大问题,是人类最基本的困难,此事无关于科学与迷信,庄子说: “道在屎尿”。迷信当中也有“道”,利用神道设教,只是形式,本质上是要人承认错误。科学与迷信的问题,只具有相对意义,人要承认错误则是具有永恒意义的问题。古人利用迷信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尽管是不可取的,但神道设教的本质并不是迷信与否的问题。

  下面请看一些历史事实: 

  康熙十八年,京师发生地震。康熙帝认为,官吏贪酷、群臣结党、诸王将军掠占小民子女、刑狱不清等弊政是致灾之由,要求官吏改过迁善。魏向枢借机提出“非常之变,重处索额图、明珠可以弭此灾”的要求。在当时,这两位满族宰相是大臣官员腐败之表率。但康熙帝还能够容忍他们,所以拒绝了魏向枢的建议,说: “此皆朕身之过,与若辈何预?朕断不以己之过移之他人也。”遇到自然灾害发生,康熙帝往往能自我检讨。雍正帝偶尔也检讨一下自己,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借此机会整顿吏治,惩罚官员。乾隆帝也是如此。

  雍正八年四月,京师“雨泽愆期”,就是说该下雨的时候没下雨。雍正帝“虔加修省,推求政事之得失而不得其由”,遂施恩将革职降级留任及罚俸停升之案一概宽免。八月,京师又剧烈地震,雍正帝承认这次地震“非臣工之咎,其过实在朕躬”,并说: 春夏以来,因躬政违和,“勤政敬事之心实不及平时”。

  今人大概不太明白皇帝为什么要搞这一套迷信玩意。对于迷信的起源不清楚,就可能误读历史。所以有必要把迷信的根源讲清楚。

  儒家思想有“天人感应”的观念,尤其是汉朝,儒生们把灾异和符瑞现象比附于上天对皇帝的谴责或希望。董仲舒特别强调这一点,他在一篇“对策”中说: “臣谨案春秋之中,观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君主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这好像很迷信,好像是上天只爱皇帝。其实不然,这话无非是说,皇帝是天子,既然他的权力是天赋的,就要受天的约束——不受臣民的约束,总要受天的约束吧。天不是纵容君主,而是制止他作乱。

  天子制约臣民,天子受上天制约;而“民视自我天视,民听自我天听”(《尚书》)。民也就间接地制约了君。三者的关系,虽然不是明确的“三权分立”,但也多少有点相互制约的意思。可惜这种制约只是儒家的一种观念,没有制度性的保障。但是天子也要受到制约的思想,儒家毕竟是有的。

  对于君主制的批判,并非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等人的发明。根据中国哲学最基本的观念,有阳必有阴,有阴必有阳,可以肯定地说,在君主制产生的同时,就必然产生对君主制的否定观念。《左传》襄公十四年曰: “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上天非常爱民,岂有使君主一人肆行于民众之上,为所欲为的道理,必然不是如此。

  这种对于君主的否定观念在政治制度方面并非没有体现,宰相摄政的现象一直不断,但只能在君主未成年时期。它的本质是贤明政治,其积极意义常常被扭曲。西汉儒家提出“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学说,是对治君主昏庸的药方,但是医生(儒生)没有权力使君主服药。请看谷永说得何其尖锐: 

  臣闻上天生育民众,不能相治,为之立王者以统理之,统御四海之制非为天子,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黑、白、赤),列三正(正朔),去除无道,开显有德,不私(君主)一姓。显明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的道理。王者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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